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应急函〔2020〕140号
关于明确我区涉“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名单及安全控制范围的复函
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
贵单位《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关于明确我区涉“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名单及安全控制范围的函》已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黄埔区涉“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共有92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11家,涉氨重大危险源企业6家,加油站46家(详见附件1)。
二、根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我市“两重点一重大”项目及周边地区规划协调会会议纪要》(穗国土规划会〔2017〕32号)(详见附件2)要求,在《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控制规范》出台前,均按照1000米的半径进行安全控制,对于落入安全防护范围内的新建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安全评价资质机构编制安全评估报告,确定项目之间的安全防护距离,并由各区国规局(现为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会同区安监局(现为区应急管理局)建立部门联席会议的机制,对该类案件的安全评估报告进行专题审议。
此复。
附件:1.黄埔区涉“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名单
2.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我市“两
重点一重大”项目及周边地区规划协调会会议
纪要》(穗国土规划会(穗国土规划会〔2017〕
32号)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
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