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S


T∕CECS 1811—2025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oof grid-connected photovoltaic power generation system



中国计划出版社


注入*方微個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oof grid-connected photovoltaic power generation system

T/CECS 1811—2025

主编单位:水发兴业能源(珠海)有限公司 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 0 2 561



I图书管理专用章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25北 京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技术规程 T/CECS 1811—2025

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网址WWW. jhpress. 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4层 邮政编码100038电话:(010)63906433(发行部) 北京汇瑞嘉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印刷


850mm× 1168mm 1/32 2. 625 印张 67 千字 20255月第120255月第1次印刷 印数1-250

统一书号 J55182 • 1725 定价53. OO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侵权举报电话:010)68020336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寄本社出版部调换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

2306

关于发布《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技术规程》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1年第一批协 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1111号)的要求, 由水发兴业能源(珠海)有限公司、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 编制的《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规程》,经协会建筑环境与节 能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1811-2025, 20256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0二五年一月八日


前 言


《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根据中 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1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 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D11号)的要求进行编制。规 程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先进标 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 施工、调试、验收。

本规程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规程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环境与节能专业委员 会归口管理,由水发兴业能源(珠海)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 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水发兴业能源 (珠海)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珠路9 号,邮编519085,邮箱:Iiyingwen@zhsye. com)o

主编单位:水发兴业能源(珠海)有限公司 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水发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水发兴业控股有限公司

水发能源工程技术(珠海)有限公司 天合绿建(上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隆基森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深圳珈伟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恒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水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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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益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湖南安华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兴业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水发兴业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兴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富蓝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珠海杰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幕墙分公司 珠海全岂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方程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富蓝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珠海汇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长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洋王国 广东永光新能源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新永晟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玲

周广彦

李颖雯

朱龙腾

刘会涛

罗多

毛惠洁

刘伶林

龚彪

张超

李卫东

马武兴

奉顺林

刘璐

刘仁生

马庆利

杨德海

魏勇

梁炳强

李扬

张亮

曾翻有

李宇青

李进

李凤辉

肖慧明

季亮

刘志国

叶清秀

李学文

胡乃东

王俊洋

王茜仪

李宁

邹超

史俊清

叶妮

符应典

张曼

熊混

主要审查人:洪瑞江

杨舸

曾雁

章放

张万辉

付勋波

雷金勇


• 2 •


目 次


1  总 贝 IJ .........................................................( 1)

2 术 语.........................................................(2 )

3基本规定.........................................................(4 )

4 设 计.........................................................(6 )

4.1 一般规定......................................................(6 )

4∙2光伏方阵......................................................(6 )

4.3 电气............................................................(9 )

4.4消防和防雷 ...................................................(18 )

4.5安全防护......................................................(20)

5 施 工 .........................................................(21 )

5.1 一般规定 ......................................................(21)

5.2光伏方阵......................................................(23)

5.3 电气............................................................(28)

5.4消防设施及通道................................................(38)

5.5 防雷与接地 ...................................................(39)

5.6 防护栏杆 ......................................................(40)

5.7清洗系统......................................................(41)

5.8 维护通道 ......................................................(42)

5.9 环保与水土保持................................................(42)

5.10 安全和职业健康 .............................................(43 )

6 调 试 .........................................................(46)

6.1 一般规定 ......................................................(46)

6.2 直流汇流箱 ...................................................(46)

6.3逆变器.........................................................(47)


6.4 电力电缆 ......................................................(49 )

6.5配电装置、变压器与电气二次 .................................50)

6.6屋面光伏系统联合试运行 ....................................51)

7 验 收.........................................................(52)

用词说明...............................................................53 )

引用标准名录.........................................................54)

附:条文说明.........................................................57)


• 2 •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 1 )

2  Terms ............................................................ ( 2 )

3  Basic requirements ............................................. ( 4 )

4  Design ............................................................ ( 6 )

4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 6 )

4. 2  PV array ...................................................... ( 6 )

4. 3  Electrical ...................................................... ( 9 )

4. 4  Fire protection and lightning protection ..................... ( 18 )

4. 5  Safety protection   ............................................. ( 20 )

5  Construction...................................................... ( 21)

5.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21 )

5.2 PV array ...................................................... ( 23 )

5. 3  Electrical ...................................................... (28 )

5. 4  Fire facilities and passages .................................... ( 38 )

5. 5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earthing ....................••••(39)

5. 6  Protective railings ............................................. (40 )

5. 7  Cleaning system................................................ ( 41 )

5. 8 Maintenance passages...............  *............... ( 42 )

5. 9 Protection against environment pollution ..................... ( 42 )

5. 10 Safety and occupational health .............................. ( 43 )

6 Debugging......................................................... ( 46 )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 ( 46 )

6. 2 EX3 combiner box .....................*..................... (46 )

6. 3 Inverter........................................................ (47 )


• 3 ∙


6∙ 4 Power cable ................................................. ( 49 )

6. 5 Distribution equipment, transformers and electrical secondary systems ............................................. ( 50 )

6. 6 Joint trial operation of r∞f grid-connected PV power generation system ............................................. ( 51 )

7 Acceptance ........................    (52)

Explanation of wording .......................................... ( 53 )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 54 )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 57 )


• 4 ∙


1总 则


1.0.1为推动光伏发电与建筑结合应用,规范屋面并网光伏发电 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和验收全过程,提高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 统的工程质量,促进建筑绿色低碳发展,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IokV及以下的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的 设计、施工、调试和验收,不适用于带储能、聚光、跟踪、双面发电功 能及建筑光伏一体化(BlPV)形式的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1.0.3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和验收除应符 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现行中国工程建 设标准化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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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 语


2.0.1 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roof grid-connected photovoltaic (PV) power generation system

直接或间接接入公共电网运行的、安装在建筑屋面上的光伏 系统。通常由光伏方阵、汇流装置、逆变器、变压器、交流配电装 置、计量装置等部件组成,简称屋面光伏系统。

2. 0. 2 光伏方阵 PV array

由若干个光伏组件在机械和电气上按一定方式组装在一起并 且有固定的支撑结构而构成的发电单元。

2. 0.3 系统效率 system efficiency

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某时间段内输出的总发电量与光伏组 件倾斜面吸收的太阳总辐射量的比值。

2. 0.4 光伏支架结构   modules support structure

光伏系统中支承各种光伏组件的结构,包括横向抗侧力体系 和纵向抗侧力体系。

2.0. 5 优化倾角 OPtimiZe tilt angle

结合站址气候条件、屋面结构方式及倾角、施工运维的便捷 性、经济性等因素,使光伏方阵受到全年辐照量相对较优的倾角。 2.0. 6 最大系统电压   maximum system voltage

若干光伏组件组成一个光伏发电系统的最大直流电压。

2.0.7 装机容量    capacity of installation

光伏发电系统中所有光伏组件的标称功率总和。

2. 0. 8 接入容量   capacity of access

接入并网点回路的光伏系统逆变器交流容量之和,又称额定 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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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光伏组串   PV modules string

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将若干个光伏组件串联后,形成具有一定 直流输出电压的电路单元,简称组件串或组串。

2.0.10 成套配电装置   complete set of power distribution

equipment

由一个或多个开关器件和与之相关的控制、测量、信号、保护、 调节等设备,以及所有内部的电气和机械的连接及结构部件构成 的组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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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规定


3.0.1屋面光伏系统设计使用寿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伏组件、支架和基座设计使用寿命不应小于25年;

2可替换的电气设备设计使用寿命不应小于10年。

3.0.2屋面光伏系统在消缺后验收的系统效率首年不应低 于 80%

3.0.3屋面光伏系统的安全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光伏系统的安装与设置不应影响建筑结构的安全性 和完整性;

2屋面光伏系统在使用寿命周期内必须安全可靠。

3.0.4屋面光伏系统的可靠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过实时数据、状态等监控,应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2屋面光伏系统的结构、设备、材料应具备可维护性、可更 换性。

3.0.5屋面光伏系统的电能质量和接入方案应满足电网要求;接 人容量和电压等级应与电网相匹配,设计容量不应超出电网线路 开关、电缆等承载能力,应保证上级电网保护装置正常工作。

3.0.6屋面光伏系统接入后应确保用户计量点功率因数在电网 要求范围内。

3. 0.7屋面光伏系统的电气设备应根据所在建筑条件合理布置, 电气布线应合理利用所在建筑电缆井和电缆沟。

3.0.8屋面光伏系统应根据装机容量和并网电压等级设置监控 系统。

3.0.9屋面光伏系统应设置预防火灾、火灾报警和灭火的消防设 施,不应因屋面光伏系统的建设降低所在建筑的耐火等级。


• 4 •


3. 0.10 设计。

3. 0.11

3. 0.12

屋面光伏系统应根据所在建筑的雷电防护等级进行防雷

屋面光伏系统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屋面光伏系统应便于检修、光伏组件清洗、维护及管理,


所在建筑未设置进入屋面的通道时,应增设检修楼梯。

3. 0.13屋面光伏系统应具备经济性、可回收性、美观性等。


• 5 •


4设 计

4.1 一般规定

4.1.1建筑屋面上设计光伏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建筑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宜设计光伏系统;

2既有建筑经可靠性鉴定合格、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可设计 光伏系统;

3既有建筑经可靠性鉴定不合格,但经加固后满足承载力要 求的,可设计光伏系统;

4既有建筑经可靠性鉴定不合格,且经加固后仍不满足承载 力要求的,不得设计光伏系统。

4.1. 2屋面光伏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光伏系统应避开经常受到悬浮物或腐蚀性气体严重 污染的区域;

2屋面光伏系统不应影响所在建筑的采光、通风、排水、防 水、伸缩变形等功能,且不应引起建筑物的能耗增加;

3屋面光伏系统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

4屋面光伏系统不应超出所在建筑或所在建筑加固后的承 载能力,并且不应影响所在建筑结构的安全可靠性。

4.2光伏方阵

4.2.1在新建建筑上设计光伏方阵前,应查阅屋面的结构设计、 结构材料、耐久性、安装部位的构造及强度等技术资料信息;在既 有建筑上设计光伏方阵前,应进行现场考察并应查阅屋面原有或 加固后的相关技术资料信息。

