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

(小虎岛油库)油品码头港口危险货物作业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广东金泰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APJ-(粤)-316

20191210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

(小虎岛油库)油品码头港口危险货物作业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法人代表人:张保平

技术负责人:左春生

项目负责人:程多歧

 

 

 

 

 

 

 

 

 

 

 

 

 

20191210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

(小虎岛油库)油品码头港口危险货物作业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签 字

项目负责人

程多歧

1600000000201134

018154

 

项目组成员

陈靖波

1500000000301848

026322

 

 

1800000000301082

032804

 

报告编制人

程多歧

1600000000201134

018154

 

陈靖波

1500000000301848

026322

 

 

1800000000301082

032804

 

报告审核人

黄杰林

1600000000201127

028370

 

过程控制负责人

 

1500000000200922

027396

 

技术负责人

左春生

1700000000100184

024544

 

广东金泰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富基南一街6-10(双)号201单元自编212

邮政编码:510220

电话:(02089447388

传真:(02089447330

E-mailgdjtd001@163.com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成立于20009201986公司名称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变更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变更后现企业类型为分公司,负责人为黎锋,营业场所为广州市天河区广和路136号,经营范围为批发业,主要从事成品油(汽油、柴油)的储存、批发。

该分公司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东端小虎化工区内设有油库(以下简称小虎岛油库)和码头(以下简称小虎岛油库码头),小虎岛油库占地面积24公顷,总容量为64m3 设有143m345.5m3立式内浮顶储罐,属于一级油库,用于储存柴油、汽油,并配套设有油品码头(即小虎岛油库码头)、汽车装车区、办公设施等。

该码头于20093月投产,位于小虎岛东南侧之小虎西航道内,与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的小虎岛石化码头合建为联体码头(共15个泊位)。 其中小虎岛油库码头4个油品泊位,包括50000吨级泊位1个、3000吨级泊位1个、1000吨级泊位2个,从事汽油、柴油装卸作业, 码头设计年吞吐量470万吨(不包括石化码头)。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201891日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编号:(粤穗)港经证(0380)号。经营范围为:为船舶提供码头等设施;从事货物装卸,有效期至202072日;同时小虎岛油库201762日取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编号:(粤穗)港经证(0001 -W23号,作业区域范围为:小虎岛油库码头50000吨级泊位、3000吨级泊位和21000级泊位,作业危险货物品名为:汽油、柴油装卸作业,有效期至20191229日。

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8号)有关规定,该公司委托广东金泰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小虎岛油库码头进行安全评价。广东金泰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接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委托后,成立了该项目的安全评价小组,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依据该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经现场察看及资料核实,根据《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评价导则》JT/T845-2012)、《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等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评价期间评价组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目 录

第一章  编制说明. 1

1.1 评价目的... 1

1.2评价依据... 1

1.3 评价范围... 6

1.4 评价工作程序... 7

第二章  项目概况. 9

2.1 企业基本情况... 9

2.2 地理位置与周边环境... 11

2.3 自然条件、水文、地质地貌... 12

2.4 码头总平面布置... 15

2.5 危险货物种类及吞吐量... 17

2.6 设备设施及工艺流程... 18

2.7配套和公用设施... 20

2.8码头附属设施... 24

2.9安全管理... 33

2.10危险货物作业、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情况... 38

第三章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40

3.1货物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40

3.2作业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43

3.3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 50

3.4危险有害因素分布... 52

3.5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辨识... 52

3.6事故案例... 53

第四章  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 61

4.1评价单元划分... 61

4.2评价方法选择... 62

第五章  安全技术条件评价. 70

5.1选址及周边环境分析... 70

5.2平面布置分析... 71

5.3装卸工艺及设备设施分析... 80

5.4安全、附属设施符合性分析... 86

5.5靠泊离作业安全分析... 92

5.6配套和辅助设施分析... 94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分析. 104

6.1企业资质分析... 104

6.2安全管理状况分析... 105

6.3申请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的条件分析... 123

6.4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分析... 131

第七章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风险评价. 135

7.1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分析... 135

7.2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分析... 137

7.3液体经管道法兰泄漏模拟计算... 141

7.4液体泄漏后的收集措施... 147

第八章  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与建议. 148

8.1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建议... 148

8.2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 148

8.3安全隐患整改及复查... 156

第九章  安全评价结论. 157

9.1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论... 157

9.2定性、定量评价结论... 157

9.3总体评价结论... 159

第十章  附件. 160

附件1危险化学品特性... 160

附件2:报告附页目录... 162

1)    营业执照、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港口经营许可证

2)    立项批复文件、土地使用证

3)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    防雷检测合格证、检测报告(码头部分)

5)    码头结构检测报告(位移测量部分)、管道检查报告

6)    可燃气体探测器、绝缘工具检测检验报告

7)    部分安全设备一览表

8)    成立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

9)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及统计表

10) 参加工伤保险证明文件

11) 责任制文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

12) 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13) 应急演练计划、演练统计表

14) 应急人员、应急物资一览表

15) 消防检测维保合同

16) 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17) 四至图、码头疏散线路图、码头消防器材布置图

18) 工艺流程图、码头结构图、平面布置图、水深测量图

19) 评审意见及修改说明


第一  编制说明

1.1 评价目的

1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评价,分析(小虎岛油库)油品码头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发生危险、危害的可能性、危险等级与可接受程度,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对策措施

3)为港口主管部门提供安全监察管理依据,为港口管理部门审批企业换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提供参考。

1.2评价依据

1.2.1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014831日起实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20181223日第三次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20181229修正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2019423修正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511日起实施)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1411日起实施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修正、自201811日起施行)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9号,自2007111日起实施)

1.2.2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

(2) 《特种设备目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年第114号)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2013127日)

(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5)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第三次修正、2018918日)

(6)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8号)

(7)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8)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交办水[2016]178号)

(9)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水运港口函字[2010]414号)

(10)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办水 [2013]274号)

(11) 《交通运输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安全设施目录>的通知》(交水发[2014]172号)

(12)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3号,200361日起施行)

(13)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发布)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8号)

(15)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9号)

(16)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17)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18)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2013年完整版)

(19)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20)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21)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

(2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5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公布,201171日起施行)

(23) 《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2号公告,2017727日起施行

(24)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1号公布、2018319日修正)

(25)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第586号修订

(2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

(27)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交办水[2016]178号)

(28) 《广州港口章程》(穗港局〔2016135号)

(29)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80号第二次修订

(3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

(31)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1130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32) 《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

(33) 《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

(34) 其它未列明的法律

1.2.3标准与规范

(1)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2)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5)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

(8)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9)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10)《码头结构设计规范》(JTS167-2018

(11)《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12)港口输油臂》( JT/T398-2013

(13)《港口工程荷载规范》(JTS144-1-2010

(14)《港口装卸机械电气安全规程》(JT/T622-2005

(15)《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

(16)《港口防雷与接地技术要求》(JT556-2004

(17)《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JTS181-5-2012

(18)《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018

(19)《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

(20)《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JT/T451-2017

(21)《油品码头安全作业规程》(GB18434-2001

(2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2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2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2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2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2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18

(2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

(29)《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30)《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32)《安全色》(GB2893-2008

(33)《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3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35)《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

(36)《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

(37)《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

(38)《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

(3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40)《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评价导则》(JT/T845-2012

(41)《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42)其它未列明的规范、标准

1.2.3其它依据

1《小虎岛油库码头1#泊位结构检测报告》(青岛中航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201710月)、《小虎岛油库码头2#泊位结构检测报告》(青岛中航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201710月)、《小虎岛油库码头3#4#泊位结构检测报告》(青岛中航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201710月)。

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提供的资料、图纸。

3)评价小组现场检查获取的资料。

1.3 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小虎岛油库)油品码头危险货物作业所涉及的1~4#泊位,具体包括:

陆域范围:50000吨级泊位1个、3000吨级泊位1个、1000吨级泊位2及相应配套设施、生产辅助设施。

水域范围: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

危险货物:汽油、柴油。

作业过程:汽油和柴油装卸作业、船舶靠离泊作业。

以下方面不在评价范围内:航道、锚地、导助航设施、引桥根部外的陆域范围[码头引桥根部的管道紧急切断阀(陆域、靠近6号门)为界]

粤海公司的蒸汽管道不在评价范围内。

1.4 评价工作程序

安全评价程序大体可分以下过程。

1)前期准备:主要是收集有关资料和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

2)危险源辨识:对设备、设施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分析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源以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等;

3)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

4)定性、定量评价;

5)提出对策措施及建议;

6)整改情况复查;

7)结论:汇总、概括前几个阶段所得出的评价结果,给出评价对象从安全生产角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评价结论。


1.4  安全评价程序框图

 

 

 

 

 

 

 

 

 

 

 

 


第二章  项目概况

2.1 企业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该分公司”)成立于20009201986公司名称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变更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变更后现企业类型为分公司,负责人为黎锋,营业场所为广州市天河区广和路136号,经营范围为批发业,主要从事成品油(汽油、柴油)的储存、批发。

该分公司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东端小虎化工区内设有油库(以下简称小虎岛油库)和码头(以下简称小虎岛油库码头),小虎岛油库占地面积24公顷,总容量为64m3 设有143m345.5m3立式内浮顶储罐,属于一级油库,用于储存柴油、汽油,并配套设有油品码头(即小虎岛油库码头)、汽车装车区、办公设施等。

该码头于20093月投产,位于小虎岛东南侧之小虎西航道内,与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的小虎岛石化码头合建为联体码头(共15个泊位)。 其中小虎岛油库码头4个油品泊位,包括50000吨级泊位1个、3000吨级泊位1个、1000吨级泊位2个,从事汽油、柴油装卸作业, 码头设计年吞吐量470万吨(不包括石化码头)。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原公司名称)201891日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编号:(粤穗)港经证(0380)号。经营范围为:为船舶提供码头等设施;从事货物装卸,有效期至202072日;同时小虎岛油库201762日取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编号:(粤穗)港经证(0001 -W23号,作业区域范围为:小虎岛油库码头50000吨级泊位、3000吨级泊位和21000级泊位,作业危险货物品名为:汽油、柴油装卸作业,有效期至20191229日。该码头为一级码头。

2.1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

营业场所

广州市天河区广和路136

联系电话

020-38084665

传真

020-38084661

邮编

510620

企业网址

/

电子信箱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法人独资)

非法人类别

/

经济性质

国有股份制企业

主管单位

登记机关

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责人

黎锋

主要(安全)负责人

 朱辉

职工人数

68

技术管理人数

4

安全管理人数

4

经营场所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广和路136

产权

自有[ √ ]            租赁[  ]

储存设施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东端小虎化工区内

产权

自有[ √ ]            租凭[  ]

油品码头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东端小虎化工区内

产权

自有[ √ ]            租凭[  ]

经营许可情况

《港口经营许可证》

证书编号

(粤穗)港经证(0380)号

发证日期

2018.9.1

发证机关

广州港务局

有效期至

2020.07.2

经营地域

广州港海港港区小虎岛油库码头1#2#3#4#泊位。

(注:南村油库码头、黄埔油库码头不在此处列明)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证书编号

(粤穗)港经证(0001-W23

发证日期

2017.6.2

发证机关

广州港务局

有效期至

2019.12.29

作业方式

装卸

作业区域范围

广州港南沙港区小虎岛油库码头50000吨级泊位、3000吨级泊位和21000级泊位。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

汽油、柴油

码头情况

码头结构形式

高桩梁板结构

码头平台长度

1#泊位227m

2#泊位125.5m

3#4#泊位189.5m

引桥长度、宽度

116.379m×10m

码头前沿设计水深

1#泊位-15.4m

2#泊位-6.7m

3#4#泊位-4.7m

靠泊能力

1#泊位50000吨级; 2#泊位3000吨级; 3#4#泊位1000吨级。

泊位个数

4

 

2.2 地理位置与周边环境

1)地理位置

小虎岛油库码头位于广州南沙开发区黄阁镇小虎岛东南侧,东度113 º34,北度22º50,其东南面大虎岛为天然屏障。码头东侧为狮子洋水道和莲花山水道的交汇口,该码头东侧与广州港出海航道的大虎航道段距离约1海里,港区紧邻珠江主航道,南侧与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隔江相望,西侧为黄阁镇,北侧为莲花山水道。小虎岛距黄阁镇中心约5km,距番禺市18.5km,距广州市36km,是珠江三角洲经济区核心地带(详细见附件资料的地理位置图)

2)周边环境

小虎岛油库码头的周边环境详细见下表2.2、下图2.2及附件资料的“周边环境卫星图”。

2.2小虎岛油库码头与周边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

码头名称

周边企业及建(构)筑物

实际间距(m

要求间距(m

依据

备注

小虎岛油库码头

东面

狮子洋水道和莲花山水道的交汇口

/

/

/

/

南面

小虎石化50000吨级液体化工泊位

80(与小虎岛油库码头 5 万吨级泊位间距)

5050000吨级油船长 229m,属于183235范围)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1999)第 4.2.2

符合

小虎石化3000吨级液体化工泊位

60(与小虎岛油库码头 3000 吨级泊位间距)

253000 吨级油船长 97m,属于<110 范围)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1999)第 4.2.2

符合

小虎石化码头 1000吨级液体化工泊位

30(与小虎岛油库码头 1000 吨级泊位间距)

251000 吨级油船长70m,属于<110 范围)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1999)第 4.2.2

符合

西面

小虎岛油库

100

50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1999)第 4.2.6

符合

北面

原粤海石化2万吨级和3万吨级油品码头(现正在改建,目前已拆除了油库和码头的设备、设施)

/

/

/

/

 

2.2小虎岛油库码头周边环境卫星图

2.3 自然条件、水文、地质地貌

1气象条件

①气温

年平均气温22.9℃

多年平均最高气温28.3℃

多年平均最低气温13.4℃

年极端最高气温38.9℃

年极端最低气温0℃

②降水

南沙地区雨量充沛,降雨量全年分配不均匀。49月为雨季,平均降雨量为1392mm,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56月最为集中,平均降雨量约占全年的35%

历年最大降雨量2516.7mm

历年最小降雨量1158.5mm

历年一日最大降雨量284.9mm

历年一小时最大降雨量83.9mm

历年最长连续降雨日 33 天,降雨量 884mm

③雾况

多年平均雾日为17.8天。

④风况

南沙地区每年48 月多东南(SE)风, 9月至次年3月多东北(NE)风。常年风向以北(N)风为主,频率为16%,次风向为东南(SE)风,频率为9%,频率≥5% 的各风向频率见表 2.3

2.3各风向频率表

风向

N

SE

E

SSE

NNE

ESE

NNW

频率

16

9

7

6

5

5

5

 

多年平均风速2.1 m/s

历年最大风速35.4 m/s(相应风向 NE);

多年平均每年大于8级风的天数5.8 d

多年平均每年大于6级风的天数66.8 d

历年台风平均每年约3次。

雷暴

多年平均发生雷暴的日数为80.5天,属高雷暴地区。

2)地质条件

该码头所在地内土层由上而下为:素填土、耕植土、淤泥、残积土、砂质粘性土、强风化片麻岩、中风化片麻岩,土层较为简单,分布比较规律,地层也较均匀一致,没有明显的断层和地形突变现象。

3)地震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附录A(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广东省南沙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4水文条件

①潮汐:

南沙地区潮汐属不规则半日混合潮型,一日潮汐两涨两落,日潮不等现象较显著。

历年最高潮3.85m(当地理论最低潮位面为基准面,下同)

历年最低潮位-0.28m

多年平均高潮位2.38m

多年平均低潮位0.77m

历年最大潮差3.38m

多年平均潮差1.64m

50年一遇潮位3.98m

100年一遇潮位4.13m

②波浪:本码头海区的波况为小风区波浪,受外海波浪的影响较小,码头处主要受到风向风浪和过往船只的影响。

③潮流:本地区潮流属不正规半日潮流。基本上呈往复流性质,流向大致与岸线平行。 落潮平均流速大于涨潮平均流速,落潮历时相对大于涨潮历时。

 

2.4 码头总平面布置

2.4.1水域布置

    1)码头前沿线

该码头1000吨级泊位的码头前沿线沿岸线布置,码头前沿推出堤岸前沿70m 3000吨级及50000吨泊位呈L型双侧布置,内侧为3000吨级泊位,外侧为50000吨级泊位,码头前沿布置与南侧小虎石化码头走向一致

2)水域布置

该码头的设计高水位3.27m极端高水位为4.35m

该码头最外侧为50000吨级泊位(及小虎石化码头泊位),前沿线由内向外依次布置50000吨级船舶的前沿停泊水域、回旋水域及连接水域。其中前沿停泊水域设在50000吨级泊位正前方并沿泊位通长布置,水域宽65m顶面高程为 5.5m(当地理论基面)、计水深为-15.4m;回旋水域布置在停泊水域外侧并紧靠停泊水域布置、呈椭圆型(540m×430m),长轴平行码头前沿线并与水流方向大致相同,设计水深为-12.6m

内侧3000吨级泊位和两个1000吨级泊位结合小虎石化码头泊位一起组成了一座南向开口的U的凹入式港池。其中1000吨级泊位位于港池西内侧;3000吨级泊位位于港池东内侧。1000吨级泊位前沿停泊水域宽30m设计水深为-4.7m3000吨级泊位前沿停泊水域宽30m,设计水深为-6.7m3000吨级船舶与1000吨级船舶共用回旋水域,并通过南面广州小虎石化码头的内挡水域与港外连接。回旋水域成椭圆形,平面尺度为300m×200m,设计水深为-6.7m

3)码头平面布置

该码头平面大致呈倒U 型,主要由六部分组成。其中包括21000吨级泊位(3#4#泊位)、13000吨级泊位(2#泊位)、150000吨泊位(1#泊位)、两段引桥和1个转角平台。

码头西北侧是连接陆域库区的接岸引桥(即1#引桥,长116.379m×10m),上设管线通道(宽5m)、工具车道(宽4m)及检修通道(宽1m)。码头北侧是连接接岸引桥(即1#引桥)的是2#引桥(与小虎石化码头共用)宽18m,该码头与小虎石化码头管线分别布设在2#引桥的北侧和南侧,并各保留1m的检修通道,中间为工具车道。1#引桥由1座转角平台与2#引桥连接,转角平台面积为1319.648m2,上设1座三层工作楼(11m× 8.5m)。

码头西侧21000吨级泊位长189.5m,宽23.5m,顶高程为 5.0m,呈连片顺岸布置型式。此段码头北接转角平台,南与小虎石化码头1000吨级泊位连片布置,通过1#引桥与陆域相连。

码头东侧内挡为3000吨级泊位(及小虎石化码头其他3000吨级泊位),顶高程为5.5m主要由另1个工作平台(40m×25m)、2个系缆墩(14m ×10m)和两座管线桥组成。码头东侧外挡为50000吨级泊位(及小虎石化码头其他4000~50000吨级泊位),主要由1个工作平台(90m×23m)、5个系缆墩(包括两个为12m×12m,三个为12m×9m)、2个管线桥(宽6.5m)和3个联系桥(宽2m)组成,工作平台上设有1座三层工作楼11m×8.5m50000吨级与3000吨级泊位通过1#2#引桥与陆域库区相连。

矩形: 圆角: 狮子洋水道

2.4小虎岛油库码头总平面布置图

1#-4#泊位平台前沿均设有护舷、水幕、护轮槛、高泡沫-水消防炮,另设有污水收集池,通过泵送回库区污水处理设施,其码头泊位情况见下表。

2.4-1码头泊位情况表

泊位名称

靠泊能力DWT

结构形式

泊位长度(m

停泊水域水深(m

1#

50000

高桩梁板

289

-15.4

2#

3000

高桩梁板

134.8

-6.7

3#

1000

高桩梁板

107

-4.7

4#

1000

高桩梁板

107

-4.7

 

2.4.2靠泊船型

根据小虎岛油库码头提供的船型资料,该码头靠泊的船型主要为 500030000吨级成品油船。其船型具体参数见表2.4-2

2.4-2靠泊船型尺度参数

船舶吨级(DWT

总长Lm

型宽Bm

型深Bm

满载吃水Tm

50000

229

32.2

19.1

12.8

30000

185

31.5

17.3

12.0

20000

164

26.0

13.4

10.0

10000

141

20.4

10.7

8.3

5000

125

17.5

8.6

7.0

3000

97

15.2

7.2

5.9

1000

70

13.0

5.2

4.3

 

2.5 危险货物种类及吞吐量

根据该公司《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作业危险货物为:汽油、柴油,具体详见下表。

2.5-1 码头许可作业货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CAS

序号

危险性类别

闪点

爆炸极限%

火灾危险性

毒性等级

污染物

1

汽油

86290-81-5

1630

易燃液体,类别2

-18

1.36.0

B

轻度

油类

2

柴油[闭杯闪点≤60℃]

1202

1674

易燃液体,类别3

55

0.66.5

B

轻度

油类

“序号”是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化学品的顺序号。

 

该码头近年危险货物吞吐量、船舶到港情况如下表:

2.5-2近年货物的吞吐量

货物名称

总计(吨)

出港(吨)

进港(吨)

2016

汽油

2530742.404

218094.462

2312647.942

柴油

1480313.157

167731.638

1312581.519

2017

汽油

2784829.905

196410.666

2588419.239

柴油

1236729.057

70088.704

1166640.353

2018

汽油

2810769.329

170767.868

2639992.461

柴油

1047267.460

25527.145

1021740.315

 

2.5-3近年危险货物船舶到港情况表

到港船舶载重吨(DWT

2016

2017

2018

到港船舶艘数

到港船舶艘数

到港船舶艘数

1000

284

130

32

2000

91

190

247

3000

70

100

70

6000

108

112

91

8000

90

22

26

10000

30

35

28

20000

102

90

85

50000

25

32

50

 

2.6 设备设施及工艺流程

2.6.1设备设施

2.5-4码头装卸设备、设施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型号

单位

数量

安装/使用场所

备注

1

输油臂

RC12D-8.0/17

5

1#泊位汽、柴油管线

良好

2

输油臂

RC12D-0.5/17

1

1#泊位航煤管线(停用)

良好

3

输油臂

RC08H-0.3/13.0

2

2#泊位汽、柴油管线

良好

4

输油臂

RC06H-0.1/12.0

2

3#泊位汽、柴油管线

良好

5

输油臂

RC06H-0.1/12.0

2

4#泊位汽、柴油管线

良好

6

登船梯

DCTL-.5

1

1#泊位

目前停用

2.5-5码头工艺管线一览表

管道名称

起点位置

终点

位置

直径(mm

管壁厚(mm

管道长度(m

管道材料

铺设方式

防腐方式

柴油管道

柴油罐区

码头

500

10

923.2

碳钢

地上

防腐涂料

柴油管道

泵棚

码头

350

8

1194.1

碳钢

地上

防腐涂料

汽油管道

汽油罐区

码头

500

10

958.6

碳钢

地上

防腐涂料

汽油管道

泵棚

码头

350

8

1180.1

碳钢

地上

防腐涂料

汽油管道

汽油罐区

码头

500

10

914

碳钢

地上

防腐涂料

汽油管道

泵棚

码头

350

8

1180.1

碳钢

地上

防腐涂料

汽油管道

汽油罐区

码头

500

10

852.3

碳钢

地上

防腐涂料

汽油管道

泵棚

码头

350

8

1181.1

碳钢

地上

防腐涂料

各管道的工作压力(表压)均为0.5MPa以下,工作温度均为常温,没有保温措施。

2.6.2装卸工艺流程

该码头装卸工艺为如下:

1)成品油卸船

船舶货舱船泵输油臂码头平台阀区引桥管廊管线引桥根部切断阀陆域管线库区管线库区储罐。

2)成品油装船

库区储罐装船泵库区管线陆域管线引桥根部切断阀引桥管廊管线码头平台阀区、流量计输油臂船舶货舱。

3)扫线

输油臂外臂:先打开臂顶真空阀,让外臂内油品(船舶货舱);

输油臂内臂:操作扫线泵,内臂内油品泵吸入管泵出口管相应阀后的装卸油管。

主管线:主管平时不扫线,当事故或检修时,利用泵将管道内物料扫向后方罐区。

2.6.3靠泊条件确认

该公司将需要靠泊油船的相关信息上报当地主管部门港务局、海事局,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再通报中石化码头,经中石化码头确定靠泊的海况条件,在海况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同意靠泊后,才进行油船的靠泊作业。

2.6.4操作控制系统

该码头设有现场调度控制室对装卸过程及消防设施进行集中监控和管理,码头所有过程监控信号通过光缆和工业以太网传输到库区调度控制室对码头装卸过程进行监控。

码头采用PLC控制系统,完成对码头装卸油过程内各种数据采集、监视、控制、安全保护、计量及运行管理等任务。消防控制采用独立的控制系统。消防控制系统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输油臂出口设置流量计和压力变送器,信号输入到PLC,可在控制室监控电脑上监控。电动仪表为隔爆型仪表,其防爆等级不低于dIIBT4 现场仪表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

输油臂和流量计的进、出控制阀门选用电动球阀,电动球阀具有阀位状态显示、失电报警、扭矩设定及保护报警、电机运转过热保护及报警等功能。工作平台上设置两个ESD紧急关断按钮可以关闭紧急关断阀。

2.7配套和公用设施

2.7.1通信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

1)有线通信

办公楼、值班室、控制室等处设有消防报警电话及内线电话分机。 码头另设置有防爆型抗噪声的扩音讲话站。

2)无线通信

现场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防爆对讲机。

3)电视监控系统

小虎岛油库已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通过视频监控设施监视库区和码头作业区域,可监视码头油品装卸船作业,视频信号传输到库区中控室对码头装卸过程和火灾报警情况进行监控

2.7.2供配电

1)负荷等级

码头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系统电源、装卸管道紧急关断阀、消防用电设备(消防控制室、消防炮、消防管道阀门等)为一级负荷;装卸系统正常操作阀、回抽泵、登船梯、污水泵、污水处理设备等为二级负荷;其他一般照明及电力负荷为三级负荷。

2)电源及电压

该公司供电由中国南方电网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的F4中油甲线、F8中油乙线210kV电力线路供电,经高压配电室引至变压器(SR11-M-

125/101250kVA10/0.4kV)室变电降压后,经低压配电室供各用电单位。

码头电源由库区低压配电室供电

3)供电方式和线路敷设

动力负荷或重要负荷采用放射式配电,一般照明灯具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结合的混合方式配电。动力配线采用阻燃电缆沿电缆桥架敷设,局部电缆采用穿钢管明敷和暗敷方式。一级用电负荷采用专用两路电源供电,用ZRYJV-1kV电缆由配电室沿电缆桥架敷设。

2.7.3防雷接地

码头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采用TN-S系统,码头按第2防雷措施设防。变电所屋顶设避雷带,输油臂、登船梯、消防炮等金属构筑物底座可靠接地,顶上不设避雷针,利用水工建筑结构基桩主筋做接地体。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部和底部与防雷装置连接。电缆进出线在进出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控制电源系统、I/O信号引入端、通讯信号引入端设过电压保护装置。

码头上所有电气设备外壳、电缆铠装层和屏蔽层、金属管道和金属构筑物等均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在码头前沿设置等电位接地端子和接地开关,供船舶靠泊时作等电位接地用。 码头及引桥设置人体静电导出装置

2.7.4给排水

码头供水由DN600的城市管道提供,另外有粤海石化小虎油库DN400管线接口作为备用补水水源。

码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码头四个泊位各有一个污水收集池(1#泊位为6.75m32#泊位为5.85m33#4#泊位为4m3),污水通过专泵专管流入后方库区污水收集池,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0m3/h)处理后进入政府污水厂。码头引桥后方设紧急切断阀(靠近6号门),装卸过程中发生油品泄漏溢出情况下,可在迅速停泵关阀的同时对含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同时广州石油分公司自购一条清污船,委托广州市华域防污有限公司管理,与小虎港区签订了《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联防体》协议,码头雨水经明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7.5消防设施

1)消防给水

该码头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网系统通过加压设施提供。库区设消防泵站,采用2座(单罐容积为2000m3)立式罐储存消防水4000m3,引桥根部消防水管管径DN450,连续供给时间≥4h

泵站设3 台电动水泵(XBD17.5/160-DT1台备用),消防水泵单台流量为 567m3/h,扬程175mN=450kW,主要负责向库区、四个码头提供高压消防冷却水,最大消防供水量为0.32m3/s

设有2台电动泡沫消防泵(XBD13.5/110-DT1台备用),消防泵单台流量为396m3/h,扬程135mN=250kW;设有稳压泵3台(IS80-50-250,1台备用),单台流量为60m3/h。同时设有2台补水泵(XBD7/20),单台流量为72m3/h

2码头消防泡沫库

码头转角平台设有消防泡沫库,码头1#楼泡沫库内设有112m3 不锈钢立式泡沫罐及3%抗溶性水成膜泡沫剂。库区设有2座消防泡沫库,内各设有140m3 不锈钢立式泡沫罐及3%抗溶性水成膜泡沫剂。

