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160
X 85 备案号:62756-2018
YC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YC/T 384.2—2018
代替 YC/T 384.2—2011
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
Norms for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of tobacco enterprises—
Part 2 : Norms for safety technology and on-site
2018-04-03 发布
2018-04-15 实施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
YC/T 384.2—2018
目 次
前言........................................................................................................................W
引言........................................................................................................................m
1 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4
4 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要求 ..........................................................................................7
4.1烟草生产加工系统安全技术一般要求.....................................................................7
■1.1.1安全装置...................................................................................................7
4.1.2安全操作...................................................................................................8
4.1.3现场设备设施资料.......................................................................................9
4.1.4 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索控制..............................................................................9
4.1.5 现场安全标识.............................................................................................IO
■1.1.6 中控室......................................................................................................IO
4.2 制丝...............................................................................................................11
4.2.1拆箱和切片................................................................................................11
4.2.2洗便、压梗................................................................................................11
4.2.3松散冋潮、增温筒.......................................................................................11
4.2.4 白肋烟烘焙机.............................................................................................12
■1.2.5 除杂.........................................................................................................12
4.2.6 切丝、切梗................................................................................................13
4.2.7气流式烘丝机、滚筒式烘丝机........................................................................13
4.2.8隧道式烘梗机.............................................................................................14
4.2.9 储叶(梗、丝)柜..........................................................................................M
4.2.10箱式储丝................................................................................................14
4.2.11酒精香精存储、配料和加料...........................................................................14
4.2.12 辅连设备................................................................................................15
4.2.13 拆烟机...................................................................................................15
4.3膨胀烟丝.........................................................................................................16
4.3.1 应急处置和通凤、检测 .................................................................................16
4.3.2 CO2法膨丝冷端..........................................................................................16
4.3.3 CO2法膨丝热端..........................................................................................17
4.3.4 储丝柜......................................................................................................17
4.4 卷接包和滤棒成型.............................................................................................17
4.4.1 卷接包机组................................................................................................17
4.4.2 手T卷包...................................................................................................18
4.4.3 渡棒成型...................................................................................................19
YC/T 384.2—2018
4.4.4 辅连设备...................................................................................................19
4.4.5 AGV 小车................................................................................................19
4.5造纸法再造烟叶................................................................................................20
4.5.1 投料.........................................................................................................20
4.5.2 提取.........................................................................................................20
4.5.3 制浆.........................................................................................................20
4.5.4 浓缩.........................................................................................................21
4.5.5 抄造.........................................................................................................21
4.5.6 打包.........................................................................................................22
4.6 复烤...............................................................................................................23
4.6.1 解把、切尖和铺把.......................................................................................23
4.6.2 真空冋潮和润叶加I: .................................................................................... 24
4.6.3打叶、风分................................................................................................25
4.6.4 除杂.........................................................................................................25
4.6.5 叶片复烤、碎烟烘烤....................................................................................25
4.6.6 成品包装...................................................................................................26
4.7生产现场物流...................................................................................................26
4.7.1 运输线和提升机..........................................................................................26
4.7.2 机械手作业区 .............................................................................................26
4.7.3 布料作业区 ................................................................................................27
4.7.4 投料区 ......................................................................................................27
4.7.5 喂料机......................................................................................................28
4.8 除生系统.........................................................................................................28
4.8.1 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区域划分...........................................................................28
4.8.2除尘房及设备设施布置.................................................................................28
4.8.3 除尘系统...................................................................................................29
4.8.4 电气安全要求 .............................................................................................30
4.8.5 防火要求...................................................................................................30
4.8.6 管理要求 ...................................................................................................31
4.8.7 作业要求...................................................................................................31
4.8.8 粉尘清打要求.............................................................................................31
4.9 异味处理.........................................................................................................31
4.9.1设备设施安全技术和运行要求 ........................................................................31
4.9.2化学品存放和使用.......................................................................................31
4.10 烟叶收购站(点).............................................................................................32
4.10.1收购站(点)现场和运行要求........................................................................32
4.10.2 烟叶分级收购 ..........................................................................................33
4.10.3 烟叶仓储和装卸 .......................................................................................33
4.10.4 烟农服务 ................................................................................................33
4.11 卷烟分拣 ...................................................................................................... 34
4.11.1分拣设备安全技术要求..............................................................................34
Il
YC/T 384.2—2018
4.11.2包装设备安全技术要求..............................................................................34
4.11.3安全运行要求..........................................................................................35
4.12道路交通和卷烟配送.......................................................................................35
4.12.1 机动不辆................................................................................................35
4.12.2 机动乍驾驶员 ..........................................................................................36
4.12.3 配送运输................................................................................................36
4.13 烟草营销场所................................................................................................37
4.13.1 建筑物及其设施.......................................................................................37
4.13.2经营活动和物品存悌.................................................................................37
4.14 库区和堆场...................................................................................................38
4.14.1 库区......................................................................................................38
4.14.2露天、半露天烟叶堆场.................................................................................38
4.15 烟草库房......................................................................................................39
4.15.1 专用库房................................................................................................39
4.15.2 中间仓库 ................................................................................................40
4.15.3 高架库 ...................................................................................................40
4.16 装卸场所......................................................................................................41
4.16.1设备设施安全技术要求..............................................................................11
4.16.2装卸作业................................................................................................11
4.17危险化学品...................................................................................................42
4.17.1危化品采购、运输和验收..............................................................................42
4.17.2危化品储存.............................................................................................42
4.17.3 汽柴油储罐和管道....................................................................................44
4.17.4 化学实验室 .............................................................................................45
4.18放射源和射线装置..........................................................................................46
4.18.1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存储和回收.....................................................................46
4.18.2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作业和维保.....................................................................46
4.19 危险作业......................................................................................................47
4.19.1危险作业的识别、分级、申报、'市核和现场确认...................................................47
4.19.2 作业过程监护 ..........................................................................................48
4.19.3作业现场安全要求....................................................................................48
4.20 地下管廊......................................................................................................51
4.20.1管廊及其设施安全技术要求........................................................................51
4.20.2安全运行要求..........................................................................................51
4.21 格栅层.........................................................................................................51
4.21.1 结构和设备安全技术要求...........................................................................51
4.21.2安全运行要求..........................................................................................53
4.22 工业梯台......................................................................................................53
4.22.1 钢宜梯 ...................................................................................................53
4.22.2 钢斜梯、走台、平台 ....................................................................................53
4.22.3 移动梯台 ................................................................................................54
ID
YC/T 384.2—2018
4.22.4 工业梯台维护保养....................................................................................54
4.23 锅4'............................................................................................................. 54
4.23.1 承压锅炉房环境和建筑物...........................................................................54
4.23.2承压锅炉及其安全附件、配套设施..................................................................55
4.23.3 承压锅炉安全运行要:求..............................................................................55
4.23.4常压锅炉及其安全附件、配套设施..................................................................57
4.23.5锅炉燃气、燃油、燃煤设施及其运行...............................................................57
4.24 空压机和压力容器..........................................................................................58
4.24.1 空压机房和空压机....................................................................................58
4.24.2 固定式压力容器.......................................................................................59
4.24.3 移动式空压机 ..........................................................................................59
4.24.4 安全运行要求..........................................................................................59
4.25 工业气瓶......................................................................................................60
4.25.1气瓶安全技术要求.......................................................................................60
4.25.2 气瓶采购、运输和储存.................................................................................60
4.25.3 气瓶使用要求..........................................................................................60
4.26工业管道......................................................................................................61
4.26.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要求..............................................................................61
4.26.2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道的安全技术要求.........................................................61
4.26.3工业管道敷设要求....................................................................................62
4.26.4工业管道安全标识....................................................................................62
4.26.5 安全运行耍求..........................................................................................62
4.27 起重机械......................................................................................................62
4.27.1起重机和吊索具..........................................................................................62
4.27.2 升降机 ...................................................................................................64
4.27.3安全运行要求..........................................................................................64
4.28 电梯............................................................................................................65
4.28.1 载人(货)电梯 ..........................................................................................65
4.28.2 电梯机房................................................................................................65
4.28.3自动扶梯................................................................................................65
4.28.4 安全运行要求 ..........................................................................................65
4.29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66
4.29.1车辆及其属具安全技术要求........................................................................66
4.29.2充电间及充电作业....................................................................................67
4.29.3安全运行要求..........................................................................................67
4.30直空和空调通风、给排水系统..............................................................................68
4.30.1 真空和空调通风系统.................................................................................68
4.30.2 给排水系统 .............................................................................................69
4.31 污水处理系统................................................................................................69
4.31.1设备设施安全技术要求..............................................................................69
4.31.2安全运行要求..........................................................................................70
IV
YC/T 384.2—2018
4.32 变配电系统和防统..........................................................................................70
4.32.1 供电负荷................................................................................................70
4.32.2 变配电站(室)环境和设施...........................................................................71
4.32.3 电力安全1:器具.......................................................................................71
4.32.4 电力变压器.............................................................................................72
4.32.5 高低压配电装置.......................................................................................72
4.32.6 电力电容器 ............................................................................................. 73
4.32.7 直流供电电源 ..........................................................................................74
4.32.8 发电机 ...................................................................................................74
4.32.9变配电系统安全运行及技术资料..................................................................74
4.32.10 电网接地系统及电气连接...........................................................................76
4.32.11 固定电气线路..........................................................................................76
4.32.12 临时低压他气线路....................................................................................78
4.32.13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78
4.32.14 照明灯具................................................................................................80
4.32.15 防雷装置................................................................................................80
4.33消防设备设施................................................................................................82
4.33.1消防基础资料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82
4.33.2 建筑物耐火等级和防火分区........................................................................83
4.33.3 建筑物防火间距.......................................................................................84
4.33.4 安全出口和硫散通道 .................................................................................86
4.33.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87
4.33.6 灭火救援设施..........................................................................................88
4.33.7 消防供电 ................................................................................................89
4.33.8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89
4.33.9 灭火器 ...................................................................................................91
4.33.10 自动灭火系统..........................................................................................93
4.33.11 火灾1‘1动报警系统 ....................................................................................98
4.33.12 防烟和排烟设施....................................................................................100
4.33.13 消防控制室和应急广播...........................................................................102
4.33.14专职消防队(站)和微型消防站..................................................................103
4.34 维修设备和工具.............................................................................................104
4.34.1金属切削设备和维修保养物品存放点...............................................................104
4.34.2 焊机......................................................................................................104
4.34.3 砂轮机...................................................................................................105
4.34.4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气设备.....................................................................106
4.35 办公和后勤场所.............................................................................................106
4.35.1 办公室和休息室.......................................................................................106
4.35.2 会议厅、空 .............................................................................................107
4.35.3 档案空...................................................................................................108
4.35.4 计算机房................................................................................................108
YC/T 384.2—2018
4.35.5 食堂......................................................................................................109
4.35.6 绿化保洁................................................................................................110
4.35.7 停车场(库).............................................................................................Ill
4.35.8员工和相关方宿舍....................................................................................112
4.36 构建筑物、道路和设备布局..............................................................................112
4.36.1 构建筑物................................................................................................112
4.36.2 厂(场)区道路..........................................................................................113
4.36.3 车间通道................................................................................................111
4.36.1 设备布局................................................................................................114
参考文献..................................................................................................................116
Vl
YC/T 384.2—2018
前 言
YC/T 384《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基础管理规范;
--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
—第3部分:考核评价准则和方法;
--第4部分:齿位规范和评价要求。
本部分为YC/T 384的第2部分。
本部分替代YC/T 384.2 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 范》.与YC/T 384.2-2011相比,主要变化如卜丁
—修改、增加、删除了相关出义、规范性引用文件;
--依据国家、行业标准的变化•对标准内容进行了修改;
—标准结构进行了修改.將原YC/T 384.1内的消防设施、危险化学品、危险作业、车辆交通安全 等技术要求并人本部分;
增加了构建筑物、地下管廊、格栅层、微型消防站等现场的规范要求; 对部分现场规范内容进行了修改.更加突出安全运行的规范要求;
—根据烟草加I:单位和烟草商业单位的特点,修改了标淮结构,细化了烟草专业设备设施和作业 活动的内容。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44/SC 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局经济运行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福 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IlI东中烟丄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中烟工业有 限责任公司、安徽中烟1: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中烟1:业有限责任公司、广 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 重庆市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占白治区 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中国烟草总公司职工.进修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郁俊、张一峰、孙胤、蔡汉力、徐建宁、郑根发、张国军、冯茜、韦博元、王鹏6 李铭博、黄志民、宋涛、王浩•、李育蕾、文旗、李明镜、伍宏、潘晓斌、金毅强、陈庆、程卫、陈材益、李春华、 段育宏、目东军、胡红春。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C/T 384.2 2011 o
∖1
YC/T 384.2—2018
引 言
YC/T 384《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以GB/T 33000《企业安全生产标淮化基本规范》为修 订依据,并结合烟草企业的特点而修订;修订目的是进一步规范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遵循”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综介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査治理为基础, 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并完善烟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全员参与•全而提升安 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绩效不断提升。
本部分是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包括了烟草企业通用的各类现场设备 设施、作业活动、作业环境和现场运行要求。
根据YC/T 384.3设定一级要素考评否决项的要求•在本部分内设定了少量的否决项内容,用字体 加粗的方法标注。
本部分修订内容中,量点对烟草加工和烟草商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进行了完普. 突Nl 了烟草企业的特点•将消防设施、危险化学品、危险作业、军辆交通安全等技术要求并入本部分加以 强化,并结介烟草企业的特点增加了相关一级和二级要素。
本部分修订内容中.重点对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的完好准则、保养维修和检查检测要求等进行了 规范"口的是确保设备设施自身的安全性•并不断提升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度•以防止物、环境的不安全 状态导致事故发生。
本部分修订内容中.重点对烟草企业涉及的设备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维检修等运行安全进行了规 范,日的是规范人的作业和管理行为.并不断提升人员风险控制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能力.以防止人 的不安全行为、现场管理缺陷导致事故发生。
本部分修订时,对相关要素进行了亜新编制,从结构性、介规性、提升性、有效性、补充性等方面对标 准进行了修订;修改后标准结构不再区分烟草企业通用、烟草工业企业、烟草商业企业安全技术和现场 规范要求:部分•各类烟草生产经营单位在应用本部分时,可根据木单位实际对不涉及的要素进行删 减•对本部分未统,规范的个性要求进行补充。
YC/T 384.2—2018
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
1范围
YC./T 284的本部分规定r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要求,包括设备设施、 作业活动、作业环境和现场运行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省级烟草公司(局)、省级工业公司等省级公司、烟草加T.和烟草商业生产经营单位。 其中,烟草商业生产经营单位特指地市级烟草公司,烟草加工单位含烟叶复烤、卷烟制造、雪茄烟制造、 再造烟叶生产的单位。烟草配套和多元化投资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如醋酸纤维、烟草印刷等单位可参 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6工业锅炉水质
GB/T 2099.7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2-7部分:延长线插座的特殊要求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3608高处作业分级
GB/T 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 3805特低电压(ELV)限值
GB/T 3836.16爆炸性环境 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煤矿除外)
GB 4053.1固定式钢梯及平分安全耍求
GB 4053.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 4053.3固定式钢梯及平介安全耍求
第1部分钢立梯
第2部分钢斜梯
第3部分 T.业防护把杆及钢平介
GB 4674磨削机械安全规程
GB 5226.1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 5768.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
GB 5768.2道路交通标忐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T 5972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
GB/T 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 7000.1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2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贝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8196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YC/T 384.2—2018
GB/T 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2142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 12476.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2476.2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GB 12476.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
GB 12955防火门
GB 13495.1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 13690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T 1395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GB 1557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5578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
GB 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T 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 16178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GB/T 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 16899 |,|动扶梯和门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1791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 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硫散指示系统
GB 18215烟草加I: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8361澳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安全要求
GB./T 18831机械安全Ij防护装置相关的联锁装置设计和选择原则
GB 19210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GB/T 20801.6压力管道规范 「业管道 第6部分:安全防护
GB/T 20867工业机器人安全实施规范
GB 23821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 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GB 26557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
GB 26860电力安全I: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 30000.7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7部分:易燃液体
GB 50016 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41锅炉房设计规范
GB 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 20 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59 35 kV~110 kV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YC/T 384.2—2018
GB 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53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 50156汽不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1及验收规范
GB 50217电力1程电缆设计标准
GB 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3抗震设防列度分类标准
GB 50273锅炉安装「程施1:及验收规范
GB 50303建筑电气I:程施I: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65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 50370气体火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444建筑火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 50838城市综合管廊1:程技术规范
GB 50877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1及验收规范
GB 50898细水雾火火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T 203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AQ 427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CECS 233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技术规程
DL/T 401高压电缆选用导则
DL/T 5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1476电力安全T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GA 1002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GA 1131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QX/T 109城镇燃气防宙技术规也
JB/T 6092轻型台式砂轮机
JB/T 5320剪又式升降台安全规程
JGJ 64饮食建筑设计规值
JGJ 100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 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TSG 21固定式JK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 DOOOl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TSGGoOoI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G5001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TSG G5OO2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
TSG T5002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TSG Q0002起市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
TSG Q7O15起帀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YC/T 384.2—2018
TSG NOOOl场(厂)内专用机动年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ZB002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
YC/T9卷烟厂设计规范
YC/T 205烟草及烟草制品仓库设计规范
YC/T 301储烟虫害治理磷化氢与二氣化碳混合熏蒸安全规程
YC/T 323卷烟企业安全标识使用规范
YC/T 336烟叶工作站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 50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 50016中 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危險化学品 hazardous chemicals
依据国家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判定、 确认的相关物品。
注1: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大于93℃的液体:第1类是指闪点小于23 ℃;凡初沸点不大于35 Oe的液体,第2类是 指闪点小于23℃;且初沸点大于35 eC的液体•第3类是指闪点不小于23t:且不大于60 1的液体,第4类 是指闪点大于60七;且不大于93℃的液体;北中第1、2、3类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其中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 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的用杯闪点<60 (.但闪点高于35 (时,如果在持续燃烧性试验中得到否定 结果,则可将其视为非易燃液体.不作为易燃液体管理。
注2:参考《危险化学品口录》和GB 30000,7改编。
3.2
危险作业 dangerous work
作业风险较大,需要进行作业审批和特殊风险管控的作业活动•根据烟草企业特点,特指吊装作业、 拆除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右限空间作业、熏蒸杀虫作业。
注1:吊装作业特指设备设施安装、拆迁、维修等过程中.离地高度大于高于5 m.旦起重重限超过It或最大尺寸超 过3 m的作业。
注2:拆除作业特指对建构筑物及能源介质(包括蒸汽、燃气、可燃液体等)管道等进行拆除的作业.包括爆破拆除、 机械拆除或人H拆除,
注3:动火作业特指需进行气焊、电焊、热熔作业•或使用喷灯、切割、打磨等可能产生火灾的作业。
注4:高处作业特指无固定平台时进行的、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 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注5: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対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K时间在内工作.自 然通凤不良•易造成仃毒打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气含量不足的空间C
注6:熏蒸杀虫作业特指使用磷化铝(镁)杀虫剂•采用熏蒸方式对储烟虫害进行治理的杀虫作业。
3.3
烟草库房 tobacco storeroom
原烟仓库、复烤片烟仓库、复烤烟梗仓库、烟用材料仓库和卷烟成品的专用仓库和中间仓库。
注:中间仓摩是指为满足日常连续生产需要.在厂房内存放从仓库或卜•道I:序的厂房(或车间)取得的原材料、半成 品、辅助材料的场所.
3.4
YC∕Γ 384.2—2018
高架库 high rack storage
货架高度大于7 m旦采用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注:改写 GB 50016—2014,定义 2.1.5。
3.5
地下综合管廊 municipal tunnel
统一设计、规划和维护,建于地卜•用于敷设企业公用管线的设施。
3.6
格栅层 Grille layer
厂房卜.方以网状格栅形式设置的、有相关管道和设备设施、人员需进入进行相关辅助作业的隔层。 3.7
地下车库 UlIdergrOuɪɪd garage
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高度超过该层净髙1/2的车库。
3.8
临时低压电气线路 temporary low-voltage electrical lines
根据生产、试验、施T等需要•经过审批.从况电箱(柜、板)临时引出的电气线路;不含通过插座引出 的电器使用线路。
3.9
起重机械 hoisting machinery
用于垂山升降或者垂红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员大于或等于 0.5 I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3 1(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等于40 t ■ 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 率大于或等于300 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 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等于2层的机 械式停车设备。
注1:升降机,包括施工升降机和简易升降机。
注2:施工升降机是指用吊笼载人、载物,沿轨道做上下运动的施I:机械:烟草企业常见的是建筑施工现场的货用升 降机和人货两川升降机。
注3:简易升降机是指不得用于载人的载物装置.包括强制式、曳引式、液压宜顶式等简易升降机;烟草企业常用的 是利用捱条或钢丝绳悬挂的非摩擦力方式驱动的简易升降机。
注4:根据特种设备"录、GB 1OO55、GB 26557相关定义改编。
3.10
高层建筑 high-rise building
建筑高度大于27 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 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GB 50016—2014,定义 2.1.1]
3.11
安全出口 SafetyeXit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GB 50016 2014•定义 2.1.14]
3.12
防火分区 fire compartment
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 分範延的局部空问。
[GB 50016—2014,定义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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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防火间距 fire separation distance
防止着火建筑在一定时间内用燃相邻建筑.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GB 50016—2014•定义 2.0.21]
3.14
制丝 cut tobacco manufacture
烟草加工单位将原料(片烟、烟梗、烟草薄片等)加工成烟丝的生产过程,制丝生产线通常由片烟、叶 丝、梗丝、白肋烟、配比加香、贮存等生产工序组成。
3.15
膨胀烟丝 expanded cut tobacco
烟草加T・单位使川二氧化碳干冰法或在线膨丝法将原料加工成膨胀烟丝的生产过程;其中二氧化 碳十冰法膨胀烟丝由浸溃、开松、干燥、CO?冋收、热风循环、同潮、贮存等工序组成。
3.16
卷接包 wraparound & package
烟草加工单位将烟丝加工成卷烟成品的生产过程;由风力送丝、卷接包、卷接包配料、装封箱、成品 入库等工序组成。
3.17
滤棒成型 filter rod shape
烟草加匚单位从原料备料到丝朿卷制成滤棒和发送为止的滤棒生.产过程;由丝束和辅助材料暂存、 滤棒成型、法棒暂存、滤棒发射等「•序组成。
3.18
再造烟叶 recυnstituted tobacco sheet
烟草加工单位以烟末、碎烟片、碎烟丝、烟梗等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可作为烟草制品原料使用的 薄片的生产过程;由投料和提取、制浆、涂布液制备、抄造、分切、打包等工序组成。
3.19
复烤 rdrying product
烟草加T∙单位对烟叶、烟梗进行先期处理的生产过程;由解包挑选、直空冋潮、润叶、打叶、风分、复 烤、打包等工序组成。
3.20
烟叶收购 tobacco purchasing
烟草商业单位在国家下达烟叶收购计划的地区设置烟叶收购点(站)进行的烟叶收购和相关业务. 包括烟叶分级和收购、烟叶暂存、对烟农进行技术指导等作业活动。
3.21
烟草物流配送 tobacco logistics distribution
烟草商业单位根据客户要求对卷烟成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 销售点的物流活动。
注1: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通常称为卷烟分拣作业•采用机械设备和自动控制技术实现卷烟制品分 类、输送和存取、打包。
注2:分拣完成打包后的商品,由配送车柄运送到客户销售点.通常称为卷烟配送。
3.22
营销场所 marketing place
烟草商业单位的宜属卷烟销售场所.包括自营门店、展厅、经销部等场所.不含仅通过电话、网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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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进行销售业务洽谈的场所.也不含经过批准经销卷烟的社会销售点。 3.23
设备安全装置 equipment safety devices
设备出厂时附带的和/或企业增加的、用以进行安全防护或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设备组成部分或附属 装置,通常包括机械防护装置、电气安全防护设置、声光提示装置等。
注1:机械防护装置指通过物体障碍方式专门用于提供防护的机器部分.
注2:电气安全防护设置指对设备没施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序电子设备及系统的防护装置.
注3:声光提示装置指用于提示设备开启和运行状态的警示装置.
注 4:根据 GB 23821、GB/T 8196 和 GB 5226,1 改编.
4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要求
4.1烟草生产加工系统安全技术一般要求
4.1.1安全装置
4.1.1.1机械防护装置的设置和完好状态.应符合6B 23821、GB/T 8196的要求,其完好要求如下:
a)防护罩等固定式防护装置.其永久固定的焊接或紧固件(螺钉、螺栓等)应完好有效.不用工具 不可能拆除或打开;应确保被固定作所需的防护位置上.安装牢固,工作时不应与可动部件有 接触或产生摩擦.机械运转时防护装置无振动或松动;
b〉防护栏、栅栏等距离防护装置•应能靠其尺寸的功能和其与危险区的距离防止或减少进人危险 区域的风险,其离设备的距离、网孔尺寸等应能保证人员不会接触设备运转部位.且安装牢固、 材质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无明显的锈蚀或变形;地面的防护栏的高度应不低于90() nɔm;距 地而高度大于或等于2 m并小于20 m吋.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 050 mm;
c)设备的门、盖等联锁防护装置(简称联锁装置).在防护装置关闭前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 应不能执彳了.当危险机器功能在执行时.如果防护装置被打开,就给出停机指令;当防护装置关 闭时.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可以执行.但防护装置关闭的自身不能启动它们的运行,需 通过控制系统采取复位措施方可启动设备运行;联锁装置的插片、红外对射、限位开关等触发 装置应完好无损,联锁装置的电气控制回路应完好有效;
d)通过钥匙等方式锁定的带防护锁定的联锁防护装置(简称带锁定的联锁装置).在防护装置关 闭和锁定前.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应不能执行.防护装置在危险机器功能伤害风险通过 前.一首保持关闭和锁定;当防护装置关闭和锁定时,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可以执彳丁,但 防护装置关闭和锁定的自身不能启动它们的运行,需通过钥匙等方式解锁方可启动设备运行; 联锁装置的揷片、红外对射.限位开关等触发装置应完好无损.联锁装置的电气控制冋路、锁定 装置应完好有效;防护装置如使用有机玻璃的防护罩(门).透明度应良好;
e)生产现场凡外露于设备外部. H距离人员站立面W2 m的传动或旋转部件,均应装设有效的防 护罩(门)、网,或设置禁止人员入内的防护栏,或划定限制人员进入的禁止线;设备I:未加防护 罩(门)、网的旋转部位的楔、销、键不应突出表面3 mm.且无毛刺或棱角;
f)各生产现场的机械防护装置设置要求•具体执行本部分相关要素的要求。
4.1.1.2电气安全防护设置的设置和完好状态.应符合GB 5226.1的要求,包括:
a)近程控制的设备驱动电机应设置本地隔离开关.并带有启停的灯光指示操作盒;本地隔离开关 应能在不断开集散控制系统的情况下•将现场工艺设备驱动电机的电源锁定在关闭位置;需进 人设备内部作业的设备.其隔离开关应具备上锁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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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加匸生产线及相关设备应设置紧急停机开关(简称急停开关);按动生产线中任何一台机器上 的急停开关按钮.应能使该条生产线停止I:作;紧急停机开关不得被遮挡;
C)生产现场设备电控柜宜配有断路器的锁定装置,井完好有效;
d)电机控制中心柜应设置柜内照明装置;
e)根据生产现场设备布局.设置一定数量的采用独立冋路的配电检修电源箱,并安装剩余电流保 护装置;
f)工艺设备的电力驱动线路、数据信号线路、控制线路、现场通讯线路不应敷设在同•桥架内;
g)车间内产生粉尘的部位.动力、照明配电箱、柜和和电控柜、箱应采用密闭式的箱、柜;
h)工艺设备段应设置故障解锁按钮,重新启动时点击故障解锁按钮会有六光报警提示。
4.1.1.3声光提示装置的设置和完好状态•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生产线设备周边人员不易观察到设备状况或无法使用手势等方式联系的部位•设备启动或紧 急停止时应设置声光警笛等提示装置;
b)声光警笛应能确保在生产线启动、紧急停机按钮被触发、各类报警装置超限值时发出声光 报警。
4.1.1.4应根据现场设备设施的危险特性和程度.分别在相关部位设置温度自动控制或报警装置、故障 报警装置、通风除尘装置等.并根据需要采用声光报警提示、与加工设备联动等措施。
4.1.1.5应根据设备或管道内压力特性•设置安全阀、泄爆片等泄压泄爆装置•应能确保当设备或管道 内压力超过设定压力时•能自动开启。
4.1.2安全操作
4.1.2.1作业现场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熟悉岗位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措施、安全作业要求 和禁止性要求、劳动防护用品佩戴要求、应急处置要求等,并按规定要求执行。生产现场所有工作人员 应穿戴工作服"K发应盘在丄作帽内.袖11和衣服应系扣。
4.1.2.2对机器进行操作、设定和维保检修的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并经应知应会考核 合格;临时代岗人员也应符合此要求。
4.1.2.3作业人员应对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现场管理的安全状态进行自我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处 置排除.不能排除的报告带班人员或维修人员处置,井保存处置记录;检查的内容至少包括:
a)作业前确认设备安全防护罩网、急停开关、安仝联锁装置、控制系统等完好有效后方可开机,开 机前应通知周边人员,确保相关人员肢体不接触设备。
b)作业过程中应按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作业.并对设备设施及其运行状态进行监控;排除故障时 按规定操作;作业过程中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从事与作业无关的活动;设备运行时.不 得随意打开或拆卸、停用防护装置,人体和1具不应接触设备转动部件;
c)作业结束后应关闭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后确认设备和周边环境无隐患,方可离开现场,井向接 班人员交班或填写交接班记录。
4.1.2.4工艺设备布局妨碍到作业人员的操作、维修、清洁、检査8观察时.应冇两人以上作业匕监护。
4.1.2.5严禁作业人员随意改动可视化操作界面(HMI)核定的设定参数.严禁以各种方式破坏安全联 锁装置及其复位功能.跨接安全限位开关和其他安全装置。
4.1.2.6设备排故、排堵、清沾保养时•应符合卜-列要求:
a)严禁利用可视化操作界而(HMI)组态开关、打开设备安全连锁装置的方式作为停机手段;
b)严禁在没有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置时就进行操作或者执行维修保养;
C)作业前应切断电源、气源,确保停机并释放机器剩余能*;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应悬挂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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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进入筒体、柜体、罐体等设备内部作业前,应将隔离开关放在关闭位置.用挂锁锁住或拔下钥匙 自带.或由现场监护人员保管;
e)应根据生产和作业场所的特点,采用相应等级安全电压;其中:进入金属容器、特別潮湿处等特 别危险环境.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12 V特低电压;
f)使用的酒精等危险化学品•应防止泄漏•严禁烟火,使用后及时收冋到存放点或库房保存; g)作业结束后.应确认设备上无人无杂物后方E启动设备。
4.1.3现场设备设施资料
4.1.3.1各类生产加工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和维保、检修人员应保存或能到设备管理部门查阅设备安全 使用手册、操作手册、安全防护装置的技术资料.
4.1.3.2各类生产加工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清单应下发到设备设施维保检修人员、操作人员.并在现场 保存;清单宜作为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或附件。
4.1.3.3设备设施维保检修人员应按规定的周期、计划对各类安全装置进行定期检査、维护保养和检 修.保存计划和相关实施足录。
4.1.3.4生产加工设备涉及的特种设备和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 检测、校准检定;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标识应当悬挂在现场或者固定在设备本体上;压力 表、安仝阀等安全附件的检测、校准检定标志、铅封应完好.并在合格的有效期内•
4.1.4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
4.1.4.1根据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肉素的特性.采取措施控制职业危害困素.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 施•井符合下列要求:
a)噪声作业现场墙体、顶棚、设备应采取各类减噪、防振措施.并完好冇效;操作时不打开设备防 噪声盖门,现场作业人员佩戴耳来;尽量缩短作业人员在噪声较大区域的停留时间;
b)作业现场通风良好.自然通风无法保证的.应设置机械通风、空调通风系统等通风措施,且完好 有效;
c)粉尘作业现场设置除尘装置,作业前应检查现场配备的除尘设施的完好性•启动并确保除尘装 置正常运转后方可进行作业;除尘系统应完好有效•无泄漏;现场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防尘口 罩;设备清打时.宜采取吸尘、加湿降尘、擦抹等方法,避免二次扬尘;
d)设备微波装置防护装置完好.无损坏;根据设备的特性,确定设备门密封条的检查和更换周期, 确保其密封完好;
C)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应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 和监测仪器,可能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
f)高温作业区域•应采取送凤、降温措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g)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现场根据有毒有害物品的特性 采取相应的隔离、排风、呼吸防护等措施。
4.1.4.2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索可能导致的后果.设置相关现场应急处置装置.并符合下列要求:
a)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匸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 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b〉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等应当设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或者临近地点.并在醒 H位置设置清晰的标识;
c)在可能突然泄漏或者逸出大量有宙物质的密闭或者半密闭工作场所.还应当安装事故通风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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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以及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连锁的泄漏报警装置。
4.1.4.3根据YC/T 384.1确定为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所在场所.应安排专人负责,按本单位规定对职 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并符合下列要求:
a)对现场职业病危害控制情况进行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保存记录;
b)配备噪方检测仪等测员设备对现场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每季度至少一次,并保存记录;按 规定对测最设备进行检定校准.确保完好冇效。
4.1.4.4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所在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的相关要求、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T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将职业病危害 告知作业岗位人员。
4.1.5现场安全标识
4.1.5.1现场设备操作、作业活动区域或部位可能出现危险状况的.应设置清晰的安全警示标识,井符 合本部分相关现场安全标识设置的耍求.包括:
a)无关人员不得进人的生产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线;危险部位不得进入的区域.应设禁止线;警 示线和禁止线应符合GB 2893要求;
b)架空敷设的管网和连廊下方为通道时.应为醒fl的限高标志;
c)现场不同作业区域.应有明显的区域标iH; 义乍作业区域应设置限制无关人员进人的警示 标识:
d)现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标识,应符合本部分4.33的要求。
4.1.5.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η作场所,应当在1作场所入口处及其产牛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或设备 附件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标识的设计、设置应符合GBZ 158、GBZ/T 203的要求。
4.1.5.3各类标识的设计、设置应符合YCT 323、GB 2893、GB 2894相关要求。
4.1.5.4各类安全标识完好,清晰•不被遮栏;设备设施所带的外文的安全标识应翻译后张贴中文标识。
4.1.6 中控室
4.1.6.1中控室应采用双回路供电或设置UPS备用供电系统;CPU平均负荷应<70%;与中控室控制 系统无关的电器设备不应使用控制室内UPS电源。
4.1.6.2中控室应具有以下安全控制功能:
a)能对工艺设备生产线进行联机启动;设备开机前.应发出提示联动信号,中途停机排除故障后 重新启动也应相互联动呼应;
b)通过监控触发的报警信号应设(周期性)声光警笛装置;
c)工艺设备监测点上下限超值时,中控室应能报警提示;
d)对各工艺设备段设置的故障解锁按钮进行监控,中控室能发出声光报警提示。
4.1.6.3生产线检修、清洁作业过程中.控制室禁止启、停设备操作.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有二人执行.在 确认现场人员安全情况下方可执行。
4.1.6.4应M集散控制系统故障应急处置措施;集散控制系统的安全联锁程序不得随意修改。
4.1.6.5中控空人员应严密监视可视化操作界面(HMI)的工艺设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转速、电压 电流、阀门开度等,显示值应与现场设备仪表相符。
4.1.6.6中控室计算机上不得运行任何其他非系统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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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制丝
4.2.1拆箱和切片
4.2.1.1剪带机器人安全门.进料乍安全门、抓箱机梆人安全门、出料,:安全门的防护门/罩应设置联锁 装置.打开门罩后设备停止运行。
4.2.1.2切片机输送皮带必须稳定地由驱动鼓带动.不走偏、应直线运行;输送皮带上设置对射式红外 安全装置。
4.2.1.3自动运行模式下•切片生产线每次发Hl启动指令后均会首先接通警笛装置。
4.2.1.4切片机应设置以卜防护门/罩和安全联锁装置、锁定装置、安全标识,并完好冇效:
a)烟包输送皮带、切片刀、刀掘等部位设置门联锁装置;
b)进入切片机的门.危险部位应有清晰的安全警示标识;
c)切片机随机附带的紧急停机拉绳(救命绳)应保持完好;
d)切片刀的锁定装置,应完好有效。
4.2.1.5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进行排堵作业时.应二人制操作;
b)换刀、排堵作业必须断电、断气、并释放气压缓冲能量后.方可作业;
c)换力作业时,刀片应移向上限位置"山安全杆固定锁定,并用挂锁锁住;换丿J时佩戴防割手套。
4.2.2洗梗、压梗
4.2.2.1洗梗设施和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洗梗使用热水.应有水温控制装置•并完好有效,防止烫伤;
b>人工解包作业应佩戴防尘口罩和I:作手套。
4.2.2.2压梗机设备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压根齿轮减速驱动电机、压辑间隙调整装置、清沾装置、安全装置运行正常,运行中的设备齿轮 减速箱无异卢、漏油、管道堵塞、油位过高、压辑振动界声等现象;
b)程电机制动刹乍片在电机后动时应全部放开,不得与主轴产生摩擦而产生火星;
c)压梗机上盖防护门、上防护板、烟梗出Il门等部位,应设置联锁防护装置并完好有效。
4.2.2.3压梗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备检修、更换刮刀作业时.应停机并释放剰余能量,在设备完全停止运行后方可作业;
b)当两程间的烟梗中混有较大的异物或者烟梗堆积时.红外光也检测器延时动作后仍不能排除 时•则应即停止运转机器。
4.2.3松散回潮、增温筒
4.2.3.1松散阿潮和增温筒设备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置门联锁装置.能在打开门后停止设备运转;
b)高温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完好清晰;暴露在人员可能接触范围内的温度超过 60 (的部管路和部件.应加保温"或者•安装防接触装置:;
c)用来驱动滚筒同步运行的电机速度比.应平稳正常.筒体无抖动。
d)截止阀、减压器、接地安全引线等完好;平衡电势的滚筒抗静电的滑动触点应可靠接地;
e)凝结水疏水器应能每个运行阶段均将凝结水导Rh凝结水疏水器应始终装在设备的最低处; 设备停运后管中的凝结水不得网流到空气加热器中;若凝结水管位于高处,则必须装备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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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空装置:蒸汽和凝结水管道无滴漏、跑气现象,法兰连接间密封紧固;
f)微波松散设备开关应有声音提示.设置故障报警灯;设备箱内应设置摄像头监视.输出图像应 清晰;
g)微波松散设备的前后抗流门密封条完好无损。
4.2.3.2松散冋潮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运行中蒸汽、压缩空气和清洁用水主管路上的手动1®止阀必须为打开状态;
b)人员进入回潮筒、冷却振槽等设备内部作业.应悬挂警示牌.关闭隔离开关并用锁锁定.钥匙自 带或交监护人;在进入无锁紧装置的回潮筒时应用三角木等工具垫住托辘•防止圆简意外 转动;
c)严禁在顶起装置被转起和∕或防护盖缺失时接通滚筒运转;
d)开启和关闭蒸汽阀门时应佩戴帆布手套.身体耍侧向阀门•山小到大.缓慢开闭。严禁用工具 开闭阀门;
e)作业人员进入筒体进行清洁作业时,应穿戴防滑鞋和其他必要的劳防用品,防止滑倒;
f)微波松散设备的前后抗流门密封条不应粘连烟叶碎片•不应用沾有油污的器具接触密封条;
g)如需进入微波松散设备内部工作.应关闭电源并上锁,或在电源开关旁设专人监护,同时支好 抗流门保险支架后,方可进入;进入谐振腔清扫或维修设备时.不应籽任何物件遗留在谐振腔 内;操作人员注意观察箱内摄像头图像.防止烟包内金属物接触微波引起升温冒烟。
4.2.4白肋烟烘焙机
4.2.4.1光电开关接收和发射功能可靠有效。
4.2.4.2防护罩应设置联锁装置.打开防护罩时.设备应白动停机.发出报警。
4.2.4.3温度自动控制装置在温度超过规定限值时.能自动停止加热。
4.2.4.4设备高温部位应设置隔热层.并完好有效。
4.2.4.5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按规定的巡查频次,检查温度控制情况;
b)人员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应关闭隔离开关.井用锁锁定.钥匙『I带或交监护人;
c)运行中注意检查蒸汽及压缩空气使用点的压力、温度等是否正确;
4.2.5除杂
4.2.5.1光谱除杂机设备•应符合卜.列耍求:
a)除杂机现场所有安全防护板(护栏)和防护罩安装牢固到位;
b)设置紧急停止开关,紧急情况下能停止带式输送机以及其他连接设备的运行;
c)除杂机灯光系统、可视系统、供气系统、冷却系统装置工作正常。
4.2.5.2风选除杂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风选机皮带出"门等部位防护门应设置联锁装置,且完好有效;
b)输送瓶、托带板、张紧装置,减速机、输送带、调风组件、出料机构运行正常;
O风选箱传动部分高速进料组件、高速电机通过皮带轮、带动程子、皮带运动、张紧机构等,运行 正常.无异常声音。
4.2.5.3除杂安全操作,应符合卜.列要求:
a)冷却水送达前禁止起动光谱除杂机;
b)在确保风选机的气源已关闭或锁定的情况下.方可拆卸风选除杂机供气组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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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凤选除杂堵料时,在停机并确保机器不会意外后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排堵作业。
4.2.6切丝、切梗
4.2.6.1应在原料入口设置磁选器等异物清理装置。
4.2.6.2应将其刀门部位进行封闭.并安装吸尘罩。
4.2.6.3宜采用湿式就地除尘系统;如采用I:式除生的.与除尘系统管道相连接处应安装火花探测及熄 灭装置.
