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100
CCS C 65
团体
标准
T/GDPAWS 16—2022
博物馆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Standard for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of museums
2022-12-28发布
2023-01-01实施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发布
T/GDPAWS 16—2022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2
4.1 原则.........................................................................................................................................................2
4.2 建立和保持.............................................................................................................................................2
4.3 自评和评审.............................................................................................................................................2
5 建设要求.........................................................................................................................................................2
5.1 目标职责.................................................................................................................................................2
5.2 制度化管理.............................................................................................................................................3
5.3 教育培训.................................................................................................................................................5
5.4 现场管理................................................................................................................................................. 5
5.5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9
5.6 应急管理............................................................................................................................................... 10
5.7 事故管理............................................................................................................................................... 11
5.8 持续改进............................................................................................................................................... 11
6 评定............................................................................................................................................................... 12
6.1 评分标准............................................................................................................................................... 12
6.2 评定方式............................................................................................................................................... 12
6.3 评定确认............................................................................................................................................... 12
附录 A............................................................................................................................................................... 14
附录 B............................................................................................................................................................... 67
I
T/GDPAWS 16—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博物馆(广州鲁迅纪念馆)提出。
本文件由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博物馆(广州鲁迅纪念馆)、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广东民 间工艺博物馆、广州博物馆、肇庆市博物馆、广东赛智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中正应急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丽帆、段小红、孙明、尹亚琳、刘孙权、黎明、赵玉萌、覃波、曹哲、刘仁 胜、钱文华、潘国彦、李宇婷、张翀、李强、胡雯、袁健陶、龚思伟、张长银。
II
T/GDPAWS 16—2022
博物馆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内博物馆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建设原则、建设要求、安全标准 化评分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依法登记备案的博物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咨询、指导、自评及评审工 作,其他文博单位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 16571 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A 27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JGJ66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博物馆 museum
研究、收藏、保护、阐释和展示物质与非物质遗产,并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常设机构。
3.2
博物馆安全生产museum prod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在博物馆营运过程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 素而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博物馆运营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馆内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文物免遭破损、环境免遭破坏,保证博物馆运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3.3
博物馆安全标准化 museum safety standardization
通过建立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风险源,建立预防 机制,切实加强安全博物馆应急管理、规范营运行为,使博物馆各营运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经营状态,并能够持续改进的活动。
3.4
1
T/GDPAWS 16—2022
相关方 related party
工作场地内外与博物馆安全绩效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单位,如承包商、供应商等。
3.5
承包商 contractor
在博物馆的工作场所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向博物馆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单位。
3.6
供应商 supplier
为博物馆提供材料、设备或设施及服务的外部个人或单位。
4 一般要求
4.1 原则
博物馆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博物馆主 体责任。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博物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提升 博物馆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4.2 建立和保持
博物馆安全标准化工作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动态循环模式,依据本文件的要求, 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 持续改进的安全长效机制。
4.3 自评和评审
博物馆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采用自评和评审的方式进行评估。
5 建设要求
5.1 目标职责
5.1.1 目标
5.1.1.1 博物馆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纳入博物馆总 体营运目标。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要求,并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营 运活动中所承担的职能,将目标分解为指标,确保落实。
5.1.1.2 博物馆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
5.1.2 机构和职责
5.1.2.1 机构设置
5.1.2.1.1 博物馆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领导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 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人员的管理网络。
5.1.2.1.2 博物馆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保卫管理机构。
5.1.2.2 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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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1 博物馆应确定和公告公示文物及安全生产责任人。
5.1.2.2.2 博物馆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安全保卫、消防安全、文物保护和突发事 件应急处置等,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5.1.2.2.3 分管安全管理的负责人应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5.1.2.2.4 分管其他业务的负责人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5.1.2.2.5 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5.1.2.2.6 博物馆工会应参加博物馆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 益。
5.1.3 全员参与
5.1.3.1 博物馆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逐级签 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5.1.3.2 博物馆应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 建言献策,营造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全员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5.1.4 安全生产投入
5.1.4.1 博物馆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 台账。
5.1.5 安全文化建设
5.1.5.1 博物馆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博物馆的安全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引导全体人员 贯彻执行。
5.1.6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5.1.6.1 博物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 账管理、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等信息系统的建设。
5.2 制度化管理
5.2.1 法规标准识别
5.2.1.1 博物馆应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和 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 本数据库。
5.2.1.2 博物馆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 规程,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5.2.2 规章制度
5.2.2.1 博物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管理工 作。
5.2.2.2 博物馆应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
5.2.2.3 博物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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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承诺;
—安全生产投入;
—新文物展览、新文物研究、新文物保护管理;
—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
—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危险物品管理;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安全预测预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
—个体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
—安全报告;
—绩效评定管理。
5.2.3 操作规程
5.2.3.1 博物馆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博物馆工作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防护要求,编制齐全 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行。
5.2.3.2 博物馆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5.2.3.3 博物馆应在新文物展览、新文物研究、新文物保护营运前,组织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 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5.2.4 安全生产文档记录管理
5.2.4.1 记录管理
5.2.4.1.1 博物馆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发 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5.2.4.1.2 博物馆应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并建立和保存有关记录的电子档案, 支持查询和检索,便于自身管理使用和主管部门调取检查。
5.2.4.2 评估
5.2.4.2.1 博物馆应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用性、 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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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3 修订
5.2.4.3.1 博物馆应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查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及时修订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5.3 教育培训
5.3.1 教育培训管理
5.3.1.1 博物馆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培训大纲、时间应满足有关 标准的规定。培训内容应是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
5.3.1.2 博物馆应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必要的安全教 育培训资源。
5.3.1.3 博物馆应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 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3.2 人员教育培训
5.3.2.1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5.3.2.1.1 博物馆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博物馆所从事的营运活动相适应的安 全知识与能力。
5.3.2.1.2 博物馆应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履行岗位安全生产的知识与能力。
5.3.2.2 从业人员
5.3.2.2.1 博物馆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知识,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防护技能、安全风 险辨识和管控方法,了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复训考核。
5.3.2.2.2 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 有关规定。
5.3.2.2.3 在新文物展览、新文物研究、新文物保护营运前,博物馆应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5.3.2.2.4 从业人员在博物馆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进行新的岗位安 全教育培训。
5.3.2.2.5 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 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接受复审。
5.3.2.2.6 博物馆应急救援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应急救援,并根据实际工 作需要参加复训。
5.3.2.2.7 消防设施操作员应持证上岗。
5.3.2.2.8 保安人员应持证上岗。
5.3.2.3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5.3.2.3.1 博物馆应对进入博物馆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
5.4 现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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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设备设施管理
5.4.1.1 设备设施验收
5.4.1.1.1 博物馆应执行设备设施采购、到货验收制度,购置、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设备 设施。设备设施安装后,博物馆应进行验收,并对相关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