4.2.2设计光伏方阵前,应对拟建设光伏系统的屋面结构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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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进行复核、验算和确认,所增加的荷载应由光伏系统设计单位 提供。

4.2.3在分析设计依据和确认设计参数后,应进行初步方案设 计;设计内容至少应包括主要光伏支架结构的材料和形式、屋面光 伏系统安装区域及方位、各栋建筑物安装光伏组件类型和装机容 量、系统总装机容量、其他设计要求说明。

4.2.4光伏方阵基座、支架、各类管线、桥架、电气设备等与建筑 的连接部位的防水密封性,在系统的使用寿命周期内,应满足所在 建筑的防水功能要求。

4. 2.5光伏方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伏方阵不应跨越建筑变形缝设置。

2宜保证光伏组件每天9001500当地真太阳时段内不 出现阴影遮挡情况;当条件允许时,可适当加长光伏组件不受遮挡 的时间段。

3光伏方阵的设计倾角宜采用优化倾角,并可根据实际需 要,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光伏方阵的设计倾角;光伏方阵的优化 倾角应符合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设计标准》GB 50797-2012 (2024年版)中附录B的规定。

4光伏方阵方位角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发电量、安装容量、建 筑形式等因素的影响。

5当光伏方阵可能破坏所在建筑防水功能时,应做防水、密 封处理;处理后应满足所在建筑的防水要求。

6光伏方阵应结合各类管线、线槽、电气设备等的安装位置 进行设计。

7屋面光伏系统应设置合理的安装、维护通道,通道宽不宜 小于50Omm,且通道不应对光伏组件产生遮挡。

8光伏系统设备的安装位置应计算原建筑结构的承载力;当 屋面边缘无女儿墙时,应设置围栏,高度不应低于1 IOOmmo

9屋面光伏系统设计应设置清洗设施,单个清洗点的辐射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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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宜为25m,最低水压不宜小于0. 07MPa,最大水压不宜大 于 O. 35MPao

4. 2. 6光伏支架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伏支架结构的形式和材料应合理设计,结构形式应具备 安全性且方便现场施工,结构材料应性价比高、方便加工、易于 采购。

2光伏支架结构应进行安全可靠性验算,按承载力极限状态 计算结构和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强度,并按正常使用极限 状态计算结构和构件的变形,且应符合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设计 标准》GB 50797-2012(2024年版)中第6. 8节的规定。

3光伏支架结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所在地的风荷载、雪荷载、施工荷载和温度荷载等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 关规定;

2)在抗震区域应计入地震作用效应;

3)大跨度支架钢结构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与所在建筑设 计年限相同;

4)与建筑结构同时施工的预埋件的设计使用年限宜与所在 建筑设计年限相同。

4光伏支架结构的防腐设计应满足25年使用寿命要求,可 用但不限于下列措施:

1)合理选用材料,如碳钢、铝合金、不锈钢、合金钢等;

2)采取防腐蚀措施,如电镀、热浸镀、涂防腐漆等。

4.2.7光伏支架基座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屋面的基座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所在建筑屋面的结构形式和光伏支架结构形式,应 合理设计基座为条形、墩形等形式;

2)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和项目规模,基座应合理设计采用现 浇或预制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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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埋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座的预埋件及连接件的设计及计算应符合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2010(2024年版) 中第9. 7节的规定;

2)地脚螺栓的设计及计算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 计标准》GB/T 50010—2010(2024年版)中第8.3节的 规定。

3金属屋面的基座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所在建筑屋面的结构形式、金属面板形式和光伏支 架结构形式,应通过拉拔试验结果合理设计基座的形式 和数量;拉拔试验的数据取值应取项目所在地25年一遇 最大风压验算基座的承载力,同时应计算地震烈度的 影响。

2)根据所在建筑屋面的结构形式、金属面板形式和项目规 模,应合理设计基座的施工工艺。

4. 2.8晶硅光伏组件最低点距屋面完成面的距离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混凝土屋面安装不宜小于30Omm,不应小于200mm;

2顺坡架空安装不应小于IOOmm

4.3电 气

4. 3.1屋面光伏系统电气设计前,应对所在建筑配电系统现状及 技术要求进行分析,获取的技术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

1所在建筑电气一次图、所在建筑配电房设备布局图等配电 情况;

2所在建筑电气电缆井、电缆沟图纸;

3光伏组件布置总平面图、各建筑光伏组件布置平面图;

4所在建筑用电现状或用电规划情况;

5招投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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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电气总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规模和接入形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屋面光伏系统的接入容量和电压等级应与所在建筑配电 系统匹配;

2)低压并网时,并网接入容量不宜超出园区变压器总容量 的 85%

3)屋面光伏系统接入应确保所在建筑的供电功能的完整;

4)屋面光伏系统接入不应超出所在建筑配电网电力承载能 力,并保持所在建筑配电网稳定性;

5)屋面光伏系统的电能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 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2326、《电能质量供电电 压偏差》GB/T 12325、《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和《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543的 有关规定。

2总体设计应完成电气系统的框架模式,包括低压并网模式 (图4. 3. 2-1)和高压并网模式(图4. 3. 2-2) 0



4.3.2-1低压并网模式



4.3.2-2高压并网模式


4. 3.3光伏组件选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选用转换效率较高的光伏组件;

2光伏组件衰减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多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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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单晶硅、薄膜电池组件自系统运行之日起,一年内的衰减率应 分别低于2. 5%3%5%,之后每年衰减应低于0.7%o

4.3.4变流逆变器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进行逆变器选型设计,逆变器型号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优先选用组串式逆变器;

2)宜优先选用具备灭弧功能的逆变器;

3)宜选用中国加权效率较高的产品;

4)系统接入电压为低压时,额定输出电压应与并网接入电 压一致;系统接入电压为高压时,优先选择额定输出电压 480V及以上逆变器;

5)最大功率跟踪工作电压应与接入该逆变器的光伏组串设 计相匹配;

6)谐波含量不应超过3%;

7)应具有通信功能,且通信接口协议可开放;

8)宜具备低电压穿越、高电压穿越或零电压穿越功能;

9)应具备故障报警功能,应设有醒目的报警灯、有效的铃声 和急停按钮,在出现故障时可快速断电;

10)应具备弧光检测功能。

2逆变器的安装布置应符合本规程第4∙ 3. H条的规定。

3逆变器直流输入、交流输出电缆选型及电缆布线应符合本 规程第4. 3.12条的规定。

4.3.5光伏组串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进行光伏组串设计,确定光伏组串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光伏组串中各光伏组件的电性能参数宜保持一致; 2)光伏组串的最大功率点电压应在逆变器的最大功率跟踪 电压范围内;

3)光伏组串的最大开路电压不应超过光伏组件昼间环境极 限低温下光伏组件最大系统电压及逆变器的最大直流输 入电压;


• 11 .


4)通过技术经济分析比较确定输入逆变器的光伏组串峰值 功率。

2光伏组串的串联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N&VocX [1+α-25)]     (4 3. 51)

1^mpptnun                   ,                ʌ^mpptmaɪ

Vpm× [l+K>(√-25)3'vpmx [1+KXa-25)]

(4. 3. 5-2)

式中:KV—-光伏组件的开路电压温度系统;

K—-光伏组件的工作电压温度系统;

N--光伏组件的串联数(N取整)

Z——光伏组件昼间环境下极限低温(℃);

√-■光伏组件昼间环境下极限高温(℃);

Vda--逆变器允许的最大直流输入电压(V)

VmPPtmaX—逆变器MPPT电压最大值(V)

VmpPtmln——逆变器MPPT电压最小值(V)

Voc--光伏组件的开路电压(V)

Vpm——光伏组件的工作电压(V)

4.3.6快速关断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光伏系统宜设置组件级快速关断装置;无设置组件级 快速关断装置的条件时,应设置组串级快速关断装置。

2组件级快速关断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能控制断开屋面光伏系统的直流和交流电路(图4. 3. 6-1)

2)以距离到光伏方阵305mm为界限,在快速关断装置启 动后30s内,界限范围外电压应被限制不超过30V,界线 范围内电压应被限制不超过80Vo

3组串级快速关断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良好的通信能力及接口,应能快速将光伏组串与逆 变器断开(图4. 3. 6-2)


• 12 •



1 一光伏组件;2一快速关断控制器;3一并网逆变器;4 一电网 图4. 3. 6-1组件级快速关断系统示意图



1一光伏组件;2一组串级快速关断装置;3—快速关断控制器;4 一并网逆变器 图4. 3. 6-2组串级快速关断系统示意图


2)快速关断装置启动后IOS内,快速关断装置到并网逆变 器段导线电压应被限制不超过30V;

3)接人同一个逆变器的多个组串快速关断装置应由同一个 快速关断控制器控制,故障或检修时应同时关断。

4.3.7直流汇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流汇流设计应根据逆变器接入回路的设置情况及光伏 组串回路数确定可选用下列方式:

1)组串直接接入逆变器汇流;


• 13


2)直流汇流箱汇流;

3)直流汇流箱和直流配电装置两级汇流;

4)其他直流配电装置汇流。

2直流汇流箱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台逆变器直流输入回路数不足以接入光伏组串回路数 时,应设置直流汇流箱;

2)逆变器直流侧不具备过流保护或防雷功能时,应设置直 流汇流箱;

3)直流汇流箱的输入回路均应具备过流保护和监测功能, 输出回路应具备过流保护及防雷功能;

4)直流汇流箱室内布置时,防护等级应至少达到IP20室 外布置时,防护等级应至少达到IP54

3直流配电装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入单台逆变器的直流汇流箱的数量超出逆变器的直流 输入回路数时,应设置直流配电装置。

2)直流配电装置的输入回路均应具备过流保护功能,输出 回路应具备防雷功能;直流配电装置与逆变器非相邻布 置时,输出回路应具备过流保护功能。

3)直流配电装置室内布置时,防护等级应至少达到IP20 室外布置时防护等级应至少达到IP540

4.3.8交流汇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流汇流设计应根据布线需求及线损要求确定,可选用下 列方式:

1)交流汇流箱汇流;

2)交流汇流柜汇流;

3)交流汇流箱和交流汇流柜两级汇流;

4)其他交流汇流装置汇流。

2交流汇流装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压等级应与并网接入电压等级相匹配;


• 14


2)输入回路均应具备过流保护功能,输出回路应具备过流 保护和防雷功能;

3)室内布置时,防护等级应至少达到IP20室外布置时,防 护等级应至少达到IP54

4.3.9变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网要求屋面光伏系统需经隔离变压器与电网隔离或逆 变器交流输出电压与并网接入点电压等级不一致时,应设置变 压器。

2变压器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压器高低压侧额定电压应分别与并网电压和逆变器额 定交流输出电压一致;

2)当地电网无要求时,变压器额定容量应大于或等于接入 此变压器的逆变器额定容量之和;

3)室内安装时,宜选用干式变压器SCBlo以上等级;

4)室外安装时,应选用箱式变压器、宜选用干式变压器,且 沿海区域设备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65,风沙大的区域设 备防护等级应达到IP54

5)根据逆变器性能要求,应设计双分裂变压器、双绕组变压 器或其他满足要求的变压器;

6)变压器的选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变压器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的有关规定;

7)高压并网时,联接组别可选用Dyll型。

4.3.10并网计量装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并网计量装置设计应根据并网接入的容量和接入方式 确定;

2并网回路应设置可视断点的电气元件;

3并网回路应具备防雷功能;

4计量装置应设置独立计量室,并应铅封处理;

5应满足当地电网的要求;


• 15 .


6并网计量装置宜邻近并网点室内布置;当室内空间无法满 足要求时,可在并网点邻近设置光伏配电室或箱式配电装置。

4.3.11电气设备布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气设备主要包括逆变器、直流汇流装置、交流汇流装置、 变压器、并网计量装置等。

2电气设备的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地电网的验收标准;

2)承载力要求;

3)电气设备的防护、安全要求。

3电气设备布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气设备的布置应紧凑合理,有利于电缆布线最少;

2)电气设备的布置应有利于设备的操作、搬运、检修、调试 和巡视;

3)应确保在900~1500当地真太阳时段内电气设备对光 伏组件无遮挡;

4)应采取通风隔热措施,确保电气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5)电气设备的布置位置应选择附近无发热源、不潮湿、不易 燃易爆的环境;

6)低压电气设备的布置应符合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 范》GB 50054-2011中第4. 2节的规定;

7)高压电气设备的布置应符合国家标准《3IIOkV高压 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2008中第5.3节和第 5. 4节的规定;

8)装有配电装置的房间可通过设置固定窗进行采光,并应 采取防止雨、雪、小动物、风沙及污秽尘埃进入的措施。

4.3.12电缆选型与敷设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选型应符合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中第3章的规定;


• 16 •


2)光伏直流电缆远、中、近的平均线损、逆变器与变压器间 的光伏电缆平均线损、变压器与并网点间的光伏电缆平 均线损均应小于或等于1.5%

2电缆敷设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敷设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 50217-2018中第5章、第6章和第7章的规定;

2)屋面光伏系统布线应与光伏组件平面布置、逆变器、汇流 箱等电气设备布置、所在建筑配电电缆线槽、电缆沟等配 电设施匹配;

3)光伏电缆应采取防晒措施和防泡水措施,并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标准》JGJ/T 46的有关规定;

4)电缆敷设不应影响检修通道;

5)户外敷设的电缆线槽应具备抗腐蚀、抗老化性能,寿命应 大于或等于25年。

4. 3.13接入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当地电网对屋面光伏系统接入电网的要求;

2屋面光伏系统接入容量不应超过接入点的总进线电缆及 成套电气设备的承载能力;

3低压并网时,并网接入容量不宜超出上级变压器容量 的 85%

4根据所在建筑配电系统低压侧配电情况,应确定接入点数 量及各接入点容量;

5接入点应根据屋面光伏系统各屋面安装容量及总容量设 置,接入点宜就近设置;

6屋面光伏系统接入电网后的功率因数应根据所在建筑用 电负荷功率因数进行测算,并应根据测算结果改造无功补偿装置, 确保屋面光伏系统接入电网后功率因数满足电力公司的要求;

7屋面光伏系统应采取与建筑物配电系统相同的供电电源

• 17 •


方式。自用电系统应采用动力与照明网络共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 方式。

8屋面光伏系统宜按表4. 3.13规定的接入方式接入电网。


4.3.13屋面光伏系统接入方式


序号

单点接入 容量(kW)

运行方式

适用范围

接入电压 等级(kV)

1

≤8

自发自用/ 余量上网

安装位置在居民区

0. 22

2

8~400

自发自用/ 余量上网

安装于企事业单位、 工商业区等场所

0. 38

3

40 6 000

自发自用/ 余量上网

安装于商业区、负载较大的工厂 等具有变压器的场所

10


4.3.14监控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光伏系统的监控系统应满足无人值班的要求。

2 220V380V电压等级接入的屋面光伏系统宜采用远程监 控方式,主要功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可实现并网逆变器的远程监控;

2)可实现逆变器的故障报警;

3)可实时显示当前发电功率、日总发电量、累计总发电量以 及每天的发电功率曲线图。

3屋面光伏系统宜设置环境监测系统,用于采集光伏方阵周 围的环境参数,包括气温、风速、风向、太阳辐射强度等。

4屋面光伏系统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对光伏方阵、逆变器 室、变压器室、控制室等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安全进行实时监视。

5监控系统信号传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 程技术标准》GB 50348的有关规定。

4.4消防和防雷

4.4.1屋面光伏系统的建设不应妨碍所在建筑的消防功能。


• 18 .


4.4.2新增配电房应设置消防疏散通道。

4.4.3屋面光伏系统的主控室、配电装置室、电缆夹层均应配置 合理的疏散出口。主控室和配电装置室的灯具安装高度、控制柜 间距及相关通道宽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

4. 4.4屋面光伏系统的防火阻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控制电缆或通信电缆与电力电缆敷设在同一电缆沟内 时,宜采用防火槽盒或防火隔板进行分隔;

2在金属屋面上安装汇流装置时,应在汇流装置与金属屋面 之间采用防火板进行阻隔。

4.4.5电气设备应配置消防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I屋内单台总油量为IOO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 或挡油设施。

2变压器室、电缆夹层、配电装置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当门外为公共走道或其它房间时,该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相邻 配电装置室之间设有防火隔墙时,隔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并 应向低压配电室开启;当隔墙仅为管理需求设置时,隔墙上的门应 选用不燃材料制作的双向弹簧门。

3灭火器设置要求宜按本规程第4. 4. 9规定。

4.4.6当有新增主控室、无功补偿室和配电装置室时,屋面光伏 系统应安装感烟类型的火灾探测器消防报警系统。

4. 4.7当有新增主控室、无功补偿室和配电装置室时,屋面光伏 系统应安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中第10.3节的 规定。

4. 4. 8火灾探测报警、火灾应急照明应按所在建筑的消防负荷等 级供电,可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 于 30mino

4.4.9屋面光伏系统灭火采用灭火器方式时,灭火器应选择磷酸

• 19 •


俊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 灭火器,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4. 4.10灭火器的选择及配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 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4. 4.11屋面光伏系统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 电站防雷技术要求》GB/T 32512的有关规定。

4.5安全防护

4. 5.1屋面光伏系统的电气设备布置应满足带电设备的安全防 护距离要求,并应有必要的隔离防护措施和防止误操作措施。

4.5.2在屋面光伏系统安装范围内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应设 置相关安全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标志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2894和《电气安全标志》GB/T 29481的有关规定;

2常设的安全标志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且不应影响运维人员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 检修;

3高压室应注明电压等级;

4安全标志应与所在建筑相协调,且不应影响所在建筑的安 全和使用。

4.5.3根据项目现场情况,屋面光伏系统宜合理设置防滑格栅、 围挡。


• 20 •


5施 工


5.1 一般规定

5.1.1屋面光伏系统开工前具备的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工程开始施工之前,应取得下列相关的施工文件:

1)施工许可文件;

2)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已审批的施工图;

4)已审批的重大施工方案;

5)所在建筑的验收合格资料及结构验算报告。

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 织设计规范》GB/T 50795的有关规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架构;

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3)总进度计划;

4)质量控制;

5)安全措施;

6)环境管理。

3施工现场应具备水通、电通、路通、电信通及场地平整的 条件。

4施工单位的资质、特殊作业人员资格、施工机具、设备和材 料、计量器具等应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完毕。

5项目开工前,应排查项目现场并明确已具备施工条件。

6项目开工前应完成设计交底。

7预制支架基座、预留孔洞、预埋件、预埋管应验收合格。

8工程定位测量基准应确立。


• 21 ♦


5.1.2屋面光伏系统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不 合格的设备、材料。

2进场设备和材料应进行验收,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外观包装及密封满足相应要求;设备的型号、规格 满足设计图纸和技术协议的要求;设备的合格证、说明 书、出厂检测报告、附件、备件应齐全;按相关抽样标准对 设备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经确认后方可使用。

2)材料的外观及保护层满足相关要求;材料的型号、规格尺 寸、材质满足设计要求;材料的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齐 全;按相关抽样标准对材料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经确认后 方可使用。

3设备和材料的内部运输和贮存过程不应造成二次损坏,内 部运输和贮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吊、运过程中,应采取光伏组件、逆变器、配电柜等关键 设备的防倾覆、防震和防护面受损等安全措施;

2)逆变器、配电柜等关键设备应满足相应的贮存要求;

3)设备与材料贮存期间应定期检查贮存环境变化及设备, 确认材料无丢失、无损坏。

4安装前,设备、材料调运至屋面时,不得超过存放点的承载 能力,不得大量集中堆放,应分散到各安装区域附近的临时存放点。 5.1.3屋面光伏系统的施工标识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光伏系统施工过程中应设置相关安全标识,标识应符 合本规程第5.10. 2条的规定。

2屋面光伏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标识,标识应满足下列 要求:

1)光伏方阵、汇流箱、逆变器、成套配电装置、变压器、二次 设备等电气设备应根据设计要求,贴明显的设备编号标 识及安全警示标识(图5.1.3);


• 22



5.1.3屋面光伏方阵警示标识


2)光伏电缆、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及光纤应按设计要求做好 编号标识:

3)电缆沟、线槽、埋地电缆应按设计要求做好安全警示 标识;

4)并网配电装置所在配电房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光伏系统图 及光伏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5.1.4屋面光伏系统的卸料平台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所在建筑屋面上设置卸料平台;

2金属屋面的卸料平台应搭建在承重梁上,平台的承重能力 应满足卸货要求;

3卸料平台加载后总荷载应低于所在建筑屋面的结构承载 能力,平台应悬挂限载标识牌,严禁超载使用。

5.1. 5屋面光伏系统的施工样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大范围施工前,应在同条件施工现场制定可指导施工的 样板;

2支架样板应按1 1比例进行制作及施工;

3混凝土试块应根据检测需求尺寸制作。

5.1.6屋面光伏系统的施工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

5.2光伏方阵

5.2.1光伏方阵的测量定位与复核应符合下列规定:

• 23 .