4.2.6.4切丝切梗设备宜采用湿式磨刀以避免产生火星。
4.2.6.5喂料端和切丝、切梗部位的所有防护门应设置联锁装置.并完好有效。
4.2.6.6应定期清除就地除尘器的积尘。
4.2.6.7切丝、切梗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干式磨刀的设备•清浩保养时应对刀具周边的积尘情况进行清理"防止磨刀火星点燃烟草 积尘;
b)当维修、清洗切丝机刀混部件时.应佩戴随机设备提供的防割手套;
c)旋转磨石的更换,应山受过旋转磨石相关使用培训的人员进行,按照正确的程序来进行更换; d)当在刀程上进彳j维修保养、移除部件作业时.应手动操作力程停机制动装置。
4.2.7气流式烘丝机、滚筒式烘丝机
4.2.7.1气流式烘丝机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落料槽、气流旋风分离器、喂料段、旋风分离器、过程气体风机、废气引风机等设备封闭闸板、检 修门、检修口等应完好有效;气流旋风分离器、废气引风机等设备运转部位外露的•应设置防 护罩;
b)输料气阀、气流旋风分离器、卸料气阀、过程气体风机、废气引风机等设备应设置旋转监控装 置;清洗管、封闭闸板等部位应设置盖板监控装置•并完好有效;
C)过程气体加热器前的输入端温度、过程气体加热器后的输H;端温度应有传感器,设置温度自动 控制和报警装置;过程气体风机前的M流管路设置一氧化碳探测装置;
d)设置温度自动控制装置,温度超过设定值时自动报警启动;
e)在卸料气闸后的抽吸罩上应设置火花指示器*在火花指示器被触发时.应显示“火花警报"或 •'火灾警报";除尘器入口管道上宜安装温度探测及报警器,并与除尘风机联锁;
D 热风压力的循环空气管道压力变送器应完好有效;
g)旋风分离器至过程气体风机的回流管路中设置减压阀得应每年检测其功能是否正常;
h)热风压力的循环空气管道压力变送器应完好有效;人口槽、卸出皮带/卸出槽设置烟丝流监控 装置,并完好有效;
i)使用油料、天然气、液化气、煤气时,设置泄漏检测仪,当超过预置报警浓度.应发出报警。
4.2.7.2滚筒式烘丝机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滚筒门设置安全联锁装置.门打开后设备停止运行;
b)蒸汽无泄漏,管道设置保温层井完好有效。
4.2.7.3烘丝机设备安全操作•应符合卜一列要求:
a)烘丝机正常I:作时严禁打开烘箱门,防止热气流烫伤;
b)定期清理烘I:空内残留烟叶.防止残留烟叶燃烧;
C)人员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应待设备内部冷却后关闭隔离开关并用锁锁定,钥匙自带或交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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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人。
4.2.7.4冷却机设备及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备外露运转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b)维修电气部件应切断主电源、锁定主开、切断辅助电源并锁定、在释放剩余电压后方可进行;
c)设备运行期间严禁踏I:设备平台。
4.2.7.5设备及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置盖板联锁装置.打开后设备停止运行;
b)设置紧急停止开关.紧急情况下能停止设备运行;
c)开启蒸汽阀门时应佩戴帆布手♦套。
4.2.8隧道式烘梗机
4.2.8.1隧道式烘梗机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除尘管道上应安装温度报警器和风机联锁,一旦超温发出报警直至关停风机;
b)加热器密封完好;
c)设置门联锁装置•门打开后设备停止运行;
d)蒸汽无泄漏.管道设置保温层并完好有效。
4.2.8.2设备安全操作.应符合卜列耍求:
a)隧道式烘梗机停机快速冷却降温后.才允许打开接灰箱门•以防止自燃;
b)烘梗机正常工作时严禁打开烘箱门.防止热气流烫伤;
c)及时清理烘干室内残留烟叶.防止残留烟叶燃烧;
d〉人员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应关闭隔离开关,并用锁锁定,钥匙自带或交监护人。
4.2.9储叶(梗、丝)柜
4.2.9.1储叶(梗、丝)柜应设置物料观察窗、门、出料口拨料馄等部位.应设置防护门•防护门宜设置联 锁装置。
4.2.9.2区域或部位可能出现的危险状况应有相关清晰的安全警示标识。
4.2.9.3设备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 f½柜开机投入运行中.宜悬挂正在运行的标志.或有提示正在运行的指示灯;
b)开机前应先启动报警器•确保柜内无人方可开机;
c)不允许随意打开或拆卸储丝柜行道运彳丁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d〉不允许随意进入柜内的清扫、排故作业。必须进入时应停机并上锁.钥匙自带并设专人监护;
e)排堵和清沾保养应关闭隔离开关、挂I:警示牌才允许作业;清沾;I;料I I拨料辑时应使用工具。
4.2.10箱式储丝
4.2.10.1辑道输送线设置外露运动部位防护罩网、急停开关、隔离开关安全装置,并完好有效。
4.2.10.2箱式储丝系统设置的防撞缓冲器应完好有效。
4.2.10.3箱式储丝系统收集翻箱后箱体内部残剰烟丝的烟丝清沾装置应完好有效。
4.2.10.4箱式储丝系统部件翻转、拆单等运动区域.应有防止人员肢体进入防护栏或网*防护栏或网的 高度应高于烟箱运输时的最高高度•并设置警示标识;宜设置人员进入停机的联锁装置。
4.2.11酒精香精存储、配料和加料
4.2.11.1存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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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生产现场仅可存放当班使用的酒精、香精;
b)按GB 50058确定现场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分区;属于爆炸性环境的,应按分区确定设施设备防 爆等级并安装防爆电气设施;
c)酒精存放间设置围堰或接液盘,或在门口设置防泄漏板、防泄漏漫坡、流淌接收槽或板.并配置 黄砂箱。
4.2.11.2输送管道和管道接口必须绝对密封、管路无泄漏;现场配置酒精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4.2.11.3香精存储和配料房应通风良好.机械通风装置完好有效;禁止将火种带入室内;穿墙管道应用 防火材料封堵。
4.2.11.4香精存储和配料房现场应设置温度计,室内温度应不超过4。℃\
4.2.11.5香精存储和配料、加料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搬运酒精、香精时•应轻拿轻放;防止倾倒.并拧紧桶盖;运送途中应远离火种.严防跑、冒、滴、 漏,确保密闭性;
b)洒精桶Jr盖丄具及抽酒精管应采用防静电的黄铜制品;
C)搅拌设备使用时,应关闭盖门,保持密闭状态;
d)配料间管道维修前应先进行通风清扫.
4.2.12辅连设备
4.2.12.1带式输送机、械式输送机、振槽(筛)•应符合下列要求:
a)区域内人员可能接触的旋转部位应设置防护罩/盖/网.或采取其他隔离措施;
b)驱动电机应设置隔离开关、紧急停机开关;
O集生槽和集尘抽屉等装置完好•输送带两边的挡料带不漏料不积料•设备周边应无散落的 物料;
d)传动中的皮带、托帽、鏈条、振槽(筛)运行平稳.无松动、跑偏、异常噪声等现象•同步带张紧 合理;
e)应及时清理皮带、托褪中缠绕的麻绳、麻丝等异物;
D链式输送机上坡、下坡处应设置防停4:及断锌的止退器或捕捉器.井运行可靠。
4.2.12.2光电安全开关传置正常.灵敏度可靠。
4.2.12.3设备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耍求:
a)启动输送设备前,确保设备上无人或异物;严禁踩压电子皮带秤、振槽、振筛、输送带;
b)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调整机器•应在停机状态并确保机器不会意外启动情况下才能进行;
c)排堵、清洁保养时.应在停机并确保机器不会意外启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4.2.13拆烟机
4.2.13.1作业环境应保持足够的通风,不足时应设置强制通风设施。
4.2.13.2现场电气设备设施粉尘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
4.2.13.3设备区域或部位可能出现的危险状况应有相关清晰的安全警示标识。
4.2.13.4坏烟拆除[:艺设备产生粉尘的部位应设有粉尘收集装置。
4.2.13.5气力输送管道系统、除生管道无泄漏,除尘装置、风机、消音器运行正常。
4.2.13.6拆烟机烟支翻箱机烟箱入口门、喂料机提升带侧门、烟支卜.落堵料口观测门、筒观测门、烟支 ;1,,料口观察门应设置联锁防护装置。
4.2.13.7拆烟机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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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执行维修保养之前.必须断开所有的动能.包括任何相关联的I:游设备和下游设备;
b)在无自然通风、密闭作业环境下的设备清扫作业.应采用负压清扫.严禁采用正压清扫。
4.3膨胀烟丝
4.3.1应急处置和通风、检测
4.3.1.1现场配置固定式二氧化碳泄漏报警装置.并配备应急使用的手持式浓度检测装置;检测装置按 规定定期校准检测。
4.3.1.2现场配置燃气或一氧化碳浓度检测报警裝置.并配备应急使用的手持燃气检测仪;检测装置按 规定定期校准检测.
4.3.1.3现场设置与泄漏报警仪联动的排风系统.应急排风系统每半年维护、检查一次。
4.3.1.4现场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固定位置放置并设专人管理:空气呼吸器应定期检査检验,保持 完好,并保存检查检验记录。
4.3.2 CoZ法膨丝冷端
4.3.2.1低压回收罐、高压回收罐、工艺罐、储罐、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应张贴检验合格报告的复印件; 其安全阀、压力表•应悬挂定期检验合格的标志。
4.3.2.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保持密闭.安全阀、调压阀后闭灵活,性能可鸵;具体执行本部分,4.24、
4.25的要求。
4.3.2.3应规定各种罐的温度控制要求、正常和放气后压力值,并形成技术文件或标准下发到现场。
4.3.2.4浸渍器的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耍求:
a)浸渍器上盖、下盖应设置联锁装置.并完好有效;上盖或下盖打开后设备停止运行.报警器应报 警.程序自动切入安全模式;关闭上盖、下盖后•程序进行人T.切换方可复位;
b)浸渍器配置液位检测装置.防止浸渍器内部液态二氧化碳液位超1⅛;
c)浸渍器的像皮密封圈应完好、密封良好。
4.3.2.5各类罐体和浸渍器区域张贴二氧化碳性质说明标志;浸渍器H; 口处和I:冰烟丝储存仓进口处 张贴手勿Iii接接触干冰烟丝、防止冻伤的标志。
4.3.2.6冷端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定专人负责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培训取证•并持证上岗;
b)应指定专人对工艺储罐的温度和压力进行定期巡检.并保存记录;
c)严格按冷端设备的开关顺序进行操作;当各压力容器的正常压力接近上限时•应检查设备并进 行人「排气减压,使其压力达到要求;
d)当压力容器压力出现异常波动时.现场应有两人以上进行处置;按T.艺要求.定时检查压力容 器罐的I:作压力、液位等技术参数.并保持记录;
e)非生产时段或行假Il .应安排值班人员定时对压力参数进行跟踪.并保持记录;
f)浸渍器关闭I.下盖过程中,安全门关闭情况下,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关闭区域内;
g)进入压力容器前.应先放压.并使用压缩空气置换;用手持二氧化碳检测仪检测压力容器内浓 度,挂上警示牌方nf进入.现场应行监护人;进入低温压力容器前.应先升温至接近常温状态;
h)若需直接接触低温烟丝时•应穿戴防冻F套等;进入二氧化碳浓度超标的容器内作业时•应佩 戴空气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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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CO?法膨丝热端
4.3.3.1设置火花指示器并完好有效;根据火花指示器上所设定的每单位时间火花、数*、会显示"火花 警报"或“火灾警报”;火花指示器应定期进行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4.3.3.2燃烧炉和燃烧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燃气、燃油使用区域、部位应有相关警示标识;
b)燃气、燃油管道、阀门,液化气瓶软管完好•无泄漏;
c)存储燃油的储罐或油棉应设置专门的储存问.具体执行本部分4.17的要求;
d)空内穿墙管道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C)如燃烧装置在独立封闭的室内•电气设备应使用防爆型;
f)集尘箱应安装温度监控装置。
4.3.3.3膨胀系统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焚烧炉设置自动点火及熄火温度控制和报警联锁装置.且完好有效;
b)热交换器设置温度自动控制装置.且完好有效;对热交换器内温度进行自动控制•温度超过限 值时自动停止加热;
C)气锁应设置防护罩、联锁装置∙Γl完好有效;
d)旋风除尘器完好冇效。
4.3.3.4热端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燃烧炉点火前•保证燃气进气压力、点火压力和压缩空气压力在正常范用内;
b)开关蒸汽阀侧身站立.缓慢开启;
c)清洁回潮筒、冷却振槽等运动设备时,关闭隔离开关•并用锁锁定•钥匙自带或交监护人;无锁 紧装置时进入回潮筒必须用三角木等工具垫住托辘.防止圆筒意外转动;
d)操作热端设备时正确佩戴防噪声耳罩(塞);
e)班后应关闭设备燃气、燃油总阀。
4.3.4储丝柜
符合4.2的要求。
4.4卷接包和滤棒成型
4.4.1卷接包机组
4.4.1.1设备设置的以下电气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子安全保护装置、投光器、受光器的安装支架应稳固、无松动、并便于调节;
b)带闭锁装置和锁闭机构的防护罩,只有在停机状态下才能打开;
c)点动操作模式.操作人员可在监控机器工作区域对自身和他人无危险情况下,可持续操作点动 按键以激活机器的各项功能;
d)双手操作模式.各项功能在操作人员同时并持续按下两个按键/开关时激活,保证操作人员 在操作过程中不受伤害。
4.4.1.2卷接机组应按原设计•保持各部位防护门的联锁装置完好有效.其中包括:
a)相关设备部件的运转部位;
b)相关材料输送部位、流化槽、印刷器、等部位;
C)相关切刀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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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相关装盘、卸盘和料盘转换部位;
e)相关滤棒储存和导向、接受装置、振荡器等所在部位;
D其他故障排除、检修部位。
4.4.1.3卷接机落料I1应装有吸尘罩井与专用的除尘系统相连。
4.4.1.4包装机组应按原设计.保持各部位防护门的联锁装置完好有效,其中包括:
a)相关设备部件的运转部位;
b)相关烟支、烟包和卷包纸、铝箔纸、条盒等包装材料的储存、输送带和导轨、输入部位;
O相关薄膜加热、分割部位;
d)其他故障排除、检修部位。
4.4.1.5雪茄烟卷包标准设备应按原设计•保持各部位防护门的联锁装置完好有效.其中包括Z
a)设备操作面正面设置红外光幕联锁装置,覆盖设备正面所有部位.并带有复位功能;
b)设备背后的卷包材料装卸部位、设备故障排除部位、检修部位等•设置带联锁装置的防护门•井 带有复位功能。
4.4.1.6装封箱机应按原设计•保持各部位防护门的联锁装置完好有效*其中包括:
a)相关设备部件的运转部位;
b)相关输送、入箱推进、堆垛部位;
c)相关卸载、压紧装置部位;
d)其他故障排除、检修部位.
4.4.1.7卷接机、包装机关机后.电烙铁应能自动抬起或自动脱离。
4.4.1.8卸盘机机械手应有旋转的警示标识;卷接机磁选部件周边应设置强磁场警告标示。
4.4.1.9包装机热熔胶温度控制装置完好;加热部位有中文防止烫伤的警示标识.并完好无损。
4.4.1.10包装机缓存器储罐或储箱的门完好有效。
4.4.1.11卷接包安仝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操作前,提醒周围相关人员;
b)当机器采用调整或下轮操作运行时,始终应由两人作业,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c)气压弹簧有剩余能量,会造成严用的人身伤害,仅允许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气压弹簧;
d)应及时清除高速旋转中的刀头箱内粉尘、杂物、内壁上的油泥.刀头箱内不得冇残余火星;
e)即使在机器关断时加热器的温度仍有可能高达400 ℃;需要注意组件冷却后方可作业;
f)可视化操作界面(HMD应右操作人员的登录11令、操作权限分配;
g〉肢体进入设备运转部位排除故障时,应停机作业,严禁拆除或短接联锁装置、破坏联锁装置的 复位功能。
4.4.2手工卷包
4.4.2.1电烙铁、电熨斗应带有温度控制功能•电源线K度应不超过3 m,井不得有接头。
4.4.2.2现场使用的电源插座线路内.应设置末端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插座和使用的接线板等. 应符合4.32的要求。
4.4.2.3雪茄烟手工卷包使用的模子、定型器等,不应有尖锐部位外露。
4.4.2.4手I:卷包安全操作.应符合卜•列要求:
a)烙铁应固定或放置在指定的位置.周边不得堆放易燃物;
b)电烙铁温度控制在规定的限值内;
c)使用模子、定型器、刀貝吋.应防止挤压、割伤;刀具摆放应防止周边人员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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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滤棒成型
4.4.3.1滤棒成型机组应按原设计.保持各部位防护门的联锁装置完好有效.其中包括:
a)相关设备部件的运转部位;
b)相关丝束输送、导向部位;
c)相关切刀部位;
d)机械排风装置部位;
C)其他故障排除、检修部位。
4.4.3.2滤棒输送管道应密闭.无泄漏;AF醋酸纤维的输送、开松区域应有防止醋酸纤维飞絮扩散的 隔离、密闭装置措施,包括安装密封罩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粉尘扩散。
4.4.3.3滤棒输送机穿越楼层的管道孔周边设防护栏。
4.4.3.4集中输送三醋酸甘油浦高位槽加料系统的输送管道不应与热源管道、电缆线槽敷设在一起.并 Ul靠接地,三醋酸甘油酯进料"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三酷酸甘油潴储箱浮球阀完好.无破损;管线应 使用耐酸管,无破损;机台三醋酸甘油酯储存箱自动料位控制功能先好,无高位溢出;三醋酸甘油酯加料 系统的输送管道应无跑、滴、漏现象。
443.5由机台引出用于AF丝束拼接的烙铁装置电源插座线路内,应设置末端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 装置;插座和使用的接线板等,应符合4.32的要求。
4.4.3.6滤棒成型安全操作要求.同∙1.∙1.1.11。
4.4.4辅连设备
4.4.4.1集中供胶设施控制柜设置故障报警装置、急停开关,并完好有效;罐体及附件見好.无破损。
4.4.4.2条烟输送应符合下列要求:
a)条烟输送通道热收缩加热装置.应设置与条烟输送带联动启、停的联锁锁装置;
b)条烟提升机应设置门连锁装置。
4.4.4.3设备喂料11观察"设置防护网.并完好有效;
4.4.4.4辅连设备的安全操作.应符介下列要求:
a)启动输送设备前,确保设备上无人或异物;
b)严禁在设备运行时调整机器,应在停机状态并确保机器不会意外启动情况卜.方可进行;
c)排堵、清洁保养时.应在停机并确保机器不会意外启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作业。
4.4.5 AGV 小车
4.4.5.1小乍运行路径应使用警报、标志、信号、色彩、安全杆等警示物.以确保安全。
4.4.5.2小小运行路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根据周围人员、环境设施、设置相应的防撞装置;
b)小车行驶与一般通道公用同一通道时.应确保行人与小车之间有避让空间;AGV运行通道应 尽量限制人员的进人;
c)小车运行路径当出现有盲点的区域、路口、复杂路段.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避让场空间;
4.4.5.3小年设备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小车启动和连续运转.应与周围装置以及相关设备货物等信息的接受,动作相互协调;
b>小车灯光、防撞系统应保持完好;
C)小车前、后的光电和机械防碰装置完好•有效.碰撞后小车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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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4不同的导用系统.对行驶区域周围环境的电力设备装置、电力线路、磁波、光、超声波以及车轮 与路面摩擦所产生的静电等干扰因素.应有专业的技术防范措施。
4.5造纸法再造烟叶
4.5.1投料
4.5.1.1投料口设置磁选器等异物清理装置.
4.5.1.2投料区域应安装岗位吸尘装置并与除尘系统相连。
4.5.1.3带式输送机应符合4.2.12要求.
4.5.1.4储叶(梗、丝)柜应符合4.2.9的相关要求。
4.5.1.5输送设备(喂料机、振筛、螺旋输送、皮带输送器等)外露转动部分的防护装置完好有效。
4.5.1.6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罐体检修、清洁时,应按有限空间作业要求进行管理,采用安全电压的照明装置进行照明; b)投料作业开始前,必须开后除尘或加湿装置,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和耳罩、耳塞; c)在检修和维保过程需将隔离开关断开,并按规定悬挂检修警示牌。
4.5.2提取
4.5.2.1搅拌桶进料螺旋防护盖板、螺杆泵进料口防护盖板、螺旋输送机输送防护盖板、疏解机转鼓盖 板完好有效。
4.5.2.2搅拌桶筒体、浸提罐罐体、螺旋输送机机体应完整牢固.无泄漏;螺杆泵泵体应无裂痕、异响。
4.5.2.3喂料机、储柜、洗梗、涧梗等与制丝相类似设备.应符合4.2的要求。
4.524挤浆机、挤压琉解机外露转动部位防护装置完好行效。
4.5.2.5储液罐、预浸罐、浸提罐、热水罐等罐类设备(含带搅拌机和不带搅拌机的)散热孔应设防护网 格,并安装牢固.无破损;人孔入口应有盖,盖子完好无破损.热水罐保温层完好.无泄漏。
4.5.2.6浸提罐应设置维修孔和物料观察窗•物料观察窗应设防护网格•并安装牢固»无破损。
4.5.2.7浸提罐进料管路保温层完好。
4.5.2.8提取安全操作•应符介下列要求:
a)运行中疏解机出液管截止阀必须为打开状态;
b)输送设备发生堵塞.排堵前应切断电源停机.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的警示标识;需疏 通时应使用匸具,不能用手代替「具;
c)高速转动设备如离心机、礫片离心机等设备转鼓锁紧圈未锁紧前、进出口装置和其他紧固螺打 未紧固前•不能起动设备。转鼓未完全停止前•不能松开机器的任何部件;
d)设备未停机观察窗不可开启;严禁在设备运行吋人员进入设备贮仓部分和提升部分。
4.5.3制浆
4.5.3.1碳酸钙搅拌罐、水力碎浆机投料口应设置投料盖板.盖板应完好无破损。
4.5.3.2叩后罐、配浆罐、配制罐、损纸池等罐类池类设备散热孔应设防护网格,并安装牢固,无破损;人 孔应有盖.盖子完好无破损。
453.3各设备外露转动部位防护装置完好有效.当设备外露运动部位无法全部设置有效防护吋,制浆 生产设备设施周闱应划出安全警示线,除取样、检测、维修、操作等情况外,其他人员不应随意进入警示 线内。
4.5.3.4低浓磨浆机进退刀行程限位开关应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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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5精浆机入浆"、出浆11管路应设有挠性橡胶接头装置以减箧缓冲;管道必须自行固定,不得将 载荷直接加于设备L
4.5.3.6磨机进退刀保护.水封水压力保护,超电流保护联锁保持完好。
4.5.3.7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高速转动设备如磨浆机、双盘磨浆机等设备.在设备未完全停止之前不得打开安全防护装置和 拆解设备各部件;
b)进入罐体检修时.应按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管理.采用安全电压的照明装置进行照明;
c)设备正常工作时严禁打开观察窗防护网格、检修口;
d)低浓磨浆机、精浆机磨盘安装、圆网浓缩机圆网浓缩机换网时应山机修T进行.并实行两人操 作.其中一人负责现场监护;
C)全区域操作人员在操作或巡视时应佩戴防噪声耳塞;碳酸钙搅拌罐加料和气浮槽加料时应佩 戴防尘口罩。
4.5.4浓缩
4.5.4.1配料间罐体投料口盖板、盖子及锁紧装置完好无破损。
4.5.4.2配料间筒体防护门应设置安全联锁装置。
4.5.4.3双效浓缩蒸发器应设置观察窗,并安装牢固,无破损。
4.5.4.4蒸汽管路保温层完好,并设置安仝泄压阀;凝水排口应通畅无堵塞.
4.5.4.5双效蒸发器管道上的安全阀和压力表等按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并有检验合格标志;蒸汽管 道应保持密闭.无漏水、漏汽等现象;JK力管道的安全阀、调压阀启闭灵活.性能可靠;蒸汽管道应加上保 温、防护层.管道应标出流向;压力衣应设置上限纽线标志.压力控制在纟I:线所示安全[:作范围内; 4.5.4.6设备运行时•不得随意打开或拆卸防护装置•人体和工具不应接触设备运转部件。
4.5.4.7 一效和二效蒸发缸清洗时.开盖时应用单梁吊起吊缸盖,吊钩应有防脱钩的保险装置,吊索无 严重磨损或腐蚀、严重变形、断股或断丝。
4.5.4.8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双效浓缩蒸发器用于设备维护和检修的观察门在设备运转时禁止打开;
b)双效浓缩蒸发器在停机状态下•方可对上部进行维修保养•并按照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进入 罐体检修时,应按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管理;
c)涂布液调配时应佩戴防尘1I罩;
d)使用化学药品清洗浓缩设备的冷凝罐时•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佩戴F套、护目镜等劳保用品, 作好安全防护后方可进行操作。
e)使用高压清洗设备清洗浓缩设备加热缸的清洗人员应经过专门操作规程培训,佩戴手套、护目 镜等劳保用品,严禁清洗水对人体进行喷射。
4.5.5抄造
4.5.5.1成型网、扬克缸、烘缸组、施胶机、干燥道烘箱周边应设置防护栏;抄造生产没备设施设备外露 运动部位无法全部设置有效防护时,应划出安全警示线.除引纸、巡检、取样、检修及排除故障等情况外, 其他人员不应随意进入警示线内;
4.5.5.2在生产线的蒸汽管道.烘缸外露部位、涂布机转动部位、万向连轴部位等人员可能接触的设备 运动部位.人员0|■能接触的运转的网、毛毯等部位均应设置防止烫伤、严禁触摸等警示标识。
4.5.5.3抄造段引纸处应并悬挂引纸处标识;大烘缸和小烘缸连接处正常生产时不能作为人员通道.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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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引纸、检维修作业时才能进入;引纸采用引纸绳的.应定期对引纸绳进行检查,
4.5.5.4扬克缸、组缸属于压力容器.缸及安全阀、压力表等应定期检验,检验合格标志应在现场存放或 悬挂。
4.5.5.5干燥烘箱应配备烘箱抬起时的刚性支撑杆.刚性支撑杆不应丢失或不按规定使用。
4.5.5.6扬克气罩热风加热系统采用电加热的应定期检査加热器周边电源线及主电源线,避免电源线 表皮碳化.
4.5.5.7扬克气罩热风采用天然气为能源的.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应符合GB 50028的要求。
4.5.5.8设备停机时间应及时清理扬克气罩与扬克缸间残留片星,防止残留片基燃烧。
4.5.5.9当使用化学药品清洗毛毯和成形网时"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佩戴手套、护Ll镜等劳保用品,作 好安全防护后方可进行操作。
4.5.5.10采用放射源作为定量检测的应符合放射源管理要求。
4.5.5.11汽水分离器应有相应的支撑机构,以减少管道设备负压;汽水分离器填料密封正常.滤液泵叶 轮和侧板间应无摩擦、异声、气蚀;汽水分离器泵皮带张紧力适中.无打滑。
4.5.5.12卧式离心机、碟式离心机进料管路及连接、K箍应牢固完好.无泄漏.所有与机体连接的管路 和设施均宜在近机体处采用软性连接。
4.5.5.13滚筒式烘I:机应设置观察孔、维修孔•使用盖板进行密封并安装牢固且锁紧.无破损;蒸汽管 路保温层完好,并设置安全泄压阀;滚筒式烘卜机管路和所右在运行中温度超过60 ℃的部件.应采取措 施对其加保温层或者安装防接触装置;滚筒式烘干机用来驱动滚筒同步运行的电机速度比平稳正常、筒 体无抖动;滚筒式烘干机防护装置、截止阀、减压阀、接地安全引线、危险部位警示标识清晰.闭锁装置、 防护审完好。
4.5.5.14滚筒式烘干机、箱式烘干机安全预警装置齐全、可靠.温度超过设定值时.自动报警启动;滚 筒式烘干机清洗管、封闭闸板打开/关闭、过程气体加热器前的输人端等部位,温度传感器功能可靠 有效。
4.5.5.15碟式离心机压力表、压缩空气管、过滤器、高浓水收集器应完好•无破损、泄漏。
4.5.5.16安仝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开动压榨、刮刀等设备前,操作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线内设备周边无人.先打铃警示后开机;
b)高速转动设备,如离心机、碟片离心机等设备转鼓锁紧圈未锁紧前、进出口装置和其他紧固螺 钉未紧固前.不能起动设备"转鼓末完全停止前,不能松开机器的任何部件;
c)布浆器、流浆箱等设备起吊上盖板时.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资质及其作业应符合4.27.3的要求; 进入设备内部检修时.应按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管理;
d)成型网在网部成型机底部上执行维修保养,应由两人以上作业;
e)扬克缸维修的焊接人员应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并持证上岗;
f)扬克缸引纸作业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指定人员进行;
g)在需要打开干燥道烘箱时.必须將刚性支撑装上•防止上烘箱因突然合上而压伤操作人员; h)用于设备维护和检修的观察孔、维修孔在设备运转吋禁止打开.防止热气流烫伤; i)滚筒式烘I:机及吋清理烘r空内残留烟叶.防止残留烟叶燃烧。
4.5.6打包
4.5.6.1打包机周边设置防护栏•包带作业部位应有禁止手进入危险部位和禁止跨越设备的警示标识, 设备小车运行区域设人员不应进入的警示标识。
4.5.6.2预压压头T作区域应设置防护门.打包机预压压头应设置上、下极限限位开关;打包机预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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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路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功能可靠有效。
4.5.6.3打包机预压机铺叶板的伸出、退回应正常,不应有振动和动作快慢不一致;打包机预压机预压 缸、推出缸、提升缸活塞杆密封圈组压力应适宜,无漏油。
4.5.6.4打包机预压机根道输送机光电开关接收端应与发射端对正。
4.5.6.5打包机复压机打包油缸上限位行程开关没有压下或下限位行程开关处在压下状态时,承压带 式输送机应均不能运转。
4.5.6.6打包机现场应设置辐道防护栏联锁装置,打开一个已锁定的联锁装置将使所有驱动装置停止 运转;右不允许同时进H;料保护的联锁装置。
4.5.6.7捆扎机应设置光电感应器.并完好冇效;顶刀弹簧销不应超过刀臂表面;电热头应与两条PP 带无碰撞;控制退带及紧缩臂二次收紧、控制电机将PP带进人带道及弓架、控制捆扎电机的限位开关 应完好右效。
4.5.6.8安全操作.应符合卜♦列要求:
a)打包机工作温度、油压符介工艺要求;预压机起动油泵前应先打开吸油路上的球阀;
1>)打包机预压机控制阀维修或拆卸时,应将有关油缸活塞杆放下到下行程终点.以免发生意外;
O 打包机复压机维修时活来杆、压头卜严禁冇人进入;打包机复压机正常「作时.无关人员不得 进入本机作业范用内;
d)严禁在作业时触碰捆孔机高温培断设备;严禁在捆扎机T.作时从捆孔机中间穿过;
e)维护保养时须保证液压设备完全停止运转且无压力后方可按照操作规定进行维护和检修;严 禁液压设备、液压管道带压检修;
f)设备运行吋.不得随意打开或拆卸防护装置•人体和下兵不应接触设备运转部件。
4.6复烤
4.6.1解把、切尖和铺把
4.6.1.1输送皮带必须稳定地由驱动鼓带动.在辑筒范围内不得走偏.保持宜线运行。
4.6.1.2白动运行模式卜".生产线每次发出启动指令后应首先接通警笛装置。
4.6.1.3输送设备在人员需要跨越输送线的地段应设置通行过桥.通行过桥的平台、踏板应防滑。
4.6.1.4现场通凤和除尘装置良好。
4.6.1.5人工解包、挑选作业周边不得有设备外露转动部位。
4.6.1.6翻箱喂料机应设置联锁装置,且完好有效。
4.6.1.7解把、切尖和铺把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更换切把刀片、排堵作业时必须断电,应将现场驱动电机隔离开关置于OFF(关闭)位置并上锁 后.方可作业;
b)装框作业使用厂内机动车时.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车辆吋速应小于10 km/h.进出门口小于 5 km/h.旦不准载人;
C)使用厂内机动车上、下烟框时,应等待烟框运行到位停稳•方可进行上、下烟框;
d)严禁进入自动送箱辘道、送箱车运动范围内;
e)正常生产时,翻叉不得中途停止;停机时,禁止将翻叉处在半空中•应将其处于水平停止位置, 不承受裁货状态;
f>翻箱机翻叉I:作区域清扫作业必须在翻叉水平停止运行时进行,翻叉抬升后禁止清扫作业; g)采川进烟滑板供烟的翻箱喂料作业.翻箱机进烟滑板动作时.禁止站在滑槽内清扫作业; h)维保结束后确认设备上无人无杂物后方可启动设备•防止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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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输送带、切片机完成保养工作后应检查所有的安全装置是否功能完好。
4.6.2真空回潮和润叶加工
4.6.2.1设备、管道密封及隔热.应符合下列要求:
a)管路和所有在运行中温度超过60℃的部件都应采取相应措施,对其加保温层或者安装防接触 装置:蒸汽管道隔热层、阀门等完好,无泄漏;
b)设备密封完好.无蒸汽泄漏;蒸汽和凝结水管道、阀门无滴漏、冒汽现象.连接密封紧固。
4.6.2.2管道设置疏水阀时,疏水阀应完好、右效;疏水器完好有效.「作中正常运行;疏水器必须安装 在设备的最低处。
4.6.2.3蒸汽管道压力表应设置上限红线标志.压力控制在红线所示安全「•作范围内•用力表应冇定期 检验合格的标志。
4.6.2.4 输送小车设置紧急停机装置,一经触发,能有效切断输送小车所有危险性电能、动能•由信号 传送至系统上位机报警系统发出警笛声“
4.6.2.5真空回潮机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回潮机内拉绳开关应完好有效.拉绳开关启动应能联锁关闭回潮机设备.并开启回潮机门;
b)回潮机门完好•行程开关应能正确检测到门开或门锁紧;
c)回潮机门、输送小不周围危险的区域、部位应有防止危险的相应标识;
d)同潮机仓门设置联锁装置;
C)同潮机仓门在作业过程中应完全锁紧.密封良好。
4.6.2.6真空冋潮机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同潮机、小车输送带电机等设备完成保养T.作后•应检查所有的安全装置是否功能完好;
b)进入设备舱内前应关闭相应的隔离开关并上航.须两人以上,且有监护人方可进入作业;
c)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规范佩戴"罩、耳塞、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
d)开启蒸汽阀门应侧身缓慢开启,管道、阀门预热5 min后,方可全部打开蒸汽阀门。
4.6.2.7润叶加工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备启动应有声音提示•并设置故障报警灯;
b)润叶加工滚筒门、笳沙筒检修门应设置联锁装置,且完好有效;检修门插片位置无位移、无变 形、无破损现象;
c)滚筒支撑轮、挡轮应处于同一中心线上;
d)电机传动皮带张紧适度.并有安全防护罩;
e)筛沙筒检修门应有进人筒体危险、防止烫伤等警示标识;
D驱动滚筒同步运行的电机速度应平稳正常、筒体无抖动;
g>设备停运后.管中的凝结水不得冋流到空气加热器中;若凝结水管位于高处•则必须装备相应 的排空装置;
h)带制动功能的减速电机停机状态卜.自动制动功能冇效。
4.6.2.8润叶加〔安全操作•应符合卜.列耍求:
a)人员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应悬挂警示牌.关闭隔离开关并用锁锁定•钥匙自带或交监护人;无锁 紧装置时进入回潮筒必须用三角木等工具垫住托辘•防止圆简意外转动;
b)严禁在顶起装置被转起或防护盖缺失的情况下接通滚筒运转;
c)开启和关闭总蒸汽阀必须在阀门的切线方向并ΓL缓慢开启和关闭;
d)停机超过30分钟,应关闭热交换器及温度调节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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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打叶、风分
4.6.3.1打叶风分设备应符合卜冽要求:
a)原料入口处应设磁选器等异物清理装置;
b)设备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
c)应不出现打椎与框栏相互摩擦或碰撞的情况;
d)设备门应设置联锁装置,且完好有效;
e)设备观察窗完好.能清晰观察到设备内部;
O 需高处作业的区域.应设置必要的作业平台;
g)打叶设备应设冇独立除尘系统。
4.6.3.2打叶、风分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应确定关闭本地开关电源,悬挂告示牌.专人监护;
b)防止高处坠落.作业时禁止穿硬底和易滑的鞋.应不向下抛扔物品;
c)清理过程中应设专人监护;
d)禁止对在用的管道直接进行动火动焊作业;
C)清理结束后.确认设备上无人、无杂物后方可启动设备.防止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f)风分仓清理时应关闭相应的风分风机.进入风分仓前应打开检修窗通风.确认安全联锁有效可 靠,安排现场监护人进行监护.监护人员必须清点进出风仓内作业人数•在作业口处保持和作 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和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制止作业.并采取控制措施.
4.6.4除杂
a)符合4.2的要求。
4.6.5叶片复烤、碎烟烘烤
4.6.5.1设备、管道密封及隔热,应符合下列要求:
a)蒸汽和凝结水管道、阀门无滴漏、冒汽现象,连接密封紧固;
b)人员可能接触范围内温度超过60 。C的管路和部件.应采取相应措施对其加保温层或者安装防 接触装置,并张贴“当心高温''警示标识;蒸汽管道隔热层、阀门等完好,无泄漏;
c)设备密封完好.无蒸汽泄漏;
d)散热器表面及内部应无可燃附着物。
4.6.5.2疏水器完好有效,工作中正常运行;疏水器必须安装在设备的最低处。
4.6.5.3设备停运后管中的凝结水不得回流到空气加热器中.若凝结水管位于髙处.则必须装备相应的 排空装置。
4.6.5.4设备观察窗完好•能清晰观察到设备内部。
4.6.5.5输送设备在人员需要躇越输送线的地段应设置通行过桥•通行过桥的平台、踏板应防滑。
4.6.5.6洋叶处理设备各产尘点应密封并设置吸尘罩。
4.6.5.7叶片复烤、碎烟烘烤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烟叶复烤机、烟梗复烤机、螺旋卜燥机的内部温度禁止高于110 °C;
b>操作人员开启蒸汽阀门时,应侧身.防止蒸汽灼伤;
C)碎烟包装机更换封包针.穿Jl封包线前必须关闭白动缝包机隔离开关;
d)成品堆码使用油压搬运车、电动搬运军、牵引车或其他无刹军移动T.具时,严禁快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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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开扇貝,有弹性的复烤烤机门时.应一手按压手柄、一手拉开插销.缓慢开后;
f)进入烤机内部作业•应按照冇限空间作业要求执行;
g)机器在运行中|'ι动停机,要査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开机•严禁强行开动机器;
h)设备停机正常吋•应清空设备内物料.使设备空载;
i)机内有叶片紧急停机时•应立即关闭总蒸汽阀门.关闭汽水加湿系统•打开干燥区所有门.井开 肩干燥区排气风机;
J)设备停机后应关闭总蒸汽阀门、汽水混合加湿器阀门、汽水雾化加湿器阀门。
4.6.6成品包装
4.6.6.1液压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液位计、油压表、温度丧完好、有效,控制阀组T.作正常;
b)液压机构导向杆、活塞杆无变形"导向轮滚动白由;
c)液压管道、阀门密封良好;
d)打包机软油管接头处应有防止油管突然脱落伤人的固定装置。
4.6.6.2预压头必须稳定地Ill液压驱动.不得走偏、保持在线垂直运行。
4.6.6.3复压机架连接牢固,复压机复压头运行平稳.不得走偏。
4.6.6.4取样机取样筒应设置定位装置.确保取样筒安装稳固;设备运行时•禁止触碰取样筒。
4.6.6.5自动组架转盘运动范围应划定区域线、设隔尚栏。
4.6.6.6捆扎机应开关灵敏、可靠.能及时切断电源•无缺损、破裂;F动捆扎机电源插头不能有破裂及 损坏.规格应与手动捆扎机的功率类型匹配且接线正确。
4.6.6.7成品包装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操作人员应确认设备内无人、无异物方可进行操作;人员禁止跨越湿道;
b)更换预压机套箱时•应避免人员坠落和坠落物体伤人;
C严禁肢体进入预压机套箱、压头和复压机运动范围内;
d)禁止非取样人员使用取样气缸,严禁肢体进入取样气缸运动范围内;
e)肢体严禁进入自动捆扎机打包带运动区域,手动收带夹具时肢体严禁进入切带刀旋转区域;
f)严禁用F触摸使用中的捆扎机烫刀;
g)烟梗包装机更换封包针,穿、引封包线前必须关闭自动缝包机隔离开关。
4.7生产现场物流
4.7.1运输线和提升机
4.7.1.1运输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悬挂式运输线下方的的通道净空高度应大于2 m.不足时应张贴警示标识;
b)悬挂式运输线宜安装防坠落护网,运输线运行时周边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c)链式输送机上坡、卜•坡处,应设置防停+:及断链而导致事故的止退器或捕捉器.并运行可靠;
d)周边不应放置可能碰撞的物品。
4.7.1.2材料输送系统每个材料进出处设置紧急停止拉绳或开关,并完好有效。
4.7.1.3垂立提升机应设置上升、下降限位装置及止挡器;周边无墙体隔离的•应加装防护网.井悬挂警 示标牌;穿越楼层而出现孔1I时应设护把。
4.7.2机械手作业区
4.7.2.1机械手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和封闭的防护栏•必备的检修门和开口部位应设置安全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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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或安全联锁装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设置未经许可禁止入内的警示标识。
4.7.2.2机械手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符合GB/T 20867的要求.驱动系统的定位、负载、速度、惯性力矩、制动、限位精度、动作等 符合要求;
b)每个机械手应设置独立的紧急停止开关;
c)机械手末端执行机构.运动时所能掠过的区域应冇足够的空间;
d)气动驱动吸盘装置、剪孔带装置、扎垫纸装置、定位开关、视觉系统工作稳定、可靠;
e)驱动系统连接管路接头紧固.驱动控制气路和线缆无缠绕、与机身无摩擦现象;液压管路或气 压管路连接M靠•无老化或泄漏现象;控制按钮配置齐全、动作准确;执行机构定位准确、抓取 牢固;
f)白动锁紧装置应灵敏、可靠;
g)当调整、检查、维修需进入设备危险区域时•设备应具备防止意外启动的功能。
4.7.3布料作业区
4.7.3.1作业区应封闭•设置封闭门联锁装置或区域门上筷;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设置未经许可禁止入 内的警示标识。
4.7.3.2设置区域总急停开关.并完好有效.紧急情况时能停止区域内所有设备运行.