5.4.1.2 设备设施运行
5.4.1.2.1 博物馆应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
5.4.1.2.2 博物馆应针对高温、高压和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设备设施,建立运 行、巡检、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
5.4.1.2.3 博物馆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以及检测与监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
5.4.1.2.4 安全设施与防护设施不应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 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5.4.1.3 设备设施检维修
5.4.1.3.1 博物馆应建立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 维修管理,落实“五定”原则,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维修质量、定检维 修进度,并做好记录。
5.4.1.3.2 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安全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检维修 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检维修后应进行安全确认。
5.4.1.4 检测检验
5.4.1.4.1 特种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5.4.1.5 设备设施拆除、报废
5.4.1.5.1 博物馆应建立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的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在报废设备设施 拆除前应制定方案,并在现场设置明显的报废设备设施标志。
5.4.2 防火安全管理
5.4.2.1 博物馆建筑各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建筑及各功能区的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016的 规定。
5.4.2.2 除因藏品保存的特殊需要外,博物馆建筑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5.4.2.3 博物馆除工艺特殊要求外,建筑内不得设置明火设施,不得使用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类、 乙类的物品。
5.4.2.4 藏品技术区、展品展具制作与维修用房中因工艺要求设置明火设施,或使用、储藏火灾危险 性为甲类、乙类物品时,应采取防火和安全措施,且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5.4.2.5 食品加工区宜使用电能加热设备,当使用明火设施时,应远离藏品保存场所且应靠外墙设置, 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且应设置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装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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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6 博物馆应取得消防审批、验收、备案等手续,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取得消防安 全检查许可,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 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5.4.2.7 博物馆宜采用先进的消防监控措施,鼓励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采用物 联网前端设备监测、可视化室内GIS地图、电子化设施设备台账、消防安全在线分析评估等技术手段, 开展全时段、可视化的消防安全监测、评估和预警。
5.4.3 安全防范管理
5.4.3.1 安全防范风险等级管理
5.4.3.1.1 博物馆根据自身的风险等级,应满足GA27中一级、二级、三级风险单位的安全防范要求。 5.4.3.1.2 博物馆修改或变更建筑功能布局时,应符合JGJ66有关要求,并按标准配备安防设施。
5.4.3.2 人力防范管理
5.4.3.2.1 博物馆应注重保护安全保卫人员的人身安全,应为安全保卫人员配备相应的通讯设备、执 行保卫任务所必须的器具(械)及人身防护器材,保证器材良好,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 任何借口忽视其人身安全。
5.4.3.2.2 博物馆应根据防范区域面积、现场环境、交通状况等实际情况,为安全保卫人员配备适当 的交通工具。交通工具的类型、性能应与现场实际情况相适应,应能满足安全防范处警响应时间的要求。
5.4.3.3 实体防范管理
5.4.3.3.1 博物馆实体防范应满足安全防范的要求,实体设施不应对防护对象及其环境造成损伤或破 坏。重要区域和部位的防范管理应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5.4.3.4 技术防范管理
5.4.3.4.1 博物馆技术防范应根据防护对象的分布和现场环境条件确定周界、防区、监控区域、受控 区域的位置,建立纵深防护体系或局部纵深防护体系。博物馆设置的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 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声音复核系统、专用通讯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安全防范管理平台等应满足 GB/T16571的相关要求,并保证系统完好正常运行。
5.4.4 文物安全现场管理
5.4.4.1基本规定
5.4.4.1.1 文物不得存放于不满足安防、消防标准的场所。
5.4.1.1.2 饮水点、厕所、用水的机房等存在积水隐患的房间,不应布置在藏品保存场所的上层或同 层贴邻位置。
5.4.4.1.3 当用水消防的房间需设置在藏品库房、展厅的上层或同层贴邻位置时,应有防水构造措施 和排除积水的设施。
5.4.4.1.4 藏品保存场所的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线穿越。
5.4.4.1.5 博物馆建筑的藏(展)品出入口、观众出入口、员工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公众区域与行政 区域、业务区域之间的通道应能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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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PAWS 16—2022
5.4.4.2藏品保存场所环境管理
5.4.4.2.1 藏品保存场所环境应满足JGJ66的相关要求。
5.4.4.3博物馆展厅管理
5.4.4.3.1 博物馆展厅应满足JGJ66的相关要求。
5.4.4.4库前区管理
5.4.4.4.1 库前区应满足JGJ66的相关要求。
5.4.4.5库房区管理
5.4.4.5.1 库房区应满足JGJ66的相关要求。
5.4.4.6藏品技术区管理
5.4.4.6.1 藏品技术区应满足JGJ66的相关要求。
5.4.5 作业安全
5.4.5.1 安全行为
5.4.5.1.1 博物馆应依法合理进行作业组织和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设备设 施、文物以及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等进行安全风险辨识,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作业行为安全风险。
5.4.5.1.2 博物馆应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 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5.4.5.1.3 博物馆应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岗位安全风险相适应的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并监督、指导从 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佩戴、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查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5.4.5.2 相关方管理
5.4.5.2.1 博物馆应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等安全管理制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纳 入博物馆内部管理。
5.4.5.2.2 博物馆应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定期识别服务行为安全风险, 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5.4.5.2.3 博物馆不应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等相关方。博物馆应与承包商签订合作 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5.4.5.3 参观人员的管理
5.4.5.3.1 博物馆应建立落实参观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5.4.5.3.2 博物馆应在参观人员的主要出入口的显眼位置采取设立安全风险提示牌或其他宣传形式, 向参观人员进行安全风险提示,告知本馆的参观须知 。
5.4.6 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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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1 博物馆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特点,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明 显的、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其中,警示标志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 GB 2893 和 GB 2894的规定,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 13495.1的规定,安全警示标志应标明安全风险内容、危 险程度、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在有重大隐患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 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在有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设置安全告知卡,告知从业人员本博物馆、本岗 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警电话等内容。
5.4.6.2 博物馆应定期对警示标志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5.4.6.3 博物馆应根据展厅情况,针对参观者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5.4.6.4 博物馆应在设备设施施工、吊装、检维修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 场的坑、井、渠、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等。
5.5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5.5.1 安全风险管理
5.5.1.1 安全风险辨识
5.5.1.1.1 博物馆应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组织全员对博物馆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 对安全风险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和归档。
5.5.1.2 安全风险评估
5.5.1.2.1 博物馆应选择合适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定期对所辨识出的存在安全风险的作业活动、设 备设施、作业行为等进行评估。
5.5.1.3 安全风险分级控制
5.5.1.3.1 博物馆应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营运状况等,确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等级,对其进行分级 分类管理,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风险分级控制措施。
5.5.2 隐患排查
5.5.2.1 博物馆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 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明确隐患排查的时限、范围、内容、频次和要求,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
5.5.2.2 博物馆应经常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实行隐患闭环管理。
5.5.2.3 博物馆应将承包商排查出的隐患统一纳入本单位隐患管理。
5.5.3 隐患治理
5.5.3.1 博物馆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5.5.3.2 博物馆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 安全的,应设置警戒标志,暂停人员进入。
5.5.4 信息记录、通报和报送
5.5.4.1 博物馆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至少每季度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向从业人员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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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2 博物馆应运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隐患排查、报告、治理、销 账等过程进行电子化管理和统计分析,并按照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定期或实时报送隐 患排查治理情况。
5.5.5 预测预警
5.5.5.1 博物馆应根据营运状况、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等情况,运用定量或定性的安 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对博物馆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预警。
5.6 应急管理
5.6.1 应急准备
5.6.1.1 应急救援组织
5.6.1.1.1 博物馆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博 物馆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不单独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 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加强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合作,强化应急演练培训。
5.6.1.2 应急预案
5.6.1.2.1 博物馆应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制定符合GB/T29639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6.1.2.2 博物馆应按照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应急救援队伍、周边单位 等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5.6.1.2.3 博物馆应定期评估应急预案,及时根据评估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按 照有关规定将修订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5.6.1.3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5.6.1.3.1 博物馆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按照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 急物资,建立管理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5.6.1.4 应急演练
5.6.1.4.1 博物馆应按照AQ/T9007的规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做到一线 从业人员参与应急演练全覆盖,并按照 AQ/T 9009的规定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演 练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5.6.2 应急处置
5.6.2.1 发生事故后,博物馆应根据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并开展先期处置。
5.6.2.2 发出警报,在不危及人身安全时,现场人员采取阻断或隔离事故源、风险源等措施;严重危 及人身安全时,迅速停止现场作业,现场人员采取必要的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5.6.2.3 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博物馆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 时间、地点、当前状态等简要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
10
T/GDPAWS 16—2022
门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补报、续报有关情况;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 门报告;对可能引发次生事故灾害的,应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5.6.2.4 研判事故危害及发展趋势,将可能危及周边生命、财产、环境安全的危险性和防护措施等告 知相关单位与人员;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封闭事故现场,通知本单位从业人员和周边人员疏散, 采取转移重要物资、避免或减轻环境危害等措施。
5.6.2.5 请求周边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事故救援,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证据。准备事故救 援技术资料,做好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移交救援工作指挥权的各项 准备。
5.6.3 应急评估
5.6.3.1 博物馆应对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完成险情或事故应急处置后,博物馆应主动 配合有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评估。
5.7 事故管理
5.7.1 报告
5.7.1.1 博物馆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教育、指导 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5.7.1.2 博物馆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
5.7.1.3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5.7.2 调查和处理
5.7.2.1 博物馆应建立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将造成 人员伤亡(轻伤、重伤、死亡等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查和处理范畴。
5.7.2.2 博物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 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5.7.2.3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应吸取的 教训、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5.7.2.4 博物馆应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 事故再次发生。
5.7.2.5 博物馆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7.3 管理
5.7.3.1 博物馆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等相关方在博物馆内部发生的事故纳入本博物 馆事故管理。
5.8 持续改进
5.8.1 绩效评定