1根据施工图纸对现场进行尺寸复核,确认现场与施工图纸 无偏差;

2当出现图纸与现场不符的情况时,应进行设计变更;在变 更完成前不得施工;

3在金属屋面上不得采用弹墨线的方式进行定位放线;

4放线定位,应满足施工图要求。

5. 2.2光伏方阵基座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座设置在所在建筑屋面防水层上时,应在所在建筑屋面 防水工程结束且验收合格后施工,基座应安装平稳、整齐、固定牢 固,且不得破坏所在建筑屋面的防水层。

2基座设置在所在建筑屋面结构层上时,完工后应做防水处 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 有关规定。

5. 2.3光伏方阵金属屋面基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进行基座拉拔试验,确认现场试验数据满足施工图要求 再施工。

2基座施工不应损坏金属屋面系统和所在建筑主体结构。

3金属屋面基座的安装精度应满足表5. 2. 3的要求。


5.2.3金属屋面基座安装精度(nun)


项目

允许偏差

_____相邻高差_____

±2

水平位置偏差

±3


5. 2. 4光伏方阵混凝土屋面基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应安装牢固、定位准确。

2需预置的各类管线宜在模板安装前就位,减少对基座的二 次开孔。

3现场靠近模板进行施焊时,应采用有效隔挡措施。

4在混凝土浇筑前,模板应保持洁净、湿润且无积水,模板内


• 24 •


表面应进行隔离处理。

5钢筋笼摆放定位应准确,确保钢筋与模板的间距满足设计 要求。

6不得私自更换钢筋型号。

7条形基座的箍筋应做成封闭式。

8钢筋的保护层应满足设计要求。

9钢筋绑扎完毕后,应进行自检,并满足下列要求:

1)钢筋的钢号、直径、根数、间距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

2)钢筋绑扎牢固,无明显变形现象;

3)钢筋表面无油污和颗粒状或片状铁锈。

10需要甩筋时,在混凝土施工前应对甩筋加以保护,防止 污染。

11基座预埋件、地脚螺栓应与钢筋笼绑扎牢固,在混凝土施 工前应对外露部分加以保护;在混凝土初凝前,对预埋件、地脚螺 栓进行位置校对,对有偏差的埋件进行校正。埋件的安装精度应 满足表5. 2. 4-1的要求。


5.2.4∙1埋件安装精度(Inln)


允许偏差

轴线偏差

预埋件

±5

地脚螺栓

2

顶面标高偏差

预埋件

5

地脚螺栓

+20

垂直偏差

±1

___________水平偏差___________

±3


12混凝土浇筑前,应保证钢筋笼稳固及位置准确。

13混凝土应振捣密实,浇筑完成后应适时收平压实。

14对阳角等易碰坏处应有保护措施。

15当施工所在地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或最低 • 25 .


气温低于一 3C时,混凝土施工应按冬期施工处理;混凝土的冬期 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和 施工技术方案的有关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高于5 即解除冬期施工。

16混凝土基座养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现浇混凝土养护 技术规范》JC/T 60018的相关规定。

17现浇、预制混凝土基座的精度应满足表5. 2. 4-2的要求:


5.2∙4∙2现浇、预制混凝土基座施工精度(mm)


项 目

_______允许偏差_______

轴线

±10

_______顶标高

5

全高垂直度

+ 2

_______截面尺寸

+ 10


5. 2. 5光伏方阵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强度达到1. 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放物 品、安装模板及支架。

2支架安装前,应对基座、预埋件、地脚螺栓的标高和轴线间 距进行校核,校核不通过的应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安装支架;不 合格且无法整改的基座、预埋件、地脚螺栓应重制。

3不应使用有明显弯曲变形且影响安装效果的支架材料。

4支架安装过程中不应破坏支架防腐层。

5支架紧固施工过程中不应强行敲打,不得烧焊扩孔。

6不应减少螺栓、平垫、弹垫的安装数量。

7支架螺栓的连接必须紧固牢靠,螺栓的紧固扭矩应符合产 品和设计文件的相关规定。

8支架对接杆件连接应牢靠。

9对于需焊接的支架,焊接应保证焊缝连续饱满、平整无 间隙。


• 26 •


10角焊缝及焊脚尺寸应满足表5. 2. 5-1的要求。


5.2.5-1角焊缝及最小焊脚尺寸(mm)


母材厚度N

焊缝尺寸

最小焊脚尺寸勾②

i≤6

6

3

6<t&12

i-(l~2)

5

12<f≤20

H2)

6

t>20

i-(l~2)

8

注:①采用不预热的非低氢焊接方法进行焊接时"等于焊接接头中较厚件厚度,宜 采用单道焊缝;采用预热的非低氢焊接方法或低氢焊接方法进行焊接时"等 于焊接接头中较薄件厚度;

②焊缝尺寸不要求超过焊接接头中较薄件厚度的情况除外;

③承受动荷载的角焊缝最小焊脚尺寸为5mm________________


11薄、厚板焊接时,宜按较薄板计算焊脚尺寸,焊脚尺寸 (自)不宜大于较薄板件厚度的1.2倍且应满足表5. 2. 5-1的 要求。

12采用角焊缝焊接接头,不宜将厚板焊接到薄板上。

13外露焊缝表面应涂刷两道防锈漆和一道面漆作防腐防锈 处理;应按需涂刷,不应污染周边及其他结构。

14支架的安装精度应满足表5. 2. 5-2的要求。


5.2.5-2支架安装精度(mm)


项 目

_______允许偏差_______

______中心线偏差______

±2

同组梁顶标高偏差

±3

梁端相对位置偏差

+ 10

同组立柱顶标高偏差

±3


5. 2.6光伏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伏组件安装应在支架验收合格后进行。

2光伏组件搬运时,应严格按照光伏组件厂家提供的搬运规 程进行。


• 27 •


3在混凝土屋面上放置光伏组件,应摆放整齐,不得集中堆 放,两箱之间间隔不得低于5m,每平方米不得堆放超过40kg,并 应及时安装。

4在金属屋面上放置光伏组件时,应及时搬至安装位置附近 逐块铺开摆放并及时安装。

5应设置施工通道,并应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保护所在建筑 屋面不被损坏。

6同一组串内不宜使用不同品牌、型号的光伏组件。

7在安装光伏组件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不应踩踏、重压光伏 组件及拉扯导线。

8螺栓的紧固扭矩应符合产品和设计文件的相关规定。

9光伏组件接线盒朝向应与施工图一致。

10安装在金属屋面上的光伏组件的光伏连接器应固定在避 雨位置,不应光伏连接器与金属屋面直接接触。

11光伏组件的安装精度应满足表5. 2. 6的要求。


5.2.6光伏组件安装精度


项 目

________允许偏差_________

倾斜角度偏差(°)

+ 1

光伏组件边缘高差(mm)

相邻光伏组件间

±2

同组光伏组件间

5


12不应触摸光伏组串的金属带电部位。

13同一光伏组件或光伏组串的正负极不应短接。


5.3电 气

5.3.1电气设备基础或支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气设备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安装的电气设备的基础应高于地坪,周围排水应通 畅,其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


• 28 •


2)用地脚螺栓固定的螺帽应齐全,拧紧牢固,自由安放的应 垫平放正;

3)混凝土基础施工应符合本规程第5. 2. 4的规定。

2电气设备支架或基础型钢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电气设备安装说明书进行电气设备支架制作;

2)电气设备支架钢材的焊接处、切割面和开孔处应做防腐 防锈处理;

3)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 3.1的规定;

4)基础型钢安装后,其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Iomm;基础型 钢应有明显的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5.3.1基础型钢安装允许偏差(mm)


项目

允许偏差

每米

全长

垂直度

<1

<5

_____水平度

<1

<5

位置误差及不平行度

<5


5.3.2并网逆变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逆变器就位时应检查道路畅通,确认安装场地满足逆变 器安装环境要求;

2)应进行开箱检查;

3)逆变器基础或支架应安装完毕并应验收合格;

4)逆变器基础或支架的接地电阻应满足设计要求。

2逆变器的安装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产品要求安装逆变器,逆变器和基础或支架连接应 牢固可靠,安装高度和水平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逆变器外壳应可靠接地;

3)逆变器的布置及安全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


♦ 29 •


4)安装允许偏差应满足表5. 3. 2的要求。

5.3.2电气设备安装允许偏差(mm)


_____________项 目_____________

允许偏差

____垂直度每米__________

1.5

水平偏差

相邻两装置顶部

2

成列装置顶部

5

盘面偏差

相邻两装置边缘

1

成列装置操作面

5

__________装置间接缝__________

2


5.3.3直流汇流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进行开箱检查;

2)直流汇流箱的熔断器及断路器应断开;

3)安装布局图与规格型号应满足设计要求;

4)直流汇流箱的支架或基础应安装完毕并应验收合格;

5)直流汇流箱基础或支架的接地电阻应满足设计要求。

2直流汇流箱的安装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产品要求安装汇流箱,汇流箱和基础或支架连接应 牢固可靠,支架和固定螺栓应为防锈件;

2)汇流箱的安装位置、高度和水平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汇流箱外壳应可靠接地;

4)汇流箱的布置及安全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

5)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应小于或等于1. 5mm∕mo

5.3.4成套配电装置包括交流汇流装置、并网配电装置和二次设 备柜等,其安装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D应进行开箱检查;

2)成套配电装置的所有电气元件应断开;


• 30 .