4.7.3.3布料t设置以下安仝防护装置.弗完好有效:
a)防护單能封闭布料车机械运转部位,防止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b>急停开关能在紧急情况卜.停止布料车运行;
O测距仪能测量布料机9布料点距离,确保准确停+:,防止布料+碰撞其他物品。
4.7.3.4输送机应设置隔离开关•紧急情况下用丁关闭电源.停止设备运行。
4.7.3.5叠、拆箱机的隔离开关完好有效•能关闭叠、拆箱机电源.停止设备运行。
4.7.3.6布料区设备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a)架体、轨道、限位块、集尘盘、往复带式布料机安装位置的支腿结构完好;
b)布料机头部、尾部、中间段、输送带、轨道架、电气执行机构的运动无异常;
c)托带板支承皮带形成的输送面、间隔布置的上托带"昆无摩擦噪声;布料皮带无跑偏或打滑;
d)布料机滑动扁平电缆延伸舒展.外部无机械损伤;
C)布料机设置左、右行程极限接近开关,动作精确到位。
4.7.3.7布料机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严禁人为短接或损坏封闭区门联锁装置;无联锁装置的区域门应上锁.人员不得进入布料区; b)严禁未关闭隔离开关.通过钢平台踏步跨越输送机;
C)严禁未停机排除故障.防止肢体接触设备运行部位,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4.7.4投料区
4.7.4.1作业区应封闭•设置封闭门联锁装置.或区域门上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设置未经许可禁止入 内的警示标识■
4.7.4.2设置区域总急停开关.并完好有效.紧急情况时能停止区域内所有设备运行。
4.7.4.3链式输送机应设置隔离开关.紧急情况卜•用于关闭电源.停止设备运行。
4.7.4.4穿梭小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置防护区.人员不得进入小车行驶部位.区域门设置联锁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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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不辆两端应设置极限阻挡器.防i上穿梭不冲撞出轨道,并设置行走端点限位传感器;
c)控制盘应设置紧急停止按钮.并与声光报警装置联动;
d)小车框架、行走轮装置、驱动电机、输送装置、导向轮等结构完好;
e)供电装置采用的组合板式安全滑触线无破损.完好有效;
f)穿梭车车身、穿梭车地而急停立柱、穿梭车遥控器、前后定位传感器、穿梭车安全门等部位,应 设置联锁防护装置.并完好有效:小车设置声光提示装置•运行时能发H;声光提示信号;
g)小车内不应放置其他任何物品;吸盘下方有防护板•运行吋应确保物料放置稳固防止其船落; h)小车运行时周边区域严禁高处作业,并设置警示标识。
4.7.4.5翻箱机设置隔离开关•紧急情况下用于关闭翻箱机电源.停止设备运行。
4.7.4.6投料区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姿求:
a)严禁人为短接或损坏封闭区门联锁装置.或区域门未挂锁.人员违章进入投料区;
b)严禁未关闭隔离开关•通过钢平台踏步跨越链式输送机;
c)严禁未停机排除故障•防止肢体接触设备运行部位•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4.7.5喂料机
4.7.5.1喂料机应设置物料观察窗。
4.7.5.2设备设施应符合卜列要求:
a)贮仓部分传动机构的输送皮带、主动程、被动辎、贮仓减速机、皮带托辐、输送带张紧机构等运 行正常;
1>)提升部分传动机构输送减速机、刷辐、轴及抗轮、提升输送带、张紧机构等运行正常;
c)皮带无跑偏、打滑;托根随着皮带的运行而门由转动,皮带保持平整;
d)尾部门、提升带的积灰盘*应设置联锁装置。
4.7.5.3喂料机设置门联锁装置.运动部位设置防护罩;
4.7.5.4喂料机设置紧急停止开关•井Ij声光报警装置联动。
4.8除尘系统
4.8.1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区域划分
4.8.1.1应组织设备、工艺、电气、安全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区域,应建立 爆炸性危险场所分区图.指明区域类型和范围、标明释放源的部位和类别.并保存相关记录。
4.8.1.2按照GB 12476.3、GB 15577、GB 18245相关分区要求,根据爆炸性粉尘场所出现的频繁程度 和持续时间分为20区、21区和22区。
4.8.2除尘房及设备设施布置
4.8.2.1除尘房宜独立单层设置•如设置厂房内,宜设置顶层或靠车间建筑物外墙。
4.8.2.2除尘房建筑物采用框架结构.设置在顶层和建筑物外墙的除尘防泄爆面积应符合GB 50016 的要求。
4.8.2.3除尘房不应设置行人值守的控制室.控制室的门不能直通除尘房。
4.8.2.4除尘房应保持通风良好。
4.8.2.5应根据烟草加I:系统不同工序、工艺设备、粉尘性质设置集中除尘系统;除尘器的布置应远圏 明火区域,其间距不小于25 m。
4.8.2.6气力输灰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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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气力输灰管道的风速应保证管道内不出现粉尘积尘.旦不小于20 m/s;
b)气力输灰管道不宜穿过建筑防火墙,如穿过建筑防火墙.应采取相应的阻火措施;
c)气力输送应采取负压方式。
4.8.2.7螺旋输灰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采用封闭输灰方式;
b)螺旋输灰机的运行速度应按螺旋输灰机内不出现粉尘堵塞计算;
C)螺旋输灰机应设置运行状态监测报警装置;
d)输灰装置的输灰能力应大丁除尘器灰斗卸灰量。
4.8.2.8人工收灰应符合卜.列要求:
a)收集过程应使用密闭收集装置;
b)无法观察料位的收集装置应设置料位计或观察窗;
c)收集装置应有防止位移的措施.
4.8.2.9压棒系统应采用隔爆装置与其他除尘器隔离;压棒机储料斗宜采用泄爆措施。
4.8.3除尘系统
4.8.3.1干式除尘系统应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并按照烟草粉尘爆炸特性,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 种防爆方式•包括泄爆、隔爆、抑爆、惰化等方式.
4.8.3.2泄爆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除尘器位于室外时.泄爆应朝向安全区域;
b)当除尘器位于室内时.需要通过泄压导管将爆炸压力引到室外安全区域进行泄爆。泄压导管 的安装应符合GB/T 15605的相关要求;
c)当泄爆条件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应采用无焰泄爆装置,且泄爆区域应无其他生产设备和人行通道。
4.8.3.3除生器箱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a)设置在建筑物内的箱体采用钢质金属材料及焊接结构,箱体的设计强度能够承受采取防爆措 施后产生的最大爆炸压力;
b)除尘器及内部表面光滑.零部件安装牢固,不产生碰撞、摩擦;
c)箱体无粉尘泄漏、无锈蚀、支架厘固;
d)除尘器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灰斗内无积尘,卸灰装置应与除尘器同步运转。
4.8.3.4吸尘罩应按照GB/T 16758的要求设计.吸尘口设计风速应符合GB 50019的要求。
4.8.3.5连接除生器进风管的主风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风管应采用圆型横截面,使用钢质材料制造;
b)布置在建筑物内部的除尘器连接的风管.其设计强度不小于除尘器的设计强度;
C)在风管弯管夹角大于45。的部位应设置清灰II,风管非清理状态时清灰口应关闭,其设计强度 不小于风管的设计强度;
d)风管的设计风速应满足不出现积尘的要求;
e)风管应安装防火阀。
4.8.3.6连接除尘器进风主风管的支风管应符合卜.列要求:
a)应采用金属材料制造.若采用其他材料则应选用阻燃材料且采取防静电措施;
b)作业T.位吸尘罩连接除尘器进风主:风管的支风管长度小于3 m可采用软管连接;
c)风管的设计风速应满足不出现积尘的要求。
4.8.3.7不应采用卜式静电除尘器.不应采用以沉降室为主的重:力沉降除尘方式,禁止采用F式巷道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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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物作为除生风道。
4.8.3.8风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运行时负荷变化的袋式除尘系统.风机宜配置调速装置;
b)风机轴承应防尘密封;
c)传动机构不宜使用皮带传动.确需使用皮带传动装置时.应设置速差传感器和自动防滑保护装 置.当发生滑动摩擦时,保护装置应∏动停机。
4.8.3.9除尘系统应设置下列预警预测装置;
a)除尘器进、出风口应设置风压差监测报警装置。当进、出口风压力变化大于允许值的20%时, 监测装置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b)除尘器进出风1I和灰斗应设置温度监测报警装置。当温度大于T.艺排风温度时,温度监测装 置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c)卸灰装置应设置运行监控装置•出现运行异常及故障停机状况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4.8.3.10除尘系统应设置下列安全联锁:
a)除尘系统应先于生产加工系统后动.生产加工系统停机时除尘系统应至少延时10 min停机; b)卸灰装置应与除尘器同步运转。
4.8.3.11除尘器滤袋应符令GB/T 17919的要求;除尘器的滤袋采用脉冲喷吹清灰方式.清灰气源应 采用经净化后的气体。
4.8.3.12除尘系统安全标识应符合卜.列耍求:
a)除尘系统应按照GB 2894的要求设置和使用安全警示标沢;
b)除尘系统风管宜设置识别符号。
4.8.4电气安全要求
4.8.4.1爆炸危险环境区域电气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a)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域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符合对应分区的防爆要求;
b)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应符合GB 12476.1、GBI2476.2的要求,维修及 检查应符合GB/T 3836.16的要求;
c)插座和局部照明应布置在粉尘不易积聚的部位,插座开口的一面朝应朝下安装•旦与垂立面的 角度不大于60°;
d)不宜采用携带式电气设备;
e)防宙与接地设计应符合GB 50057的规定。
4.8.4.2防静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a)除尘器与进、出风管及卸灰装置的连接宜采用焊接.如采用法兰连接.应按照防静电措施要求 进行导电跨接;
b)粉尘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内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等均应等电位联结, 设备保护应符合GB 50058的要求。
O除生器卸料出灰口有软连接部分应采用金属环冇效接地。
4.8.5防火要求
4.8.5.1除生房应列为消防重点部位。
4.8.5.2除尘房应选用水基型或I:粉灭火器.不应采用引起粉尘飞扬的灭火措施和方法。
4.8.5.3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烟草行业高风险动火作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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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管理要求
4.8.6.1应建立粉尘防爆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
4.8.6.2安全作业规程应至少包括除尘系统使用维护、粉尘清洁作业、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等内容。
4.8.6.3应按《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GB/T 11651规定.为烟草粉尘作业场所的人员配备劳防用品。
4.8.6.4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和粉尘爆炸危险岗位的作业人员应进行专门的粉生防爆安全 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4.8.6.5除尘系统、粉尘防爆装置、监测装置等设施设备停用或变更.应经过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 理部门审核.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
4.8.6.6定期对烟草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区域的设施设备和作业行为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定期组织专 业技术人员对除尘系统进行专业安全评估;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予以整改。
4.8.6.7除尘系统定期进行维护检修。
4.8.6.8应制定粉生火灾、爆炸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评价。
4.8.7作业要求
4.8.7.1生.产作业过程中除尘系统出现异常、除生能力降低.或除尘设备停运时,应立即停止生产作业。 侍除尘系统故障排除后.方能恢复生.产。
4.8.7.2除尘系统和除尘房应制定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作业制度;作业前应当制定检修方案,落实安全 措施;检修时应停止生产设备的运行.清扫被检修设备及周围场地Iom范围内所有沉积粉尘。
4.8.7.3除尘系统和除尘房进行检维修作业,检修部位与非检修部位应保持隔离.检修区域内所有的泄 爆口处应无任何障得物。检维修作业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作业工具,禁止交又作业。
4.8.7.4对存在粉尘沉积的管道动火检修作业•应将管道拆卸至安全场所进行;无法拆卸的管道,必须 完全停止管道的粉尘输送.并清理干净动火作业点管道内(包括管道表面)10 m范用沉积的粉尘后.方 准动火;并在确认管道冷却.焊渣清理干净后才允许重新开始生产。
4.8.8粉尘清扫要求
4.8.8.1应建立粉尘清扫制度,明确清沾部位、方式、周期、责任人等;发现有粉尘沉积时,应査明原因, 及时规范清扫。
4.8.8.2每班对作业现场及时清扫;清扫时应采用措施防止一次扬尘。
4.8.8.3除尘系统、通风管道、空调风管内部及密闭或通风条件不良场所清扫时宜采用负压吸尘方式。
4.8.8.4生产车间集中清扫时,应关闭空调系统;空调回风管道应定期清扫。
4.9异味处理
4.9.1设备设施安全技术和运行要求
4.9.1.1露天设备的防水装置应齐全、可靠;露天配电箱、照明灯、电机等电气设施符合防水要求。
4.9.1.2设备所在区域的平台、阶梯符合梯台、防滑、防腐要求,具体执行本部分4.22的要求。
4.9.1.3采用等离子体处理系统的•高压部位应封闭•防止人员接触.并设置警示标识。
4.9.1.4喷淋室、洗涤柜应采取防止人员进入的措施。
4.9.1.5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带安全帽、安全带和专用登高设施.具体执行本部分4.19的要求。
4.9.2化学品存放和使用
4.9.2.1现场存放的氢氧化钠、硫酸等化学品"应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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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2氢弱化钠等碱性化学品和硫酸等酸性化学品应分离存放.井张贴危险警示标识。
4.9.2.3存放罐、桶应标注品名标识.并确保无泄漏;存放液态化学品应设置围堰、接液盘等二次防泄漏 设施。
4.9.2.4化学品配置和使用场所宜设置紧急洗眼装置.确保化学品溅人眼晴后的应急需求;操作人员宜 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和橡皮手套等防护用品。
4.9.2.5未使用的危化品,不得放置在现场,应在危化品库房储存,具体执行本部分4.17的要求。
4.10烟叶收购站(点)
4.10.1收购站(点)现场和运行要求
4.10.1.1收购站(点)周边不应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其他易燃易爆品生产和存储单位.包括加油 站;站内不应设置甲乙类油库、储罐及其他危险物品存放点;宜9居民区保持30 m以上距离。
4.10.1.2白建烟叶收购站(点)应符合YC/T 336的耍求,其中:
a)应采用围墙或围栏与外界形成冇效隔离;围墙与收购站(点)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 m; b)现场划定办公区、烟农休息区、乍辆停放区和收购、储存等工作区,并设置区域标志;其中,工作 区域宜根据工作流程划分初检、分级、入库、散烟堆码、打包(缝包)、成品堆码、装卸等区域;
c)车辆停放和装卸区域应划定区域标识线;
d)区域内宿舍应距离存储区有较远距离.宜距离15 m以上;
e)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8 m,-般通道宽度不小于4 m;收购点道路上空的架栈桥等障碍物.其 净高应不低于5 m;
f)安装使用防盗、防抢、防侵人的监控或报警系统,如视频监控、红外监控等。
4.10.1.3电气设置和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a)变配电设施在固定位置安装.并张贴警示标识;配电柜应在室内安装;
b)电线电缆应先好无破损•不得汗接放置于地面或烟包烟叶上.应采取固定或悬挂措施;也气线 路及其绝缘、接地等,应符合4.32的要求;
O区域内建筑物应当安装防雷装置,具体执行4.32的要求.
4.10.1.4消防设施和器材.应符合下列要求:
a)消防通道应畅通•消防车可及吋调头•无占道堵塞现象;
b)保证消防供电供水,周边无消防水源的应设置地下消防水池或屋顶水箱;宜设置发电机房和水泵房。
4.10.1.5现场运彳j管理.应符合下列耍求:
a)不应搭建临时建筑•如确实需要时•应经过申批;
b)不应在道路上堆放物品、停放车辆;机动/辆应划定停+:和行驶通道:机动年辆装卸物品后,不 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c)雨季前清理、疏通排水沟.防止地而积水。
d)进入收购点的人员,禁止在库区内吸烟,收购点应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应设置吸烟室,室内配置 带水的烟缸等装置;
e)烟农进入时应不乘坐在拖拉机、货车的货箱内.杜绝客货混装.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收购点 大门应有明显的告知标识;
f)收购站(点)在收购季节应设置保安或值班人员•实行24 h值班巡查.保存巡查记录。
4.10.1.6收购站(点)宿舍住宿人员.应建立登记台账.登记其姓名、电话、房间等.外来人员还应登记其 身份证、所在单位等;宿舍内设施应符合4.35的要求。
4.10.1.7收购站(点)就餐人数超过20人的.应按照4.35的要求执行;就餐人数不超过20人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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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健康证、餐貝♦消毒、燃气使用、炊事机械也应符合4.35.5的相应要求。
4.10.1.8按YC/T 384.1的要求,建立烟叶收购站点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预案内容应包括发生 火险或火灾、燃气泄漏或爆炸、人员食物中毒、人员其他伤令、抢劫或其他治安事件等事故和紧急情况的 现场处置要求。
4.10.2烟叶分级收购
4.10.2.1烟叶分级和收购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皮带输送机等设备相应危险的区域、运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网或设置防护栏等,并设置相应 的安全警示标识;
b)打包机应设置防止人员肢体进入设备内部的联锁装置或隔离装置.并有急停开关;各类安全装 置完好有效;
c)皮带输送机、打包机等设备的外壳,应可靠接地;
d)人「推不的液压、机械、紧固、转向等装置完好有效。
4.10.2.2烟叶分级收购安全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烟叶分级收购时.应注意防止手接触烟叶内混杂的尖锐物品;
b)打包作业时.肢体严禁进入打包机压板行程区域内;缝包时应防止工具误伤肢体;
c)使用、K板应轻拿轻放,不要使用已损坏的平板;烟叶打包后要及时堆放.以免阻塞通道;烟包堆 放应稳固.防止坠落伤人。
4.10.3烟叶仓储和装卸
4.10.3.1烟叶收购点设置的用丁收购烟叶周转的临时储存场所.应符合卜列要求:
a)应按照本部分4.33的要求配备消火栓和灭火器材;如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在 收购季节收购点应设专人24 h值守.对临时储存场所至少每2 h巡查一次;
b)电气总开关应设置在室外.现场电气线路穿管、线路绝缘和接地等应符合本部分4.32要求:
c)现场不得安排人员住宿,不得存放任何危险化学品;
d)现场严禁吸烟和随意使用明火,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识;
C)收购的烟叶应由专人负责检査,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进入存储场所。
4.10.3.2农药、化肥应设立专用储存场所.不得与烟叶同室存放;农药、化肥应根据其化学类型确定存 储位置•不同特性的农药、化肥应分区存放.不得混合存储;各类农药、化肥存储现场应有其产品标识•井 注明其化学性质。
4.10.3.3使用皮带输送机装卸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皮带输送机移动和侧翻等措施.划定作业区域并釆 取有效隔离措施.防止皮带输送机侧翻或烟包坠落伤人。
4.10.3.4装卸现场应由专人负责调度.装卸作业具体执行4.16.2的要求;装卸现场设有装卸平台的,还 应执行4.16.1的要求。
4.10.4烟农服务
4.10.4.1实验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电气线路等.应完好有效。
4.10.4.2实验现场的化学品.应设置存放点.貝.体执行本部分4.17的相关要求;试验使用的试剂和化 学品等按规定存放.并保存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4.10.4.3实验作业时按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试验现场不得存放其他无关杂物。
4.10.4.4烟农服务使用的机动车辆和其他非机动车辆.应完好有效;本单位机动车辆应符合本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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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的要求;乘坐年辆或步行到烟农现场途中.遵守交通规则。
4.10.4.5到烟农现场进行辅导时.应执行对方的安全规定.防止自身伤害并不得对烟农造成伤害。
4.11卷烟分拣
4.11.1分拣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4.11.1.1自动开箱机的运转部位应采取防护罩等隔离措施,并完好有效。
4.11.1.2激光开箱机应有温度联锁控制装置,周边况备灭火器材。
4.11.1.3通道式条烟分拣机及貝: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控柜或设备操作而板上,应设置急停开关.急停开关应不被遮挡.并完好有效;
b)电机和其他转动装置外露部位,应设置防护罩.并完好有效;
c)上料架及其输送带完好.运行正常.无异常声占;周边人员站立通道无障碍物;
d)出料口及其拨料棍完好,无破损,无异常声音;周边人员站立通道无障碍物;
C)电控柜柜体的显示灯、隔离开关完好•标识清晰.绝缘良好。
4.11.1.4立式条烟分拣机及其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控柜或设备操作面板上,应设置急停开关,急停开关应不被遮挡.井完好有效;
b)电机和其他转动装置外露部位,应设置防护罩•并完好有效;
c)微机操作面板或者小车上.设置故障报警装置•并完好行效;
d)货架完好,无破损,周边人员站立通道无障碍物;
c)分拣柜进烟、出烟侧•设备'完好,无破损.周边人员站立通道无障碍物;
f)电控柜柜体、显示灯、隔离开关完好.标识清晰•绝缘良好。
4.11.1.5自动分拣机弹射器架区域的设备设施和安全防护.应符合卜•列耍求:
a)设置隔离盖板和安全联锁装置,人员进入内部区域时打开盖板后.安全开关断开•收集皮带停 止运行;
b)设置急停开关,并不被遮挡,完好冇效;
c)自动分拣装置完好•运行正常.无异常卢音。
4.11.1.6输送设备及其区域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输送区域设置急停开关得该区域发生危险时启动急停开关,区域输送设备能全部停止运行;
b)输送带应设置输送道防护板.防止人员肢体进入输送道;防护板应完好•无破损;
c)输送带的转动装置外露部位.应设置防护罩,并完好有效;
d)输送设备电控柜柜体的显示灯、隔离开关完好.标识清晰,绝缘良好。
4.11.1.7分拣级监控扫码系统和打码设施.应符介下列要求:
a)分拣监控设施•应能对生产线设备和安全联锁装置运行情况进行监控,联锁装置打开后•应需 在监控设备I:进行复位后方可恢复设备运行;
b)激光发射器、激光扫码机、激光打码器的激光防护装置完好.无破损,弗设置安仝警示标识。
c)使用喷码液打码的,现场存放的喷码液应规定最大限量.并存放在防爆柜内.现场设置严禁烟 火的标识。
4.11.1.8使用刀具的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如••刀具危险"等。
4.11.2包装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4.11.2.1翔膜包装机和热收缩机的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T.作部位,应设置防护门;设备M厂未带防护门的,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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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塑膜包装机应设置故障报警装置;
c)进料部位和出料部位的传送装置完好;
d)电控柜或设备操作而板上,应设置急停开关,急停开关应不被遮挡,并完好有效;
e)电控柜柜体、显示灯、隔离开关完好.标识清晰,绝缘良好。
4.11.2.2型膜包装机和热收缩机发热部位的隔热层、隔热罩完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1»;加热部位设置 温度自动控制装置,并完好有效。
4.11.3安全运行要求
4.11.3.1分拣作业区域内设置高架库的•分拣作业现场与高架库堆垛机现场.应设置封闭的区域隔离. 貝体执行本部分4.15的要求。
4.11.3.2分拣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严禁用各种方式破坏设备安全连锁装置及其复位功能;操作和排除故障时,严禁肢体接触设备 运动部位和各种刀口;
b)开箱时按规定作业.防止割伤;
c)巡视时应在指定线路和通道内行驶•不得用肢体接触设备,需处置故障时.应使用专业工具; d)现场确定为噪声职业危害场所的.作业人员应佩戴耳塞。
4.12道路交通和卷烟配送
4.12.1机动车辆
4.12.1.1建立机动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设专人管理;
4.12.1.2档案内容应包括机动车购置或过户单.车辆合格证复印件(原件上牌时车管所存档)或者机动 军登记证书、车辆行驶征复印件、车辆的每年年检单、车辆的大修中修验收单和调换零件清单、事故记录 等;技术档案H录内应列早军辆使用说明书•车辆维修手册的保存方式•可随车辆妥善保存。
4.12.1.3机动车辆按期接受交通车辆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得继续使用;保存年 检记录•并在车辆I:粘贴标识.
4.12.1.4机动车辆牌照清晰,挂贴部位统-。
4.12.1.5安全带、备用胎、车身反光标浜、停车二角警告牌等齐全、完好;车辆配备灭火器.且在冇效期 内.完好右,效。
4.12.1.6机动不辆应符合GB 7258的要求;4,身外观整洁无损,紧固件无松动.焊接部件无裂纹;底盘 各部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车厢栏板搭扣、销子无损坏脱落;不外后视镜和前下视镜完好.位置正确。
4.12.1.7驾驶空内各控制仪表及操纵机构齐全有效;发动机起动迅速.I:作无杂声,离合器、变速器、差 速器、转动轴完整有效,I:作正常;制动系统灵活有效.无渗漏现象.制动距离符合表1的要求。
表1车辆制动距离
机动车类型 |
制动初速度 km/h |
满载制动距离 m |
空载制动距离 m |
试验通道宽度 m |
总质量不大于3 500 kg _____的低速货乍 |
30 |
小于等于9.0 |
小于等于8.0 |
2.5 |
其他总质Ii不大于 3 500 kg的汽车 |
50 |
小于等于22.0 |
小于等于21.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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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1.8灯光系统、喇叭符合要求;雨刷器I:作正常。
4.12.1.9车辆轮胎气压正常;货年的胎冠花纹深度转向轮不得小于3.2 mm,其他轮不得小于1.6 mm;乘 用不和挂不的胎冠花纹深度转向轮不得小于1.6 mm;轮胎胎面不允许因局部磨损而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胎面或胎壁上不允许冇长度超过25 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或割伤;同,轴上的轮胎规 格和花纹应相同;转向轮不得使用翻新轮胎;轮胎的速度级别不得低于车辆最高设计时速的要求.
4.12.1.10实施机动车辆派车制度•并保存记录;驾驶人员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无隐患方可 出车;节假日期间•除用于生产经营和值班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应封存在指定位置;机动车停止运行时. 应加以封存和处置。
4.12.1.11租赁外部车辆时,车辆出租单位应有相应的租赁资质;并保存其资质复印件;应签订安全租 賃协议或在租赁协议、合同内约定车辆合格标准以及车辆维保、检验检测职责等内容。
4.12.1.12按车辆维修手册的要求•规定各类车辆的维护保养周期和项Γl∙并实施维保•保存足录。
4.12.1.13车辆管理部门每月对车辆进行一次完好性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4.12.2机动车驾驶员
4.12.2.1驾驶员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登记驾驶员基本信息*-人一档,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b)驾驶员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驾驶员的姓名、文化程度、驾龄、驾照证号、健康状况、驾驶员教育 培训、安全行驶、奖励您处及事故登记和处理、变更调动、禁忌症体检等情况;
C)每年应与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承诺IS或交通安全告知I5!
d)有职业禁忌症的(癫痫、眩晕、裾质性心脏病等)不得从事驾驶员岗位.驾驶员每年进行禁忌症 体检•对存在职业禁忌症的驾驶员及时週整工作岗位;
e)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对驾驶员的连续驾车时间、高温季节防暑等做出规定•连续驾驶 机动车超过4 h至少应停车休息一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 Inin;高速公路连续驾驶时间应 适当减少;高温季节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配备中暑急救药品;
f)所在班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并保持记录;所在部门组织每季度至少一次 的驾驶员安全教育•并保持汜录;
g)每季度分析安全行车现状•包括违章、行车状况、交通事故等统计、分析.并保持记录;
h)制定交通安全考核细则.进行驾驶员考核.并保持记录。
4.12.2.2非专职驾驶员、个人4:辆驾驶人员教育,应符合下列要求:
a)驾驶单位车辆的非专职驾驶人员.应纳入驾驶员管理•并取得烟草驾驶人员资质;建立非专职 驾驶人员台账或清单;
b)非专职驾驶员•应比照驾驶员要求进行定期交通安全教育;
c)统计登记个人军辆驾驶人员基本信息.以便丁组织其参加教育培训和交通安全活动;
d)应对驾驶车辆的员T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其参加相关交通安全知识、车辆和驾驶安全事 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培训教育或发放相关学习资料。
4.12.2.3按YC/T 384.1的要求.建立货运车辆(包括配送运输车辆)、班车的现场处置方案;预案内容 应包括发生交通事故后本单位处置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的货物转移处置、人员救治和转移、与交通警察的 配合协调等事故和紧急情况的现场处置要求。
4.12.3配送运输
4.12.3.1根据道路状态等因素,合理选择并确定配送线路.井向配送人员进行线路情况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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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3.2建立天气预警制度.向驾驶人员通报每日配送区域天气状况.发现异常气象条件.应采取措施 或停止运输。
4.12.3.3需携带货款的货物运输军辆应设置车载保险箱•货款及吋装入车载保险箱。
4.12.3.4每辆配送车辆宜配备驾驶员、送货员双人配送;上、卜.乍后应关闭门窗;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 应随时携带通讯工具,并携带配送路线相关派出所报警也活号码;配送车辆不准搭乘与工作无关的人 员;车辆运行前,应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确认无隐患方可出车。
4.12.3.5建立配送+:辆专用台帐或清单,登记+:辆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运输路线等。
4.12.3.6车辆应配备防盗、防抢设施;包括固定于车辆上的车载保险箱、窗口防护栏等。
4.12.3.7车辆宜安装GPS系统.对车辆运输进行全程监控。
4.13烟草营销场所
4.13.1建筑物及其设施
4.13.1.1门店应设置在可从事商业服务的建筑内•建筑物应符合GB 50016的规定。
4.13.1.2门店建筑物及其装饰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a)建筑物符介安仝和防火要求.无漏雨、开裂、坍塌、异味等现象;
b)店堂内地面平整,无积水和突出物;
c)柜台及物品放置冇序.通道畅通;
d)门店的玻璃门、墙安装牢固;支架无严重锈蚀和变形现象,固定螺栓无松动现象:玻璃无破损和 脱胶现象;
C)营业区域内落地式玻璃门、玻璃墙.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O 门店外部的店牌、广告牌、空调室外机、室外照明灯具、霓虹灯等安全牢固。支架无严重锈蚀和 变形现象.固定螺栓无松动现象;
g)沿街忌挂物和电线高度应大于2.5 m;电线无破损、不松弛;灯具和灯管不松动、无脱落现象; 可能对行人造成影响的室外悬挂物应有警示标识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13.1.3保持营业场所地面整洁、干燥、通风良好;场所内严禁存放非经营的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 品.包括汽油、打火机加气罐、油漆及稀料等.需施工作业时应办理审批手续。
4.13.1.4场所内应划定吸烟区,并放置烟缸等用于烟头熄火的装置;严禁在吸烟区外吸烟,严禁烟头未 熄火人员离开现场。
4.13.1.5门店设备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使用的空调器、饮水机、插座板等电器应具有"3C"认证标志;电器插头无松动、电源线无裸露、 老化等现象;插座板应符CGB 2099.7的要求,不得・使用多功能插座板;
b)严禁使用燃气炉、电阻丝式电炉、加热管式取暖器等加热器具;经过企业相关部门批准方可使 用电水壶、微波炉、电磁灶、电饭煲、空调、冰箱等用电设备•井保存批准记录;
C)灯箱、广告牌、室外霓虹灯的电源及照明灯具接线应符合规范,店内安装的密闭式灯箱、广告牌 的箱体应留右散热孔。
4.13.2经营活动和物品存储
4.13.2.1防盗防抢.应符合下列要求:
a)现金存放应配置保险箱、密码柜等银箱;宜固定在地面或建筑物上;银箱应冇专人管理;
b)安装防盗报警器;宜设置与公安机构110联网的报警监视装置;
C)应采用防盗门、卷帘门等;珍貴烟和其他商品应登记•整件或整箱的应集中存放并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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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携带现金前往银行办理业务时,应执行专人及二人以上护送的制度。
4.13.2.2建立现场值班制度.规定"假日、夜间等值班的规定;规模较大的营销场所宜安排每日非营业 吋间值班或巡查。
4.13.2.3现场设兼职安全员或由负责人在卜.班时检貪电源、气源、水源、门窗的关闭和烟蒂的清理。
4.13.2.4按YC/T 384.1的要求.建立门店应急的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预案内容应包括门店火 灾或火险、现场遭遇抢劫、电气和其他设备设施发生意外故障等事故和紧急情况的现场处置要求。
4.14库区和堆场
4.14.1库区
4.14.1.1库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当库区为独立地块时•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 m的不燃 烧体构建的实体围墙;当库区与生产厂房或办公楼处于同一地块.库区四周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或有明 显区域标示,
4.14.1.2库区安防和消防设施.应符合下列耍求:
a)独立地块的库区围墙应安装防入侵安防系统;
b )库区主要通道和库方门口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c)库房应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具体执行4.33的要求。
4.14.1.3库区内不宜设置员工宿舍;确需设置的宿舍、值班室等与物品储存区的间距应符合GB 50016 民用建筑物与库房的距离要求。
4.14.1.4库区内应不搭建临时性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等确需搭建时,应经库区主要负责人 或安全管理人员相批同意.并明确防火责任人、落实临时防火措施,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拆除。
4.14.1.5库区主耍道路宽度不小丁• 8 m.-般道路宽度不小于4 m;通道应按规定设置交通安全标识, 合理设置减速带和广角镜等安全设施。
4.14.1.6应在指定的安全区域设置车辆加油和充电点.且不得在物品库房内设置;加油点设在汽柴油 库内的物品储存区的间距应符合GB 50016危险化学品仓库亏丙类库房的距离耍求。
4.14.1.7库区Il常运行.应符合下列耍求:
a)独立地块的库区入口处设门卫值守,非独立地块的库区应由厂区门卫负责库区车辆进出放行; 进入库区的外来人员应登记.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危险品;
b)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应经过门II与主管部门确认.并检查车辆的货物携带情况后聲记放行;严 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得在库区内停放和修理"经过门丑检查后 放行;
c)库区内应禁止吸烟,井在醒口处设置"禁止吸烟"的标识;
d)库区和距离库区用墙50 m范闱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围墙上醒目处设置相应禁止标识; e)库区设专人巡查.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巡直频次和内容;巡査应使用巡更器,保存巡査记录.
4.14.2露天、半露天烟叶堆场
4.14.2.1在同一堆场内.露天堆垛和罩棚应各自成区布置.不能相互混合布置;总储存量以及与其他建 筑物、铁路、道路、架空也力线的防火问距应符合GB 50016的要求。
4.14.2.2烟叶储存现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烟叶堆垛和罩棚应分组、分区布置.每组的总储存量不大于5 000 3每区的总储量不大于 20 000 t.烟叶堆垛和罩棚ɪ的堆物高度应不大于5 m;
b)烟叶堆垛应采用难燃避光材料遮盖;罩棚的屋顶应采用不燃材料.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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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阳和遮挡雨雪设施应采用难燃材料;
c)堆场内堆垛、组之问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A 1131的要求•其中:堆垛与堆垛之问应不小于4 m. 组与组之间应不小于堆垛高度的2倍∏.应不小于IO m;
d)现场不应堆积可燃性杂物,并应控制植被,杂草生K,定期清理。
e)每垛烟叶设有温度监测点.并设定温度控制上限,每周至少监测1次.并保存记录;发现温度超 限应采取翻包等措施.防止自燃。
4.14.2.3將室内储存物品转至堆场储存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规定临时储存期限。
4.14.2.4露天、半露天烟叶堆场的宿舍、消防、道路和日常运行等要求.同4.13.1库区要求。
4.15烟草库房
4.15.1专用库房
4.15.1.1烟叶库、卷烟成品库、辅料库等烟尊专用库房应符合GB 50016、GA 1131、Y("T 205的要求; 库房内不应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确需设置在丙类仓库时•应符合本部分4.33的要求。
4.15.1.2烟草专用库房建筑物应采取防雨防渗漏措施,并完好有效。
4.15.1.3库力布局、储存物品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应不揑H改变;如需改建、扩建或变更使用用 途•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手续。
4.15.1.4库分内需要设置货架堆放物品时,货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货架不应遮挡消火栓、C动喷 淋系统以及排烟口。
4.15.1.5库房内主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2 m;叉车通行通道宽度不宜小于3.5 m;消防通道畅通,无占 道堵塞现象。
4.15.1.6灭火器按配置位置和数量定置放置•不得随意挪动;库房内严禁吸烟和随意使用明火•设置醒 目的禁烟等安全警示标识.
4.15.1.7库房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应切断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b)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硬塑料管保护•不得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负荷;
c)库房内应不使用碘管灯和超过60 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Il光灯等低温照 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d)需进行熏蒸杀虫的库房内,应采用防腐蚀密闭式的灯具;
e)库房内移动式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或电池供电灯貝7
[>库房内应不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4.15.1.8库房内配置的电动传送设备、装卸设备、机械升降设备等的易摩擦生热部位应采取隔热、散热 等防护措施;对提升、码探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4.15.1.9燃油汽车、拖拉机不得进入库房;进入库房的柴油又车应安装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4.15.1.10库房日常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a)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认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装卸作业结束后•应进行防火 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
b)库房实现定置存放.现场设置现场定置线或区域标识.且完好、清晰;严禁在危险物品库以外的 库房内存放危险物品;
O 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每个堆垛的面积应不大于150 m2;
d)堆放物品应满足以下要求:堆垛上部与楼板、平屋顶之问的距离不小于0.3 m(人字屋架从横 梁算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宜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 m;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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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 m;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 m;物品堆垛与堆垛之 间的距离不小于1 m。
4.15.2中间仓库
4.15.2.1在生产现场联合工房内划定区域作为中间仓库,应不设置在焊接、产生火花、使用燃气等作业 区域附近•应设置明显的中间仓库标识和禁止烟火的标识•
4.15.2.2生产现场联合工房内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 h的不燃性楼板与冗他部 位分隔;中问仓库区域内不得设员上宿舍、办公室;防火问距和防火分区符合相关要求。
4.15.2.3生产现场联合工房内中间仓库电气线路和设施要求•同专用库房;无法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 气开关箱时.应设置中转库区域的电气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应切断中间仓库区域的非必要电源。
4.15.2.4中间仓库仅允许存放用丁生产周转的物品和待运输产品;中间仓库装卸和物品储存的要求. 同专用仓库。
4.15.3高架库
4.15.3.1高架库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只有排除故障、检查、维修人员方可进入,并设置禁止无关人员进 入的标识:巷道入口处安装门锁或门禁、联锁装置;设置联锁装置的.应能在门开启后停止区域内所有堆 垛机运行。
4.15.3.2高架库外设置区域总急停开关.紧急情况时能停止区域内所有设备运行。
4.15.3.3堆垛机设置急停开关.紧急情况下能停止堆垛机运行。
4.15.3.4堆垛机设置红外线距离探测仪,能测量堆垛机与堆垛点距离,确保准确停车.防止堆垛机碰撞 其他物品。
4.15.3.5堆垛机设备设施.应符合卜列要求:
a)钢丝绳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和固定状态等应符合GB 5972的要求;断丝数、腐蚀(磨损)信超 过限值的应予更换;钢丝绳超载、超松电子检测器完好有效;
b)滑轮应完好.转动吴活;钢索轮毂转动灵活,无缺损;用于绕钢丝绳的蝶旋槽应完好.钢丝绳应 夹紧在轮毂的端部;螺旋槽H;现裂纹、螺旋槽严重磨损等缺陷时应予更换;
O急停开关、安全限位开关和阻止片(SBS)、缓冲器等停工保护装置完好冇效;缓冲器止挡立柱 安装牢固;除试验等有特殊要求的作业外,不得将限位或限量开关、联锁装置作为正常操作的 停车F段;
d〉制动器松开的间隙、厚度等应符合要求•磨损量不超过标准;制动器及导轨刹车部位表面应不 有油污或其他缺陷;
e)各种防短路、过压、过流、失压与互锁、门锁、联锁等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应设立巷道外电源控 制器.同时在卷道内导轨旁设立电气隔离开关。
4.15.3.6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润滑保养,并保持记录,确保状况良好.检查要求见表2。
表2高架库检查和检验要求一览表
项目 |
检查和检验内容 |
周期 |
备注 |
钢丝绳 |
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宜、使用长度和 固定状态等 |
每半年 |
检查时同时进行 定期保养、润滑 |
钢索轮毂与螺旋槽 |
转动灵活无缺损,装置安装牢靠.无损坏或 明显变形 |
每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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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续)
项目 |
检查和检验内容 |
周期 |
备注 |
限位开关、急停开关、阻止片 (SBS)、缓冲器 |
安全牢固,完好可靠 |
每半年 | |
限速器、制动器 |
安全牢固,完好可靠 |
每半年 | |
卷道门锁或门禁、联锁装置 |
完好,灵敏有效 |
每半年 | |
各种信号装置 |
完好.可第 |
每半年 |
4.15.3.7高架库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a)巷道内存在碰撞、触电、坠落物等伤害可能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b)进入封闭区域内进行维修、保养、清洁作业•应有2人以上.并有专人监护;工作前将巷道外电 源控制器关闭•钥匙拨下随身携带•并在巷道外电源控制器上悬挂禁止合闸的警示标识;
C)严禁人为短接或损坏封闭区门联锁装置’或区域门未挂锁,人员违章进入投料区。
4.16装卸场所
4.16.1设备设施安全技术要求
4.16.1.1装卸场所.应符合卜冽要求:
a)保证装卸人员、装卸机械和车辆有足够的活动范围和安全距离;
b)地面平坦,,星固•有良好的排水设施;设置照明灯,确保在夜晚作业时能分辨周边物品和人员; c)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示装卸作业的安全事项。
4.16.1.2高于地面的装卸平台.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置作业指示灯.装卸期间指示灯应提示装卸作业正在进行;
b)平台内有车辆彳;驶的,应有警示线或标识;平台边缘处宜设置高度200 mm〜400 mm的安全 防护栏。
4.16.1.3输送设备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输送线的操作工位、升降段或转弯处应设置急停开关.累急开关能保证运输线紧急停机.灵敏 可靠.且应不自动复位;
b)运输线卜方的行人通道净空高度应不小于1.9 m.不足时应该张贴警示标沢;
C)输送线上坡、下坡段净空高度超过2 m的部位J头及跨越人员通道的部位,应设置防止货物坠 落的防护栏;人员需跨越输送线的地段应设置通行过桥;
d)输送设备运转部位应设置防护罩.并完好有效;皮带输送机在两边应设置防跑偏挡轮•井运转 灵活,销轴无窜动;链式输送机上坡、卜坡处应设置防停车及断链时而导致事故的止退器或捕 捉器,井运行可亮。
4.16.2装卸作业
4.16.2.1多辆车辆同时进行装卸的现场应有人员负责调度、指挥和监督检査。
4.16.2.2严禁将火种带入或在装卸场所内吸烟.并设置禁火标志。
4.16.2.3安全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装卸前应先检查运货车辆的装载安全状况,防止车辆重心偏离造成货物或车辆侧翻;
b)义车、传送装置需进入箱式车辆装卸的•或装仰过程可能发牛:车辆意外滑动的.应设置车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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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装置,或采用后轮防移木垫等方式,确保乍辆在装卸时不滑动;
c)装卸人员严禁穿滑性鞋:和高跟鞋;
d>车辆载物的高度不得超过4 m.宽度不得超过2.5 m.长度不得超过18 m.并符合当地道路交 通部门的规定.