5.8.1.1 博物馆每年至少应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 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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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2 博物馆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组织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向本博物馆所有部门和从业人员 通报。自评结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作为年度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5.8.1.3 博物馆应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业绩考核等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5.8.1.4 博物馆发生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故或文物严重受损、灭失时,应重新进行安全绩效评定,全 面查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中存在的缺陷。
5.8.2 持续改进
5.8.2.1 博物馆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自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系统所反映的趋势, 以及绩效评定情况,客观分析博物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文件 和过程管控,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6 评定
6.1 评分标准
本评分标准共8项一级要素,按照本文件5.1、5.2、5.3、5.4、5.5、5.6、5.7、5.8执行。评分 标准详见附录A。
6.2 评定方式
6.2.1 博物馆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 表(见附录B)中逐条列出。
6.2.2 本评分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6.2.3 本评分标准中若不涉及此评分项,则作为空项处理。
6.2.4 本评分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评定得分按下列公式换算成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换算 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
评审标准实际得分总计
1000 -空项内容分数之和
× 100
6.3 评定确认
博物馆评定等级分为A级、B级、C级,其中A级为最高。
博物馆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评定,且有效运行一年后,可申请高等级的评定工作。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安全生产绩效和评定得分的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博物馆安全生 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等级限定条件见表1。
表1 评定等级限定条件表
安全生产绩效 评定得分 |
等级 |
申请评定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和重伤事故或者未发生文 物受损或者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件。 ≥90 |
A |
申请评定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和重伤事故或者未发生文 一 >75 物受损或者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事件。 ≥75 |
B |
申请评定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和总计2人以上重伤事 故或者未发生文物受损或者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60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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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出现以下任何一项,评审单位不得对申请博物馆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评审工作:
a)博物馆未遵守与本博物馆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被政府有关 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3 次以上的;
b)博物馆未建立安全生产标准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c)属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等要求的,博物馆未获得相应的许可及审批;
d)博物馆主要负责人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上岗;
e)申请评定之日前 1 年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者发生总计 2 人以上重伤(中毒)事故或 者发生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的事故或者发生文物灭失或者发生其他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 件;
f)未开展一次及以上的自我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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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博物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
评定单位:
评定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组长: 主要成员: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1目标 职责 (135 分) |
1.1目 标 |
1.1.1博物馆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 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 标,并纳入博物馆总体营运目标。明 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 考核等环节要求,并按照所属基层单 位和部门在营运活动中所承担的职 能,将目标分解为指标,确保落实。 |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 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 环节内容。 |
10 |
无相关制度的,不得分;未 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 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 制度不完善的,扣3分。 | ||||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 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
10 |
无总体和年度安全目标的, 不得分;未以文件印发的, 不得分;安全目标内容不完 善(如目标中只有伤亡指标 的)的,扣3分;目标不合 理或不明确,每处扣1分。 | |||||||
根据博物馆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 能,分解年度安全目标,并制定实施计 划和考核办法。 |
5 |
未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 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 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 施计划无针对性的,扣1分; 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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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 扣2分。 | |||||||||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 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
5 |
无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检 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 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 定的,扣2分;检查和监测 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 | |||||||
1.1.2博物馆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指 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结合 实际及时进行调整。 |
至少每年一次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 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 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 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 修改记录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
5 |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 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 得分;未根据评估结果及时 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 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 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印 发的,扣2分;记录资料保 存不齐全的,扣1分。 | ||||||
1.2机 构和职 责 |
1.2.1机构设置 1.2.1.1博物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领导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 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 基层人员的管理网络。 1.2.1.2博物馆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 保卫管理机构。 |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领导机构。 |
10 |
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 构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 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 |||||
设置安全保卫管理机构。 |
10 |
未按要求设置安全保卫管 理机构,不得分;未以文件 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 |||||||
建立自上而下、全覆盖的健全的管理机 构网络(组织架构管理网络),层层落 |
5 |
管理机构网络未有效覆盖 齐全的,不得分;设置不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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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实,及时更新。 |
善(如缺失某主要部门的) 的,每缺失一个扣1分。 | ||||||||
1.2.2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1.2.2.1博物馆确定和公告公示文物及 安全生产责任人。 1.2.2.2博物馆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 全生产工作,包括安全保卫、消防安 全、文物保护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1.2.2.3分管安全管理的负责人负责分 管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相应责任和 义务。 1.2.2.4分管其他业务的负责人对各自 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2.2.5各级管理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责 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职 责。 1.2.2.6博物馆工会参加博物馆的安全 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 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
博物馆确定和公告公示文物及安全生 产责任人。 |
10 |
未确定文物及安全生产责 任人的,不得分;未公告文 物及安全生产责任人的,不 得分。 | ||||||
主要负责人有完善的安全职责,至少包 括如下内容: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 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 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 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4 |
未制定主要负责人职责义 务的,不得分;无相应履行 记录的,不得分;职责未履 行或记录不完善的,每项扣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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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安全管理人员有完善的安全职责,至少 包括如下内容: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情况; (3)组织开展风险源辨识和评估,督 促落实本单位重大风险源的安全管理 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 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 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 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 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 施。 |
4 |
未制定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义务的,不得分;无相应履 行记录的,不得分;职责未 履行或记录不完善的,每项 扣1分。 | |||||||
分管其他业务的负责人需有对应职责 范围内的安全职责,并留有履行相应责 任和义务的记录。 |
4 |
未制定分管其他业务负责 人职责义务的,不得分;无 相应履行记录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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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职责未履行或记录不完善 的,每项扣1分; | |||||||||
建立各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职责,完 善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留有履 行其职责的记录。 |
4 |
未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 职责的,不得分;未以文件 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部分管理人员职责未指定 或无履行记录的,每缺失一 个/项扣1分。 | |||||||
博物馆工会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 的合法权益,并留存相关记录。 |
4 |
工会未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民主监督的不得分,无相关 记录的,不得分, | |||||||
1.3全 员参与 |
1.3.1博物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 全生产职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 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1.3.2博物馆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营造自 下而上、自上而下全员重视安全生产 的良好氛围,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管 理水平。 |
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全员安全 生产责任制,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 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
10 |
未建立责任制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 不得分;制度不完善的的, 每缺失一个/项扣2分。 | |||||
定期对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 责进行评估和监督考核。 |
5 |
未进行评估和监督考核的, 不得分;未层层签订安全生 产责任书的,不得分;考核 和监督记录有缺失的,每个 扣1分。 | |||||||
建立本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上建言献 策的管理制度;有完善的奖惩激励方 案,并贯彻落实,且留有相关记录。 |
5 |
未制定相应制度的,不得 分;未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奖惩激励方案不符合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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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的,扣1分;奖惩激励方案 落实记录不完善的,扣1分。 | |||||||||
1.4安 全投入 |
博物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
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 立使用台账,台账至少包括如下方面内 容: 1.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 2.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3.劳动防护用品费用; 4.隐患整改治理投入费用; 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 援演练费用; 6.安全标志及标识; 7.安全活动投入费用。 |
10 |
未制定相应制度的,不得 分;未建立使用台账的,不 得分;无使用计划的,不得 分;未落实资金的,不得分。 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 方面扣1分;台账不符合实 际或不完整的,每处扣1分; 对年度费用投入计划未实 施进度监控的,扣2分。 | |||||
1.5安 全文化 建设 |
博物馆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博 物馆的安全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 引导全体人员贯彻执行。 |
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博物馆的 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
10 |
未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不 得分。 | |||||
1.6安 全信息 化建设 |
博物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 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 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应急管理、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等信息 系统的建设。 |
按照相关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信息化 管理系统。 |
5 |
