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广东金泰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APJ-(粤)-316
2019年7月14日
韶关市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法定代表人:张保平
技术负责人:左春生
项目负责人:程多歧
评估报告完成日期:2019年7月14日
(评估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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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签 字 |
项目负责人 |
程多歧 |
1600000000201138 |
018154 |
|
项目组成员 |
陈靖波 |
1500000000301848 |
026322 |
|
陈永周 |
1500000000301369 |
026340 |
|
|
陈 震 |
1700000000301678 |
030608 |
|
|
黄晓虎 |
1500000000302402 |
026343 |
|
|
张 勇 |
1800000000301082 |
032804 |
|
|
报告编制人 |
程多歧 |
1600000000201134 |
018154 |
|
陈 震 |
1700000000301678 |
030608 |
|
|
陈靖波 |
1500000000301848 |
026322 |
|
|
张 勇 |
1800000000301082 |
032804 |
|
|
报告审核人 |
陈瑞菁 |
0800000000102816 |
005021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菊 |
1500000000200922 |
027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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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左春生 |
1700000000100184 |
024544 |
|
外聘技术专家:
姓名 |
专业 |
小组职责 |
吴振穗 |
机械制造 |
成员 |
陈海树 |
电气 |
成员 |
范秋桂 |
机械制造 |
成员 |
惠文武 |
环境工程 |
成员 |
广东金泰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富基南一街6-10(双)号201单元自编212房
邮政编码:510220 电话:(020)89447388
传真:(020)89447330 E-mail:gdjtd001@163.com
前 言
韶关市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于2009年获得韶关市政府批复,同意新丰县在丰城街道、马头镇设立环保涂料产业基地。
根据《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9]51号)文件的要求,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委托广东金泰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广东金泰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评价部接受到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安全风险评估任务后,成立了安全评估小组,与新丰县应急管理局、新丰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积极沟通,依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5) 34 号)、《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9]51号)的要求,实施了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马头片区、横江片区企业隐患排查和实地调研,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编制了《韶关市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安全评估报告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工业园区周边环境、功能布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估结论。本报告可作为政府监管部门对工业园企业监管的依据之一。
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新丰县应急管理局、新丰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及各相关企业等单位领导和相关专家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诚挚的谢意!
目录
第二章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概况............................................................................. 7
第三章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34
3.2.2工业园企业“两重点、一重大”辨识................................................................. 38
3.2.3其他特殊危险化学品辨识................................................................................. 42
3.2.4危险化学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42
3.2.5 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分析................................................................................ 44
3.2.6人为因素和管理因素危险因素分析................................................................. 54
3.2.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分析................................................................................. 55
3.2.8特殊危险化学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56
3.2.9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分析................................................................................. 57
3.2.10工业园企业淘汰落后工艺辨识....................................................................... 58
3.2.12工业园布局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61
5.1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选址安全条件单元分析................................................ 83
5.2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单元分析........................................ 85
5.3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规划布局安全单元分析................................................ 87
5.4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项目布局与企业准入单元分析..................................... 90
5.5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项目安全风险单元分析................................................. 92
5.6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单元分析..................... 93
5.7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区域安全风险单元分析................................................. 94
5.8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区域安全保障单元分析................................................. 98
5.9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安全管理单元分析......................................................... 99
5.10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应急救援单元分析................................. 102
6.2区域性定量风险评估结果分析............................................................................... 107
7.1园区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108
第八章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结论........................................ 113
8.1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113
8.1.1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113
8.1.3存在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辨识结果........................................................... 113
8.1.4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113
8.1.5存在的淘汰落后的生产装置辨识结果........................................................... 113
附件一:企业风险评估分级过程表............................................................................. 117
附件2.1 区域性定量风险评价方法简介..................................................................... 158
附件2.2 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容许标准..................................................................... 162
附件2.3.1广东邦弗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风险分析过程.......................................... 166
附件2.3.2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风险分析过程.......................................... 170
附件2.3.3新丰澳熊化工有限公司风险分析过程.................................................. 174
附件2.3.4黑豹防水建材(新丰)有限公司风险分析过程.................................. 178
附件2.3.5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风险分析过程...................................... 182
附件2.3.6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风险分析过程.................................................. 186
附件2.3.7新丰正久涂料有限公司风险分析过程.................................................. 190
附件2.3.8新丰雨田化工有限公司风险分析过程.................................................. 194
附件2.3.9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风险分析过程.......................................... 198
1、风险评估分级过程
2、定量风险评估过程
3、关于设立工业园的批复文件
4、成立管理机构的文件(新丰县、管委会)
5、新丰县区位图
6、新丰县化工园整体布局图
7、危化品运输路径图
8、马头镇整体规划图
9、马头片区、横江片区规划图
10、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
工业园的形成与发展,一方面促进了城市经济和工业产业快速发展,同时也给城市的公共安全以及城市和周围的人身安全带来了新的问题。工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扩散事故,可能造成事故的连锁反应,产生灾难性的后果。因此,从整体上调查、分析工业园总体布局、园区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危险源构成及其分布状况、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安全设施及监控系统设置等,化工园区固有(潜在)或预计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的清晰辩识和科学评估,明确园区的本质安全现状,明确化工园区发展的规模、产业结构的布局,预测园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评估其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是否在容许范围内明确应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监控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降低园区企业的经营生产风险。
本次评估主要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协助园区管理机构梳理园区风险,为安全监管部门对园区的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本次韶关市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安全风险评估的范围:包括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马头片区、横江片区的规划、选址、布局、准入条件、安全距离、安全风险分级、危化品运输、安全保障、安全管理、公用工程和应急救援等等方面。评估对象为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周边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和一般防护目标。
本次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马头片区、横江片区的安全风险评估调查时间截止点为2019年7月8日。
评估依据主要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以及该园区内企业提供的项目资料等。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主席令〔2014〕第13号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主席令〔2014〕第9号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主席令〔2018〕第24号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主席令〔2019〕第29号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主席令〔2007〕第69号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主席令〔2008〕第7号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主席令〔2011〕第47号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3]第4号 |
9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国务院令〔2014〕第397号 |
10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国务院令第394号 |
11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国务院令第549号 |
12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591号 |
13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国务院令第593号 |
14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703号 |
15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493号 |
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1号(1988年6月3日 发布2014年2月19日修改) |
17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国务院令第708号 |
18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
国务院令第352号 |
19 |
其他未列名的法律 |
/ |
1.3.2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1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安监总局〔2010〕第36号令、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改 |
2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总局令79号修订 |
3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安监总局〔2011〕第40号令、2015年第79号修订 |
4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
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
5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
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
6 |
危险化学品目录 |
2015版 |
7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
2017年版 |
8 |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 |
9 |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
2013年完整版 |
10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
安监总局〔2010〕第30号令、安监总局〔2015〕第80号修订 |
11 |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
安监总局〔2012〕第47号令 |
12 |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
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 |
13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国家安监总局〔2016〕令第88号 |
14 |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
国卫疾控发〔2013〕48号 |
15 |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
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
16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第13号,2014年 |
17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总局令79号修订 |
18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 |
19 |
特种设备目录 |
质检总局公告〔2014〕第114号 |
20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 号 |
21 |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 |
气象局〔2013〕第24号令 |
22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
公安部〔2006〕87号令 |
1.3.3 地方法规、文件
序号 |
法规名称 |
文号 |
1 |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4号 |
2 |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
粤安办〔2015〕34号 |
3 |
关于开展工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
粤安监管二〔2015〕8号 |
4 |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 |
粤安监〔2016〕121号 |
5 |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
粤安监应急〔2017〕9号 |
6 |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 |
粤应急规〔2019〕1号 |
7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
安监总管三[2017]102号 |
8 |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
2015年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正 |
9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粤府办[2017]11号 |
10 |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粤安监[2017]63号 |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1 |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
GB/T 37243-2019 |
2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 |
GB50016-2014 |
3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GBZ1-2010 |
4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 |
GBZ2.1-2007 |
5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 |
GBZ2.2-2007 |
6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
GB50057-2010 |
7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
GB50011-2010、2016年版 |
8 |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
GB4387-2008 |
9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
GB50116-2013 |
10 |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
GB50140-2005 |
11 |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
GB50151-2010 |
12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
GB50187-2012 |
13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
GB18218-2018 |
14 |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
GBZ 230-2010 |
15 |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
GB15603-1995 |
16 |
化学品分类及标签规范 |
GB3000-2013 |
17 |
固定式压力容器 |
GB150.1~150.4-2010 |
18 |
用电安全导则 |
GB/T 13869-2008 |
19 |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
GB12158-2006 |
20 |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
GB50054-2011 |
21 |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
GB50060-2008 |
22 |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
GB50053-2013 |
23 |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
GB50055-2011 |
24 |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
GB50058-2014 |
25 |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TSGR004-2009 |
26 |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
GB12801-2008 |
27 |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
GB5083-1999 |
28 |
危险货物品名表 |
GB12268-2012 |
29 |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
GB6441-1986 |
30 |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
GB13861-2009 |
31 |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
GB/T8196-2003 |
32 |
机械安全 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 第3部分:楼梯、阶梯和护栏 |
GB17888.3-2008 |
33 |
机械安全 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 第4部分:固定式直梯 |
GB17888.4-2008 |
34 |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
GB7231-2003 |
35 |
安全色 |
GB2893-2008 |
36 |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
GB2894-2008 |
37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
GB/T29639-2013 |
38 |
安全评价通则 |
AQ8001-2007 |
(1)企业提供的资料
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公用辅助工程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资料。
(2)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
《新丰县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福建省石油工业设计院);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新办发〔2019〕10号);
《关于成立新丰县马头镇循环经济工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委办[2017]34号);
《关于印发<新丰县(街道、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安委[2016]11号);
《关于印发<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领导及工作人员分工>的通知》(新园管[2018]10号);
(3)提供的其他资料如规划图等。
(1)《安全评价(第3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 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2)现场调查资料。
本次评估工作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确定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现场考察和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初步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划分评估单元及选择评估方法,编制评估大纲;
第二阶段为实施评估阶段,对工业园马头片区、横江片区安全情况进行类比调查,运用合适的评估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模拟计算危险有害区域,提出安全对策措施;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的编制阶段,主要是汇总第二阶段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综合分析,提出结论与对策措施和建议,编制安全评估报告并与园区管理机构交换意见,完成全评估报告书的编制。
评估工作程序如图1.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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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安全评估工作程序图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于2009年获得韶关市政府批复,同意新丰县在丰城街道、马头镇设立环保涂料产业基地。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包括马头片区、横江片区,规划用地面积为191.54公顷,其中马头片区规划用地面积为98.30公顷,横江片区规划用地面积为21.28公顷。目前已开发98公顷(1471亩),园区进驻企业共占地68.2公顷(1023亩),园区暂未开发土地24.66公顷(369.9亩)。
现阶段,新丰县用于化工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或化工集中区是马头片区和横江片区。其中马头片区危化生产企业13家(包括在建企业4家),横江片区危化品生产企业1家。
图2.1地理位置图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丰城街道,新丰县地处东经113°42′~114°36′,北纬23°53′~24°17′之间,位于广东省中部偏北,新丰江的发源地。县境内东西相距91.2公里,南北相距45公里,总面积2015.2平方公里。东南与河源市接壤,东北与连平县毗邻,南连从化市和龙门县,北靠翁源县,西与英德市相连,西南与佛冈县相邻。县城至韶关市区公路里程165公里,至广州市区150公里。
(1)气候条件
新丰县位于北回归线偏北,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四季分明,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历年(1981-2010)平均气温20.3℃。最热的时候一般在7月,月平均气温27.5℃,最高年份达28.7℃(2007年),极端最高气温38.3℃(1980年7月10日)。1月为最冷月,月平均气温11.5℃,最低年份达7.6℃(2011年),极端最低气温-5.3℃)1999年12月23日)。无霜期300~400天。县境中部偏北的山区,年均气温比县城低1~2℃,昼夜温差大。
新丰县位于广东省暴雨中心的边缘地带是一个多雨地区,具有雨日多、雨季长、雨量丰的特点,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0%。历年最大风速15.0m/s,平均风速1.4m/s。历年平均降雨量1889.4mm,历年平均蒸发量1392.9mm。降雨年内分配不均,多集中在4~9月。每年4~5月有梅雨,6~9月多台风影响,10~3月为平枯水期。
(2)地质条件
新丰县位于华南台地粤湘褶皱带的西南端,地质发育较全,出露的地层有震旦系、寒武系、奥陶系、泥盆系、石灰系、二迭系、三迭系、侏罗系、白垩系和第四纪红土系。同时又处于粤中花岗岩侵入的东部边缘接触地带,县内岩性复杂,主要出露的岩石有四类:分布于东部的变质岩,主要为前泥盆纪变质砂岩和页岩;分布于西部和中部的燕山期侵入岩,主要为黑云母花岗岩;分布于中部覆盖在花岗岩之上的喷出岩,主要为流纹岩;形成于第四纪的河流冲积物,分布于河流两岸呈带状出露,构成了河流阶地,以花岗岩、流纹岩和前泥盆纪砂岩、页岩为多。大致以东经114°15′左右为界,西部属花岗岩地带,东部属砂岩和页岩地带。在构造上较为稳定。
韶关市新丰县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和小于Ⅵ度,属低烈度区。韶关市新丰县地区在国家地震烈度分布图上,属于非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处于弱震区内,地震风险较低。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附录A,广东省韶关新丰地区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
从地质情况分析,地震活动水平不高,不可能产生地表破裂,不存在能动断层,适合建设工业项目。对园区的在建和已建工程的安全不构成严重威胁。
韶关具有丰富的陆路、水路交通运输资源,京广铁路、武广高铁、赣韶铁路、京港澳高速、乐广高速和G106国道南北贯穿全市,南韶高速、G323国道东西贯穿全市。
新丰县危化品运输路线以陆路运输为主,依靠大广高速公路、国道G105线为主干线,以S347线、S244线为辅,从而辐射到区内各工业企业和地区。目前工业货物以陆路运输为主。
(1)新丰县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便捷的交通条件。丰城街道位处珠三角洲边缘,大珠三角经济区腹地,距广州、深圳、惠州等周边地区的路程均在200公里以内,2个小时的车程。交通配套设施也十分完善,国道105线自东北向西南贯穿境内,本境路段均为双向6车道水泥路面道路。S244线南北通过本地区,为双向2车道、二级公路,另外,南面临近大广高速公路,与周边区域便捷连接。
(2)马头镇位于韶关市新丰县东北部,西距县城14公里,东接河源市连平县、东源县,属珠江系东江上游。境由105国道与大广高速公路贯穿构成的道路交通网络,北连江西、达北京,南接广州珠三角地区,达深圳、珠海,属新丰县东部经济贸易较为兴旺的乡镇。大广高速公路,途经马头镇辖区,镇内高速路段全长约10.2公里,在潭石村设有出口。
从环境安全角度出发,化工园区和化工类建设项目应布局在环境相对人口密度小的不敏感的区域,远离学校、居民区、医院、水源地等。目前马头片区园距离马头镇约4km;马头镇管辖原大席、石角、马头3镇的行政区域范围,共有3个社区居委会和30个村委会,总面积529.8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45248人(2016年),其中非农业人口2521人。横江片区离县城约6公里,共有4个社区居委会和25个村委会,总面积329.6平方公里,户籍人口8083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0542人。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马头片区位于县城东郊区定点区域105国道旁,距马头镇中心约1公里。横江片区位于东南郊区横江定点区域105国道旁,距城区约6公里,与广大高速出入口约2.5公里。
该园区选址所在地为化工企业集散区域,并形成相对封闭的园区。根据目前已入驻的企业选址来分析,其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农田保地、无文物古迹、无珍贵生物保护区、无供水水源卫生保护区;不属于工程地质严重不良地段、不属于重要矿床分布地段及采矿陷落(错动)区、不属于对通讯设施及军事设施有影响的地区,不属于易受洪水威胁、爆破危险区、大型尾矿库及废料场的坝下方等区域。
其中马头片区东面50m处为新丰县交警大队马头中队、新丰县马头镇市场管理所、新丰县马头镇法庭,东南面200m处为马头镇居民区,西面及西南面50m外为雅盖村散户居民。
横江片区东面700m外(经过搬迁后)为丰城街道居民,南面为G105国道,国道对面(南面)700m外为丰城街道居民,西面、北面及西北面为山地树木。
园区内企业周边500m范围内与8大类设施的距离满足相关法律、规范等文件要求。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由成立时设立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转型升级为一个多元化的园区,依托韶能生物质发电项目,以新能源为龙头产业延伸上下游产业,打造成为以新能源为主导产业的产业基地。
目前已进驻的企业有涂料生产企业,韶能生物质发电项目及正在建设的由韶能集团主导推动的环保餐具制造、新能源等产业。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包括马头片区、横江片区,规划用地面积约2800亩,目前已开发1471亩,园区进驻企业共占地1023亩,园区暂未开发土地369.9亩。
图2.7-1马头片区企业布局情况
马头片区进驻企业18家,包括涂料产业、新能源等产业。其中危化生产企业13家(包括在建企业4家)。
横江片区进驻企业1家,为危化品(涂料)生产企业。
图2.7-2横江片区企业布局情况
目前马头片区进驻危化生产企业13家(包括在建企业4家),横江片区危化品生产企业1家。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企业名单见下表2.8-1~2。
表2.8-1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企业注册地址 |
一 |
马头片区 |
||
1 |
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内 |
2 |
新丰澳熊化工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内 |
|
3 |
黑豹防水建材(新丰)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内 |
|
4 |
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内 |
|
5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内 |
|
6 |
广东邦弗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内 |
|
7 |
新丰正久涂料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内 |
|
8 |
新丰雨田化工有限公司 |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内 |
9 |
新丰县鑫恒福化工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内 |
二 |
横江片区 |
||
10 |
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新丰县丰城街道办事处丰城街道三围九组18号 |
表2.8-2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在建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企业注册地址 |
备注 |
马头片区 |
||||
1 |
亿美(新丰)实业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内 |
在建。 |
2 |
华洁化工(新丰)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内 |
在建。 |
|
3 |
广州泰祥实业新材料科技(新丰)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内 |
在建。 |
|
4 |
韶关林和林产科技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内 |
在建。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14家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2.8-3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企业简介一览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单位 地址 |
取证情况 |
占地面积m2 |
建筑物情况 |
生产 规模 |
原辅料 |
产品 |
1 |
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内 |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
10393.48 |
甲类车间A1(甲类,2层,占地面积1080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仓库B1(甲类,1层,占地面积726 m2,耐火等级二级); 丙类仓库B2(丙类,1层,占地面积1900 m2,耐火等级一级); 锅炉房(丙类,1层,占地面积180 m2,耐火等级一级); 消防泵房(丁级,1层,占地面积52.5 m2,耐火等级1级)。 |
3000吨/年 |
危化品: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2-丙醇、丙酮、丙烯酸[稳定的]、2-丁酮(甲基乙基酮)、环己酮、甲基丙烯酸甲酯[稳定的]、甲基丙烯酸正丁酯[稳定的]、乙酸乙二醇乙醚、正丁醇、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HDI)、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IPDI)、2-丁氧基乙醇、1,4-苯二酚、二丁基二(十二酸)锡、N,N-二甲基苄胺、氮[压缩的]、过氧化(二)苯甲酰、邻苯二甲酸酐[含马来酸酐大于0.05%]、环氧树脂、柴油。 非危化品:丙烯酸羟乙酯、丙烯酸羟丙酯、甲基丙烯酸羟乙酯、三羟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1,6-己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二缩三丙二醇丙烯酸酯、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甲基丙烯酸月桂酯、乙二醇、1,3-丁二醇、二价酸脂(DBE)、己二酸。 |
特殊官能基丙烯酸酯脂、丙烯酸树脂、环氧丙烯酸树脂、聚酯丙烯酸树脂、聚氨酯丙烯酸树脂、聚酯二元醇 |
2 |
新丰澳熊化工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内 |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
16667.20 |
甲类车间(甲类,1层,占地面积1629.25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仓库B1(甲类,1层,占地面积712.5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仓库B2(甲类,1层,占地面积712.5 m2,耐火等级二级); |
3000吨/年 |
危化品:醇酸树脂、改性醇酸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环己酮、二甲苯、乙酸乙酯、苯乙烯、正丁醇、己二醇、纤维素、柴油、硝基纤维素溶液、甲苯-2,4-二异氰酸酯 非危化品:蓖麻油树脂、乙酸丁酯、丙二醇甲醚醋酸酯、三羧甲基丙烷、聚乙烯醇乳液、二氧化硅哑光粉、石蜡蜡粉、硬脂酸锌、透明粉、滑石粉、钛白粉、炭黑粉、酞青蓝粉、酞青绿粉、永固黄粉、永固红粉、永固紫粉、碳酸钙、防沉剂、分散剂、消泡剂、触变剂、光引发剂 |
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聚氨酯清漆、聚氨酯底漆、聚氨酯色漆、硝基清漆、硝基清漆、聚酯树脂清漆、聚氨酯漆稀释剂、硝基漆稀释剂、乳胶漆 |
丙类仓库(丙类,1层,占地面积832 m2,耐火等级二级); 罐区(占地面积188 m2); 综合楼(民用,5层,占地面积596.42 m2,耐火等级一级); 消防泵房(丁类,1层,占地面积97.5 m2,耐火等级一级)。 |
||||||||
3 |
黑豹防水建材(新丰)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内 |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
47795 |
丙类车间一(丙类,1层,占地面积1162 m2,耐火等级二级); 丙类仓库一(丙类,1层,占地面积1000 m2,耐火等级二级); 丙类车间三(丙类,1层,占地面积1162 m2,耐火等级二级); 丙类车间四(丙类,1层,占地面积1162 m2,耐火等级二级); 丙类仓库一(丙类,1层,占地面积1000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车间1(甲类,1层,占地面积1000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车间2(甲类,1层,占地面积1162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仓库1(甲类,1层,占地面积731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仓库2(甲类,1层,占地面积731 m2,耐火等级二级) |
21900吨/年 |
危化品:环氧树脂、二甲苯、2-丙醇、乙醇、2-丁氧基乙醇、乙二醇乙醚、苯甲醇、丙二醇甲醚、碳酸二甲酯、环己酮、二丁酯、壬基酚、胺固化剂、乙酸正丁酯、乙酸乙酯、二苯甲烷-4,4’-二异氰酸酯、乙二醇丁醚、聚氨酯固化剂、氨溶液[含氨>10%]、丙烯酸防水乳液、ABEX/Rhodasurf环保型乳化剂、丙烯酸丁酯、过硫酸钠、乙酸乙烯酯。 非危化品:石英粉、滑石粉、碳酸钙、硫酸钡、二氧化硅、助剂、PGE、AGE、清洗剂、膨润土、颜料、导电材料、云母粉、消光粉、羟基丙烯酸树脂、小苏打、氧化铁、氧化铝、炭黑、碳化合物、生物菌种、增稠剂、防腐剂、苯丙乳液、石英粉、滑石粉、木质纤维、重质碳酸钙、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消泡剂。 |
环氧涂料(环氧底漆、环氧中漆、环氧自流平漆、环氧平涂面漆、环氧防静电漆、环氧水性漆)、聚氨酯漆、脱硫剂、聚合物防水涂料、K11防水涂料、水性聚氨脂防水涂料、丙烯酸防水乳液 |
泵房(丁类,1层,占地面积12 m2,耐火等级二级); 消防泵房(丁类,1层,耐火等级二级) |
||||||||
4 |
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内 |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
46640 |
办公楼(民用,4层,占地面积450 m2,耐火等级二级); 研发中心(民用,3层,占地面积300 m2,耐火等级二级); 综合楼(民用,4层,占地面积450,耐火等级二级); 固化剂车间(甲类,3层,占地面积1000 m2,耐火等级二级); 工业涂料车间(甲,1层,占地面积1000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仓库A(甲类,1层,占地面积742.5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仓库B(甲类,1层,占地面积742.5 m2,耐火等级二级); 乙类仓库(乙类,1层,占地面积1485 m2,耐火等级二级); 丙类成品仓库(丙,1层,占地面积2000 m2,耐火等级二级); 丙类原料仓库(丙类,1层,占地面积1980 m2,耐火等级二级); 消防泵房(丙类,1层,占地面积80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乙罐区(甲类,占地面积367.4 m2) |
10000吨/年 |
危化品: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甲苯-2,4-二异氰酸酯、二苯甲烷-4,4′-二异氰酸酯、二甲苯、正丁醇、2-丁酮(乙基甲基酮)、环氧树脂、丙烯酸树脂、饱和聚酯树脂、铝粉 非危化品:三羟甲基丙烷 |
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丙烯酸漆稀释剂、聚氨酯漆稀释剂、聚酯漆稀释剂、环氧漆稀释剂、环氧漆固化剂、聚酯树脂清漆、环氧防腐漆、环氧清漆、丙烯酸清漆、丙烯酸烘漆、丙烯酸底漆、丙烯酸氨基清烘漆
|
5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内 |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
20009 |
甲类车间(甲类,1层,占地面积3600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仓库(甲类,1层,占地面积745.8 m2,耐火等级二级); 丙类仓库(丙类,1层,占地面积3476 m2,耐火等级二级); 办公楼(民用,3层,占地面积450 m2,耐火等级二级); 储罐区(甲类,占地面积183 m2,耐火等级二级) |
8000吨/年 |
危化品:丙二醇甲醚醋酸酯(PMA)、尼龙酸二甲酯(DBE)、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2,4,5-四甲苯、环己酮、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环氧树脂、环氧树脂、聚酯树脂、氨基树脂、氨基树脂、氟碳树脂 非危化品:钛白粉、超细硫酸钡粉、水性树脂、乳液、各类色料 |
醇酸烘漆、丙烯酸烘漆、环氧烘漆、聚酯树脂清漆、水性涂料。 |
6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
|
办公楼A(民用,2层,占地面积593.6 m2,耐火等级二级); 办公楼B(民用,3层,占地面积400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仓库(甲类,1层,占地面积741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车间A(甲类,1层,占地面积2320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车间B(甲类,1层,占地面积3000 m2,耐火等级二级); 丙类车间(丙类,1层,占地面积3200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立式储罐区(甲类,占地面积459 m2); 泵区(甲类,占地面积30 m2) |
18000吨/年 |
危化品:邻苯二甲酸酐、间二甲苯、四甲苯 丙二醇、辛戊二醇、对苯二甲酸、甲苯-2,4-二异氰酸酯、三羟甲基丙烷、乙酸正丁酯、乙酸乙酯、丙烯酸、铝粉(未涂层的)、丙烯酸树脂、无溶剂型氨基树脂 非危化品:季戊四醇、甘油、蓖麻油、钛白粉、滑石粉、碳酸钙、硫酸钡、氧化铁红 |
不饱和聚酯树脂、无油醇酸树脂、丙烯酸烘漆、丙烯酸漆稀释剂、醇酸烘漆、醇酸清漆、环氧烘漆、环氧清漆、环氧漆固化剂、印刷油墨 |
|
7 |
新丰正久涂料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
16713 |
办公楼(民用,3层,占地面积466.11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仓库A(甲类,1层,占地面积735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仓库B(甲类,1层,占地面积500 m2,耐火等级二级); 丙类仓库(丙类,1层,占地面积500 m2,耐火等级二级); 丙类车间(丙类,1层,占地面积348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车间(甲类,1层,占地面积1792 m2,耐火等级二级); |