4.16.2.4人员需到车辆上进行烟包装卸作业时•应设置供人站立的平台.如无法设置时"人员应佩戴安 全帽、安全带并设置安全带的固定悬挂裝置•或采取其他的防人员坠落措施;严禁无防护站立在物品上 作业。
4.17危险化学品
4.17.1危化品采购、运输和验收
4.17.1.1危险化学品应从具有经营资质的单位或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购买•并保存供货单位资质 资料。
4.17.1.2购买剧毒品•应按规定向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 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并保存购买记录。
4.17.1.3购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应按规定经过公安机关审批或备案•并保存购买记录。
4.17.1.4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部门应建立采购的危险化学品清单.登记存储和使用部位、危险化学品类 別及其危险性质、管理和使用责任人等信息。
4.17.1.5危险化学品运输,应符合卜•列要求:
a)危险化学品.含甲、乙类油品的道路运输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车辆和驾驶人员、装卸管 理人员均应有相应资质;
b)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 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c)危险化学品运输个辆进入厂区.应经过批准.并按规定行驶路线.不得经过动火作业和其他产 生明火、火花的区域.不得进入库房和厂房;
d)厂区内转运、装卸危险化学品"应根据Tt特性.规定使用的车辆和容器要求;
e)属于易燃液体、油品的危化品•室内转运应使用人T.推车•应不使用机动车辆和叉车;室外道路 转运使用机动车辆或叉车的.应在年柄上设置防倾倒固定装置:严禁容器敞口转运、装卸;应不 用同一车辆钱运互为禁忌的危险化学品。
4.17.1.6转运、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4.17.1.7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17.1.8入库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登记•并保存记录;验收内容应包括:数量、包装、合格证、安全标签和 实物的相符性等.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4.17.1.9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领用人员等.经过本单位培训方可.L岗;当地政府有要求的,应经过政 府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相应人员资质SiE书。
4.17.2危化品储存
4.17.2.1危化品库房的位置和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不得设置在地下建筑内.周边距离符合要求;电气线路应不跨越库房;
b)库房应符合GB 50016、GA 113RYC/T 205的要求;库房内应不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场所。
c)建筑物应采取防雨防渗漏措施,并完好有效。
d)库房设置••危化品库房"标识.设置醒口的禁烟等安全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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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切断电源;
O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硬塑料管保护;不得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负荷。
4.17.2.2危化品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实现定置存放.现场设置现场定置线或区域标志.旦完好、清晰;
b)现场应保存危化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O现场通风良好.宜设置强制通风装置;
d)按特性.分类、分区、分库、分架、分批次存放.确定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禁忌物料贮 存的要求•符合GB 13690和GB 15603关于危险化学品贮存量和贮存安排的要求;
e)需进行转移或分装时,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净化 处理前,应不更换原安全标签;
D 每天至少进行2次的安全巡查;
g)根据各类危化品的特性,确定储存场所的防火防爆和其他要求。
4.17.2.3批*的危化品和生产现场当班剰余的危化品应及时存入危化品库房;如当班剩余的危化品确 需临时存放在中间仓库或其他场所时.仅能存放不超过24 h的用d.现场储存条件应符合各类危化品 的防火防爆和其他要求.并安排专人进行每天不少于4次的安全巡查。
4.17.2.4闪点小于60 ℃的易燃液体危化品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库房的门、窗、暖气、气体灭火设备外壳及库内其他金属部件应设方接地装置;库房门外应安装 人体静电导除装置.井设置泄压设施;
b)现场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通风管、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应采用小燃烧材料 制作;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用依燃烧材料分隔;
O现场设置温度计.并根据易燃液体的特性确定温度控制要求;
d)现场应按GB 50058的要求选用EPL等级(EX)的防爆电力装置;
e)根据易燃液体的特性及储存方式规定存储的最大限量;
f)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进入现场的 人员应穿戴防靜电工作服;机动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应选用防爆型 机动车;
g)现场设置围堰.或接液槽或盘.防止液体流淌并收集泄漏的液体;现场配备黄砂,发现泄漏及时 处置;
h)酒精储罐宜设置在室外.设置在室内时应满足防爆要求;
i)酒精储罐及管道接地良好;管道的法兰少于5枚连接螺丝的应接跨接线.跨接线E采用铜、铝 片或铜丝编接软线,压接紧固.并符合1.26关于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道的要求;
j)现场应配置适合于扑灭易燃液体火灾的火火器•并配置灭火的黄砂和铲、桶等设施。
4.17.2.5璘化铝(镁)等遇湿易燃物应储存在专门的库房内•不得在其他场所存放.并符合下列要求:
a)安装双门双锁、防盗报警器;建筑物经过防水处理.无漏水、渗水现象;室内应配置湿度计和温 度表;
b)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并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C)配备与磷化铝性质相适应的「粉灭火剂得禁用酸碱、泡沫和水等灭火剂.并配备卜砂;
d)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领用;领用应经使用部门负 责人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双重审批•并保存审批记录;
e)磷化铝(镁)不应与氧化剂、酸性物质等其他物质一起存贮;
f)搬运磷化铝时轻装轻卸•防止包装破损;不得将小包装打开进行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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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2.6酸性腐蚀品和碱性腐蚀品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a)储罐、储槽和容器选择匹配的材质.井右.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无裂纹、变形、渗漏;储罐、容器的 管道和阀门完好.无泄漏;
b)盐酸、硫酸等液体储槽和容器应放置在闱堤或接液盘内.围堤或接液盘应经过防腐处理且容积 足够防止液体外泄;
O酸性腐蚀品和碱性腐蚀品不得同室储存;储存数量少的可在同一室内分柜存放;
d)现场设置应急喷淋和洗眼器.洗眼器专用溶液应定期更换;
e)需进行搬运、分装的作业人员应配备、使用防酸手套等防护用品。
4.17.2.7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批量储存时应设置专用仓库.实施专人管理•并确定储存限值;
b)除使用现场存放的极少量以外•对批量存储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实施••五双制度",即双人 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领用。
4.17.2.8汽柴油库力.应符合GAn31和下列要求:
a)库房应设置在地面单层建筑内;所在建筑物耐火等级应为二级;敞篷承歪柱的耐火极限不小于 2.5 h.顶面承重构件和屋面材料不应使用可燃材料;内净空高度不应小于3.5 m;通风保持 良好;
b)现场应白存储物品的化学品特性说明书(MSDS);
c)油桶多层堆码时,最上层距屋顶构件的净距应不小于1 m;
d)专用库房应按GB 50058的要求确定气体爆炸环境等级.选用EPL等级(EX)的防爆电力 装置;
e)当甲、乙类油品里桶与丙类油品重桶存于同一库房内时.两者应采用完整的防火墙隔离;
I)贵桶应立式存放•甲类油品不超过2层,乙类不超过3层;空桶宜卧式堆码•不得超过3层;
g)库方应确定专•人管理,每天至少进行2次现场巡查;
h)抽油器、油管等应采用防静电的黄铜制品等防爆工具。
4.17.2.9汽柴油加油场所,应符介GA 1131和下列要求:
a)加油场所应固定位置;宜设置在室外;
b)加油场所如果设置在室内,应按照汽柴油库房的要求管理;
c)现场应有所加油品的化学品特性说明书(MSDS);
d)应确定专人管理.每天至少进行2次现场巡查;
e)配置的抽油器、油管等应果用黄铜制品等防止产生火花、静电的工具;
f)加油过程不得接打手机和使用任何产生火花的物品。
4.17.2.10单位有加油站的.建筑物和设施应符合GB 50156的要求:
4.17.3汽柴油储罐和管道
4.17.3.1储罐区域位置和环境.应符合GB 50074的有关要求,其中包括:
a)储罐周边应划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的区域;工作人员进入储罐区域.应交出火种.包括打火机 和手机;
b)应述离锅炉房、配电房及明火区域等.距离符合耍求;
c)储罐区域应配置灭火器材、黄沙、取沙工具等;
d)储罐区域应设置防宙设施并定期检测。
4.17.3.2储罐及其管道、泵站•应符合GB 50074和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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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地上储罐应设置防火堤.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罐组内一个最大储罐的容量;
b)覆土立式油罐应采用独立的罐室及出入通道.与管沟连接处,应设置防火、防渗密闭隔阁墙;其 通气管管I I应5出罐室外.宜高干覆土面1 m〜1.5 m;
O固定顶储罐、地上卧式储罐、覆土卧式储罐应装设阻火器:阻火器内金属网无破损;
d)固定顶储罐、地上卧式储罐、覆土卧式储罐•通向大地的通气管管口应装设呼吸阀,阀芯应呼吸 正常;
e)泵房(棚)宜采用地匕式.门应向外开•旦不少于2个;建筑面积小于IOO n√的.可设1个门;
f)泵房(棚)易燃和可燃气体排放管应高出周围地坪,4 m及以上;排放管设在泵房(棚)顶而上方 时,应高出顶面1.5 m及以上;
g)当管道采取管沟方式敷设时.管沟与泵启、罐桶间、罐组防火堤、覆土油罐室的的结合处,应设 置密闭隔离墙;管道接地良好;管道的法上少于5枚连接螺丝的应接跨接线,跨接线可采用铜、 毋片或铜丝编接软线.压接紧固.并符合本部门4.26关于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道的要求;
h)钢储罐应采取防静电措施.钢储罐的防雷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静电接地装置;地上或非充砂管沟 敷设的工艺管道的始端、末端、分支处及白:线段每隔200 m〜300 m应设置防静电和防雷击电 磁脉冲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 0;
i)工艺管道上的法兰连接处应接跨接线.跨接线可采用铜、铝片或铜丝编接软线JK接紧固:当不 少于5枚螺栓连接时,在小腐蚀环境卜可不跨接。
4.17.3.3储罐作业人员.含值班巡视人员.充装作业人员,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资质。
4.17.3.4储罐充装、卸油和清洗.应符合卜一列耍求:
a)各通道口设专人把守.并禁止一切车辆、人员通行*禁止一切明火作业;
b)汽车槽车在卸油前应与设备跨接并接地;卸油完毕先拆除油管.后拆除跨接线和接地线;
O充装过程应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整个充装过程由专人监护•宜配备便携式汽油、柴油泄漏 报警仪进行检测;发现泄漏,立即关闭阀门进行检修;
d)少量泄漏•可用氮气吹扫或用棉纱吸卜并置于接液盘内,放到通风处挥发;大量泄漏应用专用 容器转移至已准备好的空桶内.并迅速转移至指定存放区;
e)从下部山汽车油罐车向卧式储罐充装油品时.应采用密闭管道系统;
f)从储罐向罐桶内或汽车油罐车灌装油品时.鹤管长度应足以插到罐桶、汽车油罐的底部.并完 好、无老化、破损现象;
g)充装过程应随时观察储罐液位显示或液位报警信号.发现超过规定液位或发生液位报警立即 停止充装;
h)充装和灌装现场操作人员穿戴防静电工作服.严禁烟火、禁止接打手机;
1)储罐清洗和进入储罐内检修作业应按有限空问作业管理,具体执行4.19的要求;作业前应排 空罐内和管道内汽柴油•采取置换、通风等措施后进行气体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作业。
4.17.4化学实验室
4.17.4.1未设置危化品库房的实验室,应设置化学品专用存放室;存放应符合4.17.2的相关要求。
4.17.4.2试验空危化品的存储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实验现场只允许放置实验使用的化学品•当班未使用完.IT未拆开包装的应退回专用存放室. 已拆开包装的应存放在防爆柜内n上锁;
b)化学品存放室应明确与人管理.建立存放物品清单和每日领用和退冋台账,并规定每种物品的 最大存放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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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化学品存放室和实验现场应保存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特性说明书(MSDS);
d)化学品存放室通风良好.各类物品按化学品类别分类、分架存放,且标识存放品种和数量;其中 有毒和易燃易爆的物品•应存放在专用柜内•并上锁;
e)实验时配置使用的化学试剂、试管或容器应定置放置,并标识其品种名称,其中:冇毒品试管或 容器应放在专用的位置存放.并在标忐上进行数量登记;
f)危化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容器时,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 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应不更换原安全标签;
g)实验现场应设有洗眼器等急救设施;
h)实验后的废液、残渣.属于危险废物的.不得倒入下水道或厕所》应分别放入专门容器储存.并 放置在固定位置集中存放.设置危险废物标志,按危险废物处置;
i)实验室工业气瓶存放•执行4.25的要求。
4.17.4.3实验室刷毒品存放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剧毒品的存储场所应将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b)刷毒品的存储场所应符合GA 1002的耍求,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监控范围应覆盖整个存储区; 应在门窗等位置安装入侵报警装置;
c)剧毒品存储和领用应实施"五双制度",即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领用; 剧毒品应存放在专用柜箱内,密码或钥匙分别由2人保管;
d)领用剧毒M时应办理于♦续;配制成的使用试剂应按照"五双"制度管理,使用后多余量应退冋储 存:场所存放.不准存放在试验作业现场;
e)剧毒品发放应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领用和退回时应有准确登记.包括物品的数⅛t、发放时 间和经手人等•并保存记录;
I)需报废和不再使用的剧毒品•应按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处理手续,暂时不能处理 的•应继续按••五双制度"执行。
4.18放射源和射线装置
4.18.1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存储和回收
4.18.1.1应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放射源。
4.18.1.2新购置未安装的.或废旧放射源需临时存储的•应配置专用的屏蔽保管箱.指定专人负责保 管"并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漏安全防护措施.
4.18.1.3放射源闲置三个月或废弃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交原生产单位冋收.确实无法交冋原生产单位 的,应当交有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或回收;放射源的转移和回收应由具有资质的单 位按相关规定进行运输.严禁交其他单位运输。
4.18.1.4各放射源和放射装置的金属密封盒完好.固定牢固,严禁随意拆卸;宜采取将金属盒与设备焊 接等措施。
4.18.1.5按YC/T 384.1的要求.建立放射源丢失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预案内容应包括放射源 丢失应急指挥及应急小组、发现放射源去失后的报警、社会通报、警戒和紧急搜寻、分级响应、生产恢复 等应急流程和方法。
4.18.2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作业和维保
4.18.2.1使用和储存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
4.18.2.2放射源设备操作人员佩戴个人放射源接受剂量检测卡.每季度报政府主管部门检测•保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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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并公示。
4.18.2.3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维修保养,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应拆卸、维 修、更换核扫描内安装放射源的源架装置。
4.19危险作业
4.19.1危险作业的识别、分级、申报、审核和现场确认
4.19.1.1应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各类危险作业进行识别.对其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并符合下列要求:
a)按各类危险作业的定义,识别本单位可能进行的相关危险作业种类:对于行限空间作业、熏蒸 杀虫作业、高风险的高处作业还应识别UJ能进行该类作业的场所*并形成清单;
b)危险作业的识别应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消防T.程师等专•业人员参加.根据法规要求和实 际情况确定;必耍时•可组织专人到现场进行评估;
c)识别应包括相关方在本单传进行的相关作业。
4.19.1.2吊装、建筑物和能量介质拆除、熏蒸杀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均应按高风险作业控制;动火作 业、高处作业应按照其作业特性和作业方式进行分级,可分为高度风险、中度风险和一般风险作业。
4.19.1.3应綜合考虑人员密集程度、周边物资的燃烧危险性等因素》评估动火作业的风险程度•对动火 作业进行分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a)高风险动火作业至少应包括: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除尘系统动火;在烟草库房动火且存储 物品与动火点小于15 m的作业;在有毒有害和能源介质的设备、容器和管线上动火;在建筑 物格栅层、保温层、冷却塔、风管风道上动火等;
b)中度风险动火至少应包括:室内动火、现场有较多可燃物的室外动火等;
c)其他动火作业.可定为一般风险动火作业。
4.19.1.4高处作业按GB/T 3608进行分级,并符合卜列要求:
a)高风险高处作业至少应包括:无固定平台且高处作业高度15 m及以上的作业;使用吊篮、吊 板进行的外墙清洗等作业;
b)中度风险高处作业至少应包括:无固定平台且高处作业高度5 m及以上不超过15 m的作 业等;
c)其他高处作业高度2 m~5 m的高处作业可定为一般风险高处作业。
4.19.1.5危险作业的申报.应符合下列要求:
a)危险作业应山作业主管部门向作业审核部门申报.申报内容应包括:危险作业的项目、内容、时 间、作业所在部门或区域、作业所在部位、作业单位或部门(含相关方)、作业责任人、作业人员、 现场监护人员、作业的主要风险及其控制的方案或措施;
b)高度风险作业申报前应制定作业方案并经过申报部门组织评审,申报部门领导批准后与申报 表一起申报;作业方案内应根据现场条件和作业特点.确定作业流程和方式.明确作业指挥人 员和作业分【-制定作业现场风险控制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制定作业过程异常紧急情况的应 急处置方案;
c)中度风险作业申报前应制定作业安全和应急措施,由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后8中报表一起申报;
d) 一般风险作业申报吋.应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在申报表内填写作业安全和应急措施。 4.19.1.6危险作业的审核•应符合下列要求:
a)确定各类、各级危险作业的审核部门.对危险作业的中报资料进行审核;高度风险作业,至少由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或指定安全管理部门专业人员审核;
b)审核内容应包括;危险作业等级确定是否符合要求、作业方案或措施是否能有效防止事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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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或作业技能、监护人员是否具备监护资质或监护技能、作业条件是否 符合安全要求等;审核应保存记录;
c)对于经常性的或固定部位日常的一般风险动火作业.可按规定的周期定期进行集中审核和定 期现场确认•每次作业前不再进行申核和现场确认;
<1)对经常从事高处作业的本单位维修电工、设备作业和维修人员等进行高处作业培训.并确认其 高处作业资格;具有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木岗位日常2 m〜5 m的一般高处作业可不再进行 申核和确认;
e)审核未通过的应由作业主管部门修改作业方案或措施后重新申报并进行审核。
4.19.1.7危险作业的现场确认•应符合下列耍求;
a)危险作业前•应依据审核后的作业方案、措施进行现场确认*通过现场确认后方可开始作业;
b)确认时应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作业交底教育.并核实作业部位、设施设备、作业人员、作业 环境、安全措施等是否符合要求;未通过确认的应现场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确认后方可作业;
c)确定各级、各类危险作业现场确认的责任部门和人员;高风险作业应Ill作业主管部门、属地管 理部门、安仝管理部门专业人员共同进行现场确认.中度风险应至少由作业主管部门、作业所 在部门C业人员共同确认,一般风险可由作业主管部门或属地管理部门专业人员确认;保存现 场确认签字的记录。
4.19.2作业过程监护
4.19.2.1危险作业应实施作业过程的现场安全监护.应根据作业风险确定各类、各级作业的监护人;高 度风险作业的本单位监护人应经过本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具备相应危险作业监护技能;本单位和作业 相关方监护人均应热悉危险作业的作业安全和应急要求,并符合当地政府冇关监护人员的资质要求。
4.19.2.2作业过程监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高度风险作业的监护应由本单位监护人和作业相关方监护人共同进行,且作业期间均不得离 开现场;
b)中度风险作业的本单位监护人至少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各到现场进行一次监护,并至少 每小时巡查一次;作业相关方的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c) 一般风险的监护M以委托作业相关方人员进行监护.本单位作业主管部门或作业所在部门指 定专人进行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检査;相关方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d)监护内容应包括作业前的准备T作、作业中的安全事项和作业完成后的现场清理;监护人检査 现场无隐患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e)览护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向作业负责人反馈,并要求其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如现场不能解决•监 护人应报告作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现场问题未得到解决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监护人 有权要求停止作业;
f)保存由监护人签字的监护记录。
4.19.2.3作业过程的监护内容,应包括4.19.3的相关要求。
4.19.3作业现场安全要求
4.19.3.1吊装作业现场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专门指定现场指挥人、警戒人员、吊索具操作等人员.需起重机械作业时,应由具冇特种设备 作业资质的人员操作;
b)吊装现场设置警戒线.并有醒目标识.任何人不得进入起吊物品下方的警戒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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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貝■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起吊物放冋地面,排除 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起吊;
d)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报告.没右指令,任何人不得擅离岗位;
e)起吊重物就位前.不得解开吊装索貝•;任何人不准随同吊装物或吊装机具升降;设备或构件固 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确认安全可靠后才可拆除临时固定工貝,进行下步吊装;
D 严禁在风速5级以I .、雨天、雾天进行吊装作业;
g)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不得使起吊物悬空过夜;
h)吊装吋.不得在设备或构件I:堆放或悬挂零星材料和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 绳捆扎牢固后才能调运传递,不得随意抛邃材料、物件和匚貝・;
i)设备或构件必须捆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搓动或振动;
j)确保使用的吊索貝,不超载•且完好程度符合要求;
k)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听从指挥的指令,与吊索貝♦操作人员保持下势沟通.统一协调作业;
1)在吊装方案内制定应急措施.必要时专门制定吊装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4.19.3.2拆除作业现场安全.应符合卜列要求:
a)建筑物拆除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其他设施拆除应由具备拆除作业条件和经验的 专业单位进行;爆破拆除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b)拆除作业方案应明确不同设施的拆除方式和具体的作业流程和方法,包括人工拆除、机械拆除 和爆破拆除;需儿种方式共用时.不得同时在同一现场进行;建筑物的拆除方案应按法规规定. 报建设部门审査并取得拆除作业许可证;
c)建筑物拆除作业前应切断拆除物上的电源,并将电源线移开;应將动力管线、设备、材料等可能 影响作业的物件迁移;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禁戒线.配置照明和警示信号*并指定专人监控.防 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拆除现场;
d)人工拆除时.作业人员应站在脚手架或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不得站在或将安全带挂在 要拆除的物件I:作业;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人工拆除使用的T•具应完好可 靠;作业时现场不得多人交叉作业.需多人同吋作业的•应设指挥人;
e)机械拆除时.应规定使用的机械设备种类、拆除的顺序和T.作方式.确保设备安全,并制定设备 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吋.设备应经过特种设备检验合格,人员应取得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nΓ作业;
f>拆除作业应按先上后下的顺序进行,禁止上下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冇防止其 他部分坍塌的加固措施;
g)防护栏杆、通道和安全设施的拆除.应与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承重的支柱和横 梁应等其承重的构件全部拆除后方F拆除;
h>拆除物禁止向下抛掷.要用溜槽或装袋牵引放下;较大或过重的拆除物应用钢丝绳牢固捆孔或 起重机械吊卜\拆卜.的物件应及时清理.保持通道场地畅通;
i)爆破拆除使用的爆炸品、引火线等爆破器材应指定专人负责,并保存在指定场所•采取防火、防 水和防盗措施;保存和使用应登记领用人和数量;爆破作业应设现场总指挥和疏散、警戒、爆破 作业等专业小组.并制定爆破作业应急处置方案;爆破后.如发现保冊的部分有危险征兆,应采 取安全措施后方能T.作;
j)燃气设施拆除.应切断燃气气源.并对储罐、管道内燃气进行放散和置换.经过检测确保安全后 方可作业;
k)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固定拆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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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3.3动火作业现场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现场应配置灭火器材.必要时还应配备消防不和消火栓写应急设施设备;
b)动火作业前.应通知动火所在部门或所在部位.清理现场易燃物并做好各项推备工作;
O动火作业前.应对现场易燃物情况、动火区域隔尚情况、动火设备完好情况、动火作业人员资质 等进行确认.满足所有安全条件后方能作业;
d)动火监护人应堅守现场,动火作业中断超过30 min,动火作业人和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 件;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人或政护人应对现场进行检査,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能离开现场;
e)气焊动火时.枢气瓶和乙块瓶距阁明火10 m以I:.气气瓶和乙快瓶间距5 m以上.井不准在 烈日下暴晒:气瓶及其使用应符合4.25的要求,电焊设备及其使用应符合本部分4.34的要求;
f) 6级大风以上停止所有室外动火作业;
g〉高处动火作业使用的安全带等防护装备应采用防火阻燃材料•应采取防止火花溅落的措施;
h)带有有毒有害和能源介质的设备、容器和管线I:禁止动火;确需动火的.应切断物料来源•经过 可靠的封堵、隔离或拆除处理.并彻底吹扫、清洁和置换;
i)涉及高处、行限空间、带有冇毒冇害和能源介质的设备、容器和管线动火还应当执行相关危险 作业许nf要求•
4.19.3.4高处作业现场安全.应符合卜列要求:
a)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人员.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 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 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分别取得登高架设 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资质;除以上要求以外.当地政府有要求的.从 事高处作业的相关方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资质或符合相关要求;
b)对登高梯台进行日常保养.确保完好;登高使用前.对梯台进行检伟,确保安全.使用移动梯台、 登高年等设备的.应确保其地面固定装置完好冇效;具体执行本部分4.22的要求;
c)不得使用叉车、电瓶车等厂内机动车的属具载人登高;
d)梯子和升降平台使用处下方■可能名落范围半径范围内.不准堆放杂物;
e)无固定站立部位或站立部位无防护的高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并悬挂在固定装置心中度及髙 度风险高处作业、,般高处作业的周边有物体坠落可能、或作业时易发生碰撞的,应戴安全帽; f)外墙清洗工作区域下方醒Ll处设置警示标况或护栏;作业前应确认作业期间天气状况.挂点装 置的安全n1靠性.并保持记录;大风、雨雪天气禁止作业;
g)外墙清洗吊绳应定期检查,使用前再次确认无断股、分丝、断裂等破损;坐板或吊篮、安全带、l'l 锁器、卸扣、套钩无破损.完好冇效;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和安全带.采用•人两绳、二人三绳 方式。
4.19.3.5行限空间现场安全.作业应符合卜列要求:
a)应当对本单位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进入密闭的贮罐、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内部空间. 地下管道、地下室'污水池(井)、化粪池、下水道等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 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账;各作业点应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配备检测仪表. 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b)有限空间作业的负责人、监护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I •并确认其作业资质;当地 政府有规定的.需取得政府指定机构的培训并取得资质证书;
c)作业开始前.应测定作业空间空气中的氧含置;当作业空间空气中同时存在硫化氢等有害气体 时.需同时测定有害气体的含It •并根据测定结果采取通风等相应的措施;未经通凤和检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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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干作业开始前30 min ;检测人员进行 检测吋.应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保存经检测人员签字后的检测记录;
d)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 清空或者置换;
c)作业吋应将安全带、绳索等放置在作业现场.紧急情况时使用;地面必须有两人以I.进行安全 监护.在作业过程中规定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的联络信号,保持地面人员与作业人员的联系;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貝•应采用符合GB/T 3805特低电压标准的电压,存在可燃性气 体、粉尘的•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
D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气通风换气;人员在作业过 程中应按规定的频次用仪器对作业环境内弱气或(和)有害气体是否超标进行检测,符合要求 方可继续作业;作业人员应佩戴便携式相关气体检测报警仪;
g)作业中断超过30 min.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h)作业人员发生缺氧或中毒危险时,抢救人员应穿戴带自给式空气呼吸器方可进入;
i)空气呼吸器、气体检测报警仪等应在检定校准合格期内;
j)进入筒体、柜休、锅炉等设备内部进行焊接作业、使用设备工具进行维修作业前•应确保设备门 打开,保持通风良好;焊接时应进行强制通风.作业时间较长时.人员应轮换作业;
k)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4.19.3.6熏蒸杀虫作业安全.应符合YC/T 301的耍求.其中:
a)建立熏蒸作业台账.对每次熏蒸的时间、部位、用药、安全状况等进行记录;
b)库房和露天堆垛熏蒸作业区应设立行毒警示标识;投药完毕后应在密封袋上粘贴警示标识;作 业区周围按规定距离设置警戒线.派C人负责现场警戒.任何与作业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 现场;
O熏蒸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清点作业人员.确定人员全部撤离仓库后方可实施封闭;
d)分药、施药、检查、散气和处理残渣等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配戴与磷化氢等有毒气体性质相兀配 的过滤式或隔离式防毒而具.穿戴专•用工作服、手套.严禁不戴或使用无效防毒设备进行雨蒸 作业;
C)投药点应均匀分布.投药容器内的药剂应平铺.不得堆积;
f>熏蒸作业应冇专人进行监护,严禁单人操作;
g)熏蒸作业现场及周边应配备磷化氢气体检测仪.对熏蒸过程磷化氢气体浓度等情况进行即时 技术监测•有异常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
h)从仓库封闭到充分散毒前,要设立专人值班.进行24 h巡回检查.无特殊情况禁止任何人进入 危险区域;
i)熏蒸作业完成后•应经过充分的通风散气•自然通风4 h或强制通风2 h以上;散气期间应有专 人定期检测熏蒸区域内外磷化氢浓度并记录;磷化氢浓度到达规定数值后*方可撤销警戒,恢 复工作;
j)防毒而具、气体检测仪等应在有效的检定校准合格期内;
k),电蒸杀虫散气后.磷化氢气体宜进行无害化处理;药剂残渣、包装物、盛放器皿、防护用品等已 被污染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物品,应及时同收处理;,再蒸作业后.应确认烟叶不含有毒物质 残留后方可宜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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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地下管廊
4.20.1管廊及其设施安全技术要求
4.20.1.1管廊设备设施.应参照GB 50838的要求;管廊内及进口、出口部位设置视频监控装置,井明 确监控人员:监控人员与管廊内人员应能以有效方式进行适时通话。
4.20.1.2管廊内应设置人员逃生孔及其爬梯.宜U通风口、投料口结合设计;管廊内应至少设置2个逃 生孔.逃生孔宜每20Om设置 个;逃生孔内径净宜位不得小于800 mm;逃生孔盖板应设有管廊内部 易于开启、在外部使用时非专业人员雉于开后的安全装置;各项设施完好、有效.标识清晰。
4.20.1.3管廊宜采取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介的方法,采用自然通风时的通风口间距不宜超过 200 m;采用机械通风时应与照明开关联动.换气次数应在2次/h以上.换气时间不宜超过30 min。
4.20.1.4管廊内信息电缆与高压电缆应分开设置;热力管道、燃气管道不得同电力管道同舱敷设.燃气 管道和其他输送易燃介质管道纳入管廊尚应符合相应的专 •项技术要求。
4.20.1.5管廊内装修材料除嵌缝材料外,应采用不燃材料。
4.20.1.6管廊的消防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管廊内直设置火灾η动报警系统、1‘|动灭火系统;管廊内有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时,应设 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专门的消防设施;
b)防火分区的间距不应大于200 m.并设置防火墙、防火门;
c)管廊的人员出入口处应设置灭火器、黄沙箱等灭火器材。
4.20.1.7管廊内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或在回路中设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 mA的剩余电流保护 装置:灯具应防水防潮,并具有防外力冲撞的保护装置,防护等级宜不低于IP54。
4.20.2安全运行要求
4.20.2.1管廊的出入口处应设置管廊标识、进入管廊的相关安全告知牌或相关标识,至少应包括进入 安全注意事项、进入人员佩戴支全帽的要求等,并完好、清晰。
4.20.2.2人员进入应交出火种.并携带手持式应急灯具、通讯工具.并登记进入人员、进出时间、作业事 项、携带物品等内容;管廊内作业•应由两人以上进行。
4.20.2.3管廊内应设禁止吸烟、禁止触摸、注意脚下、注意碰头等警示标识.并完好、清晰;人员出入口、 逃大孔、火火器材等部位应设置标没,并完好、清晰。
4.20.2.4规定对地下管廊的巡査频次和巡查内容;宜每天至少巡查,次;巡査应两人同时进入巡查。
4.21格栅层
4.21.1结构和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4.21.1.1格柵层与屋顶之间的网架和格柵吊杆、格柵层的主龙骨、次龙骨、格柵片等应具有足够的强度 和承载力;不得随意更改或更换原设计结构和构件•各构件无断裂、松动、严重锈蚀等现象。
4.21.1.2格栅层的格栅片最大网格尺丁 .应能防止在格栅层作业时可能坠落物通过而坠落至格栅下方 车间作业区域;格栅片固定应牢固、平整.与龙骨之间四周和上下均安装紧密,无可见间隙及突出、翘起 等现象。
4.21.1.3应根据现场情况设置格栅层的人员行走通道,宜保证通道内有一个完整的大龙骨或两个完整 的小龙骨。
4.21.1.4格栅层不允许随意堆放设施和物品,确需放置设施和物件.应事先对其承重和耳他可能产生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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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风险进行评估,确保符合格栅层原设计的单位面积承重指标和复核风险控制要求;格栅层堆放物品. 堆放位置优先选择一个完整的大龙母或两个見抠的小龙母支撑的部位。
4.21.1.5格栅层内的人员通道、物件堆放区域等应设置标识,并设置人员行走安全等警示标识。
4.21.1.6通讯信号未覆盖的格栅层,宜配备通讯设备。
4.21.2安全运行要求
4.21.2.1对进入格栅层作业的人员,应经过技能培训.考核.确认其具备格栅层作业能力和健康状态; 保存考核确认记录和人员清单。
4.21.2.2进入格栅父作业需二人以上.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应对人员及其携带工具、物件等进行登记, 并交出液体、易燃易爆物品等。
4.21.2.3格栅层作业.应佩戴安全帽、穿防滑鞋,随身携带手电筒.必要时,使用安全带。
4.21.2.4在格柵层进行开孔作业,设置作业警示标识,人员佩戴安全带.并将安全带固定在可靠的固定 设施上;作业结束后及时封堵开孔,
4.21.2.5人员在格栅层作业时,应分散站立,并确保双脚踩踏在龙骨上,严禁踩踏在格栅片上。
4.21.2.6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确保物品不遗留在格栅层内.并对进入时的蒙记表 内进行人员和物品核错。
4.21.2.7格栅层作业需临时接线.应按临时用电进行管理;作业结束后应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恢复正常 后.方可离开现场。
4.21.2.8在格栅层进行高处作业、开孔作业.应按危险作业管理;其他格栅层作业宜按危险作业管理。
4.21.2.9至少每年对格栅层进行,次集中维护保养.保存维护保养及更换相关构件的汜录;容易积尘 的区域.应定期对格栅层进行清洁,防止粉生积聚。
4.22 工业梯台
4.22.1钢直梯
4.22.1.1钢立梯应符合GB 4053.1的要求.在室外安装的钢立梯及其连接部分应设置雷电保护,连接 和接地附件应符合GB 50057的要求。
4.22.1.2单段梯高宜不大于IO m.攀登高度大于1() m时宜采用多段梯;梯段高度大于3 m时,宜设置 安全护笼;单梯段高度大丁 7 m吋.应设置安全护笼;当攀登高度小于7 m.但梯子顶部在地而、地板或 屋顶之I:高度大于7 m吋.也应设置安全护笼。
4.22.1.3结构件不应有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鍵陷;构件表面应光滑无毛刺。
4.22.2钢斜梯、走台、平台
4.22.2.1钢斜梯、走台、平台.应符合GB4O53.2、GB4O53.3的要求:梯高宜不大于5 m;大于5 m时宜 设梯间平介•分段设梯;单段梯的梯高应不大于6 m;梯级数宜不大于16。
4.22.2.2钢斜梯内侧净宽度、踏板的前后深度、由突缘前端到上方障碍物的垂立距离等符合要求。
4.22.2.3钢走台、平台铺板、踏板应采用花纹钢板或经防滑处理的钢板。
4.22.2.4结构件不应有脱蟬、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构件表面应光滑无毛刺。
4.22.2.5距下方相邻地板或地而1.2 m及其以上的平台、通道或工作而的所有敞开边缘应设置防护栏 杆;平台距基准面高度小于2 m吋,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900 mm;距基准面高度大于或等于2 m并 小于2() m时.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 05() mm;距基准而高度大于20 m时.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 1 200 m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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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6防护栏杆端部应设置立柱.立柱间距应不大于1 m;在扶手与踢脚板之间应至少设置一道中 问栏杆"其与上、下方构件的空隙问距应不大于500 mm。
4.2227在平台、通道或T.作面可能使用工具、机器部件或物品场合.应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踢 脚板顶部在平台地面之上高度应不小于K)O mm,其底部距地面应不大于10 mm;宜采用不小于 100 mm× 1 mm的钢板制造。
4.22.3移动梯台
4.22.3.1轻金属梯应符合GB 12142的要求;人字梯的较链完好无变形.两梯之间梁柱中部限制拉线、 撑锁固定装置牢固;貝备伸缩加长功能的轻金属直梯.其止冋挡块完好无变形、开裂。
4.22.3.2木质梯.其梯柱的截面不应小于30 mmX80 mm,横梁截血不应小于40 mmX50 mm.同时 木质中不应有死结、松软结或腐朽结•梯柱上不应有长度在IOO mm以上和深度超过10 mm的裂纹。
4.22.3.3竹梯•构件不应有连续裂损2个竹节或不连续裂损3个竹节。
4.22.3.4防滑措施完好.包有防滑橡皮.无开裂、破损。
4.22.3.5结构件不应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更不应有裂纹。
4.22.3.6轮式移动平台主要受力构件及焊缝应无变形、腐蚀、裂纹等缺陷.工作台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 T 1 m的保护栏杆或其他保护设施∙ Fl无破损;T.作台表面应防滑。
4.22.3.7轮式移动平台的锁紧装置完好,使用时锁紫后在外力作用下不会发生位移。
4.22.3.8自彳j式升降台应符合JB 532()的要求•在升降过程中自然偏摆量、支腿回缩装置、防止工作台 失控下降的安全装置、锁定装置、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等符合耍求。
4.22.3.9升降+:和行驶速度大于4 km/h的白行式升降介应设置报警装置。
4.22.4工业梯台维护保养
4.22.4.1工业梯台安装后,rʧ能产生锈蚀的部位和部件应进行除锈和防腐涂装。
4.22.4.2工业梯介维护保养应纳入本单位设备设施维保检修计划,维护保养时应检查工业梯台各部分 结构完好程度和强度•并对锈蚀部位进行除锈和防腐涂装;如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理。
4.22.4.3移动梯介应明确专人负责保存和检查.经常使用的每月至少对其结构和完好性进行次检 査•并保存检査记录。
4.23锅炉
4.23.1承压锅炉房环境和建筑物
4.23.1.1锅炉房位置.应符合GB 50016.GB 50041的耍求,其中:
a)锅炉房应不设在聚集人多的场所(如公共浴室、餐厅等)或在其上面、下面、贴邻或主要疏散口 的两旁;应不与甲、乙类及使用可燃液体的丙类火灾危险性房间相连;若与其他生产厂房相连 时•应用防火墙隔开,余热锅炉不受此限制;
b)采用相对密度>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卜.或半地卜.建筑(室)内。
4.23.1.2锅炉房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a)承压锅炉所在建筑物的外墙或屋顶至少应有相当于锅炉间占地面积10%的泄压面积(如玻璃 窗、天窗、薄弱墙等),泄压处应不4聚集人多的房间和通道相邻;
b)锅炉房地面应平整无台阶,H应防止积水;
c)单层布置锅炉房的出入"应不少于1个,当炉前走道总长度不大于12m, FL面积不大于 200 n?时.其出人口可只设1个;多层布置锅炉房各层的出入口不应少于1个;楼层1:的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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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通向地面的安全梯;锅炉房的出入11和通道应畅通无阻;
d)锅炉房的门应直接通室外或直接通安全出II;外墙开"部位的.I: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 m 的不燃性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 m的窗槛墙;
e)锅炉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启’锅炉房内的1:作间或生活间直通锅炉间的门应向锅炉间内 开启。
4.23.2承压锅炉及其安全附件、配套设施
4.23.2.1承压锅炉给水系统.应符合TSG GOOOl的要求,其中:
a)锅炉应配置两套给水设备,保持给水系统畅通;当中断给水造成停炉会引起生产上的重大损失 时.应采用2根从室外环网的不同管段或不同水源分别接入的进水管;
b)当采用1根进水管时•应设置为排除故障期间用水的水箱或水池.式总容量应包括原水箱、软 化或除盐水箱、除氧水箱和中间水箱等的容量.井应不小于2 h锅炉房的计算用水量;
c)锅炉水质处理•应符合TSG GoOOb GB/T 1576的要求,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锅炉不得投 入运彳j;蒸发量白2 t/h的锅炉应采取炉外水处理;
d)额定蒸发量大于4 l/h的蒸汽铜炉应当装设自动给水调节装置,并且在锅炉操作人员便于操 作的地点装设手动控制给水的装置;蒸发量大于等于2 t/h的锅炉.应装设极限高低水位报警 器和极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各项装置应完好有效.