未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的, 不得分;信息化管理系统未 投入使用的,不得分;信息 化管理系统不完善或有缺 陷的,扣2分。 | |||||
小计 |
135 |
得分小计: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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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2制度 化管 理(95 分) |
2.1法 规标准 识别 |
2.1.1法规标准识别 2.1.1.1博物馆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主管 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和方式,及时 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2.1.1.2博物馆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转化为本 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及时 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 落实到位。 |
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 理制度。 |
10 |
未制定相应制度的,不得 分;未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 ||||
识别、获取、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清单、台账及相关文本数据 库。 |
5 |
无法规标准清单台账的,不 得分;法规标准台账更新不 及时的,每条扣1分。 | |||||||
通过辨识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并制定完善符合博物馆 自身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
5 |
未通过辨识获取适用的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的,不得分;辨识获取不全 面的,缺一项扣1分;未结 合博物馆自身实际制定相 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 规程的,不得分;制定不完 善的(有主要涉及但没该管 理制度即为不完善,如涉及 动火作业,但无动火相关制 度),每项扣2分。 | |||||||
将内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传 达下发至各相关部门及从业人员,并留 有相关传达发放记录。 |
5 |
无传达发放记录的,不得 分;某项制度、标准发放记 录缺失的,每项扣2分;抽 查相关人员不清楚有该项 制度或规程的,每人次扣2 分。 | |||||||
2.2规 |
博物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建立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 |
10 |
未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的,不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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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章制度 |
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 规范安全管理工作。 |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 用、评审、修订等得以顺利实施。 |
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 效的,不得分;缺少安全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任一项 的,每项扣2分。 | ||||||
博物馆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 本。 |
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 |
5 |
无传达发放记录的,不得 分;某项制度、标准发放记 录缺失的,每项扣2分;抽 查相关人员不清楚有该项 制度的,每人次扣2分。 | ||||||
博物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下列内容: —目标管理;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承诺; —安全生产投入; —新文物展览、新文物研究、新文物 保护管理; —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 —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防护设施“三同 |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 规章制度,至少包含左述制度。 |
10 |
制度缺少或未以文件形式 发布的,每缺一项制度,扣 2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 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 扣2分;无制度执行记录的, 每项制度扣2分。 |
21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时”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危险物品管理;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安全预测预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 —个体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 —安全报告; —绩效评定管理。 | |||||||||
2.3操 作规程 |
博物馆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博物馆 工作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防护 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 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 严格执行。 |
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所需要的操作 规程,并在操作岗位上进行张贴告知, 让从业人员熟知执行。 |
10 |
未制定操作岗位所需操作 规程的,不得分;操作规程 未实际发挥作用的,不得 分;未张贴在现场的,扣5 分;部分主要操作岗位未有 操作规程的,每岗位扣2分。 | |||||
博物馆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 产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
确保操作岗位参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
5 |
无操作岗位作业人员参与 操作规程编制和修订记录 的,不得分;部分操作岗位 缺失相应记录的,每项扣2 |
22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分。 | |||||||||
博物馆在新文物展览、新文物研究、 新文物保护营运前,组织制修订相应 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其适宜性 和有效性。 |
博物馆在新文物展览、新文物研究、新 文物保护营运前,开展修订工作,确保 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具有适宜性 和有效性。 |
5 |
未开展修订工作的,不得 分;无修订记录的,扣3分; 修订记录不完善的,每处扣 1分。 | ||||||
2.4安 全生产 文档记 录管理 |
2.4.1记录管理 2.4.1.1博物馆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 度,明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订、 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 序和要求。 2.4.1.2博物馆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产 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并建立和保存有 关记录的电子档案,支持查询和检索, 便于自身管理使用和主管部门调取检 查。 |
制定符合博物馆自身的文件和记录管 理制度,制度包含明确安全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 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 程序和要求。 |
10 |
未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的,不 得分;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 的,不得分;制度不完善, 缺少文件和记录制度编制、 评审、发布、使用、修订作 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 职责、程序和要求任一的, 每缺失一项扣2分。 | |||||
建立涉及安全的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对 下列主要安全资料进行档案管理:安全 会议记录(含纪要)、安全费用提取使 用记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劳动 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风险源管理台 账、安全检查记录、授权作业指令单、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隐患整改记 录、安全奖惩记录、危险作业(动火、 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起重等) 管理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特 |
5 |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 分;未建立安全过程结果记 录的,不得分;未建立电子 档案记录的,不得分;缺失 安全相关制度运行记录的, 每缺失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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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种设备管理记录、相关方信息、外来建 展队伍安全管理记录、承包商的安全管 理记录、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 安装、运行、维护等)、有关强制性检 测检验报告或记录、风险评价信息、应 急演习信息、技术图纸等。同时建立和 保存这些记录的电子档案,并可支持查 询和检索。 | |||||||||
2.4.2评估 博物馆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 规程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
每年至少一次对现有且运行满一年及 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进行评估,评估其是否继续适 用博物馆或是否有效。 |
5 |
未开展评估的,不得分;评 估不全面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操作规程缺少任一的, 每处扣3分。 | ||||||
2.4.3修订 博物馆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查情况、 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 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 |
根据每年的评估结果对不适用及无效 的法规、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 更新,并重新发布与发放至员工知悉。 |
5 |
评估后未进行修订、更新 的,不得分;修订、更新后 未发布生效的,不得分;部 分法规、制度、操作规程未 及时修订更新的,每项扣2 分。 | ||||||
小计 |
95 |
得分小计: | |||||||
3教育 培训 (92 分) |
3.1教 育培训 管理 |
博物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培训大纲、 时间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培训内容 为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 |
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所需要的安全 教育培训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年度、季 度、月度培训计划,计划包括培训大纲、 受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基本 要素,制度可参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
10 |
未制定相应制度的,不得 分;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 的,不得分;制度内容不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的,不得分;培训计划缺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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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80号)等 国家法规标准的规定。 |
培训大纲、培训时间、培训 内容等要素的,每缺少一项 扣1分。 | ||||||||
博物馆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 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 证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源。 |
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消防等 基本知识和技能,并有明确的培训主管 部门,并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 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
10 |
安全教育培训缺少安全、消 防的不得分;未明确培训主 管部门的,扣5分;未开展 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 求的,扣5分;安全教育培 训计划未制定或不合理的, 扣5分。 | ||||||
博物馆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 教育和培训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 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 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
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 培训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从 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一 人一档进行归档整理,并对培训效果进 行评估和改进。 |
10 |
无任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记录的,不得分;未进行一 人一档管理的,不得分;未 开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和改进的,不得分;个人培 训记录档案缺失的(需现场 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每 人次扣2分。 | ||||||
3.2人 员教育 培训 |
3.2.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3.2.1.1博物馆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博物馆所从事的 营运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知识与能力。 3.2.1.2博物馆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教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经相关 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
10 |
安全负责人未经培训合格 上岗的,评审不予通过;安 全管理人员(各级部门负责 人)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的, 每人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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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育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履行岗位安 全生产的知识与能力。 | |||||||||
3.2.2从业人员 3.2.2.1博物馆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满足 岗位要求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防护 技能、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方法,了 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根据实 际需要,定期进行复训考核。 3.2.2.2从业人员上岗前经过安全培训 教育,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和内容 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3.2.2.3在新文物展览、新文物研究、 新文物保护营运前,博物馆对有关从 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事 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3.2.2.4从业人员在博物馆内部调整工 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 重新进行新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 3.2.2.5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 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 |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 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 岗。 |
10 |
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 格而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 2分。 | ||||||
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学时与内容符 合要求。 |
6 |
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和 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 扣2份。 | |||||||
在新文物展览、新文物研究、新文物保 护营运前,从业人员经培训后方可作 业。 |
6 |
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 格而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 2分。 | |||||||
从业人员转岗和离岗一年重新上岗者, 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 可上岗工作。 |
4 |
未按规定对转岗和离岗者 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 的,每人次扣1分。 | |||||||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 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 岗作业。 |
3 |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配备不合理的,每 人次扣2分;有特种作业和 特种设备作业岗位但未配 备相应作业人员的,每人次 扣2分;无特种作业和特种 设备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作 业的,每人次扣2分;证书 |
26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 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接受复审。 3.2.2.6博物馆应急救援人员按照有关 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应急 救援,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加复训。 3.2.2.7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上岗。 3.2.2.8保安人员持保安员证持证上 岗。 |
