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300

CCS R10


J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XXXX—XXXX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专用停车场 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parking lot for road transport enterprises of dangerous goods


(征求意见稿)


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 布


1 范围


JT/TXXXX—XXXX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专用停车场 技术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专用停车场的场地选址、建设规模、平面布置、标牌与标线、 消防与应急救援、运行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自有且不对外经营的专用停车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890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B 4351 手提式灭火器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8109 推车式灭火器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4866 眼面防护具通用技术规范

GB 20265 足部防护 防化学品鞋

GB 28881 手部防护 化学品及微生物防护手套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5036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 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JT/T 617.2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2部分:分类

JT/T 617.3—2018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3部分: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专用停车场 Dedicated parking lot

由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管理,用于停放已经完成货物卸载,对特殊残留物质及包装采取必要清洁措施, 且已结束运输作业任务返场车辆的场地。

3. 2

停车位 parking stall

用于停放运输危险货物的汽车,或一辆半挂牵引车与半挂车组成的汽车列车而划分的单个停车区 域。

3. 3

停车组 parking section

由若干个停车位组成的单元。

3. 4

停车区 parking area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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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满足车辆停放的区域,一般由车辆进出通道及一个或者多个停车组组成。


4 总体要求


4.1 专用停车场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所在区域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4.2 除应急处置等特殊情况外,专用停车场的停车区范围内不应开展车辆及罐体维修、动火、取样、 倒罐、泄压、排空等与车辆停放无关的作业。

4.3 专用停车场地发生以下情形,及时开展专用停车场安全评估:

a) 新建专用停车场投入使用前;

b) 停放车辆数量、类别发生重大变化;

c) 场内设施布局发生重大变化;

d) 场外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5 场地选址


5. 1 专用停车场选址应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综合考虑运输作业及企业生产经营特 点、地域环境及与相邻用地之间的相互影响等因素。

5.2 专用停车场宜临近主要货运通道,便于车辆进出。

5.3 专用停车场不宜有架空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穿越,场内地下不宜有排水暗渠穿越,并满足相关电 力、通信、水利相关标准要求。

5.4 专用停车场不应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应与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政府机关、 居民区、学校、医院、体育馆、风景旅游区、电力设施区域和其他环境敏感的区域保持安全间距。专用 停车场与场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


表1 专用停车场与场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


单位为米


建(构)筑物

安全间距

加油加气站

45.0

充电站(桩)、换电站

30.0

加氢站

35.0

民用建筑

25.0

重要公共建筑

50.0

电力线路

6.5


6 建设规模


6. 1 专用停车场面积应包含停车位、场内行车道、通道以及配套管理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6. 2 专用停车场建设规模应根据企业生产、运输需要,结合用地情况和配套设施规模综合确定。

7 平面布置

7. 1 总体要求

7.1.1 专用停车场包含出入口、停车区与配套设施区等。专用停车场应根据场地条件,优先布局停车 区。

7.1.2 专用停车场停车区地面应坚实、平整,易于打扫。停放承运JT/T 617.2规定的危险货物类别中 第1类爆炸性物质和物品、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的车辆的,地面应采用水泥混凝土进行硬化。

7.1.3 专用停车场内的防火设计应符合GB 50016、GB 50067、GB 55036、GB 55037的规定。

7.1.4 专用停车场外围应采用实体材料对场内进行有效围闭,围闭高度不应小于1.8m。实体材料包括 但不限于砖块、钢筋混凝土、砖混、彩钢、铁艺、铝合金、不锈钢、钢板网、焊接钢丝网、钢筋网等。

7.1.5 专用停车场与维修厂、办公楼、集装箱(或集装罐)堆场、普货包件货物临时仓储处于同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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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围范围内的,可选用铁丝网等材质进行内部封闭,高度不低于1.5m。还应设置明显标志(或标线)予 以划分边界,确保足够的安全距离。

7. 2 出入口

7.2.1 出入口应具备良好的视野,符合行车视距要求,不宜设置在陡坡区域。

7.2.2 采用单向车辆出入口的,出入口设置不应少于2个,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5.0m;采用双向 车辆出入口的,出入口设置不应少于1个,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7.0m,当只有一个车辆出入口时, 宽度不应小于9.0m。

7.2.3 出入口宜分开设置车行通道和人行通道。

7. 3 停车区

7.3.1 停车区包含停车组、停车位、行车通道。

7.3.2 停车组设置不考虑所停放车辆类型因素,但应考虑场地条件、停车数量、车辆进出方便程度设 置。

7.3.3 停车组设置特殊要求如下:

a) 按照JT/T 617.2规定的危险货物类别分类设置,即一个停车组别停放一个危险货物类别车辆;

b) 第1类爆炸性物质和物品停车组别、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停车组别,不应相邻设置;

c) 第1类爆炸性物质和物品停车组别、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停车组别,与除第9类杂 项危险物质和物品以外的其他停车组别之间,不宜相邻设置。受场地条件因素,确实需要相邻 设置,应当通过足够安全间距分区设置。