4.23.2.2锅炉应符合GB 50273、TSG GOOOl的耍求.在明显的位置装设金属铭牌.标明制造年月。
4.23.2.3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炉体完好.构架牢髡.基础牢固。
4.23.2.4锅炉安全阀和压力表设置应符合TSG GoOOl的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符合下列要求:
a)不得改变原设计配备数量和规格;
b)安全阀不得破损、堵塞;
C)水位表有•'最高水位""最低水位"和\E常水位.'标志.井设置放水管.能定期冲洗;
d)水位表距离操作地面高于6 m时.应加装远程水位测量装置或者水位电视监视系统;
e)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应当为T.作压力的1.5倍〜3.0倍;
f)压力发发盘大小应当保证锅炉操作人员能够清楚地看到压力指示值.表盘直径应不当小于 IOOmm;刻度盘上应当划出指示T作压力的红线。
4.23.2.5蒸发量大于等于6 t/h的斜炉,应装设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且完好有效;燃油、煤粉或以 气体为燃料的铜炉应装设点火联锁保护和熄火联锁保护装置;报警和联领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4.23.2.6锅炉辅助设施,应符合卜.列要求:
a)锅炉的过热器和再热器,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金属壁超温;
b>再热蒸汽系统应当设置事故喷水装置.井能自动投人使用;
c)烟道、炉墙、除尘塔、脱硫塔、烟囱无严重漏风、漏烟.整体结构完好.构架牢靠.基础牢固;
d)风机外壳有无腐蚀.基础牢固.无异常振动;
e )锅炉应装设排污和放水装置.且操作灵活、无泄漏;
f)热交换器、热水加压设备完好有效.无破损,无泄漏;热交换器构成特种设备的,应按压力容器 进行管理;
g)现场管道构架牢固可靠;各类管道无泄漏,蒸汽、热水管道应加保温、防护层,且完好无损。
4.23.3承压锅炉安全运行要求
4.23.3.1按特种设备H录,界定構炉是杏属于特种设备;符合条件的承压锅炉应按特种设备到政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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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进行使用登记.井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标识(或检验 报告复印件)应当悬挂在现场或者固定在锅炉本体卜.;其中D级的汽水两用锅炉需办理使用登记并进 行定期检验.其他D级锅炉不需办理使用登记,由使用单位定期自行检查.
4.23.3.2承压锅炉操作和水质化验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或其复印件应随身携带或在现场保 存;其中,属于D级锅炉的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操作人员不需取证.但应由锅炉制造单位或授权 的安装单位对其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出貝•合格证明。
4.23.3.3锅炉运行时.司炉人员应两人当班,B级及以下全自动锅炉、非承压锅炉可以不设跟班锅炉运 行操作人员,但应当建立定期巡冋检查制度;人员进出锅炉房应执行出人登记制度;自动化锅炉的现场 巡査至少每2 h-次,旦规定巡查项目;锅炉现场需保存的记录应包括:
a)锅炉及辅助设备运行记录;
b)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汽水品质化验记录;
c)交接班记录:
d)锅炉及辅助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e)锅炉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f)锅炉停炉保养记录;
g)水位表定期冲洗记录;
h)定期进行备用电源或者气源自投试验的记录。
4.23.3.4进入锅炉内作业时,应符合卜冽要求:
a)在进入锅筒(壳)内部I:作之前.应用强度足够的金属堵板将连接其他运行锅炉的蒸汽、热水、 给水、排污等管道可靠隔开.用汕或者气体作燃料的的炉.应可靠地隔断油、气的来源;
b)在进入锅筒(壳)内部二作之前.应当将锅筒(壳)上的人孔和集箱上的手孔打开.使空气对流一 段时间•工作时锅炉外面应当冇专人监护;
O在进入烟道及燃烧室二作前.应当进行通风,并且与总烟道或者其他运行锅炉的烟道可靠隔 断,以防爆、防火、防毒;
d)在锅筒(壳)和潮湿的烟道内工作而使用电灯照明吋.照明电压应当不超过12 V;在比較干燥 的烟道内•应当有妥善的安全措施•可以采用不高于36 V的照明电压.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e)在锅筒(锅壳)内作业•构成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执行4.19的要求。
4.23.3.5锅炉的试验、检查、维护保养和改造、修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使用单位每月至少对锅炉及其安全附件进行1次门行检查,检查应由专业人员或维修人员进 行.并保存检查记录;
b)安全阀应当按照设计要求或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进行排放试验;设备有排气试验装置的.运 行时应按期进行手动排气试脸和自动排气试验;对控制式安全阀.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控制系 统进行试验;锅炉运行中安全阀不得随意拆卸.不得随意提高安全阀的整定压力或者使安全阀 失效;
c)锅炉受压部件发生结构变化.或者燃烧方式发生变化的改造*TSG GOOOl内规定的属于重大 修理的项Ii ,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d)锅炉维保应按TSGGOOOI的要求建立制度.并明确维保项H和频次;维保记录应完整、清晰. 包括检查、维修、更换部件等记录;其中,涉及改造和修理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4.23.3.6新安装的的锅炉.应按TSGG5002的规定,结合構炉安装监督检验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机 构进行水汽质量检验;投入运行后的工业锅炉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连续两次合格的.每年一次)水汽质 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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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3.7按TSGGOOOl規定.定期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銅炉的外部检验和内部检验。
4.23.3.8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周期•定期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机构,对病炉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 附件进行检测校准.并确保铅封完好.检测合格标识在有效期内;其中安全阀的校验每年至少一次•压力 表每半年至少一次;安全阀及需检测的压力表宜一备-用。
4.23.3.9锅炉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如果需继续使用,应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办理登记变更后方可继续使用。
4.23.4常压锅炉及其安全附件、配套设施
4.23.4.1锅炉间地而应平整无台阶.防止积水;不宜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
4.23.4.2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炉体应完好.构架牢靠.基础牢固。
4.23.4.3锅炉水位、水温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a)锅炉本体顶部或锅炉膨胀水箱应与大气相通•排汽管立径不小于1()0mm;通气口不得设置水 封、安装阀门,应采取防冻措施;
b)水箱膨胀空问运行最高水位处应设置溢流管.并接至安全地点;
c)设置水位表,水位表安装合理,灵敏可靠.便于观察;水位表有"最高水位"、“最低水位"和••正常 水位"标忐;
d)设置水温监控装置,出水温度应符介工艺要求;
e)严禁将常压锅炉改装为承压锅炉。
4.23.4.4自动运行的常压锅炉.应具有缺水、超温口动保护功能;其中.电加热锅炉还应具有短路、漏 电、缺相、过流保护功能。
4.23.4.5各类管道无泄漏.热水管道加保温、防护层.且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
4.23.4.6锅炉辅助设施完好,整体结构应完好,构架牢靠.基础牢固;水循环泵外壳有无腐蚀,无异常 振动。
4.23.4.7常压锅炉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a)常压锅炉•应由专人进行巡查,并保存巡查记录;
b)严禁将排汽管作为回水管使用;
c)储水箱的液位高度,不得高于锅炉本体。
4.23.5锅炉燃气、燃油、燃煤设施及其运行
4.23.5.1燃油、燃气和煤粉锅炉的防火防爆.应符合GB 50011的要求.其中:
a)燃油、燃气和煤粉锅炉后的烟道上•应装设防爆门.危及人员安全的应设置泄压导向管;
b)燃气调压间和计量间、燃油泵房、煤粉制备问、碎煤机间和运煤走廊等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 所,应按GB 50058确定气体和粉生爆炸环境等级.选用IP等级和EPL等级(EX)的防爆电力 装置:
c)燃气、燃油的燃烧器.应按TSG ZBo02的要求进行型式试验.取得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方能投 入使用。
4.23.5.2燃气设施及其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a)燃气锅炉房的烟道和烟囱应采用钢制或钢筋混凝上构筑;
b)锅炉房内燃气管道不应穿过易燃或易爆品仓库、配电室、变电室、电缆沟、通风沟、风道、烟道和 易使管道腐蚀的场所;
C)在引入狙炉房的燃气母管L.应装设总关闭阀;每台锅炉的燃气卜管I:,应装设关闭阀和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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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断阀;每个燃烧器前的燃气支管J应装设关闭阀,阀后串联装设1个电磁阀;
d〉点火用的燃气管道•应在Tt上装设关闭阀,阀后串联装设1个电磁阀;
e)燃气管道应装设放散管、取样口和吹扫口;放散管引至室外.排出口高出锅炉房屋有2 m 以上:
f)燃气锅炉装设点火联锁保护和熄火联锁保护装置并完好有效;A级燃气锅炉和使用燃气点火 的銅炉•燃气供气主管路及进燃烧器前的各分支管路上•应设置具有燃气泄漏联锁和放散功能 的阀组;
g〉燃气锅炉现场应配置强制通风设备∙ R完好、有效•设置事故排风装置.其排风机应为防爆型;
h)锅炉现场应在燃气调压间、燃气锅炉间等可能产生燃气泄漏的部位配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定 期检定校准•保存记录。
4.23.5.3燃油设施及其运行.应符合GB 50016、GB 50041的要求,其中;
a)燃油应储存在C用储罐内;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应不大于1.00 π?.且储油间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 h的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 防火门;
b)室内油箱应装设将油排放到室外的紧急排放管和相应的排油存放设施;室内油箱应采用闭式 油箱.装设Ili通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上设置阻火器和防雨设施;池箱上应不采用坡璃管式的 油位表;
O每台锅炉的供油干管上.应装设关闭和快速切断阀;每个燃烧器前的燃油支管上,应装设关闭 阀;当设置1台或1台以上锅炉时•尚应在每台锅炉的回油干管上装设止回阀;
d)燃油锅炉油泵间等运行现场应配置保制通凤设施•其机械通风装置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 装置;
e)锅炉现场应在燃油主管道和阀门、燃油锅炉间等可能产生燃油气体泄漏的部位配置燃油气体 泄漏报警装置■定期检定校准.保存记录;
D储罐及其管道具体执行4.17的要求;
g)油箱间、油泉间、油加热间应用防火墙与锅炉间及其他房间隔开•门窗应向外开启•不得与锅炉 间相连通,室内的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
4.23.5.4燃煤设施及其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a)煤场使用的行车应按起亚机械管理.具体执行4.27的要求;
b)皮带运输机、提升机和粉碎机等,应冇防护装置以避免机械伤害;加煤机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c)煤场应有喷水装置•防止煤堆温度上升造成自燃;
d)煤场应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止煤尘扬散;煤场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
e)采用煤粉的锅炉.制粉系统(全部烧无烟煤除外)必须设置防爆设施;对煤粉仓、钢球磨煤机等 设备.应装设蒸汽或其他灭火介质的管道;煤粉仓应密闭和测量粉位的设施.并必须防止受热 和受潮。
4.24空压机和压力容器
4.24.1空压机房和空压机
4.24.1.1空压机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室内,其区域内不得存放化学品和其他杂物等。
4.24.1.2空压机机身、曲轴箱等主要受力部件不应有影响强度和刚度的缺陷.并无棱角、毛口;所冇紧 固件和各种盖帽、接头或装置等应紧固、牢苑。
4.24.1.3空压机组旁应设紧急停机按钮或保护装置(开关)且完好有效•外露的联轴器、皮带转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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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旋转部位应设置防护罩或护栏;螺杆式空压机保护盖应安装到位.门、顶盖关闭好。
4.24.1.4空压机每级排气均应装有排气温度超温停乍装置.停年后只能手动复位。
4.24.1.5螺杆式压缩机顶部、背部通风口处不能放置任何物件。
4.24.2固定式压力容器
4.24.2.1容器本体、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应符合TSG 21的要求.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等缺陷,表 面无严重腐蚀现象。
4.24.2.2支撑(支座)完好.基础可靠.无位移、沉降、倾斜、开裂等缺陷.螺栓连接牢固。
4.24.2.3罐底应安装排污阀.并确保排污阀畅通.定期排除积水。
4.24.2.4压力表指示灵敏.刻度清晰.并按最高容许工作压力在表盘上划出红线;压力表铅封完整,在 检验周期内使用;压力表量程选用容器设计压力的2倍,最小不能小于L5倍,最大不能超过3倍。
4.24.2.5温度衣(计)指示应清晰可靠.符合设备运行要求.严防超温。
4.24.2.6安全阀铅封完好,动作可靠,介质泄放点安全合理;安全阀与本体之间应不装设截止阿。
4.24.2.7爆破片应满足容器压力、温度参数的要求;爆破片单独作为泄压装置时,爆破片与容器间的截 止阀应开启•并加铅封。
4.24.3移动式空压机
4.24.3.1移动式空压机压力继也器工作正常。
4.24.3.2空压机运行时.振动不会引起底盘位移。
4.24.3.3移动式空压机的接线盒绝缘良好.无破损;电源线应绝缘良好.无接头•长度应不超过6 m。
4.24.4安全运行要求
4.24.4.1按特种设备U录.界定本单位的用力容器;压力容器应按特种设备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使用 登记.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标识(或检验报告复印件)应当 悬挂在现场或者固定在压力容器本体上;移动式空压机的储气罐不需難记和定期检验。
4.24.4.2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或其复EP件应随身携带或在现场保存。
4.24.4.3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和改造、修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对压力容器本体及安全附件、装卸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使用单位应明确保养人员.或委外进行.至少每季度进行♦次.并保存记录;
b)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的结构或者改变压力容器运行参数、盛装介质、用途的压力容器改造.主要 受压元件的更换、矫形、挖补以及TS6 21内规定的对接接头的补焊或者对非金属压力容器粘 接缝的修补等重大修理•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改造和重大修理方案应经过原设计单位 或具有相应能力的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4.24.4.4压力容器的定期白行检査•应符合下列要求:
a)每月指定本单位专业人员或维修人员进行一次压力容器月度检查;当年度检查与月度检查吋 间重介吋•可不再进行月度检查;检查内容至少应包括:压力容器本体及安全附件、装卸附件、 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是否完好,各密封面有无泄漏、有无其他异常情 况,保存检查记录;
b)每年应由本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组织本单位经过培训取得压力容器作业证书的专业人员或 委托外部具有专业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压力容器进行一次年度检查;检査内容至少应包括JK 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压力容器本体及其运行状况、安全附件及仪表等•具体检查项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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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TSG 21的要求.并保存检査过程的记录;
c)年度检查‘完成后,检查人员应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出具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应针对各检查项口做 H;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结论,提出需采取的措施或停止使用、或进一步检验 的意见;本单位白行检住的.检查报告应经过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或授权的特种设 备管理人员批准;
d)对月度检查和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应经过本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 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的验收•并保存整改和验收的汜录。
4.24.4.5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进行定期的全面检验; TSG 21规定的移动空压机的储气罐、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装置中的压力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气 压给水(泡沫)压力罐、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过滤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等压力容器• 不需办理登记手续.不需进行全面检验;具体执行TSG 21的要求。
4.24.4.6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周期•定期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机构.对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等 安全附件进行检测校准.并确保铅封完好•检测合格标识在有效期内;移动式空压机等不需登记和定期 检验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和压力表,也不需强制检定校准。
4.24.4.7压力容器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无设计规定的,按20年).如果需继续使用,应经过政府主管部 门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办理登记变更后方可继续使用。
4.25工业气瓶
4.25.1气瓶安全技术要求
4.25.1.1气瓶应在明显部位标注气瓶使用登记代码永久性标记。
4.25.1.2气瓶有检验合格标志.且在规定的年限内。
4.25.1.3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且有气瓶警示标签,其中:氢气瓶为淡绿色.氮气 瓶为黑色,氨气瓶为淡黄色,一氧化碳瓶为铝白色,乙焕瓶为白色,氧气瓶为淡蓝色。
4.25.1.4气瓶附件齐仝完好,含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防震圈等。
4.25.2气瓶采购、运输和储存
4.25.2.1气瓶应从具有资质的充装站采购.采购前应对其进行考察.选择气瓶及其附件质量合格的充 装站定点采购。
4.25.2.2气瓶应按危险化学品运输.机动车辆运输时应立放并设置防倾倒装置.并加装瓶帽。
4.25.2.3气瓶在厂内转运时.应使用专用人工推车.气瓶不能卧放,宜与水平面保持45°以上倾斜;乙 焕、氧气等易燃气体气瓶不得同车转运,或在同一推车上设置隔离装置。
4.25.2.4气瓶应固定在专用位置.同一地点放置的气瓶数量应不超过20瓶.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 防止阳光直射的措施.现场通风良好,
4.25.2.5超过20瓶以上时应设置气瓶库.库内不应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右 明显的安全标志;集中存放的乙快等易燃气体的气瓶库内应设置泄漏报警装置,并与监控系统联网。
4.25.2.6气瓶应分类存放.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应分离储存;空、实瓶应分开存放,空、实瓶应有明心标 识.并保持间距1.5 m以上。
4.25.2.7气瓶立放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止倾倒措施;存放时安全帽应旋紧。
4.25.3气瓶使用要求
4.25.3.1使用前对气瓶及其附件、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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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3.2作业现场的气瓶不应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间距应大于IO m.气瓶之间距离 不小于5 m„
4.25.3.3气瓶壁温应小于60 ‘C.采取相应的防晒、防雨淋、防水措施;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 气瓶加热。
4.25.3.4瓶内气体不应用尽.应按照规定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
4.25.3.5乙块等易燃气体的气瓶严禁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线场所使用,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气 瓶体上引弧或放置在绝缘体上使用。
4.25.3.6乙快等易燃气体的气瓶的出口处应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的减压器指示 的放气压力不超过0.15 MPa.放气流量应不超过0.05 m5∕(h ∙ Do
4.25.3.7乙炊等易燃气体的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开闭瓶阀耍轻缓.操作人员应站在阀口的侧面;暂时中 断使用时•应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气瓶阀。
4.26工业管道
4.26.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要求
4.26.1.1按特种设备日录.界定是否属于压力管道;压力管道应按特种设备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使用 聋记•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标识(或检验报告复印件)应当 悬挂在现场或者固定在管道本体I-..
4.26.1.2压力管道周边无火源或明火作业。
4.26.1.3压力表指示灵敏.刻度清晰•并在容许最高压力处标志红线。
4.26.1.4对各类压力管道的巡查、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作H;规定,包括阀门检查、管道检查、管道维护 保养等貝•体要求.并按要求实施;其中.每月至少对压力管道进行1次设备检査,检查应由专业人员或维 修人员进行.并保存检查品录。
4.26.1.5压力管道的在线检验(即年度检验)至少应包括:管道是否右影响安全的异常情况、外观检查、 安全保护装置检査•必要时进行壁厚测定和电阻值测量;年度检验可以由本单位专业人员进行,也可委 托具有资质的特种设领检验机构进行•保存检查和发现问题的处置记录。
4.26.1.6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根据压力管道的级别进行定期的全面检验;貝体执行TSG UOO01的要求。
4.26.1.7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周期.定期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机构,对压力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 安全附件进行检测校准■并确保铅封完好.检测合格标识在有效期内。
4.26.2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道的安全技术要求
4.26.2.1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a)凡少于5枚螺钉连接的法兰应接跨接线.每200 m长度应安装导除静电接地装置;当燃气金属 管道螺纹连接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接地也阳大于0.03。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 跨接;
b)输送有可能产生爆燃或爆轰的爆炸性混合气体的管道应设置管道阻火器;对于进出装置的可 燃、有毒物料管道,应在界区边界处设置切断阀;具体执行GB/T 20801.6的要求。
4.26.2.2对燃气、燃油等易燃气体管道.每年应定期对管道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发现接地电阻不符合要 求应立即组织整改.保存检测和整改的记录。
4.26.2.3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管道系统.均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4.26.2.4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属于压力管道的.还应满足4.26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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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3工业管道敷设要求
4.26.3.1地卜、半地卜.敷设的管道.应符合卜.列要求:
a)管道的防腐层.应按设计要求•在安装前完成;焊接部位未经检验令格处理,不得作防腐层处 理.必要时•可增加阴极保护措施;
b)埋地管道应经过防腐层检验和严密性试验.井按隐蔽T.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冋填土;
O地卜•管道敷设位置.按原设计不得随意变动;周边建筑物、道路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设计变更; d)地下、半地下敷设的管道应在地面设置走向标识;标识不得被遮挡或损坏;
e)在管道所在位置附近动土 .应查阅动十.区域的地下管道状况.确定动土方案,防止损坏管道;在 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附近动上.应设置警戒线。
4.26.3.2架空管道.应符合卜列要求:
a)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管道的支承、吊架等构件均应牢固可靠;
b)承压管道右足够强度.不得有深度大于2 mm以I:的点状腐蚀和超过200 mm2以上的面状 腐蚀;
c)热力管道的保温层应完好无损;
d)位于道路、通道上方的管道,不得设置安全阀、法经、螺纹接头以及带有填料的补偿器等可能发 上泄漏的管道组成件。
4.26.4工业管道安全标识
4.26.4.1各类工业管道基本识別色和色祥及颜色应符合要求.其中水蒸气管道为大红;二氣化碳和天 然气管道为中黄、燃油管道为棕色、压缩空气管道为淡灰、真空管道为天蓝。
4.26.4.2消防专用管道应涂大红色,并在管道上标识••消防专用"决别符号(可使用色标.上面F消防专 用字样)。
4.26.4.3管道标识应设置在易于观察的位置•间距不宜大于20 m;标识可选择以下方式:在管道全长 1:标识;在管道上以宽为150 mm的色环标识;在管道卜一以长方形的识别色标牌标识;在管道上以带箭 头的K方形识别色标牌标识;在管道上以系挂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4.26.4.4燃气、燃油、二覇化碳等危化品管道除使用基本识别色标识外,应按GB 2894的要求.在基本 识別色的标识上或附近应设置物资名称标识、流向标识(如果管道内物质的流向是双向的,则以双向箭 头表示)和危险标识;其中:物质名称的标认应包括物质全称或化学分子式;危险标识应涂150 mm宽黄 色,在黄色两侧各涂25 mm宽黑色的色环或色带•井标识其物质名称、流向和主要工艺参数。
4.26.5安全运行要求
4.26.5.1应对工业管道进行巡检,并保存巡检记录。
4.26.5.2应有管道泄漏的应急处置措施或应急预案要求。
4.26.5.3管道周边无火源或明火作业。
4.26.5.4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不允许泄漏;其他管道的泄露点每1 OOOm应不超过3个。
4.27起重机械
4.27.1起重机和吊索具
4.27.1.1起重机应在醒目位置挂有额定起重重量的吨位标示牌和设备编号等标识。
4.27.1.2设备金属结构件和轨道应符合GB/T 6067.1要求.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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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主梁、主支撑腿、主副吊臂、标准节、吊具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无明显变形、焊接缺陷;
b)螺栓和销轴等连接处无松动.无缺件、损坏等;缺陷;
O 大不、小不轨道无明显松动。
4.27.1.3设备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各类行程限位、重量限制器开关、联锁保护装置及其他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t及以上起重 机械应加装重量限制器;1 t以下的应加装防止电动劭芦脱轨的装置;
b)设置急停装置.不得自动复位.H装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部位;
O起重机外露的、可能卷绕伤人的运动构件防护罩盖应完好;室内起重机不应有预留孔,如需紧 固螺栓之用且无小物体暁落可能吋,孔径应&50mm;
d)司机室应配有灭火器.并使用绝缘地板。
4.27.1.4信号、照明和电气,应符合下列要求:
a)除地面操作的起重机酌情安装外,起重机均应安装音响信号装置,音响清晰,开关灵敏可靠;
b)需沿轨道滑行的起重机应设置滑线指示灯、司机室送电指示灯等;起重机主滑线=相指示灯规 范颜色为黄、绿、红色(LI —L3>.当轨长>50 m时.滑线两端应设指示灯一;
O 司机室灯和检修灯应采用2,IV或36 V安全电压;
d)照明电源在主接触器释放时不应断开,须用独立的电源;
e)电气PE连接可靠,也气设备完好右效。
4.27.1.5制动器应符合卜冽要求:
a)运行可靠.制动力矩调整合适;
b)液压制动器不得漏油;
O吊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或发生溜钩可造成重大损失的起重机械,起升(卜-降)机构应装设两 套制动器。
4.27.1.6便携式(含地面操作、遥控)按钮盘,应符合卜冽要求:
a)控制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ΓL功能齐全、有效;
b)无线遥控装置应由专人保管.非操作人员不得启动按钮;
c)便携式地面操作按钮盘的按钮能自动复位(急停开关除外);
d)控制电缆支承绳应完整有效;不得使用临时性的措施对损坏部位进行捆孔。
4.27.1.7吊钩和滑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不得使用铸造或冲击韧件低的材料制作的吊钩;如冇缺陷或已磨损均不得补焊;
b>吊钩应设置防脱钩的保险装置.且完好有效;
c)吊钩应不用•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缺陷•固定螺母的定位螺栓、开口销等应紧固完好;
d)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吊钩危险断面的高度磨损员达原尺寸的10%、开口度比 原尺寸增加15%、扭转变形超过10。等情况时应予报废;
e)滑轮应设置防止钢丝绳跳出的滑轮护罩.无损坏或明显变形;
f)滑轮不均匀磨损不得大于3 mm.轮槽壁厚磨损不得大于原壁厚的20%,轮槽底部直径磨损不 得大于钢丝绳宜径的50%.并不得有裂纹。
4.27.1.8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应符合GB,/T 5972的规定。
4.27.1.9起帀机吊索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a)购置吊具与索具应是具备安全认可资质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日常保养、维 修、检查和检验;
b)作业现场设立吊索具存放点,登记使用的吊索具种类、数量、承重量,并明确检査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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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吊索貝管理点设置吊索貝♦放置架.并在每根吊索貝」:标识其承重量;备用的吊索具,应在放置 架L存放.并防止踩踏、受潮;
d)吊索具应完好无明显损伤;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等应 符合GB/T 5972的要求。
4.27.1.10起重作业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吊装设备、超大物件等大型吊装作业.应按危险作业管理,具体执行本部分4.19的要求;
b)起重机起吊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禁止在物件上 站人或进行加工;两机或多台起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
c)起亚机停止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井关门上锁;
d)便携式(含地面操作、遥控)操作的设备停止作业时•应确保吊钩、吊具高度大于1.8 m。
4.27.2升降机
4.27.2.1升降机应在醒Ll位置挂冇额定载重员标示牌等标识。
4.27.2.2生产现场使用的升降机•应符合强制式筒易升降机的下列要求:
a)井道应封闭.加装防护板、底板和顶板,并悬挂警示标牌;穿越楼层而出现孔口时应设护栏;防 护网的门应确保在设备升降过程处于关闭状态;
b)面对货箱入口的井道开口处应装设手动升后的无孔层门;层门应设电气联锁和机械联锁.确保 层门关闭时,货箱方可启动运行;
c)主要受力构件无明显变形、焊接缺陷,螺栓和销轴等连接处无松动;
d)链条或钢丝绳等完好,运行无异常;
e)设置停层防坠落保护装置、运行防坠落保护装置、防运行障碍保护装置、极限开关、缓冲器、停 止装置、超载保护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并完好、有效;
I)配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禁止载人•货物装载不得超过升降机货箱的额定限制重量和体积。
4.27.2.3施T.升降机应符合GB 26557的要求.配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人货两用施T.升降机应符合 GB 26557的要求.根据其规格限定载人人数、载物总重量;货物升降机严禁载人。
4.27.3安全运行要求
4.27.3.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维护保养•应符合卜.列要求:
a)操作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5或其复印件应随时携带或在现场保存;起重机的地面操作人 员不需取证"应经过本单位组织的起亚机械专业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b)起歪机械的维护保养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确定维保项目和频次;维保记录应完整、 清晰.包括检查、维修、更换部件等记录。
4.27.3.2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检查和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按特种设备目录•界定起重机、提升机是否属于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属于特种设备的起重机械 应按特种设备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使用登记•井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使用 登记证和检验合格证(或检聆报告复印件)应当悬挂在现场或者固定在设备本体上;
b)每月至少对起重机械、吊索貝•存放点进行1次检査,检査应由专业人员或维修人员进行.并保 存检査记录;检杳内容应包括TSG Q0002规定的内容;
O 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具体执行TSG Q701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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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电梯
4.28.1载人(货)电梯
4.28.1.1电梯的轿厢应符合GB 7588的要求,其中:
a)轿厢内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方法、轿厢层门的安全警示标识;
b)轿厢内应装冇紧急报警装置,并完好冇效;当电梯行程大于 30 m时,在轿厢和机房之间应设 置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
c)轿厢内应急照明完好有效。
4.28.1.2电梯相关保护装置,应符合GB 7588的要求,其中:
a)电梯停层保护装置应完好有效.保证空载或满载的轿厢可靠地停靠在站层上;
b)轿厢门应开启灵敏,防夹人安全装置完好有效;
C)层门、轿门的门扇之间,门扇与门套之间.门扇与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大于6 mm,货梯不大于
8 mm。
4.28.2电梯机房
4.28.2.1通向机房、滑轮间和底坑的通道应畅通.且应有永久性照明。
4.28.2.2张贴机房标识.机房无人时应上锁,非操作人员进人应登记;机房内应配置灭火器材.井完好 有效。
4.28.2.3机房中每台电梯应单独装设主电源开关.并有易于识别(应与曳引机和控制柜相对应)的标 志•该开关位置应能确保从机房入口处迅速开启或关闭。
4.28.2.4控制柜(屏)的前面和需要检查、修理等人员操作的部件前面应提供不小于0.6 τn×0.5 m的 空间。
4.28.2.5机房内的曳弓I机、限速器等旋转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4.28.2.6运行中的钢丝绳与楼板应不有摩擦的可能;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筑冇高50 π>m以上的 台阶。
4.28.3自动扶梯
4.28.3.1 4动扶梯应符合GB 16899的要求,其中:
a)进出处的地下盖板完好•无锈蚀.梯级和踏板、扶手等结构部件完好、有效;
b)自动扶梯周边•应行足够的照明;
O紧急停止装置设置在出入口附近明显而易于接近的位置上.且设置明显标识.不被遮挡;制动 装置在失电时应能自动工作,且完好、有效。
4.28.3.2周边应不有任何可能碰撞人员的物品.在与楼板交叉处应设置无锐利边缘的垂(Ii防护挡板. 并同时设置警示标识。
4.28.4安全运行要求
4.28.4.1电梯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梯和自动扶梯使用登记让和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复印件)应张贴在电梯轿厢和白动扶梯 显著位置;
b)未设置自动控制操作系统的电梯应设置专人操作.操作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或其复印 件应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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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有人操作的电梯厅门和轿厢门关好后方能开动行驶.严禁使用应急开美或限位开关来开动电 梯(紧急情况下除外);载货电梯行驶中不应客货混载;
d)有人操作的电梯停驶吋.应须停在最底层•搬出所有载軍物件.门关闭锁好后,切断控制电源. 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e)电梯维护保养至少每15 d进行一次;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按TSG T5002的要求确 定维保项H和频次;维保记录应完整、清晰,包括检査、维修、更换部件等记录;
O 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4.28.4.2自动扶梯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a)白动扶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标识应当悬挂在现场或者固定在设备本体上;
b)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示••老人和小孩等应由监护人陪同乘坐"、“小心碰头"等;
C) H;入11应右安全的立足面.不应有任何障碍物;每天开启之前得由专人对自动扶梯的安全状态 进行检查确认.试运行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d)自动扶梯内部积聚的杂物应及时清扫.防止润滑脂、油、灰尘、纸等引发火灾;
C)现场设置相关告知标识.提示不穿过于宽松衣裙进入自动扶梯.不将手提包或随身携带的重物 放置在扶手带上•禁止在白动扶梯上使用轮椅;
f)自动扶梯维护保养至少每15 d进行一次,维保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按GH 16899的 要求确定维保项H和频次;维保记录应完整、清晰,包括检査、维修、更换部件等记录;
g)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4.28.4.3按YC/T 384.1的要求•建立电梯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预案内容应包括电梯运彳;故障、 人员被困、其他人员伤害、其他意外事件等事故和紧急情况的现场处置要求。
4.29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4.29.1车辆及其属具安全技术要求
4.29.1.1车辆安全技术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年辆应符合GB/T 16178、TSG NOOOl的要求.动力系统、转动系统、行驶系统各部件安装应牢 固可靠.连接部位无松动、脱落、损坏;性能良好.管路无漏也、漏水、漏油现象;
b)充气轮胎的磨损.其胎冠花纹深度应不小于3.2 mm,胎面和胎壁不应有长度超过25 mm、深 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实芯轮胎的中心花纹深度磨损不得超过生产厂家对 产品使用的规定,不得因两轮磨损度差异造成车辆侧偏而影响车辆的安全行驶;
c)转向系统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有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
d)制动系统应设置行军制动和停车制动装置,且功能有效;
e)车辆灯光电气应设置转向灯、制动灯•灯具灯泡将保护装置•安装牢固;
D 军辆应安装喇叭.R灵敏有效;电气线路和接触点情况良好•无松动、无异常发热现象;
g)蓄电池绝缘层应牢固,电池组无渗漏液,保拣电刷架清浩,电刷压力正常;
h)进入爆炸危险环境场所作业的车辆应为防爆叉车,并按规定到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和年检。
4.29.1.2车辆風具和手把式搬运车应符合卜-列耍求:
a)属貝.按设计要求使用,不得随意在不同的个型之间调换;
b)属具完好,不得有破损、开裂、松动等现象;属貝应保持清浩.不得有杂物、棉纱等缠绕影响属貝. 的正常功能;
c)属具的升降装置防止载货架越程的限位装置完好、有效;
d)手把式搬运车手把应转向灵活.不得有破损、断裂;制动器应能确保手离开车把后|'1动停车.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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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应完好、有效;人员站立面防滑橡胶应良好,无破损。
4.29.2充电间及充电作业
4.29.2.1车辆充电和补液应设置专用场所.场所应通风良好,现场禁止吸烟.并配备消防器材。
4.29.2.2封闭式充电间应设置强制通风设备;蓄电池的充电系统应有防止过充电的设计。
4.29.2.3充电设施应根据充电负载确定电气线路最大负载电流和相应的开关、插座、插头型号规格.确 保充电时线路无异常发热、打火现象;保持充电设施清洁•无积尘杂物,充电夹子弹性正常。
4.29.2.4补液时应防止泄漏,宜采用封闭式专业加液小车进行无渗漏加液.充电时遇气泡过分激烈.应 减低充电量或暂停充电。
4.29.2.5蓄电池充电时.应有专人巡检•开启排风装置。停止充电后.应切断总电源。
4.29.2.6蓄电池充电时.应根据蓄电池的充许容量等确定电流强度,如整流器发热或其他部分损坏.应 立即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前•严禁在充电设施上取用蓄电池。
4.29.2.7充电间的气体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a)鎳-镉或練-氢蓄电池的充电区域,蓄电池无通气[I且总体积小于该封闭区域容积的1%,并在 1 h放电率下蓄电池的容量小于1.5 A。 h等条件时.可按照非危险区域考虑;
b)除第1项之外的其他蓄也池的封闭区域.具备蓄电池无通气11且充电区域总体积小于该封闭 区域容积的1%或蓄电池的充电系统的额定输出小于或等于200 W,并采取了防止不适当过 充电的措施等条件时.可按照非危险区域考虑;
C)可充电蓄电池的非封闭区域.通风良好J亥区域可划为非危险区域;
d)当所有的蓄电池都能立接或并间接地向封闭区域的外部排气.该区域可划为小危险区域考虑; e)通风较差的充电封闭区域具备至少能保证该区域的通风情况不低于满足通风良好条件的 25%及蓄电池的充电系统有防止过充电的设计吋.可划为2区;当不满足此条件吋.可划为 1区。应按防爆要求配置电器装置.进行管理。
4.29.2.8封闭式充电间宜安装氢气浓度监测仪;属于爆炸危险区域的部位•应安装氢气浓度监测仪。
4.29.3安全运行要求
4.29.3.1车辆驾驶和货物装卸,应符合下列要求:
a)至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复印件)应当忌挂或张贴在车辆上;
b)叉个操作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在或其复印件应随身携带或放置在4:辆上;
C)应根据本单位车辆工作区域的路况*划定厂内机动车行驶和装卸区域.无法划线时,至少应悬 挂行驶和装卸区域的警示标识;
d)观光车行驶路线中,最大坡度不得超过10%(坡长小于20 m的短坡除外).车辆上应配置灭火 器,并在合格状态;营运的观光车•应形成车辆运营的行驶线路图*并目.按照线路图在行驶路线 上设置醒目的行驶线路标志;
e)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开出厂区;未经改装不得进人爆炸危险环境场所,不准作为牵引乍使用;
D应规定不辆在厂区不同部位行驶的最大限速和最大载物重量.不得超过年辆设计数和说明书 的要求:其中:观光乍最大运行速度不得大于30 km/h.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下同)不得 大于23人;
g)车辆装卸物体严禁超过车辆核定重量.严禁为保住重心而在铲齿、配重处站人;确保货物平稳 装卸.不偏心.不摇晃.铲齿应全部深入装卸物体托架;严禁两车装铲同•物体.严禁边前进.边 升降:严禁铲齿上站人行驶;装卸物体高度应低于司机视平角,货物离地而保持在3 0 Cm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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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不辆停用时.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应停放在坡地J叉车、铲车、夹包车停用时,应将叉、铲斗 和夹板落地。
4.29.3.2军辆维护保养和检查、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由场内机动车作业人员或设备维修人员,或者委外进行,维 护保养内容至少包括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保护装置、工作机构、操纵机构、电气(液压、气动) 控制系统等的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易损件和失效的零部件;保存维保记录;
b)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由本単位场内机动车管理人员组织相关作业人员或设备维修人 员进行.检查内容至少包括整车工作性能、动力系统、转向系统、起升系统、液压系统、制动功 能、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防止货叉脱出的限位装置(如定位锁八载荷搬运装置、,:轮紧固件、 充气轮胎的气压、警示装置、灯光、仪表显示等.具体执行TSG NOOOl内首次检验的项口;保存 检查记录;
c)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査,由本单位场内机动车管理人员组织.或委托其他专业机构实施,除包 括月检查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变形、裂纹、腐蚀.以及其焊缝、聊钉、螺栓等 的连接.主要零部件的变形、裂纹、磨损.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电气和控制系统功能的检 査.必耍时还需耍进行相关的载荷试验;保存全面检査的记录;
d)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4.30真空和空调通风、给排水系统
4.30.1真空和空调通风系统
4.30.1.1真空和空调通风系统机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a)内部所有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可燃其他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穿过通风管道和通 风机房,也不应沿通风管道的外壁敷设;
b)机房门朝外开•至少设有一个开11直接通向大气的紧急出口;
c)机房应向室外通风;无自然通风的机房如处于地下室中.应有连续机械通风。
d)冇人值班的机房、泵房.应设立防噪声的值班室。
4.30.1.2真:空系统设备及其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过载保护器或各种控制器等安全装置完好有效,确保过载或其他参数(如压力、温度等)超过规 定范围时,门动停机;
b)真空系统仪表真空度报警器灵敏.有效;也磁调行阀定期试验.完好有效;
c)真空系统设备启动或备用、停用•阀门、设备应挂好相应状态的标志牌;
d)未经许可,不应随意改变仪表真空度等报警控制值.不应关闭报警器;真空泵运行期间严禁关 闭真空泉排气处阀门;
e)根据设备特性及安全要求.确定巡检时间.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巡检;
f)集气罐定期清理•确保无积尘。
4.30.1.3氟利昂机组设备及其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备结构行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基础坚实;截止阀和控制器等附件应加以保护;外露的 运动部件、栅板、网和罩应完好有效;
b)控制系统灵敏.作业点行急停开关.旦不被遮挡.完好、有效;
O 氟利昂制冷机组冷凝器、蒸发器等构成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具体执行本部分4.24的要求。
4.30.1.4湼化锂机组设备及其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机组应符合GB 1836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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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使用蒸汽的机组管道应有隔热层.并悬挂防止烫伤的标志;
c)使用燃气的机组站房应符合GB 50016.GB 50058的要求;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与监控 系统联网;机房内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电控柜有隔爆措施。
4.30.1.5真空和空调系统的运行.应符合卜列要求:
a)机房严禁烟火,不得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b)机房中制冷剂的储存量.除制冷系统中制冷剂的充装量外不应超过150 kgi
O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调试与维修人员应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经过具有资 质的机构培训取证方可上岗;
d)根据设备特性及安全要求.确定巡检时间.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巡检;
e)不准带压拆修管道、阀门等设备;对无逆止装置的通风机.应待风道回风消失后方可检修;当设 备运行时严禁打开检修门;
f)空气处理设备清沾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必要时进行清洗以确保管道内清洁,并符合 GB 19210的要求。
4.30.2给排水系统
4.30.2.1蓄水塔高度高于周边建筑物的•应安装避雷设施和夜间警示灯;
4.30.2.2泵房等潮湿的地方.应安装排风设施;进入水池、水箱时•配备使用安全电压的行灯;
4.30.2.3管道无腐蚀,管内无积存杂物.支架牢固可亮。
4.30.2.4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不应渗漏;人孔或水箱入口应有盖(或门).高出水箱面50 mm以 上.并有上锁装置;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应超过用户48 h的用水量。
4.30.2.5设施应不与市政供水管道直接连通•有特殊情况下需要连通时应设置不承压水箱;设施管道 应不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如必须连接时•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
4.30.2.6给排水系统安全运行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a)蓄水箱、塔和池属于有限空间的.其定期清洗应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清洗时防止窒息和中毒. 具体执行4.19的耍求;
b)应确定巡检频次,宜每班至少2次,巡检内容应包括水箱水位和进水压力、电动阀开启和关闭 状态、各水泵出口管道上的止回阀、水位fl动调节装置的检查;
O在蓄水箱、塔上进行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管理;进入水箱内清洗作业.应按有限空间作业管 理,具体执行4.体的相关要求;
d)经过蓄水箱、塔和池的水.若用作饮用水,应止期进行化验.并符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31污水处理系统
4.31.1设备设施安全技术要求
4.31.1.1沉淀池和反应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a)四周设置防护栏.并符合安全要求;防护栏完好.无断裂、腐蚀;
b)池周边应设置无关人员不应入内、危险等警示标沢;冇台阶或可能导致人员跌落的部位.应有 防止跌落的警示标识;
c)池周边照明良好.灯臭无损坏;露天电气柜应有防雨措施;
d)沉淀池和反应池建筑物安装防雷装置.