3)安装布局图与规格型号应满足设计要求;

4)成套配电装置基础或支架应验收合格;

5)成套配电装置基础或支架的接地电阻应满足设计要求。

2成套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与保护导体可靠 连接。

3成套配电装置应有可靠的防电击保护;装置内保护接地导 体(PE)排应有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接地导体的端子,并应可靠 连接。

4成套配电装置安装在振动场所,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减振 措施。

5手车、抽屉式成套配电柜推拉应灵活,无卡阻碰撞现象。 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且触头接触应紧密。投入时,接 地触头应先于主触头接触;退出时,接地触头应后于主触头脱开。

6成套配电装置的布置及安全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

7成套配电装置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间应用镀锌螺栓连接, 且防松零件应齐全;当设计有防火要求时,成套配电装置的进出口 应做防火封堵,并应封堵严密。

8成套配电装置应安装牢固,安装误差符合本规程表5. 3.1 的规定。

9成套配电装置间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二次回路接线应满足设计要求,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 回路外,回路的绝缘导线额定电压不应低于450V/ 750V对于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的导体截面积,电流回 路不应小于2. 5mmz ,其他回路不应小于1. 5mm2

2)二次回路接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 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应有标识;固定后不 应妨碍手车开关或抽出式部件的拉出或推入。

3)线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线缆允许弯曲半径。

4)导线连接不应损伤线芯。


• 31 •


10成套配电装置面板上的电器连接导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导线选型应符合设计要求,敷设长度应留有适当 余量;

2)线束宜加强绝缘保护层;

3)与电器连接时,端部应绞紧、不断股;

4)可转动部位的两端应固定。

5.3.5变压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进行开箱检查;

2)除特殊情况外,变压器应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器身 检查;

3)变压器高低压侧开关应断开;

4)安装布局图与规格型号应满足设计要求;

5)变压器基础或支架应验收合格;

6)变压器基础或支架的接地电阻应满足设计要求。

2变压器安装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产品要求安装变压器,变压器和基础连接应牢固可 靠,安装高度和水平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变压器箱体、支架、基础型钢及外壳应分别单独与保护导 体可靠连接且有标识,紧固件及防松零件齐全;

3)变压器的布置及安全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

4)安装误差应符合本规程表5. 3.1的规定。

5.3.6监控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控系统包括微机监控系统、电气二次、环境检测仪、视频 监控系统等设备。

2二次设备柜安装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本规程第

5. 3. 4条的规定。

3通信、远动、综合自动化、计量等装置的安装应满足产品的 技术要求。

♦ 32 •


4安防监控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 技术标准》GB 50348的有关规定。

5监控系统备用电源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蓄电池室的建筑工程及其辅助设施、照明灯具和开关的 形式及装设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2)蓄电池组应排列整齐,间距应均匀,且应平稳牢固;

3)蓄电池间连接条应排列整齐,螺栓应紧固、齐全,极性标 识应正确、清晰;

4)蓄电池组每个蓄电池的顺序编号应正确,外壳应清洁,液 面应正常;

5)蓄电池组的绝缘应良好,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 5MΩo

6微机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环境检测仪等设备的安装 应满足设计文件及产品的技术要求。

5. 3. 7其他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母线装置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9的有关规定;

2有功、无功控制装置等其他电气设备的安装应满足设计文 件及产品的技术要求。

5.3.8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敷设前,应核对电缆型号、电缆敷设方式及路径与设 计要求一致。

2屋面光伏系统电缆敷设方式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电缆敷 设方式主要有:

1)梯架、托盘和槽盒内敷设;

2)直埋敷设;

3)电缆保护管内敷设;

4)电缆沟内敷设。

3梯架、托盘和槽盒内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中第11章的规定。


• 33 .


4直埋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电气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5. 3节的规定。

5电缆保护管内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 准》GB 50217-20185. 4节的规定。

6电缆沟内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 50217—2018 5. 5 节的规定。

7电缆的支持与固定应符合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 准》GB 50217-2018中第6章的规定。

8防火与封堵应符合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中第7章的规定。

5.3.9光伏电缆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伏电缆接线应按光伏组件输出端串接、光伏组串输入端 接线、光伏组串输出端连接的顺序进行(图5. 3. 9)o



5. 3. 9光伏电缆连接示意图

注:PV为光伏组件输出端;S(Xn为光伏组串输出端;Sin为汇流箱/逆变器输入端.


2光伏组件输出端串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伏组件的正负极不应短接;

2)接线时,不应造成玻璃和背板的划伤或破损;

3)光伏组件之间连接线应避免承受外力,并应进行绑扎 固定;

4)进行光伏组件连线施工时,施工人员应配备安全防护 用品;

5)光伏组串数和串接路径应满足设计要求;

• 34 •


6)不应触摸光伏组串的金属带电部位;

7)不应在雨天进行光伏组件的连线工作;

8)对串接完成但不具备接引条件的部位,应做好绝缘处理 并进行警示。

3汇流箱/逆变器输入端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根光伏电缆应根据图纸标识编号和正负极;

2)剥线长度宜为15mm,并应压接紧实;

3)接线前,应确保光伏组串输出端未连接,汇流箱/逆变器 内熔断器应全部断开;

4)每根光伏电缆接线端子应全部插入熔断器进线口;

5)光伏电缆接入汇流箱时,应按从左到右或从右到左依次 压接紧实;

6)应根据设计要求对进出线做好防护措施;

7)防火封堵应符合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中第7章的规定。

4光伏组串输出端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伏组件间和组串连接均应采用光伏连接器连接;

2)对组串完成但不具备接引条件的部位,应做好绝缘处理 并进行警示;

3)组串连接后应检测组串的开路电压,电压值应满足设计 要求,并应标识正负极;

4)组串出线两端应根据图纸标识编号;

5)方阵间的跨接线缆应穿管进行保护,拐弯处应采用弯通 或专用弯头连接,保护管横跨方阵时,管的两头应固定在 光伏支架结构上;

6)不应在雨天进行组串的连线工作。

5. 3. IO电力电缆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线前,应对待接线电缆型号和编号与设计要求一致性、 待接线电气设备与设计要求一致性、低压电力电缆绝缘阻值不低


• 35 •


O. 5MCIOkV电力电缆绝缘阻值不低于400MQ、电源侧断电 等进行确认,并应派专人在作业期间内持续监视。

2制作电缆终端和接头前,应核对电缆相序或极性,应按设 计文件和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做好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绝缘状况应良好,无受潮;电缆内干燥;充油电缆施 工前应对电缆本体、压力箱、电缆油桶及纸卷桶逐个取油 样,做电气性能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的规定;

2)附件规格应与电缆一致,型号满足设计要求;零部件应齐 全无损伤,绝缘材料不得受潮;附件材料应在有效贮存期 内;壳体结构附件应预先组装、清洁内壁、密封检查,结构 尺寸应满足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3)施工用机具齐全、清洁,便于操作;消耗材料齐备,塑料绝 缘表面的清洁材料应满足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3在有防火要求的室内场所以及充油电缆施工现场进行电 缆终端与接头制作,应备有足够消防器材。

4电缆终端与接头制作时,施工现场温度、湿度与清洁度,应 满足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在室外制作6kV及以上电缆终端与接 头时,其空气相对湿度宜为70%及以下;当湿度大时,应进行空气 湿度调节,降低环境湿度。制作电力电缆终端与接头,不得直接在 雾、雨或五级以上大风环境中施工。

5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时,应遵守制作工艺规程及产品技术 文件要求。

6附加绝缘材料除电气性能应满足要求外,尚应与电缆本体 绝缘具有相容性。两种材料的硬度、膨胀系数、抗张强度和断裂伸 长率等物理性能指标应接近。橡塑绝缘电缆附加绝缘应采用弹性 大、粘接性能好的材料。

7电缆线芯连接金具,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连接 管和接线端子,其内径应与电缆线芯匹配,间隙不应过大;截面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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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线芯截面的1. 2倍〜1.5倍。

8三芯电力电缆在电缆中间接头处,其电缆铠装、金属屏蔽 层应各自有良好的电气连接并相互绝缘;在电缆终端头处,电缆铠 装、金属屏蔽层应分别良好接地。交流系统单芯电力电缆金属层 接地方式和回流线的选择应满足设计要求。

9 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 织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表5. 3. 10的规定。


5.3.10电缆终端接地线截面积(InnIO


电缆截面积(S)

________接地线截面积_______

S≤16

接地线截面积可与芯线截面积相同

16<S≤12O

16

S≥150

25


10制作电缆终端与接头,从剥切电缆开始应连续操作直至 完成,应缩短绝缘暴露时间。剥切电缆不应损伤线芯和保留的绝 缘层、半导电屏蔽层,外护套层、金属屏蔽层、铠装层、半导电屏蔽 层和绝缘层的剥切尺寸应满足产品技术文件要求。附加绝缘的包 绕、装配、热缩等应保持清洁。

11应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做好导体连接、应力处理部件的 安装,并应做好密封防潮、机械保护等措施。电缆终端安装应确保 外绝缘相间和对地距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9的有关规定。

12交联电缆终端和接头制作时,电缆绝缘处理后的绝缘厚 度及偏心度应满足产品技术文件要求,绝缘表面应光滑、清洁,绝 缘处理后的工艺过盈配合应满足产品技术文件要求,绝缘屏蔽断 口应平滑过渡。