2.7-1消防设施配置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安装场所

备注

1

消防水泵

电动:Q=567m3/hH=175mN=450kW

3

库区消防泵站

21

2

泡沫消防泵

电动:Q=396m3/hH=135mN=250kW

3

库区消防泵站

21

3

稳压泵

电动:Q=60m3/h

3

库区消防泵站

21

4

补水泵

电动:Q=72m3/h

2

库区消防泵站

11

5

消防水罐

立式:2000m3

2

库区

/

6

立式泡沫罐

40m3

2

库区消防泡沫库

库区

7

立式泡沫罐

12m3

1

码头消防泡沫库

码头转角平台2#

 

3码头消防设施

码头50000吨级泊位设置217.1m高的消防炮塔(PSKD120),能实现泡沫水消防功能;3000吨级泊位设置19.1m高的消防炮塔(PSKD120),能实现泡沫水消防功能;1000吨级泊位设置19.1m高的消防炮塔(PSKD120),能实现泡沫水消防功能。消防炮均具有上下变幅及水平旋转的性能,既可手动又可通过消防控制室遥控。其射程(保护范围):泡沫炮可满足覆盖4个泊位船舶油舱的范围,水炮可覆盖4个泊位船舱的全船范围。

2.7-2消防炮配置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流量(m3/s

射程(m

工作压力(MPa

安装场所

1

消防炮塔

PSKD12017.1m(高)

2

0.15

80(水90

1.2

50000吨级泊位

2

PSKD1209.1m(高)

1

0.15

80(水90

1.2

3000吨级泊位

3

PSKD1209.1m(高)

1

0.15

80(水90

1.2

1000吨级泊位

 

除固定消防炮外,码头装卸设施附近设置有移动式消防炮,泡沫管道上设置泡沫栓,消防水管道上设置消防栓,并配有相应的消防水带,水枪及泡沫枪。另配备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推车式泡沫灭火器、石棉毡及其他消防器具(如消防砂桶、消防消防斧)等。

4码头消防报警

消防报警采用电视监测系统、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报警报警,所有报警均报至库区消防监控室,同时报至消防站。

中控室可以远程有线遥控操作码头消防水泵和泡沫泵。现场操作人员亦可切换手动操作后就地手动操作消防水泵和泡沫泵。

中控室可以远程有线操作码头电动消防阀门,码头操作人员亦可就地切换手动操作码头电动消防阀门。

现场消防炮的监控和操作主要以中控室值班人员监控和操作为主,中控室值班人员通过有线遥控码头消防炮塔的泡沫炮(包括消防炮的上下变幅及水平旋转操作),有必要时码头操作人员也可以通过遥控器远程遥控操作现场消防炮塔的泡沫炮,也可以通过自动/手动切换后手动操作消防炮塔的泡沫炮。

火灾报警器出现报警后,中控室操作界面会出现“请求启动”弹框,由中控室操作员选择是否启动消防泵。

5)内部消防力量

小虎岛油库库区建有专职消防站一座, 配有三个灭火队和一个消防抢救队。消防站设通讯室、值勤宿舍、办公室、消防车库、训练塔及训练场地等。消防车库3车位(其中一个检修车位),配备水-泡沫联用车2

6)外部可依托消防力量

水上消防可依托小虎消防中队和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南沙大队,陆域消防可依托南沙区消防大队、黄阁镇消防中队、振戎石化消防队(企业)、粤海石化消防队(企业)等。

7)消防设施的检测和维护

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同时和广东为邦消防检测有限公司签订了消防检测维保合同,委托第三方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详细见附件资料的“消防检测维保合同”)。

2.7.6照明

    码头照明采用钢电杆安装高压钠灯光源,室内照明采用荧光灯。

变配电所、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现场机柜室、休息室等场所设置应急照明,由灯具自带电池供电。变配电所、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现场机柜室、休息室等场所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2.8码头附属设施

1)系船柱、快速脱缆钩

该码头1#泊位共布设61000kN快速脱缆钩和4450kN 系船柱。

2#泊位主体结构共布设7350kN系船柱。

3#4#泊位主体结构共布设13250kN系船柱。

1#位快速脱缆钩、系船柱如下图:

 

2#位系船柱如下图:

34#位系船柱如下图:

 

2护舷、护轮槛、护栏

该码头前沿1#泊位上部横向满排布置D300×1500D300×1000护舷,下部竖向间隔布置SA600H型护舷,并设有护轮槛和钢护栏。

2#泊位码头前沿上部横向满排布置12D300×L2000型橡胶护舷,竖向布置7SA-B500H型护舷和2L1800橡胶舷梯,并设有护轮槛和钢护栏。

34#泊位码头前沿上部横向满排布置SA200H×2000L型橡胶护舷,共50套;下部竖向间隔布置DA-D300H×2500L型橡胶护舷与SA200H×1000L型橡胶护舷,共29套,并设有护轮槛。

1#护舷、护轮槛如下图

 

 

2#护舷、护轮槛如下图

 

34#护舷、护轮槛如下图

 

1#泊位钢护栏:                      2#钢护栏:

 

3#4#泊位钢护栏:          引桥钢护栏:

 

3)工艺安全监控设施

该码头采用PLC控制系统对码头装卸油过程内各种数据采集、监视、控制、安全保护、计量及运行管理等任务。

输油臂出口设置高精度质量流量计和压力变送器,流量监控报警的数值3000t /h压力监控报警的数值0.6MPa信号输入到PLC,可在控制室监控电脑上进行监控, 当监控参数达到报警值时产生声光报警,控制室人员通过对讲机通知码头装卸船人员进行处理(停止船载卸车泵作业,检查设备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在消除安全隐患后并经安全管理人员确认后,再次进行作业)。电动仪表为隔爆型仪表,输油臂和流量计的进、出控制阀门选用电动球阀,电动球阀具有阀位状态显示、失电报警、扭矩设定及保护报警、电机运转过热保护及报警等功能。

输油臂设有移动超限(35度)报警装置。

4)紧急切断设施

1)紧急切断阀的配置

码头引桥的根部的管道上设置有紧急切断阀(靠近6号门),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远程或就地关闭紧急关断阀。

小虎岛油库码头区域共有8个紧急切断阀,分别是收油管线上的紧急切断阀(BF1011,AF1021,AF1031AF1041)和卸油管线上的紧急切断阀(BF1010,AF1020,AF1030AF1040)。

小虎岛油库中控室操作系统能远程操作8个紧急切断阀,同时码头4个泊位各有一个ESD紧急停车按钮可实现及时关闭紧急切断阀门,紧急切断阀门可以实现手动和自动的切换转变。

2紧急切断阀的具体应急操作

①辨别确认码头实时状况,6号门所有阀门是否处于远程状态,是否必须启用ESD紧急停车功能。

②确认必须启用ESD紧急停车功能后,立刻拍下现场ESD紧急停车按钮。

③中控操作人员远程确认6号门所有阀门是否已经全部关闭。

④现场操作人员到6号门确认,阀门是否已全部关闭。

⑤待作业恢复正常后,将ESD紧急停车按钮顺时针旋转扭出,按钮复位后,ESD紧急停车状态解除。

⑥恢复6号门紧急切断阀常开状态。

引桥根部紧急切断阀(6号门):

5)监控报警系统

在输油臂、电动阀组、机泵、流量计、释放阀等易泄漏点附近设有可燃性气体检测探头,并可在现场显示可燃气体的浓度,信号输入到 PLC,可在控制室监控电脑上监控。

可燃气体探测器与消防控制系统没有联动,可燃性气体检测仪检测到现场可燃性气体浓度等于高于25%时,信号传输到中控室,启动二级报警,总控室值班人员立刻派人到现场用防爆检测仪查看核实。检测到现场可燃性气体浓度高于50%是,启动一级报警,并由中控室值班人员启动消防应急系统。

码头工作平台上和引桥每50设置一个火灾手动报警按钮,信号输入到PLC,用于火灾报警。火灾电话报警除采用自动电话专用号119报警外,同时还采用消防直通对讲电话报警及接警录音电话。

码头1#楼外设有手摇报警器1个。

6)码头其他安全设施

该码头还配备有可浮救生索救生圈、救生衣、洗眼器,在码头的醒目处设置有安全警示标志,作业现场备有灭火器材。

7)码头安全设施汇总表

该码头配备的安全设施、应急物资见下表和附件资料的“安全设施一览表”、“应急物资一览表”,其中根据《港口安全设施目录》(交办水[2014]127号),该码头没有配置的安全设施在下表中没有列明描述。

2.8-1码头通用安全设施一览表

编号

类别

名称

配备情况

备注

2001/1/1

防冲安全设施

护舷

1#泊位:D300×1500D300×1000型护舷
2#
泊位:D300×L2000型护舷
3
4#泊位:SA200H×2000L型护舷

良好

2001/1/3

导、助航安全设施

视觉航标

1#泊位设有灯塔,2~4#设有指示灯。

良好

2001/1/5

系船安全设施

普通系船柱

1#泊位:4个。
2#
泊位:7个。
3
4#泊位:13个。

良好

2001/1/8

快速脱缆钩

1#泊位:6个。

良好

2001/1/10

码头附属安全设施

爬梯

1#泊位:1个登船梯。

良好

2001/1/11

护轮坎/护轮槛

1~4#泊位设有护轮坎/护轮槛。

良好

2001/1/13

护栏

1~4#泊位设有护栏。

良好

1-1-14/2-1

人行通道和检修通道

设有人行通道和检修通道。

良好

1-1-15/3-2

安全锁定装置

输油臂设有安全锁定装置。

良好

2001/1/16

指示灯/雾天指示灯

1#泊位设有灯塔,2~4#设有指示灯。

良好

2001/1/17

安全网

码头前沿设有安全网

良好

1-1-32

防风装置

紧固装置

输油臂、消防炮塔、登船梯整体固定在基座上。

良好

1-1-39

防雷、防静电装置

避雷针(带、网)

码头设施设有防雷装置。

良好

1-1-40

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

码头设施设有防静电装置。

良好

1-1-43

通信设备设施

无线电通信器材

以无线电话和对讲机为主。

良好

1-1-46

供配电系统安全设施

固定遮栏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47

绝缘垫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48

隔离开关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49

防止小动物进入的隔板/防护网罩等其他措施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50

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51

应急电源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53

防爆灯具

码头灯具为防爆型、密闭型。

良好

1-1-54

事故照明/应急照明设施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55

漏电保护装置

电气设施设有漏电保护装置。

良好

1-1-59

电缆防水、排水措施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60

防止电缆火灾蔓延的阻燃/分隔措施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61

防雨装置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65

其他安全措施

防水和排水措施

码头设置。

良好

根据《港口安全设施目录》(交办水[2014]127号),该码头没有配置的安全设施在此表中没有列明描述。

2.8-2危险货物码头安全设施一览表

编号

类别

名称

配备情况

备注

2-1/1-1-14

码头附属安全设施

人行通道和检修通道

设有人行通道和检修通道。

良好

2-2/3-3

警示灯/夜间警示灯/红灯信号

1#泊位设有灯塔,2~4#设有指示灯。

良好

2-5

装卸工艺系统安全设施

船岸紧急切断系统

码头引桥的根部的管道上设置有紧急切断阀(靠近6号门)。

良好

2-9

流量计

输油臂设有流量计

良好

2-12

污水收集槽

码头四个泊位各有一个污水收集池,库区设有污水收集池。

良好

2-13

围堰

停泊水域设有围油栏。

良好

2-14

金属波纹补偿器、方形补偿器等管道补偿器

管道设有U型补偿器。

良好

2-15

盲板

管道设有盲板。

良好

2-16

保温层等防凝措施

蒸汽管道设有保温层。

良好

2-17

阴极保护、防腐涂层等防腐蚀设施

管道设有阴极保护、防腐涂层等防腐蚀设施。

良好

2-19

应急堵漏工具及设备

码头、库区备有应急堵漏工具。

良好

2-21

装卸设备安全设施

移动超限报警装置

输油臂设有移动超限(35度)报警装置。

良好

2-22

快速联接器

输油臂设有快速联接器。

良好

2-23

紧急脱离系统

输油臂设有快速联接器。

良好

2-50

阀门、管道安全设施

排液阀

管道设有排液阀。

良好

2-53

排气阀

管道设有止回阀。

良好

2-54

方形补偿器等管道补偿器

管道设有U型补偿器。

良好

2-56

过滤器

管道设有。

良好

2-58

盲板

管道设有。

良好

2-63

报警及警示装置

可燃/有毒气体浓度自动检测仪/报警装置(固定式和移动式)

码头设有可燃气体浓度自动检测仪/报警装置(固定式)。

良好

2-64

声光报警装置

码头设有火灾声光报警装置。

良好

2-73

防雷、防静电装置

防静电接地装置/船岸跨接防静电接地装置

码头设有防静电/船岸跨接装置。

良好

2-77

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码头设有人体防静电导出装置。

良好

2-79

金属跨线(跨接)

法兰、电缆槽设有金属跨接线。

良好

2-80/3-14

通信设备设施

广播对讲系统

码头设有广播系统。

良好

2-82

火灾报警电话

码头设有火灾报警电话。

良好

2-83/3-15

应急广播系统

码头设有广播系统。

良好

2-84

泄漏应急处置设备

围油栏

码头物资库备有围油栏。

良好

2-85

阻燃型围油栏

码头物资库备有围油栏。

良好

2-87

吸油材料

码头物资库备有吸油材料。

良好

2-88

分散剂

码头物资库备有分散剂。

良好

2-89

回收储存装置

码头物资库备有收油机2台。

良好

2-93

固定式消防设施

水炮

码头50000吨级泊位设置217.1m高的消防炮塔(PSKD120),3000吨级泊位设置19.1m高的消防炮塔(PSKD120),1000吨级泊位设置19.1m高的消防炮塔(PSKD120),均能实现泡沫和水消防功能。

良好

2-94

泡沫炮

良好

2-95

泡沫发生器

码头消防泡沫库配有12立方米的立式泡沫罐,库区消防泡沫库配有40立方米的立式泡沫罐。

良好

2-97

水枪

码头消防箱内配有消防水枪。

良好

2-102

移动式消防设施

消防车

库区配备水-泡沫联用车2台。

良好

2-103

移动式消防炮

码头设置有移动式消防炮。

良好

2-104

灭火器

码头设置有手提式泡沫灭火器。

良好

2-105

灭火沙

码头设置有消防沙,消防砂桶、消防砂锹等。

良好

2-108

消防水带

码头消防箱内配有消防水带。

良好

2-110

消防供水/泡沫/干粉消防安全设施

消防泵房

库区设有消防泵房,可提供码头消防水。

良好

2-111

消防泵

库区消防泵房内配有3台消防水泵、3台消防泡沫泵和3台稳压泵、2台补水泵,可提供码头消防水。

良好

2-112

消防水池

库区设有22000立方米(共4000立方米)的立式消防水罐,可提供码头消防水。

良好

2-113

消防泡沫储罐

码头消防泡沫库配有12立方米的立式泡沫罐,库区消防泡沫库配有40立方米的立式泡沫罐。

良好

2-115

火灾报警装置

手动报警按钮

码头工作平台上和引桥每隔50米设置一个火灾手动报警按钮,信号输入到PLC,用于火灾报警。
码头1#楼外设有手摇报警器1个。

良好

2-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报警采用电视监测系统、自动报警,所有报警均报至库区消防监控室,同时报至消防站。

良好

2-117/1-2-14

其他消防安全设施

消防电源

消防用电设备(消防控制室、消防炮、消防管道阀门等)为一级负荷,由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的F4中油甲线、F8中油乙线210kV电力线路供电。

良好

根据《港口安全设施目录》(交办水[2014]127号),该码头没有配置的安全设施在此表中没有列明描述。

 

2.9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组织

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已成立有以主要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部长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HSSE领导小组),同时配有专职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

2.9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压力管道、蓄电池观光车司机)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具体情况见下表及附件资料

2.9-1人员持证情况一览表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培训/有效期

朱辉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441424196510072235

原广州市安监局

2021.12.3

港口危货储存单位

主要安全管理人员

201844010000144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张坚泰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42830196808100454

原广州市安监局

2020.5.22

港口危货储存单位

主要安全管理人员

201744010000590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殷贝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13425199310244848

原广州市安监局

2020.9.29

蓝通庆

注安(危险物品安全)

10090081715

原国家安监局

/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

装卸管理人员

201744013000322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黎锋

主要安全管理人

441426197110200012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9.5.21

朱辉

主要安全管理人

441424196510072235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8.12.26

崔海新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

装卸管理人员

440126196401063036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朱辉

A3(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441424196510072235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0.4.14

唐世昌

A3(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650203197703100714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0.4.14

周声钢

N5(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360122197708120612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1.9.25

注:其他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压力管道、蓄电池观光车司机)的证书见附件资料的“统计表”和复印件资料。

 

3)其他作业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制定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详细见附件资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清单”和“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3)劳动卫生防护

该公司针对不同岗位存在的不同危险、有害因素,对各作业人员配置了劳动防护用品,如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耐油手套、防护口罩等,详细见下表。

2.9-2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表

序号

岗位(工种)

接触危害因素

配备防护用品

1

油库管理人员

汽油、柴油

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耐油手套、防护口罩

2

油库计量员、付油员、接卸员、司泵员

3

维修工

4

警消员

5

化验员

6

化验员

化学试剂

呼吸面罩、护目镜、耐酸碱手套、防护口罩

7

化验员

噪声

耳塞、耳罩

8

司泵员

9

电工

 

4)应急管理情况

该公司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制定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小虎岛油库)码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AQ-01-2018),于2018427日向广州港务局海港分局备案(备案编号:HG2018002)。

同时编写了《现场应急处置卡》和《岗位明白卡》,简化处理程序,明确岗位职责。

该公司配备有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器材(详细见附件资料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器材配置表”)。

该公司制定有每年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制订的演练计划进行定期演练及演练记录。对演练发现的问题,及时地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详细见附件资料的“应急演练计划”和“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5)安全费用提取及投入情况

该公司按照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要求,进行安全费用提取,对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的超额累退方式要求,对安全费用进行提取。

2.9-3近三年安全投入一览表

年份

码头营业额

(万元)

提取比例

实际提取

(万元)

实际支出(万元)

备注

2016

/

/

/

/

/

2017

/

1.5%

/

296.5874

/

2018

/

1.5%

/

428.3012

/

2019

/

1.5%

/

297.9574

/

20191~8月份的安全费用投入情况详细见附件资料的统计表。

该公司安全费用用于安全设备设施更新维护、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劳动用品配备、安全培训教育宣传、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开展安全活动月活动等方面。

6)日常安全管理

1)员工教育培训

该公司注重员工教育培训和提高员工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政府部门的岗位资格取证工作,做到依法上岗。

组织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转岗教育,定期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岗位资格证培训,18人取得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证,2人取得港口设施保安证书,6人取得初级构(建)筑物消防员证,1人取得中级构(建)筑物消防员证。

2)安全隐患排查

该公司能认真落实三级检查、重大节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等制度,落实三防检查及预防措施。2019110月共发现130多条问题,有效整改率达到100%

3)日常巡查

该公司能认真执行巡回检查管理。严格落实《小虎岛油库巡回检查制度》,落实作业人员、消防人员、电工及总值班巡回检查。码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能强化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好设备与维护规程的落实,定期做好输油臂、电动阀等设备润滑、检测、维修维保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作业管理

该公司能落实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够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并加强码头装卸作业管理。油品装卸严格落实程序化作业管理。落实设备操作规程、作业流程、工艺流程双确认,签订船岸安全协议,落实船舶靠离安全监护,作业值班监护、领导干部带班等制度。

加强码头出入管理。做好船人员出入库查验登记,采取码头与门卫相互确认的方式落实管理,手机用信封装袋管理。

强化作业现场管理。一是落实“人体静电消除”措施;二是对船方人员落实个体防护措施;三是对船舶方大件物资出入库落实落实查验措施,防止易燃易爆物品经过油库区域。

5)环保管理情况

码头四个泊位各有一个污水收集池,污水通过专泵专管流入后方库区污水收集池,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0m3/h)处理后进入政府污水厂。码头引桥后方设紧急切断阀(靠近6号门),装卸过程中发生油品泄漏溢出情况下,可在迅速停泵关阀的同时对含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该公司自购一条清污船,委托广州市华域防污有限公司管理,与小虎港区签订了《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联防体》协议。

6安保反恐

该码头区域范围(包括油库区)设有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包括了各出入口、码头前沿水域、引桥等。码头陆域(包括油库区)采用永久性实体墙(不低于2.5m)进行封闭。

该公司设置有安全保卫机构,在进入库区(码头)的入口设有门岗和门卫,在门卫室配有一定的防爆工具(如防爆叉、头盔等),对出入库区(码头)的人员进行登记,并针对安保反恐问题制订有演练计划和按演练计划进行治安突袭事件的应急演练(详细见附件资料的“应急演练计划”和“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7)码头的定期检测、监测

1)码头沉降位移、水域回旋、水工结构检测、监测

该公司于201710月委托青岛中航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对码头的1~4号泊位进行了结构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构件外观检测、码头结构变形与变位、钢筋混凝土各项性能参数检测、地基与基础检测、附属设施检查、码头区域水深和冲淤变化测量、引桥结构、接岸结构和护岸结构等,结论为各项检测项目现状满足当前使用要求。

2)防风情况

该码头的输油臂(高17m13m12m)、消防炮塔(高17.1m9.1m)、登船梯整体固定在基座上,防风设施主要是依靠设备基础,同时通过中石化码头接收、测量、记录阵风和台风信息、发布警示和警报。当码头收到台风预警信息后,停止作业,将输油臂的旋转部位固定,收拢并固定输油臂,锁紧用于固定输油臂的插销。

3)特种设备检测情况

该码头的特种设备为压力管道,该码头于20197月对全公司的压力管道(包括马头部分)委托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进行了年度检测,结论为符合要求(详细见附件资料的“工业管道年度检查结论报告”)。

8)事故调查、记录与统计

该码头自20176取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以来至目前,近三年无火灾、爆炸、泄漏、急性中毒、窒息事故和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

9上次安全评价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该码头于2015年进行安全评价时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完成了整改,详细情况见下表:

2.9-4上次安全评价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序号

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

完成日期

1

引桥上的 2 号消火栓箱打不开。

已修复。

20151119

2

3#泊位紧急按钮标志模糊不清。

已更换。

20151119

 

2.10危险货物作业、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情况

该码头自20176取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以来,其危险货物作业、设备设施、辅助设施、周边环境及安全管理人员等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2.10危险货物作业、设备设施、周边环境等的变化情况表

项目

上次(2017年)评价情况

本次(2019年)评价情况

有无变化

企业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

变化

营业场所

广州市天河区广和路136

广州市天河区广和路136

负责

胡则军

黎锋

变化

主要(安全)负责人

唐世昌

朱辉

变化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古博。

危险货物运输岸上现场管理人员:耿序、黄志军、罗文、廖荣灿。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殷贝、蓝同庆

危险货物运输岸上现场管理人员:程博琛、蓝同庆、张坚泰

变化

经营地域

广州港海港港区小虎岛油库码头1#2#3#4#泊位。

广州港海港港区小虎岛油库码头1#2#3#4#泊位。

作业区域范围

广州港南沙港区小虎岛油库码头50000吨级泊位、3000吨级泊位和21000级泊位

广州港南沙港区小虎岛油库码头50000吨级泊位、3000吨级泊位和21000级泊位

靠泊能力

1#泊位50000吨级; 2#泊位3000吨级; 3#4#泊位1000吨级。

1#泊位50000吨级; 2#泊位3000吨级; 3#4#泊位1000吨级。

泊位个数

4

4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

汽油、柴油。

汽油、柴油。

作业方式

装卸

装卸

码头设备设施

1、主要设备:

同“2.6.1设备设施”的“表2.5-3”、“表2.5-4”。

2、辅助、应急设备:

   ①码头附属设施同“2.8码头附属设施”。

   ②主要应急设施同附件资料的“应急器材配置表”、“安全设施清单”中包含了防污设备、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1、主要设备:

见“2.6.1设备设施”的“表2.5-3”、“表2.5-4”。

2、辅助、应急设备:

   ①码头附属设施见“2.8码头附属设施”,主要附属设施没有变化。

   ②应急设施见附件资料的“应急器材配置表”、“安全设施清单”中包含了防污设备、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主要应急设施没有变化。

周边情况

同“2.2地理位置与周边环境”的“表2.2”。

见“2.2地理位置与周边环境”的“表2.2”。

原粤海石化2万吨级和3万吨级油品码头(现正在改建,目前已拆除了油库和码头的设备、设施)

变化

 

第三章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从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方面对该码头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

3.1货物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危险货物辨识

1)危险化学品

该码头装卸的货物有汽油、柴油,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码头装卸的货物有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

3.1-1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一览表

品名

序号

CAS

闪点

火灾

危险性

危险性类别

沸点

相对密度

爆炸极限(%)

空气=1

=1

汽油

1630

86290-81-5

-46

B

易燃液体,类别2

40~200

3~4

0.7~

0.8

1.4~7.6

柴油[闭杯闪点≤60℃]

1674

/

55

B

易燃液体,类别3

282

无资料

0.87

0.6~7.5

 

2)剧毒化学品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的规定,该码头装卸的货物没有剧毒化学品。

3)易制毒化学品辨识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该码头装卸的货物没有易制毒化学品

4)监控化学品辨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号)和《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的规定,该码头装卸的货物没有监控化学品。

5)易制爆化学品辨识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该码头装卸的货物没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6)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的规定,该码头装卸的货物中,“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2)货物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码头装卸的货物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易爆、有害的危险货物,危害特性见 “表3.1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一览表”,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其次易燃液体危险性主要是挥发性、扩散性、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或热膨胀性等

1)火灾、爆炸

易燃易爆的物质存在,是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因素。

易燃液体的燃烧爆炸危险特性:

易燃性:a.闪点低,在常温下其挥发的气体能遇明火而闪燃;b.燃点低,一般情况下,易燃液体燃点比闪点高;在空气中受热达到引燃温度时,会引起着火燃烧;c.挥发性强,易燃液体虽然在常温状态下是液体,但其沸点低,很容易挥发;在空气中的可燃液体蒸气达到一定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可能会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高热及火花会引起燃烧和爆炸。易燃液体的蒸气大多数比空气重,沉降于地表面,也能在低洼处(如地沟、下水道等)积聚,不易散发,一旦着火能发生回燃,增加爆炸的可能性;d.点燃能量小,其蒸气只要极少能量的火花就可以点燃,燃烧速度快。

易爆性:a.爆炸极限范围越宽,爆炸下限越低,其爆炸危险性就越大。易燃液体蒸气的爆炸下限一般都很低,在空间散发较易达到爆炸下限,遇到明火或高热,均可能发生爆炸;b.易燃液体因挥发性强、汽化热小,在密封的容器内也会产生较高的饱和蒸气压,如果因容器受热,物质大量挥发,产生较强的容器内压,当压力超过容器承受的压力强度时,会产生容器爆炸事故,容器爆炸时释放的能量也会引起易燃液体蒸气的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发生二次火灾、爆炸等事故。

易积聚静电性:易燃液体着火所需的能量小,只要极小能量的火花就能引燃。大部分易燃液体是非极性物质,电阻率很大。这些液体在流动、过滤、摇晃、喷射、飞溅、冲刷、灌注等过程中都可能产生静电,并积聚静电而产生静电火花,常能引起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的燃烧和爆炸。因此,在储运过程中,要防止易燃和可燃液体产生静电而引起火灾、爆炸。

渗透扩散性:易燃液体一般粘度都较小,毛细管作用明显,具有较强的渗透性,只要有微细的缝隙,均能浸润渗透而穿过;因此,当容器、设备、管道只要有裂纹或微孔,易燃液体均可以渗透并逐渐扩散,不断地挥发,使空间可燃蒸气浓度增大,遇明火或高热均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受热膨胀性:易燃液体的热膨胀系数都较大,受热后体积膨胀,在容器、管道和设备中常发生“胀桶”现象、憋压甚至爆裂;另外,易燃液体受热时,挥发的蒸气量增加,增加容器内的蒸气压力,加速密封容器发生爆裂现象;容器破裂时会释放出机械能,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禁忌物:有机易燃液体与禁忌物(如强氧化剂)接触可能会发生剧烈反应,并释放出大量反应热,若反应热达到物质的引燃温度时,容易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该码头装卸的易燃液体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3.1-2危险化学品危险性一览表

品名

火灾

危险性

危险性类别

危险特性

汽油

B

易燃液体,类别2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柴油[闭杯闪点≤60℃]

B

易燃液体,类别3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2)中毒和窒息

职业性接触毒物主要通过吸入、食入、皮肤吸收三种途径对人体侵害,其中又以呼吸道吸入对人的危害最为常见。有害物质的气体在空间弥漫扩散,人吸入后会出现急性中毒、慢性中毒或慢性健康影响等。

该码头装卸的易燃液体,职业性接触毒物主要以蒸气可引起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浓度过高,几分钟即可引起呼吸困难、紫绀等缺氧症状;长期反复接触或吸入有毒物质,可能引起慢性中毒或慢性健康影响。

