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昼
GB/T 51313 2018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discrete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2018 09- 11 发布
2019 03-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discrete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GB/T 51313-2018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9 年 3月 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8 北 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8年 第21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T 51313—2018,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 mohurd. gov. cn) 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 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9月11日
前 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 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1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 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 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规划选址、充电系统、 供电系统、配套设施、竣工验收。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具体技 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国家电网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邮政编码/00031)以供 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国家电网公司
参编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电力公司 浙江省电力公司 安徽省电力公司
主要起草人:沈建新马建伟李伟贺国伟秦冰
• 1 •
强芸 |
严辉 |
李,悦 |
徐武峰 |
张静 |
苗博 |
黄宇 |
李香龙 |
杜成刚 |
刘强 |
陈伟 |
张永丰 | |||
主要审查人:邵浙海 |
殷庆铎 |
周强 |
刘明刚 |
王振飞 |
李新强 |
赵伟 |
赵金龙 |
吴明 |
刘益斌 |
蒋浩
• 2 •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
3 规划选址……...................................................(3 )
4 充电系统 .........................................................(5 )
5 供电系统 .........................................................(7 )
5. 1 一般规定 ......................................................(7 )
5.2 电源配置 ......................................................(7 )
5.3 供电线路 ......................................................(7 )
5.4 电能质量 ......................................................(8 )
6 配套设施 .........................................................(10 )
6. 1 消防............................................................(10 )
6.2 接地............................................................(11 )
6.3 计量............................................................(11 )
6. 4 标志标识 ......................................................(12 )
7 竣工验收.........................................................(13 )
本标准用词说明 ......................................................(15 )
引用标准名录.........................................................(16 )
附:条文说明.........................................................(19 )
• 1 •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 1 )
2 Terms ............................................................ ( 2 )
3 Planning and site selection .................................... ( 3 )
4 Charging system ................................................ ( 5 )
5 Power-supply system .......................................... ( 7 )
5.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 7 )
5.2 Power Configurtation .......................................... ( 7 )
5. 3 Power supply Line ............................................. ( 7 )
5. 4 Power quality................................................... ( 8 )
6 Supporting facilities .................... ( 10 )
6. 1 Fire control ................................................... ( 10 )
6. 2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grounding ........................... ( 11 )
6. 3 Measurement ....................................... ( 11 )
6. 4 Sings and idenfication .......................................... ( 12 )
7 Completion acceptance ....................................... ( 13 )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 ( 15 )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 16 )
Addition ;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 19 )
• 2 ∙
1总 则
i.o.i为使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贯 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 和验收。
1.0.3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应符合 下列原则:
1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的要求;
2与当地区域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相协调;
3与停车场建设规划、配电网建设规划相协调;
4符合消防安全、供用电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