7.3.4 停车场内停放以下情形车辆,应按照7.3.3停车组设置特殊要求分类设置停车组:

a) 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b) 未移除集装箱、罐式集装箱、可移动罐柜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c) 未能消除残留货物危险性的车辆。

7.3.5 同一停车组别的停车位宜采用相同停车方式,停车方式包括垂直式后退停车、45°斜列式后退 停车、平行式停车等。

7.3.6 两个停车组如采取背靠方式设置,停车组之间距离不应低于1.0m。

7.3.7 停车位长度和宽度尺寸应当确保车辆正常停放,以及驾驶员出入。

7.3.8 处于斜坡区域的停车位,应结合所停放车辆实际车型、尺寸安装防溜阻车器,确保停车平稳。

7.3.9 行车通道宽度和转弯半径应考虑车辆外廓尺寸、数量、停放方式以及通行条件等因素。按照单 向行驶方式设置的,行车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5.0m;按照双向行驶方式设置的,行车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7.0m。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0m。

7.4 配套管理区

7.4.1 配套设施区包括管理用房及设施设备储存室。

7.4.2 配套设施区宜远离停车组。

8 标牌与标线

8.1 标牌与标线应清晰醒目,与其他设施相协调。

8. 2 标牌包括出入口标牌、停车组别标牌。

8.3 出入口标志牌应设置在专用停车场出入口明显位置,且面向外部道路行车方向。

8.4 停放属于7.3.4规定车辆的停车场应当在其对应停车组明显位置设置停车组别标志牌。

8.5 为便于进出停放车辆识别,出入口标志牌和停车组别标志牌可以使用放大号尺寸标志,但图形、 文字及颜色应符合附录A、附录B的规定。

8. 6 停车区应施划醒目的车行道边缘线及停车位标线。

9 消防与应急救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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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停车场地应根据车辆承运货物的危险特性、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危害,配备必要的灭火、排水、 阻流以及危险物品稀释、吸附、收集等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更换, 保证正常运转。

9.2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宜存放在应急救援器材专用柜、微型消防柜或者指定地点。

9.3 停车场地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配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危险货物专用停车场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配备的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适用范围

主要用途或者技术要求

配备

备注

1

灭火器

所有类型危险货物运 输车辆停车场地

用于现场灭火

符合9.4和附 录C的要求

2

防爆手电筒

用于现场照明

至少2个

3

吸附材料

用于危险货物泄漏处理。

适量

以承运危险货物理化性质选择 吸附材料,包括化学性吸收材 料和物理性吸附材料。常用吸 附材料为干沙土、吸附颗粒,吸 附毡(具有爆炸危险性的除外)

4

防护手套

用于手部及腕部防护。

(1)化学品及微生物防护手 套技术性能应符合GB 28881 的要求。

(2)具有冻伤风险时,应配 备防冻手套。

至少2副

带电区域需具备绝缘功能。

5

防化学品鞋

用于脚部和腿部防护。

防化学品鞋的技术性能符合 GB 20265的要求。

至少2套

6

灭火防护套装 (灭火防护服、 消防手套和灭火 防护靴等)

灭火救援作业时的身体防护。

至少1套

7

护目镜

用于眼部或者面部保护。

护目镜的技术性能应符合GB 14866要求,类型为眼镜型或 眼罩型。

至少2个

8

安全帽

用于头部防护。

安全帽的技术性能符合GB 2811的要求。

至少1个

安全帽的类型应根据危险货物 的危险特性选择。

9

消防沙

用于火灾初期控制火势,或者 用于泄漏危险货物的吸附和 围堰阻截。

适量

停放车辆数在50辆以上的停车 场地,应分散设置不少于2个消 防沙箱,每个沙箱容积不应小 于0.25m3。其他类型停车场地 至少设置1个消防沙箱,且容积 不应小于0.25m3

10

消防桶

用于盛放消防水、沙以及泄漏 危险货物等的容器。

至少2个

放置在消防沙箱附近。

11

消防铲

用于铲洒消防沙、清除障碍 物、清理现场等。

至少2把

放置在消防沙箱附近。停放易 燃、易爆危险货物车辆的场地, 消防铲应具备防爆功能。

12

急救箱或者急救 包

物资清单符合GBZ 1中表A.4 的要求。

至少1套

盛放常规外伤和化学伤害急救 所需的敷料、药品和器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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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危险货物专用停车场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配备的要求(续)


序号

物资名称

适用范围

主要用途或者技术要求

配备

备注

13

防毒面具

停放2.3项、6.1项或 其他具有毒性危险特 性的危险货物运输车 辆的停车场地

用于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 毒面具技术性能应符合GB 2890的要求。

不少于2套

14

下水道口封堵器 具

停放第3类、4.1项、

4.3项、第8类或第9类 固体或液体危险货物 运输车辆的停车场地

用于防止泄漏的固体、液体通 过下水道口进入地下水环境。

不少于2个


9.4 灭火器配置计算

9.4.1 停车场地应配备符合GB 4351要求的手提式灭火器或符合GB 8109要求的推车式灭火器。

9.4.2 灭火器的配置类型应当符合GB 55036的要求,且与停车场地内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相适应。 停放新能源车辆的停车场地宜采用能适用于A、E类火灾的灭火器。