4.31.1.2泵房、微滤机、污泥脱水设备等地上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外露运动部位应有防护罩或网.并完好.无破损;急停开关或隔离开关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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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设备设施的电气应防潮.现场使用的开关应防潮;
c)现场地面不宜使用接线板和临时接线.如需接线•应使用规范的接线盘并架空;
d)设备无漏水.地而无积水,地下水池的證板完好,无位移、无超过1 Cm的间隙、无严重腐蚀。
e)泵房应有隔音措施,非现场巡査时人员应在隔离室内。
4.31.1.3化验室内电源插座完好.无破损;化验台有通风装置,并完好、有效。
4.31.1.4沼气脱硫系统和利用系统设备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洗涤塔、生物反应器(厌氧反应器)、沼气包、沼气燃烧器等设备及其管道,应符合易燃气体危化 品管道、储罐的要求.确保管道和储罐外壳接地电阻、防静Hi措施符合要求,接地电阻值小于 1 C;管道、阀门应完好有效,无泄漏现象;
b)现场设备、管道相关部位设置沼气和HZS泄漏检测装置,并定期检定校准.确保完好有效;
c)生物反应器内设置液位报警装置.并完好有效;
d)沼气包外层材料应采用阻燃材料;充气装置完好有效;沼气包设置压力检测装置和安全水封. 当压力超标时应通过安全水封泄压;
e)沼气燃烧器周边不得存放易燃物;燃烧器设置沼气检测装置.点火不着或熄火时能自动关闭沼 气进气圖门;燃烧火炬周边设置防火罩.高度应能防止火焰外露•并完好有效;
f)系统所在区域设置.隔离并上锁;周边严禁烟火•井设置警示标识.
4.31.2安全运行要求
4.31.2.1控制室每天应按照要求检查各类安全数据.并填写污水处理站运行记录去。
4.31.2.2长时间进入泉房时应佩戴耳塞;配制液碱和向液碱罐内充液时•应戴丨I罩、防护手套和护日 镜;化验空人员作业吋.应佩戴防护手套。
4.31.2.3化验室现场化学品的存放应设置存放点.并分类放置;貝•体执行4.17的要求。
4.31.2.4需进入地下池内进行作业.或进入狭窄的地上水池底部进行作业•应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貝 体执行本部分4.19的相关要求。
4.31.2.5沼气脱硫系统和利用系统的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a)洗涤塔运行过程•应检测有无H,S泄漏;如果有H,S泄漏,应停止运行.排除泄漏;
b)洗涤塔、生物反应器清洗前.应清空生物脱硫和其他化学物质,停运设备,关闭气体进出阀门. 并对氧气、沼气和CH,、H?S进行检测;人员进入塔内、反应器内部清洗作业,应按有限空间作 业管理*具体执行本部分4.19的相关要求;
c)关闭沼气洗涤塔进气口阀门或排出I【阀门之前,应首先关闭沼气洗涤塔喷淋泵;
d)沼气锅炉等沼气利用装置硫化氢浓度取样时应佩戴防毒面罩及便携式硫化氢气体检测仪;加 药时佩戴好护目镜、防护而具、防护口罩及耐酸碱手套。
4.32变配电系统和防雷
4.32.1供电负荷
4.32.1.1卷烟工厂、复烤企业、簿片生产电力负荷为二级负荷,二级电力供电负荷应有双回路电源供 也;不属一级、二级的,为三级用也负荷》宜装设二台变压器.或设置备用电源。
4.32.1.2卷烟工厂、复烤企业、簿片生产供配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低压配也回路应按生产车间、生产线、工段、工序或机组划分;
b)液态C(),贮存系统、立体库、动力设备应设双回路供电;
c)安防和消防控制中心应分别设置UPS备用供电系统;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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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计算机中心、网络机房、中控室等应采用双冋路供电,其网络设备应设置UPS备用供电系统。 平均负荷应‹70%。
4.32.2变配电站(室)环境和设施
4.32.2.1变配电站(室)(含高压变配电或右多台低压配电设备设施的变配电站、室,不含生产现场或办 公现场仅有单台低压配电设备的场所).位置和建筑应符合GB 50053、GB 50059的要求.其中:
a)变配电站位置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 b)站内外建筑物结构、屋顶、地而、墙而应完好无損;空内严禁堆放杂物,环境清洁整齐;
c)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内部所有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
d)门应向外开.高压室门应向低压室开.相邻配电室门应双向开;通往高低压配电室的照明开关 应设置在入1I处;进入变配电站内、外部区域检修通道门.地下配电室应设置设备检修运输通 道.设置清晰的相关安全警东标识;
e)配置检验合格的温湿度指示装置;夏季室内排风温度不应超过40 ℃.相对湿度应小于85%;
f)地下配电室应有通风设施和防积露措施,通风设施应设置防火阀,无空调设备时应配置除 湿机;
g)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通向变电所外部的门和窗、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空洞、电缆进出口 线路的穿墙透孔和保护管等敞开部位.均应加装防止小动物进入的金属网或其他建筑材料.网 孔应小于10 mm×10 mm,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应防止雨雪瓢人的措施;
h)高压配电室窗户的底边距离室外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8 m.小于时应采用不易破碎的透光 材料或加装格栅。
4.32.2.2变配电站(室)设备设施设置和防护.应符合下列要求并完好有效:
a)高低压设备带电裸露部分上方严禁安装或路经设备设施;
b)配置/运行设备相符的一次电力系统操作模拟板或操作模拟显示屏;
O使用双路电源白动切换装置应有明显标沢;
d)电缆沟应采取防水措施.并设集水坑.积水可经集水坑用泵排出;
e)配置符合扑火电气火灾和建筑防火规范的火火器材.并符合4.33的要求。
4.32.2.3变配站(室)内明敷的扁钢PE接地干线排.表面应涂15 mm~100 mm宽度相等的绿黄条纹 标识.应设不少于二处冇明显编号的临时接地点"采用铜制或钢制镀锌螺栓。
4.32.2.4所有高低压配电柜外壳应可靠与接地干线连接;所有遮拦、围栏、阻挡物、屏护和外壳等装置. 应满足机械强度及稳定性、刚度和PE连接可靠的要求。
4.32.2.5装有六氟化硫(SFQ设各的配电站(室).应装设强制通风装置.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底部;应在 低位区安装缺氧和SF,、气体泄漏报警仪器,并定期检验,保持完好有效。
4.32.3电力安全工器具
4.32.3.1按DL/T 1476规定的种类配备电力安全工器具•并符合下列要求:
a)高压变配电站(空)及其分站(空)应配置高压验电器、绝缘夹钳、接地线、标示牌、绝缘手套、绝 缘靴、绝缘杆等高压电力安全工器具;
b)低压配电站(室)应配置低压验电器、接地线、绝缘手套、标示牌等低压电力T.器臭;
c)其他单台配电设备.根据现场作业需求配置相应的电力安全T器具■;
d)电力安全工器具送外检验时.应保持现场使用的需要量;
e)工器艮应编号并形成清单.明确保管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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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3.2各种电力安全I:器貝•应完好无损,正确存放.并在实物I:张贴定期检验合格的标志。
4.32.3.3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检测应定期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井在实物L张贴定期检验合格的 标志;检测周期应符合GB 26860的规定.其中:
a)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绳等每半年・次;
b)电容型验他器、绝缘杆、绝缘夹钳、绝缘胶垫、绝缘罩、绝缘隔板等每年一次;
c)携带式短路接地线不超过5年一次。
4.32.4电力变压器
4.32.4.1变压器设置和防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变压器应设置标明变压器编号和名称、电压等级的标牌*并挂有国家电力统一标准醒目的“高 压危险"警示标识;
b)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 层或贴邻;油浸变压器室与其他部位之问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 h的不燃性隔墙和 1.50 h的不燃性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 置甲级防火门窗;
c)油浸变压器室门应直:通室外或且通安仝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Lo m 的不燃性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丁T.2 m的窗槛墙;
d)室内、外变压器的最小电气安全净距.应符合GB 50053的要求;其中:露天或半露天的变压器 周边•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8 m的固定围栏或围墙.变压器外廓与围栏或围墙的净距离应不小 于0.8 m;设置于变电站(室)内的非封闭式干式变压器,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8 m的固定遮栏. 遮栏网孔不应大于40 mmX40 mm,变压器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1.0 m。
4.32.4.2油浸式变压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应设置散热排风•上方的防爆隔膜完整符合要求.吸湿剂无明显受潮变色;
b)油量大于或等于1 OOOkg的变压器.或周边有烟草仓库、下面有地下室的,应设置能储存变压 器全部油量的储油池或挡油设施;
c)设置超温报警装置并完好有效;
d)运行中的油浸变圧器应按说明书要求定期化验油质•不合格的油应及时更换。
e)油浸式变压器日常运行巡查内容应包括:变压器不漏油,油标油位指示清晰,油色透明无杂质; 油温指示清晰;上层温度低于85 ℃;瓷瓶套管清洁,无裂纹、无放电痕迹;无异常响声或放电 声等。
4.32.4.3干式变压器.应符合卜冽要求:
a)干式变压器应设置冷却风机自动温度控制装置.能根据变JK器绝缘等级、实际负载、温度,设置 自动启停•发:H声光报警;不允许擅fl变更n动温度控制装置的设计功能;
b)封闭式变压器柜开启应设置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和相关安全警示标识;
c)变压器裸露的带电体卜.方不应设置照明装置.不得有其他线路或管线通过;
d)干式变压器日常运行巡查内容应包括:变压器环氧树脂表面应完整包封,无裂痕.变色,无脱落 现象;三相绕组温度和各相间温差应符合设备的设计和使用说明书要求.绕组温度宜控制在 90 "C〜110 (的允许范用内*三相温度差值不宜超过8 ℃;无异常响声或放电卢等。
4.32.5高低压配电装置
4.32.5.1室内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通道与围栏等应符合GB 50053、GB 50059的要求.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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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室内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无遮栏裸导体至地(楼)面.20 kV及以下应为2 500 mm; 35kV应为2 60() mm; 11() kV应为3 25() mm。电气设备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小于 2 300 mm时.应设置固定遮栏和警示牌;
b)高压配电装置通道的最小宽度(净距)应符合去3的规定。
表3高压配电装置通道最小宽度(净距) 单位为毫米
道分类 布置方£^^\^^ |
柜后维护通道 |
柜前操作通道 | |
固定式开关柜 |
移开式开关柜 | ||
单排布置 |
800 |
1 500 |
单手车长度t 1 200 |
双排面对面布置 |
800 |
2 000 |
双手车长度+9Uo |
双排背对背布置 |
1 OOO |
1 500 |
单手车长度+ 1 200 |
c)高低压配电柜裸露的带电体上方不应设置照明装置.和其他线路或管线路径通过;
d)屏前通道上方裸导电体距地面高度低于2.5 m、屏后低于2.3 m时应设置遮护物,其他有危险 电位的裸带电体应设置遮护;
e)室内所设置的遮护物或外罩的防护等级应按要求选择.但至少应不低于IP2X级,低压裸带电 体与遮护物净距应大于100 mm.板状屏护应大于50 mm"且安装牢固、可靠。当采用遮护物 和外罩有困难吋.可采用阻挡物进行保护。
4.32.5.2各类电缆及高(低)压进线、接头(包括PE线)、出线敷设应牢固可靠,整齐清洁,电缆沟内干 燥无杂物;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和弱也控制也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并保持安全间距。
4.32.5.3新路器应在额定参数下可靠接通和分断保护装置完好•并符合以下要求;
a)断路器火弧介质绝缘应可靠.无泄漏和变色;
b)高压开关成套装置刀闸接触应良好•联锁保护装置可靠;
c)工作机构应能可靠地分合.合闸到位•脱扣装置整定有效;
d)络母排刀闸应加装锁艮装置。
4.32.5.4母排间距合格.接点连接应良好,母线终端无引出线和引入线时.端头应封闭;在母线端头不 应有温度过高形成的变色现象;封闭式母线至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2.2 m.
4.32.5.5高低压配电开关柜.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设置电缆输出走向、名称的标签;
b)变配电柜操作和维护通道应铺有检验介格的绝缘垫或绝缘毯;
c)高压配电柜应具有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电挂接地线或合接 地刀闸.防止带地线合隔离开关、断路器和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五防"功能的成套设备;
d)高低压配电开关柜Il常运行巡查内容应包括:所有瓷瓶、套管、绝緣子应清洁无裂纹.安装牢 固,无烧损痕迹、无异味;母排应清洁整齐.相序包括N排、PE排标识应明显;温度应低于 70 (.漆色无变色或烧损痕迹、无异味;开关柜计量、指示仪表显示在正常范围内,ΓL符合实际 情况;安全联锁装置、继电保护、灯光信号、切换开关等显示正常冇效。
4.32.6电力电容器
4.32.6.1低压电容器装置可设置在低压配电室内,当电容器总容⅞t较大时,宜设置在单独房间内;装置 应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
4.32.6.2无功∏动补偿应按补偿设定值,依照电网电压,电流•无功,高低过岑的相关原则自动投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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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6.3电力电容器日常运行巡查内容应包括:补偿电容器无放电声,无鼓包;线路.桩头无发热和烧 损痕迹、无异味;外壳温度不高于60°;放电装置完好,绝缘子清洁。
4.32.7直流供电电源
4.32.7.1正流电源屏铅酸.保镉电池组连接片不应松动.无腐蚀、漏液现象。
4.32.7.2直流电源屏充电装置电压平衡,正.负对地的绝缘状态良好。
4.32.7.3百流电源屏蓄电池无自检功能的应定期月检,充放电♦次。
4.32.7.4直流电源绝缘监测装置应完好有效。
4.32.8发电机
4.32.8.1发电机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采用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时.应报当地供电部门许可.并备案;
b)机房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二层,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c)布置在建筑物内的柴油发电机,其进入建筑物内的燃料供给管道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 内.设置自动和了动切断阀;
d)移动式发电机应有固定的保存位置;发电机应由专人管理和操作,并定期进行运行测试;
e)柴油发电机使用的油品应单独存放.按油品存放点控制;机房内需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 不应大于1 m'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 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
f)确需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 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卜-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g)机房内应配有适合扑灭电气火灾的r粉或其他类型的灭火器材或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 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1’1动喷水灭火系统吋•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 水灭火系统。
4.32.8.2发电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备铭牌完好•清晰.相关额定参数符合运行规定;
b)绝缘、接地故障保护等保护吸置应完好、可靠;外露的带也部位及κ他危险部位应有防护罩等 遮栏和安全警示标识;
c)备用发电机组与电力系统应设置可靠的联锁装置.防止向电网反送电;发电机并联运行应满足 频率相同.电压相同,相位相同,相中相同的条件;
d)移动式发电机使用应将底架停放在平稳的基础上.运转时不准移动。
4.32.8.3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发电机启动前应认真检查各部分接线是否正确,各连接部分是否牢靠,电刷是否正常、压力是 否符合要求•接地线是否良好;
b)发电机开始运转并确认情况正常方可週整发电机至额定转速;负荷应逐步增大,力求二相 平衡;
c)发电机房及设备日常运行巡査内容应包括:发电机房内不得堆放杂物和无关的易燃物;发电机 运转部分应无异常卢音•电机温升正常;输出电压应在正常范恫之内.无柴油泄漏现象、发电机 防护罩等防护装置完好有效。
4.32.9变配电系统安全运行及技术资料
4.32.9.1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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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电力设备定期预防性试验,应按属地供电部门根据DL/T 596规定的类别、项目、周期、内容要 求进行;高压设备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保存试验报告;
b)电力变压器停止运行一年及以上,准备投入运行时应由供电部门或其指定的具右资质的单位 进行超期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32.9.2电力设备定期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变配电设备的定期检修应根据运行的时间、运行中存在的缺陷及其严重程度、负载和绝缘老化 的情况、历次试验分析结果等确定周期,并保存检修记录;宜3年〜5年进行一次定期检修;
b)高压断路器及其操作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修;应根据日常运行中存在的缺陷以及承受的 短路次数情况及时检修。
4.32.9.3变配电安全运行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变配电操作运行、维修人员应经过有资质单位培训.取得电I: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证书应在有 效期内,由本人随时携带或保存在「作地;
b)建立变配电管理制度文件、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并在现场保存有效版本;内容应包括 交接班、巡视检查、缺陷管理、现场整洁、安全操作、出入登记、电气相关方管理等要求、工作票 和操作票的"两票制度"、巡视和记录要求等,操作人员应熟悉制度和操作要求;
O 35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他站.应安排全天24 h专人值班.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旦应 明确其中1人为值长.每班至少巡视,次;10/6 kV电压等级.变压器容最在630 kVA及以上 的变配电室.宜安排全天24 h专人值班.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每班至少巡视一次,不具 备值班条件的应安排电工每日至少进行4次巡视;10/6 kV电丿K等级,变压器容量在 500 kVA及以卜的变配电室.应安排电工每日至少进行3次巡视;巡视情况应记人交接班或 巡视日志;
d)高压设备符合卜列要求时.可实行单人值班或操作: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冇安装牢固,高 度大丁T.7 m的遮拦.遮栏通道门加锁的;室内高JK断路器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F该断路 器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的;
e)低压配电站(室).应安排电工每日至少进行1次巡视.巡视情况应记入巡视日志;生产现场设 置的单台配电低压开关柜.每周至少巡视2次.保存巡视记录;
f)高压变配电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检修作业•应执行..工作票"审批、专人监护制度•分别按 GB 26860规定的电气第♦、二种匸作票填写并批准,并设专职监护人;电气停电、验电、接地等 作业时•应悬挂标示牌,宜采取上锁等能最锁定措施;进行低压带电作业、高处作业,应设监 护人;
g)高压变配电作业•拉合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检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位置,验电、拆装接地线,检 査接她线是否拆除,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器•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 否确无电压等作业.应执行"操作票”审批、监护制度;事故紧急处理、按规定的程序日常操作、 仅拉合断路器和开关的单一操作,以及拉合全站(室)仅有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仅冇的一组 接地线时.不需填写操作票;进行以上操作时.应先在操作模拟板上进行核对性操作;
h)高压设备发生接地事故吋.人员室内不应接近故障点4 m以内•室外不应接近故障点8 m 以内。
4.32.9.4应保存下列基本技术资料,资料应与实际相符:
a)高低压变配电系统次原理图、高低压变配电系统二次接线、包括继电保护控制图、设备布局 女装佟I、供电系统主:I: PE线平而平而布置图、车间变配电单元系统图、地下隐蔽工程图•井长 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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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各厂区应注明变配电所位置、架空线路及地下电缆的走向、坐标、编号及型号、规格、长度、杆型 和敷设方式.并长期保存;
C)变配电装置主要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并长期保存;
d)各种试睑和测试记录、包括电力设备预防性电气试验和测试数据(绝缘强度、继电保护、接地电 阻等项口),保存期至少3年;
e)电力安全工器具检测资料.保存期至少3年;
f) H常运行和检修记录.保存期至少3年。
4.32.9.5按YC/T 384.1的要求.建*:变配电站(室)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预案内容应包括变配 电设备设施故障、现场线路故障、作业过程发生意外触电、其他人员伤害等事故和紧,急情况的现场处置 耍求。
4.32.10电网接地系统及电气连接
4.32.10.1系统整体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系统,确有困难时.可采用TN-C-S系统;当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采用 TN系统供也时,应是TN-S系统接地形式。同一电源供电的低压系统,不应同时采用TN系 统*TT系统或IT系统;
b)系统的工作接地,主干保护导体(主干PE或PEN线),电气设备保护线(PE线).接地故障速 断保护装置.线路场所的保护性接地网(等电位联结及量复接地)应同时完好、可靠、纵深防护 有效。
4.32.10.2接地网及各种接地装置的检测应符合如卜要求:
a)接地电阻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且在干燥气候条件卜测量;同一接地网多个测点的接地电阻 值应取最大值;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b) -♦般低压电力网中电源系统中性点T作接地应小于4 ∩.TN系统每处市复接地网的接地电阻 应小于10 0;电气设备、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应小于4 ∩;
c).当电气设备、电子设备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网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 G;当采用共用接地 网时,其接地电阻应符合诸种接地系统中要求接地电阻最小值要求;其他接地网应符合设 计值;
d)测量仪器仪表应定期校准.检测数据应存档保存。
4.32.10.3接地网(接地装置)应统一编号,并设置接地标识牌.注明编号、检测数据、有效日期等;明敷 的接地导体(PE干线)的表而应涂15 mm~100 mm宽度相等的绿、黄相间的标识条纹。当使用胶布 时.应采用绿黄双色胶带。
4.32.11固定电气线路
4.32.11.1电缆的选择和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a)按DL/T 401和GB 30217选用电缆.其中:三相五线制系统的低压电缆应采用五芯电力电缆, 一:相四线制系统的低压电缆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 金属护套作中性线;不同电压等;级的导线不得敷设在同一线槽内。
b)电缆直埋敷设不应采用非铠装电缆;电力电缆的终端头和中间接头,应保证密封良好,表面清 洁、无漏油.防止受潮。
c)电缆终端头和中间接头的外壳与电缆金属护套及铠装层均应良好接地。
4.32.11.2配电线路应符合GB 50052及GB 50054的要求: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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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303的要求.其中:
a)配电线路不应跨越易燃材料筑成的建筑物。
b)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导线水平敷设室外不应低于2.7 m;室内不应低干2.5 m;导线垂 直敷设室外应不低于2.7 m;室内应不低于1.8 m;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 m时,应穿 管保护•
c)线路穿墙、楼板或埋地敷设时均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 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
d)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PE)或接冬(PE、)1:线相连接;非镀锌电缆 桥架连接板的两端应跨接铜芯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4 m。镀锌电缆桥架连接板的两端可不 跨接铜芯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应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C)进户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相)处应予封堵;电缆沟内无渗漏的积水,对外有防止小动 物进入的措施•沟内无杂物•沟盖板无裂损.平整可靠。
f)地下线路应右清晰的坐标或标志以及竣T.图;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 m-100 m处、电缆 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或标桩;在地下线路所在位置附近动十..应 查阅动十.区域的地下电气线路状况•确定动土方案.防止损坏线路;动土可能接触电气线路的, 应确保线路停电。
g)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线路无机械损伤,易触电的裸导体右屏护或其他保 护措施,无过热变色现象。
h)架空线路电杆基础牢固.无倾斜.杆身无裂纹.无露筋。
4.32.11.3设施设备动力和照明线路,应符合GB 5226.1的要求*其中:
a)固定设备、照明电源线路应采取穿管敷设;
b)所有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系统主干PE连接牢固;PE线和N线不得有任何漏接、错接、 混装、串接等现象;PE线或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线或作为正常时载流导体;
c)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管道、水管、暖气管、金属软管等作为PE线使用;
d)单相设备N与PE应分开.FL从主端子排引出;N与PE分开后,不应再合并;
e)用电设备接入处PE标识应明显.明敷的接地导体(PE r线)的表面应涂15 mm~100 mm宽 度相等的绿、黄相间的标识条纹;当使用胶布时,应采用绿黄双色胶带。
4.32.11.4在中性点接地的系统中.线路内的单极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插座接线正确.单相两孔插座. 面对插座右极接相线,左极接岑线;单相两孔插座必须上下安装时.岑线在下方.相线在上方;单相三孔 插座,面对插座上孔接PE线.右极接相线.左极接工作岑线;四孔插座只准用于380 V电源的电气设 备,上孔接PE线。
4.32.11.5配电线路应分级设置接地故障保护、短路保护、过电流保护、过电压及欠电压保护等装置.并 在规定的时间内切断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GB/T 13955的要求:下 列设备和场所应安装末端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a)属于I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
b)生产用的电气设备;
c)施工工地的电气机械设备;
d)安装在户外的电气装置;
e)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
f)除壁桂式空调电源插座外的其他电源插座或插座回路;
g)游泳池、喷水池、浴空的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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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
i)可能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医用设备;
j)其他需要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场所;
k)已经右双重绝缘的电气设备、使用隔离变压器且二次侧为不接地系统供电的等灯不设。
4.32.11.6剩余动作电流值应按环境条件选择••般场所不应超过30 mA;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 装运行应符合GB/T 13955的相关规定.PE线不应接入其装置,始终保持其连续性、可靠性;按说明书 或保护装置提示的周期•每月至少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开关进行次手动测试。
4.32.12临时低压电气线路
4.32.12.1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临时线路安装前应办理审批手续.应由用电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线路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审批。
b)临时低压电气线路期限宜为15天•如需要延K应办理延期手续;当预期超过三个月临时低压 电气线蹄•应按固定线路方式进行设置。
c)相关方临时用电工程.用也设备在5分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 kW及以上者,山其编制用 也设计方案,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总容量在50 kW以下者.山其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 电气防火措施。
d)经审批安装后每半月应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和确认。
e)使用现场应悬挂临时用电危险警示牌,配置符介安仝规范的移动式电源箱或在指定的配电箱、 柜、板上供电。
4.32.12.2临时线路敷设应由具有电工资质的人员进行.井符合以卜要求:
a)应避开易撞、易碰、地面通道、热力管道、浸水场所等易造成绝缘损坏的危险地方;当不能避免 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架设临时线。
b)危险区域或建筑T.程、设备安装闕试T.程的施T.现场有电气裸露吋,应设置围栏或屏护装置、 并装设警示信号。
c)沿墙架空敷设的高度在空内应大于2.5 m,室外应大于4.5 m.跨越道路时应大于6 m.临时线 与其他设备、门、窗、水管等的距离应大于0.3 m;沿地面敷设应有防止线路受外力损坏的保护 措施。
d)电缆或绝缘导线不应成束架空敷设.不应立接捆绑在设备、脚手架、树木、金属构架等物品上; 埋地敷设时应穿管.管内不应有接头•管11应密封。
e)装设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橡套软线,其截而按固定线路要求妆行。
f)施工现场低压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柜)和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息.且每台设备 应配备专用开关.
g〉临时线路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符合GB/T 13955的要求。
h)当设置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断路器)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接地故障切断保护功能时,可 不设总路或分路断路器或熔断器;否则每一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断路器或熔断器。
i)所冇用电设备、插座电路、移动线盘等应力主干PE线连接可靠。配电箱内电器安装板上应装 设N线端子排和PE线端子排。
4.32.13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
4.32.13.1环境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爆炸危险环境中的配电箱(柜)应符合GB 50058的相关规定;采用防爆型的配电箱、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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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粉尘、潮湿或露天、腐蚀性环境中的配电箱(柜、板)应符合防水防尘要求;生产不间、库房、食堂 等场所均应采用封闭式箱、柜;现场产生粉尘的生产性场所、除尘房、需熏蒸杀虫的库房等应采 用密闭式的箱、柜;
O配电箱(柜、板)的设置应通凤、防尘、防飞滋、防雨水、防油污、防小动物。
4.32.13.2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箱柜电源侧应有可靠的隔离电器分隔总路.操动机构应可毒分断或合闸电路.各个电气单元绝 缘良好、接头无外露,并排列整齐、安装牢固.设有良好的外壳防护装置;
b)具有2个冋路及以上的配电箱板应设总刀闸及分路刀闸;每一分路应接一台电气设备.井按容 量选择刀闸或断路器;照明、动力合一的配电箱应分设刀闸或开关;
O配电箱、柜应固定安装在卜燥清洁的地方,配电柜中的金属支架、电气设备和装有电气元器件 的门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接地或接零措施;
d)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l级的装修材料口室内落地式的箱柜底面应高出 地面50 mm以上.室外应高出地面200 mm以上;固定式配电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白距离 宜为 1.4 m~1.6 m;
e)箱(柜、板)前方(或下方)1.2 m的范围内应无障碍物;当工艺布置冇困难时.照明箱M减至 0.8 m;
D 开关应设置在开关箱内.箱(柜)关闭严密;箱(柜、板)上应无飞线.无积尘、无油污、无烧损、箱 (柜)内无杂物;木质开关箱的内表面应覆以力铁皮.以防起火时蔓延;
g)进出线JK接紧固符合耍求,不得拉接、松动;进出线应受到保护.严禁承受外力。
4.32.13.3 PE线叮N线应符合卜.列耍求:
a)箱(柜、板)内PE与N应从主干PE接地系统网路和N排(线)分别引入或引出.接至电器安装 板上时应分设PE线端子排和N线端子排;N线端子排应对地绝缘;金属安装板及外露可导电 部分应与PE线端子板做可靠的电气连接;
b) PE线和7线应压实•不得有松脱、损伤现象;
C) PE线和、线应采用压接.压接吋,严禁多根PE线捆绑压接;
d) N与PE分开后•不允许再合并;、线对地绝缘;N与PE应标识正确、明晰;
C)严禁单相设备采用.•相一地”(L-PE)的接线方式。
4.32.13.4电气元件与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a)刀闸、开关、接触器应动作灵活、接触"J靠、合闸到位,触头无烧损;
b>指示测最仪表或装置应灵敏可靠.无损坏;
c)线路应满足安全我流员,无严重发热和烧蚀现象。
4.32.13.5插座冋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a)插座冋路电压等级∙⅛用途不同时应设冇标队;
b)插线板应有铭牌.使用前应经定检许可.不宜两个及以上进行串接使用;
C)插座回路应有单独电源开关控制.每-回路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0个.用于计算机电源的插座 数量不宜超过5个;
d)插座冋路应配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兼作开关).按场所环境特征选择动作参数.PE线不 得接入其装置•始终保持其连续性、可靠性。
4.32.13.6电气装置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气配置和接线末经安全设计严禁随意改动;
b)具备电源隔离(明显断开点)、短路过载、单相故障电流冋路切断保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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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熔断器或过载保护开关参数.应按负荷计算选择熔体的额定电流.井貝,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 熔池清洁;严禁使用多股及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或者金属丝代替熔断元件;
d)配电板面板后和箱柜以外禁止有裸导体或接头裸露;箱柜应有可靠的屏护。
4.32.13.7标况和设定应符合卜列要求:
a)面板应有统-编号和符合规范的安全标识;
b)箱柜内应有,•动力原理接线图".标识电器装置的型号、规格、保护电气装置整定值.所控对象的 名称、编号等.且与实际相符合;
c)不间(场所)供电系统图应与各配电器(柜、板)的•'动力原理接线图”相一致;
d)每月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维护、检査.并保持记录;
C)有人场所的敞开式配电箱、板•未遮护的裸带电体•距地面高度应不小于2.5 m;当低于2.5 m 时应设置遮护或阻挡物.阻挡物与裸带电体的水平净距应不小于0.8 m.阻挡物的高度应不小 于 1.4 m。
4.32.14照明灯具
4.32.14.1照明灯具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照明电压一般采用220 V;携带式照明灯具(行灯)的供电电压不应超过36 V∙如在金属容器内 及特别潮湿场所内作业.电压不得超过12 V;36 V以下照明供电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b)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且数積和配置能引起火灾危险的A区环境.固定灯具应 使用封闭型.行灯应使用密闭型;
c)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能引起 火灾危险的B区环境.灯具应使用密闭型;
d)具有固体可燃物质.ΓL数量:和配置能引起火灾危险的C区环境.固定灯具可使用开启型.行灯 应使用封闭型;
e)有腐蚀性气体和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密闭型灯具.灯具的各个部件应进行防腐处理;潮湿 的厂房内和户外可采用封闭型灯具,也可采用具有防水灯座的开启型灯具;
f)空压机等振动场所的灯具应有防振措施(如采用吊链等软性连接)。
4.32.14.2 一般场所应按GB 7000.1的耍求.选用带有附加安全措施的U类照明灯具•安装时应符合下 列要求:
a)在潮湿及危险场所和生产车间室外的距地高度不小于2.5 m;
b)不属于潮湿及危险场所的办公室,商店.住房等处距地高度不小于2 m;
c)灯具的外露导电部分应接到固定线路的PE线;
d)日光灯组件不得紧贴安装在可燃性建筑材料上,灯架应右适当缝隙;附带整流器的各式荧光吸 顶灯.应在灯貝•与可燃材料之间加垫磁夹板隔热,严禁直接安装在可燃吊顶上;
e)明装吸顶灯具采用木质底台时,应在灯具和底台中间铺垫石板或石棉布;
f)灯饰应至少选用Bl级材料.若由于装饰效果的需要必须采用B2或B3级材料时.应对其进行 阻燃处理使其达到Bl级的要求;
g)在中性点接地的系统中.单极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
4.32.15防雷装置
4.32.15.1 GB 50057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包括表4列H:的烟草企业的下属场所,应设 置防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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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烟草企业需设置防雷装置的场所
类别 |
需设置防雷装置的场所 |
场所示例 |
第二类 防雷建筑物 |
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
燃气锅炉房、燃气专用调JK或储存间、酒精 和烟用香精等危化品库房、汽油和柴油储罐 等所在建筑物______________ |
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
露天的二氧化碳储罐、储气罐等 | |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次/年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 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
符合条件的相关厂房、库房和办公楼 | |
第三类 防雷建设物 |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次/年.且小于或等于 0.25次/年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 工业建筑物 |
符合条件的相关厂房、库房和办公楼 |
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 d/年的地区,高度在15 m及以上 的烟I⅛、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南暴H小于 或等于15 d/年的地区,髙度在20 m及以上的烟囱、水 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
锅炉烟囱、供水水塔、其他符合高度条件的 独立建筑物 | |
其他 |
根据烟草企业特点确定的需安装防雷装置的建筑物 |
烟草及烟草制品仓库所在建筑物、高架库所 在建筑物、变配电站、停车场、计算机信息系 统等__________________ |
4.32.15.2防雷装置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接闪器、引下线、接地网、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应符合GB 50057的相关规定;
b)低压电源用电缆引人时应在电源引入处的总配电箱装设(SPD)保护;
c)低压配电系统及电子信息系统浪涌保护器、避雷器应能承受预期通过的雷电流和耐冲击过 电压。
d)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专设引下线应不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分布.其 间距按周长计算应不大于18 m,因建筑物跨度较大无法实现吋.应在两端设置用下线.减小其 他引下线间距.平均间距应不大于18 m;
e)笫一:类防雷建筑物的专设引下线应不少于2根得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分布.其 间距按周长计算不应大于25 m.应建筑物跨度较大无法实现时,应在两端设置引下线,减小冗 他引下线间距.平均间距应不大于25 m;
f)防雷装置的引下线、接地点、检测盒等应设置明显标识;
g)防雷装置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检测盒及断接卡等设施的结构完好、无严重锈蚀;
h)所有防雷装置芍道路或建筑物出入口距离应大于3 m,井冇防止跨步电压触电措施叮标识;其 其他接地网和金属物体的间距应大于3 m;防白:击雷的人工接地网与建筑物入口处及人行道 间距应大于3 m。
4.32.15.3防雷装置的管理和检测应符介下列要求:
a)防雷设计和施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持有气象管理部门颁发的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证书;
b)竣工的防雷工程在投入使用前应向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申请防雷装置检测.并经过当地气象 部门的工程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保存验收资料和记录;
C)建立安装防雷系统的场所、建筑物和接地点分布清单,登记系统规格、地点、检测情况,标明各 防宙装置接地或检测点的编号、位置、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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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建立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每年应在雷雨季节前对雷电防护系统进行检测.对 危化品库等爆炸危险环境的防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防宙装置应Ill貝有资质FL取得《计量 认证合格证书》的防需装置检测机构实施检测;检测结果应合格,右•不合格项的.应整改后重新 检测;
e)检测结果应符合GB 50057的要求,其中防雷接地网与电子设备接地、电气设备接地采用共用 接地网时•电阻值应小于1。•采用独立设置的防雷接地网不应超过H) C.有特殊耍求时应符 合设计值:检测发现有不合格项的.应整改后理新检测;
f)每季度至少对防雷装置进行一次日常检査和维护,并保存记录。
4.32.15.4防雷装置完好•并符合卜冽要求:
a)各处明装导体无锈蚀或者■因机械力的损伤而折断的情况;镀层或涂漆完好.无严重锈蚀•无因 接受需击而熔化或者折断的情况;
b)引下线接地应完好.在易受机械损坏的地方.地面上约1.7 m至地下0.3 m的一段采取保护性 措施.无破坏的情况;
c)避需针(带)与引下线的接地装置连接采用焊接•且完好、可靠;标识完好;
d)防雷装置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应设置可供检测用压接端子形式的断接卡,断接卡有防腐蚀保护 措施:断接卜无接触不良的情况;
e)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上无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情况;
f)电涌保护器劣化性能指示,处于正常状态;
g)无修缮建(构)筑物或者建(构)筑物本身的变形而引起的防雷装置的保护情况变化;
h)无因挖土方、敷设管(线)路或者种植树木而挖断接地装置的情况,接地装置周围的土壤无沉陷 的情况。
4.33消防设备设施
4.33.1消防基础资料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4.33.1.1建立建筑物防火档案.依据CB 50016、GB 50140.列出各厂房、仓库、民用建筑(含公共建筑和 住宅建筑)等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和防火间距、可能发生的火灾的种类和危险等级、天火器配置 场所分布清单或分布图的法规标准要求和现状.