过期未及时审核的,每人次 扣2分;缺少特种作业和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资料 的,每人次扣1分。 | ||||||||
应急救援人员经应急救援培训,方可参 加应急救援工作。 |
3 |
应急救援人员未经培训的, 每人扣1分,未根据实际工 作参加复训的,每人扣1分。 | |||||||
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上岗。 |
5 |
消防室值机员未持证上岗, 不得分。 | |||||||
保安人员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
5 |
抽查保安人员证书,没有培 训的,每缺一人扣1分,扣 完该项标准分为止。 | |||||||
3.2.3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博物馆对进入博物馆从事服务和作业 活动的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并保存记录。 |
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由博物馆对 其进行进入有针对性的现场前的安全 教育培训,若博物馆已对作业场所进行 外包,则对其作业进行监督。 |
5 |
未进行培训的,不得分。相 关方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 育培训进入作业现场的,每 人次扣2分;教育培训内容 未根据具体作业活动的特 点,或无针对性的,每处扣 1分。 | ||||||
对外来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 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 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
5 |
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告 知的,不得分;内容与实际 不符的,扣1分;未提供相 应劳保用品的,不得分;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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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专人带领的,不得分。 | |||||||||
小计 |
92 |
得分小计: | |||||||
4现场 管理 (351 分) |
4.1设 备设施 管理 |
4.1.1设备设施验收 博物馆执行设备设施采购、到货验收 制度,购置、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 量合格的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安装后, 博物馆进行验收,并对相关过程及结 果进行记录。 |
建立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 废的管理制度。 |
10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 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扣2 分。 | ||||
按规定对设备设施进行验收,并对相关 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确保使用质量合 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 |
5 |
未进行验收的(含其安全设 备设施),每项扣2分;缺 失相关验收记录的,扣1分。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 1分。 | |||||||
4.1.2设备设施运行 4.1.2.1博物馆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 管理,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 4.1.2.2博物馆针对高温、高压和使用、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 高风险设备,建立运行、巡检、保养 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始终处 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 4.1.2.3博物馆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 全设施以及检测与监测设备,定期检 查维护并做好记录。 4.1.2.4安全设施与防护设施不随意拆 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 除的,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 |
博物馆需建立主要设备设施台账。 |
10 |
未建立主要设备设施台账 的,不得分。 | ||||||
博物馆针对高温、高压和使用、储存易 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高风险设 备,建立运行、巡检、保养的专项安全 管理制度,确保其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 运行状态。 |
4 |
未设置消火栓系统、自动喷 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防排烟系统未设置 的,不得分;灭火器设置点 不符合要求或数量不足、摆 放错误的,每处扣1分。 | |||||||
博物馆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 以及检测与监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并 做好记录。 |
4 |
无专人负责的,不得分,无 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 处扣1分。 | |||||||
安全设施和防护设施不随意拆除、挪用 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采取 |
4 |
安全设施随意拆除的,不得 分,缺少相关记录的,每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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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毕后立即复原。 |
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 原。 |
少一处扣1分 | |||||||
4.1.3设备设施检维修 4.1.3.1博物馆建立设备设施检维修管 理制度,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加强 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落实 “五定”原则,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 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维修质 量、定检维修进度,并做好记录。 4.1.3.2检维修方案包含作业安全风险 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 全验收标准。检维修过程中执行安全 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检维修 后进行安全确认。 |
建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管理 制度。 |
10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 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扣1 分。 | ||||||
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 修计划。 |
10 |
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的, 不得分;资料不齐全的,每 次(项)扣1分。 | |||||||
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 检(维)修,包括安全设备设施。 |
5 |
未按计划检(维)修的,每 项扣1分;未进行安全验收 的,每项扣1分;检(维) 修方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 析和控制措施的,每项扣1 分;未对检(维)修人员进 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安 全交底的,每次扣2分;失 修的,每处扣2分;检(维) 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装 置的,每处扣2分;未经安 全管理机构同意就拆除安 全设备设施的,每处扣2分; 安全设备设施检(维)修记 录归档不规范、不及时的, |
29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每处扣2分;检(维)修完 毕后未按程序试车的,每项 扣2分。 | |||||||||
按规定对有关设备、设施、仪器仪表、 工具等进行检测检验检定,并归档保存 有关资料。 |
5 |
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检 定的,不得分;有超期现象 的,每台(套、个)扣2分; 无检测检验检定资料的,不 得分;检测检验检定资料不 全的,每项扣2分。 | |||||||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制定方案,检维修方 案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 |
5 |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未制定 检维修方案的,每次扣1分; 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行 为危险性分析、控制措施, 或分析与控制措施无针对 性的,每处扣1分;检维修 过程中未执行隐患控制措 施的,扣1分;未进行监督 检查的,扣1分;本小项不 得分时,追加扣除5分。 | |||||||
4.1.4检测检验 特种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专 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 测、检验。 |
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 测、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
5 |
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检 定的,不得分;有超期现象 的,每台(套、个)扣2分; 无检测检验检定资料的,不 得分;检测检验检定资料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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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全的,每项扣2分。 | |||||||||
4.1.5设备设施拆除、报废 博物馆建立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的报废办理审批手续,在报 废设备设施拆除前制定方案,并在现 场设置明显的报废设备设施标志。 |
建立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设备设施 的报废办理审批手续,在报废设备设施 拆除前制定方案,并在现场设置明显的 报废设备设施标志。 |
5 |
无制度的,扣1分;缺少审 批手续的,扣1分。 | ||||||
4.2 防 火安全 管理 |
博物馆建筑各功能场所之间进行防火 分隔,建筑及各功能区的防火设计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规定。 |
博物馆建筑各功能场所之间进行防火 分隔,建筑及各功能区的防火设计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规定。 |
10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 分。 | |||||
除因藏品保存的特殊需要外,博物馆 建筑的内部装修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 材料。 |
除因藏品保存的特殊需要外,博物馆建 筑的内部装修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 料。 |
5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
博物馆除工艺特殊要求外,建筑内不 设置明火设施,不使用和储存火灾危 险性为甲类、乙类的物品。 |
博物馆除工艺特殊要求外,建筑内不设 置明火设施,不使用和储存火灾危险性 为甲类、乙类的物品。 |
5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
藏品技术区、展品展具制作与维修用 房中因工艺要求设置明火设施,或使 用、储藏火灾危险性为甲类、乙类物 品时,采取防火和安全措施,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规定。 |
藏品技术区、展品展具制作与维修用房 中因工艺要求设置明火设施,或使用、 储藏火灾危险性为甲类、乙类物品时, 采取防火和安全措施,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规定。 |
5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
食品加工区宜使用电能加热设备,当 |
食品加工区宜使用电能加热设备,当使 |
5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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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使用明火设施时,远离藏品保存场所 且靠外墙设置,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 他区域分隔,且设置火灾报警和自动 灭火装置 |
用明火设施时,远离藏品保存场所且靠 外墙设置,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 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 隔,且设置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 |
分。 | |||||||
博物馆取得消防审批、验收、备案等 手续,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 前取得消防安全检查许可,并按照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配置消防设施、 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 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
博物馆取得消防主管部门的消防验收 文件,并在投入使用前进行消防检查。 |
10 |
无消防主管部门的消防验 收文件的,不得分;无投入 使用前消防检查许可的,不 得分。 | ||||||
博物馆宜采用先进的消防监控措施, 鼓励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 先进技术,采用物联网前端设备监测、 可视化室内GIS地图、电子化设施设 备台账、消防安全在线分析评估等技 术手段,开展全时段、可视化的消防 安全监测、评估和预警。 |
博物馆宜采用先进的消防监控措施,当 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 术,采用物联网前端设备监测、可视化 室内GIS地图、电子化设施设备台账、 消防安全在线分析评估平台等技术手 段,开展全时段、可视化的消防安全监 测、评估和预警。 |
10 |
无先进的消防监控措施的, 不得分 | ||||||
4.3安 全防范 管理 |
4.3.1安全防范风险等级管理 博物馆根据自身的风险等级,满足 GA27中一级、二级、三级风险单位的 安全防范要求。 |
根据本博物馆的风险类型,满足GA27 对应的一级、二级、三级风险单位的安 全防范要求。 |
10 |
不满足要求的,每处扣1分。 | |||||
4.3.2人力防范管理 4.3.2.1博物馆注重保护安全保卫人员 |
1. 博物馆注重保护安全保卫人员的人 身安全,为安全保卫人员配备相应的通 |
5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32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的人身安全,为安全保卫人员配备相 应的通讯设备、执行保卫任务所必须 的器具(械)及人身防护器材,保证 器材良好,不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 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视其人身安全。 4.3.2.2博物馆根据防范区域面积、现 场环境、交通状况等实际情况,为安 全保卫人员配备适当的交通工具。交 通工具的类型、性能与现场实际情况 相适应,能满足安全防范处警响应时 间的要求。 |
讯设备、执行保卫任务所必须的器具 (械)及人身防护器材,保证器材良好, 不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 借口忽视其人身安全。 2. 博物馆根据防范区域面积、现场环 境、交通状况等实际情况,为安全保卫 人员配备适当的交通工具。交通工具的 类型、性能与现场实际情况相适应,能 满足安全防范处警响应时间的要求。 | ||||||||
4.3.3实体防范管理 博物馆实体防范满足安全防范的要 求,实体设施不对防护对象及其环境 造成损伤或破坏。重要区域和部位的 防范管理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 范的要求。 |
1.周界宜建立实体防范设施(金属栅 栏、砖、石或混凝土围墙等),且不易 攀爬。 2.金属栅栏的材质、组件规格等满足安 全防范的要求,金属栅栏的竖杆间距不 大于150mm,1m以下部分不有横撑。 3.新建的砖、石围墙的厚度不宜小于 370mm,高度不宜小于2.2m。 |
3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
1.展示、存放藏品的重要区域,设置实 体防范设施。若外墙为玻璃幕墙时,在 幕墙玻璃内侧设置实体防范设施。 2.展示、存放藏品的重要区域,室内通 |
7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33
T/GDPAWS 16—2022
一级 |
二级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
实际 |
扣分 |
要素 |
要素 |
分值 |
得分 |
得分 | |||||
向室外的所有通风口、管道口与室外开 口之间的通道宜为S型。室内直径大于 200mm或横截面大于200mmX200mm 的通风口、管道口或其他孔洞及直接通 向室外的所有通风口、管道口或其他孔 洞,设置实体防范设施。 3.金属栅栏用于窗户、通风口、管道口 或其他孔洞防护时,金属栅栏的材质、 组件规格等满足防范的要求,安装牢固 可靠,并采取防拆卸措施。 4.藏品库房安装防盗安全门。重要藏品 库房防盗安全门的防护能力不低于GB 17565-2007规定的甲级防盗安全级别。 5.存放藏品的临时库房内设置防盗保 险柜。存放普通藏品的防盗保险柜的抗 破坏能力不低于GB 10409-2001规定的 A2类的要求,存放珍贵藏品的防盗保 险柜的抗破坏能力不低于 GB10409-2001规定的B2类的要求。 6.存放珍贵藏品的展柜由具有防砸性 能的透明防护屏障及相关框架组合而 成,安装防盗锁,并具有防撬功能。 7.裸露的展品设置实体隔离设施,实体 隔离设施与展品距离宜不小于1.5mm。 |
34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4.3.4技术防范管理 博物馆技术防范根据防护对象的分布 和现场环境条件确定周界、防区、监 控区域、受控区域的位置,建立纵深 防护体系或局部纵深防护体系。博物 馆设置的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视频 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声音复 核系统、专用通讯系统、电子巡查系 统、安全防范管理平台等满足 GB/T16571的相关要求,并保证系统 完好正常运行。 |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1.入侵报警系统综合考虑防区分布、环 境特点等因素,合理选择不同探测原 理、不同技术性能的入侵探测装置,结 合防护要求构成点、线、面、空间或其 组合的综合防护系统。 2.入侵探测装置的选型综合考虑影响 探测装置正常工作的各种可能的干扰 因素,探测装置的防护范围、灵敏度、 环境适应性等满足安全防范使用/管理 要求。 3.入侵探测装置与视频安防监控、出入 口控制、声音复核、辅助照明等装置联 动。 4.入侵报警发生时,系统除发出声、光 警示信号外,报警信息显示还满足下列 之一的要求: a)在显示终端上自动显示报警信号的 相关文字信息(报警时间、报警位置、 警情类型、应急预案等)和报警区域的 电子地图,并以醒目标识显示具体的报 警位置。电子地图宜能进行缩放。 b)在模拟地图板上以醒目的光信号显 |
7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35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示报警的具体位置。 c)在控制设备上显示报警的时间和防 区编号。 5. 系 统 报 警 响 应 时 间 符 合 GB50394-2007中5.2.8的规定。声光警 报器报警声压不小于80dB(A),报警 持续时间保持到操作员确认警情后自 动或手动解除。 6.系统具有事件记录和检索、打印功 能,宜具有实时打印报警信息功能。系 统记录信息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 性质、操作记录及日志等,记录信息的 时间精度为“秒”。记录信息具有防销 毁、防篡改功能。 7.入侵报警系统除满足1-6的要求外, 其他要求符合GB50394-2007的相关规 定。 | |||||||||
视频监控系统要求: 1.前端视频采集设备安装位置的环境 照度不能满足视频监视需要时,配置辅 助照明装置,但辅助照明光源不能对防 护对象造成损伤。辅助照明装置宜采用 监控中心集中供电,采用现场供电时, 配置相应的备用电源装置。 |