9.4.3 灭火器配置数量计算方法见附录 C。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应影响 人员安全疏散。当确需设置在有视线障碍的设置点时,应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醒目标志。

9.5 停车场地的消防给水可由市政给水管道、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应设置可 靠的取水设施和通向天然水源的道路,并应在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量。


10 运行


10. 1 监控

10.1.1 专用停车场应配置视频监控装置监控场内运行情况,视频监控装置探头设置位置及数量应满 足以下要求:

a) 每个出入口设置1个视频监控探头;

b) 停车区至少设置1个视频监控探头。

10.1.2 视视频监控装置应具备实时监控和回放功能。视频图像水平像素数应不低于1920像素,垂直 像素数应不低于1080像素;存储图像的帧频率不应小于25帧/秒;监控视频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不应低 于3个月。

10. 2 卡口

10.2.1 专用停车场出入口应建立卡口,对进出车辆、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卡口可采取电子方式,也可 采取人工方式。

10.2.2 专用停车场卡口宜登记以下信息:

a) 车辆号牌及证件;

b) 驾驶人员及证件;

c) 车辆、人员进出时间。

10. 3 停放

10.3.1 在专用停车场内,危货车辆应按照GB 13392要求,悬挂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且不应 被摘除。

10.3.2 危货车辆按照以下顺序要求进行分组停放:

a) 危货车辆应根据承运介质类别,对应7.3.3停车组别中规定的分组要求进行分类停放;

b) 危货车辆应该按照进入专用停车场前最后一次运输趟次承运货物类别,对应 7.3.3 停车组别 规定进行分类停放;

c) 危货车辆运输单趟次承运单一品名货物涉及多个危险性的,应当按照该货物在JT/T 617.3— 2018附录A《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一览表》中第5列标志列示的主要危险性为组别判断标准进 行分类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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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危货车辆运输单趟次承运多个品名货物且同时涉及多个危险性的,除按照 c)款要求辨识外, 还应当按照危险性先后顺序判断标准进行分类停放。


10.4 应急安保


10.4.1 专用停车场应根据停放车辆类别和数量、消防、应急设施条件等因素,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

织演练。

10.4.2 专用停车场宜与当地消防救援部门或者周边相邻企业签订消防救援互助协议。

10.4.3 专用停车场应定时加强场内巡查,巡查记录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检查时间;

b) 检查人员;

c) 车辆停放及车辆外观;

d) 标志牌、标线;

e) 消防、应急设施设备;

f)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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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停车场出入口标牌

A.1 停车场出入口标牌应为蓝底白字,白色衬边,标注“P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停车场”,字体字号 应符合GB 5768.2的规定,标牌水平宽度不宜小于1000mm,垂直高度不宜小于800mm。具体示例见图

A.1。



图A.1 停车场出入口标牌示意图

A.2 停放剧毒化学品、爆炸品运输车辆的停车场出入口标牌下方应补充设置附加信息牌,附加信息牌 应为白底黑字,黑色衬边,应注明准入车辆运载类别信息(剧毒化学品或者爆炸品,剧毒化学品和爆炸 品),注明经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具体示例见图A.2,以准许停放运载爆炸品运输车辆 的停车场出入口标牌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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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危险货物道路

运输企业停车场


UnUOO8川



爆炸品

/等⅝8⅜mt>⅝t⅜t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UwSMKSS^S



>1 OOOmm

图A.2 停车场出入口标牌及附加信息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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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

停车组别标牌

停车组别标牌的尺寸应符合GB 13392标准版菱形标志牌的规定或进行等比例放大,停车组别标牌 的图形见表B.1。


表B.1 停车组别标牌图形


代号

名称

图形及说明

对应的危险 货物类项号

01

爆炸性物质或物品

(符号:黑色;底色:橙色)

1.1

1.2

1.3

02

爆炸性物质或物品

(符号:黑色;底色:橙色)

1.4

03

爆炸性物质或物品

<^>

(符号:黑色;底色:橙色)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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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 停车组别标牌图形(续)


代号

名称

图形及说明

对应的危险 货物类项号

04

爆炸性物质或物品

(符号:黑色;底色:橙色)

1.6

05

易燃气体

©

(符号:黑色;底色:红色)

2.1

06

易燃气体

<

(符号:白

相引

色;底色

»

:红色)

2.1

07

非易燃无毒气体

(符号:黑色;底色:绿色)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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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 停车组别标牌图形(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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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 停车组别标牌图形(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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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 停车组别标牌图形(续)


代号

名称

图形及说明

对应的危险 货物类项号

16

氧化性物质

(符号:黑色;底色:黄色)