5积极稳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促进技术创新。
1.0.4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 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1 •
2术 语
2. 0. 1 分散充电设施 dispersal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结合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 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 设施,包括充电设备、供电系统、配套设施等。
2. 0. 2 充电设备 ChargingeqUiPment
与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相连接,并为其提供电能的设备,包括 非车载充电机、交流充电桩等。
2. 0. 3 供电系统 power-supply system
为分散充电设施提供电源的电力设备和配电线路组成的 系统。
2. 0. 4 低压供电半径 power-supply radius
从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出线到充电设施低压配电箱之间的线路 长度。
2. 0. 5 电源接入点 point of power access
配电室低压母线出线处、配电箱出线处及其他可为充电设施 提供电源的出线处。
• 2 •
3规划选址
3.0.1分散充电设施规划应与配电网规划相结合。
3.0.2分散充电设施的类型和规模宜结合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和停车位分布进行规划,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 安装条件;
2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 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应低于10%;
3既有停车位配建分散充电设施,宜结合电动汽车的充电需 求和配电网现状合理规划、分步实施。
3.0.3在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配建的充电设备宜采用 交流充电方式,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 车位配建充电设备宜采用直流充电方式。
3. 0. 4分散充电设施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散充电设施的选址宜充分利用就近的供电、消防及防排 洪等公用设施;
2分散充电设施的选址应满足设施电源接入的要求;
3选址不应靠近有潜在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地方;当与有爆炸 或火灾危险的建筑物毗连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 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
4选址应满足周围环境对噪声的要求;
5分散充电设施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 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
6分散充电设施不宜设在有可能积水的场所;
7分散充电设施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的场所;
• 3 •
8分散充电设施不宜建设在修车库内;
9分散充电设施宜选在有公用通信网络覆盖的区域;
10分散充电设施的选址应选取消防救援力量便于到达的 场所。
• 4 •
4充电系统
4.0.1充电设施的布置不应妨碍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4. 0.2充电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充电设备应结合停车位合理布局,便于车辆充电;
2充电设备的布置宜靠近供电电源,以缩短供电线路的 路径;
3采用分体式结构的非车载充电机,其整流柜宜靠近充电桩 布置,末端压降应满足充电要求;
4充电设备与充电车位、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安 全、操作及检修的要求;充电设备外廓距充电车位边缘的净距不宜 小于0. 4mo
4.0.3充电设备应垂直安装,偏离垂直位置任一方向的误差不应 大于5。。
4.0.4当充电设备采用落地式安装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充电设备基础应高出地坪50mm,室外充电设备基础 应高出地坪200mm;
2设备基础宜大于充电设备长宽外廓尺寸不低于50mm;
3单独安装的充电连接器,正常状态下水浸时,应满足正常 使用且系统绝缘电阻不应降低、人身安全不受影响,其安装基础可 与地面平齐。
4.0.5当充电设备采用壁挂式安装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竖直安装于与地平面垂直的墙面,墙面应符合承重要 求,充电设施应固定可靠;
2设备安装高度应便于操作,设备人机界面操作区域水平中
心线距地面宜为L5m。
• 5 •
4.0.6非车载充电机应具备交流输入过压保护、交流输人过流保 护、直流输出过压保护、直流输出过流保护和内部过温保护等 功能。
4.0.7交流充电桩应具备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功 能。交流充电桩漏电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传导充 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8487. 1的有关规定。
4. 0.8充电车位应安装防撞设施,并应采取措施保护充电设备及 操作人员安全。
• 6 •
5供电系统
5.1 一般规定
5.1.1分散充电设施的供电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 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5.1.2分散充电设施负荷等级为三级。
5. 2电源配置
5.2.1分散充电设施宜就近接入电源点。
5.2.2既有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应根据变压器容量、用电高峰时 变压器负载率等,选择接线方式。当采用单母线接线时,负载率不 应超过100%;当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时,负载率不应超过60%。
5.2.3当接入充电设施造成配电变压器过载运行时,可采取对充 电功率和充电时间段进行优化控制或对配电设施进行增容改造等 措施,降低负载率。
5.2.4新建充电设施应根据规模在配电室预留专用馈线开关。 当负荷容量小于250kW时,开关额定电流不宜小于400A;当负荷 电流大于400A时,应增加开关。
5.2.5交流充电桩线路侧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型号应与其内部的 剩余电流保护器相同。
5.2.6单相交流充电桩接入系统时宜满足三相平衡的要求。
5.3供电线路
5.3.1新建停车场应将低压电源引至充电车位附近.并应配置配 电箱,配电箱至分散充电设施应预留电缆通道。
5.3.2充电设备宜采用专用供电线路。
• 7 •
5.3.3电缆路径应规划合理,电缆应固定敷设;户内电缆宜采用 桥架敷设、地槽敷设、马道敷设、穿管明敷等方式;户外电缆线路宜 采用电缆沟槽或穿保护管埋地的方式敷设。
5.3.4 220V/380V三相回路应选用五芯电缆;220V单相回路应 选用三芯电缆,且电缆中性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同。
5.3.5电力电缆截面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 设计规范》GB 50217的有关规定,且电力电缆截面可按大一级选 择。主干线的截面应结合分散充电设施负荷计算结果,按远景目 标选定,并应留有一■定的裕度。
5.3.6向充电设备供电的线路宜选用铜导体,电缆宜选用交联聚 乙烯绝缘型。当线路敷设在户外时,外护套宜采用钢带铠装;电线 宜采用聚氯乙烯绝缘类型。
5.3.7电力管线与其他市政管线之间的平行或交叉距离,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的有关规定。
5.3.8电缆接入供电和用电设备时,不应对柜内端子或连接器产 生额外应力。
5.4电能质量
5.4.1为分散充电设施供电的配电变压器在最大负荷时,高压侧 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5。
5.4.2分散充电设施供电电压偏差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0(2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的电压偏差不应超过标称电 压的±7%:
2 22OV单相供电电压偏差不应超过标称电压的+7%,- 10%。 5.4.3充电设备所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变在电源接入点的限值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2326 的有关规定。
5.4.4充电设备接入电网所注入的谐波电流和引起电源接入点 电压正弦畸变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 8 •
GB/T 14549的有关规定。
5.4.5充电设备在电源接入点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允许限值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543的有 关规定。
• 9 ♦
6配套设施
6.1消 防
6.1.1汽车库和停车场的分类、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 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汽 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有关规定。
6.1.2分散充电设施供电系统的消防安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的有关规定。
6.1.3电缆防火与阻止延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 设计规范》GB 50217的有关规定。
6.1.4充电设备及供电装置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电源切断装置。
6.1.5新建汽车库内配建的分散充电设施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应 集中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的首层、二层或三层。 当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布置在地下车库的首层,不应布置在 地下建筑四层及以下。
2设置独立的防火单元,每个防火单元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应符合表6. 1.5的规定。
表6.1.5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区防火单元最大允许建筑面积(πf)
耐火等级 |
单层汽车库 |
多层汽乍库 |
地下汽车库或高层汽乍库 |
-•,二级 |
1500 |
1250 |
1000 |
3每个防火单元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 Oh的防火隔墙或 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等与其他防火单元和汽车库其他部位分 隔。当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 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有关规定。
4当防火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耐火等级不
• 10・
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5当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时.应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 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6.1.6既有建筑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宜符合本标准第6. 1. 5条 的规定。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 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 不得配建分散充电设施。
6.1.7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区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 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并宜选用干粉灭 火器。
6.1.8室外分散充电设施宜与就近建筑物或汽车库、停车场共用 消防设施。
6.1.9分散充电设施宜处于现有视频监控设施的监控范围内。
6.2接 地
6.2.1分散充电设施的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 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的有关规定。
6.2.2分散充电设施的低压接地系统宜采用TN-S系统。
6.2.3充电设备保护接地端子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的有关 规定。
6.2.4户内安装的充电设备,应利用建筑物的接地装置接地;户 外安装的充电设备宜与就近的建筑或配电设施共用接地装置。当 无法利用时,应加设接地装置。
6.3 计 量
6.3.1面向电网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充电设施的电能计量装 置应安装在产权分界点处。
• 11 •
6. 3.2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非 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GB/T 29318的有关规定。
6.3.3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交流 充电桩电能计量》GB/T 28569的有关规定。
6.4标志标识
6.4.1分散充电设施的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图形标志电 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志》GB/T 31525的有关规定。
6.4.2具有分散充电设施的停车场所内部宜设置充电设施导引 标志和电动汽车专用标识。
• 12 •
7竣工验收
7.0.1当分散充电设施与其配建的建筑共同建设完工时,应一同 验收。
7. 0. 2分散充电设施供电系统的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动 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 33004的有关 规定。
7.0.3分散充电设施文档资料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动汽 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 33004的有关规定。
7.0.4交流充电桩的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本构成、功能、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动汽车 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 33002的有关规定;
2充电连接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 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0234. 1和《电动汽车传 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GB/T 20234. 2的 有关规定。
7.0.5非车载充电机的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本构成、功能和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动汽 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 33001的有关规定;
2非车载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 的通信协议》GB/T 27930的有关规定;
3充电连接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 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0234. 1和《电动汽车传导 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B/T 20234. 3的有 关规定。
• 13 .
