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

GB/T150981994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0720批准    19950101实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划分各类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生产、贮存、运输和检验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进行性能试验和检验时确定包装类别的依据。
  本标准不适用于:
  a.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压力容器;
  b.盛装感染性物品的运输包装;
  c.盛装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包装;
  d.盛装杂类物品的运输包装;
  e.净重大于400 kg的包装;
  f.容积大于450 L的包装。


  2引用标准
  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11806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46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
  31 自反应物质 selfreactive substances
  系指GB6944的第41(以下简称41项,其他类、项同)中在常温或高温下由于运输温度太高而容易引起激烈的放热分解的物质。
  32退敏爆炸品 desensitized explosives
  系指41项中的用水或酒精湿润或用其他物质稀释以抑制其爆炸性质的第 1类物质。
  33 自热物质 selfheating substances
  系指42项中与空气接触不需要能源供应便能够自己发热的物质。


  4包装类别
  危险货物按其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包装类别;
  Ⅰ类包装:货物具有大的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高。
  Ⅱ类包装:货物具有中等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较高。
  Ⅲ类包装:货物具有小的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一般。


  5包装类别的划分
  按GB6944中危险货物的不同类项及有关的定量值,确定其包装类别。但各类中性质特殊的货物其包装类可另行规定。
  51 1类 爆炸品
  爆炸品所使用的包装容器,除另有规定外,其强度应符合Ⅱ类包装。
  522类 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
  521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质气瓶
  钢质气瓶的设计、制造、充装、运输、储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盛装乙炔气的钢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颁布的《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522外包装为木箱或纸箱,内容器为安瓿瓶或装有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容器
  a21项 易燃气体(品名编号2100121999):Ⅱ类包装;
  b22项 不燃气体(品名编号2200l22999):Ⅲ类包装;
  C23项 有毒气体(品名编号2300l23999):Ⅱ类包装。
  533类 易燃液体
  531 31项 低闪点液体(闪点<─18℃=(品名编号3100131999) I类包装;
  532 32项 中闪点液体(18℃<闪点<23℃=(品名编号3200132999)
  初沸点≤35℃: I类包装;
  初沸点>35℃:Ⅱ类包装。
  533 33项 高闪点液体(23℃≤闪点≤61)(品名编号3300133999): Ⅲ类包装。
  54 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541 41项 易燃固体
  a.一级易燃固体(品名编号4100141500): Ⅱ类包装;
  b.二级易燃固体(品名编号4150141999); Ⅲ类包装。
  注:41项中的退敏爆炸品: I类或Ⅱ类包装:自反应物质: Ⅱ类包装。
  542 42项 自燃物品
  a.一级自燃物品(品名编号4200142500); Ⅰ类包装;
  b.二级自燃物品(品名编号4250142999): Ⅱ类包装;
  C.二级自燃物品中的含油、含水纤维或碎屑类物质:Ⅲ类包装。
  注:42项中的自热物质: II类或III类包装。
  543 43项 遇湿易燃物品
  a.一级遇湿易燃物品(品名编号4300143500) I类或 Ⅱ类包装;
  b.二级遇湿易燃物品(品名编号4350l43999): Ⅱ类包装。
  注.二级遇湿易燃物品中危险性小的:Ⅲ类包装。
  55 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551 51项 氧化剂
  a.—级氧化剂(品名编号5100151500) I类包装;
  b.二级氧化剂(品名编号 515015l999): Ⅱ类包装。
  注:二级氧化剂个危险性小的:Ⅲ类包装。
  552 52项 有机过氧化物
  有机过氧化物: Ⅱ类包装。
  56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561 61项 毒害品
  a.一级毒害品(剧毒品)(品名编号6100161500)见表 1


1


  b.二级毒害品(有毒品)(品名编号6150161999)见表2


2


  c.闪点<23℃的液态一级毒害品:Ⅰ类包装;
  闪点<23℃的液态二级毒害品: Ⅱ类包装。
  562 62项 感染性物品
  该类物品所应使用的包装容器、包装类别、对容器的试验项目、试验要求及合格标准应与运输主管部门商定。
  57 7类 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包装容器的材料、设计、制造、试验项目及方法、定期检验等应符合 GB 11806,并应与运输主管部门商定。
  58 8类 腐蚀品
  581 81项 酸性腐蚀品
  a.一级酸性腐蚀品(品名编号8100181500) I类包装;
  b.二级酸性腐蚀品(品名编号8150181999): Ⅱ类包装。
  582 82项 碱性腐蚀品
  a.一级碱性腐蚀品(品名编号8200182500): Ⅱ类包装;
  b.二级碱性腐蚀品(品名编号8250182999): Ⅲ类包装。
  583 83项 其他腐蚀品: Ⅲ类包装。599类 杂类
  该类物品所应使用的包装容器、包装类别、对容器的试验项目、试验要求及合格标准应与运输主管部门商定。
  59 9类 杂类
  该类物品所应使用的包装容器、包装类别、对容器的试验项目、试验要求及合格标准应与运输主管部门商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
  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北方交通大学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育俭、罗善美、海涛、王巨刚、董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