13交联电缆终端和接头制作时,预制件安装定位尺寸应满 足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在安装过程中内表面应无异物、损伤、受潮; 橡胶预制件采用机械现场扩张时,扩张持续时间和温度应满足产


• 37 •


品技术文件要求。

14电缆导体连接时,应除去导体和连接管内壁油污及氧化 层。压接模具与金具应配合恰当,压缩比应满足产品技术文件要 求。压接后,应保持端子或连接管表面光滑,无毛刺。

15三芯电缆接头及单芯电缆直通接头两侧电缆的金属屏蔽 层、金属护套、铠装层应分别连接良好,不得中断。跨接线的截面 应满足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且不应小于本规程表5. 3. 10的规定。 直埋电缆接头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金属护层应做防腐、防水处理。

16电力电缆金属护层接地线未随电缆芯线穿过互感器时, 接地线应直接接地;随电缆芯线穿过互感器时,接地线应穿回互感 器后接地。

17单芯电力电缆的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安装 应满足设计要求;箱体应安装牢固、密封良好,标识应正确、清晰。

18单芯电力电缆金属护层采取交叉互联方式时,应逐相进 行导通测试,确保连接方式正确;护层保护器在安装前应检测 合格。

19电缆压接应满足下列要求:

1)根据接线端子的型号选用合适螺栓进行压接,并确保相 位无误;

2)固定和安装螺栓的方式应符合施工文件的要求。

5.4消防设施及通道

5.4.1根据施工图纸,应核实确定消防设施及通道安装的具体位 置,不得与其他设施发生干涉。

5.4.2应按照施工图的固定方式固定好各消防设施及其通道,保 证连接安全可靠。

5.4. 3光伏场区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每IOOkWp宜设置两个 4kg手提式磷酸俊盐干粉灭火器,并每两个配置一个金属箱体。 灭火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 38 •


GB 50140的有关规定。


5.5防雷与接地


5.5.1防雷与接地施工应包括下列工作:

1光伏组件等电位连接;

2接地网布置及安装;

3引下线连接;

4接地装置施工;

5接地电阻测试检查。

5.5.2光伏组件等电位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金属边框的光伏组件之间均应进行等电位连接,且连接 应牢固可靠、导通良好;

2每个光伏方阵的光伏组件应与方阵金属支架进行等电位 连接,连接点不应少于两处;

3光伏方阵应按设计要求与接地网连接,或按所在建筑的雷 电防护等级要求进行连接。

5. 5.3接地网布置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T 50065的有关规定;

2每个光伏方阵的光伏支架应按设计要求与接地网连接;

3接地线应水平或垂直敷设,亦可与建筑物倾斜结构平行敷 设,走线段应平滑无起伏及弯曲;

4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离地面距离宜为25Omm

30Omm;接地线与建筑物墙壁的间隙宜为Iomm15mm

5接地线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时,应设置补偿器;补 偿器可用接地线本身弯成弧状代替;

6明敷接地线,导体的全长度或区间段及每个连接部位附近 表面应做好标识;

7接地线搭接应采用焊接,搭接长度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 39 .


设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扁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应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 个棱边焊接,且不应小于100mm

2)圆钢与圆钢连接时,其长度应为其直径的6倍,且不应小 于 100mm

3)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应为圆钢直径的6倍,且不应 小于100mm

8在接地线引向建筑物的入口处和检修用临时接地点处,均 应刷白色底漆且应标以黑色标识,并应使用接地专用符号;同一接 地体不应出现两种不同的标识;

9接地线的安装固定应牢固可靠。

5.5.4引下线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在建筑有避雷带的,引下线可直接搭接至避雷带;

2所在建筑无避雷带的,引下线应引至接地极,未经许可不 得直接搭接至钢结构、管道等设施;

3引下线与接地网及接地极之间的连接应符合本规程第 5. 5. 4条的规定。

5.5.5所在建筑有避雷带的,可不进行接地极安装;所在建筑无 避雷带的,应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接地极安装,接地极安装深度及数 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5.5.6防雷与接地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接地电阻测试,接地电阻 应满足设计要求。

5. 5.7工作接地与保护接地应分别接入地网。

5.6防护栏杆

5. 6.1防护栏杆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严禁擅自加宽杆 件间距及降低护栏高度。

5.6.2防护栏杆连接应紧固牢靠,螺栓的紧固扭矩应符合产品和 设计文件的规定。


• 40 .


5.6.3严禁减少螺栓、平垫、弹垫的安装数量。

5.6. 4需焊接时,焊接应保证焊缝连续饱满、平整无间隙。

5.6.5采用钢材时,外露焊缝表面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

5.6.6防护标杆应有效接地,接地电阻应满足设计要求。

5.6.7防护栏杆安装精度应满足表5. 6. 7的要求。


5.6.7防护栏杆安装精度(mm)


项目

_________允许偏差_________

______轴线

±20

顶标高

±10

每米偏差的垂直度

±5

____全高垂直度

+ 10


5.7清洗系统

5.7.1按照施工图对清洗系统的管道坐标、标高及预留管口尺寸 进行核实。

5.7.2需穿屋面楼板的管道应埋设套管并设止水圈,节头不得埋 在墙内、楼板内。

5.7.3管道接口 (丝接)管螺纹加工精度应达到设计要求,连接应 牢固。

5. 7. 4施工前,应检查并确认原有管道畅通后,再进行施工;施工 后,应再检查并确认管道畅通。

5.7. 5应按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 50242-2002中第4. 2.1条和第4. 2. 2条的规定对给水管 道进行通水试验和加压试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O 5.7. 6对未能及时连接的管道应临时封口。

5.7.7管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 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Ioo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应 牢固。


• 41 •


5. 7.8管道采用螺纹连接在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 及时固定,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5.7.9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应便于使用及 维修。

5.7.10所有接头、阀门与管道连接处应严密,管道坡度应满足设 计要求。

5.7.11管道应使用专用工具安装,防止损坏铜接头内部双层 护圈。

5.8维护通道

5. 8.1混凝土屋面应按设计要求预留维护通道。

5. 8. 2金属屋面的维护通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将维护通道作为堆料平台;

2维护通道应连接牢靠,选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3平台搭接处应平齐,空隙不应大于15mm;

4金属材质维护通道应有效接地,接地电阻应满足设计 要求。

5.9环保与水土保持

5. 9.1环保与水土保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环境特点,制定环境保护及水土保 持的措施和对策;

2屋面光伏系统的施工宜采取永临结合、因地制宜的方式, 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5. 9. 2施工环境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噪声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 12523的有关规定,施工噪声应进行监测和控制。

2施工废液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生活污水及施工中产生的其他废水应经过处理达标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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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不得直接排放;

2)施工产生的废油应排入专门盛放废油的容器内进行回收 处理。

3施工粉尘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D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清扫等措施;施工道路宜硬化;

2)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及建筑材料应采取覆盖或密闭 存放;

3)混凝土搅拌站应采取围挡、降尘措施。

4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存放,并应按国家 现行相关标准进行处理,不应现场直接焚烧各类废弃物;

2)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应按指定地点堆放。

5.9.3施工水土保持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临建设施的搭设应科学布局、减少用地,优选已有建筑相 关设施;

2)屋面光伏系统的施工应减少破坏植被。工程完工后应按 设计要求恢复地貌、植被。

2屋面光伏系统的施工不宜破坏排水沟渠,场地排水及道路 排水宜采用自然排水。

5.10安全和职业健康

5.10.1安全和职业健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工前,应结合工程自身特点,建立工程施工安全和职业 健康管理机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应同其他管理体系协调 一致;

2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应进行各级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的 培训;

3危险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隔离带。


• 43 •


5.10. 2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应挂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 牌、消防保卫或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 平面图;

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 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和《电气安全标志》GB/T 29481的有关规 定;

3施工现场应实行区域模块式管理,对施工作业区、辅助作 业区、材料堆放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等应进行明显的划分,办公区、 生活区与作业区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站区施工道路应畅通,不宜在路边堆放设备和材料等 物品;

5临时设施应布局合理、紧凑;应充分利用地形,节约用地;

6施工机械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

7设备、材料、土方等物资应堆放合理,并应标识清楚,排放 应有序。

5.10.3安全施工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应穿着 防滑鞋;各施工项目作业时,应严格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 安全工作规程 第2部分:电力线路》DL 5009. 2和《电力建设安 全工作规程 第3部分:变电站》DL 5009. 3的有关规定;

2所有电气设备应有可靠接地或接零措施,对配电盘、漏电 保护器应定期检验并标识其状态,并应在使用前进行确认。施工 用电线路布线应合理、安全、可靠;

3施工过程中,应减少交叉作业;

4临边作业和高空作业时,施工现场人员应使用安全绳、安 全带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5.10.4职业健康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级人员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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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宜从事有关现场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应进入现场从事相关 工作;

2对噪声控制、粉尘污染防治、固体弃废物管理、水污染防治 管理等,应制定有效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3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等场所应有良好的工作、生活 条件;

4施工单位应加强食品卫生的管理,并应制定食堂管理 制度。

5.10. 5应急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屋面光伏系统开工前,应根据项目特点编制防触电、防 火等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包括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危险源分 析、预防措施和应急响应等内容;

3施工人员应进行应急救援培训,并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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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调 试

6.1 一般规定

6.1.1调试方案应报审完毕。

6.1.2设备和屋面光伏系统调试前,安装工作应完成,且分部分 项工程验收合格。

6.1.3室内安装的设备调试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所有装饰工作应完毕并清扫干净;

2装有空调或通风装置等特殊设施的,应安装完毕,投入 运行;

3受电后无法进行或影响运行安全的工作,应施工完毕。

6.1.4在屋面光伏系统运行状态下,严禁断开电气设备无灭弧能 力的开关和熔断器。

6.1.5调试前,应充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6.1.6设备调试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及生产厂家完成,施 工单位配合。

6.2直流汇流箱

6. 2.1直流汇流箱调试前,具备的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光伏组件应按照设计要求组串并接引完毕;