7.0.6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的文档资料应齐全;
2所有软、硬件设备型号、配置、数量和技术参数均应满足项 目合同等技术文件的要求。
• 1 1 •
本标准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15 •
引用标准名录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2326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543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8487.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0234.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GB/T 20234. 2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B/T 20234. 3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 议》GB/T 27930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GB/T 28569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GB/T 29318
《图形标志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志》GB/T 31525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
• 16 •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 33001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 33002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 33004
• 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313-2018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2018 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9月11日以第212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 国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内已有 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为便于广大施工、监理、设计、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 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 工程技术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 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 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 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 21 •
目 次
1 总 则 .........................................................(25 )
2 术 语 .........................................................(26 )
3 规划选址 .........................................................(27 )
4 充电系统 .........................................................(29 )
5 供电系统 .........................................................(30 )
5. 1 一般规定 ......................................................(30 )
5.2 电源配置 ......................................................(30 )
5.3供电线路......................................................(31 )
5. 4 电能质量 ......................................................(31 )
6 配套设施.........................................................(32 )
6. 1 消防............................................................(32 )
6. 2 接地............................................................(33 )
• 23 •
1总 则
1.0.3本条提出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的规划、设计、施 工和验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5分散充电设施所选用的设备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 的鉴定机构鉴定合格的产品,积极稳妥的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 材料,不得采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产品。
♦ 25 •
2术 语
2.0.1分散充电设施工程应结合现有停车位建设,分散充电设施 的建设不改变原有土地的使用属性,不应因为建设分散充电设施 单独对土地进行审批。
• 26 •
3规划选址
3.0.3 宜根据停车位选择合适的充电方式;车辆可以长时间停 靠,充电设备宜采用交流充电方式;车辆不能长时间停靠.充电设 备以直流充电方式为主。
3.0.4本条对分散充电设施选址做出基本要求。
1分散充电设施为结合现有停车位配建,应充分利用就近现 有的公用设施。
3分散充电设施不应靠近有潜在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地方.在 选址时应充分考虑。
4分散充电设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 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有关规定。分散充电设施的环境噪声 限值见表1O
表1环境噪声限值CdB(A)]
类 另IJ |
昼间(6:0() -22:00) |
夜间夜 2:00 —6:00) | |
。类 |
50 |
4() | |
1类 |
55 |
45 | |
2类 |
60 |
50 | |
3类 |
65 |
55 | |
4类 |
4a类 |
70 |
55 |
4b类 |
70 |
60 |