3.1-3危险化学品健康危害一览表

品名

危险性类别

健康危害

汽油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B

致癌性类别2

吸入危害类别1

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及化学性肺炎。可伴有中毒性周围神经病。液体吸入呼吸道致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或过敏性皮炎。急性经口中毒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征,周围神经病,皮肤损害。

柴油[闭杯闪点≤60℃]

/

皮肤接触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能经胎盘进入胎儿血中。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及头痛。

 

3.2作业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对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方法,结合该码头的装卸作业工艺流程、设备种类、物料种类与理化特性等情况,辨识其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

3.2.1船舶靠离泊作业危险因素

船舶在靠泊、离港时有可能会出现船舶与船舶之间及船舶和码头之间撞击、挤靠和摩擦等情况,从而对船体、码头及码头装卸机械设施造成危害,严重时导致码头结构失稳发生坍塌事故,同时也有可能造成船员落水淹溺事故。致因有如下方面:

操作、指挥靠停泊人员没有完全掌握港口地形、航道、航标、回转水域、码头方向、结构、水深、泊位尺度、水流流速、流向等信息就盲目靠岸,可能造成碰撞码头或其它船舶,引起码头结构的损坏、船舶损坏以及岸上人员的落水。

靠停泊人员操作失误导致船舶在靠、离岸和系泊、解缆过程中对码头产生撞击、挤压、摩擦等。如果船舶靠、离岸速度过快、驶近角度不当,将会产生较大的撞击力,易造成船舶和码头损坏。船舶在系泊的过程中,由于环境载荷的作用,也易造成船舶和码头的损坏,进而导致管线损坏,引发泄漏、中毒、火灾、爆炸事故等。

船舶靠离泊时,若船岸作业人员配合不好或解系缆不合理等现象,系泊作业有失误、未系横缆等,致使船过度位移或断缆漂离泊位,可能导致断缆伤人或者将系缆作业人员带入水中发生淹溺事故等。

由于船、岸的系泊设备、设施存在缺陷,船舶自身出现主机故障、舵机失灵等意外,导致船体失控,撞塌或损坏码头、船舶。

船体对系船柱的应力大于柱自身载荷,造成缆索脱扣和船舶失控的危险。

⑥船离泊时机不当,如风浪大、雾大港区能见度太低、潮汐急落或急涨时靠、离泊位,船体受恶劣天气、潮流的影响大,往往容易发生事故;

⑦船舶断缆危险:船舶在靠、离岸和系泊过程中,因采用过小的缆绳或缆绳年久磨损会发生断缆,断缆可能发生伤亡事故。断缆后船舶在水流、波浪的作用下会漂离泊位,严重时船舶在波浪、大风的作用下,对码头产生撞击、挤压、摩擦,会导致船舶和码头遭受损坏,人员伤亡。

码头作业人员在装卸油品过程中,由于水位及油船装载量的变化,油船的水位会发生上升或下降,相应的系缆绳会松紧而出现油船漂移码头面的情况。码头作业人员在观察油船漂移码头情况时,如果人员头部或身体伸到油船与码头中间位置时,此时如油船靠近码头,就可能发生油船挤压人员事故,发生人员伤亡。

受人为或自然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到港船舶与航道上油轮发生碰撞而造成油轮储油仓破裂泄漏、以及到港船舶事故性排放舱底油污水、并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的风险。事故发生后,将会引起水体的污染。

综上所述,船舶靠离泊作业存在的潜在危险因素有:泄漏、坍塌、火灾、爆炸、淹溺。

3.2.2船舶断缆危险因素

船舶在靠、离岸和系泊过程中,因采用过小的缆绳或缆绳年久磨损会发生断缆,断缆可能发生伤亡事故。断缆后船舶在水流、波浪的作用下会漂离泊位,从而拉裂输油管线,引发油品泄漏事故。严重时船舶在波浪、大风的作用下,对码头产生撞击、挤压、摩擦,会导致船舶和码头遭受损坏,人员伤亡。

3.2.3环境污染危害

码头装卸的危险货物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土壤和水体的污染。这些货物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系统的密封性,防止货物从系统中泄漏出来,造成污染事故。如装卸过程中发生较大的危险货物泄漏事故,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如果落入水域,还将造成水污染事故。

3.2.4码头作业过程存在的危险因素

该码头的装卸作业,主要由装卸臂、管线、阀门等设备完成,装卸的货物均为易燃或可燃液体,在装卸储运过程中因装卸臂接头连接不良,设备、管道及附件故障或损坏,以及其他一些人为因素的原因,有可能出现装卸物料的跑、冒、滴、漏,发生泄漏、扩散等事故,这时,如果遇明火、高热源或火花(包括静电火花)会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并有可能进一步引发爆炸事故的发生。

同时码头作业场所的装卸船作业、检维修作业中还会发生如触电、淹溺、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及其他伤害。

引起火灾、爆炸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火灾、爆炸

该码头的装卸作业,主要由装卸臂、管线、阀门等设备完成,装卸的货物为易燃液体,在装卸储运过程中因装卸臂接头连接不良,设备、管道及附件故障或损坏,以及其他一些人为因素的原因,有可能出现装卸物料的跑、冒、滴、漏,发生泄漏、扩散等事故,这时,如果遇明火、火花会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引起火灾爆炸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存在点火能量

明火:设备、管道、设施等在维修过程中的动火作业如焊接、切割等引起的明火,违章吸烟及其它任何原因引起的明火,容易将易燃成品油及其爆炸性混合物点燃甚至发生爆炸。

静电火花:成品油在装卸过程中管道流动运输容易产生静电,若防静电措施不可靠或失效,就会造成静电积聚,产生一定的电位差而发生放电现象。当放电能量大于易燃成品油的最小点火能量时,就会引发火灾甚至发生爆炸。

进入码头的人员未穿戴防静电服、鞋、袜等,在活动过程中,人的衣服、鞋以及所携带的用具等,相互之间或与其他材料摩擦或接触分离时均可能产生静电,静电放电火花能量远大于汽油等货物的点火能量,可引发火灾甚至发生爆炸。

电气火花:电气设备选型不当,防爆性能不符合要求,电气设备老化、电线电缆短路、电气设备未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时,易产生电弧、电火花,引起火灾甚至发生爆炸。

撞击、磨擦火花:由于装卸作业中的汽油、柴油液体的点火能量较低,码头在生产及设备设施维修过程中的机械撞击、构件之间的磨擦等产生的火花可能引起火灾甚至发生爆炸。

雷电能

码头工艺管线目前为汽油、柴油专用管线,正常情况下不扫线,管道内储存着大量的易燃易爆物质,一旦遭到雷击,可能导致严重的火灾、爆炸事故。

高温热表面:夏天温度较高,可使环境温度升高,使积存在管道内的油品受热膨胀,管道压力升高,可能会发生管道破裂,并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2)成品油的泄漏

码头在装卸成品油的过程中可能发生物质泄漏的形式很多,归纳起来可分为正常生产过程中的泄漏和异常情况下的泄漏两种。

正常生产过程中的泄漏主要输油臂连接和拆卸时的少量泄漏。

②异常情况下的泄漏主要有:阀门、法兰密封不严;设备、设施、管线被腐蚀穿孔;设备、设施、管线出现失效开裂;设备、设施、管线质量缺陷;控制系统动作失误;操作失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

码头收发油设备的管线、连接件、阀门等出现裂缝或连接法兰垫片撕裂。

管线憋压造成密封点、阀门、焊缝等处渗漏或泄漏。

设备、管线安装不规范,螺丝未上紧、垫片不密封、连接件变形造成渗漏或泄漏。

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造成泄漏或溢油。

码头装卸油过程中船舶移泊导致输油管线拉裂或崩断造成油品泄漏。

码头输油管线法兰垫片破损,输油胶管老化造成油料喷洒。

船舶扫舱及管道排空不彻底,软管拆卸时也会造成泄漏。

作业业完毕后设备未完全复位,留下隐患等。

装油监控不到位,造成油船冒油。

③装卸作业过程中,由于水位、风力、荷载、系缆等原因导致卸油点位置发生变化,如没有及时对输油臂进行调整,可能输油臂被拉断或损坏,导致泄漏事故发生。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码头装卸作业点会散发少量可燃蒸气,由于量少且散发在室外大气环境里,一般不会马上引发火灾爆炸。但是,由于汽油、柴油的蒸气相对密度(空气=1)均比空气重,散发的少量蒸气会沿着地面扩散,沉积在污水收集池等低洼、死角处,容易形成爆炸性环境,并造成对环境的污染、作业人员的危害。当沉积在低洼、死角处的蒸气在其爆炸极限范围内而又遇到一定的点火能量时,就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一旦发生异常情况下的泄漏、甚至失控,可能造成大量的物质泄漏,其后果将不堪设想。轻则对作业人员造成中毒甚至死亡,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重则引发火灾、爆炸,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

3)误操作、违章作业

事故案例统计表明,石油化工行业的很多事故都与误操作、违章作业有关系,如按错开关使管道憋压,造成管道破裂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2)淹溺

该码头装卸作业都是临水作业,作业人员很容易在解系船舶缆绳、上下船舶、码头前沿作业等环节中,发生落水淹溺事故。

作业平台和墩台临水面无护栏,作业过程中易造成落水淹溺事故。

3)高处坠落

该码头前沿的消防炮、登船梯较高,检查维修时,若作业人员误操作、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作业人员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4)机械伤害

该码头补水泵房使用有泵类等机械设备,若机械设备传动部位无防护罩,转动轴无防护套、防护栏,或者缺乏必要的检修、维护和保养,易导致机械伤害的发生;操作人员若不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或粗心大意、误操作等,均易引起机械设备运动部件、工具直接接触到人体,造成夹击、碰撞、卷入、辗、割等伤害。

5)触电

该码头电气系统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或失效,如接地(零)保护、漏电保护等失效,配电箱柜等金属外壳带电,或者由于操作失误,尤其在维修作业过程中,如误送电等,都可能引致触电事故发生。

6)高温危害

该码头装卸作业的作业人员露天作业,作业所在地夏季炎热,长期在酷暑天气下作业,可能导致作业人员发生中暑等高温危害。高温还可以抑制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作业人员受高温环境热负荷的影响,作业能力随温度的升高而明显下降,劳动效率降低、增加操作失误率,有导致发生其他事故的危险。

7)中毒和窒息

该码头装卸的货物具有挥发性和毒害性,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有毒有害气体挥发,作业人员若长期未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有可能会引起慢性中毒。异常情况发生泄漏时,有毒有害蒸气会大量挥发,若抢险人员未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可能发生急性中毒和窒息事故。

该码头运输的货物主要包括各种石油化工产品等。在管线接拆作业时,连接法兰附近会弥漫浓度较大的化学品,如果作业现场有毒物质浓度过大,极易引起中毒窒息事故。

8)水域污染

在进行液体石油化工产品装卸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事故,液体石油化工产品通过扩散、漂移等作用可对海洋生态环境以及社会造成严重破坏。港口和船舶的作业含油污水排放造成污染的原因主要体现在港口装卸油作业频繁,存在溢漏油的隐患,油轮的大型化增添了发生重大溢油事故的可能性,提高了溢油处理的难度。

9)小结

综上所述,该项目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淹溺、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中毒和窒息等;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有:高温危害。

其中最为突出的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

次生事故为因危险货物泄漏、火灾、爆炸造成环境污染。

3.3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环境就是人进行作业所需的活动空间以及机器、设备、工具所需场所的总和。人在各种情况下劳动都需要有一个足够的、安全、舒适、操作方便的空间。这个作业空间的大小、形状与工作方式、操作姿势、持续时间、工作过程、工作用具、显示器与控制器的布置、防护方式及工作服装等因素有关。作业场所一般泛指生产场所,因此,生产场所的范围比作业空间的范围大。作业空间或作业场所中的设备、显示器、控制器、物质材料、工具等都统称为元件或要素。

 作业环境的“火灾”、“爆炸” 、“淹溺”、“机械伤害”、“触电”、 “高处坠落”、 “高温危害”、“中毒和窒息”的分析详细见“3.2作业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也会造成安全事故,分析如下:

1)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影响

该码头在作业过程中,人员对设备设施进行操作,所以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不可忽视的危险诱发因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违章作业和安全管理不善。

违章作业主要表现为:

不熟悉操作规程或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操作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操作人员穿高跟鞋、裙、拖鞋作业,女工及留长发者没有佩戴防护帽进入生产现场。

班前或当班饮酒或含酒精饮料后进入生产现场。

登高作业是没有穿戴安全帽、安全带(绳)、防滑鞋等防护用品;

在作业时没有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管理不善主要表现:

未制定严格、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或执行力度不够。如果管理制度没有严格执行,放任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可能引起事故的发生。

对涉及的危险货物(理化性质、危险特性)以及有关使用安全缺乏了解,在使用过程中可能未采取相应的防护而造成伤害。

对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及工艺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缺乏认真的检验分析和评估,致使生产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性缺陷或失效,造成人员伤害。

对设备设施、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没有进行相应的安全检验和检查,或者检查不到位等,使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可能造成相应的事故。

2)其他危险

雨天作业场所地面湿滑,由于粗心大意,作业人员上下台阶、有坡度的作业场所;非紧急情况,无故乱跑、追逐等不安全行为;作业场所有坑、洞等其它障碍物等,很容易发生摔伤事故。

码头作业人员在解、系船舶缆绳,拆接法兰接头,管线检修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手指被挤压、划伤,脚被砸伤,身体被撞伤或扭伤等事故。

3)自然条件危险有害因素

1)高温危险:如机械设备存在缺陷或维护、保养不当,在极端气温条件下容易发生故障。极端气温对露天作业人员影响较大。

2)地质因素危害: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7度,如水工建构筑物未按以上标准设防很可能在强地震发生时造成港区建构筑物桩基倾斜,甚至坍塌的灾难性损失。

3)雷击危害:高大机械设备容易遭受雷击,如防雷设施与接地保护装置失效,会引发雷击事故,造成财产和人员的严重损失和伤害。

4)暴雨危害:码头作业的特点多是露天临水作业,如操作不慎、防护不当,极易造成滑跌、落水等事故。

5)雾日危害:大雾对码头及船舶航行都带来很大威胁,对泊位的装卸作业都影响很大,稍有不慎都可能造成意外损失和人员的伤害。

6)台风、强风危害:在码头设计中如未充分考虑,极有可能造成设备、设施吹落,造成意外损失和人员的伤害。

3.4危险有害因素分布

该码头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布情况见下表:

3.4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一览表

作业场所

(作业过程)

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

爆炸

淹溺

机械伤害

触电

高处坠落

高温危害

中毒和窒息

其它

码头

船舶靠泊离作业

 

 

 

 

 

3.5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辨识

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是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水发[2013]274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规定的危险物质品名及其临界量来确定的。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水发[2013]274号)第二条的规定,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港口重大危险源),是指参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港口区域内储存危险货物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第1条关于使用范围的规定,该标准不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

本报告评价范围针对的是码头危险货物部分,不包括库区。

根据上述规定,该码头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6事故案例

12010年大连新港溢油事故

2010年大连新港溢油事故2010716日发生在辽宁省大连市新港港区内的一起事故。事故导致一条输油管道爆炸并引起原油泄漏

1事故经过

2010715日新加坡太平洋油轮公司所属利比里亚宇宙宝石30万吨级VLCC油轮在大连新港向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灌区卸送中石油控股的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进口的委内瑞拉祖阿塔原油15.3万吨,卸载入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的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灌区。由于该原油H2S含量较高,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天津辉盛达石化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加入原油脱硫剂作业。辉盛达公司委托上海祥诚商品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在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输油管道上进行现场作业。

卸油作业于7151530分开始,在两条输油管道同时进行。71520时,油轮开始用2号输油管线向国际储运公司的原油罐区卸送,祥诚公司作业人员开始通过原油罐区内一套内径90厘米输油管道上的排空阀向输油管道内注入脱硫剂。加剂过程中由于输油管内压力高,加注软管多处出现超压鼓泡,连接处脱落造成脱硫化剂泄漏等情况,致使加注作业多次中断共计约4个小时,未能按计划在17小时卸油作业中加入全部的脱硫剂。71613时,油轮进行原油洗舱集油作业,停止向岸上卸油并关闭船岸间控制阀。此时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石油储运公司生产调度通知上海祥诚大连分公司经理“船上停止卸油了”,但注入脱硫剂的作业没有停止,又继续加入了22.6t脱硫剂。18时,在注入了全部的88立方米脱硫剂后,现场作业人员用消防泵房内的消防水对脱硫剂管路和泵进行冲洗,冲洗液0.1t直接经加剂口入该输油管线。1802分,靠近脱硫剂注入部位的输油管道突然发生爆炸,引发火灾,造成部分输油管道、附近储罐阀门、输油泵房和电力系统损坏和大量原油泄漏。事故导致储罐阀门无法及时关闭,火灾不断扩大。原油顺地下管沟流淌,形成地面流淌火,火势蔓延。

2)应急救援

爆炸发生后,大连市启动红色应急预案。胡锦涛温家宝作出批示。中央公安部长孟建柱在公安部指挥中心坐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林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以及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率公安部消防局局长陈伟明、部局战训处处长魏捍东及公安部灭火救援专家组组长陈家强、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副厅长刘乐国连夜赶到火灾现场,视察火场,听取汇报后,靠前指挥决策。空军紧急派出两架-8飞机运送消防物资。

最先赶到火场的是大连港集团油品码头公司消防队。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炮台山中队25名消防员、5辆消防车到场。1819分,大连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下辖大孤山中队、海青中队和炮台山中队先后到达火灾现场对着火罐进行救援,同时用泡沫枪堵截流淌火蔓延。

2130分许,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王路之等领导陆续到场,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改为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王路之。当时现场输油管线、泵房、明沟暗渠、污油池等处连续发生爆炸,原油从破裂管道、阀组处带压喷涌燃烧,巨大火柱照耀如同白昼,地面原油流淌火顺坡向东、向南扩散。

2330分许,该管线火情被完全扑灭,但爆炸导致另一条700毫米管线起火,且该起火管线油泵损坏,无法切断油路。现场还发生多次爆炸,火情一度出现反复。

17820分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现场车辆装备人员就位,泡沫灭火剂准备充足,后方供水线已全部形成,开始总攻,利用车载泡沫炮、移动泡沫炮和泡沫管枪全力扑灭罐体、阀组、沟渠的大火,采取水流切封法彻底扑灭管线火灾(即在管道两侧设臵水枪阵地,向撕裂口处进行持续夹击射流,达到隔离火焰与原油的目的),利用消防艇及拖消两用船,扑灭海面浮油火。经过1小时35分钟的总攻,955分大火被全部消灭。10时,大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爆炸现场储油罐的所有阀门已全部关闭,火势基本扑灭。

3)事故原因

初期称事故原因系该外籍油轮在为卸油附加添加剂时操作不当所致,安监总局在事故通报中认为,这次事故是因陆地上中方负责输油的公司引起,但责任认定部分很含混;不过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协调会上明确了事故主要责任人为大连中石油国储公司。

4)直接原因

天津辉盛达石化技术有限公司的HD-硫化氢脱除剂北京化工大学工业催化剂教研室某教师设计,配方为:异丙醇10%乙醇4.9%双氧水85%对苯二酚0.1%。双氧水含过氧化氢的浓度为50.73%。密度1.13。双氧水是主要的活性组分,其它组分起助溶和稳定作用。工作原理为原油中的硫化氢与过氧化氢反应,生成硫单质和水。71618时前脱硫剂全部加入后,又使用消防泵房内的消防水(600kg)冲洗加剂泵和管路,冲洗液0.1t注入了输油管道。由于消防水长期不用,存在铁锈,铁锈中的亚铁离子是过氧化氢分解的强催化剂。

第一爆炸发生在消防桥下2号输油管U型管东侧立管距地面1.4m处,为过氧化氢正反馈分解后产生的氧气、水蒸汽的压力超过2号管壁10.3毫米的耐压极限3.98MPa而发生物理爆炸。U型管东侧的水平输油管,由于油气外泄,空气涌入,随即发生了闪爆。输油管道破裂后,大量原油外泄,在火场的高温环境下,原油中的轻组分逸出并与空气混合达到了爆炸极限发生爆炸。如此重复。因此,火场上爆炸一阵接一阵,火焰高达50m

5)处理结果

20138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7·16特大事故案一审宣判,13名被告人因重大事故责任罪被判刑,1被告人罪行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

6)后续环境污染情况

据环保部门称,周围1.2公里内碳氢化合物浓度较高。

大火燃烧产生大量含芳烃类气体及粉尘,距事发地20余公里的大连市区亦可闻到明显油味。同时灭火用的泡沫也对大海有污染,目前污染面积达50平方公里。海事部门已经组织相关人员设备清理海域。

20日,东南风及暴雨突降,导致入海油污登陆35公里外的金石滩海岸,使这一著名海水浴场不得不关闭。目前油污对大连开发区海滩已经产生较大影响且污染面积正在扩大,甚至已经漂到棒棰岛海域。大连海鲜市场也产生波动。

22日,大连金石滩其中一家拥有近400亩的贝类养殖场,部分贝类因油污入侵而死亡。

24日,在大连的金石滩,海面仍然有明显的油层漂浮,距事发地点较远的獐子岛旅顺已经出现油污。绿色和平估计的溢出数远大于官方数字达到9万吨。

7)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这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现场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天津辉盛达公司在硫化氢脱除剂没有得到相关许可的情况下决定将该试剂投入生产并使用,上海祥诚公司大连分公司和天津辉盛达公司现场负责人员对现场工作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制止,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人没有对加注作业进行安全评价和风险评估,违规选定加注口。

此次事故暴露出相关单位安全监管和对员工的培训教育存在的问题:

①相关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现场安全监督不到位,现场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纠正员工的错误做法。

②企业对员工没有定期进行安全和岗位技能的培训,员工对岗位的安全风险不清楚,对岗位操作技能不熟练,因此不能正确的进行相关作业。

③企业对员工没有进行事故应急的培训和演练,在发生危化品事故后岗位员工不知道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方法。

8)企业应吸取的教训

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现场作业的监督管理。

②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加强安全、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置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员工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应急处置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天桐1号”油轮碳九泄漏事故

1)泄漏事故发生经过

2018113日下午16时左右,宁波舟山通州船务有限公司天桐1油轮以下简称天桐1”)靠泊东港石化公司码头,拟接运东港石化公司工业用裂解碳九;晚上1830分左右,岸上人员开始对东港石化码头输油管道进行裂解碳九装船作业的准备工作。在码头吊机长期处于故障状态下,操作员违规操作,人工拖拽,用输油软管把岸上和船舶联系起来,并用绳索固定软管;1912分,后方油库通过库区专用装船泵向天桐1货船输送裂解碳九物料。114日凌晨,随着潮位降低、船重增加,船体不断下沉,连接岸、船的软管也随之不断下拉,由于连接岸、船的软管两端都被绳索固定,致使下拉的长度受限;058分许,强大拉力将软管拉裂,裂解碳九从管壁破裂处外泄。113分,码头作业人员发现泄漏,立即采取停泵关阀措施;121分,油品停止泄漏;同时,企业立即组织对围油栏内油污进行回收,使用吸油毡吸起了大部分泄漏物,减少了污染面的扩大。

2)事故原因

调查发现,涉事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管理无序、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码头装船操作员工与天桐1船舶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根本未按照《油船油码头安全作业规程》(GB18434-2001)进行操作,且现场值守巡查不到位。二是东港石化公司没有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处于故障状态的吊机没有及时修复。三是故意将软管破裂报告成法兰垫片老化、破损。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主要是企业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引发的。

3)事故报告过程

事故发生后,东港石化公司依据商检机构(第三方)装船储罐前检尺及储罐后检尺对比进行计算,得出泄漏量为6.97吨。调查发现,东港石化公司一开始就刻意隐瞒事实、恶意串通、伪造证据、瞒报数量,性质十分恶劣。

①订立攻守同盟对外报告泄漏量为6.97吨,少报32.4吨。

②精心掩盖,东港石化公司最后一次进行裂解碳九装船作业后1023-24,未按照操作规程对罐区至码头的裂解碳九专用管道进行通球作业,113日装船前管道处于满管状态,管内物料存余量约32.4吨,没有计入泄漏量。

移花接木,少报29.7吨。113日,东港石化公司实际往储罐G-3005装进3量约89的裂解碳九物料,但公司在计量单上把其中的一车登记为装入G-1008号罐,又少报29.7吨泄漏量。

依据商检机构的报告及调查取证结果,调查组认定,东港石化公司实际泄漏量69.1吨。尽管采取措施吸回了大部分油污,但环境影响与社会影响已经形成。

4)善后处置

组织力量做好现场处置,快速组织清除污染。

针对少数接触刺激性气体后出现头晕、恶心、呕吐、咽部不适症状的群众,泉港区立即组建医疗专家小组,泉州市增调医疗力量,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先后接治接触泄漏裂解碳九的群众。

实时监测环境主要指标。大气方面,4日布设3个大气监测点,6日又增设1个对照点,实时发布事发及周边区域大气监测的数据。水质方面,事故发生后,省、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对特定海域水质进行监测。

5)责任认定

事故的发生,主要是企业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的,也有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关于企业责任。东港石化公司、天桐1油轮公司无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直接责任单位。

关于行业监管责任。辖区湄洲湾港口管理机构存在行业安全监管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日常安全检查走过场,以及履职不积极、报告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6)事故教训

深刻反思整个事故的发生、责任、信息发布等环节暴露出来的问题,吸取这次事故教训,从3个层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①进一步把安全生产责任落细落小落实。导致这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东港石化公司吊机设备故障没及时修复、现场人员作业不规范、软管破裂没及时巡查发现等;深层次原因是,涉事企业主体责任平时根本不落实,岗位责任形同虚设,监管部门平时督促不到位、不严格。这些都是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②进一步加强岗位技能的培训,让员工熟悉掌握岗位技能、化学品相关知识和应急处置的专业知识。

③进一步强化平时实战化演练。通过定期的应急演练,检验、磨合应急预案、指挥体系、部门协同,不断完善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借鉴和警示作用

①加强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增强企业全体员工的法制意识,加强法制观念,做遵法守法的公民。

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现场作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③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④加强安全、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置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增强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员工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应急处置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  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

4.1评价单元划分

评价单元是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系统分成若干有限、确定范围的单元。

评价单元一般以生产工艺、工艺装置、物料的特点和特征与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分布,有机结合进行划分。还可以按评价需要将一个评价单元,再划分为若干个子评价单元或更细致的单元。

根据安全预评价的需要,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分析的基础上,按功能区域进行划分,评价单元划分如下:

4.1评价单元划分

评价单元

评价子单元

评价方法

安全技术条件评价

选址及周边环境

选址布局

安全检查法、

安全检查表法

外部防火间距

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

平面布置

回旋水域

码头平面布置(码头面高程、前沿设计水深、泊位长度)

水工结构现状

装卸工艺及设备设施

安全、附属设施

靠离泊作业

配套和辅助设施

通信报警和控制系统

供配电

防雷与防静电

给排水

消防设施

照明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检验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评价

企业资质证照文书

安全检查法、

安全检查表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

安全投入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的检查

应急救援体系

事故报告与处理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工伤保险

定性定量评价

事故危险性评价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火灾、爆炸事故后果评价

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法

泄漏模型计算

液体经管道法兰泄漏模型

液体经管道泄漏模型

液体经管道小孔泄漏模型

储罐中的液体经小孔泄漏模型

 

4.2评价方法选择

4.2.1安全检查表评价

安全检查表法(即SCL法)是一种最基础、最简便、最广泛使用的危险性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的分类方法可以有许多种,如可按基本类型、检查内容分类,也可按使用场合分类。目前常用安全检查表具有定性检查表、半定量检查表和否决型检查表等三种类型。

定性安全检查表——列出检查要点逐项检查,检查结果以“是”、“否”表示,检查结果不能量化。

半定量检查表——给每个检查要点赋以分值,检查结果以总分表示,不同的检查对象可以相互比较,但缺点是检查要点的准确赋值比较困难。

否决型检查表——给一些特别重要的检查要点作出标记,这些检查要点如不满足,检查视为不合格,这样可以做到重点突出。

4.2.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1)LEC法简介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是评价潜在危险性环境中的危险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危害风险,也就是对危险程度进行评价的半定量评价。

按照影响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因素包括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和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的影响,用这三个因素分值的乘积表示作业条件的危险(D),即D=L×E×C,当D值越大,作业条件的危险性越大。各项赋分标准如下:

4.2-1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能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4.2-2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3

每周一次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的暴露

4.2-3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40

灾难,数人死亡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

严重,重伤

3

重大,致残

1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4.2-4  危险等级划分(D

分数值

危险程度

危险等级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

可能危险,可以接受

1LEC法改进

针对LEC法的不足,考虑到加强安全管理可以降低系统现实危险度的实际情况,结合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及LEC法的特点,对该方法进行了适当的改进,在原来数学模型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安全管理系数参数M,主要涉及4个方面的安全管理,即对作业人员、设备、物料、环境的管理。