3000吨/年 |
危化品:醇酸树脂、环氧树脂、氨基树脂、。200#溶剂油、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酸正丁酯、乙酸乙酯、丙烯酸树脂 非危化品:防白水(乙二醇单丁醚)、钛白粉等颜料、助剂(消泡剂、分散剂等) |
醇酸磁漆、环氧防腐漆、氨基烘漆、丙烯酸磁漆、硝基漆稀释剂 |
8 |
新丰雨田化工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
10094.92 |
综合楼A(民用,3层,占地面积354.4 m2,耐火等级二级); 综合楼B(民用,3层,占地面积360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仓库A(甲类,1层,占地面积742.5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仓库B(甲类,1层,占地面积742.5 m2,耐火等级二级); 甲类车间A(甲类,1层,占地面积640 m2,耐火等级二级); 埋地罐区(甲类,占地132 m2) |
4500吨/年 |
危化品:邻苯二甲酸酐、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甲苯-2,4-二异氰酸酯、乙酸仲丁酯、乙酸乙酯、氮[压缩的]、柴油 非危化品:豆油酸、季戊四醇、甘油、苯甲酸、三羟甲基丙烷、多元醇、水性乳液、滑石粉、钛白粉、触变剂、分散剂、消泡剂、导热油 |
醇酸树脂、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 |
9 |
新丰县鑫恒福化工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区内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1120 |
办公楼(民用,2层,占地面积92.5 m2,耐火等级二级); 氨水储罐区(戊类,1层,占地面积410 m2,耐火等级三级) |
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危化品:氨水 非危化品:无 |
氨水 |
10 |
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 |
新丰县丰城街道办事处横江村三围九组18号 |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
69105.71 |
溶剂车间A(甲类,1层,占地面积1800 m2,耐火等级1层); 溶剂车间B(甲类,1层,占地面积900 m2,耐火等级1层); 工业漆车间A(甲类,1层,占地面积1800 m2,耐火等级1层); 甲类原料仓B(甲类,1层,占地面积1500 m2,耐火等级1层); 甲类成品仓B(甲类,1层,占地面积1425 m2,耐火等级1层); 甲类成品仓C(甲类,1层,占地面积1500 m2,耐火等级1层); 甲类原料仓C(甲类,1层,占地面积1500 m2,耐火等级1层);甲类成品仓D(甲类,1层,占地面积1000 m2,耐火等级1层); 硝化棉仓库A、B、C、D(甲类,1层,占地面积4*180 m2,耐火等级一级); 丁类仓库(丁类,1层,占地面积1417.5 m2,耐火等级二级); 消防泵房(丁类,1层,占地面积110 m2,耐火等级二级); 储罐区(占地面积33329 m2) |
28000吨/年 |
危化品:醇酸树脂、氨基树脂、三甲苯、溶剂油、硝基漆、环氧漆、环氧防腐漆、石脑油、甲基苯、乙醇(无水)、2-丙醇、2-丁酮、乙酸乙酯、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醇酸树脂、环氧树脂、氨基树脂、硝化棉(含氮量小于12.6%) 非危化品:助剂、色浆、银粉浆、钛白粉、高岭土、滑石粉、碳酸钙、色粉颜料 |
硝基天那水、PU木器漆、7110甲聚氨酯漆固化剂、PU天那水、硝基漆稀释剂聚氨酯漆稀释剂、氨基漆稀释剂、硝基漆防潮剂、硝基磁漆、聚酯树脂清漆、环氧磁漆、丙烯酸磁漆、氨基清烘漆、醇酸清漆 |
在建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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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亿美(新丰)实业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镇工业园涂料产业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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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华洁化工(新丰)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镇工业园涂料产业基地 |
||||||
13 |
广州泰祥实业新材料科技(新丰)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镇工业园涂料产业基地 |
||||||
14 |
韶关林和林产科技有限公司 |
新丰县马头镇工业园涂料产业基地 |
2.9工业园公用工程
2.9.1 供水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不设置给水厂,生产、生活和消防供水来自上善自来水有限公司,工业园敷设供水管直径为160mm,供水量:1400吨/天。
给水系统采用生活、生产、消防合用式管网系统,布置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既能安全供水,又能节约投资,考虑发展和分期建设的要求,留有余地。管网初期采用树枝状,远期逐步连成环网状。
给水管网定线于管网的干管以及干管之间的连接管,不包括干管到用户的分配管和接到用户的进水管。给水管一般布置在道路的两侧的人行道下,覆土厚度不小于0.60米,敷设在车行道下时,覆土厚不小于0.70米。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没有配置污水处理(设施)厂,企业污水经各企业处理后排放至工业园污水管网。
各企业污水包括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和雨水。
企业生产污/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厂区废水处理设施,经“混凝+二级接触氧化+超滤”系统处理后排放,或作循环冷却水回用。
生活污水由三级化粪池厌氧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市政排污管网。
初期雨水经雨水排放系统收集前15分钟,经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至工业园市政排水管网,企业的雨水排放口安装有雨水监测仪器24小时监测排放雨水的PH、流量、COD、氨氮等。
事故消防污水经各企业配置的事故应急池收集,事后由有资质的环保公司外运处理。
2.9.3 供电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供电由新丰县供电局负责运营,新丰县供电局马头镇110kV变配电站电网10 kV湖塘线干线沿工业园道路鑫马大道路边架空敷设,各企业引入自备变压器降压后引入配电室,再经配电装置输送各用电单元。
广东电网韶关新丰供电局办公室地址位于新丰县丰城镇东明东路2号,主要为当地提供电网经营管理、调峰调频电厂经营管理等。
各企业自配发电机作为消防应急电源。
2.9.4 道路交通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马头片区道路主要包括工业园内部道路和外部道路。工业园内部道路为贯穿工业园的鑫马大道,经工业园一分为二,各企业布置在鑫马大道两侧。工业园为外部道路G105国道和大广高速,鑫马大道出口处与G105国道相接,沿G105国道向西2.35公里处与大广高速连接(马头收费站)。
横江片区主要是G105国道,目前只有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一家企业,该企业厂区出口和G105国道相接,沿G105国道向西1.25公里处和大广高速连接。
2.9.5 危化品运输
新丰县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共有1家:韶关大唐物流有限公司,企业位于丰城街道丰城街道,从业人员有17人,危险品运输车辆有6辆,主要运输树脂、涂料等物料。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没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各企业的危化品运输委托有资质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运输。
(1)政府消防力量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专职消防力量主要依靠新丰县消防大队,到达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马头片区入口处至少15公里(20分钟),到达横江片区至少需要5公里(10分钟)(注专职消防队到达时间参考百度地图搜索交通路线推荐时间,实际时间根据道路交通繁忙程度会有出入)。
新丰县消防大队至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的主要道路为G105国道,其路面宽敞,与整个区域衔接较好,方便消防及应急人员迅速撤离或实话救援行动。
新丰县马头镇专职消防队在5分钟内可以到达马头片区。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消防水源以城市供水管网为主。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管委会成立有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工业园管委会办公室。
新丰县消防大队和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管委会配备的救援装备见下表。
表2.10-1新丰县消防大队专业救援力量及装备一览表
新丰县消防大队(含马头、回龙政府专职消防队)力量、装备情况(2019.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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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力量情况 |
共44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员19人(干部6人,消防员13人)、政府专职消防员2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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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辆情况 |
9辆消防车,其中县城中队6辆,马头专职队2辆,回龙专职队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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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装备名称 |
数量件/套(共计2706) |
备注 |
橡皮艇 |
2 |
|
遥控无人飞机 |
1 |
|
卫星电话 |
2 |
|
全盔式消防头盔 |
34 |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86 |
|
1类消防手套 |
193 |
|
消防安全腰带 |
95 |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101 |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
30 |
|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
26 |
|
消防员呼救器 |
45 |
|
消防轻型安全绳 |
49 |
|
消防腰斧 |
72 |
|
备用气瓶 |
36 |
|
保险钩(大) |
3 |
|
消防腰包 |
39 |
缺配20 |
O型安全钩 |
6 |
|
8字环 |
10 |
|
救援护肘护膝 |
39 |
|
水域救援头盔 |
45 |
|
抢险救援头盔 |
50 |
缺配45 |
阻燃头套 |
82 |
|
消防隔热服 |
18 |
|
消防避火服 |
2 |
|
抢险救援服 |
86 |
|
轻型防化服 |
11 |
|
重型防化服(一级防化服) |
5 |
|
防蜂服 |
9 |
|
电绝缘装具 |
2 |
|
防静电服 |
6 |
|
防静电内衣 |
65 |
|
救生衣 |
20 |
|
消防阻燃毛衣 |
21 |
|
消防员降温背心 |
13 |
|
内置纯棉手套 |
18 |
|
耐高温手套 |
1 |
|
抢险救援手套 |
92 |
|
抢险救援靴 |
61 |
|
电绝缘靴 |
3 |
|
消防通用型安全绳 |
18 |
|
Ⅱ类消防安全吊带 |
18 |
|
Ⅲ类消防安全吊带 |
22 |
|
消防防坠落辅助设备 |
2 |
|
长管空气呼吸器 |
1 |
|
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
25 |
|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
28 |
|
消防用荧光棒 |
60 |
|
消防员呼救器后场接收装置 |
1 |
|
D型钩 |
6 |
|
户外救援包 |
20 |
|
异径接口 |
15 |
|
吸水管 |
9 |
|
吸水管扳手 |
9 |
|
滤水器 |
4 |
|
地下消火栓扳手 |
6 |
|
消防水带80MM |
204 |
|
通用消防水带65MM |
86 |
缺配50 |
水幕水带 |
5 |
|
分水器 |
3 |
|
二分水器 |
3 |
|
集水器 |
4 |
|
水带护桥 |
14 |
|
直流喷雾水枪 |
6 |
|
直流水枪 |
13 |
|
多功能消防水枪 |
12 |
|
空气泡沫枪 |
1 |
|
消防水炮 |
3 |
|
移动水炮 |
3 |
|
ABC干粉灭火剂 |
6 |
|
水带挂钩 |
15 |
|
止水器65mm |
4 |
|
手抬机动泵 |
1 |
|
吸水管接口 |
3 |
|
水带包布 |
18 |
|
备用气瓶 |
36 |
|
卡式接口 |
19 |
|
100MM滤水器 |
1 |
|
消防斧 |
1 |
|
其他泡沫灭火剂 |
6 |
|
热像仪 |
1 |
|
警戒标志杆 |
5 |
|
锥形事故标志柱 |
22 |
|
隔离警示带 |
6 |
|
有毒标志 |
5 |
|
手持扩音器 |
2 |
|
单杆梯 |
1 |
|
挂钩梯 |
3 |
|
二节拉梯 |
3 |
|
三节拉梯 |
2 |
|
救生软梯 |
2 |
|
救生照明线 |
1 |
|
折叠式担架 |
2 |
|
伤员固定抬板 |
4 |
|
多功能担架 |
1 |
|
救生气垫 |
1 |
|
缓降器 |
2 |
|
医药急救箱 |
1 |
|
气动起重气垫 |
1 |
|
救生抛投器 |
1 |
|
水面漂浮救生绳 |
2 |
|
敛尸袋 |
7 |
|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
18 |
|
救生圈 |
19 |
|
液压万向剪切钳 |
2 |
|
机动链锯 |
2 |
|
无齿锯 |
2 |
|
液压救援顶杆 |
1 |
|
开门器 |
1 |
|
冲击钻 |
2 |
|
手持式钢筋速断器 |
1 |
|
液压破拆工具组 |
1 |
|
手动破拆工具组 |
1 |
|
便携式防盗门破拆工具组 |
1 |
|
液压千斤顶 |
9 |
|
绝缘剪 |
2 |
|
多功能挠钩 |
1 |
|
绝缘剪断钳 |
1 |
|
铁锹 |
7 |
|
外封式堵漏袋 |
1 |
|
金属堵漏套管 |
1 |
|
粘贴式堵漏工具 |
3 |
|
木制堵漏楔 |
2 |
|
无火花工具 |
1 |
|
强磁堵漏工具 |
2 |
|
手动隔膜抽吸泵 |
1 |
|
单人洗消帐篷 |
1 |
|
移动式排烟机 |
1 |
|
移动照明灯组 |
1 |
|
移动发电机 |
2 |
|
高倍数泡沫发生器 |
1 |
|
手持电台 |
9 |
|
坑道小型送风机 |
1 |
|
灭火救援指挥箱 |
1 |
|
护目镜 |
45 |
|
表2.10-2新丰县工业园管委会装备一览表
装备名称 |
数量,共计149件(套) |
备注 |
泡沫消防车 |
1(配有相应的工具) |
8吨水罐 |
电动消防清洗车 |
1(配有相应的工具) |
|
消防摩托车 |
2(配有相应的工具) |
|
消防头盔 |
7 |
|
消防防护服 |
9 |
|
消防手套 |
15 |
|
消防安全腰带 |
7 |
|
灭火防护靴 |
9 |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
5 |
|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
15 |
|
消防员呼吸器 |
9 |
|
多功能消防腰斧 |
9 |
|
阻燃头套 |
9 |
|
消防员隔热服 |
2 |
|
二级化学防护服 |
2 |
|
放高温手套 |
2 |
|
各类堵漏工具 |
6 |
|
其他 |
39 |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各企业均成立有兼职的企业应急队伍。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部分企业的储存设施设有储罐,其中配备的消防设施如下表:
表2.10-3企业消防设施一览表
企业名称 |
消防设施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
泡沫消防泵 |
Y2-200L2-2E,37kW |
2台 |
消防水泵 |
Y2-225S-4,37kW |
2台 |
|
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
PHYM32/30,3m3 |
1台 |
|
消防水池 |
500m³ |
1个 |
|
新丰澳熊化工有限公司 (有储罐区) |
消防水泵 |
30L/s,0.7MPa |
2 |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
/ |
1 |
|
消防水池 |
420m3 |
1 |
|
应急池 |
440 m3 |
1 |
|
黑豹防水建材(新丰)有限公司 |
消防水泵 |
XBD4.9/50-DLL |
2台 |
泡沫消防泵 |
XBD4.2/52-(Ⅰ)125 |
2台 |
|
消防水池 |
原有、有效容积300m3 |
1个 |
|
消防水池 |
新增、有效容积189m3 |
1个 |
|
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有储罐区) |
消火栓主泵 |
200L2-2 |
2台 |
泡沫主泵 |
XBD8.5/20G-G |
2台 |
|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 |
PHYM68/80 |
1套 |
|
应急池 |
500 m3 |
1 |
|
应急水池 |
530m3 |
1个 |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 (有储罐区) |
消防水池 |
540m3 |
1个 |
应急水池 |
540m3 |
1个 |
|
消防水泵 |
XBD7.8/30-ISG100-250 |
2台 |
|
消防泡沫泵 |
XBD5.9/24-ISG-250B |
2台 |
|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
PHYM32/20 |
1套 |
|
广东邦弗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有储罐区) |
消防水池 |
465 |
1个 |
应急水池 |
495 |
1个 |
|
消火栓泵 |
XBD5.8/40-DLL |
2台 |
|
消火栓保压泵 |
50DLW15-12×5 |
2台 |
|
泡沫泵 |
/ |
2台 |
|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
PHY64/40 |
1套 |
|
泡沫系统供水装置供水电泵 |
XBD8.8/30-DLL |
2台 |
|
新丰正久涂料有限公司 |
消防水池 |
容积:432m3 |
1个 |
应急水池 |
容积:432m3 |
1个 |
|
消防泵 |
XBD7.8/30-100-250 |
2台 |
|
消防保压泵 |
LG型立式多级泵 |
1台 |
|
泡沫水泵 |
XBD5.9/24-100-2508 |
2台 |
|
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
PHYM32/20 |
1套 |
|
新丰雨田化工有限公司 (有储罐区) |
消防水池 |
491m3 |
1个 |
XBD型立式单级消防泵 |
XBD7.8/30-ISG100-250 |
2 |
|
XBD型立式单级消防泵(泡沫泵) |
XBD4.9/30-ISG50-200 |
2 |
|
XBD型立式单级消防泵(稳压泵) |
XBD6.9/3-ISG50-250A |
1 |
|
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 (有储罐区) |
事故应急池 |
2600 m3 |
1 |
消防水池 |
190 m3 |
1 |
|
消火栓主泵 |
Q=50L/S,H=90m |
2 |
|
泡沫主泵 |
Q=40L/S,H=100m |
2 |
|
高倍数泡沫产生器 |
/ |
99 |
|
泡沫液储罐 |
8m3 |
1 |
|
消防水泵 |
BD8.8/50-L |
2 |
|
高倍数泡沫泵 |
BD9.8/40-L |
2 |
2.10.2 医疗救护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没有设置医疗卫生机构,主要依托新丰县人民医院、新丰县中医院和新丰县慢性病防治站,在不能满足救援需求的情况下也可请求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职业病防治院(市二院)、韶关市中医院、粤北人民医院等韶关市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2018年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192间,其中:县及县以上医院2间, 卫生院9间,卫生站156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间,妇幼保健机构1间,卫生监督所1间,社区服务中心1间,诊所20间, 计生服务中心1间。全县共有卫生工作人员1659人,同比增长13.9%,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80人(医生457人、护士526人、 药师(士)84人、技师(士)61 人、其他人员152人),占77.2%; 管理人员21人,占 1.3%;工勤人员189人,占11.4%,其他技 术人员169人,占10.2%。全县共有床位1042张,床位分布:县级医院702张,乡镇卫生院238张,其他机构102张(以上资料来源于新丰县统计局编制的《新丰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11 社会环境
2.11.1产业基地基本概况
(1)新丰县基本情况
新丰县地处东经113°42′~114°36′,北纬23°53′~24°17′之间,位于广东省中部偏北,县境内东西相距91.2公里,南北相距45公里,总面积2015.2平方公里,人口25.97万。
新丰县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遍及城乡各地,新丰县目前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53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18家,加油站22家,燃气销售企业4家,民爆销售企业1家,农药销售企业7家,危化品使用企业3家。现阶段,新丰县用于化工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或化工集中区是横江片区和马头片区。
(2)马头片区、横江片区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马头片区南面50~200m处为新丰县马头镇,西南面15km(直线距离)处为新丰县;横江片区南面700m处为丰城街道,东面2.5km处为新丰县。
新丰县马头镇新丰县境东部,距县城14公里。总面积529.85平方公里。镇中心位于北纬24°07′32.68″ 东经114°19′11.71″。马头镇总人口为45248人(2016年),仅为85人每平方公里。马头镇辖马头社区、石角社区、大席社区3个社区,30个村。马头镇有中小学校15所,其中中学1所、小学14所,在校中小学生约有1998人。
丰城街道共有4个社区居委会和25个村委会,总面积329.6平方公里,户籍人口80832人。
2.11.2产业基地周边敏感目标的调查情况
(1)马头片区周边敏感目标
通过对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马头片区周边敏感目标调查,统计如下表:
表2.11-1马头片区周边敏感目标一览表
工业园名称 |
方位 |
敏感点名称 |
防护目标 |
规模(户数/人数) |
与工业园距离(m) |
备注 |
新丰县 环保涂料 产业基地 -马头片区 |
东 |
马头镇 |
一般防护目标(一类) |
34168 |
200~1000 |
|
新丰县交警大队马头中队 |
一般防护目标(二类) |
少于100人 |
50 |
|
||
新丰县马头镇市场管理所 |
一般防护目标(二类) |
少于100人 |
50 |
|
||
新丰县马头镇法庭 |
一般防护目标(二类) |
少于100人 |
50 |
|
||
南 |
雅盖村 |
一般防护目标(一类) |
1000 |
50~1200 |
|
|
马头小学 |
敏感防护目标 |
1000 |
1450 |
|
||
马头中学 |
敏感防护目标 |
1200 |
400 |
|
||
西 |
雅盖村 |
一般防护目标(一类) |
1000 |
50~1200 |
|
|
北 |
山地 |
/ |
/ |
/ |
|
(2)横江片区周边敏感目标
表2.11-2横江片区周边敏感目标一览表
工业园名称 |
方位 |
敏感点名称 |
属性 |
规模(户数/人数) |
与工业园 距离(m) |
备注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横江片区 |
东南 |
丰城街道横江村 |
一般防护目标(一类) |
3268 |
700 |
|
西 |
山地 |
/ |
/ |
/ |
|
|
北 |
山地 |
/ |
/ |
/ |
|
2.12.1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装备个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及其他。
(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计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3)工矿商贸安全监管股
按权限依法监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安全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矿井关闭工作。指导督促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4)应急指挥股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完善相关传输和共享。
承担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与救援协调保障工作,以及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现场指挥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协调专家组有关专家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统筹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镇(街)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承担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办救灾款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5)火灾防治管理股
组织、监督实施消防地方性法规,组织、监督实施消防地方性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以及较大火灾调查处理(评估)有关工作和一般火灾事故查出挂牌督办工作。协调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6)汛旱风灾害救援股
组织协调水旱、冰冻、台风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有关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台风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等工作,组织协调冰冻、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县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2.12.2新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及职责
为规范新丰县各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新丰县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并配有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并制定了《新丰县镇(街道、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资料),该管理办法制定了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的职责及考核等相关的内容。
(1)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
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设立如下:
(1)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2)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承接招商引资的协调服务,积极组织项目投资洽谈及对外区域经济技术合作活动;
3)负责对入园企业的资格审定,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4)负责园区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投融资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园区路、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经营和管理;
6)负责园区环境保护和市政市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园区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综合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接待、车辆管理和后勤管理;负责人事、财务、统计、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园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4)规划建设股
负责拟订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制定和落实招商引资工作计划,组织各类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数据库建设和管理;负责园区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及加工贸易项目审批,协调海关、商检、口岸、外汇管理等工作;负责园区行政办事窗口的管理;负责园区投资项目合同管理,牵头负责项目投产前跟踪服务等工作;负责广东装备论坛秘书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编制和组织实施园区建设综合开发规划及各项建设性专项规划;负责协调园区自建项目工程实施管理及入园企业报建工作(含园区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协调园区征地范围内的管线搬迁和入园企业红线范围外的管线建设;负责园区范围内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维护管理及民爆物品管理工作。
(5)园区企管股
负责组织指导投产企业的人力资源、产品质量、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园区项目引进洽谈及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园区整体形象包装策划及招商广告宣传;负责协调保障企业生产要素的配套服务工作;负责外来投资企业相关的咨询服务和外经项目的开发研究工作。
(6)对外协调股
负责园区的开发、整治、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及对外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园区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园区入驻企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的现场选址;复核施工用地图纸资料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三电”迁改工程,建立迁改推进台账;协调处理园区土地权属纠纷及相关信访工作。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各企业均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
(2)工业园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情况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各企业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在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了备案。
(3)工业园内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情况
经过评估组实地勘察和查看各企业的“三同时”资料和换证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并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了重新辨识(详细见3.2.2工业园企业“两重点、一重大”辨识),现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各企业没有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位于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丰城街道,受风灾、雷电、降雨、不良地质、地震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
风对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企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主厂房、主设备的影响,特别是台风造成的影响,超强台风可能造成建筑物、设备设施坍塌,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后果。还有可能导致电缆线的变形或拉裂,从而导致电火花的产生,存在引发火灾、触电的二次伤害危险。
3.1.2气温
气温对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企业的影响主要在高温季节,该地区最高温度可达38.3℃,对电气设备(如:配电房、配电柜等)有一定的影响,高温天气对操作人员有一定的影响,可能使人体散热发生困难,大量出汗,人体代谢紊乱而容易发生中暑,高温天气容易引发火灾。因此,应注意在作业场所设置必要的通风设施,做好夏季降温消暑工作。
3.1.3雷电
该地区年平均雷暴日达77.9天,如果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企业的装置、设备的防雷接地系统存在缺陷、避雷器失灵,遭雷击时就会发生设备损毁的事故,雷击及雷电感应产生的火花也可引起易燃、易爆物料的火灾、爆炸事故;另外,如果人员遭雷击也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1.4降水
该地区年平均降雨量1889.4mm,该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企业的建筑物周围设雨水沟,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道路设雨水口,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能够满足雨水的排放要求。但应注意保持工业园区内排水系统的通畅,防止发生积水对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企业的物料、设备浸泡,造成经济损失,以及降水可能引发的触电、坍塌等事故。
3.1.5地震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所在地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但若发生6度以上的地震将导致建筑物的坍塌;生产设备设施及管线、电缆的移位、倾倒,从而可能使生产设备设施及管线、电缆等的变形拉裂,引起电线短路,进而引发火灾、爆炸及其他伤害。
3.1.6不良地质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所在地地质构造复杂,火成岩分布极广,地层发育基本齐全,岩溶地貌广布、种类多样,岩类以红色砂砾岩、砂岩、变质岩、花岗岩和石灰岩为主。若建(构)筑物地基处理不当或施工质量低劣,有可能导致建(构)筑物的塌陷。危险化学品储罐、输送管道等受不良地质的影响较大,若发生塌陷则可能发生严重的次生危害。
3.1.7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分为生产技术性的环境安全和社会政治性的环境安全两类,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企业因生产组织不利,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泄漏,引发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环境污染,从而破坏新丰县的环境,引发环境安全事件。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主要从危险化学品、典型工艺、重点装置、重大危险源、功能布局等方面进行分析。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化学品品种及储量进行统计,是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的基础,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主要危险化学品及其主要危险性统计分析表见下表。
表3.2-1主要危险化学品及其主要危险性统计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化学品名称 |
数量(t) |
主要危险性 |
位置 |
备注 |
1 |
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
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 |
5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乙酸乙酯 |
6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乙酸正丁酯 |
6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2-丙醇 |
0.5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丙酮 |
1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丙烯酸[稳定的] |
10.5 |
易燃易爆 |
库房 |
乙类 |
||
2-丁酮(甲基乙基酮) |
1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环己酮 |
1 |
易燃易爆 |
库房 |
乙类 |
||
甲基丙烯酸甲酯[稳定的] |
5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甲基丙烯酸正丁酯[稳定的] |
4 |
易燃易爆 |
库房 |
乙类 |
||
乙酸乙二醇乙醚 |
1 |
易燃易爆 |
库房 |
乙类 |
||
正丁醇 |
2 |
易燃易爆 |
库房 |
乙类 |
||
特殊官能基丙烯酸酯脂 |
5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丙烯酸树脂 |
10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2 |
新丰澳熊化工有限公司 |
醇酸树脂 |
27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不饱和聚酯树脂 |
10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乙类 |
||
改性醇酸树脂 |
35 |
易燃易爆 |
库房 |
乙类 |
||
蓖麻油树脂 |
5 |
易燃易爆 |
库房 |
乙类 |
||
乙酸乙酯 |
65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
乙酸正丁酯 |
49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
环己酮 |
5 |
易燃易爆 |
库房 |
乙类 |
||
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 |
48.5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正丁醇 |
2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乙类 |
||
苯乙烯[稳定的] |
3 |
易燃易爆 |
库房 |
乙类 |
||
硝化纤维素溶液[含氮量≤12.6%,含硝化纤维素≤55%] |
不储存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硝基清漆 |
1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聚酯树脂清漆 |
3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聚氨酯漆稀释剂 |
5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硝基漆稀释剂 |
18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聚氨酯色漆 |
7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 |
7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甲苯-2,4-二异氰酸酯 |
4 |
有毒 |
库房 |
丙类 |
||
二苯甲烷二异氰酸酯 |
4 |
有毒 |
库房 |
丙类 |
||
3 |
黑豹防水建材(新丰)有限公司 |
二甲苯 |
12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2-丙醇 |
4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乙醇 |
4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环己酮 |
2 |
易燃易爆 |
库房 |
乙类 |
||
乙酸正丁酯 |
4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乙酸乙酯 |
2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环氧涂料 |
5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聚氨酯涂料 |
12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4 |
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甲苯-2,4-二异氰酸酯 |
50 |
有毒 |
库房 |
丙类 |
二苯甲烷-4,4′-二异氰酸酯 |
10 |
有毒 |
库房 |
丙类 |
||
乙酸乙酯 |
90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
碳酸二甲酯 |
53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
乙酸正丁酯 |
88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
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 |
43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
环氧树脂 |
2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丙烯酸树脂 |
2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不饱和聚酯树脂 |
2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助剂 |
3.5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 |
250 |
易燃易爆 |
车间 |
甲类 |
||
丙烯酸清漆 |
5 |
易燃易爆 |
车间 |
甲类 |
||
丙烯酸烘漆 |
5 |
易燃易爆 |
车间 |
甲类 |
||
丙烯酸底漆 |
5 |
易燃易爆 |
车间 |
甲类 |
||
丙烯酸氨基清烘漆 |
5 |
易燃易爆 |
车间 |
甲类 |
||
5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 |
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 |
50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环己酮 |
5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醇酸树脂 |
8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丙烯酸树脂 |
2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环氧树脂 |
5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6 |
广东邦弗特有限公司 |
间二甲苯 |
44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正丁醇 |
6 |
易燃易爆 |
库房 |
乙类 |
||
乙酸正丁酯 |
44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
乙酸乙酯 |
45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
丙烯酸漆稀释剂 |
3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环氧漆固化剂 |
7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7 |
新丰正久涂料有限公司 |
醇酸树脂 |
35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环氧树脂 |
3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氨基树脂 |
15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200#溶剂油 |
3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 |
2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乙酸正丁酯 |
15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乙酸乙酯 |
5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丙烯酸树脂 |
3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8 |
新丰雨田化工有限公司 |
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 |
47.52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甲苯-2,4-二异氰酸酯 |
7 |
有毒 |
库房 |
甲类 |
||
乙酸仲丁酯 |
7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乙酸乙酯 |
24.3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
醇酸树脂 |
10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 |
3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9 |
新丰县鑫恒福化工有限公司 |
氨溶液 |
155 |
有毒 |
储罐 |
丁类 |
10 |
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 |
氨基树脂 |
15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溶剂油 |
50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硝基天那水 |
50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硝基漆 |
50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7110甲聚氨酯漆固化剂 |
45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PU天那水 |
45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硝基漆稀释剂 |
12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聚氨酯漆稀释剂 |
12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氨基漆稀释剂 |
12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石脑油 |
5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甲基苯 |
3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乙醇(无水) |
1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2-丙醇 |
1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2-丁酮 |
5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乙酸乙酯 |
120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硝化棉(含氮量小于12.6%) |
86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碳酸二甲酯 |
1080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
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 |
300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
乙酸丁酯 |
150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
1,3,5-三甲苯 |
140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
正丁醇 |
210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
乙二醇丁醚 |
320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
环己酮 |
170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
注 |
此表不包括在建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统计。 |
评估组经过现场勘察、交流和分析资料,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对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企业“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重点监管的重大危险源)和淘汰落后工艺进行辨识。
评估组实地调研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全部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辨识出部分企业使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见下表。
表3.2-2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一览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化学品名称 |