2各回路电缆应接引完毕,且标示应清晰、准确;

3汇流箱内的熔断器和开关均应在断开位置,逆变器直流侧 开关应在断开位置;

4汇流箱及内部防雷模块接地应牢固、可靠,且导通良好;

5应复拧所有元器件的接线端子,确保元器件接线固定 可靠;


• 46 ■


6接地线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0

6. 2.2输入侧光伏组串的测试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伏组串绝缘阻值不应低于IMO

2汇流箱内测试光伏组串的极性应正确;

3相同测试条件下的相同光伏组串之间的开路电压偏差应 小于或等于2%

4经耐压试验,不应出现绝缘击穿等异常情况。

6. 2. 3输出侧的测试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流电缆绝缘阻值不应低于IMC

2汇流箱内直流输出的极性应正确;

3经耐压试验,不应出现绝缘击穿等异常情况。

6.2.4直流汇流箱的倒闸顺序应为:合闸时,先逐一合熔断器,再 合断路器;分闸时,先分断路器,再分熔断器。

6.2.5智能监控模块应能与上位机正常通信。

6. 2.6直流汇流箱调试运行后,应满足下列要求:

1无异常跳闸;

2光伏组串电缆及内部元器件温度应无超常温等异常情况;

3发电电压电流信息无异常;

4通信无异常;

5检测外壳对地应无电压;

6无其他异常。

6. 2. 7在调试过程中,当直流汇流箱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排除;应 在排除异常后重新进行调试,直至无异常为止。

6.3逆变器

6. 3.1逆变器调试前,具备的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逆变器控制电源应具备调试的条件;

2逆变器直流侧、交流侧电缆应接引完毕,且极性相序正确、 绝缘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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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逆变器接地应牢固可靠、导通良好;

4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

5逆变器内部元器件应完好,无受潮、放电痕迹;

6逆变器内的熔断器和开关均应在断开位置;

7逆变器内部所有电缆连接螺栓、插件、端子应连接牢固,无 松动;

8当逆变器本体配有手动分合闸装置时,其操作应灵活可 靠、接触良好,开关位置指示正确;

9逆变器本体及各回路标识应清晰准确;

10逆变器内部应无杂物,并经过清灰处理。

6.3.2逆变器并网前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流侧调试应符合本规程第6. 2. 2条和第6. 2. 3条的 规定;

2逆变器控制回路带电时,应对其做下列检查:

1)工作状态指示灯、人机界面屏幕显示应正常;

2)人机界面上各参数设置应正确;

3)散热装置工作应正常。

3逆变器直流侧合闸带电而交流侧断开不带电时,应符合下 列规定:

D测量直流侧电压值和人机界面显示值之间偏差应在允许 范围内;

2)检查人机界面显示直流侧对地阻抗值应满足要求,无 报警。

6.3.3逆变器并网后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逆变器进入并网模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交流侧电压值和人机界面显示值之间偏差应在允许 范围内;交流侧电压及频率应在逆变器额定范围内,且相 序正确;

2)具有门限位闭锁功能的逆变器,逆变器盘门在开启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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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不应作出并网动作;

3)逆变器的参数调试应满足电力接入方案和批复意见中的 相关要求;

2逆变器并网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逆变器应跳闸:

1)具有门限位闭锁功能的逆变器,开启逆变器盘门;

2)逆变器交流侧掉电;

3)逆变器直流侧对地阻抗低于保护设定值;

4)逆变器直流输入电压高于或低于逆变器的整定值;

5)逆变器直流输入过电流;

6)逆变器交流侧电压超出额定电压允许范围;

7)逆变器交流侧频率超出额定频率允许范围;

8)逆变器交流侧电流不平衡超出设定范围。

3逆变器出现异常情况,需检测时,应切断直流、交流和控制 电源,并应确认无电压残留后,且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6.3.4逆变器的倒闸顺序应为:合闸时,先合直流侧开关,再合交 流侧开关;分闸时,先分交流侧开关,再分直流侧开关。

6. 3. 5在调试过程中,当逆变器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排除;应在排 除异常后重新进行调试,直至无异常为止。

6.4电力电缆

6. 4.1在电力电缆交接试验前,应将已连接电气设备的电缆两端 卸下,并应确保各芯线可靠分开且不与任何物体接触。

6.4.2低压电力电缆交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线路的两端相位应与电网的相位一致;

2电缆外护套、内衬层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O. 5M∩∕km;

3电缆各芯线间绝缘电阻应大于1M。;

4交流耐压试验应合格;

5经耐压试验,不应出现绝缘击穿等异常情况。

6.4.3高压电力电缆交接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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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有关规定。

6.4.4在调试过程中,当电力电缆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排除;应在 排除异常后重新进行调试,直至无异常为止。

6.5配电装置、变压器与电气二次

6. 5.1低压配电装置调试前,具备的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低压配电装置的设备应在断电状态,且断路器应 分开;

2低压配电装置内电器元件应断开。

6.5.2低压配电装置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测量低压电器连同所连接电缆及二次回路的绝缘电阻, 且不应小于IMQ在潮湿场所,不应小于0. 5MO

2对电压线圈动作值进行校验时,线圈的吸合电压不应大于 额定电压的85%,释放电压不应小于额定电压的5%短时工作的 合闸线圈应在额定电压的85%110%范围内,分励线圈应在额 定电压的75%II0%的范围内均能可靠工作;

3对低压电器动作情况进行检查时,对于采用电动机或液 压、气压传动方式操作的电器,除产品另有规定外,当电压、液压或 气压在额定值的85%110%范围内,电器应可靠工作;

4对低压电器采用的脱扣器的整定,各类过电流脱扣器、失 压和分励脱扣器、延时装置等,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整定;

5对低压电器连同所连接电缆及二次回路进行交流耐压试 验时,试验电压应为IOOoV当回路的绝缘电阻值在IoMo以上 时,可采用2 50OV兆欧表代替,试验持续时间应为lmin

6应满足电力接入方案和批复意见中的相关要求。

6. 5.3低压配电装置的倒闸顺序应为:合闸时,先合电网侧主开 关,再合各回路开关;分闸时,先分各回路开关,再分电网侧主 开关。

6.5.4在调试过程中,当低压配电装置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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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排除异常后重新进行调试,直至无异常为止。

6. 5. 5高压配电装置调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 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有关规定。

6.5.6变压器调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 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有关规定。

6.5.7电气二次调试技术要求应根据当地电网要求提出。

6.6屋面光伏系统联合试运行

6.6.1屋面光伏系统联合试运行前,项目启动方案应已审批。

6. 6. 2屋面光伏系统联合试运行应严格按照项目启动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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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 收


7.0.1整体性能验收应在屋面光伏系统接入电网运行30d60d 内进行。

7.0.2屋面光伏系统应正常运行发电。

7. 0.3通过查看设计文件与实物对照,屋面光伏系统应确认符合 设计文件要求、使用寿命大于或等于25年。

7.0.4通过实时数据、状态等监控,屋面光伏系统各组成部分应 运行安全可靠,系统效率应满足设计要求。

7.0.5屋面光伏系统的零配件应检查并确认为通用件。

7.0.6屋面光伏系统的接入容量和电压等级应与电网相匹配,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光伏系统设计容量不应超出电网线路开关、电缆等承 载能力,应保证上级电网保护装置正常工作;

2接入电压等级应与电网相匹配。

7.0.7屋面光伏系统的电能质量应达到电网要求。

7.0.8屋面光伏系统接入应确保用户用电功率因数在电网要求 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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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款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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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名录


本规程引用下列标准。其中,注日期的,仅对该日期对应的版 本适用本规程;不注日期的,其最新版适用于本规程。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2010(2024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2008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795

《光伏发电站设计标准》GB 50797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5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XiB/T 12326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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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

《电气安全标志》GB/T 29481

《光伏发电站防雷技术要求》GB/T 3251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2部分:电力线路》DL 5009. 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3部分:变电站》DL 5009. 3

《现浇混凝土养护技术规范》JC/T 60018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 46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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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技术规程

T/CECS 1811—2025

条文说明


制定说明


本规程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发 展现状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建设 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取得了阶 段性成果。

本规程编制原则为: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实事求是,规程 使用人应严格遵守规程有关规定;保证施工效率的同时又能保证 质量等。

关于光伏组件最低点距屋面完成面距离的设计、清洗设施的 设计、卸料平台及施工样品的制作、相关设备的调试、光伏系统整 体性能验收等重要问题,编制组给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措施, 编制组将对其他尚需深入研究的有关问题多方取证、试验探究和 工程应用后对规程进行更新补充。

为便于广大技术和管理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 行条款规定,《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 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款的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 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等进行了说明。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 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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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总 则 .........................................................(63)

3 基本规定 .........................................................(64)

4 设 计 .........................................................(65 )

4.1 一般规定 ......................................................(65)

4.2光伏方阵......................................................(65)

4.3  电气............................................................(66 )

5施 工.........................................................(68)

5.1 一般规定 ......................................................(68)

5.2光伏方阵......................................................(68)

5. 3  电气............................................................(69 )

5.4消防设施及通道................................................(70)

5.5 防雷与接地 ...................................................(70)

5.8 维护通道 ......................................................(71 )

5.9 环保与水土保持................................................(71)

5. IO 安全和职业健康 .............................................(71 )

6  调 试 .........................................................(72)

6.2 直流汇流箱 ...................................................(72)

6.4电力电缆......................................................(72)

6.5配电装置、变压器与电气二次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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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 则


1. o. 1〜1. 0.3本规程是在现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针对屋面光 伏系统的特点,对屋面光伏系统的方阵结构、电气和安全等方面, 提出完整、详尽的功能、性能和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性要求,以及 设计、施工、调试和验收方面的相关规定,更直观、更全面地明确屋 面光伏系统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既可为屋面光伏系统质量提 供技术判定的依据,对评价屋面光伏系统的性能具有重要的指导 性意义,又为屋面光伏系统的设计过程、施工过程、调试过程和验 收过程提出针对性的要求和判定依据,更加规范屋面光伏系统的 各个过程,对提高屋面光伏系统的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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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规定