11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36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2.出入口设置的视频安防监控装置,能 清楚地显示出入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 号牌等信息。 3.具有智能视频功能的视频安防监控 系统,能根据使用/管理需要设置视频 警戒区域和报警触发条件。 4.系统能对前端视频信号进行监测,并 能即时给出视频信号丢失的报警信息。 5.监控中心图像显示设备能清晰、完整 地显示前端视频设备采集的图像。显示 设备的分辨率指标高于系统采集、传输 过程规定的分辨率指标。显示设备的数 量根据系统规模和使用/管理需要合理 配置。 6.视频图像的记录内容包括日期、时 间、摄像机地址、图像内容等信息。记 录图像的格式、帧率、图像信息保存时 间满足使用/管理的需求。重要区域、 部位的视频图像记录像素不小于 704X576(4CIF),记录帧率不小于 25fps,图像信息保存时间不小于30d。 7.视频安防监控区域内设有声音复核 装置的系统,报警录像时对相应的音频 |
37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信号进行同步记录,并可同步回放。报 警联动录像记录像素不小于704X576 (4CIF),记录帧率不小于25fps。 8.系统保持图像和/或声音记录信息的 原始完整性,并具备防篡改、防销毁、 防窃取等功能。 9.系统宜配置视/音频记录信息的备份 设备,备份设备纳入系统统一管理,并 能快捷检索。经授权的操作人员可对授 权范围内的视/音频记录信息进行备份 或转录。 10.根据使用/管理需求,系统可设置分 控装置,并能对分控用户的图像监视、 记录查询权限进行设置和修改。 1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除符合1-10的要 求外,其他要求符合GB50395—2007 的相关规定。 | |||||||||
出入口控制系统要求: 1.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置满足紧急情 况下人员疏散的要求。出入口控制执行 机构被应急开启后,监控中心能实时显 示相应的状态。 2.使用系统设置的胁迫码通行时,监控 中心能即时接收到胁迫报警信号;重要 |
2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38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区域/部位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宜设置人 体生物特征识别装置,宜具有双向验 证、防反传、防尾随等功能。 3.出入口控制系统除满足1-2的要求 外,其他要求符合GB50396—2007的 相关规定。 | |||||||||
声音复核系统要求: 1.系统能清晰地探测现场内人的语音、 人走动、撬、挖、凿、锯、砸等动作发 出的声音。 2.在背景噪声不大于45dB(A)的情况 下,声音复核装置灵敏度调到最大值的 90%时所能探测的最大范围,满足现场 入侵探测和/或视频安防监控覆盖范围 的要求。 3.在控制端宜有背景噪声和入侵声响 的电平指示,电平指示动态范围满足1 的要求。 4.使用数字声音复核系统时,保证声音 信息的原始完整性和时效性。 5.声音复核系统作为音频报警使用时, 报警阈值能根据现场环境条件进行设 定和调整。 |
6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39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6.声音复核系统的设备选型与设置、传 输方式、线缆选型与布线符合以下要 求: a)声音复核系统的谐波失真不大于 5%,信噪比不小于50dB,频率响应宜 为100Hz〜12kHz±3dB。声音探测的有 效性满足入侵探测和/或视频监视复核 的要求。 b)声音复核装置便于隐蔽安装,用于 室外环境时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环境 适应性。 c)根据信号传输方式、传输距离、系 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等要求,合理 选择传输介质。采用线缆传输时,前端 声音探测装置与系统主机之间、系统主 机与管理终端之间的导线宜采用铜芯 屏蔽双绞线,其线径根据传输距离而 定,线芯最小截面积不宜小于 0.50mm2。当现场与监控中心距离较远 或电磁环境较恶劣时,可选用光缆传输 方式。 d)系统布线符合监控中心/安防专用设 备间要求的规定。 | |||||||||
专用通讯系统要求: |
3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
40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1.专用通讯系统可分为有线对讲系统 和无线对讲系统两种类型。根据现场情 况,可选择采用有线和/或无线对讲通 讯方式。 2.有线对讲系统满足下列要求: a)主机具有对分机的故障检测、循环 拾音收听、广播等功能。 b)主机可同时显示多路分机的呼叫, 并保持记忆。 c)主机与分机可互相呼叫,主机与分 机间接通后,实现双方通话,语音音质 清晰,不出现振鸣现象。 d)系统根据信号传输方式、传输距离、 系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等要求,合 理选择传输介质。采用线缆传输时,分 机与主机之间的导线宜采用铜芯屏蔽 双绞线,其线径根据传输距离而定,线 芯最小截面积不宜小于0.50mm2。当现 场与监控中心距离较远或电磁环境较 恶劣时,可选用光缆传输。 e)系统布线符合GB/T 16571 7.1.10的 规定。 3.无线对讲系统满足下列要求: |
分。 |
41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a)无线对讲设备的使用符合无线电管 理的相关要求; b)无线对讲通讯覆盖范围根据设计任 务书(使用/管理需要)的要求确定, 保证无线对讲在要求的范围内无盲区; c)无线对讲信号流畅,声音清晰可辨; d)室外架设天线时,根据现场情况采 取可靠的雷电防护措施。 | |||||||||
电子巡查系统要求: 1.技术防范系统宜选用在线式电子巡 查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巡查信息 时,系统发出报警信号,并联动相应区 域的视频安防监控、声音复核装置进行 复核。 2.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可独立设置,也 可与出入口控制系统联合设置。独立设 置的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能与安全管 理系统联网。 3.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的传输方式、线 缆选型与布线符合GB/T16571-2012第 GB/T 16571 7.4.10的规定。 4.采用离线式电子巡查系统时,巡查人 员随时保持与监控中心值班人员的通 信联络。 |
6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42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5.电子巡查点根据建筑物的规模、特 点、防护对象及安全防范使用/管理要 求合理设置,确保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巡 查时不会触发入侵探测装置产生报警。 6.电子巡查系统除满足1-5的要求外, 其他要求符合GA/T 644的相关规定。 | |||||||||
防爆安全检查系统要求: 1.根据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结合建筑 物特点和出入口管理的需要,可在适当 区域/位置设置防爆安全检查系统。 2.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对规定的违禁物 品(爆炸物、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 爆品或其他违禁物品)进行实时、有效 地探测、显示、记录和报警。探测不对 人体和物品产生伤害,不引起爆炸物起 爆。 3.设置防爆安全检查系统时,配置对检 出的可疑物品进行相应处置的器材。 |
3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
安全防范管理平台要求: 1.系统具有与其他弱电系统集成的接 口和能力。 2.系统宜具有对其他子系统校时功能。 系统主时钟与北京时间的偏差保持不 |
4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43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大于60s,系统中具有计时功能的设备 与系统主时钟的偏差保持不大于5s。 3.技术防范系统宜建立以综合管理平 台为核心的安全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系 统的管理主机宜采用双机热备份配置。 4.安全管理系统除满足1-3的要求外, 其他要求符合GB50348—2004中3.10 的规定。 | |||||||||
监控中心/安防专用设备间要求: 1.技术防范系统设置监控中心。系统规 模较大、主控设备较多时宜设置安防专 用设备间。监控中心/安防专用设备间 设置为禁区。监控中心配备专用的有线 和/或无线通讯设备、专用防护器械, 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和声光警报装置。| 2.监控中心/安防专用设备间的位置远 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强振源 和强噪声源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 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避开强电 磁场干扰。 3.监控中心/安防专用设备间的使用面 积与技术防范系统的规模相适应,监控 中心布局根据设备的数量、外形尺寸和 使用/管理需要确定,并考虑系统扩容 |
14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44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的需要。通常情况下,监控中心的使用 面积不宜小于20m2,保证值班人员正 常工作的相应辅助设施。 4.监控中心/安防专用设备间的顶棚、壁 板(包括夹芯材料)和隔断为不燃烧体。 室内装修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 洁、符合环保要求、在温湿度变化作用 下变形小、具有表面静电耗散性能的材 料,墙壁和顶棚表面平整、光滑、不起 尘、避免眩光。 5.监控中心/安防专用设备间地面满足 使用功能要求,防静电、光滑、平整、 不起尘。当铺设防静电活动地板时,防 静电地板具有防火、环保、耐污耐磨性 能,活动地板的高度根据电缆布线或空 调送风的要求确定。 6.监控中心/安防专用设备间门的尺寸 满足设备和材料运输的要求,门向疏散 方向开启,且自动关闭,并保证在任何 情况下均能从室内开启。 7.监控中心/安防专用设备间内的温度、 相对湿度满足电子设备的使用要求。室 内温度宜为18。Cs28°C,相对湿度宜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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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
实际 |
扣分 |
要素 |
要素 |
分值 |
得分 |
得分 | |||||
为35%〜75%。监控中心/安防专用设备 间宜结合建筑条件采取适当的通风换 气措施。 8.监控中心/安防专用设备间内的主要 照明光源宜采用高效节能荧光灯,灯具 采取分区、分组的控制措施。室内照度 标准值宜为500lx,照明均匀度不小于 0.7,采取措施减少作业面上的光幕反 射和反射眩光。 9.监控中心/安防专用设备间的供电符 合GB/T15408的相关规定;防雷和接 地满足人身安全和电子信息系统正常 运行的要求,符合GB50343和GA/T670 的相关规定。 10.监控中心/安防专用设备间的设备布 置满足机房管理、人员操作和安全、设 备和物料运输、设备散热、安装和维护 的要求。用于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小 于1.5m;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或机架正 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2m;背对背 布置的机柜或机架背面之间的距离不 宜小于1m。 11.当需要在机柜或机架背面、侧面维修 测试时,机柜背面、侧面与墙之间的距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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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离不小于0.8m;设备维修测试在正面 即可完成时,机架或机柜可以贴墙安 装,但采取有利于设备散热的措施。 12.监控中心/安防专用设备间的布线、 进出线端口的设置、安装等符合 GB50348-2004中3.11的相关规定。线 槽、线管完全封闭,机架、机柜、操作 台等除散热孔、进线孔外完全封闭。 13.监控中心不宜设置高噪声的设备。 当必须设置时,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14.监控中心/安防专用设备间采取防鼠 害和防虫害措施。 | |||||||||
4.4文 物安全 现场管 理 |
4.4.1一般规定 4.4.1.1文物不存放于不满足安防、消 防标准的场所。 4.4.1.2饮水点、厕所、用水的机房等 存在积水隐患的房间,不布置在藏品 保存场所的上层或同层贴邻位置。 4.4.1.3当用水消防的房间需设置在藏 品库房、展厅的上层或同层贴邻位置 时,设有防水构造措施和排除积水的 设施。 4.4.1.4藏品保存场所的室内不能有与 |
文物不存放于不满足安防、消防标准的 场所。 |
5 |
文物不存放于不满足安防、 消防标准的场所,不符合要 求一处扣1分 | |||||
饮水点、厕所、用水的机房等存在积水 隐患的房间,不布置在藏品保存场所的 上层或同层贴邻位置。 |
5 |
饮水点、厕所、用水的机房 等存在积水隐患的房间布 置在藏品保存场所的上层 或同层贴邻位置时,不得分 | |||||||
当用水消防的房间需设置在藏品库房、 展厅的上层或同层贴邻位置时,防水构 造措施和排除积水的设施。 |
5 |
当用水消防的房间需设置 在藏品库房、展厅的上层或 同层贴邻位置时,无防水构 造措施和排除积水的设施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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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其无关的管线穿越。 4.4.1.5博物馆建筑的藏(展)品出入 口、观众出入口、员工出入口分开设 置。公众区域与行政区域、业务区域 之间的通道能关闭。 |
的,不得分。 | ||||||||
藏品保存场所的室内不能有与其无关 的管线穿越。 |
5 |
藏品保存场所的室内存在 与其无关的管线穿越,不得 分。 | |||||||
博物馆建筑的藏(展)品出入口、观众 出入口、员工出入口分开设置。公众区 域与行政区域、业务区域之间的通道能 关闭。 |
5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
4.4.2藏品保存场所环境管理 藏品保存场所环境满足JGJ66的相关 要求。 |
藏品保存场所有稳定的、适于藏品长期 保存的环境,具备防止藏品受人为破坏 的安全条件和不遭受火灾危险的消防 条件,同时设置保障藏品保存环境、安 全和消防条件等不受破坏的监控设施。 |
3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
藏品保存场所的温湿度 、光照照度、 烟雾灰尘和有害气体浓度需符合藏品 保存的相关要求 |
3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
4.4.3博物馆展厅管理 博物馆展厅满足JGJ66的相关要求。 |
展示艺术品的单跨展厅,其跨度不宜小 于艺术品高度或宽度最大尺寸的1.5 倍~2.0倍。 |
3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
展示一般历史文物或古代艺术品的展 厅,净高不宜小于3.5m;展示一般现 代艺术品的展厅,净高不宜小于4.0m。 |
4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
临时展厅的分间面积不宜小于200m2, |
4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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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净高不宜小于4.5m。 |
分。 | ||||||||
4.4.4库前区管理 库前区满足JGJ66的相关要求。 |
保管员工作室可包含测量、摄影、编目、 藏品检索、影像库及库前更衣间、风淋 间等功能空间或用房。 |
2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
清洁区与不洁区分区明确。 |
2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
4.4.5库房区管理 库房区满足JGJ66的相关要求。 |
藏品按材质类别分间储藏。每间单独设 门,且不设套间。 |
2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
每间库房的面积不宜小于50m2;文物 类、现代艺术类藏品库房宜为80m2~ 150m2;自然类藏品库房宜为200m2~ 400m2。 |
2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
文物类藏品库房净高宜为2.8m~3.0m; 现代艺术类藏品、标本类藏品库房净高 宜为3.5m~4.0m;特大体量藏品库房 净高根据工艺要求确定。 |
2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
重点保护的一级文物、标本等珍贵藏品 独立设置库房。 |
2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
4.4.6藏品技术区管理 藏品技术区满足JGJ66的相关要求。 |
清洁间配置沉淀池;晾置间(或晾置场 地)不有直接日晒,并通风良好。 |
2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
熏蒸室(釜)密闭,并设滤毒装置和独 立机械通风系统;墙面、顶棚及楼地面 易于清洁。 |
2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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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书画装裱及修复用房可包括修复室、装 裱间、裱件暂存库、打浆室;修复室、 装裱间不有直接日晒,采光充足、均匀, 有供吊挂、装裱书画的较大墙面,并宜 设置空调设备。 |
2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
油画修复室的平面尺寸、净高、电源、 通风系统和专业照明等根据设备和工 艺要求设计。 |
2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
实物修复用房可包括金石器、漆木器、 陶瓷等修复用房及材料工具库。金石器 修复用房可包括翻模翻砂浇铸室、烘烤 间、操作室等;漆木器修复用房可包括 家具、漆器修复室、阴干间等;陶瓷修 复用房可包括陶瓷烧造室、操作室等。 实物修复用房符合下列规定。 1.每间面积宜为50m2~100m2,净高不 小于3m。 2.良好自然通风、采光,且不有直接日 晒。 3.根据工艺要求配备排气柜、污水处理 等设施,当设有明火设施时,满足防火 要求。 4.漆器修复室宜配有晾晒场地。 |
4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
50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4.5作 业安全 |
4.5.1安全行为 4.5.1.1博物馆依法合理进行作业组织 和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的 安全管理,对设备设施、文物以及从 业人员作业行为等进行安全风险辨 识,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作业行为 安全风险。 4.5.1.2博物馆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 守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 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违”行为。 4.5.1.3博物馆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岗位 安全风险相适应的个体防护装备与用 品,并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按照有关 规定正确佩戴、使用、维护、保养和 检查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并向从业 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 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 急措施。 |
对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 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
5 |
每缺一类风险和隐患辨识 的,扣1分;缺少控制措施 或针对性不强的,每类扣1 分;作业人员不清楚风险及 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1分。 | |||||
对危险性大的作业实行许可制、工作票 制。 |
5 |
未执行的,不得分;工作票 中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不 全的,每类扣2分;授权程 序不清或签字不全的,扣2 分;工作票未有效保存的, 不得分。 | |||||||
要害岗位及电气、机械等设备,实行操 作牌制度。 |
5 |
未执行的,不得分;未挂操 作牌就作业的,每处扣2分; 操作牌污损的,每个扣1分; 每少一个操作牌的,扣1分。 | |||||||
当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 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 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
5 |
无发放标准的,不得分;未 及时发放的,不得分;购买、 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 的,不得分;发放标准不符 有关规定的,每项扣1分; 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用的, 每人次扣1分。 | |||||||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 |