重点监管危化品 |
主要危险性 |
位置 |
备注 |
1 |
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
乙酸乙酯 |
重点监管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2 |
新丰澳熊化工有限公司 |
乙酸乙酯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
苯乙烯[稳定的] |
重点监管 |
易燃易爆 |
库房 |
乙类 |
||
3 |
黑豹防水建材(新丰)有限公司 |
乙酸乙酯、二苯甲烷-4,4’-二异氰酸酯 |
重点监管 |
易燃易爆、有毒 |
库房 |
甲类 |
4 |
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乙酸乙酯 |
重点监管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5 |
广东邦弗特有限公司 |
乙酸乙酯 |
重点监管 |
储罐 |
甲类 |
|
6 |
新丰正久涂料有限公司 |
乙酸乙酯 |
重点监管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7 |
新丰雨田化工有限公司 |
乙酸乙酯 |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8 |
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 |
石脑油 |
重点监管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乙酸乙酯 |
重点监管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注 |
此表不包括在建企业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统计。 |
3.2.2.2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
经评估组排查,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辨识出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生产企业不存在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
3.2.2.3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企业重大危险源辨识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横江片区)的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根据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为“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备案为“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现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重新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可分为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S=q1/Q1+q2/Q2+…+qn/Qn≥1
式中:S---辨识指标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表3.2-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
序号 |
仓库名称 |
储存物质 |
最大储存量(t) |
q/Q |
合计(S) |
|
名 称 |
临界量(t) |
|||||
1 |
甲类原料仓库B |
醇酸树脂 |
1000 |
100 |
0.16 |
S=0.16<1 |
氨基树脂 |
5000 |
|||||
三甲苯 |
5000 |
|||||
溶剂油 |
5000 |
|||||
2 |
甲类成品仓库B |
硝基漆 |
1000 |
100 |
0.32 |
S=0.32<1 |
环氧漆 |
5000 |
|||||
环氧防腐漆 |
1000 |
|||||
硝基天那水 |
1000 |
|||||
3 |
甲类成品仓库C |
PU木器漆 |
1000 |
100 |
0.3 |
S=0.3<1 |
7110甲聚氨酯漆固化剂 |
1000 |
|||||
PU天那水 |
1000 |
|||||
4 |
甲类成品仓库D |
硝基漆稀释剂 |
1000 |
180 |
0.54 |
S=0.54<1 |
聚氨酯漆稀释剂 |
1000 |
|||||
氨基漆稀释剂 |
1000 |
|||||
硝基漆防潮剂 |
1000 |
150 |
0.45 |
S=0.45<1 |
||
硝基磁漆 |
1000 |
|||||
聚酯树脂清漆 |
1000 |
|||||
环氧磁漆 |
5000 |
120 |
0.096 |
S=0.096<1 |
||
丙烯酸磁漆 |
5000 |
|||||
氨基清烘漆 |
5000 |
|||||
醇酸清漆 |
5000 |
|||||
5 |
甲类原料仓库C |
石脑油 |
1000 |
5 |
0.005 |
S=0.55<1 |
甲基苯 |
500 |
30 |
0.06 |
|||
乙醇(无水) |
1000 |
10 |
0.01 |
|||
2-丙醇 |
1000 |
10 |
0.01 |
|||
2-丁酮 |
1000 |
5 |
0.005 |
|||
乙酸乙酯 |
500 |
120 |
0.24 |
|||
银粉浆 |
5000 |
3 |
0.0006 |
|||
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 |
1000 |
30 |
0.03 |
|||
醇酸树脂 |
1000 |
70 |
0.07 |
|||
环氧树脂 |
1000 |
40 |
0.04 |
|||
不饱和聚酯树脂 |
1000 |
50 |
0.05 |
|||
氨基树脂 |
1000 |
30 |
0.03 |
|||
6 |
硝化棉仓库A |
硝化棉(含氮量小于12.5%) |
50 |
21.5 |
0.43 |
S=0.43<1 |
7 |
硝化棉仓库B |
硝化棉(含氮量小于12.5%) |
50 |
21.5 |
0.43 |
S=0.43<1 |
8 |
硝化棉仓库C |
硝化棉(含氮量小于12.5%) |
50 |
21.5 |
0.43 |
S=0.43<1 |
9 |
硝化棉仓库D |
硝化棉(含氮量小于12.5%) |
50 |
21.5 |
0.43 |
S=0.43<1 |
10 |
储罐区 |
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 |
5000 |
300 |
0.06 |
S=0.426<1 |
乙酸丁酯 |
1000 |
150 |
0.15 |
|||
1,3,5-三甲苯 |
5000 |
140 |
0.028 |
|||
正丁醇 |
5000 |
210 |
0.042 |
|||
乙二醇丁醚 |
5000 |
320 |
0.064 |
|||
环己酮 |
5000 |
170 |
0.034 |
|||
丙二醇甲醚乙酯 |
5000 |
240 |
0.048 |
根据上表的分析结果,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各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通过调查各企业的“三同时”及定期换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马头片区、横江片区)的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没有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国务院令第703号第三次修订)、《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号)和《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对该工业园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有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进行辨识,结果详细见下表。
表3.2-4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企业一览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化学品名称 |
特殊危化品 |
主要危险性 |
位置 |
备注 |
1 |
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
丙酮 |
第三类易制毒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2-丁酮(甲基乙基酮) |
第三类易制毒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2 |
硝化纤维素溶液[含氮量≤12.6%,含硝化纤维素≤55%] |
易制爆 |
库房 |
甲类 |
||
3 |
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 |
甲基苯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2-丁酮 |
第三类易制毒 |
易燃易爆 |
库房 |
|||
硝化棉(含氮量小于12.6%) |
易制爆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注 |
广州泰祥实业新材料科技(新丰)有限公司不使用危化品。 广州海山游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韶能集团绿洲生态(新丰)科技有限公司为在建企业。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各企业没有使用、储存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大多数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的危化品,具有如下危险特性:
(1)高度易燃性:其原因是易燃液体几乎全部是有机化合物,分子组成中主要含有碳原子和氢原子,易和氧反应而燃烧。且闪点低、燃点也低,因此极易着火而燃烧。
少数企业使用的硝化棉具有高度可燃性和爆炸性,含氮量在12.5%以上的硝化棉危险性极大,遇火即燃烧。在温度超过40℃时能加速其分解而自燃。含氮量不足12.5%的硝化棉虽然比较稳定,但受热或储存日久,逐渐分解而放出酸,降低着火点,亦有自燃自爆的可能。
(2)易燃液体挥发性大,当盛放液体的容器有某种破损或不密封时,挥发出来的易燃蒸汽扩散到存放或运载该物品的库房或车厢的整个空间,与空气混合,当浓度达到一定范围,即达到爆炸极限时,遇明火或火花即能引起爆炸。
(3)高度流动扩散性,易燃液体的分子,粘度一般都很小,不仅本身极易流动,还因渗透、浸润及毛细现象等作用,即使容器只有极细微裂纹,易燃液体也会渗出容器壁外,扩大其表面积,并不断地挥发,使空气中的易燃液体蒸汽浓度增高,从而增加了燃烧爆炸的危险性。
(4)受热膨胀性,易燃液体的膨胀系数比较大,受热后体积容易膨胀,同时其蒸气压亦随之升高,从而使密封容器中内部压力增大,造成“鼓桶”,甚至爆炸,在容器内应留有5%以上空隙,不可灌满。
(5)毒害性及腐蚀性,易燃液体及其蒸气均有不同程度的毒性,不但吸入其蒸气会中毒,有的经皮肤吸收也会造成中毒事故。
酸碱类危化品具有较强的腐蚀性,粘到人体皮肤或造成不同程度的化学灼烫伤害。
甲苯-2,4-二异氰酸酯等危化品毒害性较大,有毒,具刺激性,具致敏性,被人吸入或食入会造成较大的危害。
综上所述,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企业所使用、生产的危化品具有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化学)。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主要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等有关部门规章和标准、规范。
3.2.5.1火灾、爆炸
燃烧是由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三个条件同时具备而产生的。而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蒸汽在空气中达到一定的比例时,遇到点火源则会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在化工企业火灾爆炸的危险往往由于两种因素造成,一是易燃物品泄漏;二是周围环境温度超过易燃物品的闪点温度,且易燃物质大量挥发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以上两种情况在遇到火源时,都会有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
(1)易燃物、可燃物的泄漏
易燃物的泄漏包括易燃液体和易燃气体的泄漏,该企业发生液体泄漏的区域主要在车间、仓库、罐区和装卸区。
①车间:由于在投料过程中因不小心把液体原料倒到了容器以外的地方;生产过程中液面控制失误造成物料外溢;设备的安全附件存在质量缺陷或故障造成的泄漏;机泵密封面泄漏、管线等由于法兰连接不紧密导致物料泄漏;盛有易燃液体的容器没加密封或密封不好即行搬走,在搬运过程中发生倾洒等;部分原料用大桶包装,在搬运过程中有可能个别桶的顶盖密封性不好甚至脱落而产生泄漏;因堆放不好而坍塌,使包装容器破损而泄漏等。
②仓库:该企业的部分原料用大桶包装,在搬运过程中有可能个别桶的顶盖密封性不好甚至脱落而产生泄漏;容器本身存在质量缺陷,质量差,板材有砂眼,或腐蚀造成容器破损,引起储存物质的泄漏;容器充装液体过量,室内气温高时发生膨胀使容器破裂,引起泄漏;因堆放不好而坍塌,使包装容器破损而泄漏。
③罐区:如果储罐破裂、管线断裂、阀门损坏、法兰等连接处密封不良或损坏均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此外,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如果连接不当或违章操作等均有可能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
④爆炸性混合气体的产生:容器不密封,易燃液体可挥发产生可燃气体;泄漏在地面或设备上的易燃液体更易挥发产生可燃气体;如果作业场所通风不良,爆炸性混合气体不能及时排出室外,从而使爆炸性混合气体在作业场所中聚集。
(2)着火源
① 明火:在各危险场所使用火柴、打火机、手机、吸烟、燃烧废物,会产生明火,设备维护检修过程电焊、割枪可产生明火,电气线路着火,没有戴防火罩的机动车辆的排烟尾气火星等都是明火的来源。
② 电气火花:配电箱、电机、照明等,若选型不当,电气设备老化,电气线路短路,电气设备接地措施缺陷或发生故障,操作人员误操作也可产生电气火花、电弧。电火花和电弧的温度是极高的,不仅能引起绝缘物质的燃烧,甚至还可能使导体金属熔化、飞溅,形成火灾爆炸的危险源。
③ 静电火花:电阻率大的易燃易爆液体在装卸、输送、投料、搅拌过程中会因摩擦产生静电,如果静电导除不良,会在设备、管道上积聚静电荷,形成电位差而放电,产生静电火花,当点火能超过易燃液体、易燃气体的最小点火能时就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另外,进入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如未穿防静电服、鞋时,化纤织物衣服相互摩擦也能积聚静电产生静电火花。
④ 雷电:如果防雷设施不健全、接地网电阻大,或在雷雨天因雷电击中建筑物或设备,可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或设备击毁等严重后果。
⑤ 其他火源:使用铁质工具在易燃易爆场所开启铁桶或敲击设备,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大铁桶相互碰撞或撞击地面,在搬运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时抛、掷、拖,也可能撞击地面产生火花;电气设备故障运行而发热,机械设备不正常运转也可因摩擦产生高温,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散热不良可使设备表面温度超过允许限度而达到危险温度,当设备周围存在有易燃物或爆炸性混合物时有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
(3)电气火灾
电气火灾发生的原因分为三种:一是外界火源引燃电缆引起的;二是电力线路短路引发的;三是电流过载导致的。企业变配电设备、用电设备较多,用电电流大,电缆密集,如果设计不周、安装不规范或维护不到位,有造成电气火灾的可能性。变配电室、生产场所的电器设备、电缆等如发生电气设备短路等故障,极易引起电气着火。
电缆沟或电缆通道如果散热不良,会造成电缆过热,破坏电缆的绝缘层,造成电缆短路而引起火灾。
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如果防雷设施不规范或没有,或接地不良,在夏季遭受雷击或电气设备发生短路等故障时,也存在火灾危险性。
(4)检维修过程发生火灾
①动火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防止明火飞散的措施,引燃其他易燃易爆物。
②动火用的乙炔、氧气瓶安全附件不齐全,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距离,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③对运行中的设备、带压设备、高温设备或有物料的设备进行检修。
(5)固体可燃物火灾
企业大多使用、储存有一定量的可燃物(固体或液体),在生产过程或者储存中没有做到有效预防,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部分企业内存在高温设备,如果高温设备、物质没有很好的保温隔热措施,周围存在大量固体易燃物,很有可能使温度达到周围物体的引燃温度,而引起燃烧。
3.2.5.2中毒和窒息
有毒物质可以通过吸入、食入、皮肤吸收等不同途径进入人体,其中又以呼吸道吸入对人体的危害最为严重。作业人员吸入有毒有害物的蒸气可导致急性中毒、慢性中毒、慢性健康影响,职业危害主要以麻醉性和刺激性为主,对神经系统造成一定的损害。
企业使用的大多数易燃液体具有一定的毒性,且挥发性强,生产、储存过程如果发生泄漏,会挥发出有毒有害气体,若通风不良,大量有害气体积聚在室内,作业人员未配备或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而长期吸入有毒有害物的蒸气,可导致急性中毒、慢性中毒。此外,操作过程中疏忽大意,或违反操作规程都有可能导致有毒、有害物直接与人体接触,有可能造成接触性皮炎或眼结膜炎。
3.2.5.3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主要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等形式的伤害。
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搅拌设备、压缩机、电动机、泵类等设备,维修时使用到切割机、车床等转动机械。
机械伤害原因:
①机械因素:设备设计不合理,安全防护装置不到位,安全保护装置缺少或失效;
②操作者本身因素:违反操作规程,安全意识不强,未穿戴保护用品中,过度疲劳等;
③环境因素:照明度不够或光线刺眼,工作场地导致设备布置不合理,噪声等;
④管理因素:安全操作规程不严密,管理制度不齐全,违章指挥、微站作业等;
⑤意外伤害。
3.2.5.4触电
触电是电流的能量直接作用于人体造成的伤害。按照能量施加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电击和电伤。
电击:电流通过人体而产生的化学效应、机械效应、热效应及生理效应而导致的伤害。主要伤害部位是心脏、中枢神经和肺部。人体遭受数十毫安电流电击时时间稍长会致命。电击是全身伤害,但一般不在人身表面留下大面积明显的伤痕。
电伤:电伤是电流转变成其它形式的能量造成的人体伤害,包括电能转化成热能造成的电弧烧伤、灼伤和电能转化成化学能或机械能造成的电印记、皮肤金属化及机械损伤、电光眼等。电伤多数是局部性伤害,在人身表面留有明显的伤痕。
企业生产用电气设备有变压器、配电箱、电动机等。作业人员在涉及电气方面的操作过程中、电工在检修作业的过程中和用电作业过程中都有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引起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除了电器设备缺陷、设计不周等技术因素外,常见原因有:不办理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不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检修电器设备工作完毕,末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送电;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装设地线不验电;在潮湿地区、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时不穿绝缘鞋、操作时没戴绝缘手套、无监护人、无警示标志和护栏;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误攀登、误入安全措施不完善或不符要求的供电设施;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有缺陷;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空气潮湿导致漏电,防雷装置不完好,造成雷击伤害。
3.2.5.5起重伤害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频繁使用起重设备实现对物件的运送和传输,在运输过程中行车部件、吊索和吊钩等的断裂或失灵,使起吊件倾翻或脱落,错误起吊或行车驾驶员与吊车工之间缺乏联系,吊运物体在行车走道上或行车传动机构上缠住,可能发生事故。机械制造业生产过程中设有大型桥式起重机多台,起重量大,而且应用频繁。起重事故不仅能直接伤害起重作业人员,也能引起群死群伤事故。
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起重伤害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事故类型:
①挤伤事故。挤伤事故多发生在吊具、吊载与作业场所地面物体之间挤伤;吊载转、翻倒砸伤;吊载撞击地面物体翻倒砸伤;被机体挤伤或与机体接触撞伤等。常见的挤伤是桥式起重机运行中将地面人员挤伤在物件堆垛间、端梁与土建结构之间。
发生挤伤事故的原因有:无联系或联系不周、无指挥或指挥不当、危险行为或处于危险区、起落吊不稳、放吊不平、歪拉斜吊、挂吊偏重、操作不熟练、大车小车提升同时操作等。
②失落事故。起重吊具或吊装容器损坏、挂钩不当、起升机构的零件故障,如制动器失灵、钢丝绳断裂等,都会引发吊物、吊具、机体构件、工具等物体掉落事故。
事故原因:常见的是挂吊不牢、起落吊不稳、起升钢丝绳破断、吊装钢丝绳脱钩、吊具损坏、挂吊位置摆动过大、设备缺陷、运行不稳等。
③坠落事故。坠落事故多半发生人员在高于基准面2m以上高度进行安装、检查、维修或操作作业时,从机体上坠落、被吊物碰落、与输送工具一起坠落等情况。
事故原因:设备有缺陷、栏杆等防护装置不符合安全设计规范,或施工质量不好、作业人员精神不集中、操作过程确认不够等。
④触电事故。起重机在输电线附近作业时,其组成部分或吊物与高压带电体距离过近,感应带电或触碰带电物体,都可以引发触电伤害。
事故原因:电气设备维修不及时、电气线路维护管理不善、对电源、电缆缺乏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要求配备和穿戴、上下起重机梯子放在起重机滑线侧、起重机检修时未制定周密的安全防护措施、误操作等。
3.2.5.6锅炉爆炸
部分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锅炉,如韶能集团新丰旭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高温高压锅炉,由于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严重缺水会导致受热面过热烧毁,降低钢材的承载能力,金相发生变化,此时突然进水,蒸汽压力急剧升高,会形成炉管爆炸或锅炉爆炸;压力示控装置失灵,安全阀失灵,管材或焊接缺陷,受热面腐蚀,易造成超压爆炸事故。
3.2.5.7容器爆炸
部分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压力容器,如氧气瓶、乙炔瓶、压缩空气储气罐等压力容器状况的好坏对实现化工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压力容器的危险主要来自其材质选错、焊接缺陷、腐蚀和操作失控等,引起压力容器破裂、泄漏或爆炸,容器内的高压气体解除了外壳的约束,迅即进行膨胀并以很高的速度释放内在能量,即爆裂现象。
①碎片和冲击波的伤害和破坏性
容器爆裂时,气体膨胀所释放的能量,一方面使容器进一步开裂,并使容器或其所裂成的碎片以较高的速度向四周飞散,造成人身伤亡或撞坏周围的设备等;另一方面,它的更大的一部分能量产生冲击波。冲击波除了直接伤人外,还可以摧毁厂房等建筑物,产生更大的破坏作用。
②容器内介质危害
容器内贮存有毒、有害气体,如果发生容器爆炸则大量的毒气向周围扩散,产生大气污染,并可能造成大面积的中毒事故。
③容器内介质为可燃气体时会发生爆炸
若容器内充装的是可燃的液化气体,在容器爆裂后,它立即蒸发并与周围的空气形成可爆性混合气体,当遇到容器碎片撞击设备产生的火花或由于高速气流所产生的静电作用时,会立即发生爆炸,即通常所说的容器二次爆炸。它产生的高温气团向四周扩散并引起周围可燃物着火,会造成大面积的火灾。
3.2.5.8物体打击
企业在生产、检修过程中,若物件在自身重力或其它外力作用下坠落,打击人体、设备设施造成事故。企业内平台的防护栏杆若未设置挡板,一些小型的生产用具或维修工具有可能从底部滑落,如恰逢平台下部有行人通过,可能会造成伤人事故。高速旋转系统如旋转件松动脱落,飞溅出来击伤作业人员。操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严格执行设备检修操作规程或现场监管协调不到位,也可造成人员坠落或落物伤人。
3.2.5.9高处坠落
依据《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中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企业车间、罐区设有操作平台,其高度在2m以上,如果这些平台、护栏、扶手等设计、安装不合理,平台、护栏失修、腐蚀、损坏、残缺、人员在平台上作业或登高时粗心大意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如果作业人员在高处进行检修设备、管道以及维修高处的电气设备、线路时,如果防护措施不采用,或高空作业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失效,没有采用专用的高空作业平台,作业人员没有按规定配戴安全带,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或者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或操作失误,都有可能造成人员从高处坠落。
常见的因素有:没有按要求使用有效的安全带、安全帽,没有按要求穿防滑性能良好的劳保鞋;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设施损坏;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或在缺乏相关设备、设施条件进行作业;工作责任心不强,主观判断失误;作业人员疏忽大意;违章作业;末按要求的巡检路线行走;过度疲劳或睡眠不足。
3.2.5.10车辆伤害
企业运输原料、成品的机动车在行驶中,由于道路、装卸、驾驶和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都可能引发车辆伤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装卸人员不按规范操作或遇到恶劣气候条件,都有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厂区内道路狭窄,道路弯道曲线半径、照明等不符合安全要求;厂区出入口无引导标示;作业人员引导不当;驾驶人员无照驾驶或违章操作等易出现车辆事故。园区内道路,若路况不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设施不完善,交通管理不严格容易引发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若交通规划不合理、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发生事故时人流不能及时疏散,抢险救援力量不能及时到达,可能导致事故损失扩大。若道路运输能力不足,物流不能及时到达,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物流不能及时运出,可能导致危险有害物料囤积过多,若发生事故,会增加事故损失。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所运送的有毒、易燃、腐蚀等性质的物料泄漏,造成中毒、火灾、爆炸、灼烫等事故。
3.2.5.10淹溺
企业的各类水池在维修、清理时,池内水没有放干,或水池周边没有防护栏杆,作业人员不小心滑落跌入池内,就有可能造成淹溺事故。
3.2.5.11坍塌
企业的物料堆积点、仓库。由于桶装或袋装原料的无序堆放、外力撞击引起坍塌、自然灾害、人员误操作等因素容易造成坍塌伤人事故。
3.2.5.12灼烫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接触高温物体、火焰、酸碱等物质,受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
在生产过程中,机炉外管、压力容器爆破引起的高温、高压蒸汽泄漏;操作不规范导致高温、高压蒸汽泄漏;压力容器检修时,高温、高压蒸汽喷出等,都会造成灼烫事故的发生。
3.2.5.13其他伤害
①粉尘危害
企业生产的许多场所都产生粉尘和烟雾,这些粉状物料的目数一般在几百目左右,但粉状物料中尚存在目数上千目的细颗粒,在生产过程中这些大目数的粉状物料容易漂浮在空气中,如果人员又没有佩戴齐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长期吸入这些生产性粉尘会引发粉尘危害病症。
②高温
根据《高温作业分级》对高温作业的界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等于或大于25℃的作业,即为高温作业。
部分企业生产过程中需要在高温环境中进行紧张的劳动,作业人员大量出汗使盐分排出过多造成热痉挛,在高温季节中暑很普遍。
③噪声
企业生产过程中,噪声产生部位较多,机泵会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人员长时间接触噪声,会对神经系统产生一定的危害,使人听力减退,心情烦躁,造成人员误操作引发二次事故,并且能够诱发多种疾病。严重时会出现耳鸣、失眠、神经衰弱、消化不良、血压增高、心悸、心肌劳损等健康影响,甚至出现失聪的职业病。
④其他:雨天作业场所地面湿滑,由于粗心大意,作业人员上下台阶、坡度较为陡峭的作业场所;非紧急情况,无故乱跑、追逐等不安全行为;作业场所有坑、洞、沟等其它障碍物等,很容易发生摔伤事故;
物料的搬运、装卸属于繁重体力劳动,作业过程中如果疲劳过度、工作姿势不当或者用力不当,可能造成扭伤事故;
作业人员从事搬运作业,没有使用工具,或者手、脚来不及从物件的接触部位及时抽出,都有可能发生压伤、扎伤、挤伤事故。
综上所述,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企业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触电、起重伤害、其他爆炸(锅炉、压力容器)、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坍塌、灼烫(化学、高温)、粉尘危害、噪声危害、高温危害、其他伤害等。
3.2.6人为因素和管理因素危险因素分析
3.2.6.1人的因素
企业生产中不安全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行为性危险因素主要是分析人在生产中由于操作原因而产生的事故。大量的统计数字表明90%的事故中,人为过失占主要原因。
人的不安全因素主要表现在思想意识方面、技术方面和心理或生理方面。缺乏牢固的“安全第一”的意识,或因长期在简单重复的劳动中产生麻痹思想,而导致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知识不够,技术不熟练,缺乏处理异常情况的经验;过度疲劳或带病上岗;情绪波动和逆反心理违反劳动纪律等。
同时管理方面的技术培训不够、违章指挥、监管不严或失误、职业禁忌往往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较常见的现象是抢任务、赶时间,有章不守,忽略不安全因素而违章指挥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①指挥错误
由于指挥错误或不按有关规定指挥造成设备、人员伤害,这主要是基本功不够,心理素质差或感知迟钝、对事故无预见而造成。
②操作失误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误操作、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的事故在企业中也时有发生。
③监护失误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监护人员的监护不力,甚至判断失察或监护失误造成事故。
综上所述,企业在生产(维修)作业和储存运输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都可能由于作业人员或指挥者的行为性危险因素而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要加强作业人员或指挥者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素质。
3.2.6.2管理因素
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
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责不清,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等,都有可能因为管理不健全造成混乱,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
②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
安全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操作规程不规范,不能满足管理和操作要求,或培训制度不完善,人员培训跟不上工作需要,或事故应急预案及响应存在严重缺陷,起不到应急救援的作用,均有可能发生事故伤害,甚至可能酿成更大的事故。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企业已电力、危化企业为主,生产过程中使用到一些粉料、有害物料等,同时作业环境存在噪声、高温等因素。
(1)呼吸系统疾病
企业生产的许多场所都产生粉尘和烟雾,这些粉状物料的目数一般在几百目左右,但粉状物料中尚存在目数上千目的细颗粒,在生产过程中这些大目数的粉状物料容易漂浮在空气中,如果人员又没有佩戴齐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长期吸入这些生产性粉尘会引发粉尘危害病症,如滑石尘肺等职业病。
(2)职业性皮肤病
企业大多都会使用一些化工原料,尤其是危化生产企业,部分原料具有腐蚀性,如酸碱类物料,皮肤长期接触会导致接触性皮炎,甚至会导致化学性皮肤灼伤。
(3)职业性化学中毒
危化生产企业大多使用苯、甲苯、二甲苯、甲醇、甲醛等有毒有害的物料,长期在有这类物料蒸气的环境中作业,会吸入较多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可能会导致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甲醇中毒、甲醛中毒等慢性或急性的职业性化学中毒。
(4)噪声危害
企业生产过程中,噪声产生部位较多,机泵会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人员长时间接触噪声,可能会导致噪声聋等职业性疾病。
(5)高温危害
部分企业生产过程中需要在高温环境中进行劳动,作业人员大量出汗使盐分排出过多造成热痉挛,在高温季节中暑很普遍,可能会导致中暑职业病。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企业使用、储存的危化品有第三类易制毒、易制爆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表3.2-5特殊危险化学品统计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化学品名称 |
特殊危化品 |
主要危险性 |
位置 |
备注 |
1 |
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
乙酸乙酯 |
重点监管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丙酮 |
第三类易制毒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2-丁酮(甲基乙基酮) |
第三类易制毒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2 |
新丰澳熊化工有限公司 |
乙酸乙酯 |
重点监管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苯乙烯[稳定的] |
重点监管 |
易燃易爆 |
库房 |
乙类 |
||
硝化纤维素溶液[含氮量≤12.6%,含硝化纤维素≤55%] |
易制爆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3 |
黑豹防水建材(新丰)有限公司 |
乙酸乙酯 |
重点监管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4 |
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乙酸乙酯 |
重点监管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5 |
广东邦弗特有限公司 |
乙酸乙酯 |
重点监管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6 |
新丰正久涂料有限公司 |
乙酸乙酯 |
重点监管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7 |
新丰雨田化工有限公司 |
乙酸乙酯 |
|
易燃易爆 |
储罐 |
甲类 |
8 |
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 |
石脑油 |
重点监管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甲基苯 |
第三类易制毒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2-丁酮 |
第三类易制毒 |
库房 |
甲类 |
|||
乙酸乙酯 |
重点监管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硝化棉(含氮量小于12.6%) |
易制爆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硝化棉溶液 |
易制爆 |
易燃易爆 |
库房 |
甲类 |
||
注 |
此表不包括在建企业。 |
(1)重点监管的危化品
上述企业使用、储存的重点监管的危化品主要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特性,在泄漏后如不及时、正确的处理,在存在火花,明火时会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2)易制毒化学品
上述部分企业使用、储存的第三类易制毒危化品部分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特性,会导致火灾、爆炸事故;部分具有腐蚀性,易导致作业人员的化学灼烫伤害。
同时这部分易制毒危化品如果流失到社会,会给社会不法分子提供制造毒品的原料,且隐蔽性强,社会危害性较大。
(3)易制爆危化品
上述部分企业使用、储存的易制爆危化品本身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特性,会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同时这部分易制爆危化品如果流失到社会,会给社会不法分子提供制造爆炸品的原料,且隐蔽性强,社会危害性大,负面影响很大。
经过评估组实地勘察和查看各企业的“三同时”资料和换证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并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了重新辨识(详细见3.2.2工业园企业“两重点、一重大”辨识),现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各企业没有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各企业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是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详细分析见“3.2.1危险化学品分析”的关于危化品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安全评估组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第三类淘汰类条目,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企业生产没有属于淘汰落后工艺、设备。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企业的生产工艺没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工艺。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各企业主要是涂料生产,生产工艺基本上物理混合及常压下的聚合反应。
表3.2-6企业生产工艺统计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生产工艺 |
1 |
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
环氧丙烯酸树脂、聚酯丙烯酸树脂、聚氨酯丙烯酸树脂:常压聚合反应。 |
2 |
新丰澳熊化工有限公司 |
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常压聚合反应。 其他产品:物理混合。 |
3 |
黑豹防水建材(新丰)有限公司 |
环氧、聚氨酯涂料系列: 物理混合。 脱硫剂产品: 无氧活化. |
4 |
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 :常压聚合反应。 工业涂料: 物理混合。 稀释剂: 物理混合。 |
5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 |
聚酯树脂清漆、环氧烘漆、醇酸烘漆、丙烯酸烘漆:物理混合。 |
6 |
广东邦弗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无油醇酸树脂:醇解反应、酯化反应。 不饱和聚酯树脂:酯化反应。 油性涂料:物理混合。 油墨:物理混合。 固化剂:常压聚合反应。 |
7 |
新丰正久涂料有限公司 |
涂料产品、稀释剂:物理混合。 |
8 |
新丰雨田化工有限公司 |
醇酸树脂:常压聚合反应。 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常压聚合反应。 |
9 |
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 |
硝基漆、PU木器漆、环氧漆、丙烯酸漆、醇酸漆:物理混合。 稀释剂:物理混合。 |
根据上表的统计,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比较典型的工艺为常压聚合反应,其生产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火灾、爆炸
①物料的易燃、易爆性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大多是易燃液体,且挥发性较强,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聚合反应,如果生产、储存过程中因阀门、法兰和管道的破裂或密封不严,造成物料的泄漏,被蒸发后形成可燃气体,现场出现火花、明火或高热源的情况下,极有有可能造成火灾事故;如果挥发的可燃气体和蒸汽不能及时排放厂房外面,达到爆炸极限,就会造成爆炸事故。
单烯烃聚合反应的引发剂(催化剂)一般是不稳定物质,有的为强氧化剂,有的可分解爆炸,有的易自燃,与空气或其他物质接触可发生激烈的化学反应,甚至引起爆炸,如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烷基铝和三氟化硼。
生产设备出现故障,且不能及时排除故障,造成反应过程的失控,如冷却系统故障不能及时提供循环冷却水,会造成换热器内的可燃气体不能冷凝成液体而泄漏,轻则造成阀门、法兰和管道在高压下破裂而物料泄漏,造成火灾甚至爆炸;严重时会造成爆炸事故,进一步造成反应釜的爆炸。
②聚合反应的危险性
聚合原料单体基本上为由碳氢构成的不饱和烃 ,性质活泼 ,在高温下容易发生氧化、自聚和热聚反应。例如丁二烯在一定条件下 ,能在设备内生成性质极不稳定的丁二烯过氧化物、端基聚合物和自聚物。过氧化物易分解爆炸;自聚物则能在设备中迅速积累增加 ,致使设备或管道胀裂 ,大量物料流出 ,引起燃烧和爆炸。
聚合反应均为放热和热动力不稳定过程,当热量来不及导出时会出现“暴聚”现象,反应失去控制而引发爆炸事故。例如:每kg乙烯聚合时可能产生约 3500kJ 的热量,而乙烯物料的比热在聚合反应的温度和压力下约为 2.6kJ/ kg?℃,如果乙烯聚合转化率每升高1%,则反应物料温度因反应热会升高 12~13℃;此热量若得不到及时移出,当体系温度升到350℃以上时,乙烯便会发生爆炸性分解。环氧乙烷聚合时放出85~125kJ/mol 热量,而其蒸发热仅为 25.5kJ/mol,所以环氧乙烷聚合时,容器中能产生相当高的环氧乙烷蒸气压力,从而引起爆炸。
聚合过程所使用的催化剂,有的为强氧化剂,有的易分解爆炸,有的易自燃。过氧化物催化剂遇高温会发生分解、爆炸。聚合过程中催化剂加入过量 ,引发剂的比例过高 ,聚合反应速度加快 ,产生的反应热不易导出 ,还可能导致暴聚。
原料中的某些杂质,对聚合有催化作用或能引起不良副反应,其结果会使聚合过程变得无法控制。高压聚乙烯生产中,原料乙烯不纯,尤其是含乙炔量过高,压缩时就易聚合放热而发生爆炸。丁二烯中含氧量为500ppm时 ,就会产生端基聚合物。
聚合产物粘性大 ,设备和管道常有被其粘堵的可能性。采用管式聚合器的最大问题是反应后的聚合产物粘挂管壁发生堵塞 ,引起管内压力和温度变化 ,甚至因局部过热引起物料裂解 ,成为爆炸事故的原因。此外 ,从生产装置中清理出来的自聚物、热聚物遇空气容易自燃。
如果发生火灾、爆炸,会在大范围内产生严重的后果,因此火灾、爆炸是该企业的主要危险因素。
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如中毒和窒息、灼烫、机械伤害、触电等的分析见“3.2.5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分析”。
3.2.12工业园布局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工业园周边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马头片区东面、北面为山丘,南面200m为马头镇,西面200m外为马头镇散居的居民,马头片区范围整体比较平整,自然灾害(除地震)造成的危害较小,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活动对该工业园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小。
图3.2-1马头片区周边环境卫星图
图3.2-2横江片区周边环境卫星图
横江片区北面为山丘,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临山而建,韶关地处中国南部,属于强降雨地区,若遇到暴雨,可能导致洪涝灾害、泥石流、滑坡、崩塌等自然灾害。若遇持续性大暴雨或者是连续的数场暴雨更可能造成临近山体的从业人员生命受到伤害,企业财产受到损失。
(2)工业园平面布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选址在当地规划的工业园中,原部分当地居民经当地政府计划搬迁,马头片区内无居民居住,横江片区目前就只有一家企业为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距离当地居民为700m远,工业园平面布置合理,对当地居民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2014年9月7日15时45分左右,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B区)东南角火炬装置区域,发生一起因氨气液混合物从主火炬筒顶部喷出并扩散,造成火炬装置周边约200米范围内41人急性氨中毒。
(1)基本情况
1)事故单位情况。
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4日,公司的股东是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属企业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合成氨、尿素、甲醇、煤化工及后续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建设项目概况
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以煤为原料40万/年吨合成氨、70万/年吨尿素和20万/年吨甲醇建设项目分别于2003年8月31日和2008年4月15日经自治区经委同意立项,2009年12月8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通过了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组织的审查;2014年4月2日向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进行了试生产备案(宁危化项目备字〔2014〕11号)。事发时该企业处于试生产阶段。
(2)事故发生经过和抢险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经过
2014年9月3日,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因氨压缩机高压缸干气密封泄漏量大,停氨压缩机进行抢修;9月5日,氨压缩机置换合格,交付钳工检修;按捷美公司抢修计划,同时将01E0507、01E0508安全阀进行拆装检测调校。9月6日16时,氨压缩机高压缸干气密封检修完毕,氨压缩机建立干气密封系统、油循环;9月7日凌晨4时30分 01E0507、01E0508安全阀调校合格回装完毕。8时25分氨压缩机建立水系统正常、真空系统正常;9时35分氨压缩机开始引氨置换;暖管合格后14时40分启动开车程序,氨压缩机开始按规程开车启冲转、升速。15时40分氨压缩机伸缩过程中一段氨冷气压力最高涨至0.9216MPa后安全阀起跳。15时45分主控人员刘杰从监控摄像头发现,位于厂东南角氨火炬顶部有大量气液夹带物喷出,并有液体随着火炬管壁下落、扩散,造成火炬周边空气中氨浓度骤升。
2)事故救援及中毒受伤人员救治情况
事故发生后,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立即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预防处理组、急救处理组、协调组及信息发布组等4个小组进行应急处置。
宁东基地管委会9月7日下午17时接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响应,成立应急处置小组,组织宁东环保局、安监局、社会事务局、宁东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事故造成65人先后到医院治诊,其中,在医院接受治疗的55人,被诊断为急性氨中毒41人(重度中毒者4人,中度中毒者19人,轻度中毒者18人),氨刺激反应者14人。
事故造成大约1000株树木、2000平方植被受损枯黄。
(3)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认定
1)直接原因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设置在壳侧设备出口管线上(保护二手设备)的01E0507和01E0508安全阀均为气液两相,在氨蒸发器01E0507安全阀PRV-01E0507起跳后,液氨直接进入氨事故火炬管线,加之氨事故火炬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要求在氨事故放空管网系统上设计、安装气液分离罐,致使液氨从事故火炬口喷出,气化后迅速扩散。
2)间接原因
①氨事故火炬系统是重要的安全设施,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未分析氨事故火炬系统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也未明确氨事故火炬系统的设备选型和设备一览表,存在严重的设计缺陷。且在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的总体设计和火炬系统设计审查中存在着交待不清、责任不清和设计缺陷。
②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缺少公司董事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公司领导等关键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对火炬系统EPC总承包商的设计资质审查把关不严,允许未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区外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进宁项目登记备案手续的陕西金黎明石化工程公司和北京华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区境内承揽工程建设项目;且陕西金黎明石化工程公司仅具有二级压力容器设计资质,存在超越其设计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设计的违法行为。北京华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没有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火炬系统工程质量实施监理,未及时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三是装置中交和开车前组织的“三查四定”(指查设计漏项、查施工质量、查未完工项目;定流程、定方案措施、定操作人员、定时间)工作不严谨,没有发现设计及施工漏项;系统检修后开车,没有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进行开车安全条件表单逐项确认。