5.1

17

有机过氧化物

(符号:黑色;底色:上红下黄)

5.2

18

有机过氧化物

j∖⅛hi≡∕'

(符号:白色和黑色;底色:上红下黄)

5.2

19

毒性物质

(符号:黑色;底色:白色)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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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 停车组别标牌图形(续)


代号

名称

图形及说明

对应的危险 货物类项号

20

感染性物质

(符号:黑色;底色:白色)

6.2

21

腐蚀性物质

(符号:黑色;底色:上白下黑)

8

22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符号:黑色;底色:白色)

9

注: 停车组允许停放项号为1.1、1.2、1.3、1.4、1.5、1.6、2.1、2.2、3、4.3、5.2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时,可视 情选择视觉效果明显的停车组别标牌图形;若停车组装用符合GB 13392中菱形标志牌图形要求的停车组别标 牌,视同满足附录B停车组别标牌图形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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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停车场地灭火器配置计算方法


C.1 确定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根据停放车辆承运的危险货物理化特性,确定停车场地各个分区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C.2 划分计算单元并计算各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

计算停车场地灭火器配置时,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规定划分计算单元。

a) 当停车场地内各个分区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相同时,将整个停车场地作为一个计算单元。停 车场地占地面积为计算单元保护面积。

b) 当停车场地内各个分区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不相同时,将其分别作为不同的计算单元。不同 停车分区的占地面积为各计算单元保护面积。

C.3 计算各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各计算单元内需配置的灭火器灭火级别的计算方法如下:

a) 计算各计算单元内需配置的灭火器灭火级别之和(A或B),其值不应小于该计算单元占地面 积与A类或B类火灾场所“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的比值。

b) A类或B类火灾场所“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应结合各计算单元的火灾危险等级来取值, 建议取表C.1中“轻危险级”对应的数值。若临时停放非空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则危险等级 应适当调高。

c) D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低配置标准应根据金属的种类、物态及其特性等研究确定。

d) E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低配置标准不应低于该场所内A类(或B类)火灾的规定。

表C.1 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


单位为平方米


火灾类型

危险等级

严重危险等级

中危险级

轻危险级

A类火灾场所

50.0

75.0

100.0

B、C类火灾场所

0.5

1.0

1.5


C.4 确定各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

应根据停车场地的实际尺寸和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表C.2),确定各计算单元内灭火器设置点的 位置和数量。设置点位置应能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


表C.2 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


单位为米


火灾类型

灭火器类型

危险等级

严重危险等级

中危险级

轻危险级

A类火灾场所

手提式灭火器

15

20

25

推车式灭火器

30

40

50

B、C类火灾场所

手提式灭火器

9

12

15

推车式灭火器

18

24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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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5计算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应确保各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小于2具。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按照 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Qe = Q/N.....................................................................(C. 1)

式中:


Qe——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Q——各计算单元中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B)N——灭火器设置点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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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专用停车场 技术要求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组

2025年1月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202311月,《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23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第二 批)的通知》(交科技函〔2023654号)正式下发,其中,行业标准项目《危 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专用停车场技术要求》计划编号为JT 2023-84,项目主要牵 头单位为重庆交通大学,技术归口单位为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 521),完成周期为18个月。

(二)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员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重庆交通大学、长安大学、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 限公司、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四川省道路运输 管理局、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河南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海南省道路 运输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 展中心、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湖北和远 气体运输有限公司、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浙江镇石物流有限公司、中石 化化工物流有限公司、新奥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市广会通物流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员为:王代瑜、曾繁智、公维勇、沈小燕、贾硕、刘意立、单 江梁、张译丹、许保友、陈丹蕾、曾超、张皓、沈民、邓旭峰、杨开贵、郭永 峰、程丹、邢增勇、耿田、蔡勇、孔祥领、邬美霞、黄晓平、史洪涛、杨文涛、 向松庭、刘晓强、饶丽、刘智勐、王虎、濮凡、刘德志、马军、王立佳、樊志 会。标准起草人对本标准的主要贡献如表1所示。


1 标准起草人对本标准的主要贡献


起草人

工作单位

对本标准的主要贡献

王代瑜

重庆交通大学

主要负责整个标准的修订申请立项,计划、方案的 制定。总体负责标准前言、1、2、3章及对应编制 说明部分编写,参与编写标准第7、9章的编写。

曾繁智

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负责重庆区域的调研,负责标准编制规范解读,审 核标准撰写合规性,负责标准第4章的编写及对应 编制说明部分编写,参与其他部分的研讨。