D=M×L×E×C

M=M1×M2×M3×M4

式中M—管理系数

    M1—作业人员管理系数

    M2—设备管理系数

M3—物料管理系数

M4—作业环境管理系数

    与现行规范、要求不符合的项目皆赋值1,完全符合则取下限值。各条款取值后相乘既得各管理系数Mi

4.2-5  人员管理系数(M1

序号

管理内容

取值范围

1

厂长任职安全目标

0.93~1

2

安全制度

0.95~1

3

有毒有害工种作业人员健康档案

0.95~1

4

安全教育

0.95~1

5

劳保用品穿戴是否合格

0.95~1

6

各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0.93~1

7

有无违章操作

0.95~1

8

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是否完善

0.97~1

9

事故应急预案的各级救援人员行动指南是否明确

0.95~1

10

安全机构人员

0.93~1

11

从业人员的保险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0.93~1

12

工房定员是否符合标准

0.93~1

4.2-6  设备管理系数(M2

序号

管理内容

取值范围

1

消防器材管理

0.95~1

2

机械设备保养管理

0.95~1

3

避雷设施管理

0.95~1

4

运输车辆管理

0.95~1

4.2-7  物料管理系数(M3

序号

管理内容

取值范围

1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0.95~1

2

成品运输安全管理

0.95~1

3

化工原料产品半成品质量检测检验资料

0.95~1

4

危险品运输

0.93~1

5

有余药场地的清洁

0.93~1

4.2-8  作业环境管理系数(M4

序号

管理内容

取值范围

1

防静电管理

0.93~1

2

设备管道接地情况

0.95~1

3

通道是否畅通

0.95~1

4

通风情况

0.95~1

5

工库房设备内费药废品清理情况

0.93~1

6

地面情况

0.95~1

 

4.2.3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简介

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是由美国道化学公司(Dow's Chemical Co.)于1964年提出并经二十九年不断完善推出的第七版(以下简称DOW化法)。该方法以已往的事故统计资料及物质的潜在能量和现行安全措施为依据,定量地对工艺装置及所含物料的实际潜在火灾、爆炸和反应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价,可以说更臻完善、更趋成熟。在确定物质系数时综合了物质的可燃性和化学活泼性(不稳定性)因素,其计算方法更趋合理,可对评价单元的火灾、爆炸指数、事故影响范围以及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等进行计算和评价。

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计算程序如下图:

 

 

 

 

 

 

 

 

 

 

 

 

 

 

 

 

 

 

 

 

 

 

 

 

 

 

 

 

 

 


4.2.3  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程序图

4.2.4液体经管道法兰泄漏模型

管道的泄漏主要包括管道裂口(包括小孔)、法兰和接头,其典型泄漏情况下裂口尺寸分别取管径的20~100%20%100%

在日常作业中,由于外界的撞击、碰撞,或者腐蚀,造成管道出现裂缝或裂孔,或法兰、阀门连接处出现裂缝,从而造成液体的泄漏。

由流体力学中的伯努利方程得到:Q=C02ΔP/ρ+2gz01/2

式中:Q—液体的泄漏速度,kg/s

C0泄漏系数,取0.61~1.0

A—裂口面积,m2

ΔP—管道内压强和外界大气压之差,Pa

ρ—管道内液体的密度,kg/m3

g—重力加速度,9.8m/s2

z0小孔距离液面的高度,m

泄漏的速率计算如下式:u=Cd2ΔP/ρ+2gh1/2

u—液体的泄漏速率,m/s

Cd液体泄漏系数,取值见下表:

4.2-9液体泄漏系数Cd取值表

雷诺数(Re

圆形(多边形)

100

0.65

0.60

0.55

≤100

0.50

0.45

0.40

 

4.2.5液体经管道泄漏模型

管道的泄漏以页面与管线断裂处为计算截面,根据伯努利方程有:

ΔP/β+u2/2+gΔz+F=0

式中:ΔP:管道内压强和外界大气压之差,Pa

      β:管道内液体密度,kg/m3

      u:液体在管口裂口处的流速,m/s

      g:重力加速度,m/s2

      Δz:液面距管道裂口的高差,m

      F:总的阻力损失。可根据下式计算:

      F=λl u2/2d+ζu2/2

    式中λ:液体的摩擦系数;

         l:储罐到泄漏口处的管长,m

         d:管内径,m

        ζ:局部阻力系数,阀门全开为0.17,3/4开为0.9,1/2开为4.5,1/4

开为24

λ与雷诺数有关,Re=βud/μ

式中:μ:液体的黏度,kg/(m·s)

      β:液体密度,kg/m3

Re2000时,λ=64/Re

2000Re4000时,λ=0.0025Re1/3

4000Re106时,λ=0.3164/Re0.25

Q=βuA
   
式中Q:液体的泄漏速度,kg/s

    A:管道裂口面积,m2

4.2.6液体经管道小孔泄漏模型

如果管道内压力稳定,根据伯努利方程:Q=C0Aβ(ΔP/β+2gz01/2

式中:Q:液体的泄漏速度,kg/s

      C0:泄漏系数,取0.61~1.0

      A:裂口面积,m2

      ΔP:管道内压强和外界大气压之差,Pa

      β:管道内液体密度,kg/m3

      g:重力加速度,m/s2

      z0:小孔距离液面的高度,m

泄漏的速率计算如公式: U=Cd2ΔP/β+2gh1/2

4.2.7储罐中的液体经小孔泄漏模型

储罐(本报告中为油船仓)经小孔可经下式模拟计算:

Q=βC0A[2P-P0/β+2gh]1/2-βg C02A2t/A0

式中:Q:液体经小孔的泄漏速度,kg/s

      β:液体密度,kg/m3

      P:液体的绝对压强,Pa

      P0:环境大气压,Pa

      C0:泄漏系数,取0.61~1.0

      A:小孔面积,m2

      z0:小孔距离液面的高度,m

      A0:储罐横截面积,m2

      L:泄漏时间,s

第五章  安全技术条件评价

5.1选址及周边环境分析

5.1.1选址布局分析

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编制选址安全检查表,对照该码头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见表5.1

5.1码头选址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依据标准

检查记录

结论

1

港址应具有满足港口发展的港内水域、航道、锚地条件。港址宜选择在水域开阔、水深水流适宜、波浪掩护条件较好、泥沙运动较弱的地区,宜利用天然深槽,减少疏浚和助航设施的工程量。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3.2.7

港址具有满足港口发展的港内水域、航道、锚地等条件,港址在水域开阔、水深水流适宜、波浪掩护条件较好、泥沙运动较弱的地区。

符合

2

在天然岛选择港址时,应考虑岛屿与大陆的交通联系、水陆域发展空间、配套设施及生态环境方面的要求等。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3.2.13

该码头的天然岛与大陆通过小虎大桥、虎沙大道交通联系。

符合

3

港址应具备良好的地质条件,不宜选在有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溶洞、流沙及泥石流的地区和地下矿藏开采后有可能塌陷的地区。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4.8.1

该码头港址没有选在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溶洞、流沙及泥石流的地区和地下矿藏开采后有可能塌陷的地区。

符合

4

一般情况下,港口工程建筑的抗震设防烈度应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的地震基本烈度。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4.9.4

广东省南沙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该码头港口工程建筑的抗震设防烈度按照7度设防。

符合

 

该码头的选址符合《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的相关要求。

5.1.2外部防火间距分析

该码头和周边环境的距离详见“2.2地理位置与周边环境”,该码头建构筑物和周边环境的建构筑物的安全防火间距符合《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1999的相关要求。

5.1.3码头和周边环境相互影响分析

1)码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该码头的装卸货物为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在正常情况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极小。

在事故状态下,比如发生泄漏、火灾、爆炸时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危险化学品泄漏后污染周围水体环境,如果引发火灾,将污染区的设施损毁,尤其是下游设施设备,如小虎石化码头的设施设备等。如下游码头小虎石化停泊有船舶,将引发小虎石化码头停泊的船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如果发生油船爆炸事故,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将损毁上下游码头的设备设施,如过上下游码头停泊有船舶,将引发上下游码头(粤海石化码头、小虎石化码头停泊的船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如果3#4#泊位的油船发生爆炸事故,还会造成陆域油库的损毁,并引发二次事故的发生,如储罐泄漏等。

2)周边环境对码头的影响

正常情况下周边环境对该码头的作业影响极小,但周边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就有可能引发该码头发生二次事故。

上游粤海石化码头如果发生油品泄漏,则会污染到该码头的水域,如果引发火灾,则会损毁该码头的设施设备,甚至停泊的船只,并引发停泊船只的火灾、爆炸事故。

下游小虎石化码头如果发生油品泄漏,则可能会污染到该码头的水域(因与连片布置),如果引发火灾,则会损毁该码头的设施设备,甚至停泊的船只,并引发停泊船只的火灾、爆炸事故。

5.2平面布置分析

5.2.1回旋水域分析

该码头的布置大体呈U型,其中1000吨级、3000吨级泊位的回旋水域范围为300×200m,水深4.0~7.9m50000吨级泊位的回旋水域范围为540×430m,水深11.2~15m(详细见附件资料的“港池和航道水深图”)

该码头靠泊的船型(详细见“2.4.2靠泊船型”的“表2.4-2靠泊船型尺度参数”)1000吨级、3000吨级、50000吨级的船舶长度分别是70m97m229m

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J165-2013)第5.3.3条:船舶回旋水域应设置在方便船舶进出港和靠离码头的水域,一字型连续布置泊位时,回旋水域宜连片设置,其尺度应考虑当地风、浪、水流等条件,船舶自身性能和港作拖轮配备等因素,船舶回旋水域尺度可按表5.3.3确定。

 

根据上述要求,该码头靠泊船型回旋水域尺度如下表

5.2-1回旋水域尺度

船舶吨级(DWT

船总长Lm

回旋圆直径(m

实际设计回旋水域

备注

50000

229

4582.0L

540m×430m

掩护条件好、水流不大、有拖轮协助。

30000

185

3702.0L

20000

164

3282.0L

10000

141

2822.0L

5000

125

2502.0L

3000

97

1942.0L

300m×200m

1000

70

1402.0L

 

     根据上表,该码头靠泊船型回旋水域尺度符合《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J165-2013)第5.3.3条的要求。

5.2.2码头平面布置

1)码头面高程

1)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J165-2013)第5.4.8.2:按上水标准控制的码头前沿顶高程可按下式计算:

E:码头前沿顶高程(m);

DWL:设计水位(m);

W:上水标准的富裕高度(m)。

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J165-2013)第5.4.8.1条:潮位与波浪组合的标准及富裕高度可按表5.4.8确定。

根据上述要求,该码头的设计高水位3.27m极端高水位为4.35m,则该码头前沿顶高程计算值为E= 3.27+1=4.27m。该码头1#2#泊位实际顶面高程为5.5m3#4#泊位实际顶面高程为5.0m,符合《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J165-2013)第5.4.8.2条的要求。

2)码头前沿设计水深

码头前沿设计水深,应保证营运期内设计船型在满载吃水情况下安全停靠和装卸作业。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J165-2013)第5.4.12.2条:开敞式大型码头前沿设计水深尚不宜小于1.1倍船舶满载吃水。

该码头1#泊位停靠50000吨级船舶,满载吃水T12.8m(详细见“2.4.2靠泊船型”的“表2.4-2”),则码头前沿设计水深应为D=12.8×1.1=14.08m,而1#泊位码头的实际计水深为-15.4m,符合要求

该码头2#泊位、3#4#泊位分别停靠3000吨级、1000吨级船舶,满载吃水T分别为5.9m4.4m(详细见“2.4.2靠泊船型”的“表2.4-2”)

码头前沿设计水深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J165-2013)第5.4.12.1条的规定计算。

D=T+Z1+Z2+Z3+Z4

2#泊位码头前沿设计水深应为:

D=T+Z1+Z2+Z3+Z4=5.9+0.3+0.3=6.5mZ2Z30

2#泊位码头前沿实际设计水深为6.7m,符合要求。

3#4#泊位码头前沿设计水深应为:

D=T+Z1+Z2+Z3+Z4=4.3+0.3=4.6mZ2Z3Z40

3#4#泊位码头前沿实际设计水深为4.7m,符合要求。

根据上述分析,该码头1#泊位、2#泊位、3#4#泊位的前沿设计水深符合《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J165-2013)第5.4.12条的要求。

(3)泊位长度

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J165-2013)第5.6.4.1两相邻危险品码头的船舶净间距不应小于表5.6.4规定的数值。

根据《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4.2.2条:油品码头相邻泊位的船舶间距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同时,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J165-2013)第5.4.19一字形布置泊位富裕长度d可按表5.4.19的规定。对半敞开式和敞开式码头,d值应适当加大,可取设计船宽B

根据上述规定,该码头的泊位长度见下表:

5.2-2码头泊位情况表

泊位名称

靠泊能力

DWT

船型总长

Lm

泊位应设计长度(m

泊位实际长度(m

备注

1#

50000

229

279229+50

289

符合

2#

3000

97

12297+25

134.8

符合

3#

1000

70

9570+25

107

符合

4#

1000

70

9570+25

107

符合

 

根据上述分析结果,该码头的泊位长度符合《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J165-2013)的要求

4)安全检查表分析

码头总体布局的安全检查表主要依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

2013)、《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等标准的规定编制,根据检查表的内容,对照项目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见表5.2-3

5.2-3 码头总体布局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依据标准

检查记录

结论

1

平面布置应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并应考虑近远期结合和合理分区,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1.1

平面布置符合港口总体规划,考虑了近远期发展需求,分区合理,留有发展余地。

符合

2

各类码头的布置宜相对集中,以便于综合利用港口设施和集疏运系统,且应避免互相干扰。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1.3

该码头相邻两码头均为危险品码头,布置集中,且互不干扰。

符合

3

平面布置应在深入分析自然条件的基础上,合理利用自然条件,充分利用岸线与水陆域资源。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1.4

平面布置充分利用岸线与水陆域资源,布置合理。

符合

4

平面布置应满足港口运营安全的要求,且有理由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运营成本。码头泊稳条件不满足运营、安全要求或冲淤严重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1.5

平面布置能够满足港口运营安全的要求。

符合

5

利用自然平直岸线布置的港口,应根据自然岸线,水流条件和船舶靠离等因素,重点考虑各码头岸线段的位置、走向以及相邻岸线段的衔接。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5.2.1.2

码头利用自然岸线布置,考虑了各码头岸线段的位置、走向以及相邻岸线段的衔接。

符合

6

引桥式码头的布置应重点关注码头的方位、陆域位置、引桥与引堤分界点以及交通的方便性等因素。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2.3.3

该码头为引桥式码头,码头布置已考虑码头方位、陆域布置、引桥与引堤分界点以及交通的方便性等因素。

符合

7

港内水域应包括港内航道、船舶制动水域、回旋水域、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必要时还可设置港内锚地。各水域可根据具体情况组合设置,也可单独设置。水域平面布置及尺寸应综合考虑地形、风、浪、流、泥沙等自然环境要素和到港船舶性能,满足船舶安全方便航行、制动、回旋和靠离泊的需要。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3.1

港内水域平面布置及尺寸已考虑地形、风、浪、流、泥沙等自然环境要素和到港船舶性能,能够满足船舶安全方便航行、制动、回旋和靠离泊的需要。

符合

8

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宜取码头前2倍设计船宽的水域范围,对淤积严重的港口,根据维护挖泥的需要,此宽度可适当增加。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3.4

码头前沿停泊水域满足要求。

符合

9

码头布置应综合考虑水深、地形、地质以及风况、波浪、潮汐、水流、泥沙、冰等自然条件,满足船舶靠离泊、系泊、装卸作业及陆域用地的要求,并方便与水域和陆域衔接。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4.1

码头布置已考虑水深、地形等自然条件的影响

符合

10

码头前沿线应选择在地形不宜过陡、地质条件良好、水流平顺、水陆域尺度满足使用要求的位置,并应与航道、港池、接岸建筑物的布置相协调。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4.2

码头前沿线平坦,地质条件良好,码头有足够的水域和陆域面积,布置协调

符合

11

码头前沿顶高程应满足当地大潮时码头面不被淹没,便于作业、结构安全和码头周边衔接等要求,并应根据当地潮汐、波浪、泊位性质、船型、装卸工艺、船舶系缆、陆域高程、防汛等要求确定。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4.6

码头前沿顶高程满足当地大潮时码头面不被淹没,便于作业、结构安全和码头周边衔接等要求,并根据当地潮汐、波浪、泊位性质、船型、装卸工艺、船舶系缆、陆域高程、防汛等要求确定。

符合

12

码头前沿设计水深应按设计低水位时保证设计船型在满载吃水情况下安全停靠的要求确定。对通航水深保证要求更高的液化天然气码头和工作船码头,码头前沿设计水深应从当地理论最低潮面起算。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4.11

码头前沿设计水深按设计低水位时保证设计船型在满载吃水情况下安全停靠的要求确定。

符合

13

码头前沿底高程应根据确定的设计起算水位和码头前沿设计水深技术确定。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4.13

码头前沿高程根据确定的设计起算水位和码头前沿设计水深技术确定,满足要求。

符合

14

固定位置且相对集中布置装卸机械的码头,可布置成由装卸平台、系缆墩和靠船墩组成的墩式平面布置型式。具备条件时,宜将码头横缆墩和首位系缆墩布置在码头前沿线后方适当位置处,形成缆绳受力条件较好的蝶形布置。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4.16

码头是由装卸平台、系缆墩和靠船墩组成的墩式平面布置型式。

符合

15

一字形布置泊位富裕长度d可按《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5.4.19的规定确定。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4.19

设计船型长度为229m97m70m,码头泊位长度为289m134.8m107m,满足船舶安全靠离、系缆和装卸设备检修的要求。

符合

16

危险品码头应根据码头等级和危险性,结合具体条件、有利于应急处置为原则合理布置,并应设置防火、防泄漏和防止事故扩大蔓延的安全设施。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6.1.1

危险品码头设置有消防系统,防围栏等防火、防泄漏和防止事故扩大蔓延的安全设施。

符合

17

危险品码头应远离海滨休闲娱乐区和人口密集的区域。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6.1.2

危险品码头远离海滨休闲娱乐区和人口密集的区域。

符合

18

危险品数量较大且货源稳定时,宜设置专用危险品码头。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6.1.7

该码头为专用危险品码头。

符合

19

危险品码头的船舶回旋水域宜避免占用航行密度较大的公用航道。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6.1.8

该码头回旋水域未占用横门水道主航道。

符合

20

危险品码头的行政管理区宜设围墙或围栏与其他各区域隔开,并应设单独对外的出入口。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6.1.16

码头的行政管理区与其他区域分开设置,设有单独对外的出入口。

符合

21

油品码头应根据码头等级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具体条件,以保证安全、有利于防火和灭火为原则合理布置。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4.1.1

码头等级为海港一级,火灾危险性甲B类,布置合理。

符合

22

油品码头宜布置在港口的边缘地区。内河港口的油品码头宜布置在港口的下游,当岸线布置确有困难时,可布置在港口上游,但应符合《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第4.2.1条的规定。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4.1.2

码头布置在港口的边缘地带,该区域规划为油品码头专门区域,符合规划要求规定。

符合

23

油品泊位与其它泊位的船舶间距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4.2.1

该码头油品泊位的相邻泊位没有客运泊位及其他货运泊位(只有油品泊位)。

符合

24

油品码头相邻泊位的船舶间距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4.2.2

该码头的油品泊位与相邻泊位的船舶间距符合要求(详细见2.2节的“(2周边环境”)。

符合

25

装卸甲、乙类油品的泊位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场所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0m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4.2.5

该码头的油品泊位周边40m范围没有明火或散发火花场所。

符合

26

甲、乙类油品码头前沿线与陆上储油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4.2.6

该码头的前沿线与陆上储油罐的防火间距为100m(详细见2.2节的“(2周边环境”)。

符合

27

陆上与装卸作业无关的其它设施与油品码头的间距不应小于40m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4.2.7

该码头与陆上与装卸作业无关的其它设施的防火间距为100m(详细见2.2节的“(2周边环境”)。

符合

28

油品泊位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30000吨级及30000吨级以下的原油、成品油泊位,可与液化石油气共用一个泊位。

2、油品泊位严禁与客运泊位共用。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1.2

没有与液化石油气泊位、客运泊位共用。

符合

 

上述检查表共检查28项,检查结果均为合格,该码头的总体布局满足《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等规范要求。

5.2.3水工结构现状分析

该公司定期对码头沉降位移情况进行监测,根据青岛中航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10月出具的码头结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

11#泊位结构检测结论

水平位移检测结论:码头各观测点累计位移最大值为1.4mmC41),位移速率最大为0.01mm/dC41),水平位移轻微。

码头位移轻微,位移速率在变形参考标准 5~10mm/d 之内。

垂直位移检测结论:

码头各观测点最大下沉为 0.9mmM17),最大沉降速率为 0.008mm/d,数据变化范围在-0.1mm~ -0.9mm,变幅较小,平均下沉0.5mm,平均沉降速率为0.004mm/d

码头垂直位移轻微,沉降速率在变形允许值0.01~0.04mm/d之内。

具体的检测结果详细见《小虎岛油库码头1#泊位结构检测报告》(青岛中航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201710月)及附件资料的“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测量结果一览表”。

22#泊位结构检测结论

水平位移检测结论:码头各观测点累计位移最大值为1.4mmC41),位移速率最大为0.01mm/dC41),水平位移轻微。

码头位移轻微,位移速率在变形参考标准5~10mm/d之内

垂直位移检测结论:

码头各观测点最大下沉为 0.9mmM17),最大沉降速率为 0.008mm/d,数据变化范围在-0.1mm~ -0.9mm,变幅较小,平均下沉 0.5mm,平均沉降速率为 0.004mm/d

码头垂直位移轻微,沉降速率在变形允许值0.01~0.04mm/d 之内。

具体的检测结果详细见《小虎岛油库码头2#泊位结构检测报告》(青岛中航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201710月)及附件资料的“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测量结果一览表”。

33#4#泊位结构检测结论

水平位移检测结论:码头各观测点累计位移最大值为1.4mmC41),位移速率最大为0.01mm/dC41),水平位移轻微。

码头位移轻微,位移速率在变形参考标准5~10mm/d 之内

垂直位移检测结论:

码头各观测点最大下沉为0.9mmM17),最大沉降速率为 0.008mm/d,数据变化范围在-0.1mm~-0.9mm,变幅较小,平均下沉 0.5mm,平均沉降速率为0.004mm/d

码头垂直位移轻微,沉降速率在变形允许值0.01~0.04mm/d 之内

具体的检测结果详细见《小虎岛油库码头3#4#泊位结构检测报告》(青岛中航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201710月)及附件资料的“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测量结果一览表”。

综上所述,该码头1~4#泊位的水平位移、垂直位移在变形允许值之内,符合要求。

5.3装卸工艺及设备设施分析

该码头的装卸工艺和设备设施详细见“2.6设备设施、工艺流程”。

1)不属于落后、淘汰工艺、设备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的规定,该码头的装卸工艺、设备设施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的落后工艺、设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35条的要求。

2)码头工艺、设备安全检查表分析

码头的装卸工艺简单,主要是装、卸货船,主要设备为输油臂及管线,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J165-2013《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及其他相关的规范编制安全检查表,对该码头主要设备、设施的情况运用检查表进行检查如下:

5.3工艺、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结论

1

码头装卸工艺系统应与设计船型的装卸能力和配套罐区储运系统能力相互匹配,工艺流程应协调一致。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4

码头装卸工艺系统与设计船型的装卸能力和配套罐区系统能力匹配,工艺流程协调一致。

符合

2

液体散货码头工艺系统应具有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泄漏和防止事故扩散的安全措施。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5

码头装卸工艺系统具有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泄漏和防止事故扩散的安全措施。

符合

3

工艺流程应根据码头装卸货种、运量及船型、作业功能、介质特性等要求进行设计,满足装卸船、计量、吹扫、置换、放空等正常生产及检修作业需要。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6.1

码头工艺设备满足装卸船、计量、吹扫、置等正常生产及检修作业需要。

符合

4

码头装卸不同液体介质的工艺系统宜分别设置,介质特性相近或相似时,可考虑共用。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6.2

该码头装卸汽油、柴油的工艺系统分别设置,没有共用。

符合

5

码头装卸工艺系统应充分利用船泵能力卸船进罐。船泵扬程不能满足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转输泵及配套设施。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6.4

码头装卸工艺系统主要利用船泵能力卸船进罐。

符合

6

工艺设备和管道的流通能力应满足正常作业条件下的最大装卸量的要求。输送介质在管道中的设计流速,应经技术经济比选后确定,并应控制在介质特性允许的静电安全流速范围,油品管道设计流速不应大于4.5m/s,液化烃管道设计流速不应大于3m/s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6.6

操作规程要求装卸油品管道流速小于4.5m/s

符合

7

工艺管道应在水陆域分界处附近设置紧急切断阀,该阀门应具有遥控和现场手动操作功能。与装卸臂或软管连接的工艺管段上应设置双阀。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6.7

在引桥根部设置了紧急切断阀,切断阀具有远程控制和现场手动操作功能。与装卸臂连接的工艺管段上设置了双阀。

符合

8

码头装卸设备与管道应根据操作及检修要求设置排空系统。采用吹扫排空工艺时,扫线介质的选用应保证作业安全和介质质量。输送液化烃和有毒介质的工艺管道或设备排空时,必须采用密闭排放方式。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6.8

码头装卸设备与管道设置了自流排空系统。管道平时不排空,设置了低点排空阀。

符合

9

对可能产生超压的工艺管道系统应设置压力监测和安全泄放装置。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6.9

工艺管道系统设置了压力表和排空阀。

符合

10

除装卸液体化工品船舶以及5000吨级以下油品船舶可根据货种和作业量等条件采用软管装卸作业外,均宜采用装卸臂作业。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7.1

该码头50000吨级泊位采用装卸臂作业。

符合

11

装卸臂的规格和数量应根据船型、货种、装卸量、设备额定能力、船舶接管口的数量和口径等因素综合确定。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7.2

码头安装了2台装卸臂,装卸臂满足要求。

符合

12

装卸设备的工作区域应满足码头靠泊船型作业过程中的水位和吃水变化,以及船舶作业条件下允许的运动范围。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7.3

装卸设备的工作区域满足码头靠泊船型作业过程中的水位和吃水变化,以及船舶作业条件下允许的运动范围。

符合

13

装卸设备布置应根据码头平面、船舶接管口位置、设备工作及检修要求等综合确定。装卸臂应布置在码头平台前沿中部,装卸软管区的布置应考虑软管吊机设备及软管存放要求。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7.4

装卸臂布置在码头平台前沿中部,并划定作业范围,防止与其它设备发生干涉。

符合

14

5万吨级及以上液体散货码头应设置登船梯。在码头无登船设施而采用船舶舷梯上下时,码头工作平台的布置应考虑在潮汐和干舷变化时人员登岸的方便和安全。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7.6

该码头50000吨级泊位设置了登船梯。

符合

15

工艺管道布置应满足工艺流程及安装、操作和检修的要求。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8.1

管道水平铺设在作业平台和接岸引桥上,满足要求。

符合

16

码头平台、引桥及引堤段工艺管道应明装敷设。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8.3

管道采用管墩地上敷设。

符合

17

布置在引堤或引桥上的工艺管道宜单侧布置。码头主通道上方不得布设工艺管道。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8.4

工艺管道沿引桥两侧分层布置。主通道上方未布置工艺管道。

符合

18

工艺管架或管墩上宜留有10%30%预留管道的敷设空间。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8.5

管墩上留有10%30%预留管道的敷设空间。

符合

19

工艺管道布置应根据应力分析采取必要的热补偿,并避免管架、管墩基础位移和不均匀沉降等不利影响。有毒及可燃介质管道严禁采用套管式或球形补偿器。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8.7

管道布置采取了必要的热补偿措施,且未采用套管式或球形补偿器。

符合

20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以上的工艺管道,应考虑抗震措施。可能受波浪力作用的工艺管道,结构设计应有防止管道漂浮、滑移的措施。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8.8

工艺管道符合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该码头油品管道敷设在作业平台和接岸引桥上,不受波浪力的作用。

符合

21

液体散货码头工艺设备及管道应设置防雷和静电接地,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7.4.9

码头工艺设备及管道均设置防雷和静电接地,并经当地防雷检测单位检测合格。

符合

22

码头装船系统与装船泵房之间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或设置启停连锁装置。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2.1.1

码头装船系统与装船泵房之间已设置启停连锁装置。

符合

23

装卸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装卸臂应设置移动超限报警装置;(2)装卸臂与油船连接口处,宜配置快速联接器;(3)采用金属软管装卸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和防止软管与码头面之间的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2.1.3