4.33.1.2应在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火灾种类、危险等级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并符合下列要求:
a)应确定并形成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台帐或清单.内容应包括部位所在部门、地点、人员数量、火灾 种类、危险等级、灭火方式、主:要防范措施、消防安全责任人等;
b)独立设置的库区、露天堆场、烟草库房、高架库、危险化学品库房、汽柴油库房和加油场所、 危化品储罐区域、食堂烹饪间、变配电站、锅炉房、除尘房、燃气调压站、本单位认为需重点 管理的场所,应列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烟叶收购站(点)在烟叶收购季行•应列入消防重点 部位管理:
c)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确定后.应在现场张贴重点部位标志,宜有该部位防火要求告知牌*并确定 所在部位消防责任人.宜由所在部门或班组负责人担任。
d)消防重点部位应组织每日防火巡查•并保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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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2建筑物耐火等级和防火分区
4.33.2.1建筑物耐火等级.应符合GB 50016的要求.其中:
a)高层厂房、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J •房、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设备或物品的建筑、锅炉房、油浸 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高架库和高层仓库、甲类库历、多层乙类库历、储存可燃液体的多 层丙类仓库等厂房、仓库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他厂房、仓库建筑物耐火等级至少 应达到三级;
b)地下或、匕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等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单、多层重要公共 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等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C)不得改变原建筑物耐火等级设计*其建筑构件更换、改造应经过评审.确保耐火等级不变。
4.33.2.2厂房布局和防火分区,应符合卜列要求:
a)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而积,应符合GB 50016的规定,当厂房内设置自 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而积允许增加LO倍;一、二级耐火等级的造纸 法烟叶再造生产的联合T房.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允许增加1.5倍;丙类厂房应 符合表5的要求。
表5丙类厂房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生产的火灾 危险性类别 |
厂房的 耐火等级 |
最多允许 层数 |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nr | |||
单层厂房 |
多层厂房 |
高层厂房 |
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室) | |||
丙类厂房 |
—级 |
不限 |
不限 |
6 OOO |
3 OOO |
500 |
二级 |
不限 |
8 000 |
4 000 |
2 OOO |
500 | |
三级 |
2 |
3 000 |
2 000 |
— |
— |
b)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卷烟生产联合工房内原料、备料及成组配方、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辅料周 转、成品暂存、二氧化碳膨胀烟丝等生产用房.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其中制丝、储丝和 卷接包不间可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但相互之间应采用不低于2.00 h的防火隔墙和LOo h的 楼板进行分隔;
c)甲、乙类生产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d)厂房内设置的中、乙、内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境和耐火等级极限不 低于1.50 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中间仓库的耐火等级、面积.应符合仓库的要求;
e〉厂房内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量不应超过5 π√.采用耐火等级极限不 低于3.0Oh的防火墙和耐火等级极限不低于1.50 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防火门应采用 甲级;
f)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 h 的防火隔墙和LOO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至少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需开 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4.33.2.3仓库布局和防火分区•应符介下列要求:
a)仓库层数、最大允许占地而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而积,应符合GB 50016的规 定•其中内类厂房应符合表6的要求;当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库仓库最大允许占地 而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允许增加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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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丙类仓库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储存物品的火 灾危险性类别 |
仓库的 |
最多 |
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 |||||||
耐火 |
允许 |
单层仓库 |
多层仓库 |
高层仓库 |
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室) | |||||
等级 |
层数 |
每座 仓库 |
防火 分区 |
每座 仓库 |
防火 分区 |
每座 仓库 |
防火 分区 |
防火分区 | ||
储存闪点不小于 |
一、二级 |
5 |
4 000 |
1 Ooo |
2 800 |
700 |
— |
— |
150 | |
丙 |
6()飞的液体 |
三级 |
1 |
1 200 |
400 |
— |
— |
— |
— |
— |
储存可燃固体 |
一、二级 |
不限 |
6 000 |
1 500 |
4 800 |
1 200 |
4 000 |
1 000 |
300 | |
三级 |
3 |
2 100 |
700 |
1 200 |
400 |
— |
— |
— |
b)甲、乙类仓库应不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c)当建筑物功能以分栋、加T.等作业为主,应按厂房的要求执行,但其中仓储部分应按中问仓库 确定•执行仓库的规定;
d)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办公室、休息室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库内•也不应贴邻;设置在 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 h的防火隔墙和1.00 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 隔•并至少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4.33.2.4民用建筑的高度、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GB 50016的规定。
4.33.2.5防火分区的防火分隔、防火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a)防火分区之间应采川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以外•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设置防火墙确有困 难的,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b)防火墙卜.不应开设门、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 门•并符合GB 12955、GB 50877的要求;
c)经常冇人通行的防火门.宜采取常开方式;其他均应采取常闭方式;使用闭门器的防火门,应保 持闭门器完好、有效;
d)常闭防火门应保持关闭状态.并设置常闭提示标识;
e)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有信号反馈的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右按顺序关闭的 功能;防火门内外两侧应能手动开启;
f)防火分隔水幕应符合GB 50084的要求;
g)防火卷帘应符合GB 50877的要求.其中:卷帘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或具有火灾发生时能 靠自重门动关闭的功能,并应有信号反馈的功能;不应采用水平、侧向防火卷帘;双扇防火门应 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防火门内外两侧应能手•动开启;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 防火材料封堵;
h)建筑物防火分区的防火墙、防火门和其他防火分隔设施等完好、右效;不得改变原建筑物防火 分区设计.其建筑物区域用途改变或其他变化应经过评市,确保耐火等级不变或由设计单位重 新进行防火分区,并同时进行其他变更。
4.33.3建筑物防火间距
4.33.3.1厂房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a)厂房之间及与乙、丙、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厂房与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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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GB 50016的规定;其中内类厂房与其他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表7的要求:
表7丙类厂房与其他建筑物的间距 单位为米
名称 |
甲类 厂房 |
甲类仓库 |
乙类厂房、 仓库 |
内•、丁、戊类 厂房、仓库 |
民用建筑 | ||||||||||||||
单、 多层 |
甲类储存 物品第1、 2、5、6项 |
甲类储存 物品第3、 4项 |
单、多层 |
高层 |
单、多层 |
高层 |
单、多层 |
高层 | |||||||||||
二级 |
≤ 10 t |
> 10 t |
≤ 5 t |
> 5 t |
二级 |
三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二级 |
一、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一类 |
二类 | |||
丙类 厂房 |
单、 多层 |
二级 |
12 |
12 |
15 |
15 |
20 |
10 |
12 |
13 |
10 |
12 |
14 |
13 |
10 |
12 |
14 |
20 |
15 |
三级 |
14 |
15 |
20 |
20 |
25 |
12 |
14 |
15 |
12 |
14 |
16 |
15 |
12 |
14 |
16 |
25 |
20 | ||
四级 |
16 |
20 |
25 |
25 |
30 |
14 |
16 |
17 |
14 |
16 |
18 |
17 |
14 |
16 |
18 | ||||
高层 |
二级 |
13 |
与单、多层 丙类厂房相同 |
13 |
15 |
13 |
13 |
15 |
17 |
13 |
13 |
15 |
17 |
20 |
15 |
b)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GB 50016 的要求;
O 厂区内墙与厂内建筑物的间距不宜小于5 m,闱墙两侧建筑的间距满足相应建筑的防火间距 要求。
4.33.3.2仓库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a)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 50016的规定;其中丙类仓库与丙类J 一房的间距见表7,齿类 仓库与其他仓库、民用建筑的间距应符合表8的要求;
表8丙类仓库与其他库房、民用建筑的间距 单位为米
名称 |
甲类仓库 |
乙、丙、丁、 戊类仓库 |
民用建筑 | ||||||||||||
甲类储存物 品第1、2、5、6项 |
甲类储存物 品第3、4项 |
单、多层 |
高层 |
裙房,单、多层 |
高层 | ||||||||||
≤ IO I |
> 10 t |
≤ 5 t |
> 5 t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一类 |
二类 | |||
丙类 仓库 |
单、 多层 |
一、二级 |
12 |
15 |
15 |
20 |
10 |
12 |
14 |
13 |
10 |
12 |
14 |
20 |
15 |
三级 |
15 |
20 |
20 |
25 |
12 |
14 |
16 |
15 |
12 |
14 |
16 |
25 |
20 | ||
四级 |
20 |
25 |
25 |
30 |
14 |
16 |
18 |
17 |
14 |
16 |
18 | ||||
高层 |
一、二级 |
应不小于13 m |
13 |
15 |
17 |
13 |
13 |
15 |
17 |
20 |
15 |
b)露天或¥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GB 50016的规定;堆垛与堆垛之 问的防火间距不小于4 m;罩棚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6 m;组与组之问的防火间距不小于 垛(棚)高的2倍,且不小于10 m;区与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30 m,当每区的总储量小于 5 000 t时可不小于25 m;
c)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 50016和GB 50074的要求;其中储存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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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油品容量小于1 000 m∙,的五级储罐区与厂区一级耐火等级的丙类厂房、库房建筑物的间 距应不小于10 m.与道路间距应不小于3 m;与高层厂房的间距应不小于13 m;
d)库区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物的间距不宜小于5 m.围墙两侧建筑的间距应满足相应建筑的防火 间距要求。
4.33.3.3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 50016的要求。
4.33.4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4.33.4.1建筑物安全出口不得随意变更,并符合下列要求:
a)厂房的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安全出口应不少于2个;丙类厂房每层建 筑面积小于或等于25。m,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人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在 肉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11;
b)厂房内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 于下列表的规定计算确定。但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0 m,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 度不宜小于1.40 m,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0 mo首层外门的最小净宽度应不小于 1.20 m;要求见表9;
表9厂房内的唏散楼梯、走道和门的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
厂房层数(层) |
1-2 |
3 |
)4 |
最小疏散净宽度 (n√百人) |
0.60 |
0.80 |
1.00 |
c)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距离应符合GB 50016的规定;其中丙类厂房的距离要求见 表IOs
表10丙类厂房安全出口距离 单位为米
生产的火灾 危险性类别 |
厂房的 耐火等级 |
单层丿房 |
多层厂房 |
高层厂房 |
地下或半 地下厂房(室) |
内类厂房 |
一、二级 |
80 |
60 |
40 |
30 |
三级 |
60 |
40 |
— |
— |
d)高层厂房和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问或室外楼梯。建筑高度大于32 m且 任何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厂房,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高层仓库的琉散楼梯应采用 封闭楼梯间;
e)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应不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占地而积小于等于300 m2时.可设置1个 !∣1□;
f)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小于或等于100 m-时,可设置1个;
g)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厂房和仓库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 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5 m;
h)每个安全出口处应设置出口的灯箱标识.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井完好、清晰;
i)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空•前空的使用而积应不小于6.0 n√,开向前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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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j)避难走道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走道内应设置防烟设施.消火栓、应急照明 灯、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
4.33.4.2疏散通道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堵塞、占用.井符合下列要求:
a)疏散用楼梯间应不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应不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 碍物.应不敷设屮、乙、丙类液体管道;
b)封闭和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应不设置卷帘;
c)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叩燃气体管道;封闭楼梯间不能自然通风 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 的墙上应不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
d)室外疏散楼梯栏杆扶手高度应不小于1.1 m.楼梯净宽度应不小于0.9 m.倾斜角度应不大 于 45°;
e)楼段和平分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应不低于1.00 h.楼段的耐火极限应不 低于0.25 h;
D 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 m内的墙面上应不设置门、窗、洞口。疏散门应不正对楼段。
4.33.4.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门厅的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l级的装修 材料。无门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地面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通道内 吊顶及装饰材料应防火等级不得低于A级。
4.33.4.4生产个间、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宜在明秘位置张贴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示点图。
4.33.4.5疏散用门应保持完好,并符合下列要求;
a)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用门应采用平开门,向疏散方向开启;应不采用推拉门、吊门、转门或者 侧拉门•应不安装栅栏、卷帘门;除甲、乙类生产房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的房间旦每槌门的平-均硫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b)仓库的硫散用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升肩的平开门;丙、乙、戊类库房首层竟墙的外侧可设推拉门 或卷帘门;
C)建筑中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问前室及合用前室.应不设置卷帘门;疏散走道在 防火分区处应设置甲级常开防火门;
d)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 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标识。
4.33.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4.33.5.1除建筑高度小于27 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 照明:
a)封闭楼梯间、防姻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b)建筑面积大于200 m2的营业厅、餐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建筑面积大于100 n*的地下室或半 地下公共活动场所、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人员密集的厂房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c)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变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 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疏散照明。
4.33.5.2建筑内琉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于疏散走道.应不低于1.0 lx;
b)对丁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应不低丁 3.0 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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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应不低于5.0 lx。
4.33.5.3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 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而的最低照度应不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4.33.5.4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而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而的上 部或顶棚上。
4.33.5.5公共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a)应设置在安全出"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 间距应不大于2() m;对于袋形走道,应不大于IO m;在走道转角区*应不大于1.() m。
4.33.5.6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应符合GB 13-195.1和GBl7945的相关 耍求E其中:
a)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5 s.高危险区域使用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 不大于0.25 s;
b)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90 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4.33.5.7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灯箱标识.或采用荧光标识;疏散指示标志应不当被遮挡. FL保持完好。 4.33.5.8消防应急照明和硫散指示系统的维保和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定期使系统进行fl放电.更换放电时间小于30 min(超高层小于60 min)的产品或其电池; b)每月检查消防应急灯具.如果发出故障信号或不能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应及时检查电池电压; c)每月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的状态;
d)每季度检查和试验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的状态;
e)每季度检传和试验应急1作时间;
f)每季度检査和试验转入应急匸作状态的控制功能;
g>每年应对电池做容信检测试验;
h)每年应试验自动和手动应急功能,进行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试验。
4.33.6灭火救援设施
4.33.6.1消防不道.应符合GB 50016的要求,其中:
a)高层厂房、占她面积大于3 000 m2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 500 m2的乙、丙类仓 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b)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其中占地 面积大于30 000 m2的可燃材料堆场.应设置与环形消防车道相连的中间消防车道.消防车道 的边缘距寓可燃材料堆跺应不小于5 m;消防车道的间距不宜大于150 m;
O 烟叶堆垛和罩棚应设置消防个:通道并保持畅通。其中总储量大于5 000 t的,应设置环形消防 车通道,总储量为1 000 t〜5 000 t的.应沿其两条长边设置消防不通道;总储量小于1 OOO t 的,应沿其,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通道;占地面积大于1 500 π√的罩棚,应设批环形消防车通 道:占地面积不大于1 500 π√的罩棚.应沿其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通道;
d)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车道的边缘距离取水点不宜大于 1 m ;
e)消防车道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应不小于4.0 m,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f)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应不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和其他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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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环形消防乍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乍道相通,尽头式消防不道应设置冋年道或冋乍场。
4.33.6.2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GB 50016内的要求,其中:
a)消防电梯的供电应为消防电源并设置备用电源•最东级配电箱应有自动切换功能;动力与控制 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
b)电梯轿厢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井完好、无破损;
O 消防电梯载重量应不小于800 kg,旦轿厢尺寸不宜小于1.5 m×2 m。
4.33.6.3消防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报警及重要的监测冋路等用电线路.应使用耐火电线电缆。
4.33.7消防供电
4.33.7.1建筑高度大于50 m的乙、丙类厂房和两类仓库、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 供电.即有两路供电线路.无法实现两路供电的.应配备自备发动机供电。
4.33.7.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 L/s的工厂、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 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 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二类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即除一路生 产用电外,另有一路保安用电可供消防用电;仅有一路生产用电的.应配备自备发电机供电。
4.33.7.3当采用自备发电机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机应设置自动和F动启动装置.且自动启动方式 应能在30 s内供电。
4.33.7.4消防用电设备采用专用供也回路,当用也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也。
4.33.7.5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电设备的要求;其中: a)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不少于0.5 h;总建筑 面积大于100 000 m?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 20 000 m,的地卜•、半地卜.建筑》应不少于 1.0 h;
b)消防设备配电箱应右区别于其他配电箱的明显标志,不同消防设备的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标 识;配也箱上的仪表、指示灯的显示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
4.33.8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
4.33.8.1符合下列规定之一时.应设置消防水池或水箱:
a)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时;
b)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 L/s或建筑高度大于 50 m;
c)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
4.33.8.2消防水池、水箱应符合GB 50974和下列要求;
a)消防水池和水箱和应设置水位显示器.低位状态发出报警通知及时补水.确保正常消防用 水量;
b)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设施;
c)消防水池应采用两路消防给水•有效容积应满足两路给水时发生火灾时的用水要求,但应不小 于100 m、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应不小于50 m1i
d)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总面积超过10 000 m2旦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 和其他重要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e)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D 高层建筑施工时•应设置临吋消防给水系统。
4.33.8.3消防水泵房.应符合CB 50974和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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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除了市政供水、高位水箱供水等能满足单层建筑的消防用水扬程的以外.应设置消防水泵房; 水泵应能保证发生火灾时的供水压力、流量要求;对于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层或多 层建筑•当消防水箱设置高度不能满足系统最不利点灭火设备所需的水压要求时,应设置增 (稳)压设备;
b)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一级;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应不设置在地 下三层及以下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Il地坪高差大干IO m的地下楼层中;消防水泵房 的门应采用甲级防护门;消防水泵房内部所方.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 全出II;
c)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消防水泵应与动力机械直接连接.应保证在火警后30 s内启动;
d)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管直接与消防给水管网连接;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应不少 于2条:消防水泵的出水管压力表的最大量程应不低于其设计匸作压力的2倍,且应不低于 1.60 MPa。压力长的直径应不小于100 mm.应采用直径不小于6 mm的管道与消防水泵进出 口管相连.并设置关断阀门;
e)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设置止冋阀明杆闸阀;当采用蝶阀时.应带冇门锁装置;当管径大于 DN300时.宜设置电动阀;
f)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消声止冋阀、控制阀和压力表;系统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 和压力开关;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压力表和缓冲装置之间应安装旋塞;
g)消防水泵的双电源切换时间应不大于 2 s,-路电源9内燃机动力的切换时间应不大于 15 s; h)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置在消防水泵房或专用消防水泵控制室内.平时应使消防水泵处于自动 启泵状态;当白动水火火系统为开式系统.且设置白动启动确才困难时.经论证后消防水泵可 设置在手动启动状态.并应确保24 h冇人「值班:消防水泵控制柜应采取防止被水淹没的 措施:
D 消防水泵控制柜应有机械应急启泵功能.并应保证在控制柜内的控制线路发生•故障时由具冇 管理权限的人员在紧急时启动消防水泵。机械应急启动吋,应确保消防水泵在报警后5.0 min 内IE常工作;
j)消防水泵控制柜应具有自动巡检可调、显示巡检状态和信号等功能.FL对话界面应有汉语语 言,图标应便于识别和操作.
4.33.8.4水泵接合器.应符合GB 50974和下列要求:
a)高层民用建筑、超过5层的多层民用建筑、地下建筑和人防工程、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最高 层楼板超过20 m的厂房或仓库、4层以上多层汽车库和地下汽车库等.应设置水泵接合器;
b)(I动喷水火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水灭火系统.均需设置水泵接合器;
c)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进水口与井盖顶面的距离不大于0.4 m.且应不小于井盖的半模;
d)水泵接合器处*应设置永久性标识傥;牌.并应标明供水系统、供水范围和额定压力;标况与消火 栓标识有明显区分.应不被遮挡;地卜一水泵接合器的标沢宜设置在井盖周边.井醒目清晰。
4.33.8.5室外消火栓.应符合CB 50974及下列耍求:
a)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堆场周围应设室外消火栓;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 面上•应设室外消火栓系统;
b)空外消火栓应采取湿式消火栓系统;
c)空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应当便于消防车的停靠和操作;消火栓距路边应不大于1 m.距房 屋外墙不宜小于5 m;
d)室外消火栓的间距应不大于120 m;保护半径应不大丁T5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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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室外消火栓不宜集中在建筑物一侧;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的数量不宜少于2个;
£)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应有防冻措施;寒冷地区设置室外消火栓确有困难的.可设置水鶴 等为消防不加水的设施;
g)室外消火栓、阀门等设置地点应设置相应的永久性固定标识;
h)室外消火栓应不填埋、圈占;2 m内应不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i)室外消火栓应有自动排放余水装置。
4.33.8.6室内消火栓.应符合GB 50971及下列要求:
a)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 m?的厂房和仓库.建筑高度大于15 m或体积大于10 000 m3的办公 楼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等.应设置DN65的室内消火栓;
b)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每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c)消火栓拴口安装高度中心距地面宜为Ll m,消火栓栓口应朝外,并应不安装在门轴侧;
d)消火栓水带耐压等级应符介建筑物设计水压的要求.并带有内衬里;宜选用工作压力1.0 MPa 及以上的水带;
e)水带外观应当完整无损、无腐蚀、无污染现象,与接头应当绑扎牢固;消防水喉接口绑扎组件应 当完整、无渗漏现象,与接头绑扎牢固;
D 室内消火栓、阀门等设置地点应设置永久性固定标识;应不上锁.周边应不堆放物品;
g)室内消火栓手轮轮缘上应明显地铸出标示开关方向的箭头和字样;
h)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应不被装饰物遮摘;箱门开启角度不得小于120°.且无卡阻现象:消火栓 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i)栓箱箱门正血应以立观、醒目、匀整的字体标准•.消火栓"字样。
4.33.8.7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的定期维护保养、检查,应符合GB 50974的要求,其中:
a)每月应对消防水池、消防高位水箱的水位显示器、低位报警器进行一次检测,并检令是否冇消 防用水不被挪用的技术措施;
b)每月手动启动消防水泵加压运转一次;每周应模拟消防水泵加压门动运行的条件自动启动消 防水泵运转•次;
c)每月对消防水泵的出流量和压力进行1次试验;
d)每季度对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进行1次检查.并核实其是否处于全开启状态;
e)每季度对水泵接合器接口和附件进行,次检查.确保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D 每年对系统过滤器进行至少1次排渣,发现堵塞或损坏时应及时检修;
g)每年应对消防水池、水箱的结构、材料的完好情况进行-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h)每月至少对空内消火栓的配置、完好情况进行1次检查.记录应有检查人员签字.现场悬挂保 存月度检査记录;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堆场及油罐区、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宜每半个月检查 一次;
i)定期对室外消火栓进行维护保养.应规定维护保养的周期和内容;其中:每季度至少应对消火 栓进行1次外观和漏水检査,并檢査是否保持湿式状态.定期对空外消火栓进行试水.检查消 火栓接口、管道和阀门是杏完好、有效。
4.33.9灭火器
4.33.9.1灭火器选择、配置数量应符合GB 50140的要求,其中:
a)根据各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划分计算单元并确定各单元的保护而积;确定各单元的灭 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计算和确定每个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器级别、灭火器的类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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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和数量;
b)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应不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c)灭火器最小配置级别和最大保护而积应符合要求,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符合表11的要求;
表11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小配置级别和最大保护面积
危险等级 |
严重危险级 |
中危险级 |
轻危险级 |
单貝•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 |
3A |
2Λ |
IA |
单位灭火器最大保护而积∕(∏√/A) |
50 |
75 |
100 |
d)灭火器配置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要求,其中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 表12的要求。
表12 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 单位为米
危险等级 |
灭火器型式 | |
手提式灭火器 |
推车式灭火器 | |
严重危险级 |
15 |
30 |
中危险级 |
20 |
40 |
轻危险级 |
25 |
50 |
4.33.9.2灭火器类型选择应符合GB 50140的要求,其中:
a)在同灭火器限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 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 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b)禁止配置酸碱型、化学泡沫型、倒置使用型、氯漠甲烷、四氣化碳等国家明令淘汰的灭火器;禁 止配置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4.33.9.3现场灭火器位置、型号、数最等,应与该场所的灭火器选择、设置和配置清单或图表相符,符合 下列要求:
a)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应不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周围无障碍物、遮 栏、栓系等影响取用的现象;
b)灭火器箱的箱体正面或灭火器设置点附近的墙面上,应设置灭火器标志.并宜选用发光标志; 推车式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定置标志;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 光标志;
C)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 FL托 架无松动、脱落、断裂和明显变形;灭火器顶部离地面高度应不大于1.50 In.底部离地面高度 不宜小于0.08 m;灭火器箱应不I:锁;翻盖式灭火器箱iE面的上挡板在箱盖打开后能够翻转 下落,灭火器箱箱门、箱盖开启轻便灵活•无卡阻;
d)推车式灭火器应不设置在台阶、坡道k.在没有外力的情况下,应不自行滑动;推车式灭火器采 用旋转式喷射枪的.其枪体上标注市•指示开启方向的永久性标沢;
e)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类型、数量符合配置清单的要求.实际位置不变;
O 灭火器应不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冇相应的保护措施。当灭火器设 置在室外时.也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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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二斜化碳火火器喇叭筒应不使用金属的。
4.33.9.4现场灭火器状态应符合GB 50444的要求.其中:
a)灭火器的使用Il期、检修或充装日期等有效期标志清晰,且在合格有效期内;灭火器的铅封、用 闩等保险装置未损坏或遗失;
b)灭火器筒体无明显的损伤、缺陷、锈馋、泄漏;灭火器喷射软管完好,无明显龟裂、喷嘴不堵塞; 灭火器的零部件齐全.并无松动、脱落或损伤现象;
c)贮压式灭火器压力显示应在绿区内.干粉火火器干粉应无结块现象;
d)灭火器未开启、喷射过。
4.33.9.5灭火器的1I常检查、维修和报废.应符合下列要求:
a)每月至少对灭火器的配置、完好情况进行1次检查*记录应有检查人员签字•现场悬挂保存月 度检查记录;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堆场及油罐区、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宜每半个月检查 一次;
b) COz灭火器每半年应进行1次称甫法检査。称出的重量与灭火器钢瓶底部打的钢印重量或进 厂时称重量相比较.如果低于灭火器额定充装量的5%以上,应送维修单位检修;
C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漏、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应及时维修;维修 应由只有资质的单位的进行;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应不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 1/4;
d)正常情况下的灭火器维修周期、报废年限应符合表13的要求;
表13灭火器维修周期和报废年限
灭火器类型 |
维修周期 |
报废年限 | |
水基型灭火器 |
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 |
出厂期满3年;首次 维修以后毎满1年 |
6年 |
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 | |||
干粉灭火器 |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
出厂期满5年;首次 维修以后每满2年 |
10年 |
手提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 |||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 |||
推车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 |||
洁净气体灭火器 |
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 ||
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 |||
二氧化碳灭火器 |
手提式二氣化碳灭火器 |
12年 | |
推车式氣化碳灭火器 |
4.33.10自动灭火系统
4.33.10.1门动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介GB 50016、GB 50067的要求,其中包括:
a)高层乙丙类厂房、建筑面积大于500 m2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占地 而积大于1 500 m、或总建筑而积大于3 000 m;的单、多层烟草企业生产厂房,宜设置自动灭 火系统;
b)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总建筑面积大于500 m2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每座占 地面积大于1 500 mJ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 000 m2的单、多层两类物品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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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c)除敞开式汽车库、屋面停车场外∙ I、II、皿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大于10辆的地下、半地下汽 车库•机械式汽车库,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1类修车库等场所•应设 置自动灭火系统;
d)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 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体库房、自动扶梯底部,设置送回 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 000 m2的办公建筑等,应设置自动灭火 系统:
O 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 000 m2的食堂或餐馆,其烹饪间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 装置;
f)温度不低于4。C且不高于70七的环境中应设置湿式自动灭火系统;温度低于4 .C或高于 70‘C的场所应设置干式自动灭火系统;预作用白动灭火系统在低温和高温环境中可以替代干 式系统•适用于忌水场所;
g)烟叶熏蒸杀虫等可能产生腐蚀的场所,自动灭火系统应具备防腐功能;
h)各类火灾自动灭火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测试和验收。
4.33.10.2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符合GB 50084的要求.其中:
a)喷头应确保正常喷水,不得有变形和附着物、悬挂物•无堵塞、变形等影响使用的现象;当喷头 的公称直径小于IO mm时,住系统配水卜管、配上管上安装过滤器;
b)报警阀组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保护区域的标志牌:启闭标志应明显;
c)报警阀等组件应灵敏可靠;压力开关动作应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信号;开启试验阀,观察报警 阀的启动;开启丁动阀门.报警阀动作应当正常;
d)水力警铃应当安装在公共通道或者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与报警阀的连接K度应不当大了 20 m.鸣响时间应当在90 S内,且声音正常;
e)除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只保护不超过防火分区而积的同层场所外,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 应设水流指示器;仓库内顶板下喷头与货架内喷头应分别设置水流指示器;水流指示器应有明 显标志•启动与复位应灵敏可;
f)湿式系统的喷头动作后.应能山压力开关Ili接连锁自动启动供水泵;
g)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布置在吊顶下时•应采用下垂型或吊顶型;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 险级、中危险级T级居室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喷头;易受碰撞的部位,应采用带保护罩的喷 头或吊顶型喷头;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应采用IIt立型喷头;
h)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阀组应山止回阀、延时器、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控制阀组成,止 回阀的开启条件与入口压力、出口流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33.10.3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符合GB 50084的要求.其中:
a) 4.33.10.2中的1〉~5)的相关内容,适用于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b)干式系统应采用直立型喷头或「式下垂型喷头;
c)干式系统的喷头动作后.应能由压力开关直接连锁自动启动供水泵;
d)干式门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阀组应由F式报警阀、水力警铃、压力开关、空压机、安全阀、控 制阀组成并符合设计要求;
e)干式|'|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不发生冰冻的场所。
4.33.10.4预作用∏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符合GB 50084的要求.其中:
a) 4.33.10.2中的D〜5)的相关内容.适用于预作用门动喷水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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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预作用系统应采用直立型喷头或干式下垂型喷头;
O预作用系统应能在火灾报警系统报警后,立即自动向配水管道供水;
d)预作用系统应同吋貝.备下列-:种启动供水泵和开启雨淋阀的控制方式:自动控制、消防控制室 (盘)于动远控、水泵房现场应急操作;
e)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装置应由报警阀组、控制盘、气压维持装置和空气供给装置等组 成;当报警阀组开片时应能使水单向流入喷水灭火系统,并同时进行报警;
D预作用系统主供水信号蝶阀、雨淋报警阀、湿式报警阀等应集中垂直安装在被保护区附近,旦 最低环境温度不低于4 ℃的室内.
4.33.1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每日巡查内容:喷头外观及其周边障碍物、保护面积等;报警阀组外观、报警阀组检测装置状 态、排水设施状况等;充气设备、排气装置及其控制装置、火灾探测传动、液(气)传动及其控制 装置、现场于动控制装置等外观、运行状况;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及其现场环境状 态•压力监测情况等;系统用电设备的电源及其供电情况;水源以及消防水泵、供(给)水管网及 其附件等;
b)月检查与维护项U :消防水泵(增压泵)启动运行测试;喷头完好状况、备用最及异物清除情况; 阀门状态及其铅封、锁链完好状况;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水位测试;电磁阀启动测试;水 流指示器动作、信息反馈试验;水泵接合器完好件;
O季度检杳9维护项目:报警阀组的试水阀放水及其启动性能测试;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门 开启状况及其使用性能测试等;
d)按国家消防灭火系统的全面检测要求.进行年度检测。
4.33.10.6细水雾火火系统应符合GB 50898的要求.其中:
a)喷头的水雾应完全覆盖被保护对象;喷头9墙壁的距离不得大于喷头最大布置间距的1/2;喷 头与其他遮挡物的距离.应保证喷头正常喷放细水雾.无法避免时应增设补偿喷头。
b)系统组件应设置在防止机械碰撞和腐蚀的部位.或采取相应措施。
c)开式系统应按防护区域设置控制阀;闭式系统应按楼层或防火分区设置控制阀.分区控制阀应 为带开关锁定或开关指示的阀组;控制阀完好有效。
d)采用全淹没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其防护区数量应不大于3个;采用局部应用方式的开式系 统•当保护具有可燃液体火灾危险的场所时,系统设计应依据国家授权的检脸检测机构认证检 验的数据。
e)泵组系统应设置独立的水泵.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备用泵的参数应与最大一台主泵相同.主、备 用泵应具有rI动切换功能,并能手动操作停泵;每台泵出水均应设置止冋阀;闭式系统应设置 稳压泵。
f)供水系统至少应冇-•路M靠的Il动补水水源;当水源的水员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设置储水 箱•冇效储水量应能满足全部保护区域所需总用水量;储水箱进口处应设置过滤器,并完好 有效。
g)泵组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方式.瓶组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 作控制方式.机械应急操作控制方式应能在瓶组间宜接手动启动系统。
h)开式系统的1’Ι动控制应能在接收到两个独立的火灾报警信号后自动启动;闭式系统的自控控 制应能在喷头动作后.由动作信号反馈装置宜接联锁门动启动。
«)在消防控制空内和防护区入口处.应设置手动启动装置;手动启动装置和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 能在处完成系统启动的全部操作,装置上应设置与保护场所对应的明显标识;系统设置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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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和丁动操作位置.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系统操作说明。
j)防护区或保护场所的人11处,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和系统动作指示灯。
k)当采用气动动力源时,应保证系统操作与控制所需要的压力和用气量。
4.33.10.7细水雾灭火系统维护和检査.应符合下列要求:
a)每日巡查内容:控制阀及各种阀门的外观及其闭片状态;系统的主备电源接通情况;寒冷和严 寒地区储水设备的房间温度不低于5 ℃;报警控制器、水泵控制柜(盘)的控制面板及显示信号 状态;系统的标志和使用说明等;标识是否正确、清晰、完整,处于正确位置;
b)月检査与维拉项目:系统组件的外观及损伤情况;分区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阀门上的铅封和 锁链是否完好,阀门是否处于正确位置;储水箱和储水容器的水位、储水容器内的气体压力是 否符合设计要求;対于闭式系统•应利用试水阀对动作信号反馈情况进行试验,观察其是否正 确动作和显示;喷头的外观和备用数量是否符合要:求;下动操作装置的保护罩、铅封等是否完 整、无损;
c)季度检查与维护项U:通过泄放试验阀对泵组系统进行•次放水试验.井检查泵组启动、主备 泵切换及报警联动功能是否正常;瓶组系统的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管道和支、吊架是否松动. 以及管道连接件是否变形、老化或有裂纹等现象;
d)定期的检查和试验项U :每年至少测定-次系统水源的供水能力;每年至少对系统组件、管道 和管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清洗储水箱、过滤器.同时对控制阀后的管道进行吹打;储水箱至 少每半年换水一次,储水容器内的水按供应商耍求定期更换;每年进行一次系统模拟联动功能 试验;
C)按国家消防灭火系统的全面检测要求•进行年度检测。
4.33.10.8气体灭火系统应符合GB 50370的耍求.其中:
a)用一套气体火火剂储存装置通过管网的选择分配,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防护区的组合分配系 统.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得超过8个;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 量需求最大的防护区确定;
b)组合分配系统中的每个防护区应设置控制灭火剂流向的选择阀.选择阀的位置应靠近储存容 器η便于操作;选择阀应设有标明其工作防护区的永久性铭牌;
c)灭火剂从储存装置经由卜管支管输送至喷放组件实施喷放的管网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 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二种启动方式:按一定的应用条件将火火剂储存装置和喷放组件等预 先设计、组装成套且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预制灭火系统,应设门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 式: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与应急操作应有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显示与措施;手动启动后应自动延 时30 s启动灭火装置;
d)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e)防护区内应设置火灾卢音报警器.必要时B增设闪光报警器;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置火灾升高 报警器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选择阀手柄附近应当有标明防护区的永久性标牌和安全使用的 警示标识:
D 系统灭火剂储存装置•不能在72 h内重新充装恢复的.应按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g〉防护区应设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防护区内所有人员能在30 S内撤离完毕;防护区的 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h)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商扇的地方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 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井应宜通空外;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的通风换气次数应 不小于5次/h;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应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后•以手动方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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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设有气体火火系统的场所.宜配置空气呼吸器;
j)储瓶间的门应向外开扃;储瓶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地下側瓶间应设机械排放,排风11应设 在下部.室内气体可通过排气管排至室外;经过有爆炸危险和变电、配电场所的灭火气体管网. 以及布设在以I:场所的金属箱体等,应设防静电接地;钢瓶间内部所有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 k)储瓶组件应固定牢固,手动操作装置的铅封应完好,压力去的显示应正常;储瓶应有耐久性标 记、编号•注明灭火剂名称;外观无机械性损伤;高压软管连接可靠;喷嘴的外观无机械性损伤. 表面及孔11无污物。
4.33.10.9气体灭火系统维护和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每日巡查内容:储瓶间及储瓶组件的设备状态;系统各部位的供电情况和外观完好情况;相关 永久性标识和防护标志、警示标识的完好情况;防护区外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弱气呼吸器的完 好情况:预制灭火系统、柜式气体灭火装置喷嘴前2.0 m内是否有阻碍气体释放的障碍物;火 火系统的于动控制与应急操作处的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显示与措施是否仃效;
b)月检查与维护项Li :系统全部组成部件的外观检查;组件的安装位置是否被遮挡或妨碍其正常 工作;驱动控制盘面板上的指示灯各开关位置是否正常、各连接线是否有松动现行;火灾探测 器表面是否清洁、是否有干扰或影响探测性能的擦伤、油迹和油漆;储存容器内的压力、气动源 的压力是否不小于设计压力的90%;
O季度检查与维护项LlEf燃物的种类、分布情况以及防护区的开口情况等是否发生变化;储存 装置间的设备、火火剂输送管道和支架、吊架的固定是否有松动;连接管是否变形、裂纹及老 化;各喷嘴孔口是否堵案;对灭火剂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査.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 存量的90%;灭火剂疏散管道冇损伤或堵塞现象时应按相关规范进行管道强度试验和气密性 试验。
d)按国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气瓶检验的规定对灭火剂储存容器和钢瓶、灭火剂输送管道进行 定期检验.按国家消防灭火系统的全面检测要求.进行年度检测;
e)使用5年后应每3年应对金属软管(连接管)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5年后应对释 放过灭火剂的储瓶、相关阀门等部件进行一次水压强度和气体密封性试验;5年后的维护保养 T.作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
4.33.10.10超音速卜粉白动灭火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保护区域的灭火控制器,应安装在保护区域内确保操作人员安全的位置.设有防护罩,并冇明 显标识•标明其所对应的保护区域或保护对象名称:
b>保护现场设置手动紧急停止按钮.设有防护罩.并冇明显标识;
c)灭火系统应与火警探测器联动;在经常有人的场所Ef釆Jn半自动操作.启动手动按钮即启动 系统喷放进行灭火;
d)干粉灭火装置的容器(含引线、动力装置、增压加速装置、泄压装置、壳体、挡板等)固定牢固,铭 牌清晰.外观完好;容器外表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e)容器的所有外露接口.均设有防护堵、盖,FL封闭良好;接口螺纹与法兰密封面无损伤;
f)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应不朝向人员操作而.压力显示装置方便人员观察和操作;灭火剂贮存容 器和驱动气体容器内的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
g)卜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应不大丁 0.85.其增压时间应不大于30 s;
h)灭火装置在IH厂的合格有效期内,或在经过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年度全面检验确定的有效 期内。
i)装置使用消防供电•并配备备用电池;备用电池的T.作吋限不低于4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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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装置的线路应穿管•井进行防水处理;
k)装置安装调试完成后,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和验收,并符合 GB 16668的要求。
4.33.10.11超音速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维护和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每H巡查内容:干粉灭火装置外观、灭火控制器运行情况;
b)每月检查与维护项∏;灭火剂贮存容器、驱动气体容器、管道及附件、喷头、火灾感应器、控制盘 等全部组件、标识的完好情况;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气体容器内的压力;
c)每、K年对自动灭火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连接 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喷头、孔口应无堵塞;卜粉充装量应符 合装置设计要求。
d)感烟、感温、红外对射探头、吸气式采样管等.应经常定时清打,防止堵塞。
4.33.10.12厨房火火装置.应符合卜列要求:
a)按照CECS 233的要求,选用能「I动探测Ai自动灭火动作.且灭火前能l'l动切断燃料供应的灭 火设施:在燃气、燃油管道I: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
b)选用防复燃功能和灭火效能(以保护面积为参考指标)较高的灭火设施;
c)应在排烟管道内设置喷头;
d)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每日巡查和定期检査、维保。
4.3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33.11.1火灾1动报警系统的设警应符合GB 50016的要求.其中包括:
a)任一层面面积大于1 500 m2或总建筑面积超过3 000 m?的烟草生产厂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 警系统;
b)占地面积超过500 m2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 000 m?的卷烟仓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c)任一层面面积大于1 500 m2或总建筑面积超过3 000 m2的商店、展览等类似用途的建筑.一 类高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 m?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 500 m2的营业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d)净高大于2.6 m且可燃物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 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应设 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直 物品库房.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房间.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f)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预作用等相关自动灭火系统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 或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g>烟叶熏蒸杀虫等可能产生腐蚀的场所.报警系统应具备防腐功能;
h)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测试和验收。
4.33.11.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符合下列要求:
a)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应不大于3() m;
b)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疏散通道或出入口处;
c)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 1.3 m~1.5 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d)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冃有中文标志;按下报警按钮能发出报警信号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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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消防控制室。
4.33.1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装置的选择.应符合GB 50166的要求,其中:
a)对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产生大量的烟和少量的热.很少或没有火焰福射的场所.应选择感烟 火灾探测器;其中:变配电间、计算机房、档案室、成品库等场所应安装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用于探测极早期火灾;
b)对火灾发展迅速,可产生.大量热、烟和火焰辎射的场所.可选择感温或感烟火灾探测器、火焰探 测器或其组合;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等不宜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场所.宜选择点型感温火 灾探测器;
c)对火灾发展迅速,有强烈的火焰辎射和少量的烟、热的场所.应选择火焰探测器;
d)对使用、生产可燃气体或蒸汽的场所,应根据保护现场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和燃烧材料的分 析,选择相应的可燃气体探测器;
e)对可能产生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包括熏蒸杀虫场所.可选择空气采样系统进行火灾探测; 4.33.11.4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和完好应符合GB 50166的要求.其中:
a)当使用点型的感烟、感温火灾探测添时.探测区域的每个房间应至少设置•个火灾探测器:房 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度的50%.每个被隔开 的部分应至少安装-个点型火灾探测器。
b)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 m内,应不行遮挡物;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 边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5 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0.5 m„
O线型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相邻两组探测器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丁Tl m.探测器至侧墙水平 距离应不大于 7 m,且应不小于0.5 m;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光路上应无遮挡物或干扰源;发 射器和接收器应安装牢固.并应不产生位移。
d)敷设在顶棚卜方的线型差温火灾探测器,至顶棚距离宜为0.1 m.相邻探测器之间水平距离不 宜大于 5 m;探测器至墙壁距离宜为1 m〜1.5 m。
c)通过管路空气采样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采样管应固定牢固,采样管(含支管)的长度和采 样孔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设为高灵敏度时,可安装在天棚高度大 于16 In的场所.并保证至少有2个采祥孔低于 16 m。
f)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其视场角覆盖探测区域;与保护H标 之间应不冇遮挡物;火焰探测器应避免光源自接照射在探测器的探测窗口;单波段火焰探测器 应不设置在平应冇阳光、白炽灯等光源也接或间接照射的场所;火焰探测器应确保设置防偏差 装置•
g)各类火灾探测器表面均应无腐蚀、破损.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安装牢固且周边无遮挡 物或干扰源;探测器上确认灯应当朝向进门时易观察的位置.并正常工作。
h)高架库等场所的堆放物品应规定限高.防止物品遮挡火灾探测器。
4.33.11.5火灾警报器.应符合卜列要求:
a)火灾警报器设应置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拐角等处的明显部位∙ FL不 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墙而I:i
b)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应不小于60 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 dB的 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 dB;当用挂壁方式设置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而高度应大 于 2.2 m;
c)火灾光警报器的光信号在100 lx~500 IX环境光线下.25 m处应清晰可见。
4.33.11.6区域显示器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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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每个报警区域宜设置一台区域^示器(火灾显示盘);当一个报警区域包括多个楼层时,宜在每 个楼层设置一台仅业示本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b)区域显示器应设置在出人11等明M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 度宜为 1.3 m~1.5 m0
4.33.1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设施应符合GB 50166的要求.其中:
a)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冇效:使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短路或断路.控制器能在100 S内发 现故障信号;在故障状态卜.使任,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能在1 min 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能记录报警时间;使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短路或断路.控制 器能在100 S内发现故障信号;消音和复位功能正常;控制器行本机(I检功能,且功能冇效;
b)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应当安装于明显位置.声、光报警信号正常;能在3 S内接收和显示 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消音和复位复位功能正常;
c)消防联动控制器在「I动和手动状态下以下功能应有效:使联动控制器与各模块之间的连线短 路或断路.能在IOoS内发出故障信号;使联动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短路或断路,控 制器能在IooS内发现故障信号;消音和复位功能正常;控制器有本机自检功能,FL功能有效;
d)消防联动控制器在自动状态下功能有效:使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联动控制器 能接收报警信号.并发M联动信号.各受控模块及设备、受控现场设备接信号动作正常;
C)消防联动控制器在手动状态下功能行效:依次启动相应的受控设备,联动控制器能发H;联动信 号•各受控模块及设备、受控现场设备接信号动作正常。
4.33.1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 H常检查应指定专业人员进行.并保存记录;每月应对系统电动阀和电磁阀的供电和启闭性能 进行1次检测;系统附属电磁阀应每月检查并进行启动试验.动作失常时应及时更换;火灾探 测报警产品使用寿命一般不宜超过12年;
b)每季度至少应进行1次维护保养.维保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规定检查和维护项口, 每年覆盖系统所有设施,保存相关记录;
c)每季度采用专•用检测仪表分批分期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d)每季度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e)每季度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D 每季度应对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功能进行1次试验;
g)每季度对主用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1次〜3次自动切换试验;
h)按国家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全面检测要求,进行年度检测;
i)具有报脏功能的探测器.在报脏时应及时进行清沾保养;没有报脏功能的探测器.应按产品说 明书的要求进行清洁保养;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耍求的,应每2年清洁或标定1次;
j)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气敏元件达到生产企业规定的寿命年限后应及时更换;
k)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应冇10%且不少于50只的备品;火灾报警系统内的各类部件的产品寿命 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达到寿命极限的应及时更换;
1)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进行维保时.应对区域显示器、过滤网、管道内及吸风机进行清洁。
4.33.12防烟和排烟设施
4.33.12.1防烟和排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GB 50016的要求•其中:
a)建筑物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应 设置防烟设施;建筑高度不大于50 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 m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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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GB 50016规定的条件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 系统:
b)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两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 物较多的地上房间•占地面积大于1 000 m2的丙类仓库.厂房和仓库内长度大于40 m的疏散 通道等,应设置排烟设施;
O 民用建筑的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公共建筑内建筑面 积大于300 nι2的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建筑内长度大于40 m的疏散通道等.应设置排烟 设施:
d)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的建 筑面积大于50 mL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4.33.12.2防烟和排烟设施应符合GB 50016的要求,其中:
a)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排烟管道应采取隔热防火措 施或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 mm的距离;
b)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加压送风量应经计算,当计算结果与规定不一致时,应采用较大值; c)防烟楼梯间内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余压值应为40 Pa〜50 Pa;前室、合用前室应为 25 Pa〜30 Pa;
<1)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当合用吋•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确 保风坦、风速、风压等符合规范要求;
e)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当不貝.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f)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应在穿越处设置排烟防火阀;
g)在地下建筑和地上密闭场所中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
h)当设置机械补风系统时排烟口或排烟阀平时为关闭时,应设置丁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i)排烟"应设置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1I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 小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5 m;设在顶棚上的排烟1I,距可燃构件或M燃物的距离应不小于 1.0 m;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地下、半地下场所.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建筑面积大于 50 n?的房间外,排烟II可设置在疏散走道;
j)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应不超过30.0 m;排烟支管上应设置当烟‘(温度超 过280(吋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k)在排烟风机入[I处的总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280 。C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该阀 应与排烟风机连锁.当该阀关闭时.排烟风机应能停止运转;
1)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风机两侧应有600 mm以上的空间;当必须与其他风机合用 时•机房内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房内不得设有用于机械加压送风的风机与管道.排烟 风机叮排烟管道上不宜设冇软接管•当排烟风机及系统中设置冇软接头时.该软接头应能在 280 ℃的环境条件卜.连续工作不少于30 min。
4.33.12.3机械加压送风风机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送风机的进风"宜直通室外;
b)送风机的进风口宜设置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下部"且应采取防止烟气侵袭的措施;
c)送风机的进凤口应不与排烟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层而。当必须设在同一层而吋.送风机的进 风【I与排烟风机的出现11应分开布置;竖向布置时.送风"的进风11应设置:在排烟机H;风I[的 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应不小于3.0 m;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应不小 T 10.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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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送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该房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 h的隔墙和105 h的楼板及 中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e)送风机出风管或进风管上安装单向风阀或电动风阀时,应采取火灾时阀门自动开扃的措施。 4.33.12.4防烟和排烟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査,应符合下列要求:
a)每季度至少应进行1次维护保养.维保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规定检查和维护项目, 每年覆盖系统所有设施•保存相关记录;
b)每季度应对机械排烟系统的功能、排烟防火阀及其联锁装置等进行1次试验;
c)每月应对管道、风口及阀门进行1次检查;
d)每月应对系统电动阀和电磁阀的供电和启闭性能进行1次检测;
e)按国家防烟和排烟设施的全面检测要求.进行年度检测。
4.33.13消防控制室和应急广播
4.33.13.1消防控制室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b)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宜通空外的安全出口;应不设置在电磁场「扰较强及其 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方附近;控制室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入口处应设置明 显的标志。
c)消防控制室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使用不低于Bl级的装修材 料;控制室内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d)控制室内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应不小于1.5 m;双列布置时应不小于2 m;在值 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应不小于3 m;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禽不宜小于 1 m;设备面盘的排列K度大于4 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 m的通道;通道不得堵塞, 设备不得被遮挡。
e)仅有火灾自动报警终端设备且无联动功能的•可不设独立的控制室.而设消防值班室.消防值 班室可与冗他值班室合并运行.但应确保24 h值班;消防值班室内的控制设备设施与墙体、设 备之问应保持间距,方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通行,控制设备设施不得被遮挡。
f)生产/冋、仓库(含露天堆场)和其他消防重点部位,如计算机方、档案空等场所宜设监控点,安 装摄像监控装置(可与治安监控系统共用).并进行24 h监控。
4.33.13.2消防控制设备设施.应符介下列要求:
a)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施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 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 消防电源监控器等,或貝4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b)消防控制室应能控制消防设施的后、停,并应昆东其「作状态;对消防水泉、防烟和排烟风机的 启、停•除自动控制外.还应能手动立接控制;图形显示装置应能记录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 息.记录容量应不小于10 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C)消防控制室设消防专用电话总机•各消防值班室、企业消防队(站)、总调度室、灭火控制系统操 作装置处或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备用发动机房、变配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 防电梯房等与消防联动有关的fl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应有分机;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 机或消防电话插孔间的连接线断线、短路时•消防电话主:机应在100 S内发出故障信号.并显 示出故障部位(短路时显示通话状态除外);故障期间.非故障消防电活分机应能与消防电话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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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正常通话。
d)消防控制室及消防值班室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或24 h开机的移动通讯设备。
e)自动报警系统的控制设备概示功能有效,能显示火灾报警、故障报警部位。
f)自动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功能有效,能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泵、消防水池及 水箱水位、有压气体管道气压•以及电源和备用动力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反馈信号。
4.33.13.3消防应急广播.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急广播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数员应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 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 m,走道内最后♦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大于12.5 m;
b〉应急广播扬声器外观完好,音质清晰;环境噪卢大于60 dB的场所.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 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 dB;
c)挂壁扬声器的底边距地面高度应不大于2.2 m;每个回路任意抽取-个扬声器.使其处于断路 状态.其他扬声器的工作状态应不受影响。
4.33.13.4消防控制空和消防值班空运行、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查.应符合GB 25201的要求,其中:
a)消防控制室应由专人24 h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对消防控制和视频监控系统的数据和信息 进行适时监控和检査.保存监控和检查记录•保存期限根据当地政府要求确定;
b)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术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 资格证书;取得的资质证书•应随身携带原件或复印件;
c)消防值班室人员应经过本单位或委外进行的消防控制设备设施及其运行的培训和考核,合格 后方可从事消防值班室丄作;
d)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值班室均应建立消防控制设备设施的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并组织人员 学习和演练;
e)每季度至少应对消防控制设备设施进行1次维护保养.井规定检査和维护项口 .每年覆盖系统 所有设施,保存相关记录;
f)每季度应对火灾"动报警系统、1‘|动灭火系统、机械防烟和排烟设施、消防供水等设施的控制 功能、消防电活、报警装置、应急广播等进行1次试验;
g)每月应对消防专用电话总机及分机、移动通讯设备进行一次检查;
h)每年的消防系统全面检测.应包括对消防控制设备设施的检测,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
4.33.14专职消防队(站)和微型消防站
4.33.14.1专职消防队(站)和微型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远离社会消防队的单位,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本单位专职消防队(站);
b)无专职消防队,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烟草加工单位、烟草商业单位的物流配送部门、烟草库区 应设置微型消防站.