2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
51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作业,遵守下列规定:拉闸断电,并采 取开关箱加锁等措施;验电、放电;各 相短路接地;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 作”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
分。 | ||||||||
建立个体安全防护的相关管理制度。 |
2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 |||||||
4.5.2相关方管理 4.5.2.1博物馆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等 安全管理制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 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纳入博物馆内部管 理。 4.5.2.2博物馆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 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定期识别 服务行为安全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控 制措施。 4.5.2.3博物馆不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 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等相关方。博物馆 与承包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 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
建立有关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 理制度。 |
10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 明确双方权责或不符合有 关规定的,不得分。 | ||||||
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 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 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 用等进行管理,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 案。 |
5 |
以包代管的,不得分;未纳 入博物馆统一安全管理的, 不得分;未将安全绩效与续 用挂钩的,不得分;名录或 档案资料不全的,每一个扣 1分。 | |||||||
不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 位。项目承包协议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安 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
10 |
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相关 方的,不得分;承包协议中 未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和义务的,每项扣2分;未 执行协议的,每项扣2分; 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 10分。 | |||||||
4.5.3参观人员的管理 4.5.3.1博物馆建立落实参观人员安全 |
博物馆建立参观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
5 |
未制订参观人员安全管理 制度的,不得分,未有效实 |
52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4.5.3.2博物馆在参观人员的主要出入 口的显眼位置采取设立安全风险提示 牌或其他宣传形式 ,向参观人员进行 安全风险提示,告知本馆的参观须知。 |
施的,每处扣1分。 | ||||||||
博物馆在参观人员的主要出入口的显 眼位置采取设立安全风险提示牌或其 他宣传形式,向参观人员进行安全风险 提示,告知本馆的参观须知。 |
5 |
主要出入口未设置安全风 险提示牌或其他宣传形式, 不得分,未宣传本馆的参观 须知,不得分。 | |||||||
4.6警 示标志 |
4.6.1博物馆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场所 的安全风险特点,在有较大危险因素 的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符合有关 规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其中,警 示标志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分别符合 GB 2893和 GB 2894的规定,消防安 全标志符合GB 13495.1的规定,安全 警示标志标明安全风险内容、危险程 度、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在 有重大隐患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上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治理责任、 期限及应急措施;在有安全风险的工 作岗位设置安全告知卡,告知从业人 员本博物馆、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 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 警电话等内容。 4.6.2博物馆定期对警示标志进行检查 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 设备上,设置符合《安全标志》GB2894 和《安全色》GB2893规定的安全警示 标志和安全色。 |
5 |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1 分。 | |||||
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 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 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 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
5 |
未按规定在作业现场设置 围栏、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的,每处扣1分;设置不规 范的,每处扣1分。 |
53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4.6.3博物馆根据展厅情况,针对参观 者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4.6.4博物馆在设备设施施工、吊装、 检维修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 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渠、 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进行危险提示、警示等 | |||||||||
小计 |
348 |
得分小计: | |||||||
5安全 风险 分级 管控 及隐 患排 查治 理 (115 分) |
5.1安 全风险 管理 |
5.1.1安全风险辨识 博物馆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 组织全员对博物馆安全风险进行全 面、系统的辨识,对安全风险辨识资 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和归档。 |
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明确辨识 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 回顾、持续改进等。 |
10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 度中每缺少一项内容要求 的,扣1分。 | ||||
按相关规定对博物馆的设备设施或营 运场所进行风险源辨识、分类和分级, 确定风险源。 |
10 |
未进行辨识、分类、分级的, 不得分;未按制度规定严格 进行的,不得分;辨识不充 分、准确的,每处扣1分。 | |||||||
对确定的风险源及时登记建档。 |
5 |
无风险源档案资料的,不得 分;档案资料不全的,每处 扣1分。 | |||||||
5.1.2安全风险评估 博物馆选择合适的安全风险评估方 法,定期对所辨识出的存在安全风险 的作业活动、设备设施、作业行为等 进行评估。 |
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明确评估 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 回顾、持续改进等。 |
10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 度中每缺少一项内容要求 的,扣1分。 | ||||||
结合实际制定安全风险评估方法,至少 包含影响人、财产和环境三个方面的风 |
5 |
未进行评价、分类、分级的, 不得分;未制定安全风险评 |
54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险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评估分析,并 定期对博物馆的设备设施或营运场所 进行风险评价、分级,确定风险源。 |
估方法的,不得分;未按制 度规定定期进行的,不得 分;评估不充分、准确的, 每处扣1分。 | ||||||||
5.1.3安全风险控制 博物馆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营运 状况等,确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等级, 对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安全风 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应 的安全风险分级控制措施。 |
对风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包括技术 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查、 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明确、人员 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 |
10 |
未实施监控的,不得分;监 控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不 全的,每项扣2分;有重大 隐患或带病运行,严重危及 安全的,除本小项不得分 外,加扣30分。 | ||||||
在风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志和风险源点警示牌(内容包含名称、 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 等),并告知相关从业人员使其熟悉工 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风险, 培训相关人员掌握、落实采取的控制措 施。 |
5 |
无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扣 1分;内容不全的,每处扣 1分;警示标志污损或不明 显的,每处扣1分;未告知 并培训相关人员掌握、未落 实采取的控制措施的,扣2 分。 | |||||||
相关人员按规定对风险源进行检查,并 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 |
5 |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不得 分;检查未签字的,每次扣 1分;检查结果与实际状态 不符的,不得分。 | |||||||
5.2 隐患排 |
5.2.1博物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等,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 |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 任部门、人员、方法。 |
5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 度与《国家文物局关于推进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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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查治理 |
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 清单,明确隐患排查的时限、范围、 内容、频次和要求,并组织开展相应 的培训。 5.2.2博物馆经常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实行隐 患闭环管理。 5.2.1.3博物馆将承包商排查出的隐患 统一纳入本单位隐患管理。 |
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 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安 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 规定不符的,扣2分。 | |||||||
开展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度检 查和节日检查。 |
10 |
缺少一种检查的,扣1分, 检查记录不齐全的,每种扣 1分。 | |||||||
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 登记建档。 |
5 |
无隐患汇总登记台账的,不 得分;未对隐患评估分级 的,不得分;隐患登记档案 资料不全的,每处扣2分。 | |||||||
博物馆将承包商排查出的隐患统一纳 入本单位隐患管理。 |
5 |
未将承包商排查出的隐患 统一纳入本单位隐患管理 的,不得分;记录不全的, 每处扣1分。 | |||||||
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 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 |
5 |
无该方案的,不得分;方案 依据缺少或不正确的,每项 扣1分;方案内容缺项的, 每项扣1分。 | |||||||
5.3 隐 患治理 |
5.3.1博物馆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 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 理。 5.3.2博物馆在隐患治理过程中,采取 |
博物馆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需制定隐 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立即或限期组 织整改。 |
5 |
一般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每 项扣1分。 | |||||
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 |
5 |
主要负责人对重大隐患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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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隐患排除前或 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设置警 戒标志,暂停人员进入。 |
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
组织制定治理方案的,不得 分;存在重大隐患由整改方 案但未整改的,扣5分; | |||||||
发现隐患未完成整改的,且无相应有效 临时安全措施的,对存在隐患设备或营 运区域暂时停止人员进入,设置警戒标 志。 |
5 |
存在重大隐患设备、生产场 所未按要求停用的,每处扣 5分;未设置警戒标志的, 每处扣2分。 | |||||||
5.4 信 息记录 通报和 报送 |
5.4.1博物馆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 况,至少每季度进行统计分析,及时 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 报。 5.4.2博物馆运用隐患自查、自改、自 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隐患排 查、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进行电 子化管理和统计分析,并按照当地安 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定期 或实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至少每季度统计分析一次本单位的隐 患排查和治理结果,并向从业人员通 报。对有规定使用电子系统进行隐患情 况报送的,按照要求准时实施报送。 |
5 |
未开展隐患统计分析的,不 得分;未按照地方性法规要 求进行报送的,不得分。 | |||||
5.5预 测预警 |
博物馆根据营运状况、安全风险管理 及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等情况,运用 定量或定性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 术,对博物馆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 势进行预警。 |
博物馆根据营运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 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 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如节 假日人流量预警系统、自然灾害预警系 统、设备设施运行预警系统等),每月 进行一次安全风险分析。 |
5 |
无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的,不 得分;未对相关数据进行分 析、测算、未实现对安全状 况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报的, 扣2分;未将隐患排查治理 情况纳入安全预警系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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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扣1分;未对预警系统所反 映的问题而及时采取针对 性措施的,扣1分;未每月 进行风险分析的,扣1分。 | |||||||||
小计 |
115 | ||||||||
6应急 管理 (115 分) |
6.1应 急准备 |
6.1.1应急救援组织 博物馆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组 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 作,建立与本博物馆安全生产特点相 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按 照有关规定可以不单独建立应急救援 队伍的,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加强 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合 作,强化应急演练培训。 |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
10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 度内容不全或针对性不强 的,扣2分。 | ||||
按相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 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
10 |
没有建立机构的,不得分; 专人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 扣1分。 | |||||||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 队伍。 |
10 |
未按照规定建立专(兼)职 应急救援队伍,不得分;未 按照规定指定兼职救援人 员,不得分。 | |||||||
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 进行训练。 |
10 |
无训练计划和记录的,不得 分;未定期训练的,不得分; 未按计划训练的,每次扣1 分;训练科目不全的,每项 扣1分;救援人员不清楚职 能或不熟悉救援装备使用 的,每人次扣1分。 | |||||||
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联合应 |
5 |
未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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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急演练。 |
伍开展联合应急演练的,不 得分。 | ||||||||
6.1.2应急预案 6.1.2.1博物馆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 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建立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制定符合 GB/T29639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 6.1.2.2博物馆按照有关规定将应急预 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应急 救援队伍、周边单位等有关应急协作 单位。 6.1.2.3博物馆定期评估应急预案,及 时根据评估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 行修订和完善,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修 订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 案。 |