装卸臂与油船接口采用快速接头连接。装卸臂设有移动限位装置及报警功能。

符合

24

输送原油或成品油,宜采用钢质管道。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2.2.1

采用钢质管道。

符合

25

管道保温层、保护层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或难燃性材料;管道支架、支墩等附属构筑物,应采用不燃性材料。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2.2.2

油品管道没有保温层,管墩采用钢混材料。

符合

26

原油或成品油在正常作业状态时,管道安全流速不应大于4.5m/s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2.2.3(1)

装卸油品流速≤4.5m/s

符合

27

暴露于大气中的不保温、不放空的油品管道,以及设有伴热的保温管道,在其封闭管段上应设置相应的卸压装置。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2.2.5

油品管道设有泄压装置。

符合

28

工艺管道除根据工艺需要设置切断阀门外,在通向水域引桥、引堤的根部和装卸油平台靠近装卸设备的管道上,尚应设置便于操作的切断阀,当采用电动、液动或气动控制方式时,应有手动操作功能。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2.2.6

码头工艺管道在引桥根部设置有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为电动控制方式,也可切换为手动操作功能。

符合

29

输送甲、乙类油品的管道,当采用气体介质吹扫放空工艺时,应使用含氧量不大于5%的惰性气体。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3.1

码头平时作业完毕后不扫线。检维修需要扫线时,采用扫线泵排空。

符合

30

装卸臂和装卸软管应设置排空系统。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3.3

装卸臂设置了排空系统。

符合

31

油品码头设置的控制系统,应具备超限保护报警、紧急制动和防止误操作的功能。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4.1

控制系统具备保护、紧急制动和防止误操作的功能功能。

输油臂出口设置高精度质量流量计和压力变送器,流量监控报警的数值3000t /h压力监控报警的数值0.6MPa信号输入到PLC,可在控制室监控电脑上进行监控, 当监控参数达到报警值时产生声光报警,控制室人员通过对讲机通知码头装卸船人员进行处理(停止船载卸车泵作业,检查设备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在消除安全隐患后并经安全管理人员确认后,再次进行作业)

符合

32

装卸工艺控制室应配备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声光报警信号的装置。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4.2

控制室配备有接收火灾报警、发出火灾声光报警信号的装置。

符合

33

油品码头装卸设备、取样口和输油管道阀门等部位水平距离15m范围内,宜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也可配置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代替固定式检测报警仪。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5.1

码头前沿1#泊位配置有2台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2~4#泊位各设有1台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报警装置安装在库区中控室,可将报警信号送至库区中控室。

符合

34

检测密度大于空气的可燃气体,探头安装高度宜高出地面0.3-0.6m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5.2.1

探头安装高度符合要求。

符合

35

检测仪表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的有关规定。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5.4

检测仪表的选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符合

36

根据装卸介质的特性和作业条件可采用自流或泵压装车、装船、车至船、船至车的直取或入罐作业方法。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GB/T

15626-1995

4.1.1

采用船泵卸船,库区泵压装船作业方法。

符合

37

作业介质温度要适应该介质的储存及运输安全的理化性质的要求。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GB/T

15626-1995

4.1.4

作业介质温度适应储存及运输安全的理化性质的要求。

符合

38

参加装卸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相适应的防护用品,现场要具备剧毒介质装卸作业的应急处理安全措施。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GB/T

15626-1995

4.1.5

装卸过程中作业人员按要求穿戴了防护用品。该码头不存在剧毒介质装卸作业。

符合

39

船舶作业前,岸、船双方要确认安全保障措施。作业中要密切注视作业动态,防止介质泄漏、流出。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GB/T 15626-1995

4.1.7

船舶作业前,有岸船检查表双方检查确认安全保障措施。作业中,有作业人员现场密切注视作业动态,防止介质泄漏、流出。

符合

40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将管线内剩余的介质清扫干净。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GB/T 15626-1995

4.3.1

该码头目前为专用管线主要装卸汽油和柴油,作业结束管道内充满油品,不扫线。

符合

41

易燃液体采用泵吸或氮气清扫管线。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GB/T 15626-1995

4.3.2

该码头目前为专用管线主要装卸汽油和柴油。输油臂采用扫线泵扫线。

符合

42

储罐、泵、管线等设备要完善,严禁跑、冒、滴、漏。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GB/T 15626-1995

4.4.3

管线经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完好,避免跑、冒、滴、漏现象。

符合

43

码头应具备手动或自动停泵系统和紧急卸压回流装置,防止发生水击和意外情况。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GB/T 15626-1995

5.2.3

码头具备手动、自动停泵系统和紧急卸压回流装置。

符合

44

码头必须设有淡水、消防设备及静电接地设施。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GB/T 15626-1995

5.2.4

码头设有消防设施及静电接地设施。

符合

45

码头应具备相应的化工品污水接受设施和防止水面污染设施。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GB/T 15626-1995

5.2.5

码头具有化工品污水接受设施和防止水面污染设施。

符合

46

管线的连接应根据介质特性和使用条件,可选用焊接、法兰连接、螺纹连接、卡箍连接,确保连接可靠、操作方便。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GB/T 15626-1995

5.4.2

管线采用法兰连接和焊接。

符合

47

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金属管道除需要采用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连接。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GB50160-2008

7.2.1

可燃液体管道除采用法兰连接外,均采用焊接连接。

符合

48

在非工作状态下,输油臂的任何部位不应超出码头规定的界限。在工作情况下,不应与任何设施发生干涉或碰撞。

《港口输油臂》(JT/T398-2013

5.2.1

在评价安全隐患排查期间,没有发现在非工作状态下输油臂的任何部位超出码头规定的界限。在工作情况下,与任何设施发生干涉或碰撞的现象。

符合

49

液压驱动输油臂应设置通向中间回转接头和头部回转接头的工作梯和平台。

《港口输油臂》(JT/T398-2013

5.2.2

该码头的输油臂为液压驱动型绳轮结构,设有向中间回转接头和头部回转接头的工作梯和平台。

符合

50

在工作区域,输油臂应能满足船舶歧管位置差异和因潮位、吃水及风、波浪、水流引起歧管位置变化,并能安全工作。

《港口输油臂》(JT/T398-2013

5.2.4

输油臂应能满足船舶歧管位置差异和因潮位、吃水及风、波浪、水流引起歧管位置变化及安全工作需求。

符合

51

输油臂应有水平转动、內臂摆动和外臂摆动限位装置,同时应设置超限位报警装置。

《港口输油臂》(JT/T398-2013

5.2.5

输油臂设有限位装置和超限位报警装置。

符合

52

输油臂应满足下列净距要求:

a)工作状态输油臂与任何部件和任何相邻构筑物、管系、设备的最小净距为0.3m

b)相邻工作状态输油臂平衡重间距最小净距为0.15m

《港口输油臂》(JT/T398-2013

5.2.9

输油臂工作状态与任何部件和任何相邻构筑物、管系、设备的最小净距大于0.3m,能满足要求

符合

53

输油臂应设在非工作状态內臂锁定定位插销和固定外臂的锁定装置。

《港口输油臂》(JT/T398-2013

5.6.1

输油臂设有在非工作状态內臂锁定定位插销和固定外臂的锁定装置。

符合

54

支撑装置应有足够的强度、刚性和调节范围,能够将输油內臂和外臂荷载传递到船舶甲板上。

《港口输油臂》(JT/T398-2013

5.6.2

输油臂支撑装置有足够的强度、刚性和调节范围,符合要求。

符合

 

共检查54项,符合《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J165-2013《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及其他相关规范的相关要求。

5.4安全、附属设施符合性分析

1)安全检查表分析

该码头采取的安全、附属设施和安全措施详细见“2.8码头附属设施”,根据《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及其他规范的要求,编制了“安全附属设施检查表”对该码头的安全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5.4-1安全附属设施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结论

1

码头附属设施主要包括系船设施护舷装卸机械轨道钢轨车挡登船梯爬梯和阶梯护轮槛系网环和护栏靠泊辅助系统风浪流监测系统和缆绳张力监测系统安全标志等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3.0.1

该码头的附属设备主要包括系船设施护舷登船梯爬梯和护轮槛护栏靠泊辅助系统安全标志等

符合

2

系船设施应满足船舶靠离码头停泊移泊和掉头等系泊作业安全可靠和使用方便的要求。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4.1.2

系船设施满足要求。

符合

3

系船设备布置应避免对码头作业产生干扰。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4.1.3

该码头系船设备的布置不影响码头作业活动。

符合

4

装卸甲乙类油气化工品防火等级为特级的码头应设置快速脱缆钩防火等级为一级的码头宜设置快速脱缆钩大型散货码头宜设置快速脱缆钩。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4.5.1

该码头1#泊位设有快速脱缆钩。

符合

5

快速脱缆钩最外边缘与码头结构边缘的距离应满足安全作业需要对于开敞式独立系缆墩不宜小于1.5m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4.5.3

快速脱缆钩最外边缘与码头结构边缘的距离应满足安全作业需要。

符合

6

码头应设置护舷,护舷设置应根据码头结构型式靠泊船型和靠泊方式及安装使用和维修等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5.1.1

该码头前沿设置橡胶护舷。

符合

7

根据使用要求,护舷可采用固定式浮式转动式或平行移动式护舷护舷按材料可分为橡胶护舷聚氨酯护舷木护舷和钢护舷等。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5.1.2

该码头前沿设置固定式橡胶护舷。

符合

8

橡胶护舷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固定式护舷的底面与码头结构面紧密接触,螺母满扣拧紧,浮式护舷在靠泊或系泊船舶作用下,应始终处于码头的前沿立面。

2 充气型橡胶护舷在安装前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3护舷预埋件宜采用定位板施工。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5.3.8

该码头设置的橡胶护舷符合要求。

符合

9

船舶甲板高于码头面 3m低于码头面 2m 或船舶离码头前沿大于3m 的散货码头可根据使用要求设置登船梯。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7.1.1

该码头1#泊位设置登船梯。

符合

10

登船梯的悬梯应具有俯仰旋转的功能当收梯时悬梯外沿至码头前沿的距离应考虑人员通行安全和船舶靠泊安全的需要且不应小于 1.0m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7.1.4

登船梯的悬梯具有俯仰旋转的功能,符合要求。

符合

11

码头边缘宜设置护轮槛。护轮槛可采用连续式或非连续式,需要时亦可采用活动式。

护轮槛的高度可取150-300mm底部宽度可取300m ~400mm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8.1.1条、第8.1.4

码头边缘设置有连续式护轮槛。

符合

12

护轮槛应涂刷醒目的标志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8.1.6

护轮槛涂刷醒目的黄、黑相间的标志带

符合

13

护轮槛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可通过计算确定。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8.1.8

护轮槛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符合

14

码头引桥操作平台靠船墩系缆墩和码头其他需要防护的地方应设置固定式或活动式护栏且不应影响装卸作业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8.3.1

码头引桥操作平台等设置固定式护栏,符合要求。

符合

15

护栏可采用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宜取1000mm~1200mm 护栏的立柱间距宜为 1500mm~2000mm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8.3.2

护栏可采用钢结构,符合要求。

符合

16

码头前沿应根据需要设置夜间和雾天指示灯,指示灯可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10.0.2

码头前沿设置有夜间和雾天指示灯及灯塔,指示灯及灯塔采用固定式

符合

17

装卸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载臂应设置移动超限报警装置;

2)装载臂与油船连接口处,宜配置快速联接器;

3)采用金属软管装卸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和防止软管与码头面之间的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2.1.3

该码头装载臂设置有移动超限报警装置,配置快速联接器。

符合

18

工艺管道除根据工艺需要设置切断阀门外,在通向水域引桥、引堤的根部和装卸油平台靠近装卸设备的管道上,尚应设置便于操作的切断阀,当采用电动、液动或气动控制方式时,应有手动操作功能。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2.2.6

该码头工艺管道设置有切断阀门,在引桥根部和装卸油平台靠近装卸设备的管道上设置有切断阀,采用电动、液动方式,可切换为手动操作方式。

符合

19

通信、船舶交管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国际电信联盟标准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12.1.2

该码头的通信设施包括消防报警电话及内线电话分机防爆型抗噪声的扩音讲话站。现场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防爆对讲机。

符合

20

各类通信和船舶交管中心、站应避开噪声干扰和电磁干扰大、雷击、振动、尘垢较多、有腐蚀性物质或易燃、易爆物的地点。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12.1.3

该码头的通信和船舶交管站设在油库的办公楼里面,不属于噪声干扰和电磁干扰大、振动、尘垢较多、有腐蚀性物质或易燃、易爆物的地点。办公楼设有防雷设施。

符合

21

通信站、海岸电台和船舶交管中心、站必须设置可靠的工作接地系统和防雷接地系统。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12.1.4

该码头的通信和船舶交管站设在油库的办公楼里面,设置有可靠的工作接地系统和防雷接地系统。

符合

22

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9.1

该码头危险场所、安全设施装置、安全标志等按照《安全标志》GB2894-1996 的规定涂色、标示。

符合

23

安全标志牌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第10.1

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破损、变形、褪色的安全标志牌。

不符合

 

用安全检查表对该码头的安全设施共检查了23项,有1项不符合要求(详细见8.1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建议),经过公司整改,现已符合要求(详细见8.3安全隐患整改及复查),其他方面符合要求。

2)根据《港口安全设施目录》进行检查结果

根据《港口安全设施目录》(交办水[2014]127号)列明的码头安全设施,现场检查该码头配置的安全、附属设施,检查结果如下表。

5.4-2码头通用安全设施一览表

编号

类别

名称

现场检查情况

结论

2001/1/1

防冲安全设施

护舷

1#泊位:D300×1500D300×1000型护舷。

2#泊位:D300×L2000型护舷。

34#泊位:SA200H×2000L型护舷。

良好

2001/1/3

导、助航安全设施

视觉航标

1#泊位设有灯塔,2~4#设有指示灯。

良好

2001/1/5

系船安全设施

普通系船柱

1#泊位:4

2#泊位:7个。

34#泊位:13个。

良好

2001/1/8

快速脱缆钩

1#泊位:6个。

良好

2001/1/10

码头附属安全设施

爬梯

1#泊位:1个登船梯。

良好

2001/1/11

护轮坎/护轮槛

1~4#泊位设有护轮坎/护轮槛。

良好

2001/1/13

护栏

1~4#泊位设有护栏。

良好

1-1-14/2-1

人行通道和检修通道

设有人行通道和检修通道。

良好

1-1-15/3-2

安全锁定装置

输油臂设有安全锁定装置。

良好

2001/1/16

指示灯/雾天指示灯

1#泊位设有灯塔,2~4#设有指示灯。

良好

2001/1/17

安全网

码头前沿设有安全网。

良好

1-1-32

防风装置

紧固装置

输油臂、消防炮塔、登船梯整体固定在基座上。

良好

1-1-39

防雷、防静电装置

避雷针(带、网)

码头设施设有防雷装置。

良好

1-1-40

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

码头设施设有防静电装置。

良好

1-1-43

通信设备设施

无线电通信器材

以无线电话和对讲机为主。

良好

1-1-46

供配电系统安全设施

固定遮栏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47

绝缘垫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48

隔离开关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49

防止小动物进入的隔板/防护网罩等其他措施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50

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51

应急电源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53

防爆灯具

码头灯具为防爆型、密闭型。

良好

1-1-54

事故照明/应急照明设施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55

漏电保护装置

电气设施设有漏电保护装置。

良好

1-1-59

电缆防水、排水措施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60

防止电缆火灾蔓延的阻燃/分隔措施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61

防雨装置

配电房设置。

良好

1-1-65

其他安全措施

防水和排水措施

码头设置。

良好

5.4-3危险货物码头安全设施一览表

编号

类别

名称

现场检查情况

备注

2-1/1-1-14

码头附属安全设施

人行通道和检修通道

设有人行通道和检修通道。

良好

2-2/3-3

警示灯/夜间警示灯/红灯信号

1#泊位设有灯塔,2~4#设有指示灯。

良好

2-5

装卸工艺系统安全设施

船岸紧急切断系统

码头引桥的根部的管道上设置有紧急切断阀(靠近6号门)。

良好

2-9

流量计

输油臂设有流量计。

良好

2-12

污水收集槽

码头四个泊位各有一个污水收集池,库区设有污水收集池。

良好

2-13

围堰

停泊水域设有围油栏。

良好

2-14

金属波纹补偿器、方形补偿器等管道补偿器

管道设有U型补偿器。

良好

2-15

盲板

管道设有盲板。

良好

2-16

保温层等防凝措施

蒸汽管道设有保温层。

良好

2-17

阴极保护、防腐涂层等防腐蚀设施

管道设有阴极保护、防腐涂层等防腐蚀设施。

良好

2-19

应急堵漏工具及设备

码头、库区备有应急堵漏工具。

良好

2-21

装卸设备安全设施

移动超限报警装置

输油臂设有移动超限报警装置。

良好

2-22

快速联接器

输油臂设有快速联接器。

良好

2-23

紧急脱离系统

输油臂设有快速联接器。

良好

2-50

阀门、管道安全设施

排液阀

管道设有排液阀。

良好

2-53

排气阀

管道设有止回阀。

良好

2-54

方形补偿器等管道补偿器

管道设有U型补偿器。

良好

2-56

过滤器

管道设有。

良好

2-58

盲板

管道设有。

良好

2-63

报警及警示装置

可燃/有毒气体浓度自动检测仪/报警装置(固定式和移动式)

码头设有可燃气体浓度自动检测仪/报警装置(固定式)。

良好

2-64

声光报警装置

码头设有火灾声光报警装置。

良好

2-73

防雷、防静电装置

防静电接地装置/船岸跨接防静电接地装置

码头设有防静电/船岸跨接装置。

良好

2-77

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码头设有人体防静电导出装置。

良好

2-79

金属跨线(跨接)

法兰、电缆槽设有金属跨接线。

良好

2-80/3-14

通信设备设施

广播对讲系统

码头设有广播系统。

良好

2-82

火灾报警电话

码头设有火灾报警电话。

良好

2-83/3-15

应急广播系统

码头设有广播系统。

良好

2-84

泄漏应急处置设备

围油栏

码头物资库备有围油栏。

良好

2-85

阻燃型围油栏

码头物资库备有围油栏。

良好

2-87

吸油材料

码头物资库备有吸油材料。

良好

2-88

分散剂

码头物资库备有分散剂。

良好

2-89

回收储存装置

码头物资库备有收油机2台。

良好

2-93

固定式消防设施

水炮

码头50000吨级泊位设置217.1m高的消防炮塔(PSKD120),3000吨级泊位设置19.1m高的消防炮塔(PSKD120),1000吨级泊位设置19.1m高的消防炮塔(PSKD120),均能实现泡沫和水消防功能。

良好

2-94

泡沫炮

良好

2-95

泡沫发生器

码头消防泡沫库配有12立方米的立式泡沫罐,库区消防泡沫库配有40立方米的立式泡沫罐。

良好

2-97

水枪

码头消防箱内配有消防水枪。

良好

2-102

移动式消防设施

消防车

库区配备水-泡沫联用车2台。

良好

2-103

移动式消防炮

码头设置有移动式消防炮。

良好

2-104

灭火器

码头设置有手提式泡沫灭火器。

良好

2-105

灭火沙

码头设置有消防沙,消防砂桶、消防砂锹等。

良好

2-108

消防水带

码头消防箱内配有消防水带。

良好

2-110

消防供水/泡沫/干粉消防安全设施

消防泵房

库区设有消防泵房,可提供码头消防水。

良好

2-111

消防泵

库区消防泵房内配有3台消防水泵、3台消防泡沫泵和3台稳压泵、2台补水泵,可提供码头消防水。

良好

2-112

消防水池

库区设有22000立方米(共4000立方米)的立式消防水罐,可提供码头消防水。

良好

2-113

消防泡沫储罐

码头消防泡沫库配有12立方米的立式泡沫罐,库区消防泡沫库配有40立方米的立式泡沫罐。

良好

2-115

火灾报警装置

手动报警按钮

码头工作平台上和引桥每隔50米设置一个火灾手动报警按钮,信号输入到PLC,用于火灾报警。
码头1#楼外设有手摇报警器1个。

良好

2-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报警采用电视监测系统、自动报警,所有报警均报至库区消防监控室,同时报至消防站。

良好

2-117/1-2-14

其他消防安全设施

消防电源

消防用电设备(消防控制室、消防炮、消防管道阀门等)为一级负荷,由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的F4中油甲线、F8中油乙线210kV电力线路供电。

良好

 

根据现场检查结果,该码头的安全、附属设施能定期维护和保养,运行良好,符合要求。

5.5靠泊离作业安全分析

依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的有关规范的要求,编制船舶靠离泊系统的安全检查表,对照项目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见下表。

5.5船舶靠离泊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结论

1

船舶回旋水域应设置在方便船舶进出港和靠离码头的水域,一字型连续布置泊位时,回旋水域宜连片设置,其尺度应考虑当地风、浪、流等条件,船舶自身性能和港作拖轮配备等因素,船舶回旋水域尺度可按表5.3.3确定。回旋水域的设计深度可取航道设计水深。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3.3

50000吨级船舶回旋水域距离码头正前方65m处,一个长轴540m、短轴430m的椭圆区域;回旋水域设计水深为-12.6m;满足要求。

3千吨级船舶回旋水域距离码头正前方30m处,一个长轴300m、短轴200m的椭圆区域;回旋水域设计水深为-6.7m;满足要求。

1千吨级船舶回旋水域距离码头正前方30m处,一个长轴300m、短轴200m的椭圆区域;回旋水域设计水深为-4.7m;满足要求。

符合

2

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宜取码头前2倍设计船宽的水域范围。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3.4

设计停靠船型宽度:

50000吨级船舶为32.2m,停泊水域宽65m

3千吨级船舶为15.2m,停泊水域宽30m

1千吨级船舶为13.0m,停泊水域宽30m

满足船舶安全进出港池、靠离码头作业要求。

符合

3

码头前沿停泊水域长度宜与泊位长度一致,有移泊作业时,停泊水域长度应根据需要确定。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3.5

码头前沿停泊水域长度:

50000吨级泊位水域长约289m,泊位长289m

3千吨级泊位水域长约134.8m,泊位长134.8m

1千吨级泊位水域长约107m,泊位长107m

码头不进行移泊作业。

符合

4

码头前沿设计水深,应保证营运期内设计船型在满载吃水情况下安全停靠和装卸作业。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5.4.12

码头前沿水深为:

50000吨级泊位约-15.4m,设计船型满载吃水12.8m

3千吨级泊位约-6.7m,设计船型满载吃水5.9m

1千吨级泊位约-4.7m,设计船型满载吃水4.3m

满足在满载吃水情况下安全停靠和装卸作业的要求。

符合

5

系船设备应根据泊位功能、码头结构型式、设计船型、水位变幅和风浪流等情况进行设计。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4.1.1

1#泊位布设81000kN快速脱缆钩、选用450KN系船柱,2#泊位选用350KN系船柱,34#泊位选用250KN系船柱,满足系缆要求。

符合

6

码头应设置护舷。护舷设置应根据码头结构型式、靠泊船型和靠泊方式及安装、使用和维修等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5.1.1

码头靠船侧设置有各类型橡胶护舷(详细见2.8码头附属设施)。

符合

7

码头应按照设计规定或核定的荷载标准使用,严禁超载。

《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

5.2.1

靠泊的船舶为50000吨级、3000吨级、1000吨级及以下的船舶。

符合

8

码头靠泊的船型和作业条件应符合设计规定。

《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

5.2.2

码头靠泊的船型和作业条件符合设计规定。

符合

9

码头护舷应齐全、完整;码头迎水面不应有外露螺栓或尖锐铁件。

《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

5.2.4

护舷齐全、完整;码头迎水面无外露螺栓和尖锐铁件。

符合

10

码头前沿停泊水域水深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透空式码头和栈桥下淤积严重,影响码头前沿水深或结构安全时,应及时清淤。

《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5.2.8

水深满足设计船型安全靠泊要求。

符合

 

小结:

(1) 上述检查表检查船舶靠离泊设施及靠离泊作业条件共10项内容,检查结果均满足要求。

(2) 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及水深、回旋水域及水深、系缆设备、防冲设备等满足安全靠泊、系缆的要求,靠泊设施没有脱落、破损现象。

(3) 在进行评价期间没有发现码头超载和违规靠泊现象。

(4) 自然条件对船舶靠离泊码头安全的影响评价

风浪:大风对靠离泊码头的船舶的稳定性和安全作业有一定的影响。

该码头所在河段离珠江入海口32km,距离外海区域75 km,码头所在水域风区较小,外海波浪较难以传入,形成大浪的可能性较小,对装卸作业影响较小。

雾:大雾会使作业场所的能见度降低,使船舶进出港受到影响,增加发生事故的危险。本码头所在地区每年2~4月为雾季,雾多发生于凌晨至上午九时,对船舶靠离泊作业的影响较小。

按照规定,能见度小于1海里时,必须停止船舶靠离泊作业。

水文:该码头地处位于珠江,由于距离外海75 km,外海传来的波浪受河道地形及水深的影响,逐渐消减,进入港区的波浪较小,对码头船舶系泊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该码头的前沿水深、泊位长度、系缆、防冲设备以及自然条件均可满足最大船型安全靠泊、系缆的要求。

5.6配套和辅助设施分析

5.6.1通信报警和监控系统

1)通信

该码头的通信设施有线电话系统、防爆对讲机扩音讲话站、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等(详细见“2.7.1通信报警和监控系统”)符合《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12.2.1条“港区地区电话网的布局应根据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用户分布和传输要求等综合考虑。对作业分散、规模较大的港区,电话网应按终端站、汇接站组网;对规模较小的港区,宜按端站一级组网或采用虚拟网。”的要求,也符合第12.2.5条“液体散货码头宜设置具有报警、广播和对讲通话等功能的应急广播对讲系统。” 的要求

 

2)监控系统

码头采用PLC控制系统,完成对码头装卸油过程内各种数据采集、监视、控制、安全保护、计量及运行管理等任务(详细见“2.6.3操作控制系统”),应用《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及其他规范的要求,编制了“监控系统设施检查表”对该码头的监控系统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5.6-1监控系统设施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结论

1

自动控制系统的操作方式应具有控制室集中监控和就地手动控制的方式。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13.4.3

该码头的控制系统符合具有控制室集中监控和就地手动控制的要求。

符合

2

液体散货码头应设消防控制室。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13.4.4

该码头设有消防控制室。

符合

3

液体散货码头及引桥上应设置防爆手动报警按钮和防爆声光报警器。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13.4.5

该码头设有防爆手动报警按钮和防爆声光报警器。

符合

4

液体散货码头宜设置工业电视监视系统。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13.4.5

该码头设有工业电视监视系统。

符合

5

装卸工艺控制室应配备接收火灾报警、发出火灾声光报警信号的装置。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4.2

该码头控制室配备接收火灾报警、发出火灾声光报警信号的装置。

符合

6

油品码头装卸设备、取样口和输油管道阀门等部位水平距离15m范围内,宜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也可配置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代替固定式检测报警仪。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5.1

该码头设有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符合

7

采用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探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检测密度大于空气的可燃气体,探头安装高度宜高出地面0.30.6m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5.5.2

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探头安装高度高出地面0.3m

符合

 

用安全检查表对该码头的监控系统设施共检查了7项,符合要求

5.6.2供配电

该码头的“供配电”详见“2.7.2供配电”,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系统电源、装卸管道紧急关断阀、消防用电设备(消防控制室、消防炮、消防管道阀门等)为一级负荷;装卸系统正常操作阀、回抽泵、登船梯、污水泵、污水处理设备等为二级负荷;其他照明及电力负荷为三级负荷

依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的有关规定编制,编制码头供配电的安全检查表,对照码头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见下表。

5.6-2供配电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依据标准

检查记录

结论

1

装卸甲、乙类油品的一、二级码头的消防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装卸甲、乙类油品的三级和丙类油品码头的消防设备,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7.1.1

该码头为装卸甲类油品的一级码头,消防设备按一级负荷供电。

符合

2

油品码头消防供电的第二电源,宜采用外接电源。当采用外接电源确有困难或不经济时,应设置自备发电设备。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7.1.2

消防供电采用双回路供电,外接电源。

符合

3

油品码头的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的标志。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7.1.4

消防用电设备采用双回路供电。

符合

4

消防用电设备的两个电源,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自备发电设备,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7.1.5

双电源在库区变电所和码头配电室均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符合

5

油品码头供配电电缆宜采用阻燃或难燃的铜芯电力电缆。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7.1.6

供电线路选用阻燃铜芯电缆。

符合

6

油品码头和引桥的供配电电缆宜采用带盖板的桥架或保护钢管架空敷设,电缆可与地上输油管道同架敷设。电缆与输油管道的净距,当输油管道的介质设计输送温度高于或等于40℃时,不应小于lm;当温度低于40℃时,不应小 0.2m。当码头装卸区供配电电缆采用电缆沟敷设时,应用砂子充填电缆沟,电缆不得与输油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7.1.7

供配电电缆采用电缆槽架空敷设,没有与输油管道同架敷设。

符合

 