四是对劳务外(分)包单位统一管理和协调不到位,宁夏天化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工安全培训特别是应急知识培训教育不到位,职工缺乏自救、互救知识;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生产装置开停车组织系统不健全、事发当日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不在岗,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且开车前检查工作没有作记录。
五是企业应急处置不及时,事发后,没有及时对厂外过路车辆及群众进行疏散,导致企业职工和厂外(公路)过路人员急性氨中毒。
3)事故性质
综合上述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9.7”氨泄漏中毒事故是一起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电动葫芦简称电葫芦,是一种轻小型起重设备。电动葫芦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马头等场所。各类事故都是由操作工的操作不当。
(1)事故经过
1990年3月24日,四川某铝厂产品库房电动葫芦检修之后在辊筒上缠绕钢丝绳,检修工用左手(戴着线手套)拉紧松散的钢丝绳,用右手(也戴着线手套)拿着按钮盘点动按钮,企图将钢丝绳缠紧在辊筒上。但是,辊筒转动后操作按钮停不了电,以致检修工的左手离辊筒很近时未能及时将手脱开而被绞进辊筒上的钢丝绳间,造成4个指头压断,直到别人将电源闸刀拉下、反转辊筒,才将受伤的手取了出来。
(2)原因分析
1)检修工一心二用,操作失当。他一个人用左手缠绕钢丝绳,另一只手既要抓住按钮盘又要操作该盘上的电动按钮,用力方向不准确,使按钮歪斜卡住、停不了车,心理一慌乱,顾此失彼,忘却将左手脱开,是造成左手断指事故的主要原因。
2)错误地戴手套操作,导致右手点动按钮失衡,左手感触迟钝,及至感触到了,手又难于及时抽出。
3)检修工风险意识差,该检修工是老师傅了,多次习惯性地错误操作,无人制止、教育,自认为很有经验;检修操作规程也没有相关的明确规定。
(3)教训及防范措施
1)对电动葫芦按钮盘必须一人双手操作,即一手持盘,一手点按钮;不得戴手套。
2)检修中缠紧钢丝绳的操作必须由两人共同进行,一人缠绕钢丝绳,一人操作按钮;而且要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协调;两人都不得戴手套。在电源刀闸开关处还要有人值护,以防备万一按钮失灵时拉下刀闸开关。
3)在操作规程中明确补充上述内容,使得工人“有章可循”。
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风险意识;对老师傅也要“一视同仁”,而且尤其要在他们中间开展反习惯性违章的教育。生产实践中,“老人”容易犯习惯性违章,需要苦口婆心地反复讲违章与事故的关系,提高其安全文化水平,消除侥幸心理,珍惜生命,珍惜健康,遵章守纪,不怕麻烦。
3.3.3 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2014年8月2日7时34分,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昆山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台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中荣公司)抛光二车间(即4号厂房,以下简称事故车间)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当天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1)基本情况
1)事故单位情况。
企业概况:
中荣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是由台湾中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英属维京银鹰国际有限公司在昆山开发区投资设立的台商独资企业,位于昆山开发区南河路189号,法人代表吴基滔、总经理林伯昌,注册资本880万美元,总用地面积34974.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3746.6平方米,员工总数527人。该企业主要从事汽车零配件等五金件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主要生产工序是轮毂打磨、抛光、电镀等,设计年生产能力50万件,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1.65亿元。
建设情况:
该公司于1998年8月取得土地使用权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年9月开始一期建设。2002年5月进行二期建设(2个抛铜车间)。2004年6月开始三期建设(4个厂房、办公楼及毛坯检验区),其中4号厂房为本次事故厂房,该厂房由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江苏省涟水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2005年投入使用。
2)事故车间情况。
建筑情况:
事故车间位于整个厂区的西南角,建筑面积2145平方米,厂房南北长44.24米、东西宽24.24米,两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4.5米,每层分3跨,每跨8米。屋顶为钢梁和彩钢板,四周墙体为砖墙。
厂房南北两端各设置一部载重2吨的货梯和连接二层的敞开式楼梯,每层北端设有男女卫生间,其余为生产区。
一层设有通向室外的钢板推拉门(4米×4米)2个,地面为水泥地面,二层楼面为钢筋混凝土。
工艺布局:
事故车间为铝合金汽车轮毂打磨车间,共设计32条生产线,一、二层各16条,每条生产线设有12个工位,沿车间横向布置,总工位数384个。该车间生产工艺设计、布局与设备选型均由林伯昌(中荣公司总经理)自己完成。
事故发生时,一层实际有生产线13条,二层16条,实际总工位数348个。打磨抛光均为人工作业,工具为手持式电动磨枪(根据不同光洁度要求,使用粗细不同规格的磨头或砂纸)。
除尘系统:
2006年3月,该车间一、二层共建设安装8套除尘系统。每个工位设置有吸尘罩,每4条生产线48个工位合用1套除尘系统,除尘器为机械振打袋式除尘器。2012年改造后,8套除尘系统的室外排放管全部连通,由一个主排放管排出。事故车间除尘设备与收尘管道、手动工具插座及其配电箱均未按规定采取接地措施。
除尘系统由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总承包(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及后续改造)。
工作时间及人员配置:
事故车间工作时间为早7时至晚7时,截至2014年7月31日,车间在册员工250人。
3)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情况
现场共有员工265人,其中:车间打卡上班员工261人(含新入职人员12人)、本车间经理1人、临时到该车间工作人员3人。
4)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经过:
2014年8月2日7时,事故车间员工上班。7时10分,除尘风机开启,员工开始作业。7时34分,1号除尘器发生爆炸。爆炸冲击波沿除尘管道向车间传播,扬起的除尘系统内和车间集聚的铝粉尘发生系列爆炸。当场造成47人死亡、当天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8人,185人受伤,事故车间和车间内的生产设备被损毁。
救援及现场处置情况:
8月2日7时35分,昆山市公安消防部门接到报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辆消防车于8分钟内抵达,先后调集7个中队、21辆车辆、111人,组织了25个小组赴现场救援。8时03分,现场明火被扑灭,共救出被困人员130人。
(3)事故原因和性质
1)直接原因。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较长时间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集聚。除尘系统风机开启后,打磨过程产生的高温颗粒在集尘桶上方形成粉尘云。1号除尘器集尘桶锈蚀破损,桶内铝粉受潮,发生氧化放热反应,达到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引发除尘系统及车间的系列爆炸。
因没有泄爆装置,爆炸产生的高温气体和燃烧物瞬间经除尘管道从各吸尘口喷出,导致全车间所有工位操作人员直接受到爆炸冲击,造成群死群伤。
原因分析:
由于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整个环境具备了粉尘爆炸的五要素,引发爆炸。粉尘爆炸的五要素包括:可燃粉尘、粉尘云、引火源、助燃物、空间受限。
可燃粉尘:
事故车间抛光轮毂产生的抛光铝粉,主要成分为88.3%的铝和10.2%的硅,抛光铝粉的粒径中位值为19微米,经实验测试,该粉尘为爆炸性粉尘,粉尘云引燃温度为500℃。事故车间、除尘系统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沉积。
粉尘云:
除尘系统风机启动后,每套除尘系统负责的4条生产线共48个工位抛光粉尘通过一条管道进入除尘器内,由滤袋捕集落入到集尘桶内,在除尘器灰斗和集尘桶上部空间形成爆炸性粉尘云。
引火源:
集尘桶内超细的抛光铝粉,在抛光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初始温度,比表面积大,吸湿受潮,与水及铁锈发生放热反应。除尘风机开启后,在集尘桶上方形成一定的负压,加速了桶内铝粉的放热反应,温度升高达到粉尘云引燃温度。
a.铝粉沉积:1号除尘器集尘桶未及时清理,估算沉积铝粉约20千克。
b.吸湿受潮:事发前两天当地连续降雨;平均气温31℃,最高气温34℃,空气湿度最高达到97%;1号除尘器集尘桶底部锈蚀破损,桶内铝粉吸湿受潮。
c.反应放热:根据现场条件,利用化学反应热力学理论,模拟计算集尘桶内抛光铝粉与水发生的放热反应,在抛光铝粉呈絮状堆积、散热条件差的条件下,可使集尘桶内的铝粉表层温度达到粉尘云引燃温度500℃。
桶底锈蚀产生的氧化铁和铝粉在前期放热反应触发下,可发生“铝热反应”,释放大量热量使体系的温度进一步增加。
助燃物:
在除尘器风机作用下,大量新鲜空气进入除尘器内,支持了爆炸发生。
空间受限:
除尘器本体为倒锥体钢壳结构,内部是有限空间,容积约8立方米。
2)管理原因。
中荣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法违规组织项目建设和生产,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a.厂房设计与生产工艺布局违法违规。
事故车间厂房原设计建设为戊类,而实际使用应为乙类,导致一层原设计泄爆面积不足,疏散楼梯未采用封闭楼梯间,贯通上下两层。事故车间生产工艺及布局未按规定规范设计,是由林伯昌根据自己经验非规范设计的。生产线布置过密,作业工位排列拥挤,在每层1072.5平方米车间内设置了16条生产线,在13米长的生产线上布置有12个工位,人员密集,有的生产线之间员工背靠背间距不到1米,且通道中放置了轮毂,造成疏散通道不畅通,加重了人员伤害。
b.除尘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改造违规。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改造委托无设计安装资质的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公司设计、制造、施工安装。除尘器本体及管道未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未按《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5605-2008)要求设置泄爆装置,集尘器未设置防水防潮设施,集尘桶底部破损后未及时修复,外部潮湿空气渗入集尘桶内,造成铝粉受潮,产生氧化放热反应。
c.车间铝粉尘集聚严重。
事故现场吸尘罩大小为500毫米×200毫米,轮毂中心距离吸尘罩500毫米,每个吸尘罩的风量为600立方米/小时,每套除尘系统总风量为28800立方米/小时,支管内平均风速为20.8米/秒。按照《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规定的23米/秒支管平均风速计算,该总风量应达到31850 立方米/小时,原始设计差额为9.6%。因此,现场除尘系统吸风量不足,不能满足工位粉尘捕集要求,不能有效抽出除尘管道内粉尘。同时,企业未按规定及时清理粉尘,造成除尘管道内和作业现场残留铝粉尘多,加大了爆炸威力。
d.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中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盲目组织生产,未建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现有的规章制度未落实到车间、班组。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无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风险辨识不全面,对铝粉尘爆炸危险未进行辨识,缺乏预防措施。未开展粉尘爆炸专项教育培训和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不落实,造成员工对铝粉尘存在爆炸危险没有认知。
e.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
事故车间电气设施设备不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规定,均不防爆,电缆、电线敷设方式违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未作可靠接地。现场作业人员密集,岗位粉尘防护措施不完善,未按规定配备防静电工装等劳动保护用品,进一步加重了人员伤害。
3)苏州市、昆山市和昆山开发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a.昆山开发区不重视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不落实,对中荣公司无视员工安全与健康、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打击治理严重不力,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b.昆山市忽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对区镇和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流于形式,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彻底,未能举一反三组织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c.苏州市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对昆山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督促检查不力,未按要求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4)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46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运二道95号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最先起火,23时34分06秒发生第一次爆炸,23时34分37秒发生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事故现场形成6处大火点及数十个小火点,8月14日16时4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
(2)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按受损程度,分为事故中心区、爆炸冲击波波及区。事故中心区为此次事故中受损最严重区域面积约为54万平方米。两次爆炸分别形成一个直径15米、深1.1米的月牙形小爆坑和一个直径97米、深2.7米的圆形大爆坑。以大爆坑为爆炸中心,150米范围内的建筑被摧毁。
(3)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55人),8人失踪(天津港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住院治疗(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
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标准和规定统计,已核定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其他损失。
(4)环境污染情况。
通过分析事发时瑞海公司储存的111种危险货物的化学组分,确定至少有129种化学物质发生爆炸燃烧或泄漏扩散,其中,氢氧化钠、硝酸钾、硝酸铵、氰化钠、金属镁和硫化钠这6种物质的重量占到总重量的50%。同时,爆炸还引燃了周边建筑物以及大量汽车、焦炭等普通货物。本次事故残留的化学品与产生的二次污染物逾百种,对局部区域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二、事故直接原因
(1)最初起火部位认定。
通过调查询问事发当晚现场作业员工、调取分析位于瑞海公司北侧的环发讯通公司的监控视频、提取对比现场痕迹物证、分析集装箱毁坏和位移特征,认定事故最初起火部位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区的中部。
(2)起火原因分析认定。
1.排除人为破坏因素、雷击因素和来自集装箱外部引火源,排除恐怖犯罪、刑事犯罪等人为破坏因素。
现场勘验表明,起火部位无电气设备,电缆为直埋敷设且完好,附近的灯塔、视频监控设施在起火时还正常工作,可以排除电气线路及设备因素引发火灾的可能。
2. 认定起火原因。硝化棉(C12H16N4O18)为白色或微黄色棉絮状物,易燃且具有爆炸性,化学稳定性较差,常温下能缓慢分解并放热,超过40℃时会加速分解,放出的热量如不能及时散失,会造成硝化棉温升加剧,达到180℃时能发生自燃。硝化棉通常加乙醇或水作湿润剂,一旦湿润剂散失,极易引发火灾。
(3)爆炸过程分析。
集装箱内硝化棉局部自燃后,引起周围硝化棉燃烧,放出大量气体,箱内温度、压力升高,致使集装箱破损,大量硝化棉散落到箱外,形成大面积燃烧,其他集装箱(罐)内的精萘、硫化钠、糠醇、三氯氢硅、一甲基三氯硅烷、甲酸等多种危险化学品相继被引燃并介入燃烧,火焰蔓延到邻近的硝酸铵集装箱。随着温度持续升高,硝酸铵分解速度不断加快,达到其爆炸温度(实验证明,硝化棉燃烧半小时后达到1000℃以上,大大超过硝酸铵的分解温度)。23时34分06秒,发生了第一次爆炸。
距第一次爆炸点西北方向约20米处,有多个装有硝酸铵、硝酸钾、硝酸钙、甲醇钠、金属镁、金属钙、硅钙、硫化钠等氧化剂、易燃固体和腐蚀品的集装箱。受到南侧集装箱火焰蔓延作用以及第一次爆炸冲击波影响,23时34分37秒发生了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
最终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的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三、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1)爆炸前灭火救援处置情况。
8月12日22时52分,天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瑞海公司火灾报警,立即转警给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与此同时,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119指挥中心也接到群众报警。接警后,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立即调派与瑞海公司仅一路之隔的消防四大队紧急赶赴现场,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也快速调派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三大街中队赶赴增援。
(2)爆炸后现场救援处置情况。
国务院工作组全面组织伤员救治、现场清理、环境监测、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各项工作。
天津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事故救援处置总指挥部,积极推进救援处置工作。
(3)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情况。
国家卫计委和天津市政府组织医疗专家,全力救治伤员。
四、事故企业相关情况及主要问题
(1)企业基本情况。
瑞海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28日,为民营企业,事发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为只峰,实际控制人为于学伟和董社轩,员工72人(含实习员工)。除董社轩外,该公司人员的亲属中无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人员。
(2)经营资质许可情况。
2013年1月24日,瑞海公司取得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发放的《港口经营许可证》,该证准予瑞海公司 “在港区从事仓储业务经营”(危险货物经营除外),有效期至2013年7月24日。在此期间,该公司未开展普通货物经营。
2013年~2015年6月,瑞海公司正式取得在港口从事危险货物仓储业务经营和作业的合法资质。
(3)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存放危险货物情况。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占地面积46226平方米,其中运抵区面积5838平方米,设在堆场的西北侧。
经调查,事故发生前,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内共储存危险货物7大类、111种,共计11383.79吨,包括硝酸铵800吨,氰化钠680.5吨,硝化棉、硝化棉溶液及硝基漆片229.37吨。其中,运抵区内共储存危险货物72种、4840.42吨,包括硝酸铵800吨,氰化钠360吨,硝化棉、硝化棉溶液及硝基漆片48.17吨。
(4)存在的主要问题。
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和储存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极其混乱,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致使大量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1.严重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批先建、边建边经营危险货物堆场。
2.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经营危险货物批复。
3.违规存放硝酸铵。
4.严重超负荷经营、超量存储。
6.违规混存、超高堆码危险货物。
7.违规开展拆箱、搬运、装卸等作业。
8.未按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
9.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重缺失。
10.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和中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滥用职权,违法违规实施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批;玩忽职守,日常监管严重缺失。
(2)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方面玩忽职守,个别部门和单位弄虚作假、违规审批,对港区危险品仓库监管缺失。
(3)天津海关系统违法违规审批许可,玩忽职守,未按规定开展日常监管。
(4)天津市安全监管部门玩忽职守,未按规定对瑞海公司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也未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日常监管。
(5)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玩忽职守,在行政许可中存在多处违法违规行为。
(6)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部门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缺失。
(7)天津海事部门培训考核不规范,玩忽职守,未按规定对危险货物集装箱现场开箱检查进行日常监管。
(8)天津市公安部门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未按规定开展消防监督指导检查。
(9)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局未按规定审核项目,未按职责开展环境保护日常执法监管。
(10)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未严格执行项目竣工验收规定。
(11)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滨海新区党委、政府未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
(12)交通运输部未认真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督促检查,对天津交通运输系统工作指导不到位。
(13)海关总署未认真组织落实海关监管场所规章制度,督促指导天津海关工作不到位。
(14)中介及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进行安全审查、评价和验收等。
七、事故主要教训
(1)事故企业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瑞海公司无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择手段变更及扩展经营范围,长期违法违规经营危险货物,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操作工、装卸工都不知道运抵区储存的危险货物种类、数量及理化性质,冒险蛮干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违规大量储存硝酸铵等易爆危险品,直接造成此次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有关地方政府安全发展意识不强。
(3)有关地方和部门违反法定城市规划。
(4)有关职能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的人员甚至贪赃枉法。
(5)港口管理体制不顺、安全管理不到位。
(6)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不顺、机制不完善。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不健全。
(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八、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1)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与现代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安全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健全与落实,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的文化建设、法治建设、制度建设、机制建设、技术建设和力量建设,对安全生产特别是对公共安全存在潜在危害的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环节实行严格规范的监管,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大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提高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水平。
(2)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强制保险和“黑名单”制度,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企业自我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完善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机制,实行重大危险源信息向社会公布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3)进一步理顺港口安全管理体制。认真落实港口政企分离要求,明确港口行政管理职能机构和编制,按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将港口公安、消防以及其他相关行政监管职能交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在港口设置危险货物仓储物流功能区,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分类储存,严格限定危险货物周转总量。
(4)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的监督检查和宣传培训工作,确保法律法规标准的有效执行。
(5)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现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更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推动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全面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货物安全管理。
(6)建立全国统一的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平台。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废弃处置进行全过程、全链条的信息化管理,升级改造面向全国的化学品安全公共咨询服务电话,为社会公众、各单位和各级政府提供化学品安全咨询以及应急处置技术支持服务。
(7)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修订《城乡规划法》,建立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安全评价制度,调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范。
(8)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合理布局、大力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9)严格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中介机构的监管。相关部门每年对相关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和举报制度,完善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
(10)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的单位、场所普遍开展彻底的摸底清查,切实掌握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情况,对发现掌握的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情况,明确整治的责任单位和时限;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问题,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坚决整改;对违反规划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擅自扩大许可经营范围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纠正,从严从重查处。
4.1 评估单元的划分
评估组根据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的实际情况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结果,结合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的总平面布置及周边情况和生产工艺特点,按照评估单元划分的原则和要求,划分为:
(1)选址安全条件单元。
(2)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单元。
(3)规划布局安全性单元。
(4)项目布局与企业准入单元。
(5)项目安全风险单元。
(6)区域安全风险单元。
(7)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单元。
(8)区域安全保障单元。
(9)安全管理单元。
(10)公用工程、应急救援单元。
4.2 评估方法的选择
4.2.1安全检查表法(SCL)
安全检查表法(SAFETY CHECK LIST,缩写SCL)是系统安全工程的评价方法中最基础、最简便的评价方法,也是广泛应用的一种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定性安全评价方法。主要优点为:
1)检查项目系统、完整,可以做到不遗漏任何能导致危险的关键因素,因而可保证安全检查的质量。
2)安全检查表采用提问的方式,能使人知道如何做才是正确的,因而可起到安全教育的作用。
3)编制安全检查表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安全分析过程,可使检查人员对系统的认识更深刻,更便于发现危险因素。
4)适合于已建成投产的工程项目的对照检查。
4.2.2事故模拟
数学模型是在一系列的假设前提下按理想的情况建立的,有些模型经过小型试验的验证,定量计算得到的危险区域范围是可参考的。
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采用事故模拟评估,并对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模拟分析。
不同种类的危险化学品在不同装置、设施中,可能发生不同的重大事故类型。出于保守考虑,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取其最为严重者,重点考虑蒸气云爆炸(VCE)、硝化棉爆炸事故后果。
4.2.3安全风险评估
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对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
4.2.4评估单元划分及评估方法选择
表4.2-1 评估单元划分及评估方法选择一览表
序号 |
评估单元 |
安全检查表 |
软件事故模拟 |
安全风险评估 |
1 |
选址安全条件单元 |
√ |
|
|
2 |
外部安全距离单元 |
√ |
|
|
3 |
规划布局安全条件单元 |
√ |
|
|
4 |
项目布局与企业准入单元 |
(综合分析) |
|
|
5 |
企业安全风险单元 |
|
|
√ |
6 |
区域安全风险单元 |
|
√ |
|
7 |
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单元 |
(综合分析) |
|
|
8 |
区域安全保障单元 |
√ |
|
|
9 |
安全管理单元 |
√ |
|
|
10 |
公用工程、应急救援单元 |
(综合分析) |
|
|
5.1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选址安全条件单元分析
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标准、规范,编制了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选址安全条件单元检查表,见下表。
表5.1园区选址安全条件单元检查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情况 |
备注 |
1 |
厂址选择应符合国家的工业布局、城镇(乡)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3.0.1条 |
园区内各生产企业已申请相关部门颁布的立项批复证明,符合新丰县建设用地规划要求。 |
符合要求 |
2 |
配套和服务工业企业的居住区、交通运输、动力公用设施、废料场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基地等用地,应与厂区用地同时选择。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3.0.2条 |
园区内各企业的公用及配套设施、交通等设施用地规划均与厂区用地同时落实。 |
符合要求 |
3 |
厂址选择应对原料、燃料及辅助材料的来源、产品流向、建设条件、经济、社会、人文、城镇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占地拆迁、对外协作、施工条件等各种因素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应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3.0.3条 |
园区内各种对外协调机制成熟,各生产企业的调研工作均已到位,技术经济条件成熟。 |
符合要求 |
4 |
厂址应有便利和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与厂外铁路、公路的连接,应便捷、工程量小。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3.0.5条 |
园区周边交通便利,公路网连接便捷。 |
符合要求 |
5 |
厂址应具有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水源和电源与厂址之间的管线连接应尽量短捷,且用水、用电量(特别)大的工业企业宜靠近水源及电源地。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3.0.6条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生产、生活用水由当地上善自来水有限公司供给,园区供水管网与市政供水管网贯通,能够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求;新丰县供电局负责实施园区供电,能够满足企业生产、生活用电。 |
符合要求 |
6 |
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3.0.8条 |
工业园范围内大部分地区均为平地与丘陵,地质复杂程度一般,总体地质稳定,对片区的工业开发与建设限制小。 |
符合要求 |
7 |
厂址应满足近期建设所必需的场地面积和适宜的建厂地形,并应根据工业企业远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留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3.0.9条 |
园区内各企业建设用地规划均已齐备,并针对各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留有大片预留空地。 |
符合要求 |
8 |
当厂址不可避免建在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时,必须采取防洪、排涝措施。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3.0.12条 |
经过调研,该园区周边受到洪涝灾害的风险很小。 |
符合要求 |
9 |
山区建厂,当厂址位于山坡或山脚处时,应采取防止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危害的加固措施,应对山坡的稳定性等作出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报告。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3.0.13条 |
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山坡处,可能受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危害,采取防止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危害的加固措施。 |
符合要求 |
10 |
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应选为厂址: 1)发震断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9 度及高于9 度的地震区; 2)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 3)采矿陷落(错动)区地表界限内; 4)爆破危险界限内; 5)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 6)有严重放射性物质污染影响区; 7)生活居住区、文教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8)对飞机起落、电台通讯、电视转播、雷达导航和重要的天文、气象、地震观察以及军事设施等规定有影响的范围内; 9)很严重的自重湿陷性黄土地段,厚度大的新近堆积黄土地段和高压缩性的饱和黄土地段等地质条件恶劣地段; 10)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 11)受海啸或湖涌危害的地区。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3.0.14条 |
马头片区、横江片区选址不在此十一类区域内。 |
符合要求 |
11 |
工业企业选址应依据我国现行的卫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拟建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生产过程的卫生特征及其对环境要求、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危害状况,结合建设地点现状与当地政府的整体规划,以及水文、地质、气象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而确定。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第5.1.1条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的选址经过当地政府的整体规划,入片区企业经过园区管委会同意后建厂。 |
符合要求 |
12 |
工业企业选址,宜避开可能产生或存在危害健康的场所和设施,如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气体输送管道,以及水、土壤可能已被原工业企业污染的地区。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第5.1.3条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马头片区、横江片区周边无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以及水土受污染的地区,没有长输气体管道。 |
符合要求 |
13 |
在同一工业区内布置不同卫生特征的工业企业时,宜避免不同有害因素产生交叉污染和联合作用。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第5.1.5条 |
符合要求 |
评估单元小结: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选址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符合性,以及气象、水文、地质、地形地貌等角度通过检查表13项内容评估,符合要求。
5.2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单元分析
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标准、规范,编制了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单元检查表,见下表。
表5.2园区外部安全距离单元检查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情况 |
备注 |
1 |
工业企业总体规划,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有条件时 ,规划应与城乡和邻近工业企业在生产、交通运输、动力公用、机修和器材供应、综合利用及生活设施等方面进行协作。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4.1.2条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工业企业总体规划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
符合要求 |
2 |
厂区 、居住区、交通运输、动力公用设施、防洪排涝、废料场、尾矿场、排土场、环境保护工程和综合利用场地等,均应同时规划。当有的大型工业企业必须设置施工基地时 ,亦应同时规划。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4.1.3条 |
园区内没有居住区、交通运输、动力公用设施、环境保护工程等同时规划规划。 |
符合要求 |
3 |
工业企业总体规划,应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并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审批程序 ,应利用荒地、劣地及非耕地,不应占用基本农田。分期建 设时 ,总体规划应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的关系,近期应集中布置,远期应预留发展,应分期征地 ,并应合理有效利用土地。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4.1.4条 |
园区总体规划,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并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审批程序,利用荒地。园区内都留有发展用地。 |
符合要求 |
4 |
联合企业中不同类型的工厂,应按生产性质、相互关系、协作条件等因素分区集中布置 。对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有害物质的工厂,应采取处理措施 。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4.1.5条 |
园区内对产生有害气体等有害物质的工厂,企业均自行采取处理措施。 |
符合要求 |
5 |
产生有害气体 、烟、雾、粉尘等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与居住区之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 和有关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设置卫生防护距离。1.卫生防护距离用地应利用原有绿地、水塘、河流、山岗和不利于建筑房屋 的地带; 2.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应设置永久居住的房屋 ,并应绿化 。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4.2.1条 |
园区内无居民,通过对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码头片区、横江片区的区域性定量风险评估结果,多米诺半径模拟结果,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的一、二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和一般防护目标。 |
符合要求 |
6 |
工业企业厂外道路的规划,应与城乡规划或当地交通运输规划相协调,并应合理利用现有的国家公路及城镇道路。厂外道路与国家公路或城镇道路连接时,路线应短捷 ,工程量应小 。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4.3.5条 |
园区道路规划与当地公路规划相协调。 |
符合要求 |
7 |
工业企业厂区的外部交通应方便,与居住区、企业站、马头、废料场,以及邻近协作企业等之间 ,应有方便的交通联系 。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4.3.6条 |
园区的外部交通方便,与居住区以及邻近协作企业等之间有方便的交通联系。 |
符合要求 |
8 |
厂外的污水处理设施 ,宜位于厂区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与厂区和居住区保持必要的卫生防护距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江、河布置的污水处理设施,尚应位于厂区和居住区的下游; 2宜靠近企业的污水排出口或城镇污水处理厂; 3排出口位置应位于地势较低的地段 ,并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4.4.3条 |
园区内没有建好的污水处理厂,企业自行处理生产、生活污水,不外排。 |
符合要求 |
9 |
江、河、湖、海水域严禁作为废料场。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4. 6.4条 |
园区没有将江、河、湖、海水域作为废料场。 |
符合要求 |
10 |
向大气排放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应设在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被保护对象的上风侧,并应符合 国家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以避免与周边地区产生相互影响。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第5.1.4条 |
园区内产生有害气体的各企业均设有废气处理装置,经处理后高空排放。 |
符合要求 |
评估单元小结: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外部安全距离从国家法规、标准的角度通过检查表10项内容评估,符合要求。
5.3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规划布局安全单元分析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令)、《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标准、规范,编制了园区规划布局安全单元检查表,见下表。
表5.3 园区功能区划分安全条件单元检查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情况 |
备注 |
1 |
园区内各企业的布局应满足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并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装置之间的相互影响、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物料互供、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置功能分区。科学评估园区安全风险,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预防连锁事故发生。 |
安委办〔2012〕37号令 |
园区内各企业布局、功能分区布置合理,企业之间相互影响很小。 |
符合要求 |
2 |
园区的建设,应完善供排水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实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和安全保障设施的专业化共建共享。 |
安委办〔2012〕37号令 |
园区内供排水等公用工程已实现公共配套。 |
符合要求 |
3 |
园区的建设,应完善道路交通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实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和安全保障设施的专业化共建共享。 |
安委办〔2012〕37号令 |
园区内道路交通等公用工程已实现共建共享。 |
符合要求 |
4 |
在新的核准目录出台之前,禁止建设以下项目: 年产50万吨及以下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甲醇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二甲醚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油项目,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20万吨及以下煤制乙二醇项目。 |
安委办〔2012〕37号令 |
园区内没有上述项目建设。 |
符合要求 |
5 |