注:0类环境功能区: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耍安静的区域;
1类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可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
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 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 27 •
3类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 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 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和4b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 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公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 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10本款主要考虑方便消防人员尤其是消防车辆到达事故现 场,如地下车库的入口、停车场的入口等。
・28・
4充电系统
4.0.1考虑到个别地方充电设备安装在城市主要通行道路的路 边,当车辆充电时易造成道路拥堵,故提出该条。
4. 0.2本条对充电设备的布置提出基本要求。
2充电车位的选择,应优先选用距离电源点近的停车位,以 方便电缆引接,缩短电缆长度。
4充电设备的选择安装应结合现场情况,满足操作和检修的 要求。充电设备一般布置于充电车位一端或旁边,为保证充电时 操作人员的工作空间,充电设备与充电车位边界线应保持足够的 距离,该尺寸不应小于0. 4m。同时,充电设备的选择应结合安装 场地,至少保证一个方向上留有足够的检修距离。
4. 0.5壁挂式安装充电设备的安装高度主要考虑设备安全要求 及人员操作要求。
4. 0.8防撞设施包括车挡、防撞栏等。
• 29 •
5供电系统
5.1 -般规定
5. 1.2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中第3.0. 1条规定了电力负荷分级。《电动汽车充电站供电系 统规范》Q/GDW 238 - 2008中第5. 1节根据充电站的规模和重 要性,将其列入不同的负荷等级:(1)具有重大政治、经济、安全 意义的充电站,如为大型国际活动或公共活动服务等,或中断供 电将对公共交通造成较大影响或影响重要单位的正常工作的充 电站,如大型公共交通充电站.电力抢修车辆专用充电站等,列 入二级负荷。(2)其他充电站列为三级负荷。考虑到分散充电 设施中断供电不会对公共交通造成较大影响,将其视为三级 负荷。
5. 2电源配置
5.2.2根据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 572-2010第4. 2. 2条的规定.变压器在额定使用条件下,全年可按额 定电流运行;变压器允许在平均相对老化率小于或等于1的情况 下,周期性的超额定电流运行。
5.2.3当接入充电设施造成配电变压器过载时,可采取对充电功 率和充电时间段进行优化控制的技术措施,以降低负载率;有条件 时,可对配电设施进行增容改造,增容改造应结合周边负荷发展, 适当留有裕度。
5.2.6交流充电桩采用单相220V交流供电时,多台交流充电桩 的电源接线应考虑供电电源三相平衡,以免影响电能质量。
♦ 30 •
5.3供电线路
5.3.4考虑到谐波电流,基于安全运行的要求,规定三相回路选 用五芯电缆,单相回路选用三芯电缆,N线与PE线不共用。要求 中心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5.3.5出于安全的考虑,电力电缆的截面可提高一个等级。
5.3.6铜导体具有耐腐蚀、抗老化、载流量大等特点。充电设备 是一种大功率的电力电子设备,为了保证使用的安全,电源进线宜 采用阻燃电缆。为防止电缆在施工及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机械损伤 或受到较大的压力,电力电缆宜采用钢带铠装。
5.4电能质量
5.4.1本条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 技术条件》NB/T 33001中第6. 9节的规定。
5.4.2供电电压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 差》GB/T 12325的要求,即IOkV(2OkV)及以下三相供电的电压 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220V单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 + 7% , —10%。
• 31・
6配套设施
6.1消 防
6.1.1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适用范围仅针对内燃机汽车,不适用于电动汽车,电动汽 车分散充电设施一般配建于汽车库、停车场中。因此,考虑便于汽 车库、停车场中配建充电设施的建设,本条规定了汽车库和停车场 的分类、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等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 防火规范》GB 50067的规定。
6.1.4本条主要考虑消防应急救援过程中,消防部门需要第一时 间切断电源,防止消防人员触电,影响救援。
6.1.5本条考虑了电动汽车充电过程的火灾风险高于内燃机汽 车停放过程的火灾风险,规定了防火单元最大建筑面积,该面积为 内燃机汽车防火分区面积的50%。
电动汽车充电过程中发生火灾,将会产生大量可燃、有毒烟 气,消防救援十分困难,因此要求分散充电设施在同一防火分区内 集中布置,并同时要求应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的首 层、二层或三层;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布置在地下车库的首 层,不应布置在地下建筑四层及以下。
为及时发现灾情,提供救援和疏散保障,因此要求地下、半地 下和高层汽车库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6.1.7电动汽车充电过程火灾风险较大,因此按照"严重危险级” 配置灭火器,电动汽车特别是动力电池发生火灾后,灭火器有效扑 灭火灾的可能性较小,因此灭火器的配置主要考虑扑救充电设施,
• 32 .
因此建议选用干粉灭火器。
6.1.9本条主要考虑处于视频监控下的分散充电设施,一旦发生 火灾等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置。
6.2接 地
6. 2.1对TN-C的接地型式应在低压配电箱处改为TN-C-S接线。
6.2.3 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中第7.2. 6条、第7. 2. 7条及第7. 2. 9条分别规定了 TN、 TT和IT系统接地电阻要求值的计算公式。
6.2.4当充电设备安装于建筑附近或室内,不具备单独设置接地 装置的条件时,考虑到施工的方便,应共用接地装置。
• 33 •
S/N:155182 ・ 0408
统一书号:15 5182 ∙ 0408
定 价:12.00元
9 155182 0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