该码头的供配电系统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5.6.3防雷与接地

该码头的防雷与接地详细见“2.7.3防雷与防静电”,码头建构筑物按第二类防雷设防,接地采用TN-S系统

依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的有关规定编制,编制码头防雷与接地系统安全检查表,对照码头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见下表。

5.6-3防雷与接地系统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依据标准

检查记录

结论

1

油品码头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7.3.1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11.5.1

该码头的防雷、防静电接地配置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

符合

2

油品码头的输油管道、装载臂和钢引桥等装卸设备及金属构件进行电气连接并应设置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地上架空明敷或管沟敷设的输油管道的始末端、分支处及直线段每隔200-300m处应设置防静电、防雷的接地装置,接地点宜设在管道固定点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7.3.2

码头的输油管道、装卸臂等装卸设备及金属构件进行电气连接并设置了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地上架空明敷的输油管道的始末端及直线段每隔一段设置防静电、防雷的接地装置,接地点设在管道固定点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符合

3

当油品码头采用装载臂装卸油品时,应在装载臂安装绝缘法兰;采用软管装卸油品时,应在每条软管管线上安装一根不导电短管,绝缘片和不导电短管的电阻值均应大于1MΩ。油品码头亦可采用其它有效的防静电和防杂散电流的装置。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7.3.3

码头采用装卸臂装卸油,在装卸臂安装了绝缘法兰。

符合

4

当油品码头采用船、岸间跨接电缆防止静电及杂散电流时,码头应设置为油船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应在码头设置与地通连的防爆开关。此接地装置应与码头上装卸油品设备的静电接地装置相连接。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7.3.4

码头设置了为油船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装置与码头上装卸油品设备的静电接地装置相连接。

符合

5

油品码头的入口处及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入口处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7.3.5

码头的入口处设置了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

符合

6

港区码头的防雷接地宜利用水工建筑物结构钢筋网作为接地体。码头电气装置、照明灯杆、轨道、金属管道和金属护栏等正常不带电导体均应与接地体连接,形成可靠电气连通。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11.5.3

码头的防雷接地利用水工建筑物结构钢筋网作为接地体。电气装置、照明灯杆、金属管道和金属护栏等与接地体连接。

符合

7

电缆桥架接地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桥架全厂不大于30m时,与接地网相连不应少于2处。

  2、全厂大于30m时,应每隔20m~30m增加与接地网的连接点。

4.3.9条:金属电缆桥架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宜在电缆桥架的支吊架上焊接螺栓,和电缆桥架主体采用两端压接镀锡铜鼻子的铜绞线跨接。跨接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第4.3.8

码头金属电缆桥架的连接处部分跨接线脱落,部分生锈腐蚀严重。

不符合

 

该码头的防雷与接地系统检查出1项不符合要求(详细见8.1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建议),经过公司整改,现已符合要求(详细见8.3安全隐患整改及复查),其他方面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5.6.4给排水

1)给水

该码头的给排水详细见“2.7.4给排水”,供水由DN600的城市管道提供,另外有粤海石化小虎油库DN400管线接口作为备用补水水源。该码头的给水经过多年的经营运行,能够满足码头(包括油库区)及相关船舶的生产、生活用水。

 该码头的给水为城市自来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2)排水

码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码头设有污水收集池,通过泵输送到后方库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0m3/h)。污水经收集后纳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第6.1.2条的要求。

5.6.5消防设施

该码头的消防设施详细见“2.7.5消防设施”,消防水源为港区消防水池储水经消防泵组加压供给,设有消防水灭火系统、泡沫-水消防炮、移动式消防设施、消防报警系统等。

根据《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实地调查,编制了安全检查表对该码头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见下表。

5.6-4码头消防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依据标准

检查情况

结论

1

油品码头的消防设施,应根据油品的危险性类别、码头等级、现有水上和陆上消防设施的能力、邻近码头或区域的现状、自然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考虑确定。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6.1.1

码头消防火系统引自储库区消防水火系统及消防泡沫灭火系统,码头配置泡沫-水消防炮等设施,通过消防管道与库区消防灭火系统联通。

该码头配备的消防设施性能良好,符合要求。

符合

2

油品码头所配备陆上和水上的消防设施,应能满足扑救码头火灾和油船初起火灾的要求。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6.1.2

该码头配备的消防设施,能满足扑救码头火灾和油船的初起火灾的要求。

符合

3

码头消防设施应按下列方式设置:

1)装卸甲、乙类油品的一级码头,可采用固定式水冷却和泡沫灭火方式;

2)装卸甲、乙类油品的二级码头及丙类油品的一级码头,可采用半固定式水冷却和泡沫灭火方式;

3)装卸甲、乙类油品的三级码头和丙类油品的二级及以下的码头,可采用移动式水冷却和泡沫灭火方式。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6.1.3

码头有4座消防炮塔,炮塔上各设置有4门消防泡沫炮。消防炮塔性能良好,符合要求。

符合

4

油品码头消防给水的水源可由天然水源、给水管网或消防水池供给。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6.2.1

码头消防给水由储罐区提供,库区消防水源来自市政管网、2座消防水池。

市政管网、消防水池良好,能正常使用,符合要求。

符合

5

直接利用港区给水管网的水作为消防水源时,港区给水管网的进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另一条应能通过100%的消防用水和70%的生活、生产用水的总量。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6.2.3

码头消防给水含库区市政供水以及2座消防水池,码头设置了DN450的消防供水管。供水管网性能良好,符合要求。

符合

6

油品码头的消防水量,应为灭火用水量、冷却水量和水幕用水量的总和。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6.2.5

一次性消防最大用水量可满足要求。

符合

7

当油船发生火灾时,应对着火油舱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油舱甲板面进行冷却,冷却水可以由水上和陆上消防设备共同提供,但陆上消防设备所提供的冷却水量不应小于全部冷却水量的50%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6.2.6

码头设有泡沫-水消防炮泡沫-水消防炮射程可满足覆盖船舶船舱的范围。冷却水可由消防水泵提供,能满足油舱甲板面全部冷却水量的需要。泡沫-水消防炮性能良好,符合要求。

符合

8

冷却水量、冷却范围、冷却水供给强度和冷却水供给时间应符合《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6.2.7

冷却水量、冷却范围、冷却水供给强度和冷却水供给时间符合规定。

符合

9

引桥或引堤上的消防供水管应设置消火栓或管牙接口,并在消火栓处配备消防水枪和水带,其间距不宜超过60m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6.2.13

设置有消防火栓箱。配备有水枪和水带,间距小于60m。消防火栓箱、水枪和水带等性能良好,符合要求。

符合

10

码头消防供水管上宜设置国际通岸法兰,在必要时向油船消防总管供水。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6.2.14

设置有国际通岸法兰,性能良好,符合要求。

符合

11

油品码头消防灭火宜采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该系统设计除符合本规范规定以外,尚应符合现在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的有关规定。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6.3.1

码头采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性能良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符合

12

泡沫灭火剂宜选用水成膜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或蛋白泡沫液。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6.3.2

泡沫灭火剂选用抗溶性水成膜泡沫混合液(AR-AFFF环保型)。泡沫灭火剂定期更换,在有效期内,符合要求。

符合

13

消防设施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选定的水、泡沫或干粉灭火方式以及码头的平面布置、结构形式、工艺设备的布置等因素,可选择下列消防设备:

泡沫炮,泡沫枪;水炮,水枪;干粉炮,干粉枪;消防船,拖消两用船;消防车。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6.5.1.1

码头设置有泡沫炮、水炮,性能良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符合

14

选用的消防设备应操作灵活、可靠、坚固耐用。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6.5.1.2

消防设备操作灵活、可靠、坚固耐用。

符合

15

采用固定式灭火方式的油品码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炮的数量和流量应根据本规范的有关规定,经计算后确定,消防炮的设置数量不应少于两门;

2)泡沫炮的射程应满足覆盖设计船型的油舱范围;

3)水炮的射程应满足覆盖设计船型的全船范围,当有水上消防设施监护时,可联合满足上述要求;

4)消防炮应具有变幅和回转的性能;

5)靠近码头前沿的固定式消防炮宜采用遥控方式。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6.5.2

码头50000吨级泊位设置216m高泡沫-水消防炮;3000吨级泊位设置18m高泡沫-水消防炮;1000吨级泊位设置16m高泡沫-水消防炮

-水消防炮射程可满足覆盖船舶船舱的范围-水消防炮具有变幅和回转的性能;-水消防炮具有遥控及手动控制方式。

高泡沫-水消防炮性能良好,符合要求。

符合

16

消防泵应设备用泵,备用泵的能力不得小于最大一台泵的能力。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6.5.7.4

设置有备用泵,且与消防泵的能力相同,备用泵性能良好,符合要求。

符合

17

消防泵应在接到警报后2min内投入运行。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6.5.7.5

消防泵与报警装置联锁,当报警装置启动后,消防泵可自动启动。

中控室可以远程操作码头消防水泵和泡沫泵。中控室可以远程操作码头电动消防阀门,码头操作人员亦可就地操作码头电动消防阀门。码头操作人员可以遥控操作现场消防炮塔。

消防报警联锁装置、消防水泵和泡沫泵等设施性能良好,符合要求。

符合

18

码头装卸区宜设置干粉型灭火器或泡沫型灭火器,码头的中央控制室、装卸臂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和变电所等宜设置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器。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6.6.1

码头装卸区设置了干粉型灭火器,电气室和消防控制室配备了二氧化碳灭火器,性能良好,符合要求。

符合

19

码头装卸区内设置的灭火器的规格,宜按如下选用: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8kg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35kg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3kg

手提式泡沫灭火器:9L

推车式泡沫灭火器:65L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6.6.2

设置有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3k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性能良好,符合要求。

符合

20

码头装卸区内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l)装卸甲、乙类油品的码头,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不应超过9m,装卸丙类油品的码头不应超过12m

2)每一个配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3)在甲、乙类油品装卸臂或接口15m范围内宜增设一辆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

6.6.3

码头装卸区干粉灭火器数量及布置合理。

符合

21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2019修正)第28

该公司的消防设施、器材没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没有停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符合

 

通过安全检查表对该码头的消防系统进行了21项检查,符合要求。

5.6.6照明

该码头的照明设施详细见“2.7.6照明”,码头照明采用钢电杆安装高压钠灯光源,室内照明采用荧光灯;并在变配电所、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等场所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该码头的照明设施符合《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第11.4.2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50016-2014]11.3.1条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5.6.7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检验情况

1)可燃报警仪

该码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码头设置的可燃检测报警器进行检测,检测结论均为合格(详见附件资料的检测报告)。

2)压力管道

该码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压力管道进行全面检验,检验结论为合格,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详见附件资料的检测报告)。

该码头安排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人员对压力管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在线检验,主要对压力管道的外观检查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并填写在线检验报告,做出检验结论。

定期全面检验和在线检验满足《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D0001-2009)要求。

3)防雷防静电装置

该码头委托相关防雷设施检测公司对该公司码头(包括油库区在内的)防雷设施进行检测,经检测,该公司防雷设施所检项目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详见附件资料的检测报告)。

4)其他

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经定期检测,检测结论为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该码头特种设备、强制检定设备的检测检验满足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分析

6.1企业资质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20181223日第三次修正、《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等法律、法规编制安全检查表,对该公司资质进行检查,其检查情况见下表。

6.1 企业资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依据

检查情况

结论

1

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港口经营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港口经营包括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的经营,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的装卸、驳运、仓储的经营和港口拖轮经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20181223日第三次修正22

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25006397G

符合

2

从事港口经营,应当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86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20181223日第三次修正22

有港口经营许可证:(粤穗)港经证(0380)号,在有效期内。

符合

3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符合许可条件的,应当颁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对每个具体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配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第23

有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粤穗)港经证(0001-W23号,在有效期内。

符合

4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0)第19

定期检测防雷设施,并取得防雷装置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符合

5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29号、2019423日修正版)13

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穗港公消验[2008]615号、穗公消(南)(建验)字 [2008]0017.

符合

 

该公司具备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资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6.2安全管理状况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总局令第3号发布、第80号第二次修正)及其他法律、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安全检查表,具体检查过程见下表

6.2-1 安全管理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评价依据

检查情况

结论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4

已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职责明确(见附件资料的职责清单)。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9

该公司制定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细则(见附件资料的管理制度清单)。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18

该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见附件资料的管理制度清单、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建立和实施下列安全生产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二)安全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和隐患排查、登记、治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设备、设施保障制度;

(五)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以及职业健康措施保障制度;

(八)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九)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档案制度。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第94号))第10

该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见附件资料的管理制度清单)。现有制度包含了左边的9项管理制度的内容。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41

该公司能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符合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54

该公司建立有完善的操作规程,从业人员能够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符合

2、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21

该公司成立了安全管理组织,配备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见附件资料的相关文件)。

符合

下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一)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单位;

(二)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危险物品使用、船舶修造单位;

(三)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金属冶炼、机械制造、建材、电力、交通运输单位、农业机械作业合作组织;

(四)从业人员超过一千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第94号))第13

该公司属于危险物品储运单位,其职工人数为68人,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见附件资料的相关文件)。

符合

3、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第94号))第24

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已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已具备与公司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及能力(见附件资料的相关人员资质证书)。

符合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总局令第3号发布、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9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见附件资料的相关人员资质证书)。

符合

4、安全投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20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能保证每年的安全投入,并逐一落实(见附件资料的安全费用投入情况表)。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44

公司安排有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见附件资料的安全费用投入情况表)。

符合

5、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25

公司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见附件资料的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和安全费用投入情况表)。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27

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见附件资料的相关人员资质证书)。

符合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55

从业人员有获得定期教育和培训,具备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符合

6、安全生产作业管理及安全检查

油码头禁止吸烟,在油品作业点周围100M内禁止用明火。

《油品码头安全作业规程》(GB18434-2001)第6.1

在评价期间进行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时没有发现有员工吸烟和使用明火的作业。

符合

油管线应采用补偿措施。

《油品码头安全作业规程》(GB18434-2001)第6.2.2

管线采用U型弯管补偿措施。

符合

应在海水或河流中定点位置连接围油栏组,围油栏端点应用锚链固定,锚链长应是水深的5倍以上。

《油品码头安全作业规程》(GB18434-2001)第6.5.2

在海面泊位位置设置了围油栏组。

符合

参加装卸人员作业前应消除人体静电,严禁在作业时穿着及更换尼龙、化纤服装或穿钉子鞋。

《油品码头安全作业规程》(GB18434-2001)第6.6.1

作业人员配有防静电服,作业场所入口处设有人体静电导除金属球。

在评价期间进行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时没有发现有员穿着或更换尼龙、化纤服装或穿钉子鞋。

符合

油船抵达油码头,油码头应将消防系统备妥随时可用。

《油品码头安全作业规程》(GB18434-2001)第8.4.1.1

码头备有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随时可用。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38

公司建立有完善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立有安全检查整改记录。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43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63

该公司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查。

符合

港口经营人(即该分公司的负责人)或所有人负责本单位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并负责以下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有关港口设施维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

设立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

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对本单位的港口设施实施定期检查、定期测量观测、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

组织对港口设施的技术状态进行评估;

制定港口设施维护计划,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落实维护资金;

组织编制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方案;

组织实施港口设施维护工程;

建立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档案;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相关信息;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港口设施事故报告;

对港口主要设施的大修和报废工作实施上报。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交水发〔2012728号)第12

该公司港口经营人(即该分公司的负责人)能负责本单位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

符合

7、应急救援体系及应急演练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2019423修正)第16

该公司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消防设施、器材状态良好,消防演练取得预期效果。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1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第5

该公司制定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已备案(见附件资料的备案登记表),符合要求。

符合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安监应急〔20179)8 

该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满足相关要求。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安监应急〔20179)33 

该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有培训演练计划、记录(见附件资料的演练计划及演练统计表)。

演练记录内容完整,并对演练效果进行了评估,符合要求,演练取得预期效果。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与参与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宜少于一次,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组织和参与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不宜少于一次。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安监应急〔20179)35 

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和参与应急预案演练,演练频次为每月一次(见附件资料的演练计划及演练统计表),演练频次符合要求。演练取得预期效果

符合

港口、码头、装卸站应制订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第7.1

该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有培训演练计划、记录(见附件资料的演练计划及演练统计表)。

演练频次符合要求,演练记录内容完整,并对演练效果进行了评估,符合要求,演练取得预期效果。

符合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五)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2019423修正)第39

该公司设有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码头和油库的火灾扑救工作(见附件资料的应急救援人员表)

符合

港口、码头、装卸站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应急人员,应急人员应熟悉使用基本防备要求的设备和物资。

《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第7.2

该公司设有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码头和油库的火灾扑救工作(见附件资料的应急救援人员表)

该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演练记录内容完整,并对演练效果进行了评估,应急人员能熟悉使用应急设备和物资,符合要求

符合

现有码头、装卸站可按表2~5要求配备水上溢油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也可基于风险评估结果,按照新、改、扩建码头的要求配备水上溢油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

《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第5.2

码头配有水上溢油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见附件资料的应急器材配置表)。

符合

港口、码头应当配套建设水上污染事故应急设备库。码头之间可通过联防的方式共用应急设备库。

《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第6.1

码头设有应急物资库(码头1#1层),和石化码头可共用应急设备库。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要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安监应急〔20179)40

该公司配置有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见附件资料的应急器材配置表)

建立有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见附件资料的应急器材配置表)

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符合要求。

符合

港口、码头、装卸站应定期对溢油应急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在应急处置行动中的正常使用。

《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第7.3

该公司管理人员定期对应急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保养,符合要求。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掌握风险防范技能和事故应急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第15

该公司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符合要求。

符合

8、事故报告与处理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4条、第7

该公司近3年未发生危化品泄漏、火灾、爆炸、重伤以上事故。

符合

9、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42

各岗位的从业人员均配备有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要求佩戴使用,符合要求

符合

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并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第21

该码头配备有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符合要求

符合

10、工伤保险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48

该公司已为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符合要求

符合

11、安保反恐

港区周界应采用永久性实体墙、围网或栅栏进行封闭,其高度不宜低于2.5m,特殊地段可采用过渡性围墙、围网或栅栏进行封闭。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18.2.1

该码头陆域(包括油库区)采用永久性实体墙(不低于2.5m)进行封闭。

符合

在港区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门卫室。中心变(配)电所、办公大楼、中控室、计算机中心、危险品堆场等限制区域,应设门岗、门卫室或电子门禁系统。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18.2.4

该码头出入口在油库内,油库出入口设置有门卫室。中心变(配)电所、办公大楼、中控室等的出入口设有门卫室。

符合

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应包括各出入口、码头前沿水域、港区内限制区域和主要道路、重要财物和基础设施、港区周界及其相邻的敏感区域,消除妨碍保安的监控空白和死角。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18.2.7

该码头区域范围(包括油库区)设有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包括了各出入口、码头前沿水域、引桥等。

符合

 

小结:该公司已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要求。

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符合要求。

该公司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消除安全隐患,为作业人员配有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符合要求。

该公司制定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能定期演练,配有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详细分析见下表:

6.2-2 应急演练分析表

演练时间

演练目的

演练情景设计

演练内容

评估和总结

备注

2018年小虎岛油库码头应急演练情况

日期:

111

规模:

现场处置、24人参加。

检验、锻炼应急人员的应急堵漏能力,检验应急物资的适用性。

现场演练:

920分,2号输油臂阀门故障造成汽油泄漏,现场监护人员立即关闭发油控制阀门,迅速就近拉响警报,并通过对讲机通知中控停泵。总值班立即下令启动《油品泄漏现场处置方案》,各抢险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应急小组采用堵漏工具进行堵漏。

总值班向粤海码头、石化码头进行事故报告,同时电话向南沙海事处、广州港务局等政府部门进行事故汇报,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监测。

码头抢险人员用围油拖栏、吸油毡等对海面的油品进行回收。

演练结束后恢复设备原状态,清理现场。

码头2号泊位泄露应急演练

1、报警人员清楚泄漏点,报告内容全面清晰;

2、参演人员清楚抢险过程,堵漏方式正确, 应急过程符合设计方案。

3、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公司应急抢险的需求。

良好

日期:

212

规模:

专项预案、10人参加。

检验、锻炼应急人员的应急反恐能力。

现场演练:

1010分,1号门岗发现社会不法分子图谋破坏活动,门卫迅速拉响警报,并通过对讲机通知中控和总值班,总值班立即下令启动《突发恐怖事件处置方案》,各应急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总值班向粤海码头、石化码头进行事故报告,同时电话向广州港务局、当地镇派出所等政府部门进行事故汇报。

码头应急人员用防爆叉等工具成功控制不法分子。

演练结束后恢复设备原状态,清理现场。

码头反恐应急处置(专项演练)

1、报警人员报告内容全面清晰;

2、参演人员应急反恐过程符合设计方案。

良好

日期:

420

规模:

现场处置、18人参加。

检验、锻炼应急人员的消防应急能力,检验应急物资的适用性。

现场演练:

1435分,1号泊位输油臂阀门故障造成汽油泄漏,现场监护人员立即关闭发油控制阀门,迅速就近拉响警报,并通过对讲机通知中控停泵。总值班立即下令启动 1号泊位溢油应急预案,各抢险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总值班向粤海码头、石化码头进行事故报告,同时电话向南沙海事处、广州港务局等政府部门进行事故汇报,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监测。

码头抢险人员用围油拖栏、吸油毡等对海面的油品进行回收。

在抢险过程中发生初期火灾事故。

总值班立即下令启动《初始火灾现场处置方案》,抢险应急小组立即启动固定泡沫灭火系统进行灭火,经过20分钟的的应急抢险火灾已灭,检查工艺设备及管道情况,未发现严重受损,火灾未有复燃迹象,演练结束。

演练结束后恢复设备原状态,清理现场。

码头2号泊位油品火灾消防应急演练

1、报警人员清楚泄漏点,报告内容全面清晰;

2、参演人员清楚抢险过程, 堵漏和灭火过程较熟练,应急过程符合设计方案。

3、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公司应急抢险的需求。

良好

日期;

527

规模:

现场处置、12人参加。

检验、锻炼应急人员的反恐应急能力。

现场演练:

18点,2号门岗发现社会不法分子闹事,影响正产生产经营活动,门卫迅速拉响警报,并通过对讲机通知中控和总值班,总值班立即下令启动《突发恐怖事件处置方案》,各应急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总值班电话向当地镇派出所等政府部门进行事故汇报。

码头应急人员用防爆叉等工具成功控制不法分子。

演练结束后恢复设备原状态,清理现场。

码头治安袭击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1、报警人员报告内容全面清晰;

2、参演人员应急处置过程符合设计方案。

良好

日期:

621

规模:

现场处置、20人参加。

检验、锻炼应急人员的疏散应急能力。

现场演练:

1510分,2号泊位发现火灾事故,现场作业人员迅速拉响警报,并通过对讲机通知中控和总值班,总值班立即下令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各应急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保卫应急小组负责疏散及维护秩序。

演练结束后恢复设备原状态,清理现场。

发生突发事故人员应急撤

1、报警人员报告内容全面清晰;

2、参演人员应急处置过程符合设计方案,疏散路线清晰。

良好

日期:

823

规模:

现场处置、10人参加。

检验、锻炼应急人员的防自然灾害应急能力。

桌面演练:

各参演人员在公司会议室齐聚。

根据天气预报,假设25日台风来临。

总值班立即模拟下令启动《防台风、雷暴、洪讯、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方案》,总值班模拟与港务局、海事局、三防办、气象局等相关单位联系,以便及时了解台风信息,落实防台各项准备工作。各应急队各司其职,模拟现场进行防台风应急处置:

①检查码头、堤坝有无裂痕、缺口,堤岸土质有无透水、空洞、鼠洞现象;

②检查码头救生圈和救生衣是否足够、完好;

③检查码头橡胶靠垫是否完好;

④检查并关好消防水泵房门窗,必要时在门前堆放沙包,防止大量雨水流入泵房造成淹泵事故。

⑤保证码头障碍灯和前后导标处在正常工作状态,防止发生船只撞码头事故;

⑥检查库内的排水明沟和暗渠是否畅通,发现有杂物或堵塞现象及时疏通。

⑦根据气象变化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码头船只装卸作业。

各应急队向总值班汇报模拟应急排查及准备情况,总值班判断是否应急结束。

码头防台风预案演练

1、应急人员模拟排查及准备情况报告内容全面清晰;

2、参演人员模拟应急处置过程符合设计方案,目的明确。

良好

日期:

929

规模:

现场处置、10人参加。

检验、锻炼应急人员的处置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

现场演练:

1410分,2号泊位发现火灾事故,现场作业人员迅速拉响警报,并通过对讲机通知中控和总值班,总值班立即下令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各应急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保卫应急小组负责疏散及维护秩序。

演练结束后恢复设备原状态,清理现场。

码头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1、报警人员报告内容全面清晰;

2、参演人员应急处置过程符合设计方案。

良好

日期:

1030

规模:

现场处置、10人参加。

检验、锻炼应急人员的处理泄漏污染的应急能力。

桌面演练:

1010分各参演人员在公司会议室齐聚。

1020分,假设1号泊位输油臂法兰故障造成汽油泄漏。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输油臂发生大量泄漏,泄漏油品已经流淌到海面并有扩散,现场作业人员模拟拉响警报,并通过对讲机通知中控和总值班,总值班立即下令启动《码头溢油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应急抢险人员根据溢油源的类型、规模、溢出油的种类、溢油扩散方向等,模拟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总值班向模拟南沙区环保局、广州海事局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汇报事故的情况。

各应急队向总值班汇报模拟应急处置情况,总值班判断是否应急结束。

水体污染应急处理程序演练

1、报警人员模拟报告事故内容全面清晰;

2、参演人员模拟应急处置情况符合设计方案,目的明确。

良好

日期:

1128

规模:

现场处置、14人参加。

检验、锻炼应急人员的消防应急能力,检验应急物资的适用性。

现场演练:

1450分,2号泊位输油臂法兰故障造成汽油泄漏,现场监护人员立即关闭发油控制阀门,迅速就近拉响警报,并通过对讲机通知中控停泵。总值班立即下令启动 2号泊位溢油应急预案,各抢险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总值班向粤海码头、石化码头进行事故报告,同时电话向南沙海事处、广州港务局等政府部门进行事故汇报,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监测。

码头抢险人员用围油拖栏、吸油毡等对海面的油品进行回收。

在抢险过程中发生初期火灾事故。

总值班立即下令启动《初始火灾现场处置方案》,抢险应急小组立即启动固定泡沫灭火系统进行灭火,经过15分钟的的应急抢险火灾已灭,检查工艺设备及管道情况,未发现严重受损,火灾未有复燃迹象,演练结束。

演练结束后恢复设备原状态,清理现场。

2号泊位泄漏环境污染灭火应急演练

1、报警人员清楚泄漏点,报告事故内容全面清晰;

2、参演人员清楚抢险过程, 堵漏和灭火过程较熟练,应急过程符合设计方案。

3、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公司应急抢险的需求。

良好

2019年小虎岛油库码头应急演练情况

日期:

125

规模:

现场处置、13人参加。

检验、锻炼应急人员的堵漏应急能力,检验应急物资的适用性。

现场演练:

1020分,2号输油臂阀门故障造成汽油泄漏,现场监护人员立即关闭发油控制阀门,迅速就近拉响警报,并通过对讲机通知中控停泵。总值班立即下令启动《油品泄漏现场处置方案》,各抢险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应急小组采用堵漏工具进行堵漏。

总值班向粤海码头、石化码头进行事故报告,同时电话向南沙海事处、广州港务局等政府部门进行事故汇报,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监测。

码头抢险人员用围油拖栏、吸油毡等对海面的油品进行回收。

演练结束后恢复设备原状态,清理现场。

码头2号泊位泄漏应急演练

1、报警人员清楚泄漏点,报告内容全面清晰;

2、参演人员清楚抢险过程,堵漏方式正确, 应急过程符合设计方案。

3、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公司应急抢险的需求。

良好

日期:

36

规模:

现场处置、9人参加。

检验、锻炼应急人员的反恐应急能力。

现场演练:

1030分,1号门岗发现社会恐怖分子图谋破坏活动,门卫迅速拉响警报,并通过对讲机通知中控和总值班,总值班立即下令启动《突发恐怖事件处置方案》,各应急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总值班电话向广州港务局、当地镇派出所等政府部门进行事故汇报。

码头应急人员用防爆叉等工具成功控制不法分子。

演练结束后恢复设备原状态,清理现场。

1号门岗反恐应急演练

1、报警人员报告内容全面清晰;

2、参演人员应急反恐过程符合设计方案。

良好

日期:

322

规模:

现场处置、12人参加。

检验、锻炼应急人员的防自然灾害应急能力。

现场演练:

根据天气预报,22日台风来临,总值班立即下令启动《防台风、雷暴、洪讯、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方案》,总值班电话与港务局、海事局、三防办、气象局等相关单位联系,以便及时了解台风信息,落实防台各项准备工作。各应急队各司其职,现场进行防汛防洪应急处置:

①检查码头、堤坝有无裂痕、缺口,堤岸土质有无透水、空洞、鼠洞现象;