按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博物馆实际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 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 |
10 |
无完整预案的,不得分;应 急预案的格式和内容不符 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分;无 重点作业岗位应急处置方 案或措施的,不得分;有关 人员不熟悉应急预案和应 急处置方案或措施的,每人 次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 追加扣除4分。 | ||||||
根据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 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
10 |
未进行备案的,不得分;未 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的, 每个扣1分。 |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 培训、演练和修订符合《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10 |
未定期评审或无有关记录 的,不得分;未及时修订的, 不得分;未根据评审结果或 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的,每 缺一项,扣1分;修订后未 正式发布或培训的,扣1分。 | |||||||
6.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博物馆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 点,按照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 |
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设施,配 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
5 |
每缺少一类的,扣1分。 | ||||||
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 |
5 |
无检查、维护、保养记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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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管理台 账,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 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
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
不得分;每缺少一项记录 的,扣1分;有一处不完好、 可靠的,扣1分。 | |||||||
6.1.4应急演练 博物馆按照AQ/T 9007的规定定期组 织相关人员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 练,做到一线从业人员参与应急演练 全覆盖,并按照AQ/T 9009的规定对 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 和演练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 预案,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
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 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 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 置方案演练。 |
10 |
未进行演练的,不得分;无 应急演练方案和记录的,不 得分;演练方案简单或缺乏 执行性的,扣2分;高层管 理人员未参加演练的,每次 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 追加扣除8分。 | ||||||
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 |
5 |
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评 估报告未认真总结问题或 未提出改进措施的,扣1分; 未根据评估的意见修订预 案或应急处置措施的,扣1 分。 | |||||||
6.2应 急处置 |
6.2.1发生事故后,博物馆根据预案要 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有 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并开展先期处 置。 6.2.2发出警报,在不危及人身安全时, 现场人员采取阻断或隔离事故源、风 险源等措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 迅速停止现场作业,现场人员采取必 |
1.发出警报,在不危及人身或文物安全 时,现场人员采取阻断或隔离事故源、 风险源等措施;严重危及人身或文物安 全时,迅速疏散现场无关人员,抢险人 员采取必要的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远 离危险区域。 2.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博物 馆有关负责人,博物馆有关负责人立即 |
5 |
未按照本规范或应急预案 开展应急处置的,不得分。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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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要的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 域。 6.2.3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本 博物馆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在1 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 前状态等简要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有关规 定及时补报、续报有关情况;情况紧 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 有关部门报告;对可能引发次生事故 灾害的,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6.2.4研判事故危害及发展趋势,将可 能危及周边生命、财产、环境安全的 危险性和防护措施等告知相关单位与 人员;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时,立即封 闭事故现场,通知本单位从业人员和 周边人员疏散,采取转移重要物资、 避免或减轻环境危害等措施。 6.2.5请求周边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事故 救援,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 现场证据。准备事故救援技术资料, 做好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 |
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前状态等简 要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 部门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续报有关情况;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 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对 可能引发次生事故灾害的,及时报告相 关主管部门。 3.研判事故危害及发展趋势,将可能危 及周边生命、财产环境安全的危险性和 防护措施等告知相关单位与人员;遇有 重大紧急情况时,立即封闭事故现场, 通知本单位从业人员和周边人员疏散, 采取转移文物及物资、避免或减轻危害 等措施。 4.请求周边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事故救 援,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证据。准备事故救援资料,做好向所在 地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移交救援工作指挥权的 各项准备。 |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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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移交救援工 作指挥权的各项准备 | |||||||||
6.3应 急评估 |
博物馆对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进 行评估。完成险情或事故应急处置后, 博物馆主动配合有关组织开展应急处 置评估 |
对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险情过后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 应急处置评估。 |
10 |
未按规范进行评估的,不得 分。 | |||||
小计 |
115 |
得分小计: | |||||||
7事故 管理 (65 分) |
7.1报 告 |
博物馆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 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 并教育、指导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 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 故。 |
建立事故的管理制度,明确报告、调查、 统计与分析、回顾、书面报告样式和表 格等内容。 |
10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 度与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 分;制度中每缺少一项内容 的,扣1分。 | ||||
博物馆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 据。 |
发生事故后,安全负责人立即到现场组 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
5 |
有一次未到现场组织抢救 的,不得分;有一次未采取 有效措施,导致事故扩大 的,不得分。 | ||||||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及时补报。 |
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和有关政府部 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
5 |
未及时报告的,不得分;未 有效保护现场及有关证据 的,不得分;报告的事故信 息内容和形式与规定不相 符的,扣1分。 | ||||||
7.2调 |
7.2.1博物馆建立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要求, |
10 |
事故发生后,无调查报告 |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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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查和处 理 |
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国 际通行做法,将造成人员伤亡(轻伤、 重伤、死亡等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 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查和处 理范畴。 7.2.2博物馆发生事故后,及时成立事 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 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 时间、经过、原因、波及范围、人员 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7.2.3事故调查组根据有关证据、资料, 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 任,提出应吸取的教训、整改措施和 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7.2.4博物馆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 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 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2.5博物馆根据事故等级,积极配合 人民政府开展事故调查。 |
组织事故调查组或配合有关政府行政 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 |
的,不得分;未按“四不放 过”原则处理的,不得分; 调查报告内容不全的,每次 扣2分;相关的文件资料未 整理归档的,每次扣2分。 | ||||||
定期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 |
5 |
事故发生后,未统计分析 的,不得分;统计分析不符 合规定的,扣1分;未向领 导层汇报结果的,扣1分。 | |||||||
对本单位的事故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事 故进行回顾、学习。 |
10 |
未进行回顾的,不得分;有 关人员对原因和防范措施 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分。 | |||||||
7.3管 理 |
博物馆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 承包商等相关方在博物馆内部发生的 事故纳入本博物馆事故管理。 |
对事故进行登记建档管理。 |
10 |
无登记记录的,不得分;登 记管理不规范的,每次扣1 分。 | |||||
对本单位的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
10 |
未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 |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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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析的,不得分。 | |||||||||
小计 |
65 |
得分小计: | |||||||
8持续 改进 (35 分) |
8.1绩 效评定 |
8.1.1博物馆每年至少对安全生产标准 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自 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 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 产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8.1.2博物馆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组织 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向本博物馆 所有部门和从业人员通报。自评结果 形成正式文件,并作为年度安全绩效 考核的重要依据。 8.1.3博物馆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 定期向业绩考核等有关部门报告安全 生产情况。 8.1.4博物馆发生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 故或文物严重受损、灭失时,重新进 行安全绩效评定,全面查找安全生产 标准化管理体系中存在的缺陷 |
建立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管理制度, 明确对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 况与标准化规范的符合情况、安全管理 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测量评估的方 法、组织、周期、过程、报告与分析等 要求,测量评估得出可量化的绩效指 标。 |
10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 度中每缺少一项要求的,扣 1分;制度缺乏操作性和针 对性的,扣1分。 | ||||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 进行评定,并形成正式的评定报告。发 生死亡事故或文物损毁事故重新进行 评定。 |
5 |
评定周期少于每年一次的, 不得分;无评定报告的,不 得分;安全负责人未组织和 参与的,不得分;评定报告 未形成正式文件的,扣2分; 评定中缺少元素内容或其 支撑性材料不全的,每个扣 2分;未对前次评定中提出 的纠正措施的落实效果进 行评价的,扣2分。 | |||||||
通过评估与分析,发现安全管理过程中 的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 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安全领导机构讨论提出纠正、预防的 管理方案,并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全工作 |
5 |
未将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 纳入下一周期实施计划的, 扣1分。 |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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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实施计划。 | |||||||||
将安全标准工作评定报告向所有部门 和从业人员通报。 |
5 |
未通报的,不得分;抽查发 现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相关 内容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 分。 | |||||||
8.2持 续改进 |
博物馆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的自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系统 所反映的趋势,以及绩效评定情况, 客观分析博物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体系的运行质量,及时调整完善相关 制度文件和过程管控,持续改进,不 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
根据安全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预 警指数系统,对安全目标与指标、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 完善安全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 施计划、执行、检查、改进(PDCA) 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
5 |
未进行安全标准化系统持 续改进的,不得分;未制定 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计划 和措施的,扣2分;修订完 善的记录与安全标准化系 统评定结果不一致的,每处 扣2分。 | |||||
安全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要明确下列事 项: ——系统运行效果; ——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所 采取的改进措施; ——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系统中的 使用情况和效果; ——系统中各种资源的使用效果; ——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以及结果 的准确性; ——与相关方的关系。 |
5 |
安全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要 明确的事项有缺项的,或评 定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每项 扣2分。 |
65
T/GDPAWS 16—2022
一级 要素 |
二级 要素 |
基本规范要求 |
具体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描述 |
空项 得分 |
实际 得分 |
扣分 |
小计 |
35 |
得分小计: | |||||||
总计 |
1000 |
得分总计: |
66
T/GDPAWS 16—2022
附录B
博物馆安全生产标准化扣分汇总表
序号 |
一级要素 |
二级要素 |
评定内容 |
扣分说明 |
扣分分值 |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