产生高噪声的工业企业,总体规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 J87 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的有关规定。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4.2.4条 |
园区内关于噪声等职业病的规划设计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
符合要求 |
6 |
总平面布置的预留发展用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期建设的工业企业,近远期工程应统一规划。近期工程应集中、紧凑、合理布置,并应与远期工程合理衔接; 2)远期工程用地宜预留在厂区外,当近、远期工程建设施工期间隔很短,或远期工程和近期工程在生产工艺、运输要求等方面密切联系不宜分开时,可预留在厂区内。其预留发展用地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3)预留发展用地除应满足生产设施发展用地外,还应预留辅助生产、动力公用、交通运输、仓储及管线等设施的发展用地。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5.1.3条 |
园区预留了扩建用地;预留扩建用地内,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符合规范相关的要求 |
符合要求 |
7 |
总平面布置,应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工业企业的性质、规模、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以及防火、安全、卫生、节能、施工、检修、厂区发展等要求,结合场地自然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择优确定。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5.1.1条 |
园区各企业总平面布置均在其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了合理功能分区,建筑物布置基本合理。 |
符合要求 |
8 |
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地组织货流和人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线路的布置,应保证物流顺畅、径路短捷、不折返; 2)应避免运输繁忙的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 3)应使人、货分流,应避免运输繁忙的货流与人流交叉; 4)应避免进出厂的主要货流与企业外部交通干线的平面交叉。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5.1.8条 |
园区各企业总平面布置满足其工艺流程的要求,运输线路、物料搬运便捷;货流和人流分开走不同的道路和进出口。 |
符合要求 |
9 |
总平面布置应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布置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符合生产流程、操作要求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应采用联合、集中、多层布置; 2)应按企业规模和功能分区,合理地确定通道宽度; 3)厂区功能分区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形宜规整; 4)功能分区内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凑、合理。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5.1.2条 |
园区各企业的总平面布置根据设施之间相互密切程度和物流强度,结合功能分区进行了布置,形状规整。 |
符合要求 |
10 |
总平面布置应使建筑群体的平面布置与空间景观相协调,并应结合城镇规划及厂区绿化,提高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和整洁友好的工作环境。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第5.1.9条 |
园区各企业总平面布置中的建筑群体与绿化基本协调,有利于改善和净化工厂生产环境与工作环境。 |
符合要求 |
11 |
总平面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地势、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和有关设施,应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基础工程费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厂区地形坡度较大时,建筑物、构筑物的长轴宜顺等高线布置; 2)应结合地形及竖向设计,为物料采用自流管道及高站台、低货位等设施创造条件。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5.1.5条 |
园区各企业总平面布置利用了地形、地势和工程地质条件。 |
符合要求 |
12 |
厂区的通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符合通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及露天设施对防火、安全与卫生间距的要求; 2)应符合铁路、道路与带式输送机通廊等工业运输线路的布置要求; 3)应符合各种工程管线的布置要求; 4)应符合绿化布置的要求; 5)应符合施工、安装与检修的要求; 6)应符合竖向设计的要求; 7)应符合预留发展用地的要求。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5.1.4条 |
园区各企业的厂区道路系统设计满足其生产、消防车辆通行、人行安全及交通畅通的要求。 |
符合要求 |
13 |
总平面布置应采取防止高温、有害气体、烟、雾、粉尘、强烈振动和高噪声对周围环境和人身安全的危害的安全保障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的规定。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5.1.7条 |
园区内无居住区,不会对周边人群、企业造成影响。 |
符合要求 |
14 |
总平面布置,应结合当地气象条件,使建筑物具有良好的朝向、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高温、热加工、有特殊要求和人员较多的建筑物,应避免西晒。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5.1.6条 |
园区各企业的总平面布置均有良好的朝向、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 |
符合要求 |
15 |
工业企业厂区总平面功能分区的分区原则应遵循:分期建设项目宜一次整体规划,使各单体建筑均在其功能区内有序合理,避免分期建设时破坏原功能分区;行政办公用房应设置在非生产区;生产车间及与生产有关的辅助用室应布置在生产区内;产生有害物质的建筑(部位)与环境质量较高要求的有较高洁净要求的建筑(部位)应有适当的间距或分隔。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第5.2.1.3条 |
园区内各化工企业分区功能明确,生产区不设置行政办公等公用建筑。 |
符合要求 |
16 |
工业企业的总平面布置,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宜将可能产生严重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设施远离产生一般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其他设施,应将车间按有无危害、危害的类型及其危害浓度(强度)分开;在产生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车间与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间宜设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第5.2.1.5条 |
园区内各企业的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分开布置。 |
符合要求 |
17 |
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车间、设备应按照 GBZ 158 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第5.2.1.6条 |
园区各生产车间、设备的职业病、人身伤害标识的设置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符合要求 |
18 |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的生产车间的布置应设置与相应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相配套的设施及设备,并留有应急通道。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第5.2.1.7条 |
各有毒、有害的生产车间均配套设置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
符合要求 |
19 |
放散大量热量或有害气体的厂房宜采用单层建筑。当厂房是多层建筑物时,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工作环境。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第5.2.2.1条 |
园区内发散大量热量或有害气体的企业大多采用单层厂房,拥有多层厂房的危化企业,则将危险工艺生产区设在高层。 |
符合要求 |
20 |
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宜安装在单层厂房内。当设计需要将这些生产设备安置在多层厂房内时,宜将其安装在底层,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第5.2.2.2条 |
园区内噪声与振动较大的企业采用单层厂房,拥有多层厂房的企业,将振动装置区设在底层,并设置了隔声减振措施。 |
符合要求 |
评估单元小结: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功能划分安全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5.4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项目布局与企业准入单元分析
(1)项目布局分析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各企业布局以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50016-2014)的相关防火间距要求为标准,经评估组现场调研及查看各企业的“三同时”资料,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企业之间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全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50016-20
14)要求,企业内部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全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50016-2014)要求。
(2)企业准入分析
1)根据《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新丰县总体规划、工业园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本规划的整体要求,项目产业布局符合《韶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入园区企业均严格按照地方工业经济整体发展要求进行设计、布局,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企业没有引进。
2)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的要求,引入企业没有限制和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符合要求。
3)园区内没有引入涉及叠氮化钡、雷酸汞、硝化甘油、炸药等剧烈爆炸品的生产项目;没有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中规定的第一类易制毒危化品及《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中规定的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化工生产项目。
4)按相关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园区内严格控制高消耗、高污染、资源型及水污染项目的建设。入园的化工等污染企业已自建污水处理系统,以将生产和生活污水及污染区域的初期雨水收集汇总并经预处理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5)对于涉及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企业,必须遵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有关要求,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并参照推荐的控制方案安装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将温度、压力、液位、流量、搅拌、冷却等形成联锁关系,设置紧急停车系统,以切实提高化工生产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本质安全水平。
6)对于涉及易燃、易爆、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有害化学物质的化工企业,在企业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三同时”规定,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设计。
7)入园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节约能源法》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
综上所述,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已引入的各企业符合新丰县总体规划的整体要求。
5.5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项目安全风险单元分析
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文件,对各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
通过对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1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分级,共有3家企业的风险等级为黄色(30%),7家企业的风险等级为蓝色(70%),详细结果如下(详细的风险评估分级过程见附件资料):
表5.5风险评估分级结果一览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风险评估分级结果 |
1 |
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2 |
新丰雨田化工有限公司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
3 |
广东邦弗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
4 |
新丰澳熊化工有限公司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
5 |
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
6 |
黑豹防水建材(新丰)有限公司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
7 |
新丰正久涂料有限公司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
8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
9 |
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
10 |
新丰县鑫恒福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储存) |
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11 |
注:对其他在建企业没有进行风险评估分级。 |
5.6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单元分析
新丰县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共有1家:韶关大唐物流有限公司,企业位于丰城街道横江村,从业人员有17人,危险品运输车辆有6辆,主要运输树脂、涂料等物料。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没有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各企业的危化品运输主要是委托有资质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运输,或由物料供应商负责送货。危险品的运输方式主要以公路为主,主要依靠G105国道、大广高速及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道路(鑫马大道)。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风险主要是运输车辆违章或车辆本身存在缺陷导致危化品泄漏(如槽车泄漏、其他货车的桶装物料泄漏),并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危险品公路运输由于其运输条件较复杂,使其具有较高的运输风险。一方面,危险品道路运输要经过桥梁、涵洞、隧道、河流等特殊地段,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特殊影响。寒、暑、雨、雪、雾等恶劣的天气状况也容易诱发交通事故,进而导致危险品泄露造成更大的事故。另一方面,在政府监管上,运输监管难度较大,由于运输方式的灵活性、随意性大,不容易掌握运输工具运行状况,不利于监管。另外,运输监管涉及机构较多,特别是道路危险品整个路线可能跨越不同区域边界,一旦发生事故,在事故报警和通报的及时性方面也可能滞后于固定危险源。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危险化学品运输主要是委托有资质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运输,各企业没有进行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运输能力较强,各运输人员持证上岗,车辆经过定期检测,运输条件较好,能够满足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各企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任务。
5.7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区域安全风险单元分析
(1)横江片区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横江片区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储存有较多量的硝化棉,硝化棉具有高度可燃性和爆炸性,含氮量在12.5%以上的硝化棉危险性极大,遇火即燃烧。在温度超过40℃时能加速其分解而自燃。含氮量不足12.5%的硝化棉虽然比较稳定,但受热或储存日久,逐渐分解而放出酸,降低着火点,亦有自燃自爆的可能。
采用原国家安监总局认可和推荐的南京安元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专业安全风险分析软件,采用事故模型“爆炸模型”,选取该企业危险性最大、且影响较大的硝化棉仓库进行爆炸事故后果模拟分析,并对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模拟分析。
1) 事故模拟标准
事故后果区域 |
颜色 |
死亡区域 |
|
重伤区域 |
|
轻伤区域 |
|
财产损失区域 |
|
三级外部安全防护区域 |
|
二级外部安全防护区域 |
|
一级外部安全防护区域 |
|
2)装置参数
装置名称:仓库
装置类型:仓库
物料类型:爆炸性物质
事故后果:凝聚相爆炸(CPE)
物料名称 |
爆炸物质质量(kg) |
燃料爆热(kj/kg) |
硝化棉 |
22000 |
4229 |
3)重大事故后果模拟分析
模拟图:
分析结果(输出距离是距离装置原点的距离):
死亡半径(m):41.643
重伤半径(m):105.9299
轻伤半径(m):190.3299
4)基于事故后果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分析
分析结果(输出距离是距离装置原点的距离):
防护目标(类别按照GB36894划分) |
空气冲击波超压阈值(pa) |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m) |
外部环境 |
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 |
2000 |
一级:1613 |
没有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 |
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 |
5000 |
二级:706 |
|
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 |
9000 |
三级:434.6 |
模拟图:
5)小结:从上述分析结果,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硝化棉仓库发生爆炸事故时,对南面丰城街道的影响较小,根据地形及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爆炸事故产生的破坏区域主要集中在该企业厂区范围内。
(1)马头片区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马头片区没有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以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储罐区发生泄漏后蒸气云爆炸事故模拟计算事故后果。
采用原国家安监总局认可和推荐的南京安元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专业安全风险分析软件,采用事故模型“蒸气云爆炸事故事故”,选取 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危险性最大、且影响较大的储罐区进行爆炸事故后果模拟分析。
1)装置名称:储罐
物料名称:乙酸乙酯
装置类型:固定的常压容器和储罐
装置体积(m3):50
泄漏模式:泄漏到大气中-大孔泄漏
事故类型:蒸气云爆炸事故(UVCE)
燃料燃烧热(Kj/Kg):2244
2)蒸气云爆炸事故事故后果模拟
事故后果分析结果
死亡半径:20m。
重伤半径:52m。
轻伤半径:100m。
3)小结:从上述分析结果, 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储罐区发生爆炸事故时,主要受影响范围集中在园区马头片区的相邻企业,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有限。
5.8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区域安全保障单元分析
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JB152-2011)、《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50016-201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等标准、规范,编制了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安全保障单元检查表,见下表。
表5.7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安全保障单元检查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情况 |
备注 |
1 |
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50016-2014)第8.1.2条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设有沿可通行消防车的道路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 |
符合要求 |
2 |
消防站的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 |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JB152-2011)第12条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以新丰县公安消防大队、马头镇消防队为依托,展开灭火救援工作, 马头镇消防队5分钟内可以到达片区内部分企业。 |
符合要求 |
3 |
城镇供水管道严禁与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相连。 |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修订版)》(GB50015-2003)第3.2.3条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使用城市管道供水。 |
符合要求 |
4 |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生活饮用水池部位的上方。 |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修订版)》(GB50015-2003)第4.3.4条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企业设置排水道,未见排水管道穿越生活饮用水池。 |
符合要求 |
5 |
电源和供电系统应满足城镇给排水设施连续、安全运行的要求。 |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第7.3.1条 |
电源和供电系统由专业部门管理能保证片区企业给排水设施连续、安全运行。 |
符合要求 |
6 |
禁止在下列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十七条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企业没有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的活动。 |
符合要求 |
7 |
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50016-2014)第7.1.3条 |
园区企业均设置了消防车道,方便消防和场内运输。 |
符合要求 |
8 |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50016-2014)第10.1.5条 |
消防应急照明、事故照明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满足使用要求。 |
符合要求 |
9 |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50016-2014) 第10.1.6条 |
各厂区内各消防电源的供电回路满足使用要求。 |
符合要求 |
10 |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50016-2014)第10.1.10条 |
各厂区内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满足要求。 |
符合要求 |
11 |
限制速度标志设在需要限制车辆速度的路段的起点,其限速值不宜低于20km/h。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09)第5.35条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部道路设有限速标志。 |
小结:通过检查表11项内容进行符合性评估,符合要求。
5.9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安全管理单元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第1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21号)等标准、规范,编制了园区安全管理单元检查表,见下表。
表5.8园区安全管理单元检查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情况 |
备注 |
1 |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 |
工业园管委会对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符合要求 |
2 |
全面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各类开发区安全监管责任,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21号) 第二条 |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工业园管委会明确了各只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
符合要求 |
3 |
各类开发区要建立健全入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确定重点安全监管对象。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21号) 第三条 |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工业园管委会建立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
符合要求 |
4 |
要切实加强对开发区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建设,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21号) 第三条 |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工业园管委会有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整治、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符合要求 |
5 |
对照《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对开发区内企业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和粉尘防爆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打击措施,集中处罚一批、停产一批、取缔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并公开曝光,切实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见实效。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21号) 第四条 |
||
6 |
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切实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坚决杜绝安全监管“盲区”和“真空”。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21号) 第五条 |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工业园管委会安全监管机构键全,配有安全监管人员。 |
符合要求 |
7 |
要探索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采取政府和企业购买安全生产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安全管理力量,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等工作,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21号) 第五条 |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引入第三方进行安全培训工作。 |
符合要求 |
8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七条
|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工业园管委会制定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符合要求 |
9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六条
|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工业园管委会组建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 |
符合要求 |
10 |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七条
|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工业园管委会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 |
符合要求 |
11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第四条
|
韶关工业园没有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工业园管委会编制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
符合要求 |
12 |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第十八条
|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工业园管委会编制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
符合要求 |
13 |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第二十五条 |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工业园管委会有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
符合要求 |
14 |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第二十八条
|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工业园管委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有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
符合要求 |
小结:通过检查表评估,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工业园管委会对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符合要求。
5.10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应急救援单元分析
(1)公用工程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的公用工程详细见“2.9工业园公用工程”,包括供电、供水、排水设施、道路交通设施。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没有配置污水处理厂(设施)、专职消防队等。
1)供电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的供电由新丰县供电局马头镇110kV变配电站电网10 kV湖塘线干线供各企业,同时各企业自配发电机作为消防应急电源。通过多年的实际运作,该工业园的供电能够满足各企业用电的需求。
2)供水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不设置给水厂,生产、生活和消防供水来自上善自来水有限公司,工业园敷设供水管直径为160mm,供水量约:1400吨/天,给水系统采用生活、生产、消防合用式管网系统。通过多年的实际运作,该工业园的供水能够满足各企业用水的需求。
3)排水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没有配置污水处理(设施)厂,企业污水经各企业处理后排放至工业园污水管网。
各企业配置有事故应急池收集,污水集中收集,事后由有资质的环保公司外运处理,能够满足各企业排污的需求。
(2)应急救援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消防力量主要依靠新丰县消防大队及马头镇专职消防队。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管委会成立有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各企业均成立有兼职的企业内部的应急队伍。
新丰县消防大队、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管委会和各企业均配备有救援装备(详细见2.10.1消防力量)。
新丰县当地的消防力量可以满足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企业在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救援。
6.1区域性定量风险评估结果
6.1.1横江片区定量风险评估结果
通过对横江片区的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的硝化棉仓库进行爆炸事故风行分析,结果为(详细分析见“附件2.3.9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风险分析过程”):
居民区(横江村) |
一级风险 |
向东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向东北东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北东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北北东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北方向252.336米内安全 |
||
向西北北方向241.809984米内安全 |
||
向西北方向229.373424米内安全 |
||
向西西北方向282.111648米内安全 |
||
向西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西南西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南西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南南西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南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南南东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南东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东南东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二级风险 |
向东方向324.432米外安全 |
|
向东北东方向564.223296米外安全 |
||
向北东方向892.00776米外安全 |
||
向北北东方向1249.351584米外安全 |
||
向北方向1730.304米外安全 |
||
向西北北方向1934.479872米外安全 |
||
向西北方向1885.959264米外安全 |
||
向西西北方向1652.368224米外安全 |
||
向西方向1189.584米外安全 |
||
向西南西方向644.826624米外安全 |
||
向南西方向433.260912米外安全 |
||
向南南西方向282.111648米外安全 |
||
向南方向216.288米外安全 |
||
向南南东方向201.50832米外安全 |
||
向南东方向203.887488米外安全 |
||
向东南东方向201.50832米外安全 |
6.1.2码头片区定量风险评估结果
码头片区区域定量风险分析结果
序号 |
企业名称 |
选取的装置/设施 |
选取的物料 |
外部防护距离 |
外部防护距离范围内的企业 |
外部防护距离范围内的敏感目标 |
多米诺模拟半径(m) |
多米诺半径范围的企业 |
多米诺半径范围内的敏感目标 |
|||||
一级风险对应的外部防护距离(m) |
二级风险对应的外部防护距离(m) |
方位 |
企业名称 |
方位 |
敏感目标 |
方位 |
企业名称 |
方位 |
企业名称 |
|||||
1 |
广东邦弗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地上储罐 |
乙酸乙酯 |
37.35 |
80.66 |
东 |
正久 |
东 |
无 |
19.45 |
东 |
正久 |
东 |
无 |
南 |
韶能绿洲 (在建) |
南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
西 |
惠泽 |
西 |
无 |
西 |
无 |
西 |
无 |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
2 |
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
甲类仓库B1 |
丙酮 |
139.06 |
214.06 |
东 |
澳熊、黑豹 |
东 |
无 |
36.67 |
东 |
无 |
东 |
无 |
南 |
雨田 |
南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
西 |
亿美 |
西 |
无 |
西 |
亿美 |
西 |
无 |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
3 |
新丰澳熊化工有限公司 |
甲类仓库B1 |
环己酮 |
167.97 |
259.38 |
东 |
黑豹、也乐 |
东 |
无 |
44.34 |
东 |
黑豹 |
东 |
无 |
南 |
兆盈、雨田 |
南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
西 |
博兴、亿美 |
西 |
无 |
西 |
博兴 |
西 |
无 |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
4 |
黑豹防水建材(新丰)有限公司 |
甲类仓库1 |
乙酸乙酯 |
140.63 |
217.19 |
东 |
也乐 |
东 |
无 |
37.22 |
东 |
也乐 |
东 |
无 |
南 |
兆盈 |
南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
西 |
澳熊、博兴 |
西 |
无 |
西 |
澳熊 |
西 |
无 |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
5 |
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地上储罐 |
乙酸乙酯 |
37.35 |
80.66 |
东 |
惠泽 |
东 |
无 |
19.45 |
东 |
惠泽 |
东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
西 |
无 |
西 |
无 |
西 |
无 |
西 |
无 |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
6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 |
甲类仓库 |
环己酮 |
157.81 |
244.53 |
东 |
邦弗特、林和林产 |
东 |
无 |
41.79 |
东 |
邦弗特 |
东 |
无 |
南 |
韶能绿洲 |
南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
西 |
也乐 |
西 |
无 |
西 |
也乐 |
西 |
无 |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
7 |
新丰正久涂料有限公司 |
甲类仓库 |
乙酸乙酯 |
117.97 |
182.03 |
东 |
林和林产、韶能 |
东 |
无 |
31.20 |
东 |
无 |
东 |
无 |
南 |
韶能、韶能绿洲 |
南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
西 |
邦弗特、惠泽 |
西 |
无 |
西 |
无 |
西 |
无 |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
8 |
新丰雨田化工有限公司 |
甲类仓库 |
乙酸仲丁酯 |
146.09 |
225.00 |
东 |
兆盈 |
东 |
无 |
38.51 |
东 |
无 |
东 |
无 |
南 |
华洁 |
南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
西 |
海山游乐 |
西 |
无 |
西 |
无 |
西 |
无 |
|||||||
北 |
博兴、亿美、澳熊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通过对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码头片区、横江片区的区域性定量风险评估结果,多米诺半径模拟结果,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的一、二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和一般防护目标,该产业基地的整体性安全风险水平可接受,处于安全可控范围。
1)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第4条的要求,建议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管委会根据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将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消防站的建设纳入今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设定的产业准入门槛。根据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的要求以及本地区的实际,实行产业差别准入。提高产业投资强度、能耗、水耗和排放标准,限制低水平传统劳动密集型的新建或改扩建投资项目进入。设定符合当地产业发展的能耗标准、环保标准、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对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产业转移项目,给予重点扶持,严格控制引进限制类项目,严禁引进产业政策规定的淘汰类项目。
3)加强产业园的载体和平台建设。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工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
4)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用地规模、投资强度等进行限制,应严格限制低水平、小规模、高污染、高风险的化工项。
1)新丰县应急管理局、管委会应加强入园企业的准入条件审查,入园企业必须符合《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新丰县总体规划、工业园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本规划的整体要求,项目产业布局应符合《韶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严格按照地方工业经济整体发展要求进行设计、布局。产业用地规模应符合广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企业坚决不引进。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辖区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除职能部门的行使监督管理职能,政府应牵头做好定期安全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等主要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检查是对生产过程中影响安全的各种因素实现观察、测试、分析、研究,以及早发现潜变、异常、危险和可能发生的事故,制订消除或控制的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整改效果给予定性或定量评价,不断提高保障安全生产水平的管理过程。简言之,安全检查是对影响安全生产因素的认识、分析、评价和控制。
①检查标准:每次组织安全检查前,必须制定检查标准,现阶段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企业对标准规范的落实控制程度是每次检查必须要制订的内容。本期检查的重点,形成书面的材料,检查过程做到检查考核和安全评价有衡量标准,有科学依据。
②检查记录:每次组织安全检查都应认真、详细做好记录,目的是可根据检查评价结果,可依据记录对其进行安全动态分析,强化安全管理。
③安全评价:安全检查后应及时评价分析,对企业、园区存在的不足应及时提出整改、完善要求,必要的应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消除隐患,整改复查验收,确保安全生产。
④政府组织安全检查的种类:
a.行业专业性检查
由政府牵头聘请专家,组织行业基层单位安全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检查。由于检查的都是同行业的专家,往往能发现一些平时不易发现的隐患,而且由于参加检查人员来自基层,还能收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效果,通过专业性检查,使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能得到整体提高。
b.消防监督检查
化工企业均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安消防机构定期组织消防监督检查,是国家赋于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职权之一,是实施消防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
消防监督机关应定期组织防火防爆专业性检查,检查过程,被检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密切合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切实督促限期整改。
c.季节性安全检查
每年按所处地区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季节特点组织安全大检查,检查前政府部门可先作布署,要求企业先期组织自查整改。季节性检查如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则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为重点。
d.重点检查
园区企业生产场所和储存区拥有大量的危险化学物质,存在因自然条件影响、运行故障、维护不善带来的重大事故隐患,定期组织对重大危险的安全检查,找出运行和管理中的不足,可促进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减少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
3)应急救援体系
事故和灾害的种类很多,比如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事故、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为了避免或减少事故和灾害的损失,应对紧急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已成为保障安全生产的一项重大举措。这无论对企业保障安全生产,还是各级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都是十分必要的。为了正确及时应对重大事故,政府应建立其辖区的应急救援体系及预案。
4)应配置与化工园区规划规模、风险程度相适应的公用工程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避难场所、防灾设施及个人防护设施,加强物流仓储规划,强化物流输送及管廊设置。