②检查码头救生圈和救生衣是否足够、完好;

③检查码头橡胶靠垫是否完好;

④检查并关好消防水泵房门窗,必要时在门前堆放沙包,防止大量雨水流入泵房造成淹泵事故。

⑤保证码头障碍灯和前后导标处在正常工作状态,防止发生船只撞码头事故;

⑥检查库内的排水明沟和暗渠是否畅通,发现有杂物或堵塞现象及时疏通。

⑦根据气象变化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码头船只装卸作业。

各应急队向总值班汇报应急排查及准备情况,总值班判断是否应急结束。

防汛防洪应急演练

1、应急人员现场排查及准备情况报告内容全面清晰;

2、参演人员应急处置过程符合设计方案,目的明确。

3、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公司应急抢险的需求。

良好

日期:

424

规模:

现场处置、9人参加。

检验、锻炼应急人员的处理污染应急能力。

现场演练:

1520分,2号泊位输油臂法兰故障造成汽油泄漏,现场监护人员立即关闭发油控制阀门,迅速就近拉响警报,并通过对讲机通知中控停泵。总值班立即下令启动 2号泊位溢油应急预案,各抢险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应急小组采用堵漏工具进行堵漏。

总值班向粤海码头、石化码头进行事故报告,同时电话向南沙海事处、广州港务局等政府部门进行事故汇报,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监测。

码头抢险人员用围油拖栏、吸油毡等对海面的油品进行回收。

演练结束后恢复设备原状态,清理现场。

水体污染应急处理程序演练

1、报警人员清楚泄漏点,报告事故内容全面清晰;

2、参演人员清楚抢险过程, 堵漏过程较熟练,应急过程符合设计方案。

3、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公司应急抢险的需求。

良好

日期:

424

规模:

现场处置、9人参加。

检验、锻炼应急人员的堵漏应急能力,检验应急物资的适用性。

桌面演练:

1710分各参演人员在公司会议室齐聚。

1720分,假设2号泊位输油臂法兰故障造成汽油泄漏。

现场监护人员立即模拟关闭发油控制阀门,迅速就近拉响警报,并通过对讲机通知中控停泵。总值班立即下令启动 2号泊位溢油应急预案,各抢险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应急小组采用堵漏工具进行模拟堵漏。

总值班向粤海码头、石化码头模拟事故报告,同时电话向南沙海事处、广州港务局等政府部门模拟事故汇报,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监测。

码头抢险人员模拟用围油拖栏、吸油毡等对海面的油品进行回收。

假设在抢险过程中发生初期火灾事故。

总值班立即模拟下令启动《初始火灾现场处置方案》,抢险应急小组立即模拟启动固定泡沫灭火系统进行灭火,经过15分钟的的应急抢险火灾已灭,并检查工艺设备及管道情况,未发现严重受损,火灾未有复燃迹象,模拟演练结束。

模拟演练结束后恢复设备原状态,清理现场。

码头2号泊位油船装油发生泄漏及火灾演练

1、报警人员清楚泄漏点,报告事故内容全面清晰;

2、参演人员清楚抢险过程, 模拟堵漏和灭火过程正确,应急过程符合设计方案。

良好

日期:

515

规模:

现场处置、15人参加。

检验、锻炼应急人员的堵漏应急能力,检验应急物资的适用性。

现场演练:

1115分,1号泊位输油臂阀门故障造成汽油泄漏,现场监护人员立即关闭发油控制阀门,迅速就近拉响警报,并通过对讲机通知中控停泵。总值班立即下令启动《油品泄漏现场处置方案》,各抢险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应急小组采用堵漏工具进行堵漏。

总值班向粤海码头、石化码头进行事故报告,同时电话向南沙海事处、广州港务局等政府部门进行事故汇报,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监测。

码头抢险人员用围油拖栏、吸油毡等对海面的油品进行回收。

演练结束后恢复设备原状态,清理现场。

码头1号泊位泄漏应急演练

1、报警人员清楚泄漏点,报告内容全面清晰;

2、参演人员清楚抢险过程,堵漏方式正确, 应急过程符合设计方案。

3、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公司应急抢险的需求。

良好

日期:

627

规模:

现场处置、14人参加。

检验、锻炼应急人员的消防应急能力,检验应急物资的适用性。

现场演练:

1020分,2号泊位输油臂法兰故障造成汽油泄漏,现场监护人员立即关闭发油控制阀门,迅速就近拉响警报,并通过对讲机通知中控停泵。总值班立即下令启动 2号泊位溢油应急预案,各抢险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应急小组采用堵漏工具进行堵漏。

总值班向粤海码头、石化码头进行事故报告,同时电话向南沙海事处、广州港务局等政府部门进行事故汇报,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监测。

码头抢险人员用围油拖栏、吸油毡等对海面的油品进行回收。

假设在抢险过程中发生初期火灾事故。

总值班立即下令启动《初始火灾现场处置方案》,抢险应急小组立即启动固定泡沫灭火系统进行灭火,经过20分钟的的应急抢险火灾已灭,并检查工艺设备及管道情况,未发现严重受损,火灾未有复燃迹象,演练结束。

演练结束后恢复设备原状态,清理现场。

2号泊位泄漏环境污染灭火应急演练

1、报警人员清楚泄漏点,报告事故内容全面清晰;

2、参演人员清楚抢险过程, 堵漏过程较熟练,应急过程符合设计方案。

3、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公司应急抢险的需求。

良好

日期

727

规模:

现场处置、10人参加。

检验、锻炼应急人员的防自然灾害应急能力。

桌面演练:

各参演人员在公司会议室齐聚。

根据天气预报,假设27日台风来临。

总值班立即模拟下令启动《防台风、雷暴、洪讯、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方案》,总值班模拟与港务局、海事局、三防办、气象局等相关单位联系,以便及时了解台风信息,落实防台各项准备工作。各应急队各司其职,模拟现场进行防台风应急处置:

①检查码头、堤坝有无裂痕、缺口,堤岸土质有无透水、空洞、鼠洞现象;

②检查码头救生圈和救生衣是否足够、完好;

③检查码头橡胶靠垫是否完好;

④检查并关好消防水泵房门窗,必要时在门前堆放沙包,防止大量雨水流入泵房造成淹泵事故。

⑤保证码头障碍灯和前后导标处在正常工作状态,防止发生船只撞码头事故;

⑥检查库内的排水明沟和暗渠是否畅通,发现有杂物或堵塞现象及时疏通。

⑦根据气象变化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码头船只装卸作业。

各应急队向总值班汇报模拟应急排查及准备情况,总值班判断是否应急结束。

码头防台风预案演练

1、应急人员模拟排查及准备情况报告内容全面清晰;

2、参演人员模拟应急处置过程符合设计方案,目的明确。

良好

 

该公司能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配置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该公司的安全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的相关要求,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6.3申请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的条件分析

根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等的有关要求,对该公司申请《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条件符合性评价如下表:

6.3申请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条件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结论

经营人资质

1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人(以下简称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除满足《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规定的经营许可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设施设备;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且经专家审查通过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设施设备;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还应当具有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装卸管理人员。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21

该公司设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设施设备;有符合国家规定且经专家审查通过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设施设备;作业人员均已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符合

2

《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有效期不得超过《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经营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有效期为试运行经营期,并在证书上注明。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重新申请。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24

《港口经营许可证》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目前在有效期内。

符合

3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发生变更或者其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重新申请《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26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及经营范围未发生变更。

符合

4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在依法取得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经考核合格或者取得相应从业资格。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27

该公司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有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从业人员具备相应从业资格。

符合

5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取得经营资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遗留隐患和安全条件改进建议。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落实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28

有按要求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交安全评价报告。

符合

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并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备案:

  (一)增加作业的危险货物品种;

  (二)作业的危险货物数量增加,构成重大危险源或者重大危险源等级提高的;

  (三)发生火灾、爆炸或者危险货物泄漏,导致人员死亡、重伤或者事故等级达到较大事故以上的;

  (四)周边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港口安全生产带来重大影响的。

  增加作业的危险货物品种或者数量,涉及变更经营范围的,除应当符合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方面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外,还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重新申请《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现有设施需要进行改扩建的,除应当履行改扩建手续外,还应当履行本规定第二章安全审查的有关规定。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29

危险货物港口近三年来无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的情形。

符合

作业管理

7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根据《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上载明的危险货物品名,依据其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保持正常、正确使用。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30

该码头有依据油品的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雷、防静电、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保持正常、正确使用。

符合

8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其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及时更新不合格的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检验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31

该公司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其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及时更新不合格的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转。有维护、保养、检测、检验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符合

9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同时还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其处于适用状态。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32

该公司在码头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码头作业平台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其处于适用状态。

符合

10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符合国家特种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按要求进行检验。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34

码头区域使用的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均有按要求就行定期检验。

符合

11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使用管道输送危险货物的,应当建立输送管道安全技术档案,具备管道分布图,并对输送管道定期进行检查、检测,设置明显标志。

  在港区内进行可能危及危险货物输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35

该公司建立有输送管道安全技术档案,有管道分布图,并对输送管道定期进行检查、检测,设置明显标志。 近三年了来无在港区内进行可能危及危险货物输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

符合

12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委托人应当向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提供委托人身份信息和完整准确的危险货物品名、联合国编号、危险性分类、包装、数量、应急措施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危险性质不明的危险货物,应当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危险货物危险特性鉴定技术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还应当办理相关手续,并向港口经营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委托人不得在委托作业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不得匿报、谎报危险货物。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36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委托人有向该公司提供委托人身份信息和完整准确的危险货物品名、联合国编号、危险性分类、数量、应急措施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

符合

13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不得装卸、储存未按本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的危险货物。对涉嫌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的,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开拆查验,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予以配合。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将查验情况相互通报,避免重复开拆。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37

该公司码头进行装卸作业时,按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作业。近三年来未出现谎报匿报情况。

符合

1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一)发现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申报有误的危险货物;

  (二)在普通货物或者集装箱中发现夹带危险货物;

  (三)在危险货物中发现性质相抵触的危险货物,且不满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中有关积载、隔离、堆码要求。

  对涉及船舶航行、作业安全的相关信息,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38

近三年来无相关情形。

符合

15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申报信息通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41

该码头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按照有关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符合

16

 船舶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前,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与作业船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确认作业的安全状况和应急措施。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42

该码头船舶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前,有进行船岸安全检查,确认作业的安全状况和应急措施。

符合

17

 不得在港口装卸国家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43

该码头不装卸国家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

符合

18

 在港口内从事危险货物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作业的单位,作业前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和作业船舶。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44

无相关情形。

符合

19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危险货物港口装卸、过驳作业开始24小时前,应当将作业委托人以及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作业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人在取得作业批准后72小时内未开始作业的,应当重新报告。未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不得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时间、内容和方式固定的危险货物港口装卸、过驳作业,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实行定期申报。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45

该公司在码头装卸作业开始24小时前,将作业委托人以及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符合

20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应当符合有关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具有从业资格的装卸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46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符合有关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具有从业资格的装卸管理人员现场指挥监控下进行。

符合

21

 两个以上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同一港口作业区内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47

本码头作业区域为两个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作业,签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符合

22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进行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的港口作业,应当划定作业区域,明确责任人并实行封闭式管理。作业区域应当设置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和无关船舶停靠。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48

本码头为独立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有明确责任人并设有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和无关船舶停靠。

符合

23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危险货物作业信息系统,实时记录危险货物作业基础数据,包括作业的危险货物种类及数量、储存地点、理化特性、货主信息、安全和应急措施等,并在作业场所外异地备份。有关危险货物作业信息应当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管理部门。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51

该公司建立有危险货物作业信息系统,实时记录危险货物作业基础数据,包括作业的危险货物种类及数量、储存地点、理化特性、货主信息、安全和应急措施等,并在作业场所外异地备份。有关危险货物作业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管理部门。

符合

24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针对不同风险,制定具体的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52

该公司建立有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针对不同风险,制定具体的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

符合

25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级别,实施分级管理,并登记建档。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实施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53

该公司码头独立单元不适用重大危险源标识相关标准。

符合

26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依法报送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54

该码头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符合

27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重大危险源出现本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可能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分级、安全评估、修改档案,并及时报送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重新备案。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55

该码头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符合

28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56

该公司制定有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符合

应急管理

29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货物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依法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并如实记录,根据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应急预案应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与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应急预案及其修订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58

该公司制定了本单位危险货物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每月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并如实记录。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与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符合

30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港口经营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故进一步扩散,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发生事故时,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向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组织救助。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59

近三年来无安全事故。

符合

综上所述,该码头具备《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延期换证的安全作业条件。

6.4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分析

根据《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交办水[2016]178号)的规定,对该码头进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分析。

6.4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结论

1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5个方面:

(一)存在超范围、超能力、超期限作业情况,或者危险货物存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二)危险货物作业工艺设备设施不满足危险货物的危险有害特性的安全防范要求,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应急设备的配备不能满足要求,或者不能正常运行、使用的;

(四)危险货物作业场所或装卸储运设备设施的安全距离(间距)不符合规定的;

(五)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的。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交办水[2016]178号)第3

(一)不存在超范围、超能力、超期限作业情况;

(二)危险货物作业工艺设备设施能满足危险货物的危险有害特性的安全防范要求,且正常运行;

(三)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应急设备的配备能满足要求,且正常运行;

(四)危险货物作业场所、装卸设备设施的安全距离(间距)符合规定;

(五)安全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符合

2

“存在超范围、超能力、超期限作业情况,或者危险货物存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超出《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许可范围和有效期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

(二)仓储设施(堆场、仓库、储罐,下同)超设计能力、超容量储存危险货物,或者储罐未按规定检验、检测评估的;

(三)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储存,管道超温、超压、超流速输送,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要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行的;

(四)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相关设备设施超期限服役且无法出具检测或检验合格证明、无法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

(五)装载《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规定的1.1项、1.2项爆炸品和硝酸铵类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未按照规定实行直装直取作业的;

(六)装载《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规定的1类爆炸品(除1.1项、1.2项以外)、2类气体和7类放射性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超时、超量等违规存放的;

(七)危险货物未根据理化特性和灭火方式分区、分类和分库储存隔离,或者储存隔离间距不符合规定,或者存在禁忌物违规混存情况的。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交办水[2016]178号)第4

(一)危险货物作业没有超出《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许可范围和有效期;

(二)储存设施不在评价范围内;

(三)管道没有超温、超压、超流速输送,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要设备设施没有超负荷运行;

(四)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相关设备设施没有超期限服役、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五)没有集装箱作业;

(六)没有集装箱存放;

(七)码头不储存物料。

符合

3

“危险货物作业工艺设备设施不满足危险货物的危险有害特性的安全防范要求,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装卸甲、乙类火灾危险性货物的码头,未按《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等规定设置快速脱缆钩、靠泊辅助系统、缆绳张力监测系统和作业环境监测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

(二)液体散货码头装卸设备与管道未按装卸及检修要求设置排空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吹扫介质的选用不满足安全要求的;

(三)对可能产生超压的工艺管道系统未按规定设置压力检测和安全泄放装置,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

(四)储罐未根据储存危险货物的危险有害特性要求,采取氮气密封保护系统、添加抗氧化剂或阻聚剂、保温储存等特殊安全措施的;

(五)储罐(罐区)、管道的选型、布置及防火堤(隔堤)的设置不符合规定的。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交办水[2016]178号)第5

(一)设置有快速脱缆钩、靠泊辅助系统、缆绳张力监测系统和作业环境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二)装卸设备与管道设置排空系统,正常运行,满足安全要求;

(三)管道不可能产生超压;

(四)储罐不在评价范围内;

(五)储罐(罐区)、不在评价范围内。

符合

4

“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应急设备的配备不能满足要求,或者不能正常运行、使用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危险货物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泄漏等安全设施、措施,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

(二)危险货物作业大型机械未按规定设置防阵风和防台风装置,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危险货物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通信、报警装置,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

(四)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的;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设施,未按规定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

(五)工艺设备及管道未根据输送物料的火灾危险性及作业条件,设置相应的仪表、自动联锁保护系统或者紧急切断措施,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

(六)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不能满足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的类型、功能、数量要求,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交办水[2016]178号)第6

(一)设置有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泄漏等安全设施、措施,正常运行;

(二)没有大型机械;

(三)设置又通信、报警装置,正常运行;

(四)没有构成重大危险源;

(五)管道设置有紧急切断阀,正常运行;

(六)配备有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能满足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的类型、功能、数量要求,能正常使用。

符合

5

“危险货物作业场所或装卸储运设备设施的安全距离(间距)不符合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危险货物作业场所与其外部周边地区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等的安全距离(间距)不符合规定的;

(二)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内部装卸储运设备设施以及建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间距)不符合规定的。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交办水[2016]178号)第7

(一)外部周边地区没有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等;

(二)内部装卸储运设备设施以及建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间距)符合规定。

符合

6

“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或者落实不到位且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

(三)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的;

(四)违反安全规范或操作规程在作业区域进行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等危险作业的。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交办水[2016]178号)第8

(一)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二)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三)从业人员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四)在评价期间没有发现违反安全规范或操作规程在作业区域进行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等危险作业。

符合

 

综上所述,该码头不存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交办水[2016]178号)规定的5项重大事故隐患。

第七章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风险评价

7.1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分析

根据该码头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同类企业,现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改进),编制危险等级划分表,确定其危险程度,分析结果如下表:

7.1-1事故危险性分析表

作业岗位

危险因素

事故发生可能性L

频繁程度E

事故后果C

管理系数M

危险性分值

D=M×L×E×C

船舶靠离泊作业

火灾

3

6

7

0.59

37

爆炸

1

6

15

27

淹溺

3

6

3

16

高温危害

1

6

1

2

中毒和窒息

1

6

3

5

码头

火灾

3

6

7

37

爆炸

1

6

15

27

淹溺

3

6

3

16

机械伤害

3

6

3

16

触电

3

6

3

16

高处坠落

3

6

3

16

高温危害

1

6

1

2

中毒和窒息

1

6

3

5

7.1-2管理系数取值

管理系数

管理内容

取值范围

取值说明

取值

Mi

作业人员管理系数M1

厂长任职安全目标

0.93~1

制定第一责任人安全目标

0.97

M1=

0.74

安全制度

0.95~1

制定有安全制度

0.98

有毒有害工种作业人员健康档案

0.95~1

建立有相关人员健康档案

0.98

安全教育

0.95~1

能定期进行员工的教育

0.98

劳保用品穿戴是否合格

0.95~1

合格

0.97

各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0.93~1

持证上岗

0.96

有无违章操作

0.95~1

现场查看披肩没有发现

0.98

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是否完善

0.97~1

建立有应急救援组织

0.98

事故应急预案的各级救援人员行动指南是否明确

0.95~1

明确

0.98

安全机构人员

0.93~1

设立有安全机构和管理人员

0.96

从业人员的保险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0.93~1

为从业人员缴纳了工伤保险

0.96

工房定员是否符合标准

0.93~1

不涉及

/

设备管理系数M2

消防器材管理

0.95~1

定期检查、更换和维护保养

0.97

M2=

0.93

机械设备保养管理

0.95~1

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0.98

避雷设施管理

0.95~1

定期检验

0.98

运输车辆管理

0.95~1

不涉及

/

物料管理系数M3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0.95~1

库区管理

0.98

M3=

0.98

成品运输安全管理

0.95~1

油船运输,不属于评价范围

/

化工原料产品半成品质量检测检验资料

0.95~1

不涉及

/

危险品运输

0.93~1

油船运输,不属于评价范围

/

有余药场地的清洁

0.93~1

不涉及

/

作业环境管理系数M4

防静电管理

0.93~1

有静电接地措施

0.96

M4=

0.88

设备管道接地情况

0.95~1

有静电接地措施

0.98

通道是否畅通

0.95~1

畅通

0.97

通风情况

0.95~1

自然通风

0.98

工库房设备内费药废品清理情况

0.93~1

不涉及

/

地面情况

0.95~1

水泥硬化地面

0.98

管理系数

M=M1×M2×M3×M4=0.74×0.93×0.98×0.88=0.59

7.1-3事故危险性分析汇总表

作业岗位

危险因素

危险性分值D

危险程度

危险等级

船舶靠离泊作业

火灾

37

一般危险

爆炸

27

一般危险

淹溺

16

可能危险

高温危害

2

可能危险

中毒和窒息

5

可能危险

码头

火灾

37

一般危险

爆炸

27

一般危险

淹溺

16

可能危险

机械伤害

16

可能危险

触电

16

可能危险

高处坠落

16

可能危险

高温危害

2

可能危险

中毒和窒息

5

可能危险

通过运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方法,对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程度进行了评价。该码头在作业过程中,“火灾”、“爆炸”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程度处于“一般危险”,危险程度较高,企业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做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作业区域内的醒目处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危险因素发展成为事故。

其他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危险程度较低,但也应加强管理,杜绝违章操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7.2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分析

1)评价单元确定

为了计算火灾、爆炸危险指数,首先必须确定评价单元,道化学法(第七版)定义:评价单元是工艺装置的任一主要单元,该码头的油船为危险源,是评价区域内主要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因此,选取该码头50000吨级油船装卸作业为代表性评价单元,选取物质为汽油。

评价单元基本情况:50000吨级油船一次运载汽油最大储量以50000计算。

2)确定物质系数

物质系数是计算火灾、爆炸危险指数和进行事故损失评价的一个基本数据,它表示物质在燃烧或其他化学反应而引起的火灾爆炸中释放能量大小的内在特性。汽油储罐的代表性物质为汽油,分子式C5H12C9H20,查道化学(第七版)评价法物质系数和特性,得到汽油的物质系数MF=16

3)确定一般工艺危险系F1

一般工艺危险系数是确定事故损害大小的主要因素,与评价单元有关的系数列于表7.2-1中,F1于基本系数与所有选取系数之和。

4确定特殊工艺危险系数F2

特殊工艺危险系数是影响事故发生概率的主要因素,特定的工艺条件是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与评价单元有关的系数列于7.2-1中,F2于基本系数与所有选取系数之和。

5计算单元工艺危险系数F3

单元工艺危险系数是一般工艺危险系数F1与特殊工艺危险系数F2的乘积,F3=F1×F2,数值列于7.2-1中。

6计算火灾、爆炸指数F&EI

火灾、爆炸指数是被用来估计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可能造成的危险性大小。火灾、爆炸指数等于单元工艺危险系数和对应物质系数之积,F&EI=F3×MF,其结果列于下表。

7.2-1  油船装卸作业火灾爆炸指数表

项目

采用系数

取值说明

选取代表性物质

汽油

 

1、物质系数MF

16

查美国消防协会推荐的物质系数和特性表NF=3NR=0

2、一般工艺危险系数F1

 

 

基本系数 1.00

1.00

 

1)放热化学反应(0.301.25

0.00

无化学反应

2)吸热反应(0.200.40

0.00

无化学反应

3物料处理与输送(0.251.05

0.50

I类易燃液体

4)封闭式或室内工艺单元(0.250.90

0.00

非封闭区域

5)通道(0.200.35

0.20

通道符合要求。

6排放和泄漏控制(0.250.50

0.50

码头作业平台或周边水域一旦失火会引起火灾

确定一般工艺危险系数(F1

2.20

F1=1.00+0.50+0.20+0.50=2.20

3、特殊工艺危险系数F2

 

 

基本系数(1.00

1.00

 

1)毒性物质(0.200.80

0.40

NH=1,短期接触引起刺激、轻微伤害。

2)负压操作(0.5

0.00

船舱内为常压

3)易燃范围或及接近易燃范围的操作(0.300.80

0.50

无惰性气体保护

4)粉尘爆炸(0.252.00

0.00

无粉尘爆炸

5)压力释放(01.5

0.16

常压

6)低温(0.20.3

0.00

常温操作

7易燃及不稳定物质的数量0.153

3.0

按靠泊50000吨级油船的装载量计算

8)腐蚀与磨损(0.100.75

0.10

腐蚀速率小于0.127mm/a

9)泄漏(0.101.50

0.80

法兰连接处产生较小泄漏

10)使用明火设备(0.101.00

0.00

无明火设备

11)热油交换系统(0.151.15

0.00

无热油交换系统

12)转动设备(0.5

0.00

无大型转动设备

特殊操作危险系数(F2

5.96

F2为上述(1~12)之和

单元工艺危险系数:F3=F1×F2

11

F3=F1×F2=2.20×4.1=11

火灾爆炸危险指数:初始F&EI=F3×MF

176

 

潜在火灾爆炸危险等级

非常大

 

初始暴露半径=初始F&EI×0.84×0.304m

45

 

初始暴露面积=πR2m2

6359

 

 

7确定安全措施补偿系数CF

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不仅能预防严重事故的发生,也能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和危害,安全措施可分为工艺控制(C1),物质隔离(C2)和防火措施(C3)等三大类。安全措施补偿系数CF= C1×C2×C3.

