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使用的汽油、天然气和乙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有关规定要求,对其采取的安全措施分析如下:
表5.16-1汽油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安全检查表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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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检 查 内 容 |
依据 |
检查记录 |
结论 |
1 |
一般要求 |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7汽油 |
员工均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
符合 |
2 |
密闭操作,防止泄漏,工作场所全面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
装卸油作业为密闭操作,工作场所全面通风,站区严禁烟火。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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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操作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戴耐油橡胶手套。 |
操作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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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 |
储罐设置液位计。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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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油品单独储存于油罐中,没有与氧化剂接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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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作业及储存区域有安全警示标志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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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
有接地装置。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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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消防器材及应急处理设备数量足够。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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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操作安全 |
油罐及贮存桶装汽油附近要严禁烟火。禁止将汽油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起。 |
站区内严禁烟火且汽油单独储存在埋地储罐内。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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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往油罐或油罐汽车装油时,输油管要插入油面以下或接近罐的底部,以减少油料的冲击和与空气的摩擦。 |
输油管插入油面以下。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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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沾油料的布、油棉纱头、油手套等不要放在油库、车库内,以免自燃。 |
企业未设置油库和车库,但设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油品回收桶。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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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储存安全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炎热季节应采取喷淋、通风等降温措施。 |
汽油储存在埋地储罐内且储罐区远离火种、热源。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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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用储罐、铁桶等容器盛装,不要用塑料桶来存放汽油。盛装时,切不可充满,要留出必要的安全空间。 |
汽油单独储存在钢制埋地储罐内。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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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对于1000m³及以上的储罐顶部应有泡沫灭火设施等。 |
电气设备和套管均为防爆型。没有使用易产生火花的设备和工具。油站设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油品回收桶。 |
符合 |
表5.16-2天然气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安全检查表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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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检 查 内 容 |
依据 |
检查记录 |
结论 |
1 |
一般要求 |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5天然气 |
企业员工均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
符合 |
2 |
密闭操作,防止泄漏,工作场所全面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
密闭操作,防止泄漏,工作场所全面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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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生产、使用、贮存场所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 |
企业是使用管道天然气,厂内不设储存设施,使用场所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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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穿防静电工作服,必要时戴防护手套,接触高浓度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佩带供气式呼吸器。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
企业是使用管道天然气,厂内不设储存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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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重点储罐需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
企业是使用管道天然气,厂内不设储存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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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天然气作业区域有安全警示标志。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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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禁止使用电磁起重机和用链绳捆扎、或将瓶阀作为吊运着力点。 |
企业是使用管道天然气,厂内不设储存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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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车间消防器材及应急处理设备数量足够。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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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操作安全 |
天然气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不得超压,严禁负压。 |
天然气系统运行时,不敲击,不带压修理和紧固,不超压,不负压。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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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生产区域内,严禁明火和可能产生明火、火花的作业(固定动火区必须距离生产区30m以上)。生产需要或检修期间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配气站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站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并应有事故排风装置。 |
生产区域内,严禁明火和可能产生明火、火花的作业;生产需要或检修期间需动火时,有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做好防护措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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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天然气配气站中,不准独立进行操作。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配气站。 |
企业是使用管道天然气,厂内不设储存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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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含硫化氢的天然气生产作业现场应安装硫化氢监测系统。进行硫化氢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含硫化氢作业环境应配备固定式和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 ——重点监测区应设置醒目的标志; ——硫化氢监测仪报警值设定:阈限值为1级报警值;安全临界浓度为2级报警值;危险临界浓度为3级报警值; ——硫化氢监测仪应定期校验,并进行检定。 |
不属于此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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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充装时,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严防超装。 |
企业没有进行天然气充装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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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储存安全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 |
企业是使用管道天然气,厂内不设储存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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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应与氧化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企业是使用管道天然气,厂内不设储存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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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天然气储气站中: ——与相邻居民点、工矿企业和其他公用设施安全距离及站场内的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天然气储气站内建(构)筑物应配置灭火器,其配置类型和数量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的相关规定; ——注意防雷、防静电,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工艺管网、设备、自动控制仪表系统应按标准安装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 |
企业是使用管道天然气,厂内不设储存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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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6-3乙炔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安全检查表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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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检 查 内 容 |
依据 |
检查记录 |
结论 |
1 |
一般要求 |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应具有防火、防爆、防静电事故和预防职业病的知识和操作能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16乙炔 |
企业员工均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
符合 |
2 |
密闭操作,避免泄漏,全面通风,防止乙炔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
密闭操作,防止泄漏,工作场所全面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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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发生或合成、使用、储存乙炔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并与应急通风联锁,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衣物和钉鞋。 |
企业使用瓶装乙炔,没有生产乙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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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 |
企业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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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企业使用、储存乙炔瓶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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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操作安全 |
在有乙炔存在或使用乙炔作业的人员,应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不能接触铜、银和汞。要避免使用含铜66%以上的黄铜、含铜银的焊接材料和含汞的压力表。 |
企业使用乙炔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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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进入有乙炔存在或泄漏密闭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检测乙炔浓度,强制机械通风10分钟以上,直至乙炔浓度低于爆炸下限20%,作业过程中有人监护,每隔30分钟监测一次,可燃气体含量不得高于爆炸下限的20%。 |
企业有编制乙炔泄漏的应急预案。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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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凡可能与易燃、易爆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
企业使用乙炔的设施符合要求。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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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电石库禁止带水入内。 |
企业使用瓶装乙炔,没有生产乙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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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使用乙炔气瓶,应注意: ——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对已卧放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15分钟,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轻装轻卸气瓶,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两瓶之间的距离应超过10m。不得将瓶内的气体使用干净,必须留有0.0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气体; ——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m。气瓶的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
企业使用瓶装乙炔有防止倾倒措施等,使用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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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在乙炔站内应注意: ——站房内允许冬季取暖时,不得用电热明火,宜采用光管散热器,以免积尘及静电感应,并应离乙炔发生器1m以上,当气温在0℃以下时,可用氯化钠的水溶液代替发生器及回火防止器的用水,以防冰冻的发生。乙炔发生器管道冻结可用热水解冻。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在夏季应遮阳,防高温和热辐射; ——乙炔发生器设备运行时,操作者应密切注意各部位压力和温度的变化。若发现压力表读数骤升或有气体从安全阀逸出,或者启动数分钟压力表的指针没有上升应停止作业,排除故障。严禁超出规定压力和温度; |
企业使用少量瓶装乙炔,没有没有设置乙炔站等储存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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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乙炔设备、容器及管道在动火进行大、小修之前应作充氮吹扫。所用氮气的纯度应大于98%,吹扫口化验乙炔含量低于0.5%时,才能动火作业,并应事先得到有关部门批准,设专人监护和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
企业使用少量瓶装乙炔,没有没有设置乙炔站等储存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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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储存安全 |
乙炔瓶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 |
企业使用少量瓶装乙炔,没有没有设置乙炔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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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和醒目的防火标志。 |
企业使用瓶装乙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分开存放,储存符合要求。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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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储存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乙炔最高含量不超过1%(体积比)。储存室建筑物顶部或外墙的上部设气窗或排气孔。排气孔应朝向安全地带,室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小于3次,事故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得小于7次。 |
企业使用少量瓶装乙炔,没有没有设置乙炔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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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2单元评价小结
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编制检查表,共检查xx项,符合要求的xx项,不符合项xx项,xxx公司对评价小组提出的不符合项积极整改(详见本报告6.1节),经评价组复查验证符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