公维勇

重庆交通大学

负责山东区域的调研,负责标准第6、7章及对应编 制说明部分的编写,参与编制说明的编写及其他部


1


起草人

工作单位

对本标准的主要贡献

分的研讨。

沈小燕

长安大学

负责陕西、贵州、云南区域的调研,负责标准第9 章、附录C的编制及对应编制说明部分编写,参与 其他部分的研讨。

贾硕

重庆交通大学

参与云南区域的调研,负责标准第5章的编制及对 应编制说明部分编写,参与其他部分的研讨。

刘意立

长安大学

参与陕西区域的调研,负责标准第8章、附录A和 B的编制及对应编制说明部分编写,参与其他部分 的研讨。

单江梁

浙江省公路与运输 管理中心

参与新疆、浙江、江苏区域的调研,负责标准第10 章的编制及对应编制说明部分编写,参与其他部分 的研讨。

张译丹

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 公司

参与标准第4章的编写。

许保友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第5章的编写。

陈丹蕾

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 公司

参与标准第4章的编写。

曾超

重庆交通大学

参与重庆区域的调研,参与标准第6、7章的编写。

张皓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参与山东区域的调研,参与标准第7章7.4.2条的 编写及对应编制说明部分编写,参与其他部分的研 讨。

沈民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参与湖南区域的调研,参与标准第10章中10.2.1 条的编写及对应编制说明部分编写,参与其他部分 的研讨。

邓旭峰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参与四川区域的调研及标准第7章7.4部分的编写。

杨开贵

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参与四川区域的调研,参与第7章中7.2.2的编制 及对应编制说明部分编写,参与其他部分的研讨。

郭永峰

浙江省公路与运输 管理中心

参与浙江区域的调研,参与标准第10章的编写及对 应编制说明部分编写,参与其他部分的研讨。

程丹

河南省运输事业发展 中心

负责河南区域的调研,参与标准第7章7.2.3的编 写及对应编制说明部分编写,参与其他部分的研讨。

邢增勇

海南省道路运输局

参与海南区域的调研,参与标准第3章3.4的编写 及对应编制说明部分编写,参与标准内容编制的研 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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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工作单位

对本标准的主要贡献

耿田

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 中心

参与陕西区域的调研及国内外标准资料的收集。

蔡勇

贵阳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参与贵州区域的调研,参与标准内容编制的研讨。

孔祥领

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 支队

参与标准第5章5.4条的编写。

邬美霞

重庆交通大学

负责全文编辑性修改,参与标准第2、3章的编写, 负责专家意见表汇总和处理。

黄晓平

纽普斯交通安全科技(广东) 有限公司

参与广州区域的调研,参与标准第3章的编写。

史洪涛

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第9章9.1条的编写。

杨文涛

湖北和远气体运输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第9章9.3条的编写。

向松庭

湖北和远气体运输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第9章9.3条的编写。

刘晓强

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第6章6.1条的编写。

饶丽

宁夏凯富荣运输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第8章8.6条的编写。

刘智勐

浙江镇石物流有限公司

参与浙江区域的调研,参与标准第9章9.4节的编 写。

王虎

中石化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附录C的编写。

濮凡

中石化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附录C的编写。

刘德志

新奥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第7章7.1.1条的编写。

马军

新奥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第7章7.1.2条的编写。

王立佳

新奥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第7章7.2.2条的编写。

樊志会

天津市广会通物流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第8章8.5条的编写。


(三)主要工作过程


(1)重庆交通大学严格遵照《交通运输标准制定、编制程序和要求》(JT/T 18—2020)有关要求,组建了标准起草组。

(2)2023年12月,标准起草组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专用停车场的现 状进行分析,对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中对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企业专用停车场的要求进行梳理。

(3) 2024年1月2月,标准起草组进行了多次内部讨论,编制了项目编 制实施方案和标准编制大纲,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专用停车场行业标 准编制工作启动会”的前期准备工作。

(4)2024年3月,为保证按时完成交通行业标准编写工作,标准起草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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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组织召开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专用停车场行业标准编制工 作启动会及大纲讨论会”,会议邀请了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科技司、道路 标准委员会、重庆市、四川省、浙江省、河南省、贵阳市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 部门及参编企业、科研院所的领导与行业专家,讨论了项目实施方案及标准编 制大纲。

(5) 2024年4月7月,标准起草组赴国内四川、贵州、山东、浙江、云 南、新疆、陕西、海南等省(自治区)的多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行业主 管部门进行调研、搜集资料等工作,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专用停车场建设 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征求各省(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 业专用停车场建设的要求、建议与监管难点。标准起草组内部进行多次技术研 讨,并根据编制任务分工,完成了对标准相应章节条款内容的编制工作,形成 了标准编制草案。

(6)2024年8月,标准起草组多次组织召开技术研讨会,对标准草案内容 进行讨论与修改,形成了标准编制征求意见稿初稿。

(7)2024年9月,标准起草组组织召开技术研讨会,编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初稿,进行逐条讨论,并对场地选址、平面布置、消防与应急救援以及运行等 部分内容重点进行研究,形成了标准编制征求意见稿专家审查稿。

(8)2024年10月,标准起草组组织召开了专家审查会,对标准编制征求 意见稿专家审查稿进行了专家审查,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 并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9)2024年11月,标准起草组针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进行内部 讨论,最终提交归口标委会征求意见。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一)标准编制原则

标准编制工作遵循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则:

1.规范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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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在编写内容和格式上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

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的要求进行编写,以保证标准的编写


质量。

2.标准的兼容性

标准的编制与近年来出台以及即将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新技术紧密 结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增强关联性、协调性、适用性和统一性, 同时,标准的编制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11月修订版)为 基础进行开展。

3.标准的广泛性

本标准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规范建设专用停车场的主要技术标准依据, 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故在组建标准起草组时更多注重实际使用者的需求,选择 了覆盖高校科研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典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这些编制 单位均属于该标准的一线使用受众对象。

4.标准的科学性

由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规模、车辆规模、运输介质等均存在较大差 异,为了贴合绝大多数企业的实际情况,起草组调研了山东京博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镇海石化物流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化学危 险品运输有限公司等大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也调研了陕西中润国泰物流 有限公司、松原市鑫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等中小型企业,覆盖了陕西、山东、 江苏、浙江、上海、河北、贵州、吉林等地,组织行业专家研讨并进行了修改 完善,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专用停车场的场地选址、建设规模、 平面布置、标牌与标线、消防与应急救援、运行等技术要求。适用危险货物 运输企业自有且不对外经营的专用停车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循标准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规定。本标准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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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文件如下:

GB 2890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B 4351 手提式灭火器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8109 推车式灭火器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4866 眼面防护具通用技术规范

GB 20265 足部防护 防化学品鞋

GB 28881 手部防护 化学品及微生物防护手套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5036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 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JT/T 617.2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2部分:分类

JT/T 617.32018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3部分:品名及运输要求索 引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明确了专用停车场、停车位、停车组、停车区的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术语和定义”部分的编制依据主要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车 辆专用停车场技术要求》(CQJTY/T B01—2022)。

4.总体要求

4章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空载车辆专用停车场的选择、管理以及安全、消 防、应急等要求。

1)专用停车场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所在区域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2)除应急处置等特殊情况外,专用停车场的停车区范围内不应开展车辆 及罐体维修、动火、取样、倒罐、泄压、排空等与车辆停放无关的作业。

3)专用停车场地发生以下情形,及时开展专用停车场安全评估。

①新建专用停车场投入使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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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停放车辆数量、类别发生重大变化;

③场内设施布局发生重大变化;

④场外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5.场地选址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专用停车场的场地选址对停车场正常运行和场外建 (构)筑物的安全具有重要影响。本章主要对场地选址提出了要求。

在总体要求方面,规范、专业、配套设施齐全的危险货物运输道路企业专 用停车场,其选址应以维护公共安全,集约利用土地和交通资源为指导思想。 结合《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T/CPCIF 0050—2020)第 6.1节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规范》(T/SDWL 0001—2021)第6.1 节等相关规定,综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专用停车场的建设与运营需求,提 出专用停车场选址应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地域环境与相邻用地之间的 相互影响等因素,并应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此外,停车场与主要货运通道的距离影响危险货物运输效率,并且货运车 辆频繁、长时间占用公共道路,可能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避开电力、通信等 线路设施可以确保安全和防止潜在的电磁干扰,避开排水暗渠也可以避免危险 货物泄露随雨水进入排水系统带来的安全风险。

为避免专用停车场对居民生活和公共安全造成不良影响,其选址需要与其 他环境敏感区域保持安全间距,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等标准,专用停车场应与加油加气站、充电站(桩)、换电站、民用建筑、重 要公共建筑等建(构)筑物有足够的安全间距,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并结合实际调 研情况,在表1中列举了专用停车场与部分场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


1 专用停车场与场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


建(构)筑物

安全间距

加油加气站

45.0m

充电站(桩)、换电站

30.0m

加氢站

35.0m

民用建筑

25.0m

重要公共建筑

50.0m

电力线路

6.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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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设规模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要求“2.运输剧毒化学 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 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 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 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10辆 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专用停 车场地面积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运输介质和车辆规模有紧密关系的。本 章主要对专用停车场地面积和设施建设规模提出了要求。

根据《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28—2010)第二章第 九条和第十条的相关内容、《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 51149—2016)中5.2 节停车场规划规模、《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第1章总则中关于 停车车库规模的规定、《公共停车场工程建设规范》(DB11/T 596—2008,北 京市地方标准)中第5.1节的规定、《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 (T/CPCIF 0050—2020)第5.1节的规定、《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 128—2010)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等的相关内容、《危 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规范》(T/SDWL 0001—2021)5.2的相关内容, 综合考虑大型货运车辆停车场规模换算结果以及现状调查分析,我国危险货物 道路运输企业专用停车场内用地设施应包含停车位、场内行车道、通道以及配 套管理服务设施,根据企业生产、运输需要,结合用地情况和配套设施规模综 合确定,其用地总面积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最低应满足《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并保证停车区与其他各类设施之间有足够的安全 距离。

7.平面布置

本标准的第7章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空载车辆专用停车场总平面布置的具 体内容进行了技术要求规定,包括总体要求、停车场出入口设置要求、停车区 组成与布局、配套管理区布局要求。