8)计算补偿后火灾爆炸指数F&EI’

火灾爆炸指数与安全措施补偿的乘积,即为补偿后火灾爆炸危险指数。其结果列于下表。

7.2-2  码头安全措施补偿系数表

   

采用系数

选取理由

代表性物质

汽油

 

1、工艺控制安全补偿系数C1

 

 

1)应急电源(0.98)

0.98

有应急电源。

2)冷却装置(0.970.99)

0.97

能保持十分钟以上。

3)抑爆装置(0.840.98)

1.0

无防爆膜或泄爆口。

4)紧急切断装置(0.960.99)

1.0

无紧急切断装置。

5)计算机控制(0.930.99)

1.0

无计算机控制系统。

6)惰性气体保护(0.940.96)

1.0

无惰性气体保护。

7)操作规程/程序(0.910.99)

0.95

有操作规程,鉴于管理水平不同,取中间值。

8)化学活泼性物质检查(0.910.98)

1.0

无此检查。

9)其他工艺危险分析(0.910.98)

1.0

无其他工艺危险分析

C1=1)~(9)各系数的乘积

0.90

C10.98×0.99×0.95=0.90

2、物质隔离安全补偿系数C2

 

 

1)遥控阀(0.960.98)

0.98

有远程紧急切断阀。

2)备用泄料装置(0.960.98)

1.0

无备用泄漏装置。

3)排放系统(0.910.97)

1.0

无排放系统。

4)连锁装置(0.98)

1.0

无联锁装置。

C2=1)~(4)各系数的乘积

0.98

C20.98

3、防火设施安全补偿系数C3

 

 

1)泄漏检测装置(0.940.98)

0.98

有泄漏检测装置

2)钢结构(0.950.98)

0.98

码头为混合物结构

3)消防水供应系统(0.940.97)

0.97

有独立电源供消防水

4)特殊灭火系统(0.91)

1.00

无特殊灭火系统

5)喷洒灭火系统(0.740.97)

0.97

有喷洒灭火系统

6)水幕(0.970.98)

0.98

有水幕

7)泡沫灭火装置(0.920.97)

0.94

有远程摇控泡沫灭火装置

8)手提式灭火器材/喷水枪(0.930.98)

1.0

有手提式灭火器,但油船汽油泄漏后不可能有效控制。

9)电缆防护(0.940.98)

0.98

电缆穿钢管

C3=1)~(9)各系数的乘积

0.82

C3=0.98×0.98×0.97×0.97×0.98×0.94×0.980.82

安全措施补偿系数CF= C1×C2×C3

0.72

CF0.90×0.98×0.82=0.72

补偿后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最终F&EIꞌ=初始F&EI×CF

127

F&EIꞌ176×0.72127

补偿后潜在火灾爆炸危险等级

中等

 

补偿后暴露半径=初始暴露半径×CFm

32

 

补偿后暴露面积=πR2m2

3215

 

 

9)确定火灾爆炸危险等级

根据道化学法(七版)火灾爆炸指数分级标准表的规定,火灾爆炸危险指数值与危险等级的对应关系如下表。

7.2-3 火灾爆炸危险指数F&EI与危险等级的对应关系

F&EI

危险等级

160

最轻

6196

较轻

97127

中等

128158

很大

159

非常大

 

10)分析结果

本单元火灾爆炸危险分析结果汇总如下表:

7.2-4  工艺单元火灾爆炸危险分析汇总

     

计算值

1

代表性物质

 

2

汽油的物质系数(MF)为

16

3

初始火灾爆炸指数

176

4

初始危险等级

非常大

5

初始暴露半径Rm

45

6

初始暴露区域面积Sm2

6359

7

补偿系数C

0.72

8

补偿后火灾、爆炸危险指数

127

9

补偿后暴露半径,m

32

10

补偿后暴露区域面积Sm2

3215

11

补偿后危险等级

中等

 

从上表7.2-4可以看出:采用道化学法(七版)对所选取单元进行火灾爆炸危险评价结果为:油船装卸作业单元经计算其火灾、爆炸初始危险指数为176,危险等级为非常大;经补偿后,火灾、爆炸危险指数降为127,危险等级为“中等”。所以只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各类管理措施,油船装卸作业单元的危险程度处于可控状态

7.3液体泄漏模拟计算

7.3.1液体经管道法兰泄漏模拟计算

1)泄漏情况分析

码头在装卸成品油的过程中可能发生物质泄漏的形式很多,归纳起来可分为正常生产过程中的泄漏和异常情况下的泄漏两种。

1)正常生产过程中的泄漏主要输油臂连接和拆卸时的少量泄漏。

2)异常情况下的泄漏主要有:

①码头收发油设备的管线、连接件、阀门等出现裂缝或连接法兰垫片撕裂。

②管线憋压造成密封点、阀门、焊缝等处渗漏或泄漏。

③设备、管线安装不规范,螺丝未上紧、垫片不密封、连接件变形造成渗漏或泄漏。

④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造成泄漏或溢油。

⑤码头装卸油过程中船舶移泊导致输油管线拉裂或崩断造成油品泄漏。

⑥码头输油管线法兰垫片破损,输油胶管老化造成油料喷洒。

⑦船舶扫舱及管道排空不彻底,软管拆卸时也会造成少量泄漏。

⑧作业业完毕后设备未完全复位,留下隐患等。

⑨装油监控不到位,造成油船冒油。

⑩装卸作业过程中,由于水位、风力、荷载、系缆等原因导致卸油点位置发生变化,如没有及时对输油臂进行调整,可能输油臂被拉断或损坏,导致泄漏事故发生。

一旦发生异常情况下的泄漏、甚至失控,可能造成大量的物质泄漏,其后果将不堪设想。轻则对作业人员造成中毒甚至死亡,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重则引发火灾、爆炸,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

3)误操作、违章作业

事故案例统计表明,石油化工行业的很多事故都与误操作、违章作业有关系,如按错开关使管道憋压,造成管道法兰或阀门破裂,从而造成物料的泄漏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该码头装卸油品造成的泄漏主要是法兰或阀门泄漏,下面对法兰或阀门泄漏进行模拟计算分析。

2)装卸作业时法兰或阀门泄漏模拟计算

根据公式Q=C02ΔP/ρ+2gz01/2u=Cd2ΔP/ρ+2gh1/2模拟计算装卸作业时法兰或阀门泄漏的情况。

其中:泄漏系数C00.8

      裂口尺寸取管径的20%,管径取码头至罐区的汽油管道的最大管径500mm,则裂口面积A=0.5×20%×0.5=0.05 m2

管道内压力取工作压力0.40MPa,则管道内压强和外界大气压之差ΔP=0.40mPa

管道内液体的密度即汽油的密度ρ=0.75×103 kg/m3

小孔距离液面的高度z0=0

泄漏速率:u=Cd2ΔP/ρ+2gh1/2=0.5×(2×0.40×106/0.75×1031/2

                 =12m/s

泄漏速度:Q= u Aρ=12×0.05×0.75×103=450kg/s

7.3-1 装卸管道的泄漏速度和泄漏量(10min

泄漏介质

工作压力(mPa

液体密度(kg/m³

液体泄漏系数Cd

泄漏孔直径(mm

泄漏速度Q(kg/s)

10min泄漏量Wt

汽油

0.5

750

0.50

126

450

270

3)结果分析

根据表7.3.1的分析结果,管道在法兰北碰撞后发生泄漏事故(泄漏孔直径为136mm)且持续泄漏10min时,泄漏量将达到270t码头四个泊位各有一个7m3污水收集池,污水通过专泵专管流入后方库区污水收集池,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0m3/h)处理后进入政府污水厂。码头引桥后方设紧急切断阀(靠近6号门),装卸过程中发生油品泄漏溢出情况下,可在迅速停泵关阀的同时对含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同时广州石油分公司自购一条清污船,同时装卸过程中油船周围设有围油栏,因此当发生泄漏时,采取控制时间不大于10min

本泄漏评价模型是一个数学模型,在一系列的假设前提下建立的。实际上在装卸过程中船、岸均有专人监控巡查,发生泄漏时,如果该公司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及时正确的处置,则发生泄漏的持续时间不大于10min。本模型泄漏计算结果仅供辨识事故状态下泄漏危险性参考。

7.3.2输油臂拉断泄漏模拟计算

1)泄漏情况分析

装卸作业过程中,由于水位、风力、荷载、系缆等原因导致卸油点位置发生变化,如没有及时对输油臂进行调整,可能输油臂被拉断或损坏,导致泄漏事故发生。

2)输油臂被拉断泄漏模拟计算

输油臂被拉断的泄漏可以用“液体经管道泄漏模型”模拟分析。

1#泊位停靠50000吨级油船,只有卸船作业,不进行发船作业,所以以2#泊位停靠3000吨级油船为模拟计算对象。

1)卸船作业泄漏

卸船时使用船载泵,当输油臂被拉断后船载泵停泵,同时切断6号门处的紧急切断阀,则泄漏量最大为引桥上管道内油品。

2#泊位输油臂通向油库的管道参数:直径500mm、长度958m,则最大泄漏量(汽油)为Q=3.14×(0.5/22×958=188 m3=141t

2)发船时泄漏

发船时输油臂被拉断后,管道内压力最大为0.5MPa

总的阻力系数根据F=λl u2/2d+ζu2/2计算。

阀门全开,局部阻力系数ζ=0.17

输油臂管线的管径d=0.3m,汽油黏度μ=0.001 kg/(m·s)

雷诺数Re=βud/μ=0.75×1000×u×0.3/0.001=2.25×105×u

假设取λ=0.3164/Re0.25,则总的阻力损失为:

F=λl u2/2d+ζu2/2

 =[0.3164/2.25×105×u0.25]×(1180÷0.3)×(u2÷2+0.17×(u2÷2

=2.8 u1.75+0.085 u2

忽略储罐内汽油的流速,由公式ΔP/β+u2/2+gΔz+F=0有:

0.5×106/0.75×103+2.8 u1.75+0.085 u2=0

计算得u=2.0m/s

验算雷诺数Re=βud/μ=0.75×103×2.0×0.3/0.001=450000106

符合雷诺数的计算条件,说明流速计算正确,则泄漏的最大质量流量即液体的泄漏速度为:

Q=βuA=0.75×103×2.0×3.14×0.152=104 kg/s

从以上模拟计算得出,如果在发船时输油臂被拉断(输油臂内管径为300mm)后,汽油泄漏的流速u=2.0m/s,泄漏速度Q=105 kg/s因此决定泄漏量的关键因素为应急处理时间。

7.3.3管道腐蚀泄漏模拟计算

1)泄漏情况分析

码头引桥上管道如果防腐维护不到位,长时间在室外日晒雨淋造成腐蚀穿孔,或因其他原因外力撞击造成裂口(或洞),管内油品会泄漏到码头,甚至泄漏到海水里面,造成海水被污染。

管道的泄漏分为静压状态的泄漏、压力状态下的泄漏。

没有装卸船作业时的泄漏为静压状态下的泄漏,如果长时间不处理(堵漏),则造成管道内油品全部泄漏。

装卸船时管道的泄漏则为压力状态下的泄漏,泄漏分为两个阶段,从泄漏到停泵时间段,停泵后到堵漏成功(或被扫线)时间段。泄漏量随着应急处理时间的不同,泄漏量不同。

2)管道压力状态下泄漏模拟计算

被腐蚀管道的管道承压力下降,发船时在压力状况下就会发生泄漏。

根据Q=C0Aβ(ΔP/β+2gz01/2,泄漏系数C0取中间值0.8,裂口面积A0.07m2(即管径500mm60%),管道内压强和外界大气压之差ΔP0.5×106Pa,管道内液体密度β为0.75×103kg/m3,重力加速度g9.8m/s2,小孔距离液面的高度z00m

Q=C0Aβ(ΔP/β+2gz01/2  =0.8×0.07×0.75×103×(0.5×106/0.75×1031/2  =108 kg/s

从以上模拟计算得出,如果在发船时输油管道因破裂(或穿孔)发生泄漏,泄漏速度Q=108 kg/s因此决定泄漏量的关键因素为应急处理时间。

7.3.4靠泊作业撞击后油仓泄漏模拟计算

1)泄漏情况分析

船舶在靠泊时有可能会出现船舶和码头之间撞击、挤靠和摩擦等情况,从而对船体造成损害,严重时造成油仓的破裂泄漏

油仓破裂后是没法进行堵漏的,所以裂口(或洞)以上的油品将会全部泄漏到海里,造成大面积的海水污染,如果泄漏现场出现火花、明火等,将会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后果是灾难性的。

2)油仓泄漏模拟计算

油仓破裂后裂口(或洞)以上的油品将会全部泄漏到海水里,船舶的船型尺度不一样,则泄漏量也不一样,最有可能撞击、挤靠的部位为码头前沿的护轮槛外侧部位高度范围,所以模拟撞击部位高度为护轮槛外侧部位高度范围,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况下(如船底部位、或接近水位部位)的泄漏。

1)最大泄漏量估算

根据该码头靠泊的不同船型进行不同情形的泄漏模拟分析12#泊位顶高程为5.5m34#泊位顶高程为5.0m,设计水位取中间值1.6m,则裂口(或洞)距离油仓内最高液位的高度为:船舶型深-满载吃水-泊位顶高程-水位高),泄漏量为码头平面以上油仓的容积(不考虑随着泄漏量的增大油船上浮的高度)。

7.3-2靠泊船型尺度与最大泄漏量分析

泊位

船舶吨级(DWT

总长Lm

型宽Bm

型深Bm

满载吃水Tm

裂口(或洞)距离油仓内最高液位的高度(m

泄漏量(汽油)

m3

t

1号泊位

50000

229

32.2

19.1

12.8

2.4

17697

13273

2号泊位

30000

185

31.5

17.3

12.0

1.6

9324

7

 

2泄漏速度模拟计算

如果将卸油的油船当做储罐,以50000吨级油船作为模拟对象,根据Q=βC0A[2P-P0/β+2gh]1/2-βg C02A2t/A0,液体密度β为0.75×103kg/m3,液体的绝对压强P为大气压,泄漏系数C0取中间值0.8,小孔面积A假设同管道的裂口尺寸一样为0.07m2,小孔距离液面的高度z02.4 m,储罐横截面积A0229×32.2=7373m2

    Q=βC0A[2P-P0/β+2gh]1/2-βg C02A2t/A0=0.75×103×0.8×0.07×(2×9.8×2.41/2  - 0.75×103×9.8×0.82 ×0.072×t/7373=290-0.0032t

任一时间内总泄漏质量流量对时间的积分:

W=t0Qdt=290t-0.0016t2

从以上模拟计算得出,如果油船因碰撞破裂(或穿孔)发生泄漏,泄漏速度Q=290-0.0032t因此决定泄漏量的关键因素为应急处理时间。

7.4液体泄漏后的收集措施

根据溢油源的类型、规模、溢出油的种类、溢油扩散方向等,考虑采取如下相应的防治措施:

1)使用围油栏、吸油拖缆等一切可能措施围住浮油。

2)采用人工或物理回收的一切可能的方法回收浮油,应尽量使用浮油回收船、撇油器、油拖网、油拖把、吸油材料以及人工捞取等。

3)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采用化学方法分散或沉降无法回收的污油。

4)回收的废油、含油废水和岸上清理出来的油污废弃物等,应考虑其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的方法。

5)受溢油污染的岸线,油污经清除后,还要进行恢复。

6)在码头的区域内,尽量使用人工或机械方法进行回收溢油,一般不使用消油剂。


第八章  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与建议

8.1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建议

序号

国家规范及标准

现场检查情况

整改建议

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3.4.7条:金属电缆桥架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电缆桥架连接部位宜采用两端压接镀锡铜鼻子的铜绞线跨接。跨接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

新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

4.3.8条:电缆桥架接地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桥架全厂不大于30m时,与接地网相连不应少于2处。

  2、全厂大于30m时,应每隔20m~30m增加与接地网的连接点。

4.3.9条:金属电缆桥架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宜在电缆桥架的支吊架上焊接螺栓,和电缆桥架主体采用两端压接镀锡铜鼻子的铜绞线跨接。跨接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

码头金属电缆桥架的连接处部分跨接线脱落,部分生锈腐蚀严重。

定期检查安全隐患,及时维护安全设施,补全和更换脱落及生锈的跨接导线。

2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第10.1条:安全标志牌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码头部分安全标志牌褪色。

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破损、变形、褪色的安全标志牌。

 

8.2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

8.2.1安全技术对策措施

1装卸作业前,船、岸双方应认真检查各自的装卸设备,认真填写船岸检查表格,相互确认并存档,操作时细心认真,保证装卸臂法兰连接密封情况良好。

2)码头靠泊油船时,与相邻的石化码头靠泊船只的间距尽管满足安全间距要求,但是距离较近,存在船舶碰撞的潜在危险,应注意船舶调度。

3)根据《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第5.2.3条的规定,该码头严禁在系网环、护舷锚链、铁爬梯等处系带船舶;严禁利用码头的梁、板、柱等构件系带船舶。

4)根据《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第5.2.8条的规定,该码头前沿停泊水域水深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清淤。

5)根据《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第5.3.2条的规定,该码头不得在防洪堤、引堤和护岸上任意搭建设施或堆放杂物。

6)根据《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第5.4.2条的规定,该码头应按有关规定对港池、航道和锚地水深进行测量。对不满水深标准的应及时进行水深维护,并进行浚后的水深测量或扫描。

7根据《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第6.1.3条、第6.2.1条、第6.2.2条的规定,港口设施的检测分为定期定期检查、定期测量观测、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应定期检查港口设施:码头使用10年以内的,检查周期为3个月;使用10~20年之间的,检查周期为2个月;使用20年以上的,检查周期为1个月。

8根据《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第6.2.4条的规定,该码头定期内容包括面层外观损坏情况、码头迎水面构件损坏情况、码头接岸有无明显沉降位移、附属设施缺损、有无超载使用现象;水面以下、泥面以上部分的桩基损坏情况,接岸结构损坏情况,边坡和棱体的断面变化情况。其他明显损坏或不正常现象。

9根据《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第6.1.3条、第6.3.1条的规定,港口设施的检测分为定期定期检查、定期测量观测、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港口设施的定期测量观测应包括港区控制与地形测量、主要设施变形观测、水工建筑物前沿冲刷或回淤观测和进出港航道、港池、锚地水深及水流测量等。

10根据《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第6.3.2条的规定,码头、防波堤、护岸等水工建筑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永久性沉降、位移观测点,生产及生产辅助建筑物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永久性沉降观测点。未设置或损坏的观测点应补设或恢复

11根据《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第6.3.5条的规定,港区控制与地形的定期测量周期不宜超过5年。

12根据《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第6.3.6条的规定,该码头前沿定期测量的周期应根据码头结构形式、回淤或冲刷程度确定。回淤或冲刷严重区域的测量周期不宜超过0.5年;其他区域不宜超过1年。

13根据《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第6.3.9条的规定,该码头港池、航道和锚地的定期测量观测项目为“泊位、港池和进出港航道水深”,周期为“根据港口淤积和船舶进出港情况确定,每年不少于1次”。

14根据《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第6.4.4条的规定,该码头(港口)设施定期检测项目、内容及周期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15)该码头的2#3#4#泊位的平面布置为开口向南的U型结构,回旋水域位于U型结构内部,当该码头区域处于涨潮、落潮阶段,该回旋水域会出现漩涡现象,不利于船舶的靠离泊,针对该不利因素,该码头制定了《关于码头2号泊位船舶靠离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包括3#4#泊位):

所有靠泊的船舶,在接到物流中心调度指令后,由油库作业班(即中控)对潮汐、气象、船舶情况(长度、宽度、吃水、载重吨)等进行核实确认,满足靠泊条件的,由作业班通知油船靠泊。未经条件确认一律在锚地等待。

船舶靠泊实行先到先靠的原则;在满足安全靠泊的前提下,因资源紧张或其它原因需要优先安排的,按物流中心通知执行。

船舶靠、离泊前60分钟,当班安全员应预先观察码头潮汐、回旋水域情况及航道内无碍航船舶,以免影响船舶安全进出港。

船舶靠、离码头时,中控调度、现场安全员用对讲机与船方保持联络,明确其指令,作好配合工作,并注意观察船舶行驶动态,必要时应提醒船方注意安全。

船舶系、解缆作业完毕(靠泊指系好最后一根缆绳;离泊指解掉最后一根缆绳,船舶离开港池进入航道后),系、解缆工人方可撤离。

船舶靠离码头期间突遇恶劣天气,安全员及时用对讲机与船方沟通,要求船方是否能够实现安全靠泊,否则立即离开码头到安全水域。准备离开码头的船只突遇恶劣天气,要求船方原地待命,做好安全好值守。

船舶靠离码头期间发现船方人员不服从调度或现场指挥,有可能影响安全靠离的行为时,安全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油库领导或总值班,油库将根据情况上报物流中心采取相应措施。

船舶靠离码头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双方应立即启动应急程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

该公司应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关于码头2号泊位船舶靠离安全管理补充规定》,严格进行靠泊条件的核实确认,未经条件确认一律在锚地等待,严禁靠泊作业。

8.2.2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对策措施

1)根据《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2号公告、2017727日第三十四次会议修正)第17条的规定:港口经营人(即该分公司的负责人)应当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港口经营活动。港口经营人(即该分公司的负责人)不得为无船舶营业运输证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的船舶、企业提供服务。要求提供服务的船舶、企业应当主动出示相关证件。

2)根据《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2号公告、2017727日第三十四次会议修正)第18条的规定:港口经营人(即该分公司的负责人)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国家有关港口作业规则的规定,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为客户提供公平、良好的服务。港口经营人(即该分公司的负责人)应当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3)根据《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2号公告、2017727日第三十四次会议修正)第21条的规定:进出港口的船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不得直接向水面排放船舶废弃物、压舱水(含残油、污水收集)、洗舱水。从事船舶废弃物接收、压舱水(含残油、污水收集)、洗舱水处理等服务的港口经营人(即该分公司的负责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4)根据《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交水发2012728)第12条的规定:港口经营人(即该分公司的负责人)或所有人负责本单位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并负责以下工作:

①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有关港口设施维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②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

③设立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

④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对本单位的港口设施实施定期检查、定期测量观测、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

⑤组织对港口设施的技术状态进行评估;

⑥制定港口设施维护计划,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落实维护资金;

⑦组织编制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方案;

⑧组织实施港口设施维护工程;

⑨建立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档案;

⑩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相关信息;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港口设施事故报告;

对港口主要设施的大修和报废工作实施上报。

5)根据《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交水发2012728)第14条的规定:该码头(港口设施技术状态类别应通过检测、评定确定。港口设施结构技术状态分为五个类别,一类为技术状态好、二类为技术状态较好、三类为技术状态较差、四类为技术状态差和五类为技术状态危险。港口附属设施技术状态分为较好和差两个类别。

6根据《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交水发2012728)第15条的规定:港口经营人(即该分公司的负责人)或所有人应按照国家现行港口设施维护的相关技术标准,对港口设施开展定期检查、定期测量观测、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等工作,并对技术状态进行分类评定。其中,涉及结构安全和耐久性的检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专业单位承担。

7)根据《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交水发2012728)第27条的规定:发生以下突发事件时,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立即上报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①不可抗力造成港口设施严重损坏的;

②火灾、爆炸或危险品泄漏,造成港口设施严重损坏的;

③船舶撞击造成港口设施严重损坏的;

④因使用不当造成港口设施严重损坏的;

⑤其它造成港口设施严重损坏或严重危及港口设施安全的。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第8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延迟,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9)根据《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第4.1条、第4.2条、第5.2条的要求,建议该公司对水上污染事故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对水上溢油应急防备能力进行评估。该公司以风险评估确定的可能最大水上溢油事故溢油量作为本港区域的溢油应急防备目标。现有码头可按本标准的2~5要求配备水上溢油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

10)该码头5万吨级油码头即使不是重大危险源,也应作重大危险源来进行管理,从多年来在码头发生火灾爆炸重大事故来看,该码头在进行5万吨级船舶汽油装卸作业时,重大危险源是存在的。

11)靠离泊作业限制条件:

①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第5.4.30.3条的规定:雾的能见度小于1km时,船舶宜停止进出港和靠离泊作业。

②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第5.4.32条的规定:该码头离泊波高采用1.2~2m,风暴条件为大于9级风时船舶离开码头。同时该码头50000吨级泊位的船舶应考虑拖船作业的条件。

12)船舶装卸作业限制条件:

①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第5.4.27条的规定:该码头1000吨级泊位的油船波高(即浪高)在顺浪达到0.6m时应停止装卸作业,横浪达到0.6m时应停止装卸作业;3000吨级泊位的油船波高(即浪高)在顺浪达到1.0m时应停止装卸作业,横浪达到0.8m时应停止装卸作业;50000吨级泊位的油船波高(即浪高)在顺浪达到1.5m时应停止装卸作业,横浪达到1.2m时应停止装卸作业。

②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第5.4.30.1条的规定:船舶作业的允许风力不宜超过6级。当地(码头区域)风力达到或超过6级时应停止装卸船作业。

③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第5.4.30.2条的规定:油船码头日降水量大于或等于50mm时应停止装卸作业。

13)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第5.6.13条的规定:装卸甲乙类危险品的码头在雷暴天气应停止装卸作业。

14该码头的2#3#4#泊位的平面布置为开口向南的U型结构,回旋水域位于U型结构内部,当该码头区域处于涨潮、落潮阶段,该回旋水域会出现漩涡现象,所以该码头应加强管理,在涨潮、落潮阶段不应进行船舶的靠离泊作业。

15)根据该公司制定的《关于码头2号泊位船舶靠离安全管理补充规定》文件,该码头的2#3#4#泊位在接到物流中心调度指令后,由油库作业班(即中控)对潮汐、气象、船舶情况(长度、宽度、吃水、载重吨)等进行核实确认。未经条件确认一律在锚地等待。船舶靠离码头期间突遇恶劣天气,安全员及时用对讲机与船方沟通,要求船方是否能够实现安全靠泊,否则立即离开码头到安全水域。准备离开码头的船只突遇恶劣天气,要求船方原地待命,做好安全好值守。

8.3安全隐患整改及复查

序号

现场检查情况

整改建议

整改复查情况

备注

1

码头金属电缆桥架的连接处部分跨接线脱落,部分生锈腐蚀严重。

定期检查安全隐患,及时维护安全设施,补全和更换脱落及生锈的跨接导线。

已补全及更换。

符合

2

码头部分安全标志牌褪色。

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破损、变形、褪色的安全标志牌。

已更换。

符合

评价单位(盖章)

 

被评价单位(盖章)

 

日期

 

日期

 

 

第九章  安全评价结论

通过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东端小虎化工区内的(小虎岛油库)油品码头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进行安全评价,得出以下的评价结论:

9.1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论

1该码头装卸货物为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

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没有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危险货物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

2该码头的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淹溺、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高温危害、中毒和窒息等。

其中“火灾”、“爆炸”是需要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9.2定性、定量评价结论

(1)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结果

根据《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交水发[2013]274号)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对该码头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该码头没有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安全技术条件安全评价结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该码头进行分析,该项目的选址符合规划,外部防火间距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其平面布置、装卸工艺及设备设施、安全附属设施、安全防护设施、配套和辅助设施等方面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对评价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现场安全隐患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经码头企业整改后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管理评价结论

该码头单位设置了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安全管理人员,制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通过对申请《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条件符合性进行评价,该码头单位具备《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延期换证的安全作业条件。

通过对该码头进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分析,该码头不存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交办水[2016]178号)规定的5项重大事故隐患。

4)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对该码头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各作业场所 “火灾”、“爆炸”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程度处于“一般危险”,危险程度较高,其他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程度较低,危险等级为“可能危险”。

5)通过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对该码头的油船装卸作业进行分析,结果为:火灾、爆炸初始危险指数为176,危险等级为非常大;经补偿后,火灾、爆炸危险指数降为127,危险等级为“中等”。所以只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管理措施,油船装卸作业的危险程度处于可控状态。

6)液体泄漏模拟计算结果为:

1)液体经管道法兰泄漏模拟计算结果:

泄漏介质

工作压力(mPa

液体密度(kg/m³

液体泄漏系数Cd

泄漏孔直径(mm

泄漏速度Q(kg/s)

10min泄漏量Wt

汽油

0.5

750

0.50

126

450

270

 

2)输油臂拉断泄漏模拟计算结果:泄漏的流速u=2.0m/s,泄漏速度Q=105 kg/s

3)管道腐蚀泄漏模拟计算结果:泄漏速度Q=108 kg/s

4)油仓泄漏模拟计算结果:50000吨级油船为模拟对象,泄漏速度Q=290-0.0032t任一时间内总泄漏质量流量对时间的积分:W=t0Qdt

=290t-0.0016t2

因此决定泄漏量的关键因素为应急处理时间。

9.3总体评价结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小虎岛油库)油品码头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技术条件、安全管理状况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具备相应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安全条件,码头作业风险可控。

第十章  附件

附件1危险化学品特性

1)汽油

中文名称:汽油                英文名称:GasolinePetrol

分子式:C4-C12(脂肪烃和环烃)   分子量:

CAS号:86290-81-5            UN编码:1203              危险化学品序号:1630

外观与性状: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液体,具有特殊臭味。

主要用途: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用于橡胶、制鞋、印刷、制革、颜料等行业,也可用作机械零件的去污剂。

熔点(℃)<-60                 沸点(℃)40-200

相对密度(=1)070-080    相对密度(空气=1)3~4

饱和蒸汽压(kPa)

溶解性: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醇,易溶于脂肪。

燃烧性:易燃                   建规火险分级:

闪点(℃) -46

自燃温度(℃)引燃温度(℃)415-530

爆炸下限(V%)1.4              爆炸上限(V%)7.6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燃烧(分解)产物:二氧化碳、水    稳定性:稳定

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禁忌物:强氧化剂。

灭火方法: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用水灭火无效。

危险性类别:易燃液体、类别2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7            包装类别:

储运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桶装堆垛不可过大,应留墙距、顶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废弃: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在专用废弃场所掩埋。或用焚烧法处置。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木板箱。

接触限值: MAC300mgm3[溶剂汽油] 前苏联MAC:未制订标准 美国TLV—TWAACGIH 300ppm890mgm3 美国TLV—STELACGlH 500ppm1480mgm3

侵入途径:吸入 食入 经皮吸收    毒性:

健康危害: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及化学性肺炎。可伴有中毒性周围神经病。液体吸入呼吸道致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或过敏性皮炎。急性经口中毒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征,周围神经病,皮肤损害。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给牛奶、蛋清、植物油等口服,洗胃。就医。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带防毒面具。

眼睛防护: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必要时戴防护手套。

其他: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燃烧热(kj/mol)无资料

泄漏处置:切断火源。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禁止泄漏物进入受限制的空间(如下水道等),以避免发生爆炸。喷水雾可减少蒸发。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或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就地焚烧。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2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车间空气中溶剂汽油卫生标准(GB1171989),规定了车间空气中该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及检测方法。                 法规信息:4

 

2)柴油

中文名称:柴油        英文名称:Diesel oilDiesel fuel

分子式:          分子量:      RTECS号:HZl770000       危险化学品序号:1674

外观与性状:稍有粘性的棕色液体。主要用途:用作柴油机的燃料。

熔点(℃)-18                            沸点(℃)282-338

相对密度(=1)087-09               相对密度(空气=1)

燃烧性:易燃           建规火险分级:        闪点(℃)55

自燃温度(℃)                           引燃温度(℃)257

爆炸下限(V%)0.6                        爆炸上限(V%)7.5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稳定性:稳定

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禁忌物:强氧化剂、卤素。

灭火方法:泡沫、二氧化碳、干粉、1211灭火剂、砂土。

危险性类别:易燃液体、类别3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7       包装类别:

储运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桶装堆垛不可过大,应留墙距、顶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充装要控制流速,注意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接触限值:中国 MAC:未制订标准,前苏联 MAC:未制订标准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毒性:

健康危害:皮肤接触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能经胎盘进入胎儿血中。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及头痛。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污染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脱离现场。脱去污染的衣着,至空气新鲜处,就医。防治吸入性肺炎。

食入:误服者饮牛奶或植物油,洗胃并灌肠,就医。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但建议特殊情况下,佩带供气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必要时戴安全防护眼镜。防护服:穿工作服。

手防护:必要时戴防护手套。其他: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泄漏处置: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运到空旷处焚烧。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法规信息:4

 

附件2报告附页目录

1) 营业执照

2)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3) 港口经营许可证

4) 立项批复文件、土地使用证

5)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 防雷检测合格证、检测报告(码头部分)

7) 码头结构检测报告(位移测量部分)

8) 管道检查报告

9) 可燃气体探测器、绝缘工具检测检验报告

10) 部分安全设备一览表

11) 成立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

12)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及统计表

13) 参加工伤保险证明文件

14) 责任制文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

15) 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16) 应急演练计划、演练统计表

17) 应急人员、应急物资一览表

18) 消防检测维保合同

19) 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20) 四至图、码头疏散线路图、码头消防器材布置图

21) 工艺流程图、码头结构图、平面布置图、水深测量图

22) 评审意见及修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