1)建立和完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技术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岗位操作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2)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要求,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全面落实工矿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的指导意见》(粤安监规〔2018〕1号)的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层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责任制,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企业要将辨识出的危险因素及采取的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编入岗位操作规程,做到“一岗位一清单”,并培训员工熟练掌握。
4)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条件准入制度,特别是对从事化工行业的主要管理从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和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规范化配备,同时,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素质,增强对危险化学品的认知程度、岗位操作熟练程度及应急状况的处置能力。
5)部分企业(如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使用易制爆原料如硝化棉及硝化棉溶液,应按照《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的相关要求:
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负责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保卫工作。
封闭式储存场(仓库)所出入口应设置防火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保卫值班室出入口应设置防盗安全门。
封闭式储存场所(仓库)的周界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储存场所周边的现场情况。
封闭式储存场所(仓库)的出入口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出入口控制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进出场所人员的面部特征和物品出入场所交接情况。
封闭式储存场所(仓库)的周界、出入口等区域或部位应安装电子巡查装置。
其他方面的要求应按照《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的相关要求进行安全设施的配置及安全管理。
8.1.1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存在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醇、苯乙烯[稳定的]、乙酸乙酯、石脑油、二苯甲烷-4,4’-二异氰酸酯等。
8.1.2 企业生产过程辨识结果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企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作业人员操作失误、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自然因素影响从业人员可能受到: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触电、起重伤害、其他爆炸(锅炉、压力容器)、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坍塌、灼烫(化学、高温)、粉尘危害、噪声危害、高温危害、其他伤害等。
8.1.3存在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辨识结果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不存在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
8.1.4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经过辨识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没有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8.1.5存在的淘汰落后的生产装置辨识结果
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第三类淘汰类条目,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企业生产没有属于淘汰落后工艺类项目。
8.2各单元评估结果
表8.2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元名称 |
评估结果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选址安全条件单元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选址从国家法规、标准的符合性,以及气象、地质、地形地貌等角度通过检查表对13项内容进行评估,园区选址及各企业选址均符合要求。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单元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外部安全距离从国家法规、标准的角度通过检查表10项内容评估,并通过对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码头片区、横江片区的区域性定量风险评估结果,多米诺半径模拟结果,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的一、二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和一般防护目标,该产业基地的整体性安全风险水平可接受,处于安全可控范围,符合要求。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规划布局安全单元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规划布局安全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项目布局与企业准入单元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项目布局符合要求。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已引入的各企业符合新丰县总体规划的整体要求。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单元 |
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文件,对各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结果为有3家企业的风险等级为黄色(30%),7家企业的风险等级为蓝色(70%)。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单元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没有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各企业的危化品运输主要是委托有资质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运输,或由物料供应商负责送货。危险品的运输方式主要以公路为主,能够满足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内各企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任务。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区域安全风险单元 |
采用原国家安监总局认可和推荐的南京安元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专业安全风险分析软件,采用事故模型“爆炸模型”,选取2家危险性最大、且影响较大的代表性企业的硝化棉仓库、储罐区进行爆炸事故后果模拟分析: 1)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硝化棉仓库发生爆炸事故时,对南面丰城街道的影响较小,根据地形及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爆炸事故产生的破坏区域主要集中在该企业厂区范围内。 2) 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储罐区发生爆炸事故时,主要受影响范围集中在园区马头片区的相邻企业,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有限。 |
通过检查表对11项内容进行符合性评估,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区域安全保障符合要求,能够满足该工业园内企业的安全生产。 |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园区安全管理单元 |
通过检查表评估,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工业园管委会对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符合要求。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应急救援单元 |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公用工程能够满足企业的安全生产;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消防力量主要依靠新丰县消防大队及马头镇专职消防队,管委会成立有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配有一定的应急装备,应急救援体系能够满足工业园区的应急救援。 |
8.3定量风险评估结果
通过对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码头片区、横江片区的区域性定量风险评估结果,多米诺半径模拟结果,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的一、二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和一般防护目标,该产业基地的整体性安全风险水平可接受,处于安全可控范围。
8.4应重视的安全建议措施
1)新丰县应急管理局、管委会应加强入园企业的准入条件审查,入园企业必须符合《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新丰县总体规划、工业园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本规划的整体要求,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企业坚决不引进。
2)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和工业园管委会应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工业园区管委内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建立并不断完善确保安全监管责任有效落实的长效机制。
3)加强进入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积极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大暗查暗访工作力度;大力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从思想上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和防范事故的意识。
4)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和工业园管委会要督促企业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要素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确保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隐患严重而且难以整改的企业,要及时淘汰退出园区。
5)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和工业园管委会应充分整合园区各企业的应急救援骨干力量,不断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救援能力。同时,要督促和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使企业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应急预案能相互衔接,产生合力,达到一旦发生事故,能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8.5安全风险评估结论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横江片区的选址存安全条件、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规划布局、项目布局与企业准入规划、区域安全保障、园区安全管理、公用工程和应急救援体系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整体性安全风险水平可接受,处于安全可控范围。
附表1-1: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分级信息表
类别 |
项目(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估结果说明 |
扣分值 |
||||
1.固有危险性 |
重大危险源 (10分) |
存在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10分; |
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
0 |
||||
存在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8分; |
||||||||
存在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6分; |
||||||||
存在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4分。 |
||||||||
物质危险性 (5分) |
生产、储存爆炸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爆炸品。 |
0 |
|||||
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 |
0 |
||||||
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0.1分。 |
未生产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储存的“丙烯酸[稳定的]”、“过氧化(二)苯甲酰”、“甲苯”、“乙酸乙酯”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
-0.4 |
||||||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 (10分) |
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每一种扣2分。 |
没有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 |
0 |
|||||
火灾爆炸危险性 (5分)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 |
甲类车间(一)、甲类仓库、储罐区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 |
-3 |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
甲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没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 |
0 |
||||||
2.周边 环境 |
周边环境 (10分) |
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 |
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 |
0 |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
0 |
||||||
3.设计与评估 |
设计与评估(10分) |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扣5分; |
非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 |
0 |
||||
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分; |
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
0 |
||||||
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的,加2分。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非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 |
0 |
||||||
4.设备 |
设备 (5分) |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的,每一项扣2分; |
没有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 |
0 |
||||
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验的,扣2分; |
特种设备办理了使用登记证书。 |
0 |
||||||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者双回路供电的,扣5分。 |
配有发电机。 |
0 |
||||||
5.自控与 安全设施 |
自控与安全设施 (10分) |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按要求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的,扣10分; |
没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 |
0 |
||||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扣10分; |
没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扣1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1分; |
设置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
0 |
||||||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1分; |
防爆区域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但部分电线的敷设已损坏没有维修,达不到防爆要求,不符合要求。 |
-4 |
||||||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一处扣5分。 |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没有设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 |
0 |
||||||
6.人员资质 |
人员资质 (1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
0 |
||||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0 |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生产、设备及工艺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专业管理人员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0 |
||||||
企业未按有关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3分; |
没有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
-3 |
||||||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的,每一人次加2分。 |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是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 |
0 |
||||||
7.安全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 (10分) |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完善的,扣5分; |
制定了完善的操作规程。 |
0 |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有效执行的,扣10分;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标准、能有效执行。 |
0 |
||||||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涉及一个岗位扣2分。 |
建立了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0 |
||||||
8.应急 管理 |
应急配备 |
企业自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的,加3分。 |
没有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 |
0 |
||||
9.安全管理绩效 |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一级的,加1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二级的,加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三级的,加2分。 |
/ |
0 |
||||||
安全事故情况 (10分) |
三年内发生过1起较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 |
0 |
|||||
三年内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的,扣8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 |
0 |
||||||
三年内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扣5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 |
0 |
||||||
五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加5分。 |
五年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
+5 |
||||||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直接判定为红色(最高风险等级) |
||||||||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
不存在 |
|||||||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
不存在 |
|||||||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者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
不存在 |
|||||||
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或者三年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事故,或者近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一般安全事故的。 |
不存在 |
|||||||
总计得分值 |
94.6 |
风险等级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总计扣分 |
-5.4 |
|||
备注: 1.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对应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蓝色;75分(含75分)至90分的为黄色;60分(含60分)至75分的为橙色;60分以下的为红色。 2.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最低为0分。 3.储存企业指带储存的经营企业。 |
||||||||
附表1-2新丰雨田化工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分级信息表
类别 |
项目(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估结果说明 |
扣分值 |
||||
1.固有危险性 |
重大危险源 (10分) |
存在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10分; |
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
0 |
||||
存在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8分; |
||||||||
存在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6分; |
||||||||
存在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4分。 |
||||||||
物质危险性 (5分) |
生产、储存爆炸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爆炸品。 |
0 |
|||||
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 |
0 |
||||||
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0.1分。 |
未生产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储存的“甲苯-2,4-二异氰酸酯(TDI)”、“乙酸乙酯”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
-0.2 |
||||||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 (10分) |
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每一种扣2分。 |
没有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 |
0 |
|||||
火灾爆炸危险性 (5分)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 |
甲类车间、甲类仓库、储罐区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 |
-3 |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
甲类罐区没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 |
0 |
||||||
2.周边 环境 |
周边环境 (10分) |
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 |
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 |
0 |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
0 |
||||||
3.设计与评估 |
设计与评估(10分) |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扣5分; |
非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 |
0 |
||||
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分; |
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
0 |
||||||
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的,加2分。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非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 |
0 |
||||||
4.设备 |
设备 (5分) |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的,每一项扣2分; |
没有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 |
0 |
||||
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验的,扣2分; |
特种设备办理了使用登记证书。 |
0 |
||||||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者双回路供电的,扣5分。 |
配有发电机。 |
0 |
||||||
5.自控与 安全设施 |
自控与安全设施 (10分) |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按要求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的,扣10分; |
没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 |
0 |
||||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扣10分; |
没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扣1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1分; |
设置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
0 |
||||||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1分; |
防爆区域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但甲类车间使用的电子秤属非防爆型。 |
-1 |
||||||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一处扣5分。 |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没有设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 |
0 |
||||||
6.人员资质 |
人员资质 (1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
0 |
||||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一人次扣5分; |
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10 |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生产、设备及工艺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专业管理人员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0 |
||||||
企业未按有关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3分; |
没有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
-3 |
||||||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的,每一人次加2分。 |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是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 |
0 |
||||||
7.安全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 (10分) |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完善的,扣5分; |
制定了完善的操作规程。 |
0 |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有效执行的,扣10分;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标准、能有效执行。 |
0 |
||||||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涉及一个岗位扣2分。 |
建立了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0 |
||||||
8.应急 管理 |
应急配备 |
企业自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的,加3分。 |
没有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 |
0 |
||||
9.安全管理绩效 |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一级的,加1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二级的,加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三级的,加2分。 |
/ |
0 |
||||||
安全事故情况 (10分) |
三年内发生过1起较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 |
0 |
|||||
三年内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的,扣8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 |
0 |
||||||
三年内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扣5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 |
0 |
||||||
五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加5分。 |
五年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
+5 |
||||||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直接判定为红色(最高风险等级) |
||||||||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
不存在 |
|||||||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
不存在 |
|||||||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者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
不存在 |
|||||||
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或者三年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事故,或者近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一般安全事故的。 |
不存在 |
|||||||
总计得分值 |
87.8 |
风险等级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总计扣分 |
-12.2 |
|||
备注: 1.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对应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蓝色;75分(含75分)至90分的为黄色;60分(含60分)至75分的为橙色;60分以下的为红色。 2.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最低为0分。 3.储存企业指带储存的经营企业。 |
||||||||
附表1-3广东邦弗特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分级信息表
类别 |
项目(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估结果说明 |
扣分值 |
||||
1.固有危险性 |
重大危险源 (10分) |
存在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10分; |
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
0 |
||||
存在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8分; |
||||||||
存在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6分; |
||||||||
存在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4分。 |
||||||||
物质危险性 (5分) |
生产、储存爆炸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爆炸品。 |
0 |
|||||
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 |
0 |
||||||
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0.1分。 |
未生产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储存的“甲苯-2,4-二异氰酸酯(TDI)”、“乙酸乙酯”、 、“丙烯酸”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
-0.3 |
||||||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 (10分) |
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每一种扣2分。 |
没有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 |
0 |
|||||
火灾爆炸危险性 (5分)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 |
甲类车间A/B、甲类仓库、储罐区、泵区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 |
-5 |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
甲类罐区没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 |
0 |
||||||
2.周边 环境 |
周边环境 (10分) |
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 |
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 |
0 |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
0 |
||||||
3.设计与评估 |
设计与评估(10分) |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扣5分; |
非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 |
0 |
||||
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分; |
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
0 |
||||||
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的,加2分。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 |
+2 |
||||||
4.设备 |
设备 (5分) |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的,每一项扣2分; |
没有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 |
0 |
||||
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验的,扣2分; |
特种设备办理了使用登记证书。 |
0 |
||||||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者双回路供电的,扣5分。 |
配有发电机。 |
0 |
||||||
5.自控与 安全设施 |
自控与安全设施 (10分) |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按要求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的,扣10分; |
没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 |
0 |
||||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扣10分; |
没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扣1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1分; |
设置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
0 |
||||||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1分; |
防爆区域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
0 |
||||||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一处扣5分。 |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没有设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 |
0 |
||||||
6.人员资质 |
人员资质 (1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
0 |
||||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0 |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生产、设备及工艺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每一人次扣5分; |
生产设备、工艺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5 |
||||||
企业未按有关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3分; |
没有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
-3 |
||||||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的,每一人次加2分。 |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是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 |
0 |
||||||
7.安全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 (10分) |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完善的,扣5分; |
制定了完善的操作规程。 |
0 |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有效执行的,扣10分;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标准、能有效执行。 |
0 |
||||||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涉及一个岗位扣2分。 |
建立了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0 |
||||||
8.应急 管理 |
应急配备 |
企业自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的,加3分。 |
没有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 |
0 |
||||
9.安全管理绩效 |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一级的,加1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二级的,加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三级的,加2分。 |
/ |
0 |
||||||
安全事故情况 (10分) |
三年内发生过1起较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 |
0 |
|||||
三年内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的,扣8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 |
0 |
||||||
三年内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扣5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 |
0 |
||||||
五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加5分。 |
五年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
+5 |
||||||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直接判定为红色(最高风险等级) |
||||||||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
不存在 |
|||||||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
不存在 |
|||||||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者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
不存在 |
|||||||
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或者三年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事故,或者近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一般安全事故的。 |
不存在 |
|||||||
总计得分值 |
93.7 |
风险等级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总计扣分 |
-6.3 |
|||
备注: 1.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对应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蓝色;75分(含75分)至90分的为黄色;60分(含60分)至75分的为橙色;60分以下的为红色。 2.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最低为0分。 3.储存企业指带储存的经营企业。 |
||||||||
附表1-4新丰澳熊化工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分级信息表
类别 |
项目(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估结果说明 |
扣分值 |
||||
1.固有危险性 |
重大危险源 (10分) |
存在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10分; |
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
0 |
||||
存在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8分; |
||||||||
存在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6分; |
||||||||
存在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4分。 |
||||||||
物质危险性 (5分) |
生产、储存爆炸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爆炸品。 |
0 |
|||||
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 |
0 |
||||||
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0.1分。 |
未生产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储存的“苯乙烯”、“乙酸乙酯”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
-0.2 |
||||||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 (10分) |
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每一种扣2分。 |
没有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 |
0 |
|||||
火灾爆炸危险性 (5分)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 |
甲类车间、甲类仓库A/B、储罐区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 |
-4 |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
甲类罐区没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 |
0 |
||||||
2.周边 环境 |
周边环境 (10分) |
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 |
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 |
0 |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
0 |
||||||
3.设计与评估 |
设计与评估(10分) |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扣5分; |
非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 |
0 |
||||
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分; |
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
0 |
||||||