本章节内容主要参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汽车库、 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对于停车场选择规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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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T/CPCIF 00502020)中6.17.2.1 节的相关内容、《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 511492016)第五章停车场规 划要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规范》(T/SDWL 000120217.2.1 的规范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42号)第二章的内容、《公共停车场工程建设规范》(DB11/T 5952008,北京市地方标准)对于公共停车场设置规定,综合分析我国危险货物专 用停车场的平面布置情况,最终确定了专用停车场总平面布置的条件,包含出 入口、停车区和配套管理区。

本标准专用停车场指的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用来停放已经完成货物卸 载,对特殊残留物质及包装采取必要清洁措施,结束运输作业任务返场车辆的 场地,主要包含出入口、停车区与配套设施区等。专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 停车场可以单独设置,也可以与企业其他构建筑物统筹布局,但企业的维修厂、 办公楼、集装箱(或集装罐)堆场、普货包件货物临时仓储等用地不应侵占专 用停车场面积,且与专用停车场之间应设置明显标志(或标线)予以划分边界, 确保足够的安全距离。专用停车场应根据场地条件,优先布局停车区。

标准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要求“3.停车场 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专用停车 场地的封闭式是危险货物停车场地布局重要构成,也是反恐怖防范的重要手段。 因此在平面布局总体要求中对专用停车场地面、封闭材料、高度以及停车区域 与停车场内其他构建筑物间的安全与防火间距做出了规定。

为保障车辆进出专用停车场的安全,停车场出入口应具备良好的视野,符 合行车视距要求,不宜设置在陡坡区域。对于专用停车场出入口数量,参考目 前国家相关规范,结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营实际要求和停车场用地限制, 规定如下:

1)对于专用停车场采用出入口车辆单向通行的,应设置不少于2个出入 口,出口宽度不应小于5.0m

2)对于专用停车场出入口采用车辆双向通行的,①当出入口应设置2个 及以上的,出口宽度不应小于7.0m;②当只有一个车辆出入口时,宽度不应 小于9.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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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停车区的停车组设置,本标准主要借鉴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IMDG规则)4020修正案中关于不同类别危险物质和物品隔离的方法,提出 了专用停车场内运输不同类别危险物品和物质的车辆停车区域中停车组设置与 隔离的方法,具体如下:

1)即针对有一定危险性的空载车辆,如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移除 集装箱、罐式集装箱、可移动罐柜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能消除残留货物危 险性的车辆,均应按照类别分组设置,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2部分:分类》规定的危险货物类别分 类设置停车组;

2)第1 类爆炸性物质和物品停车组别、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停车 组别,不应相邻设置;

3)由于第1类、第6类物品和物质的高危特性,其与其他类别相邻会产生更 大的危险,同时上述3类停车组别与其他停车组别(除9类外)之间也不宜相邻 设置,在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将这3类停车组别单独设置并与其他组别保 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若受条件限制,无法单独设置的情况下,可允许在此3类停 车组别与其他类别停车组之间设置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停车组加以隔离, 以满足安全隔离的需求。

2)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停车场,可以不细分停车组。

停车区域内停车位宽度和长度尺寸应根据企业停放车辆的尺寸设置,应能 满足车辆的正常停放和驾驶员的安全出入。

停车区域内同一停车组内车辆的停放方式可根据停车场地形状、尺寸、地 形条件等综合确定,停车方式主要可采用垂直式后退停车、45°斜列式后退停 车和平行式停车等。如果停车位处于斜坡区域的,为确保停车平稳与安全,应 结合所停放车辆实际车型、尺寸安装防溜阻车器,确保停车平稳。

行车通道宽度和转弯半径应考虑车辆外廓尺寸、数量、停放方式以及通行 条件等因素。按照单向行驶方式设置的,行车通道宽度不应小于5.0m;按照双 向行驶方式设置的,行车通道宽度不应小于7.0m。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0m

8.标牌与标线

标牌与标线清晰可有效避免给驾驶员造成混淆。同时,专用停车场除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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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和标线之外,还应该考虑到交通信号灯、隔离带等其他交通管理设施的布局 和功能,确保它们之间能够良好地协作,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因此,为提高专 用停车场车辆行驶安全性,提出要求。

为方便道路行驶车辆有效识别专用停车场出入口,因此对出入口标牌设置 进行了说明;标准中规定的几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危险性相对较高,为避免停 放时同其他车辆混停,特提出了单独设置停车组的要求。为将单独设置的停车 组与其他停车组有效区分,提出应设置明显的停车组标牌。

出入口标牌应满足《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中停车位标志牌的具体设计要求。同时考虑到《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管理规定》提出的“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企业或者单位,应当配备 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提出对应专用停车场应在入口标牌下 方应补充设置附加信息牌,附加信息牌应注明准入车辆运载类别等补充信息。