3.0.1-3. 0.13本章提出了屋面光伏系统功能、性能等方面的原 则性的技术要求,是后面第47章的先导性章节,屋面光伏系统 的设计、施工、调试和验收都应满足本章的相关要求。

3.0.10本条参考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防雷技术要求》GB/T 32512—2016 中第 5. 2.1. 6 条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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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 计


4.1 一般规定

4.1.1给出了在4种不同类型的建筑屋面上设计安装光伏系统 的要求,让标准使用者对在建筑屋面上设计安装光伏系统的前置 条件更加清晰。

4.2光伏方阵

4.2.5根据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设计标准》GB 50797-2012 (2024年版)中第7. 2. 2条的要求制定本条中的第2款。

根据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中 第6. 7. 3条的规定"当临空高度在24. O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 低于1. 05m当临空高度在24. O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1m"本规程提出了屋面光伏系统的围栏高度不应低于 IlOOmm的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中 第3. 4. 5条的规定“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入户管供水压力不宜大 于0. 35MPa",本规程提出了屋面光伏系统清洗设施的最低水压 最大不宜大于0. 35MPa,同时根据实际工程经验,本规程还规定 了单个清洗点的辐射半径宜在25m,最低水压不宜小于 0. 07MPao

4.2.8晶硅光伏组件最低点距屋面完成面的距离要求中,本规程 对混凝土屋面安装和顺坡架空安装分别给出了不同的距离要求, 首先是对于混凝土屋面安装,距离不宜小于30Omm,不应小于 20Omm,该数据既考虑了减少雨滴落导致泥土反溅污染光伏组 件,也考虑了预留管线架空操作空间以及便于后期检修维护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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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的。经统计,小雨雨滴反溅高度一般为IoCm20cm同时,根 据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设计标准》GB 50797-2012(2024年版) 中第7. 2. 2条第3款的规定,光伏组件最低点距地面的距离不宜 低于30OmmtJ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以及成本因素,本规程中规定了 光伏组件最低点与混凝土屋面的距离不宜小于30Omm,不应小 于 200mmo

对于顺坡架空安装,距离不应小于IOOmm,该数据是考虑了 实际操作需要、连接件高度的限制、底部通风以及后期运行维护等 因素得到。

4.3电 气

4.3.2对系统规模和接入形式提出了具体要求,给出了两种电气 系统的框架模式。

4.3.3本条的编制依据是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 通用规范》GB 55015—2021中第5. 2. 9条的规定“太阳能光伏发 电系统中的光伏组件设计使用寿命应高于25年,系统中多晶硅、 单晶硅、薄膜电池组件自系统运行之日起,一年内的衰减率应分别 低于2. 5%3%5%,之后每年衰减应低于0. 7%"

4.3.4参照目前市场上主流逆变器的参数要求,本规程规定变流 逆变器的谐波含量不超过3%

4.3.5本规程式(4. 3. 5-1)和式(4. 3. 5-2)来源于国家标准《光伏 发电站设计标准》GB 50797—2012,但国标中规定了"光伏组件工 作条件下的极限低温和极限高温",此规定容易误导设计人员把夜 间的极限低温计算入内,因此本规程将极限低温和极限高温规定 为"光伏组件昼间环境下的极限低温和极限高温"。

4.3. 74.3. 8在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汇流箱技术要 求》GB/T 34936对光伏发电站汇流箱提出的技术要求相关数值, 本规程对直流汇流设计作出了"室内布置时防护等级应至少达到 IP20,室外布置时防护等级应至少达到IP54"的规定。


• 66 •


4. 3.13在参考了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对分布式能源接入电网的 相关要求,本规程对屋面光伏系统的并网接入方式提出了相关的 建议,详见表4. 3.13,其接入电压等级选择应根据不同方案的技 术经济比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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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 工

5.1 一般规定

5.1.1本条第4款中对施工单位的资质、特殊作业人员资格、施 工机具、设备和材料、计量器具等应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完 毕做了规定。其中,施工单位的资质满足项目建设要求,施工单位 应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同类工程的相应资 格和能力;特殊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如电工职业资格 证、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进网许可证、焊工证、脚手架岗位资 格证书、高空作业证等;施工单位应配备施工机具,如起重机、叉 车、切割机、台钻、挖掘机、电焊机等;施工单位应配备设备和材料, 如电气设备和材料、结构材料、辅助材料等;施工单位应配备计量 器具,如米尺、水平仪、经纬仪、万用表、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 测试仪、混凝土强度回弹仪、扭矩扳手等。

5.2光伏方阵

5. 2.35. 2.4考虑屋面光伏系统的特性,其安装地有可能是金属 屋面也有可能是混凝土屋面,而光伏方阵基座在两种屋面上的安 装是有所区别的,因此本规程在编制上特别区分了金属屋面和混 凝土屋面基座安装的不同要求,逻辑和架构更清晰,更便于技术人 员在施工中参考与利用。

本规程表5. 2. 4-1中埋件安装精度参照国家标准《太阳能发 电站支架基础技术规范》GB 51101—2016中表6. 3. 6o在此基础 上,根据试验数据与经验提高了"地脚螺栓""预埋件”轴线偏差精度 要求及增加了"垂直偏差”及“水平偏差”的相关要求。表5. 2. 4-2 中轴线允许偏差数据符合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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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94—2012中第4. 3. 4条的规定。

5.2.5根据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中第8. 5. 8条的规定"混凝土强度达到L 2MPa前,不得在 其上踩踏、堆放物料、安装模板及支架:本规程规定了"混凝土强 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放荷载物品、安装模板 及支架"。表5. 2. 5-1中数据符合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中第5. 4. 2条的规定;表5. 2. 5-2中中心线偏差、同 组梁顶标高偏差和同组立柱顶标高偏差数据符合国家标准《光伏 发电站施工规范》GB 50794-2012中第5. 2. 2条的规定。

5.2.6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中对 不上人屋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0. 5kN/nι2的规定,计算得到每平 方米堆放光伏组件的最大重量为40kg,因此本规程规定在混凝土 屋面上放置光伏组件,每平方米不得堆放超过40kg光伏组件。 表5. 2.6中数据符合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 50794—2012中第5. 3. 2条的规定。

5.3电 气

5.3.15. 3.1中数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施工规 范》GB 50794-2012中第4. 3. 4条的规定。

5.3.2逆变器的开箱检查应核对逆变器型号,检查外包装无可见 的损坏,交付件完整齐全且无明显的外部损坏;表5. 3. 2中数据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 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中第4. 0. 4条的规定。

5.3.3汇流箱的开箱检查应核对汇流箱型号,检查外包装无可见 的损坏,交付件完整齐全且无明显的外部损坏,箱内元器件完好且 连接线无松动。

5.3.4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相关规定,本规程对成套配电装置的安装前检查、安装与 调整提出了相应要求。成套配电装置的开箱检查应核对设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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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检查外包装无可见的损坏,交付件完整齐全且无明显的外部损 坏,箱内元器件完好且连接线无松动。

5.3.5变压器的开箱检查包含以下内容:检查并确认外包装无可 见的损坏,如孔、裂纹或其他内部可能损坏的迹象,并且核对变压 器型号;检查并确认交付件完整齐全,有无任何明显的外部损坏, 检查变压器内元器件完好,连接线无松动;油浸变压器油位正常, 无渗油现象;绝缘件应无裂纹、缺损和瓷件瓷釉损坏等缺陷,外表 应清洁,测温仪表指示应准确;箱式变电器的高压和低压配电柜内 部接线应完整、低压输出回路标记应清晰,回路名称应准确。

5.3.6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 收规范》GB 50172的相关规定,本规程对监控系统中的直流系统 的安装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5.3.8在电缆敷设这一条,本规程规范性引用了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和《电力工程电缆设 计标准》GB 50217的有关规定,对4种不同方式的电缆敷设和电 缆的支持与固定、防火与封堵进行了明确的要求。

5.3.9本条给出了光伏电缆连接示意图,更形象地描绘了光伏电 缆的连接方式。

5.3.105. 3.10出自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 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中的表4.10. 3o

5.4消防设施及通道

5. 4.3根据实际工程经验,本规程对屋面光伏系统的消防设施设 置进行了统一的规定,具体为:光伏区需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每 IOOkWp设置两个4kg手提式磷酸佞盐干粉灭火器,并每两个配 置一个金属箱体。

5.5防雷与接地

5.5.4根据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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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GB 50169—2016中第4. 2. 6条、第4. 2. 8条、第4. 3. 4条的 规定,对接地网布置及安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5.8维护通道

5. 8.15. 8.2考虑到混凝土屋面和金属屋面的不同结构,本规程 分别对两种屋面结构维护通道的施工进行不同规定,使标准内容 更具实操性。

5.9环保与水土保持

5. 9.1-5. 9.3 根据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 50794-2012中第8章的相关要求,本规程提出了环保与水土保 持的要求。

5.10安全和职业健康

5.10.1-5.10.5 根据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 50794-2012中第9章的相关要求,本规程提出了安全和职业健 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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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调 试

6.2直流汇流箱

6. 2.1本条依据了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设计标准》GB 507972012(2024年版)中第8. 8. 4条的规定"光伏方阵接地应连续、可 靠,接地电阻应小于40”进行编制。

6. 2. 2本条依据了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施工标准》GB 50797-2012(2024年版)中第6. 2. 2条的规定"相同测试条件下的相同光 伏组件串之间的开路电压偏差不应大于2%"进行编制。

6.4电力电缆

6.4.2本条依据了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 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16中第17. 0. 3条的规定"橡塑电缆 外护套、内衬层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 5MC/km"进行编制。

6.5配电装置、变压器与电气二次

6.5.2本条依据了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 试验标准》GB 50150-2016中第26.0.3条、第26.0.4条、第 26. 0. 5条、第26. 0. 6条和第26. 0. 8条的相关规定。

6.5.3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 验标准》GB 50150的相关规定,本规程对低压配电装置的调试给 出了更细化的要求,使标准内容更完善、更适应项目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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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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