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的,加2分。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非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 |
0 |
||||||
4.设备 |
设备 (5分) |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的,每一项扣2分; |
没有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 |
0 |
||||
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验的,扣2分; |
特种设备办理了使用登记证书。 |
0 |
||||||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者双回路供电的,扣5分。 |
配有发电机。 |
0 |
||||||
5.自控与 安全设施 |
自控与安全设施 (10分) |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按要求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的,扣10分; |
没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 |
0 |
||||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扣10分; |
没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扣1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1分; |
设置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
0 |
||||||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1分; |
防爆区域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但实验室部分插座(单相220V)、小型搅拌机(电刷式)为非防爆型电器设备; 生产车间个别防爆配电箱的电器元件外壳缺损达不到防爆要求; 成品仓全部带冷却风管的防爆型配电箱未按规定安装进出口风管达不到防爆要求。 |
-4 |
||||||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一处扣5分。 |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没有设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 |
0 |
||||||
6.人员资质 |
人员资质 (1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
0 |
||||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0 |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生产、设备及工艺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专业管理人员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0 |
||||||
企业未按有关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3分; |
没有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
-3 |
||||||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的,每一人次加2分。 |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是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 |
0 |
||||||
7.安全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 (10分) |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完善的,扣5分; |
制定了完善的操作规程。 |
0 |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有效执行的,扣10分;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标准、能有效执行。 |
0 |
||||||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涉及一个岗位扣2分。 |
建立了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0 |
||||||
8.应急 管理 |
应急配备 |
企业自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的,加3分。 |
没有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 |
0 |
||||
9.安全管理绩效 |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一级的,加1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二级的,加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三级的,加2分。 |
/ |
0 |
||||||
安全事故情况 (10分) |
三年内发生过1起较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 |
0 |
|||||
三年内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的,扣8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 |
0 |
||||||
三年内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扣5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 |
0 |
||||||
五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加5分。 |
五年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
+5 |
||||||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直接判定为红色(最高风险等级) |
||||||||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
不存在 |
|||||||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
不存在 |
|||||||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者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
不存在 |
|||||||
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或者三年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事故,或者近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一般安全事故的。 |
不存在 |
|||||||
总计得分值 |
93.8 |
风险等级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总计扣分 |
-6.2 |
|||
备注: 1.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对应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蓝色;75分(含75分)至90分的为黄色;60分(含60分)至75分的为橙色;60分以下的为红色。 2.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最低为0分。 3.储存企业指带储存的经营企业。 |
||||||||
附表1-5 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分级信息表
类别 |
项目(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估结果说明 |
扣分值 |
||||
1.固有危险性 |
重大危险源 (10分) |
存在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10分; |
构成了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4 |
||||
存在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8分; |
||||||||
存在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6分; |
||||||||
存在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4分。 |
||||||||
物质危险性 (5分) |
生产、储存爆炸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爆炸品。 |
0 |
|||||
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 |
0 |
||||||
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0.1分。 |
未生产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储存的“乙酸乙酯”、“甲苯-2,4-二异氰酸酯”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
-0.2 |
||||||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 (10分) |
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每一种扣2分。 |
没有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 |
0 |
|||||
火灾爆炸危险性 (5分)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 |
固化剂车间、工业涂料车间、甲类仓库A/B/C、乙类仓库、储罐区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 |
-8 |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
甲类罐区没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 |
0 |
||||||
2.周边 环境 |
周边环境 (10分) |
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 |
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 |
0 |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
0 |
||||||
3.设计与评估 |
设计与评估(10分) |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扣5分; |
非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 |
0 |
||||
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分; |
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
0 |
||||||
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的,加2分。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非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 |
0 |
||||||
4.设备 |
设备 (5分) |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的,每一项扣2分; |
没有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 |
0 |
||||
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验的,扣2分; |
特种设备办理了使用登记证书。 |
0 |
||||||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者双回路供电的,扣5分。 |
配有发电机。 |
0 |
||||||
5.自控与 安全设施 |
自控与安全设施 (10分) |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按要求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的,扣10分; |
没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 |
0 |
||||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扣10分; |
没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扣1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1分; |
设置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
0 |
||||||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1分; |
防爆区域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
0 |
||||||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一处扣5分。 |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没有设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 |
0 |
||||||
6.人员资质 |
人员资质 (1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
0 |
||||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0 |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生产、设备及工艺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专业管理人员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0 |
||||||
企业未按有关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3分; |
没有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
-3 |
||||||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的,每一人次加2分。 |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是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 |
0 |
||||||
7.安全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 (10分) |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完善的,扣5分; |
制定了完善的操作规程。 |
0 |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有效执行的,扣10分;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标准、但检查期间临时用电不符合规定,即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 |
-10 |
||||||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涉及一个岗位扣2分。 |
建立了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0 |
||||||
8.应急 管理 |
应急配备 |
企业自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的,加3分。 |
没有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 |
0 |
||||
9.安全管理绩效 |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一级的,加1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二级的,加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三级的,加2分。 |
/ |
0 |
||||||
安全事故情况 (10分) |
三年内发生过1起较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 |
0 |
|||||
三年内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的,扣8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 |
0 |
||||||
三年内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扣5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 |
0 |
||||||
五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加5分。 |
五年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
+5 |
||||||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直接判定为红色(最高风险等级) |
||||||||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
不存在 |
|||||||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
不存在 |
|||||||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者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
不存在 |
|||||||
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或者三年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事故,或者近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一般安全事故的。 |
不存在 |
|||||||
总计得分值 |
79.8 |
风险等级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总计扣分 |
-20.2 |
|||
备注: 1.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对应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蓝色;75分(含75分)至90分的为黄色;60分(含60分)至75分的为橙色;60分以下的为红色。 2.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最低为0分。 3.储存企业指带储存的经营企业。 |
||||||||
附表1-6黑豹防水建材(新丰)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分级信息表
类别 |
项目(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估结果说明 |
扣分值 |
||||
1.固有危险性 |
重大危险源 (10分) |
存在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10分; |
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
0 |
||||
存在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8分; |
||||||||
存在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6分; |
||||||||
存在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4分。 |
||||||||
物质危险性 (5分) |
生产、储存爆炸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爆炸品。 |
0 |
|||||
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 |
0 |
||||||
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0.1分。 |
未生产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储存的“乙酸乙烯酯”、“乙酸乙酯”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
-0.2 |
||||||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 (10分) |
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每一种扣2分。 |
没有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 |
0 |
|||||
火灾爆炸危险性 (5分)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 |
甲类车间1/2、甲类仓库1/2、储罐区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 |
-5 |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
甲类罐区没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 |
0 |
||||||
2.周边 环境 |
周边环境 (10分) |
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 |
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 |
0 |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
0 |
||||||
3.设计与评估 |
设计与评估(10分) |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扣5分; |
非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 |
0 |
||||
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分; |
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
0 |
||||||
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的,加2分。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非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 |
0 |
||||||
4.设备 |
设备 (5分) |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的,每一项扣2分; |
没有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 |
0 |
||||
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验的,扣2分; |
叉车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 |
-2 |
||||||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者双回路供电的,扣5分。 |
配有发电机。 |
0 |
||||||
5.自控与 安全设施 |
自控与安全设施 (10分) |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按要求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的,扣10分; |
没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 |
0 |
||||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扣10分; |
没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扣1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1分; |
设置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
0 |
||||||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1分; |
防爆区域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①但甲类仓库使用的落座地扇属非防爆型;②甲类仓库1防爆开关箱螺栓缺失,仅剩两枚,达不到防爆要求;③甲类车间使用的电子秤属非防爆型;④非防爆叉车进入甲类仓库、甲类车间。⑤甲类车间二控制箱开关,搅拌变频控制箱缺螺栓,达不到防爆要求。 |
-7 |
||||||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一处扣5分。 |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没有设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 |
0 |
||||||
6.人员资质 |
人员资质 (1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
0 |
||||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0 |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生产、设备及工艺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专业管理人员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0 |
||||||
企业未按有关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3分; |
没有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
-3 |
||||||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的,每一人次加2分。 |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是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 |
0 |
||||||
7.安全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 (10分) |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完善的,扣5分; |
制定了完善的操作规程。 |
0 |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有效执行的,扣10分;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标准、能有效执行。 |
0 |
||||||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涉及一个岗位扣2分。 |
建立了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0 |
||||||
8.应急 管理 |
应急配备 |
企业自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的,加3分。 |
没有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 |
0 |
||||
9.安全管理绩效 |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一级的,加1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二级的,加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三级的,加2分。 |
/ |
0 |
||||||
安全事故情况 (10分) |
三年内发生过1起较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 |
0 |
|||||
三年内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的,扣8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 |
0 |
||||||
三年内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扣5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 |
0 |
||||||
五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加5分。 |
五年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
+5 |
||||||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直接判定为红色(最高风险等级) |
||||||||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
不存在 |
|||||||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
不存在 |
|||||||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者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
不存在 |
|||||||
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或者三年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事故,或者近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一般安全事故的。 |
不存在 |
|||||||
总计得分值 |
87.8 |
风险等级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总计扣分 |
-12.2 |
|||
备注: 1.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对应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蓝色;75分(含75分)至90分的为黄色;60分(含60分)至75分的为橙色;60分以下的为红色。 2.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最低为0分。 3.储存企业指带储存的经营企业。 |
||||||||
附表1-7新丰正久涂料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分级信息表
类别 |
项目(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估结果说明 |
扣分值 |
||||
1.固有危险性 |
重大危险源 (10分) |
存在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10分; |
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
0 |
||||
存在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8分; |
||||||||
存在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6分; |
||||||||
存在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4分。 |
||||||||
物质危险性 (5分) |
生产、储存爆炸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爆炸品。 |
0 |
|||||
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 |
0 |
||||||
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0.1分。 |
未生产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储存的 “乙酸乙酯”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
-0.1 |
||||||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 (10分) |
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每一种扣2分。 |
没有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 |
0 |
|||||
火灾爆炸危险性 (5分)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 |
甲类车间、甲类仓库A/B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 |
-3 |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
没有甲类、乙类罐区。 |
0 |
||||||
2.周边 环境 |
周边环境 (10分) |
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 |
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 |
0 |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
0 |
||||||
3.设计与评估 |
设计与评估(10分) |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扣5分; |
非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 |
0 |
||||
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分; |
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
0 |
||||||
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的,加2分。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 |
+2 |
||||||
4.设备 |
设备 (5分) |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的,每一项扣2分; |
没有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 |
0 |
||||
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验的,扣2分; |
叉车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 |
-2 |
||||||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者双回路供电的,扣5分。 |
配有发电机。 |
0 |
||||||
5.自控与 安全设施 |
自控与安全设施 (10分) |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按要求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的,扣10分; |
没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 |
0 |
||||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扣10分; |
没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扣1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1分; |
设置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
0 |
||||||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1分; |
防爆区域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但甲类车间使用的电子秤属非防爆型。 非防爆叉车进入甲类仓库、甲类车间。 |
-5 |
||||||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一处扣5分。 |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没有设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 |
0 |
||||||
6.人员资质 |
人员资质 (1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
0 |
||||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0 |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生产、设备及工艺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专业管理人员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0 |
||||||
企业未按有关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3分; |
没有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
-3 |
||||||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的,每一人次加2分。 |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是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 |
0 |
||||||
7.安全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 (10分) |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完善的,扣5分; |
制定了完善的操作规程。 |
0 |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有效执行的,扣10分;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标准、能有效执行。 |
0 |
||||||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涉及一个岗位扣2分。 |
建立了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0 |
||||||
8.应急 管理 |
应急配备 |
企业自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的,加3分。 |
没有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 |
0 |
||||
9.安全管理绩效 |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一级的,加1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二级的,加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三级的,加2分。 |
/ |
0 |
||||||
安全事故情况 (10分) |
三年内发生过1起较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 |
0 |
|||||
三年内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的,扣8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 |
0 |
||||||
三年内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扣5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 |
0 |
||||||
五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加5分。 |
五年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
+5 |
||||||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直接判定为红色(最高风险等级) |
||||||||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
不存在 |
|||||||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
不存在 |
|||||||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者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
不存在 |
|||||||
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或者三年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事故,或者近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一般安全事故的。 |
不存在 |
|||||||
总计得分值 |
93.9 |
风险等级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总计扣分 |
-6.1 |
|||
备注: 1.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对应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蓝色;75分(含75分)至90分的为黄色;60分(含60分)至75分的为橙色;60分以下的为红色。 2.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最低为0分。 3.储存企业指带储存的经营企业。 |
||||||||
附表1-8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分级信息表
类别 |
项目(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估结果说明 |
扣分值 |
||||
1.固有危险性 |
重大危险源 (10分) |
存在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10分; |
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
0 |
||||
存在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8分; |
||||||||
存在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6分; |
||||||||
存在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4分。 |
||||||||
物质危险性 (5分) |
生产、储存爆炸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爆炸品。 |
0 |
|||||
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 |
0 |
||||||
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0.1分。 |
未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
0 |
||||||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 (10分) |
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每一种扣2分。 |
没有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 |
0 |
|||||
火灾爆炸危险性 (5分)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 |
甲类车间、甲类仓库、储罐区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 |
-3 |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
甲类罐区没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 |
0 |
||||||
2.周边 环境 |
周边环境 (10分) |
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 |
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 |
0 |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
0 |
||||||
3.设计与评估 |
设计与评估(10分) |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扣5分; |
非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 |
0 |
||||
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分; |
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
0 |
||||||
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的,加2分。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 |
+2 |
||||||
4.设备 |
设备 (5分) |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的,每一项扣2分; |
没有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 |
0 |
||||
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验的,扣2分; |
叉车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 |
-2 |
||||||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者双回路供电的,扣5分。 |
配有发电机。 |
0 |
||||||
5.自控与 安全设施 |
自控与安全设施 (10分) |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按要求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的,扣10分; |
没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 |
0 |
||||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扣10分; |
没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扣1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1分; |
设置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
0 |
||||||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1分; |
防爆区域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但甲类车间使用用非防爆型风扇2台。非防爆叉车进入甲类车间、仓库装货。 |
-4 |
||||||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一处扣5分。 |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没有设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 |
0 |
||||||
6.人员资质 |
人员资质 (1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
0 |
||||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0 |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生产、设备及工艺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专业管理人员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0 |
||||||
企业未按有关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3分; |
没有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
-3 |
||||||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的,每一人次加2分。 |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是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 |
0 |
||||||
7.安全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 (10分) |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完善的,扣5分; |
制定了完善的操作规程。 |
0 |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有效执行的,扣10分;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标准、能有效执行。 |
0 |
||||||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涉及一个岗位扣2分。 |
建立了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0 |
||||||
8.应急 管理 |
应急配备 |
企业自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的,加3分。 |
没有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 |
0 |
||||
9.安全管理绩效 |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一级的,加1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二级的,加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三级的,加2分。 |
/ |
0 |
||||||
安全事故情况 (10分) |
三年内发生过1起较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 |
0 |
|||||
三年内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的,扣8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 |
0 |
||||||
三年内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扣5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 |
0 |
||||||