4.33.14.2专职消防队(站)设备设施和训练.应符合下列要求:
a)建立值班、接警制度.建立接警台账、规定接警和‘J外部公安消防队联系的流程;
b>配备专职消防队员.建立日常训练等制度.并确定训练科目及其训练教材或方法;
C)消防车配备的灭火和抢险救援器材、救护器材等配备应符合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
d)消防车配套的人员救护器材应定置摆放.并设置标志。
e)军辆应有固定存放地;车辆的保养、驾驶、检査.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等;
O 每月至少对消防军及配备的设备设施进行,次保养维护和外观检査.并保存记录;
g)每半年对消防车进行,次系统检査.包括需由貝.有资质单位进行的相关设施检测.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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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
4.33.14.3微型消防站的人员和设备设施.应符合卜.列要求:
a)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并符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b)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配备微型消防站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单位规模较大的,宜按部门或区 域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分站;
C)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屮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 驾驶员岗位;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d)微型消防站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査基本知 识等;
e)微型消防站配置人员负责值守;本单位有消防室的•可山控制室人员负责值守;
f)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 防器材存放点.根据需耍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g)根据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见置外线电话、手 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M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井保持完好、有效.
4.34维修设备和工具
4.34.1金属切削设备和维修保养物品存放点
4.34.1.1夹貝与K具结构布局应合理,冬部件与连接部位应完好可靠.与k具配套的夹貝,应紧密办调。 4.34.1.2易产生松动的连接部位应有防松脱装置(如保险错、反向螺母、安全爪、锁紧块).各锁紧手柄、 操作手柄等齐全有效。
4.34.1.3设备皮带、齿轮等传动、旋转部位,应装设有效的防护网、罩.且安装牢固.无明显的锈蚀或变 形.工作时应不与可动部件有接触或产生摩擦;机械运转时防护装置无振动或松动。
4.34.1.4各类行程限位装置、故障保护装置、紧急制动装置、机械与电气自锁或互锁装置、音响信号报 警装置、光电等自动保护装置、指示信号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4.34.1.5金属切削设备设备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加T.件的固定应牢固.钻头和刀貝等装K应紧固;
b)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镜.不得佩戴手套;
c)机床运转时不得离开设备.严禁用手触摸机床旋转部分•严禁在设备运转中装卸【件;突然停 电时应立即关闭机床.并将力貝退出「作部位;作业结束后应关闭设备前端控制开关电源后方 可离开;
d)产生较大切削屑的设备应配备专用拉屑钩、夾屑钳、扒屑铲、毛刷等丄具。
4.34.1.6设备维修、保养使用的润滑油、清洗剂等物品.应设置存放点.并符合下列要求:
a)设置专用存放间或划定区域.并设置标识.不得在其他位置存放;
b)点内严禁设立办公空、住人或贮存其他杂物;
C)点内严禁进行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的试验和分装、打包、封焊、修理等不安全操作;
d)点内配置温度计.高温季节应测情温度,确保在案内温度不超过30 ℃ ; e)维修、保养使用的极少量煤油、洒精、油漆等应存放在防爆柜内; f)存放点通风良好。
4.34.2焊机
4.34.2.1焊机应符合GB 15578的要求.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的裸露接线板•应采取安全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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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罩或防护板隔离,并完好、可靠。
4.34.2.2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 m.如确需使用较长导线.应在焊机侧3 m以内增加一级电源控 制.并将电源线架空敷设;焊机一次线应不在地面拖拽使用,需在地面跨越通道时,应架空或在采取防踩 踏穿管等防护措施。
4.34.2.3焊机一次线应连接紧固.无松动.二次线的接头不得超过三个;应根据焊机容量正确选择焊机 二次线并不得随意更换.确保的載面积符合原设计功率要求.避免因长期过载而造成绝缘老化。
4.34.2.4焊钳应能保证在任何斜度卜均M夹紧焊条.绝缘良好.手柄绝缘层应完好冇效完整.导体不外 露;使用时无过热现象。
4.34.2.5焊机变压器•、二次绕组与外壳间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 M0.每半年至少对焊机绝缘电阻检 测一次,并保存记录。
4.34.2.6焊机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操作人员随时携带特种作业人员证仿或复印件;
b)严禁利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C)焊机接地(或接零)连接良好.禁止使用俄气、乙快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
d)在行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行弧片操作•或焊接与大地密切连接的焊件时,应避免知机 和工件的双重接地;
C)焊机室内作业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多分焊机在同室工作时.应安装强制排风设施; f)换焊条时应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他导电物件上;在敲焊/时应戴防护眼镜; g)焊接作业应使用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接有色金属件应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h)气焊作业使用乙快、氧气气瓶的要求•具体执行本部分,1.25的要求。
4.34.3砂轮机
4.34.3.1砂轮机应符合GB4674和JB/T 6092的要求.防护罩要有足够强度和有效的遮盖面;防护罩 安装要牢固.防止因砂轮高速旋转松动、脱落。
4.34.3.2挡屑板应牢固地安装在防护單壳上,调方螺栓齐全、紧固;砂轮机防护罩在砂轮主轴中心水平 面以上的开"角度≤3O°时.可不设挡屑板。
4.34.3.3 砂轮片应完好无裂纹、无损伤;不准使用超过安全期的砂轮片,安全期以制造厂说明书为准。
4.34.3.4砂轮托架有足够的面积和强度.托架靠近砂轮片一侧的边棱应无凹陷、缺角;托架位置应能随 砂轮磨损及时调整间隙,间隙应≤3 mm;砂轮片M径≤150 mm时•可不装设托架。
4.34.3.5多台砂轮机应安装在专用砂轮机房内,単.台应安装在人员流动较少的地方;砂轮机应不安装 在行腐蚀性气体或易燃易爆场所。
4.34.3.6砂轮机的开口方向应尽可能朝墙,不能正对着人行通道或附近有设备及操作的人员;如果砂 轮机已经安装在设备附近或通道旁.在距砂轮机开口 1 m〜1.5 m处应设置高1.8 m金属网加以屏障 隔离;
4.34.3.7单台砂轮机应自带除尘装置,并保持良好冇效.及时清理布袋内积尘。
4.34.3.8砂轮机作业.应符合卜冽要求:
a)新砂轮片安装后.应修整砂轮片外径.待修整后砂轮机无跳动后方能使用;
b>砂轮机上操作应不戴手套,应使用防护眼镜;磨削产生粉尘的工件时.应佩戴防尘口罩;
c)磨削吋操作者应站在砂轮的侧而.以免砂轮片破损伤人;不准2人共同操作;
d)严禁侧面磨削.防止侧而磨削用力过大会造成砂轮片破损伤人;严禁在砂轮机上磨长度超过 500 mm的工件及质量超过3 kg以上的T.件;严禁在砂轮机上磨簿铁皮和铝、铜材料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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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4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气设备
4.34.4.1在一般作业场所应选用Il类工具,需在一般场所使用1类工具时,应在电气线路中采用额定 剩余工作电流不大于3() 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 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n类或Hl类T.具;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狭窄场所应使用 Ul类工具或在电气线路中装设额定剩余工作电流不大于30 mʌ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U类工具。
4.34.4.2 HI类T.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II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口、In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 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4.34.4.3防护罩、盖及手柄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无松动;低于2 m的T.业风扇的防护网罩应完好、 有效.确保人员手指不会进入网罩内。
4.34.4.4开关灵敏、可靠.能及时切断电源.无缺损、破裂;电源插头应不有破裂及损坏.规格应与工具 的功率类型相匹配,而Fl接线正确。
4.34.4.5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气设备使用、绝缘电阻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动工具借用应登记借用人、借用和归还11期、归还时T具或设备状态等;
b)应不在:一个插座上插用多个手持电动工具或移动电气设备.使用时周围不能堆放易燃杂物;使 用后应做到人走断电•用毕断电;
c)非电气维修人员禁止从事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气设备的修理;
d〉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应符合GB/T 3787的耍求•至少每年应测量一次.测量应由具有电T. 资质的人员进行;测量合格标识应粘贴在工具的明显位置.并保存测周记录;电动工具使用 500 V兆欧去测量吋*电阻值应不小于衣14规定的数值:
表14各种类型手持电动工具最小绝缘电阻值
测量部位 |
绝缘电阻 MG |
I类工具帯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
2 |
II类「•貝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
7 |
∏I类「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
1 |
C)移动电气设备应每年测量一次;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 MC"测量合格标识应粘贴在设备的明 显位置*并保存测量记录,
4.35办公和后勤场所
4.35.1办公室和休息室
4.35.1.1办公室、休息室的设置•应符合GB 50016的要求•其中:
a)办公室、休息室等应不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 h的防爆墙隔开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b)设置在丙类厂房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 h的防火墙和1.00 h的楼板与 厂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釆用乙级 防火门;
C)办公室、休息室等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房内.且应不贴邻建造;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办公室、 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 h的防火墙和1.00 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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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d)设有中央空调系统的办公楼、综合楼.若装有自动灭火系统的.其顶棚装修材料应为A级.其 他可为B2级;若同时装有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顶棚装修材料可为B1级.其他部 位材料不受限制;其他办公楼、综合楼.若装有自动灭火系统的•其顶棚装修材料可为B1级. 其他可为B2级;若同时装有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其装修材料不受限制。
4.35.1.2办公室、休息室严禁带入危险化学品.包括汽油、烟花爆竹、油漆等,
4.35.1.3办公区域内应划定吸烟区.并放置烟缸等用于烟头熄火的装置;严禁在吸烟区外吸烟,严禁烟 头末熄灭人员闾开现场。
4.35.1.4办公室、休息室的电气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严禁乱拉电线;严禁非专业人员拆装电源和电器设备;
b)严禁使用燃气炉、电阻丝式电炉、加热管式取暖器等设备;一般不得使用其他大功率电加热器 具,确需使用时,规格及接线方式等应经过本单位主管部门确认或批准,并保存确认或批准 记录;
O使用的空调器、饮水机、插座、接线板等电器应貝.有"3C'认证标志;电器插头无松动、电源线无 裸露、老化等现象;
d)使用电器时应选择最大电流限制符介电器功率要求的插座和接线板,接线板应符合 GBZT 2099.7的要求;不得使用多功能接线板.接线板严禁串联使用;
e)使用的净水机滤芯,应根据说明书及实际使用情况规定定期更换,并定期更换.饮水机的存水 盒,应根据说明书及实际使用情况规定清洗周期.并定期清洗;
D应明确办公室、休息室的电气维修部门.任何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电气装设和维修作业。
4.35.2会议厅、室
4.35.2.1会议厅、室的设置应符合GB 50016的要求,其中:
a)会议厅、室宜布置在首层或二、二:层;设置在: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不布置在•:层及以上 的楼层;当必须设在其他楼层时.应符合卜一列要求: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一超过400 m。一 个厅、室的疏散门应不少于2个;
b)当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等灭火系统;
c)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应不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d)中、小会议空每人使用面积.有会议桌的应不小于1.8 n?,无会议桌的应不小于0.80 mj ;
e)安全出口和琉散标志齐全,保持畅通;阶梯式会议室的台阶.应有警示标识。
4.35.2.2会议厅、空的电气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灯貝应符合本部分4.32的要求》选用功率应确保不会引燃周边易燃物;
b)音响设备、投影设备等,应具有・.3(: "认证标志:其接线线路应满足其功率要求.电器插头无松 动、电源线无裸露、老化等现象;
c)悬吊的灯员、投影设备等.应'小固、可靠,宜采用双重措施防止坠落。
4.35.2.3会议厅、空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a)会议厅、室应设定人数限额"举办会议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b)会议厅、室应明确专•人负责,会议前对灯具、音响、投影等电气设施进行检査.会议结束后,关闭 总电源后方可离开;
c)会议空应划分为无烟会议室和有烟会议室,无烟会议室应在醒目处张贴禁止吸烟的标志,并严 格执行禁烟规定;有烟会议空禁止乱丢烟蒂•应配备烟灰缸,会后清空烟灰缸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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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搭建临时性室外会议场所.应针对防火、疏散、电气安全、人数限额等内容编制临时性室外会议 场所搭建方案,按大型活动的要求批准方可进行;根据政府要求,需报政府消防、公安部门批准 的.应办理批准于续后方可搭建;搭建完成后,应组织由安全管理部门参加的场所验收.井保持 记录;
e)举办超过500人的大型会议•应事先制定会议方案,明确会议现场安全负责人.并根据情况确 定现场防火、通风、疏散、应急措施等具体内容。
4.35.2.4 200座及以上的大型会议场所.应按YC/T 384.1的要求.建立大型会议场所现场处置方案井 组织演练;预案内容应包括会议场所发生火险或火灾、电气设备打火、灯具和其他设施过热、其他设备故 障、意外停电或其他情况造成人员拥挤踩踏等事故和紧急情况的现场处置要求。
4.35.3档案室
4.35.3.1档案室设备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使用不低于Bl级的装修材料;室内使用的地毯、帽帘等应 为阻燃产品;
b)室内应不使用照明、也脑以外的电气;不准使用碘管灯和超过60 w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c)如室内设置了自动报警装置探测器,应确保不被遮挡,且不得随意改变物品堆放高度和位置。
4.35.3.2档案库房内资料柜、办公用品等应定置摆放;较宣的资料宜存放在底层;超过2 m的资料柜宜 设置取物梯台。
4.35.3.3档案室应具备防盗、防火、防跌倒等基本保护条件.宜使用防盗门、窗户宜有防盗网。
4.35.3.4档案室运行,应符合卜列要求:
a)非匸作人员未经批准应不入内;
b)应不存放与档案无关的杂物;
c)无人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并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电的关闭情况。
d)总挂明显的禁烟、禁火等标示;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4.35.4计算机房
4.35.4.1独立设置,且有服务器系统的计算机房(简称计算机房,下同),其位置和设备设施应符合 GB 9361的要求,其中:
a)应避开火灾危险程度高的区域.避开有害气体来源以及存放腐蚀、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应避 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b)计算机和服务器系统接地应采用专用地线.专用地线的引线应和大楼钢筋网及金属管道绝缘; 室内应不使用除机房设备以外的电气设施;
c)计算机房装修材料应使用难燃材料和非燃材料;计算机机房内所使用的纸"磁带和胶卷等易燃 物品要放置于金属柜内。
4.35.4.2计算机机房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在机房内易燃物附近部位应设置烟、温感探测器;如机房无 法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
4.35.4.3现场应配备火火器等消防器材,机房除纸介质等易燃物质外.禁止使用水,1:粉或泡沫等易产 乍一次破坏的火火剂。
4.35.4.4计算机房运行.应符合卜列要求:
a)未经管理人员允许.非专•业维护人员应不拆装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b)涉及电气线路和设施的维修应由电T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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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经常清除UPS不间断电源机内的积尘,检查机房的温、湿度情况;
d)应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排水通风等设施。
4.35.5食堂
4.35.5.1食堂(不含小型厨房)应取得当地政府食品卩生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资质.方可从事 食堂经营。
4.35.5.2食品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a)从事餐饮作业的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合格健康证.持证上岗.应不在匸作区域内佩戴 金银注饰等饰品、挂物并保持个人卫生;
b)超过IOO人的单位食堂.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其他食堂宜留样并符合当地政府的要求;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井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 藏条件下存放48 h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不少于100 g.井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 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C)严禁使用可能造成中毒的食材、辅料.对每天采购的食品品种及其原料进行登记;采购畜禽肉 类应索证.或查验畜禽肉类的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并保存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d)存储的食材、辅料等.应冇固定的储存间,明确专人管理;
e)牛熟食品应分别使用各•自的冰箱放置保存.分别使用各自的案板操作,并设置_明显标识;
f>对所行的食品用具、炊事机械应每天清洗或消毒;
g)设置炊事人员专用更衣室.正确穿戴餐饮操作服,并遵守由生食间进入熟食间更衣的要求,应 不随意在不同功能区域随意走动.避免交叉感染;
h)就餐间与后廚间.干湿操作区域应分开设置;后厨间应配置「I然通风或强制通风设施.地面应 符合防滑要求.地面无积水、无油污.
4.35.5.3食堂燃气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天然气调压箱、储备的液化气瓶或醇基液体燃料的存放间等,应设置专用房;房内应不放置其 他杂物;房外设置危险警示标示.人员应不随意进入.门房应加锁;专用房内保持通风•电气符 合防爆要求;
1»专用房、燃气主:管道、主阀门、计量表周边安装相应的燃气、液化气、醉基液体燃料泄漏报警装 置;夜间无人值守的食堂•报警装置应与消防控制室联网•或将报警器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C)液化气瓶、醇基液体燃料桶和灶台相距应0.5 m以上或实墙相隔;其中醇基液体燃料桶严禁敞 口使用;
d)燃气管道、阀门应完好、无泄漏;
e)软管与灶具连接时其长度应不超过2 m,井不得有接口;软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穿过墙、楼 板、天花板、门和窗燃气软管;每月至少对软管检查一次•发现老化、破裂应立即更换;应规定软 管定期史换周期.宜每年更换一次;
f)人员就餐餐厅建筑而积大于 1 000 nr的食堂.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泄漏检测装置联 动的燃气供应门动切断装置。
4.35.5.4食堂建筑物及其防火应符合JGJ 64的要求,其中;
a)厨房的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 h的不燃烧体,隔墙上的门商应为乙级防火门窗;
b)尉房的顶棚、墙而、地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c)厨房的门动灭火系统喷头应选用公称动作温度为93七的喷头,颜色为绿色;
d)厨房内的电器开关、插座等.应安装在远离燃油、燃气设施的部位,使用过程中防止电器设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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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受潮;
e)厨房的排油烟管道与竖向排风管连接的支管处应设置防火阀。
4.35.5.5炊事机械和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使用蒸汽的设备设施应采取隔热等防止烫伤的措施,现场张贴防止烫伤的警示标示;
b)蒸箱的排气孔、排气管道应规定定期检査的周期井定期检査,确保其畅通,压力表显示压力应 控制的规定的数值内;蒸箱的进水装置及水位控制装置等应完好.防止干烧;
c)炊事机械金属壳体、电动机壳体的PE连接均应可靠;炊事机械他源线路应敷设在无泡浸、无 r⅛温和无压砸的沿墙壁面;厨房间照明灯具和线路等应符合防潮要求;
d)炊事机械电源控制开关单机单设.禁止儿台设备共用-个开关或用距离较远的开关控制;
e)搅拌操作的容器应加盖密封且盖机联锁;盖机行程限位开关的联锁装置应固定在容器本体上. 启盖即应断电;
D 绞肉机、压面机等机械.凡可能对操作者有造成伤害的危险部位.应采取安全防护.R应可靠、 有效;绞肉机加料口应确保操作人员手指不能触及刀口或螺旋部位•备有送料的辅助工具;压 面机应备有专用刮面板•严禁用于推料、刮面粉;
g)冷库应有安全警铃或可以从内部打开的保护装置;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完好;
h)灶台附近应配置灭火毯并完好有效;
i)专用电梯或提升机应专人操作.严禁乘人;提升机门和周边防护完好.无破损;构成特种设备 的.应定期检验.检验记录和标志在有效期内.具体执彳j本部分4.28的要求。
4.35.5.6安全操作和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使用加热锅时应缓慢开启蒸汽阀门.加热后手应不触摸锅体以防烫伤;
b)油锅加热时"应不离开岗位.观察油温.防止起火;
c)燃气点火时应使用点火棒,不能百接点火,随时注意气体动态;非作业时间.应关闭现场燃气管 道阀门•下班后应关闭进入食堂的燃气总管道阀门;
d)冷库由专人管理,放假期间应安排巡检;进入冷库应有人监护,穿上棉衣、棉裤等;
e)规定对排油烟管道的油污进行定期清洗的周期,至少每半年清洗一次,并保存清洗记录;经常 进行煎、炒作业的或灶具较大的.宜每60 d清洗一次;确保油污得到清理,防止油污遇火星 起火。
4.35.6绿化保洁
4.35.6.1緑化机械及其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绿化机械使用的汽油.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10 kg,设置专门的储存点,点内不得有电气线路和 开关,由专人负责保管,并上锁;不梅在室内加注汽油;
b)绿化机械转动部位的皮带轮、齿轮、链轮与仙条、联轴器等应加防护罩或防护盖;保护镜、肩背 带、刀片罩等辅助防护设施齐全"•效;
C)使用绿化机械时.不得將手、脚等部位伸入正在运行的设备运转部位内;用刀(锯)修理树枝时. 手不准放在刀(锯)卜方;
d)割草机、割灌机、绿篱机等保养与维修时.应关闭发动机.卸下火花塞高压线;
e)植树挖坑应避开地卜管道、电缆等障碍物;
使用高杆前吋要防止碰到架空电线•并防止树枝落下伤人•刮大风时禁止修剪树枝;
D 各类花盆要摆放整齐到位.不准放在通道口、屋顶和其他危险部位.防止帖落伤人;
g)树木修整、玻璃窗清灰等高处作业•具体执行本部分4.19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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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6.2农药的选购、存储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杀虫药品;
b)农药存储应有专门地点•由专人负责保管.并上锁;
O喷撤农药杀虫作业应在周围环境无人条件下进行,操作人员应站上风.喷雾器喷药管无堵塞、 无泄漏.无遗撒;
d)从配药到喷撤农药杀虫的全过程,操作人员应正确佩戴橡胶安全防护手套;喷撒农药杀虫时. 操作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毒丨I罩:喷撒农药后用肥皂反复多次使用流动水冲洗肢体接触部位; 4.35.6.3地下水池、井道和地下管道、化费池清洗等窖井作业.按右.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 执行本部分4.19的要求。
4.35.7停车场(库)
4.35.7.1地面停车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地而停车场应划定区域•设置车辆定置线、区域标志等;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b)地而停车场内,不得设置供非停车人员通行的通道;车辆进出口宜分开设置并保持相应距离, 不能分开设置吋宜在车辆进、出通道间设置隔离栏;
c)设置交通引导标识,包括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标志、主要车行道转弯处的凸而镜等;
d)现场配备火火器,较大规模的停车场周边应有消火栓;
C)宜划分单位车辆和个人车辆停车区域.车辆停放车头宜朝向通道;车辆停放高峰时段宜有人员 现场疏导。
4.35.7.2地下车库、停年楼,应符合GB 50016、JGJIOO的要求.其中:
a)每个防火分区的人员安仝出口应不少于2个:停车数炭小于等于50辆或总建筑面积小于或等 于2 000 m;汽车库可设置1个;
b)汽车库开向疏散楼梯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c)汽车库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Ell的疏散距离应不大于45 m,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 距离应不大于60 m;对于单层或设置在建筑首层的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室外出口的离应不 大于60 m;
d)汽车疏散出"总数应不少于2个,且分散布置.以下汽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可设置一个:停车 数量小于或等于 50辆或总建筑而积小于或等于 2000 m-汽车库;
e)人员出入口与车辆出入口应分开设置;机动车升降机不得代替人员电梯•作为人员出入口,并 张贴警示标识;
D 机动分:辆出入口宽度.单向行驶的应不小于4 m;双向行驶的应不小于7 m.十:辆出入口的间 距应不小于15 m;乍辆行驶通道和坡道.应采取防滑措施;
g)停车库采用升降机作为机动个库出入口时,应采取汽个专用升降机•数量应不少于2分,停车 当量少于25台的.可设置1台;升降机出口应设置限高和限载标识"升降机每层周边设置安全 护栏和防坠落措施;
h)地下防汛功能完好有效.在设置自动排水;停小库通风良好•宜强制通风系统;
i)库内应不设置修理不位、喷漆问、充电间、甲乙类物品库房;
j)现场设置交通标识引导系统和交通安全设施,包括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滅速带、主要车行道 转弯处的凸面镜等;
k)设专人管理或采用|‘1动化出入口管理系统;其中大型和特大型车库应设置出入口管理系统;
1)现场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GB 50067的要求;应配置灭火器、消火栓,并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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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自动灭火系统•符合本部分4.33的要求.
4.35.7.3停车场(库)运行.应符合卜列要求:
a)停车场(库)使用期间,应由保安或车管员巡査或值班;采用自动管理系统的.现场应设置监控 系统和紧急报警电话•并设专♦人在监控室负责监控;
b)停车库现场张贴安全出1丨和消防通道示意图;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严禁堵塞或变相用作其他 用途.保持畅通;
c)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加油;
d)车辆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应及时清理.不准存放 在停车场(库)内;严禁在停午:场(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需施工作业时•应办理动火作业审批 手续;
e)停车场(库)内不准人员留宿;不准临时搭建建筑设施;
f)举办大型会议或其他大型活动•应提前停车场(库)主管部门.提前安排停车场的车辆停放,并 在大型活动的应急预案内规定不辆停放的应急措施。
4.35.8员工和相关方宿舍
4.35.8.1宿舍位置和设备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宿舍严禁设置在生产性厂房、库房内;需在办公建筑物内设置时.应划定宿舍区•并采取与办公 区域隔离的措施;
b)宿舍稀散通道应Ij所在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联通,并不得上锁;
c)饮水机、插座板等电器应具有"3C"认证标志;电器插头无松动、电源线无裸露、老化等现象; d)使用电器时应选择最大电流限制符介电气功率要求的插座和接线板•接线板严禁串联使用; e)宿舍房间严禁使用燃气炉、电阻丝式电炉、电加热器具;不宜配置超过1 500 W的大功率电器; f)共用烧水炉应明确专人使用•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使用的净水机滤芯.应根据说明书及实际 使用情况规定定期更换•并定期更换.饮水机的存水盒"应根据说明书及实际使用情况规定清 洗周期•并定期清洗;
g)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拿的地点,周围不淮堆放物品和杂物:
h)房间内显著位置配置"禁止卧床吸烟"的标志,井放置烟缸;
i) 卫生间和浴室的水龙头冷热标识清晰•地而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j)卫生间和浴室内应有白然通风管井或独立机械排气装置;使用燃气热水器的,应不安裝在浴室 内,并右强制排风措施。
4.35.8.2宿舍管理和检査•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宿•舍设分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对住宿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等进行登记;
b)住宿人员应不使用除宿舍配备的电器设备及个人电脑等以外的电器.如有特殊需要.应经过宿 舍管理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严禁乱拉电线;严禁非专业人员拆装电源和电器设备;
c)严禁在宿舍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d)住宿人员应不私白带其他人员留宿;
e)宿舍管理员每H检查房间内是否有危险物品和其他安全情况.未熄灭的烟蒂应不倒入垃圾 袋中。
4.36构建筑物、道路和设备布局
4.36.1构建筑物
4.36.1.1建筑物结构和承重应符合YC/T 9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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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1.2厂区建筑I:程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GB 50223的规定;联合工房、仓库、生产管理用房等建筑 抗震设防类别应为标准设防类;独立设置的动力中心抗駕设防类別应为重点设防类。
4.36.1.3结构设计可靠性应符合GB 50153的规定;联合I:房、仓库、生产管理用房等建筑结构安全等 级宜为一级.独立设置的动力中心结构安全等级宜为一级。
4.36.1.4生产厂房、仓库的内柱、门洞框、电梯门角、月台等处的阳角应采用耐碰撞的材料或安装防撞 装置.确保建筑物的构件完好。
4.36.1.5 4:产厂房、立体库等楼地面结构应按YC/T 9的要求,确保单位面积承重我符合要求。
4.36.1.6构建筑物的装饰装修应制定施I:方案,经审查后方可实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a)装饰装修时不得破坏构建筑物原冇结构,严禁拆除或破坏承重梁、柱、墙,严禁改变和破坏燃气 管道、阀门和调压装置;
b)装饰装修使用的材料、部件等应符合GB 50222的要求.包括建筑电气及其防火要求、空内空 气质量要求、燃气设施安装和使用要求等;
c)建筑物的玻璃装饰物,应符合JGJIl3的要求,并能保证抗风、抗震•连接应采用刚性连接。 4.36.1.7构建筑物结构和部件的下列情况H;现问题.应委托貝用构建筑物检测、测量资质的机构对构 建筑物进行专业安全评估.并形成建筑物专业安全评估报告;
a)建筑物地基基础造成的建筑物倾斜等情况;
b)建筑物外墙和内墙裂纹深度、长度、宽度超过正常范围等情况;
c)建筑物外墙、顶层的面传、玻璃幕墙、玻璃顶棚和其他装饰物结构松动、腐蚀、损伤情况;
d)建筑物楼板的老化裂纹深度、长度、宽度•厂房格栅层的结构和龙骨裂纹和平整度、安装牢固度 等不符合要求等情况;
C)建筑物的门窗框周边、窗台、穿墙管道根部、阳台、变形缝部位的墙体变形、破损情况;
f)建筑物的栏杆、扶手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松动、锈独、损伤等情况;
g)高架库和地下建筑地面沉降等情况;
h)建筑物装饰装修结构松动、严亜破损等情况;
i)建筑物之间的连廊建筑发生倾斜、结构裂纹或其他异常等情况;
j)建筑物附属广告牌、灯箱和其他装饰物的结构松动、腐蚀、损伤情况;
k)建筑物发生其他可能造成坍塌、部件坠落等事故的隐患。
4.36.1.8使用期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建筑物用途发生变化且增加承重时,应进行专业安全评估;使用满 2 O年的厂房和库房构建筑物,宜进行专也安全评估。
4.36.2厂(场)区道路
4.36.2.1厂(场)区道路周边的物料堆放、车辆停放等实施定置管理,设置明显的定置标识;工业垃圾和 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并实现定点、定位;垃圾存放点有防吹散、防污染措施;危险固体废弃物应有专门存 放点.存放点打防渗漏措施.按照国家规定由貝有资质的单位冋收。
4.36.2.2出人口不宜少于两个,主要人流人口宜与主要货流入口分开设置;各类主干道的通道线内应 不存放任何物资、生产生活垃圾、+:辆等。
4.36.2.3厂区道路主干道为环形,单向道在尽头应设置冋车场;其中:主干道宽度宜大于6 m,次干道 宽度宜大于4.5 m.支道宽度宜大于4 ma
4.36.2.4主、次干道当人流集中、采用混合交通影响行人安全时,应设置人行道;经常通过行人而无道 路的地方•亦应设置人行道;如无法设置人行道,应在道路内划定明显的人、车分隔线。
4.36.2.5路基牛:固.路而平坦.无台阶、无坑沟、盖板齐全;排水管网畅通.路面无积水、积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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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2.6跨越道路I:空架设管线距离路面的最小净高应不小于5 m.跨越道路上空的构建筑物距离路 而的最小净高,应按行驶车辆的最大高度或车辆装载物料后的最大高度另加0.5 m〜1 m的安全间距采 用.并不宜小于5 m。
4.36.2.7道路土建旅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4.36.2.8厂区照明灯布局合理.无照明盲区.厂区+: I:道和安全通道的照度符合GB 50034的要求,能 满足行人和乍辆的安全要求。
4.36.2.9厂区道路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厂区道路的交通安全标识设置齐全、完好,符合GB 5768.1、GB 5768.2,GB 5768.3的要求;
b)厂区道路、危险路段应设置限速标牌和警示标牌;厂区道路的最高车速宜不超过15 km/h;进 入库房、生产区域和其他人员较多现场的危险路段的最高车速宜规定为5 km/h;
c)交叉路"若有视线盲区则应设反光镜.反光镜无破损.角度和高度应便于观察道路盲区.避免 道路盲区和死角;
d)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的管线.设置限高标识;
e)在厂区道路设置相关的禁止标志.包括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通行等;
Q 厂区道路施T.部位设置警小标识.施T.场地还应设置用挡、夜间警示灯。
4.36.3车间通道
4.36.3.1车间通道人车分离.宽度符合表15的要求。
表15车间通道宽度要求
通道要求 |
宽度/m |
行人通道 |
>0.8 |
又车单向行驶 |
>2.0 |
车行道 |
>3.5 |
4.36.3.2车行道、人行道上方的悬挂物应牢固可靠;当人行道上方有移动物体时.应设置安全防护网。
4.36.3.3地面平坦.高低差不超过5 Cm;无绊脚物;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排水管网畅通.路面 无积油积水;主卜道及人行安全通道无占道物品。
4.36.3.4现场采光照度应满足生产作业的要求,采光系数和天然光临界照度符合GB 5OO34、YC/T 38 的相关要求•
4.36.3.5车间通道及周边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车行道、人行道.应设置划线或其他方式标沢;
b)车行道、人行道上方的悬挂物.应设置警示标^;
c)周边堆放物品的场所,应划出明显的界限标识或架设围栏;堆放物品的场所应悬挂标牌,写明 放置物品的名称和要求;
d)工位器具、料箱摆放位置•应设置划线或标牌标识,物品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沿人行通道 两边无突出或锐边物品。
4.36.4设备布局
4.36.4.1设备活动机件之间的最大间距:大型>2 m、中型为1 m、小型)0.7 m;大小设备同时存在的, 按大型设备计算;其中设备外形最大长度>12 m为大型,6 m〜11 m为中型,<6 m为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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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4.2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最大的范围计算):大型》0.9 m、中型>0.8 m、小型>0.7 m0
4.36.4.3在不影响操作的前提下允许放置工具箱;操作空间(设备间距除外),大型》1.1 m、中型 ?0.7 m、小型)0.6 m。
4.36.4.4各种操作、观察部位布置应便于操作•防止人员伤害、防止接触粉尘、噪声及有毒有害物质; 各种操作、观察部位布置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原则•防止操作者疲劳,防止造成健康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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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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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监总厅管=[2015J80号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7]公安部令第6号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8]公消[20151301号消防安全里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9]国食药监食「20111178号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
E10]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11]建设部建标「2006142号文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
[12]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行业熏蒸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13]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行业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14]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第1号令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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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 行业标准 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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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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