9.消防与应急救援

由于危险货物具有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特性,虽然本标准主要用于空 载车辆停放,但考虑到部分车辆或罐体内会有一定量的剩余货物,同样也具有 易燃易爆等危险属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可能存在部分非空载车辆需要临时 停放的需求,故强化停车场地的消防及应急救援器材配置同样重要。本章主要 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停车场地的消防及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细化明确,包括灭火 器配置数量要求及其计算方法、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配备要求等。

在应急救援器材配备方面,结合《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GB 300772023)、《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 39800.1

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GB 39800.2

2020)、《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7部分:运输条件及作业要求》(JT/T 617.7 2018)中4.3、《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T/CPCIF 0050 2020)第9.4节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本标准所面向的是主要停放空载危险货 物道路运输车辆的场地,故在确定应急救援器材配备清单方面,着重强调现场 人员个体防护和初期应急处置需求,具体包括灭火器、防爆手电筒、吸附材料、 防护手套(防化学品手套、防寒手套等)、防化学品鞋、安全帽、灭火防护套 装、护目镜、消防沙、消防桶、消防铲、急救箱、防毒面具、下水道口封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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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灭火器的配置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停放场地消防安全和应急处置的重 要一环。但在实际调研中发现,很多停车场地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摆放位置 偏远,导致在应急处置时因距离较远无法有效覆盖火灾现场,错失初期灭火处 置关键时期。为此,本章结合《手提式灭火器》(GB 43512023)、《推车式 灭火器》(GB 81092023)、《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3)、《建 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 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等标准对灭火器的相关要求,并考虑实际需 求及危险等级,明确停车场地的灭火器配置和计算方法。

灭火器的配置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停放场地消防安全和应急处置的重 要一环。但在实际调研中发现,很多停车场地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摆放位置 偏远,导致在应急处置时因距离较远无法有效覆盖火灾现场,错失初期灭火处 置关键时期。为此,本章结合《手提式灭火器》(GB 43512023)、《推车式 灭火器》(GB 81092023)、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3)、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 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等标准对灭火器的相关要求,并考虑实 际需求及危险等级,明确停车场地的灭火器配置和计算方法。

此外,由于目前很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停车场地会使用农村空闲用地, 这些土地因距离较远,且远离城镇,在消防用水供给方面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无法依托市政给水管道进行消防供水。在考虑上述现实问题的基础上,本章对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停车场地的消防给水进行了细化要求,明确可以依托市 政给水管道、消防水池或者天然水源供给。

10.运行

本标准的第10章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空载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运行管理。

专用停车场的运行管理主要分为监控管理、卡口管理、停放管理、应急安 保管理等方面,标准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要 求“3.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专用停车场地的封闭式管理是危险货物停车场地的主要管理及运行方式,也是 反恐怖防范的重要手段。随着安全科技的发展,采用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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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发展的需要和表现。采用智能监控是进行封闭式管理的重要技术内容。

卡口、停放管理、应急安保管理,是为了危险货物车辆在专用停车场进行 有效的封闭式管理而采取的管理方式。标准参考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 场建设规范》(T/SDWL0012021)中第8.58.6节、《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 辆停车场建设标准》(T/COCIF00502020)中9.59.6节、《道路危险货物运 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相关内容,规定了卡口、停放、应急安保管理等要 求。

三、预期的经济效果

本标准颁布后,可用于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的建设与管 理,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标准,提升该领域工程建设科 学管理水平,有利于推广实施行业标准。

通过标准颁布实施,能让参建单位更加明确该领域国家、行业和地方等相 关标准定位,更有效地开展标准学习及培训活动;有利于各级建设质量安全监 督机构加强标准的监督实施,推进专用停车场标准化管理;有利于整合行业标 准化资源;降低了停车及场站建设运营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通过标准颁布实施,有利于加强该领域技术管理专家和标准化人才培养; 有利于推动标准改革创新,指导制定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激发行业标准改革 和技术创新活力。

四、与国标、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本标准属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专用停车场建设技术要求,重点应符合国 家行业管理部门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资质建设要求范畴,无类似国标和国 外同类标准。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集中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

本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内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货 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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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相 关要求所编制,与其相应的条款和内容具有一致性和符合性。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遵循了标准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原则,标准制定的技术内 容与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内相关现行技术标准相互协调和支撑,且与国 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协调一致,不存在交叉和矛 盾。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通过现场调研、座谈、问卷和行业专家书面意见征 集等方式广泛征求道路运输行业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于 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都能够进行解释、采纳或说明,不存在重大分歧,不存在 与其他标委会和行业相关标准、规定的交叉、矛盾。

七、标准过渡期的建议

本标准为推荐性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建议标准发布后3个月生效实施,以 便相关单位能够适应和准备,确保标准的顺利实施。

本标准发布后建议主管部门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宣贯、培训,加强标准贯彻 落实,发挥本标准的规范作用。

八、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本标准为新制定行业推荐性标准,无废止相关标准建议。

九、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暂未识别出专利,在后续征求意见和审查等环节中将 对是否包含专利情况进行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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