五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加5分。 |
五年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
+5 |
||||||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直接判定为红色(最高风险等级) |
||||||||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
不存在 |
|||||||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
不存在 |
|||||||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者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
不存在 |
|||||||
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或者三年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事故,或者近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一般安全事故的。 |
不存在 |
|||||||
总计得分值 |
95 |
风险等级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总计扣分 |
-5 |
|||
备注: 1.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对应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蓝色;75分(含75分)至90分的为黄色;60分(含60分)至75分的为橙色;60分以下的为红色。 2.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最低为0分。 3.储存企业指带储存的经营企业。 |
||||||||
附表1-9新丰县鑫恒福化工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分级信息表
类别 |
项目(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估结果说明 |
扣分值 |
||||
1.固有危险性 |
重大危险源 (10分) |
存在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10分; |
没有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0 |
||||
存在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8分; |
||||||||
存在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6分; |
||||||||
存在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4分。 |
||||||||
物质危险性 (5分) |
生产、储存爆炸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爆炸品。 |
0 |
|||||
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 |
0 |
||||||
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0.1分。 |
未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
0 |
||||||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 (10分) |
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每一种扣2分。 |
没有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 |
0 |
|||||
火灾爆炸危险性 (5分)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 |
不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 |
0 |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
不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 |
0 |
||||||
2.周边 环境 |
周边环境 (10分) |
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 |
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 |
0 |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
0 |
||||||
3.设计与评估 |
设计与评估(10分) |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扣5分; |
非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 |
0 |
||||
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分; |
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
0 |
||||||
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的,加2分。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由非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 |
0 |
||||||
4.设备 |
设备 (5分) |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的,每一项扣2分; |
没有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 |
0 |
||||
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验的,扣2分; |
没有特种设备。 |
0 |
||||||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者双回路供电的,扣5分。 |
没有化工生产装置。 |
0 |
||||||
5.自控与 安全设施 |
自控与安全设施 (10分) |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按要求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的,扣10分; |
没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 |
0 |
||||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扣10分; |
没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扣1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1分; |
设置有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
0 |
||||||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1分; |
不涉及防爆区域。 |
0 |
||||||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一处扣5分。 |
没有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 |
0 |
||||||
6.人员资质 |
人员资质 (1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
0 |
||||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10 |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生产、设备及工艺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专业管理人员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0 |
||||||
企业未按有关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3分; |
没有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
-3 |
||||||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的,每一人次加2分。 |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是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 |
0 |
||||||
7.安全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 (10分) |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完善的,扣5分; |
制定了完善的操作规程。 |
0 |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有效执行的,扣10分;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标准、能有效执行。 |
0 |
||||||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涉及一个岗位扣2分。 |
建立了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0 |
||||||
8.应急 管理 |
应急配备 |
企业自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的,加3分。 |
没有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 |
0 |
||||
9.安全管理绩效 |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一级的,加1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二级的,加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三级的,加2分。 |
/ |
0 |
||||||
安全事故情况 (10分) |
三年内发生过1起较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 |
0 |
|||||
三年内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的,扣8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 |
0 |
||||||
三年内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扣5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 |
0 |
||||||
五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加5分。 |
五年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
+5 |
||||||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直接判定为红色(最高风险等级) |
||||||||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
不存在 |
|||||||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
不存在 |
|||||||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者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
不存在 |
|||||||
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或者三年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事故,或者近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一般安全事故的。 |
不存在 |
|||||||
总计得分值 |
92 |
风险等级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总计扣分 |
-8 |
|||
备注: 1.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对应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蓝色;75分(含75分)至90分的为黄色;60分(含60分)至75分的为橙色;60分以下的为红色。 2.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最低为0分。 3.储存企业指带储存的经营企业。 |
||||||||
附表1-10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分级信息表
类别 |
项目(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估结果说明 |
扣分值 |
||||
1.固有危险性 |
重大危险源 (10分) |
存在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10分; |
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4 |
||||
存在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8分; |
||||||||
存在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6分; |
||||||||
存在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4分。 |
||||||||
物质危险性 (5分) |
生产、储存爆炸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爆炸品。 |
0 |
|||||
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
未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 |
0 |
||||||
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0.1分。 |
未生产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储存的“甲基苯”、“石脑油”、“乙酸乙酯”、“硝化纤维素[含氮≤12.6%,含醇≥25%]”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
-0.4 |
||||||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 (10分) |
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每一种扣2分。 |
没有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 |
0 |
|||||
火灾爆炸危险性 (5分)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 |
溶剂车间A/B、工业漆车间A、甲类原料仓库B/C、甲类成品仓库B/C/D、硝化棉仓库A/B/C/D、储罐区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 |
-13 |
|||||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
甲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没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 |
0 |
||||||
2.周边 环境 |
周边环境 (10分) |
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 |
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 |
0 |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
0 |
||||||
3.设计与评估 |
设计与评估(10分) |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扣5分; |
非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 |
0 |
||||
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分; |
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
0 |
||||||
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的,加2分。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 |
+2 |
||||||
4.设备 |
设备 (5分) |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的,每一项扣2分; |
没有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 |
0 |
||||
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验的,扣2分; |
特种设备办理了使用登记证书。 |
0 |
||||||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者双回路供电的,扣5分。 |
配有发电机。 |
0 |
||||||
5.自控与 安全设施 |
自控与安全设施 (10分) |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按要求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的,扣10分; |
没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
0 |
||||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扣10分; |
没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扣1分; |
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 |
0 |
||||||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1分; |
设置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
0 |
||||||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1分; |
防爆区域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
0 |
||||||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一处扣5分。 |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没有设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 |
0 |
||||||
6.人员资质 |
人员资质 (1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
0 |
||||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0 |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生产、设备及工艺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每一人次扣5分; |
专业管理人员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0 |
||||||
企业未按有关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3分; |
配备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
0 |
||||||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的,每一人次加2分。 |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是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 |
0 |
||||||
7.安全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 (10分) |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完善的,扣5分; |
制定了完善的操作规程。 |
0 |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有效执行的,扣10分; |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标准、能有效执行。 |
0 |
||||||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涉及一个岗位扣2分。 |
建立了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0 |
||||||
8.应急 管理 |
应急配备 |
企业自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的,加3分。 |
没有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 |
0 |
||||
9.安全管理绩效 |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一级的,加1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二级的,加5分; |
/ |
0 |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三级的,加2分。 |
三级标准化 |
+2 |
||||||
安全事故情况 (10分) |
三年内发生过1起较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 |
0 |
|||||
三年内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的,扣8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 |
0 |
||||||
三年内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扣5分; |
三年内没有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 |
0 |
||||||
五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加5分。 |
五年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
+5 |
||||||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直接判定为红色(最高风险等级) |
||||||||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
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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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
不存在 |
|||||||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者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
不存在 |
|||||||
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或者三年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事故,或者近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一般安全事故的。 |
不存在 |
|||||||
总计得分值 |
91.6 |
风险等级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总计扣分 |
-8.4 |
|||
备注: 1.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对应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蓝色;75分(含75分)至90分的为黄色;60分(含60分)至75分的为橙色;60分以下的为红色。 2.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最低为0分。 3.储存企业指带储存的经营企业。 |
||||||||
附件2.1 区域性定量风险评价方法简介
定量风险评价(简称QRA)也称为概率风险评价(PRA),是一种对风险进行量化评估的重要技术手段。该方法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通过对系统或设备失效概率和失效后果进行分析,将风险表征为事故发生频率和事故后果的乘积,从而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进行定量描述。目前,许多欧盟国家都在塞维索法令(The Seveso II Directive)第九章要求提交的安全报告中采用QRA方法,用以当局决策重大危险源产生的风险增量以及重大危险源附近的土地开发是否可容许。
定量风险评价的核心量化指标是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
个人风险是指重大危险源产生在某一固定位置的人员的个体死亡概率,体现为风险等值线(如附图2.1-1所示)。
社会风险为重大危险源能够引起大于等于N人死亡的所有事故的累积频率(F)。社会风险与重大危险源周围的人员密度密切相关,用社会风险曲线(F-N曲线)表示(如附图2.1-2所示)。
附图2.1-1 个人风险等值线示意图 附图2.1-2 社会风险曲线示意图(F-N曲线)
定量风险评价是一种技术复杂的风险评估方法,不仅要对事故的原因、场景等进行定性分析,还要对事故发生的频率和后果进行定量计算,并将量化的风险指标与可接受标准进行对比,提出降低或减缓风险的措施。定量风险评价的一般程序如附图2.1-3所示。
附图2.1-3 定量风险评价的一般程序
(1)前期准备与资料收集
定量风险评价是一个技术复杂的过程,需要收集整理和分析的数据量较大,因此需要一个由各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团队才能很好地完成。其中安全工程师、工艺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熟悉软件操作的人员是必需的。
资料的收集主要包括:企业及周边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PFD)、工艺仪表流程图(P&ID)、工艺介质数据表、设备及管道数据表、安全附件资料、建筑物明细表、人口分布数据、潜在点火源及当地气象数据等。
(2)危险辨识
危险辨识主要运用系统分析方法对评价区域进行危险辨识,以确定哪些易燃、易爆、活性和有毒物质存在重大事故风险,哪些工艺故障或错误容易产生非正常情况并存在重大事故风险。
(3)频率分析
危险品的泄漏是产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根源。对重大危险源的事故风险进行频率分析,以评估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4)后果分析
后果分析主要评估潜在事故发生后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后果分析基于事故后果伤害模型,得到热辐射、冲击波超压或毒物浓度等随距离变化的规律,然后与相应的伤害准则进行比较,得出事故后果影响的范围。
(5)风险计算
风险计算是在频率(fs)和后果(vs)分析的基础上,经过拟和计算,得到个人风险、社会风险和风险排序的过程。风险计算的计算量较大,一般需借助专业的风险评估软件才能实现。
(6)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为确定危险源的风险并依据风险标准确定风险的等级的过程。风险评价的目的就是针对不可容许的风险提出风险减低的对策措施,并把风险等级尽可能降到最低,以符合标准的要求。对不容许风险,在采取降低风险的对策措施后,要重新进行定量风险评价。
(1)重大危险源的个人风险计算模型如附图2.1-4所示。
附图2.1-4 个人风险的计算模型
对于区域内的任一重大危险源,其在区域内某一空间地理坐标为(x,y)处产生的个人风险可由下式计算:
(公式2-1)
式中,R(x,y)为重大危险源在位置(x,y)处产生的个人风险;Fs,o为第s个容器设备泄漏事件发生的原始频率;FE为设备修正系数;FM为安全管理、人员修正系数;Pw为气象条件概率;Pi为点火源的点火概率;Vs(x,y)为第s个事故情景在位置(x,y)处引起个体死亡的概率,S为容器设备泄漏事件的个数;W为气象条件的个数;I为点火源的个数。
(2)重大危险源的社会风险计算模型如附图2.1-5所示。
附图2.1-5 社会风险的计算模型
对于区域内的任一重大危险源,其引起的社会风险累计频率可由下式计算:
(公式2-2)
式中,FN为N人以上死亡的累计频率;Fs,o为第s个容器设备泄漏事件发生的原始频率;FE为设备修正系数;FM为安全管理、人员修正系数;Pw为气象条件概率;Pi为点火源的点火概率;S为容器设备泄漏事件的个数;W为气象条件的个数;I为点火源的个数;n为死亡人数。
将计算得到的累计频率FN与死亡人数N之间作曲线,即可得到重大危险源的社会风险 F-N曲线。
(3)区域定量风险评价的计算过程如附图2.1-6所示。
附图2.1-6 区域定量风险评价的计算过程
风险并不是越低越好,因为降低风险需要采取措施,措施的实施需要付出代价,因此通常需要定义一个风险可接受准则,将风险限制在一个可接受的水平。风险接受准则表示了在规定时间内或某一行为阶段可接受的总体风险等级,并为风险分析以及制定风险减缓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目前,工业界一般采用ALARP(As Low As Reasonable Practice)原则作为惟一可接受原则。ALARP原则通过两个风险分界线将风险划分为3个区域,即:不可接受区、合理可行的最低限度区(ALARP)和广泛接受区(见图8-7)。两个风险分界线分别是可接受风险水平线和可忽略风险水平线。ALARP原则的核心是风险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地低,只有当减少风险是不可行的,或投入的资金与减少的风险是非常不相称时,风险才是可容忍的。
附图2.2-1风险等级和ALAPP原则
个人风险容许标准(LSIR):表明危险源附近的目标人群是否可暴露于某一风险水平以上。通常给出可容许风险的上限和下限值。上限是可容许基准,风险值高于可容许基准,必须进行整改;下限是可忽略基准,风险值低于可忽略基准,则可无须进行任何改善,接受此风险;若风险值介于两者之间,则可根据事件的优先顺序进行改善。个人风险容许标准的确定主要基于目标人群的聚集程度、对风险的敏感性、暴露的可能性、撤离的难易程度等,不同目标人群的可接受风险不同。考虑主要目标人群如下:
1)高敏感或高密度场所:例如党政机关、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古迹、学校、医院、敬老院、居民区、大型体育场馆、大型商场、影剧院、大型宾馆饭店等;
2)中密度场所:例如办公场所、劳动密集型工厂、小型商场(服务区)以及小型体育、文化娱乐场所等;
3)低密度场所:例如技术密集型工厂、园区道路等。
目前,我国没有权威部门制定的个人风险容许标准。评价组根据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城市公共安全规划与应急预案编制关键技术研究》成果,参考其他安全评价公司编制的个人风险容许标准,编制了个人风险容许标准如附表2.2-1和附图2.2-1所示。
附表2.2-1 个人风险标准
应用对象 |
典型对象 |
最大可容许风险/每年 |
标准说明 |
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 和特殊高密度场所 |
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村庄等); 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 |
<3´10-7 |
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 和特殊高密度场所不接受3´10-7的个人风险,3´10-7每年的个人风险等值线不应进入该区域。 |
中密度场所 |
办公场所、劳动密集型工厂、小型商场(商店)、小型体育及文化娱乐场所等 |
1×10-6 |
1×10-6每年的个人风险等值线不应进入该区域。 |
低密度场所 |
煤化工园区技术密集型工厂、园区道路 |
1×10-5 |
1×10-5每年的个人风险等值线不应进入该区域。 |
企业内部 |
煤化工园区各企业内部 |
1×10-4 |
1×10-4每年的个人风险等值线不应进入该区域。 |
目前,我国没有权威部门制定的社会风险标准。评价组根据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城市公共安全规划与应急预案编制关键技术研究》成果,参考其他安全评价公司编制的社会风险容许标准曲线,编制了社会风险容许标准曲线如附图2.2-2所示。
附图2.2-2 社会风险容许标准曲线
区域被划分成了三个部分:可容许区、不可容许区和ALARA区(尽可能降低风险区),根据实际得到的危险源的社会风险曲线落入的区域,即可采取不同的安全规划对策。
采用原国家安监总局认可和推荐的南京安元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专业安全风险分析软件,对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分析。
(1)气象条件
参数名称 |
参数取值 |
所在区域 |
韶关 |
地面类型 |
草原、平坦开阔地 |
辐射强度 |
中等(白天日照) |
大气稳定度 |
C |
环境压力(pa) |
101325 |
环境平均风速(m/s) |
1.4 |
环境大气密度(kg/m3) |
1.293 |
环境温度(K) |
301 |
建筑物占地百分比 |
0.03 |
区域人口密度(个/m2) |
0.002 |
(2)风向玫瑰图
风向玫瑰图所属地域:韶关
(1)装置基本参数
装置名称:储罐 物料名称:乙酸乙酯
装置类型:固定的常压储罐 装置体积(m3):50
泄漏模式:泄漏到大气中-小孔泄漏
泄漏源强:连续泄漏源强<10kg/s
事故类型:池火灾(POOL FIRE) 危险单元类型:有防火提
燃料泄漏量(kg):10
修正后的燃料泄漏量(kg):9
液池面积(m²):459
燃料燃烧热(kj/kg):23518.729
人员暴露时间(s):60
液池半径(m):12.09
(2)风险模拟结果
1)区域总体风险模拟
个人风险模拟
社会风险模拟
安全风险容量(PLL):0.003108
区域人口密度(个/m2):0.002
2)装置风险模拟
个人风险模拟
社会风险模拟
安全风险容量(PLL):0.0031
(3)事故后果模拟
储罐事故后果模拟(输出距离是距离装置原点的距离)
池火灾事故后果模拟
事故后果分析结果
死亡半径:在60秒的人员暴露时间下,不会达到标准规定下的死亡热通量。无法输出死亡半径。
重伤半径:在60秒的人员暴露时间下,不会达到标准规定下的重伤热通量。无法输出重伤半径。
轻伤半径:18.7m
财产损失半径:未达到热通量,故无法输出距离
基于风险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一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米):37.35m
二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米):80.66m
(5)目标装置的多米诺半径模拟结果图
目标装置类型为常压容器,半径为19.4511米,模拟图如下:
(1)装置基本参数
装置名称: 甲类仓库B1 物料名称:丙酮
装置体积(m3):4326 泄漏模式:火灾
泄漏源强:连续泄漏源强<10kg/s
事故类型:蒸气云爆炸事故(UVCE)
危险单元类型:无防火提 地面性质:平整地面
燃料泄漏量(kg):10 修正后的燃料泄漏量(Kg):9
液体密度(kg/m³):800 人员暴露时间(s):60
液池半径(m):0.6 气体密度(kg/m³):2.34
泄放总量占设备体积的百分数(0~1):0.0002
燃料燃烧热(kj/Kg):30797.176
(2)风险模拟结果
1)区域总体风险模拟
个人风险模拟
社会风险模拟
安全风险容量(PLL):0.0195728
区域人口密度(个/m2):0.002
2)装置风险模拟
个人风险模拟
社会风险模拟
安全风险容量(PLL):0.0195728
(3)事故后果模拟
蒸气云爆炸事故事故后果模拟
事故后果分析结果
死亡半径:6.7 重伤半径:22.81
轻伤半径:44.37 财产损失半径:20.06
(4)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基于风险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一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米):139.06m
二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米):214.06m
(5)装置的多米诺半径模拟结果图
半径为25.5米,模拟图如下:
(1)装置基本参数
装置名称:甲类仓库B1 物料名称:环己酮
装置体积(m3):5521 泄漏模式:火灾
泄漏源强:连续泄漏源强<10kg/s
事故类型:蒸气云爆炸事故(UVCE)
物料类型:易燃液体
液体密度(kg/m³):950
气体密度(kg/m³):3.95
充装系数(0~1):0.9
泄放总量占设备体积的百分数(0~1):0.0002
燃料燃烧热(kj/kg):35880.375
(2)风险模拟结果
1)区域总体风险模拟
个人风险模拟
社会风险模拟
安全风险容量(PLL):0.0279188
区域人口密度(个/m2):0.002
2)装置风险模拟
个人风险模拟
社会风险模拟
安全风险容量(PLL):0.0279188
(3)事故后果模拟
甲类仓库B1事故后果模拟(输出距离是距离装置原点的距离)
蒸气云爆炸事故事故后果模拟
事故后果分析结果
死亡半径:8.65 重伤半径:27.58
轻伤半径:53.65 财产损失半径:29.3
(4)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基于风险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一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米):167.97m
二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米):259.38m
(5)目标装置的多米诺半径模拟结果图
目标装置类型为仓库,半径为44.3374米,模拟图如下
(1)装置基本参数
装置名称:甲类仓库1 物料名称:乙酸乙酯
装置体积(m3):5263 泄漏模式:火灾
泄漏源强:连续泄漏源强<10kg/s
事故类型:蒸气云爆炸事故(UVCE)
物料类型:易燃液体
液体密度(kg/m³):900 气体密度(kg/m³):3.51
泄放总量占设备体积的百分数(0~1):0.0002
燃料燃烧热(kj/kg):23518.729
(2)风险模拟结果
1)区域总体风险模拟
个人风险模拟
社会风险模拟
安全风险容量(PLL):0.0201569
区域人口密度(个/m2):0.002
2)装置的风险模拟
个人风险模拟
社会风险模拟
安全风险容量(PLL):0.0201569
(3)事故后果模拟
甲类仓库1事故后果模拟(输出距离是距离装置原点的距离)
蒸气云爆炸事故事故后果模拟
(4)事故后果分析结果
死亡半径:6.84 重伤半径:23.16
轻伤半径:45.05 财产损失半径:20.67
(5)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基于风险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一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米):140.63m
二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米):217.19m
(6)装置的多米诺半径模拟结果图
甲类仓库1半径为25.9米,模拟图如下:
(1)装置基本参数
装置名称:储罐 物料名称:乙酸乙酯
装置类型:固定的常储罐 装置体积(m3):50
泄漏模式:泄漏到大气中-小孔泄漏
泄漏源强:连续泄漏源强<10kg/s
事故类型:蒸气云爆炸事故(UVCE)
物料类型:易燃液体 液体密度(kg/m³):901
气体密度(kg/m³):3.6 充装系数(0~1):0.9
泄放总量占设备体积的百分数(0~1):0.003
燃料燃烧热(kj/kg):23518.729
(2)风险模拟结果
1)区域总体风险模拟
个人风险模拟
社会风险模拟
安全风险容量(PLL):0.0031144
区域人口密度(个/m2):0.002
2)装置风险模拟
个人风险模拟
社会风险模拟
安全风险容量(PLL):0.0031144
(3)事故后果模拟
储罐事故后果模拟(输出距离是距离装置原点的距离)
蒸气云爆炸事故事故后果模拟
事故后果分析结果:
死亡半径:2.87m 重伤半径:12.1m
轻伤半径:23.54m 财产损失半径:5.65m
(4)风险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一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米):37.35m
二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米):80.66m
(5)目标装置的多米诺半径模拟结果图
目标装置类型为常压储罐,半径为15.25米,模拟图如下
(1)装置基本参数
装置名称:甲类仓库 物料名称:环己酮
装置体积(m3):4624 泄漏模式:火灾
泄漏源强:连续泄漏源强<10kg/s 地面性质:平整地面
燃料泄漏量(Kg):10 修正后的燃料泄漏量(Kg):9
液体密度(Kg/m³):950
事故类型:蒸气云爆炸事故
物料类型:易燃液体
液体密度(kg/m³):950 气体密度(kg/m³):3.95
燃料燃烧热(Kj/Kg):35880.375
(2)风险模拟结果
1)区域总体风险模拟
个人风险模拟
社会风险模拟
安全风险容量(PLL):0.0249748
区域人口密度(个/m2):0.002
2)区域总体风险模拟
个人风险模拟
社会风险模拟
安全风险容量(PLL):0.0249748
(3)事故后果模拟
蒸气云爆炸事故事故后果模拟
事故后果分析结果
死亡半径:7.99 重伤半径:26
轻伤半径:50.58 财产损失半径:26.05
(4)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一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米):157.81m
二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米):244.53m
(5)装置的多米诺半径模拟结果图
目标装置半径为50.5米,模拟图如下
(1)装置基本参数
装置名称:甲类仓库 物料名称:乙酸乙酯
装置类型:仓库 装置体积(m3):3100
泄漏模式:火灾 泄漏源强:连续泄漏源强<10kg/s
事故类型:蒸气云爆炸事故(UVCE)
物料类型:易燃液体 液体密度(kg/m³):900
气体密度(kg/m³):3.51 充装系数(0~1):0.9
燃料燃烧热(Kj/Kg):23518.729
(2)风险模拟结果
1)区域总体风险模拟
个人风险模拟
社会风险模拟
安全风险容量(PLL):0.0143122
区域人口密度(个/m2):0.002
2)装置总体风险模拟
个人风险模拟
社会风险模拟
安全风险容量(PLL):0.0143122
(3)事故后果模拟
甲类仓库事故后果模拟(输出距离是距离装置原点的距离)
事故后果分析结果
死亡半径:5.4 重伤半径:19.41
轻伤半径:37.76 财产损失半径:14.53
(4)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一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米):117.97m
二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米):182.03m
(5)装置的多米诺半径模拟结果图
目标装置半径为31.2米,模拟图如下:
(1)装置基本参数
装置名称:甲类仓库 物料名称:乙酸仲丁酯
装置体积(m3):4677 泄漏模式:火灾
泄漏源强:连续泄漏源强<10kg/s
事故类型:蒸气云爆炸事故(UVCE)
物料类型:易燃液体
液体密度(kg/m³):860 气体密度(kg/m³):4.68
泄放总量占设备体积的百分数(0~1):0.0002
燃料燃烧热(Kj/Kg):30615.53
(2)风险模拟结果
1)区域总体风险模拟
个人风险模拟
社会风险模拟
安全风险容量(PLL):0.0216356
区域人口密度(个/m2):0.002
2)装置风险模拟
个人风险模拟
社会风险模拟
安全风险容量(PLL):0.0216356
(3)事故后果模拟
事故后果模拟(输出距离是距离装置原点的距离)
蒸气云爆炸事故事故后果模拟
事故后果分析结果
死亡半径:7.16 重伤半径:23.96
轻伤半径:46.6 财产损失半径:22.13
(4)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一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米):146.09m
二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米):225m
(5)装置的多米诺半径模拟结果图
目标装置半径为46.6米,模拟图如下
(1)装置基本参数
装置名称:仓库 物料名称:硝化棉
装置类型:仓库 装置体积(m3):2880
泄漏模式:固体包装单元的粉末扩散
事故类型:凝聚相爆炸(CPE)
爆炸物质质量(Kg):88000 燃料爆热(Kj/Kg):4229
(2)区域总体风险模拟结果
1)个人风险模拟
2)社会风险模拟
该风险未达到风险标准
安全风险容量(PLL):
区域人口密度(个/m2):0.002
(4)区域总体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居民区(横江村) |
一级风险 |
向东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向东北东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北东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北北东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北方向252.336米内安全 |
||
向西北北方向241.809984米内安全 |
||
向西北方向229.373424米内安全 |
||
向西西北方向282.111648米内安全 |
||
向西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西南西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南西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南南西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南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南南东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南东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向东南东方向到地图边缘都安全 |
||
二级风险 |
向东方向324.432米外安全 |
|
向东北东方向564.223296米外安全 |
||
向北东方向892.00776米外安全 |
||
向北北东方向1249.351584米外安全 |
||
向北方向1730.304米外安全 |
||
向西北北方向1934.479872米外安全 |
||
向西北方向1885.959264米外安全 |
||
向西西北方向1652.368224米外安全 |
||
向西方向1189.584米外安全 |
||
向西南西方向644.826624米外安全 |
||
向南西方向433.260912米外安全 |
||
向南南西方向282.111648米外安全 |
||
向南方向216.288米外安全 |
||
向南南东方向201.50832米外安全 |
||
向南东方向203.887488米外安全 |
||
向东南东方向201.50832米外安全 |
区域定量风险分析总结
序号 |
企业名称 |
选取的装置/设施 |
选取的物料 |
外部防护距离 |
外部防护距离范围内的企业 |
外部防护距离范围内的敏感目标 |
多米诺模拟半径(m) |
多米诺半径范围的企业 |
多米诺半径范围内的敏感目标 |
|||||
一级风险对应的外部防护距离(m) |
二级风险对应的外部防护距离(m) |
方位 |
企业名称 |
方位 |
敏感目标 |
方位 |
企业名称 |
方位 |
企业名称 |
|||||
1 |
广东邦弗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地上储罐 |
乙酸乙酯 |
37.35 |
80.66 |
东 |
正久 |
东 |
无 |
19.45 |
东 |
正久 |
东 |
无 |
南 |
韶能绿洲 (在建) |
南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
西 |
惠泽 |
西 |
无 |
西 |
无 |
西 |
无 |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
2 |
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
甲类仓库B1 |
丙酮 |
139.06 |
214.06 |
东 |
澳熊、黑豹 |
东 |
无 |
36.67 |
东 |
无 |
东 |
无 |
南 |
雨田 |
南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
西 |
亿美 |
西 |
无 |
西 |
亿美 |
西 |
无 |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
3 |
新丰澳熊化工有限公司 |
甲类仓库B1 |
环己酮 |
167.97 |
259.38 |
东 |
黑豹、也乐 |
东 |
无 |
44.34 |
东 |
黑豹 |
东 |
无 |
南 |
兆盈、雨田 |
南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
西 |
博兴、亿美 |
西 |
无 |
西 |
博兴 |
西 |
无 |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
4 |
黑豹防水建材(新丰)有限公司 |
甲类仓库1 |
乙酸乙酯 |
140.63 |
217.19 |
东 |
也乐 |
东 |
无 |
37.22 |
东 |
也乐 |
东 |
无 |
南 |
兆盈 |
南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
西 |
澳熊、博兴 |
西 |
无 |
西 |
澳熊 |
西 |
无 |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
5 |
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地上储罐 |
乙酸乙酯 |
37.35 |
80.66 |
东 |
惠泽 |
东 |
无 |
19.45 |
东 |
惠泽 |
东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
西 |
无 |
西 |
无 |
西 |
无 |
西 |
无 |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
6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 |
甲类仓库 |
环己酮 |
157.81 |
244.53 |
东 |
邦弗特、林和林产 |
东 |
无 |
41.79 |
东 |
邦弗特 |
东 |
无 |
南 |
韶能绿洲 |
南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
西 |
也乐 |
西 |
无 |
西 |
也乐 |
西 |
无 |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
7 |
新丰正久涂料有限公司 |
甲类仓库 |
乙酸乙酯 |
117.97 |
182.03 |
东 |
林和林产、韶能 |
东 |
无 |
31.20 |
东 |
无 |
东 |
无 |
南 |
韶能、韶能绿洲 |
南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
西 |
邦弗特、惠泽 |
西 |
无 |
西 |
无 |
西 |
无 |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
8 |
新丰雨田化工有限公司 |
甲类仓库 |
乙酸仲丁酯 |
146.09 |
225.00 |
东 |
兆盈 |
东 |
无 |
38.51 |
东 |
无 |
东 |
无 |
南 |
华洁 |
南 |
无 |
南 |
无 |
南 |
无 |
|||||||
西 |
海山游乐 |
西 |
无 |
西 |
无 |
西 |
无 |
|||||||
北 |
博兴、亿美、澳熊 |
北 |
无 |
北 |
无 |
北 |
无 |
1、风险评估分级过程
2、定量风险评估过程
3、关于设立工业园的批复文件
4、成立管理机构的文件(新丰县、管委会)
5、新丰县区位图
6、新丰县化工园整体布局图
7、危化品运输路径图
8、马头镇整体规划图
9、马头片区、横江片区规划图
10、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